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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伤感!

突然一家临街店铺门扇上的一张红纸吸引了陆小凤的目光,她信步走了过去。想着如果是招租启示什么的,看看也是好的嘛。

果然是启示,不过不是招租,是出售。

陆小凤走上去招手就要叫门,不想却被身边跟着的丫环小禾抢先一步叩响了店门。

看,专业的就是不一样!

小禾这丫头真是伶俐!

很多时候都不用她吩咐就替她安排好了,跟在身边一点不显得累赘。

“姑娘有事?”店门被打开,一个老年男子站在门口问话,面上有些憔悴焦虑,似乎为事所扰。

“我家姑娘想买下这处房产,不知房主可在?”

“老朽便是房主。”老人打量了她们二人一番,往后退开,将门完全拉开,“两位姑娘请进。”

进去后,主客双方落座。

陆小凤先开口,“不知老丈欲以多少银钱出售此房?”

“一百八十两。”

陆小凤笑了一下,“我看这间店面颇有些年限了,老者既是诚心出售,不如便说个实诚价与我,也省得你我之间再多费唇舌。”

所谓漫天要价,坐地还钱,总不能对方要多少就给多少的。

“我实是急于脱手,若姑娘今日便能拿出银两,办妥文契,老朽便以一百五十两出让。”

一下便让了三十两?

够多的!

“姑娘无需疑惑,我看姑娘也是官宦人家的小姐,办理文契之时想必也会省上些花用,如此才说了这个价码。”

陆小凤看了小禾一眼。

小禾微微欠身,回道:“到时小姐拿了太师府的牌子,自是顺利的。”

那老者闻言便是一惊,万没料到这会是太师家的女公子。

陆小凤又转向老者,道:“我也不是会与人讲价之人,老丈既说了诚心价,那我也就不再多言,小禾你回府到我房中取银子来,我在此与老者签订文契。”

“那婢子叫宁大人过来陪着小姐。”

“也好。”

小禾绝对是个八面玲珑的姑娘,她回府直接去禀了老夫人。

然后,庞夫人直接命她去账房取了一百五十两现银,又让管家跟着过去帮着处理文契之事。

要不说上面有人好办事呢,庞府的大管家一出马,手续办得又快又好,妥妥地被服务到家了。

老实说,做为一个父亲的角色,庞太师算得上是一个通情达理的老头,当日小凤姑娘犹犹豫豫同他提及日后婚姻之事须得自己中意方可,太师很大方的就允诺了。甚至说,便是她想出府别居也是没问题的。

对于她这个义女,庞太师也是放纵到了一定程度了。

想来,这大抵是对于庞二小姐的移情作用。但不管如何,她也是受益人。也因此,陆小凤对他的印象一直到现在来说,都还是不错的,也希望以后不要变。

对于自己这个新认的女儿,庞太师心里明镜儿似的。

不贪慕富贵荣华,不希罕做他这个当朝太师的闺女。但她同时又知情识趣,会给双方尽可能大的回旋余地,凡事不走绝。

这一点让庞太师真心实意愿意多这么一个闺女,自然愿意给她最大的纵容。

而对于这种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事,陆小凤表示,可以接受。

房子买下了,小凤姑娘终于也有事情可忙了。

生活忙碌起来才会觉得充实嘛。

她开始领人修葺整理那处房产。

那是个二进的宅子,临街是二层店面。穿过天井回廊,就是原来店主一家人居住的小院落,离柴房不远的地方甚至还有口井。

这是典型的起居行商一体两用的房屋结构。

这个时候陆小凤也知道了店家急于出手房产的原因——为了救烂赌惹祸的儿子。

也因为他这个儿子,一般人也不愿意买用这处房产,这才便宜了有后台的陆小凤。

果然背靠大树好乘凉么。

后院的屋子让人彻底打扫干净,重新置办了起居家什用具,墙角植葡萄,屋前放花,瞧着也有那么几分雅趣。

店面重新装潢一遍,虽一时不知道做什么营生,但总归不会让它一直闲置的。

女孩儿家卖点胭脂水粉什么的按理说不错,可惜,从上辈子到现在,陆小凤对穿衣打扮都没什么兴趣爱好。从小到大几乎都被各种制服包揽,从校服到警服,贯穿其一生。

因此,穿越到现在,小凤姑娘对于身上繁琐的衣裙依旧深恶痛绝中,许多次都有赖于小禾的及时伸手才避免她被自己的裙摆绊倒的窘境。

虽然小凤姑娘多次向庞夫人抗议裙摆的长度,强烈要求减免一两寸,但都被庞夫人无情地拒绝了。

是真无情啊!

所以时至今日小凤姑娘依旧在跟古代的衣裙彼此适应中。

今天,陆小凤一脚跨出门槛的时候再次发生险情,小禾又一次拯救她于水火之中。

陆小凤伸手抚在心口,有些怨怼地自语道:“又吓一跳。”

小禾在一边窃笑,“小姐,您就别自怨自艾了,争取早一点适应这裙子的长度,奴婢相信小姐一定可以很快适应的。”

“半个月前你就这么说的。”

小禾欢快地说道:“可现在小姐确实已经很少绊倒了啊。”

说起来就都是泪啊泪。

陆小凤扶着小禾的手站到店外,打量着装饰一新的门面,颇是欣慰地说:“总算是焕然一新了。”

“那小姐打算做什么买卖?”小禾姑娘很好奇地问。

陆小凤很干脆地告诉她:“不知道。”

小禾:“”不知道您就别这么理直气壮底气十足好不好,让人白期待一场。

“其实我挺想现在就搬过来住的。”

小禾直接打消她不切实际的幻想,道:“小姐,您别做梦了,夫人舍不得您离开的。”

“我知道啊,所以也就随便想想。”陆小凤无可无不可地说。

“小姐,快瞧,展大人。”小禾私下听自家小姐念叨过御猫展昭,一晃眼看到那个红色的身影,赶紧指给小姐看。

陆小凤心情一激动,赶紧看过去。

红色的官袍,黑色的官帽,红色的帽穗,手里握着把剑——果然是标配性的四品带刀护卫装扮啊。

之所以说标配,那是因为小凤姑娘跟着太师进宫去拜见自己那个挂名姐姐时,见过一帮标配的护卫。

嗯,都这样的。

就长相上来说,是个帅哥,是个很阳刚很帅气正气十足的帅哥。

不论跟影视剧里哪版御猫相比,这位本尊都可以毫不客气地说——完胜!

红袍御猫走在一顶官轿旁,轿前还有四个佩刀校尉,那轿里不用说,肯定是老包本人了。

咦?

少了个腹黑竹子嘛,公孙策这老小子哪去了?

正想呢,开封府府衙里走出个文士。

得,开封七子齐活了。

小凤姑娘这处宅子距离开封府衙并不太近,但严格来说也没太远,大概能有个五六百米的样子吧。

说句不好听的,万一要是出点什么天灾人祸的,找衙役帮忙绝对能省不少时间。

住在公安局旁边一般来说安全系数总是挺高的,这是小凤姑娘上辈子养成的固定认识。

所以,这辈子她选宅子的时候有意识无意识地也选了跟衙门离得近的地方。

开封七子全进开封府去了,突然就让陆小凤产生了那么一点点惆怅的感觉。

顶着庞太师义女的名头,估摸着跟开封七子是没可能拉近距离了。

让人有种蛋蛋的忧伤,略烦恼。

第 4 章

小凤姑娘的店终于有了名字,就俩字——小店。

小禾听到小姐起的这个名字的时候表情很耐人寻味,她本以为小姐不说学富五车吧,至少也胸有点墨,结果她就起了这么一个令人崩溃毫无美感的店名。

小凤姑娘在店外贴了广告,表示本小店即日起收购蔬菜鲜果,一天十二个时辰均开门营业,免去您一大清早排队入城赶市集的麻烦,以及在市集蹲点贩卖的辛苦。

小店有收购,自然也有出售。

小凤姑娘做的是统一批发零售的买卖。

这个生意如今的汴梁城尚无人涉及,所以小凤姑娘的广告一打,轰动不小。

当天就有菜农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上门了。

然后“小店”就开张了。

菜农得了便宜,小店也有了货源。

小店的伙计是陆小凤前些日子从街上收领的一个小乞丐,挺伶俐的一个男孩儿。

小店还有一个账房,本来陆小凤自己是能够理得了账的,但是她还是决定雇了一个孑然一身,年过半百的老账房。

平时,老账房和小伙计都住临街的店面楼上。

另外,小店还雇了附近的一个老妇人做些杂活,诸如桨洗账房和伙计的衣物,为他们准备一日两餐,外加打扫前后院的卫生环境。

附近的百姓日常买菜逐渐定点采购,酒楼饭庄也渐渐跟小店有了订单合同。

什么时候都有个跑风的问题,但陆小凤不焦不躁,稳扎稳打,始终坚持当面结清,不搞赊欠,从不缺斤短两,售卖上童叟无欺。

城里陆续有跟风开设的店,但一来地理位置不同,二来经营销售的理念不同,小店依旧保持着独属于自己的特色。

陆小凤在庞府花园向阳的地方晾晒干菜,几个素日伺候的丫环跟着忙。

对于这个义女的折腾,庞太师夫妻没有干涉。她也不抛头露面,只是背后操控,况且这闺女活蹦乱跳的在眼前不比什么强?

但不得不说,小店经营得红红火火,十分兴隆。

小店如今俨然已经是间杂货铺,主营蔬菜鲜果干果,兼营副食调料。

当然,盐是官营的,这个不能跟政府抢生意,陆小凤明白的。

民以食为天,百姓的日常生活离不了这样的杂货铺,而这正是陆小凤要的。只要人还要吃饭,她的店就能开下去,图的就是一个长久平稳。

陆小凤觉得日子终于算是走了轨道,前途眼看就是一片光明,只除了无法离开庞府回自己家里生活略显遗憾。

九月十三是庞二小姐的忌日。

这一天,陆小凤陪着义母到相国寺去上香。

结果,一行人与王丞相的家眷不期而遇。

然后陆小凤见到了丞相大人家身怀六甲的女儿,猛地就想到了真假状元单元里的那个案子。

小凤姑娘背地里连呸好几口,果然不希望那是真的。这王家姑娘这么漂亮温柔的一个人,大着肚子死丈夫,未免太过悲剧。

“小姐,您在想什么?”从刚才遇到王丞相的千金现在的状元夫人就有些怪怪的。

“小禾,你难道不知道秋天本就是个容易伤春悲秋的季节么?”陆小凤很讶异地看她。

小禾撇撇嘴,没反驳。心里却不以为然,伤春悲秋那种事跟她家小姐有关系吗?小姐就像她自己说的,整天向着太阳活蹦乱跳,天天向上的。

相国寺的斋菜很好吃,小凤姑娘很不矜持的就吃多了。

小禾对小姐表示了由衷的鄙视。

庞夫人回府就决定换个厨子,俨然是被闺女对相国寺斋菜的钟情程度给刺激到了。

庞太师瞧着自打认了这个义女后,夫人身体日渐康复,整个人都精神焕发了起来,府里的欢声笑语也多了,就连庞昱都懂事了不少,心里很是安慰。只要妻子高兴,便随她们母女闹腾。

不过,他们太师府的菜真有那么不美味吗?

“三姐,你真的都不打算节制一点吗?”庞昱显然是没有那种体会的,他正试图让这个义姐对她未来的身材产生一点忧患意识。

他这个姐姐食欲很好,吃得貌似也比一般姑娘家多。

她一个养在深闺的女子怎么能把那些食物都消耗掉的?

其实这是因为陆小凤一直在坚持强身健体,保持锻炼。在这个治安不太好的时代,有点防身功夫显得很有必要。

她虽然不能飞檐走壁,但是徒手对付几个毛贼还不是问题。

好歹她也出身警察世家,祖上是公门中人,还有一些家传的武功。只是现代社会枪支唱了主角,武功走了下坡路而已,但他们家一直也没让子孙丢了祖宗留下来的东西。

虽然不喜欢当警察,但家传功夫学得最好的却是小凤姑娘。

好学总是对的,现在穿越了,走在路上底气也不弱毫分。

当然,这得私下练。

人,总得留一些底牌,不能什么都摊在太阳底下。

“节制什么?”陆小凤揣着明白装糊涂。

“我们宋人是以瘦为美的。”庞昱委婉地提醒。

陆小凤转头问小禾,“我胖了吗?”

小禾摇头,斩钉截铁地回答,“没有。”

陆小凤看向庞昱,“你看,我干嘛要节制?”

庞昱:“”

陆小凤领着小禾往前走了几步,又很快退了回去,重新站到庞昱面前,语气诚恳真挚地说:“庞昱,做姐姐的说句真心话。妻子太苗条,很容易硌到她的丈夫的,记得以后挑媳妇别太瘦,那种弱不禁风的让爹直接给你忽略了。”

说完,小凤姑娘走了。

留下安乐小侯爷在凉亭嘴角直抽抽,好半天才发出一声嘟囔,“一点儿都不矜持。”不过,话也有几分道理。

然后,安乐侯的脸猛地就烧了起来,不得不拿袖子呼扇人工降温。

不对呀,她今天不能出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