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眼眶里淌出了泪水,几乎崩溃地说道:“李燕快不行了,她说一定要在生命的最后期限,嫁给我,做我的新娘。”

我叹了一口气。已经是深夜了,又能到哪里去找一件婚纱,而且还是红色的婚纱呢?

“为什么你要选一件大红色的婚纱呢?一般人都是用白色的婚纱啊。”我还是压抑不住心里的好奇。

王博喃喃地说道:“李燕是个舞蹈演员,她因为骨癌再也不能参加演出了。在最后一场演出中,她扮演喜儿,身穿大红色的演出服,最后晕倒在了舞台上。住进医院后,她始终不愿意脱掉红色的衣服,后来护士劝说了很久,才为她换上了一件红色的病员服。从此之后,她只愿意穿红色的衣物,就连我,也要在她身边穿上大红色的衣服。现在我们决定举行最后的婚礼,当然我要满足她所有的愿望,一定要在这个夜晚找到一件大红色的嫁衣!”

我无言地指了指窗外,说:“你去镇上找一找吧,可是估计现在已经没有婚纱店在深夜营业了。”

听完了我的话,王博已经冲进了浓浓的夜幕之中。

我走进了李燕的房中。她好瘦,两只眼睛已经深深地凹进了眼眶之中,眼圈呈现成可怕的乌黑色。她两只手没有力气地搭在床边,见我进了屋,她挣扎着想要坐起来。

她缓慢地,一字一顿地对我说道:“庄哥,今天你来当我们的证婚人,好吗?我要穿上红色的婚纱,做王博的新娘。我要做最漂亮的新娘。”

我点了点头,说:“你就是最漂亮的新娘。”

在等待王博回来的时候,疼痛几次差点让李燕昏厥过去。我为她注射了杜冷丁,才让她稍稍平缓了一点。

大约一个多小时后,王博终于推开了门。他浑身是汗,却脸色苍白。在他的手里,竟拿着一件大红色的婚纱,红得耀眼,象是有血在滴下来般。

李燕的眼睛里闪烁着动人的光芒,她大声地叫了起来:“博,你为我换上这鲜红的嫁衣吧。“

王博看了我一眼,虚弱地说道:“小庄,你能出去一会吗?我要为我的新娘子换衣服。”

我点了点头,然后退出了屋。

我在屋里点了一根烟,缓慢地吸完,可当我吸完的时候,门还没有开。于是我又点上了一根烟,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会一根接着一根地抽烟。

当我吸完了三根烟的时候,门还是没有开。我觉得有了些不对劲,敲了敲门,却没有人回答。

不好了,一定是出事了。我后退了一步,然后使劲用肩撞在了门板上。

门开了,李燕穿着红色的婚纱,闭着眼睛躺在病床上。她没有动弹。以后再也不能动弹了。

王博躺在了地上,在他的腿边,渗出了一汪血迹,殷红的一汪血迹。

他看到我进来,有气无力地挥了挥手,用细若游丝的声音说道:“南宫,我走遍了整个镇子,只找到一件白色的婚纱。我不能让李燕失望,所以……”话还没有说完,他的手已经无力地垂下,永远也不能再抬起了。

我明白了,他是用他的鲜血染红了纯白的婚纱。

血还在继续从他的裤腿中渗出来。他是割断了腹股沟的大动脉,只有那里的大动脉才会以最大的压力最快的速度飙射出鲜血。

这幅画面一直都无法磨灭地刻进了我的脑海中,令我永远没有办法遗忘。

在那一刻,我对自己说,如果有一天我要娶回心爱的女孩,我也一定要让她穿上大红色的嫁衣。当然,我会早点选购到这样的婚纱,而不会用自己的鲜血来染透。

☆、对窗有鬼

她到死都不知道,这五年来,她看见的不过是她的鬼魂。

对窗有鬼

超级疯狂

他总是在夜深时出现在对面的窗台上,仰着黑瘦的小脸对着天空吹肥皂泡泡。象一个寂寞的小天使。

可是计华却告诉我,那间屋里只住了一位七十多岁的孤寡老婆婆,根本就有没什么孩子!

他说,素颜,你看见的是鬼。

我是上个月才搬来这间公寓的。对面,是一片断壁残垣。那里即将被推平,盖起一栋富丽堂皇的酒店。负责这个工程项目的,正是计华。

所有的住户已在得到拆迁通知之后搬走,唯独剩下这一家,死活不肯离开。破败的屋子孤零零地杵在那里,摇摇欲坠。

李小姐是住在楼上的邻居,可以听得见她的高跟鞋清脆地敲打在地板上的声音。

“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吗?”我气急败坏地砸开了她的房门,将她拖到窗前。那个孩子还在,苍白的脸空洞的眼睛,神情透着几分诡异。

“鬼很可怕吗?”她笑。身上有种淡淡的香味,沁人心脾。没有莱莉花的浓烈,也有别于熏衣草的奢靡。“鬼,也不都是面目可憎的。其实,有时候人比鬼更可怕。”

人分好坏,鬼分善恶。就算他是鬼,可是从来不曾伤害过我。所以,也许没有必要谈鬼色变吧。转头看去,他正在月光里向我微笑,露出一口森白的牙。

半个月后的一天早晨,我推开窗户,惊讶地发现那间屋子在昨晚的暴风雨中变成一堆瓦砾。

计华从外面回来,说,压死了两个人。一个是那个老婆婆;还有一个,是个孩子。

原来,那个孩子不是鬼。

“我去拜访过好多次,从来都没看见过那个孩子。”他忐忑地说。“那个老婆婆为什么说谎?”

永远都不会知道答案了。

当天夜里,我突然从梦中惊醒,隐隐约约看见床前站着一高一矮两个模糊的身影。一股熟悉的淡淡香味令我悚然一惊。是李小姐。旁边,居然是那个孩子!

“素颜,我们是来向你告别的。”她说,“其实五年前我已经死了。但是,我舍不得我的孩子,所以一直没有离开。”

“他是你的孩子?”我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是的,没有人知道这个秘密。”她说,“其实我姓黎,叫黎洛施。”

似曾相识的名字。好象在什么时候听过。

“十年前,我是当红的影视明星。出入宝马香车华服豪宅,风光无限。但我偏偏只喜欢住在这里。别人都以为我对这里的青山绿水情有独钟,其实,是另有隐情。”她长长叹息,“在我十八岁的时候,曾因一段孽情而埋下苦果,生了一个孩子。但是,我是世人瞩目的玉女明星,怎么能将这件事曝光于天下?于是我将孩子托付给了一位善良的老人……我住进这间公寓,窗子正好对着他们。我们约定,只有晚上的时候,才通过彼此的窗子相会。——我深知媒体记者的厉害,所以这件事必须得做到滴水不漏。”

我恍然大悟。怪不得那个婆婆至死不肯搬离。造化弄人,恐怕她到死都不知道,黎洛施早已经死了,这五年来看见的不过是她的鬼魂。

“五年前,我死于一场意外,但我放不下我的孩子,所以一缕孤魂始终在阳间徘徊。现在,我们母子终于可以在一起了。”她淡淡地笑。“素颜,你能看得到我,也是我们之间有缘。我走了,有缘再聚。”

他们的身影慢慢融化在一片白色的雾霭里。

我跳起,从床底下的箱子里找到一本蒙满灰尘的旧杂志,封面上,正是黎洛施那张美艳动人的脸。

醒目的标题:玉女黎洛施惨遭车祸香消玉殒。

日期:2001年七月十四日。

☆、午夜飞行

爱情,随时随地在城市发生,可是,想找一个结婚的人,却总是太难……

午夜飞行

楚江雨

夜,是绚丽的。城市四处升起纷纷的烟花,站在二环边的60层建筑上,可以清楚地看见这个城市的歌舞升平、醉生梦死。

只因今夜,被人们唤作平安夜。或者说,是狂欢夜。借此机会,相干不相干的人,便握了手,细细地倾诉情怀。

假作真时真亦假。寂寞的城市中,真的更适合相爱,甚至于我自己,我常常想,要是有一个人,肯在寒冷的冬天向我求婚,想着他可以替我暖脚的那一份温暖,我便会嫁给他。

可是,爱情随时随地在城市发生,想找一个求婚的人,却非易事。蹉跎间,我已是30岁。

30岁的女人,还能急什么呢?幸好我有事业,作为这个城市最年轻的建筑师,幸运地担当了这个城市的最高建筑的总设计师,羡慕我的人,也不知道有多少。职业女性,好处是自己花自己的钱可以随心所欲,我穿杰西卡的衣服,用午夜飞行的香水。这也是我在这个没有约会的狂欢夜惟一的安慰。

当然,还有,我设计的这幢摩天大楼。再过几天,它就会交付使用,现在,它暂时还是落寞的,不过很快它会成就这个城市最大的新闻。

看门的保安很用心地把我送到了顶楼,我示意他先下去。

呼吸着冬日夜晚冰凉的空气,60层的建筑踩在自己脚下,我忽然觉得,人生至此,了无遗憾。

有爱,是会有所不同。没有爱,总也是活着。胜过和不爱的人生活纠缠一辈子。

我并没有来得自豪三分钟,恍惚中,一个面目模糊的男子向我走来,他叫我“姜”,他怎知我的小名,他是怎么上楼来,印象中楼下的保安可是对陌生人铁面无私的。

那男子见我不回答他,急步趋至我跟前,他竟是用手拉我到窗前,“姜,快飞呀,一飞下去,我们就会永远在一起,生生世世不分离了。”

此刻我已是顾不得这男子是谁,我大骇,忽然就想起传说中的伥鬼,为了自己赶紧投生,非得害死另外一个人不可。

我三步并作两步从窗前跳到房子中央,“你是谁,你为什么要害我,我不是你要找的‘姜’,你找错人了,我才30岁,我还不想死。要是想找替身,你行行好,去找那不想活的人行不行?”

被我这一大声喊叫,房子里的声控灯亮了,灯光下我看清楚了那个男子,却是一个清秀的不过25岁的男孩儿,他脸色苍白,见我这么畏惧他,伤心得坐在地上哭泣了起来,“姜,明明说好的,我们一起从这个楼上飞下去的,现在,我先飞下去了,你怎么就翻脸不认人呢……”

男孩越说越伤心,以至于嚎啕起来。我不忍,刹那间几乎觉得自己想跳下楼去。等我清

醒过来,头上身上汗流如雨,如果,如果是真的,有一个男子肯为我死,肯承诺我生生世世在一起,我会毫不犹豫地和他一起飞下这座建筑的。

但是,眼前这个男孩,我与他既素不相识也无一见钟情,叫我怎么和他生生世世?

我颓然地坐在了地上,和那个男孩一起,男孩也终于明白我不是他的“姜”,愈益面如死灰。

“我现在已经看不清阳间的东西了,但是对于气味,我还是可以分辨,你和她,用着一样的‘午夜飞行’香水,所以,我错把你当作她。”

我也终于弄清事情原委。

他是念古典文学的硕士生,而她是城里的富家女,是在某个两校联谊的日子,他们相识然后相恋。毕业后他留校做了一名大学教师,她却说自己要奉父命去周游列国游学,父命的目的无非是想让她和他分手,她的父亲甚至于提出给他一定的补偿让他和她分手。

他不能够忍受自己纯真的爱情被侮辱,于是,决定和她一起殉情,相约来生相守。

于是他先跳了楼,但是她,却回头已不见。

“是我太相信爱情的力量了,我怎么就没想到她凭什么因为家人反对,就要和我一个穷教师一起跳楼殉情呢,我真是太天真了。”

男孩无力地瘫坐在了地上,我本想上去扶他一下,然而,我眼睁睁地看着他消失在了我的眼前,地上什么也没有。

忽然听到外面警笛大作,我发疯似地坐电梯下了楼,保安告诉我,“楚小姐,刚才有个男的跳楼了,死得可惨,警察已经带走了。”

我没有和保安多说一句话,因为此时的我也像个死人。

一个美好的爱情童话,又如泡沫般破了。

对于生命来说,没有爱情比有爱情要安全许多吧。起码像我,因为没有爱,就可以好好地活着。

我想我可以有勇气独身一辈子了。爱情,就让它存在于我的幻想中。

之后的新年假放了三天,我一个人呆在家里。

1月2日,很奇怪地手机声大作,原来是朋友们打电话来责怪我为什么结婚了不通知他们,我简直是莫名其妙,“冤死我了,我现在正一个人呆在家里,我和谁结婚呀我?”朋友们说,今天本城最大的《新闻报》上登出了我的结婚启事。

玩笑,真是玩笑。我赶紧跑到门外的报箱取出了报纸,果见关于“李樱子小姐与张建国先生结婚志喜”的启事,张建国,慢着,这不是本城那个最有名的副市长的公子吗?

啊,一个故事的两个版本,可是我已经没有力气去追踪缘由。我宁愿相信那个年轻的李樱子小姐,她只是想活着,所以在跳楼的最后瞬间她逃跑了。她并非不爱他,只是她还有大把青春,还有大把金钱,所以她留恋尘世。

1月3日,我一个人去了郊外的一家墓园。

那天的墓园异常地岑寂,我是惟一的一个人。

在一个小小的抽屉前,我停住了。

是他,那个时年才26岁的男孩儿,他的名字——常生,可他偏偏没有“长生”。

家里培养他上大学直至上研究生,该花了不少钱,不过是平常的家庭,还等着他的回报,可是他只是为了一个“爱”字走了,家里人只能是生恨,所以跟前落索,没有一束花。

现在,我给他的身边献上一束雏菊,希望他,可以感觉到一点点的温暖。

☆、西安城墙哭倒时

我要在城墙上大哭七七四十九天,我想,只要把长安的城墙哭倒,就能见到我心爱的沈郎……

西安城墙哭倒时

楚江雨

我一直以为,城和墙应该是血肉相连的关系,一个城市,有城有墙,才算得上完整。

所以,自美国的一所名校毕业后,我回国选择的工作与生活的地方,是别人不能理解的西安。我不见得就以为西安的城墙会永垂不朽,但,现世的每一天,一睁眼就能见到城墙,与我真是太好的安慰。

我的公寓就在西安的城墙下。

夏天的时候,我常常爬到城墙上乘凉,一个人,就着一瓶啤酒,一坐就是半夜。如果我愿意,在这样的夜晚,是会有女子来陪伴我的,我的周围充斥各种各样的知识女性,她们有知识,却没有文化,她们太急功近利,表现得像见了唐僧的女妖精,甚至都不想包装一下自己的目的。

这样不好,我还是喜欢纯朴的女性,无非是一个留过学的博士么,犯得着如此学女妖精吗?

所以我没有girlfriend。

仍然是一个寻常的夜晚,我一边慢慢地喝酒,一边听着CD里心爱的捷克音乐,根本没有意识到夜深露重,在城墙上盹着了。

醒来的时候,城市的灯火差不多都灭了,守城墙人早该进入了梦乡。看来,这个晚上我只有在城墙上呆一晚了,睡着的城市像魔法师制造的城堡,神秘异常,我努力睁大眼睛四处张望。然后我看到我的不远处,有一个着一身素色衣服的女子,夜风送过她的声音,分明是在哭。

太平盛世,有什么好哭的,而且是在这样的深夜,跑上城墙来哭,我好奇地走过去。

真是一个女子在哭,而且是盛装在哭,我说盛装的意思是,她打扮得像演电影一样。

我问她,这么晚了,不回家在城墙上哭什么呢?

被我一问,女子哭得更厉害了,“我叫小昭,与沈郎自幼青梅竹马,长大后两家老人就为我们订了亲,就在我们准备行大礼的时候,沈郎被抓来修长安的城墙,因为天气炎热感染时疫,他竟是死在了异乡。我从江南赶到长安,心想死我们也要一块死,可是就在我快到长安的一个晚上,我竟然睡着了。我真后悔啊,醒来后我怎么也找不到我的沈郎了,我决定效法前朝的姐姐孟姜女,我要在这城墙上大哭七七四十九天,我想只要把长安的城墙哭倒了,我就能见到我心爱的沈郎了,这样,我们就可以在一起永生永世不要分开了。”

我听了眼前女子的一番话,看着她,我在美国是学生物工程的,熟悉各种生物的每个部分至细胞末稍,但是眼前这个女子,让我迷惑起来,她是谁,是神经病院偷跑出来的病人,还是得了臆想症?

女子继续哭着,这个时候,不知谁家的鸡叫了,东方渐渐有一丝白,我再准备说些劝慰她的话,然而她,却已经风一样地消失了痕迹。

真是见了鬼么?我跌跌撞撞地天亮时下了城墙,一整天地在实验室里心神不宁。我决定,晚上继续去城墙呆一整夜。

对了,小昭,她仍是不知疲倦地哭着,哭得那样深情而惊天动地,以致于天上的星星与月亮都黯淡无光,看她哭的时候,我想,不管她是什么人,一个如此执著于爱情的女子,即使是鬼,也会是一个善良的女鬼,我怕她做甚?继而我开始羡慕她,如果把西安的城墙哭倒,就能见到自己的爱人并和他生生世世不分开,那么,我愿意和她一起哭。

如果不能和她一起哭,那么我可以帮她。

我业余最大爱好是拍DV,根据小昭的故事,我写了一个剧本,故事的主人公是小昭和她的沈郎,小昭只需要不断地哭就可以了,最后,她把西安的城墙哭倒了,她看到了她的爱人沈郎,然后他们生活在了一起。

很快找来两个演员,我开始了行动,有半个月吧,我没有去城墙。

再次去城墙的时候,是中国的“七夕”,鹊桥会的日子。小昭已经把我当作她的朋友,见到我她的脸上有了一抹笑意,只是,她很快又问我,“你说,我能有孟姜女姐姐的运气,哭倒城墙见到沈郎吗?”我说,你有,每个人,只要对爱有诚意,最后都会见到自己的爱人。

小昭非常满意我的回答,她继续哭着。然后,当凌晨的三点钟,她抬头的时候,她看到了,西安的城墙倒了,她心爱的沈郎出来了,她站了起来,扑到了沈郎的身上,迅速地,她的嘴巴动了一下,她又倒在了地上,她笑了,那样安然,那样满足,我抱起她,她根本就没有重量,她吃力地对我说,“求你,求你将我和沈郎葬在一起,我是真的爱他,从前,我不是有意睡着的,现在,我才是有意的……”

小昭在我怀中的重量已近似于无,我不知道,原来,小昭见到沈郎的结果是这样的,她是早存死志啊,那,我拍DV放给她看的举动,是错还是对?

我不能回答自己,我将DV机中的录影带取了出来,和小昭只剩在我怀中的衣服一起,葬在了南郊的一处地方。

一向什么事情都是分解为细胞的我,在葬小昭的时候,竟然流泪了。

后来的日子里我正常地上班,没有再去过西安的城墙,我想,没有人会再在那里哭的。

倒是演我的DV中小昭的那个叫唐旖旎的女孩,后来成了我的女朋友,她是我喜欢的纯朴的女孩子。

☆、爱情咒

“像藤萝环抱大树,把大树抱得紧紧,要你照样紧抱我,要你爱我,永不离分这几句话,就是一首爱情咒。被诅咒的人,将永远无法逃脱爱情的魔力。

爱情咒

楚江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