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他以一人之力,又岂能拗过身边几个蛮夫,很快便被押住了。身旁凡是被他盯上的人皆是退避三舍,无人敢与之搭话。

但他获此待遇也不出奇。此人不仅动作夸张、有攻击人的趋势,说话颠三倒四,明明是少年人的体态,黑发中却夹杂了不少的银丝,看着就像条逮着谁就咬谁的疯狗。

不过,看着看着,总觉得这人的样子有点眼熟。

简禾凝神一看,难以置信地僵住了。

这个人,是那个曾不可一世、横行霸道的夜景平。

对她来说,见到他还是不久前的事,这反差也太大了。

六年时间,何至于疯癫至此?他是受了什么刺激么?

系统:“问得好。宿主,现在发生的事件与之后的副本息息相关。接下来,会有一大波任务信息提供,请注意收听。”

简禾:“知道了。”

果不其然,很快,他们身前的NPC就开始窃窃私语,尽职尽责地给出了大量信息,全然不知道八卦的本尊就站在他们身后——

“好像很久都没有见过大少爷了。”

“没办法,自从‘那个’意外之后,大少爷似乎是烧坏了身子,醒来后便大受刺激,初初,是不肯见探望他的人,后面干脆是逢人便打,也有六年没在早课上出现过了。”

“唉,也是造孽……醒来之后,大少爷嘴巴就一直嚷嚷着……说是二少爷害的他,还说要杀,咳,就说要报仇。夫人不愿兄弟不睦,这才会下令把大少爷关在他房间里嘛。”

“当初,二少爷不也跟他一起……了么?怎么可能害得到他?”

听到这,简禾心中不屑。

他们口中的夫人,说的就是夜阑雨他爹夜勖司的原配夫人崔良吧,也就是给夜勖司戴了绿帽的那位。

“不愿兄弟不睦”,这话说得倒是好听,以前夜阑雨被欺负成那样,也不见崔良出来阻止一下。恐怕是看到儿子出来闹了几场,次次都丢人现眼,干脆就眼不见心不烦,命人把他看好的吧。

不过,这些NPC说话怎么那么喜欢打哑谜。他们说的“那个”到底是什么?

简禾侧头,望了夜阑雨一眼,恰好捕捉到了他一丝奇异的笑意。

——这是看好戏的表情。

就在这片刻的功夫,夜景平竟然挣开了他人的束缚,双眼闪过了怨毒的光,冲向了立在人群之后的夜阑雨,狂啸道:“我要杀了你——”

还没跑到跟前,他即被人摁住了。刚才说人八卦的几个NPC这才看到夜阑雨就站在他们身后,纷纷闹了个大红脸。

满场闹剧演到现在,夜阑雨轻轻地掸走了衣襟上的落尘,抬了抬下巴,示意方向,道:“兄长太累了,还不把他扶回房间里看好?可不要再让他像今天那样一个人跑出来了。否则磕着碰着什么地方,岂不是有违夫人的意思?”

家仆纷纷道:“是。”便强行拖着还在夜景平回小院了。

系统:“叮!恭喜宿主触发主线剧情【黑夜中的太阳】。”

人烟散去后,夜阑雨带着简禾回到了房间。

地位一提高,住的地方都不同了。经过九曲十八弯的回廊,穿入一个拱门,三个房间呈品字状的结构,中间夹了一个宽敞的院落。

就算不是独享一个院子,这条件也比当初那座风一吹就倒塌的小茅屋要好多了。室内宽敞明亮,通风干爽,用具一应俱全,外间也有长凳,她可以不必睡地板了。

这待遇,啧啧,简直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系统:“……”

进屋以后,简禾随手关门,把油纸伞撑开置于地上。左顾右盼,却见夜阑雨已经独自走到了屏风里面了,很久都没有出来。

简禾绕过了屏风,映入她眼帘的是少年□□而匀称的身体。下一瞬,寒光一闪,剑尖已经对准了简禾,长发被削断了几根,差一点点便刺中眼珠了。见到是她,夜阑雨神色稍霁,收剑冷道:“不要随便靠近我。”

“知道了,我下次不会了。”简禾心脏狂跳,后退小半步,终于按捺不住,试探道:“主人,你能为我取个名字吗?”

系统说过,那段灰色的进度条“没那么容易”继承,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故而,简禾留了个心眼,并未选择直接告知身份,而想要用迂回的办法,看看能否通过“相认法”来合并进度条。

第64章 第64个修罗场

透彻心寒的剑气直逼向简禾淡白色的巩膜, 若非夜阑雨方才的手腕稳得一塌糊涂, 这只眼睛早已被剜成了血洞。

简禾心中悚然,好在,脑子仍旧转得飞快,遂气若游丝而艰难地道:“……衣服。”

夜阑雨不为所动, 盯着她道:“什么衣服?”

简禾的眼珠往侧面动了动,小声道:“你想让人把地上的衣服收走,所以我进来了。”

——实际上,这话纯粹是在偷换概念。傀儡作为杀伤性武器,的确能感知到主人的情绪, 尤其对主人胸中的杀意最为敏感。但是, 这不代表它们是主人肚子里的蛔虫, 对他们的每个一闪而逝的想法都了如指掌。

然而,她的语气太过坦然、太过无辜,一时之间,反倒让人揪不出任何不对劲的地方来。

果然,夜阑雨一顿, 侧首她目光看去。床旁的地上凌乱地堆着他刚脱下来的湿衣服。

简禾既不反抗,也不催促, 静静地躺着, 看他的目光充满了信任、好感和依赖, 还带有些微的迷惑不解。犹如一头收起利爪、朝人类袒开自己最柔软的腹部、予取予求的小兽。

迎着这样的视线,夜阑雨心中一动,不知为何, 油然而升起了一阵荒谬的错觉——傀儡纵然有反抗之力,也不能攻击主人。可她……却似乎并不是因为立了契、因为彼此有主仆关系,才这么纵容他,而是因为对他有感情。

简禾见他神色有异,轻轻道:“主人?”

夜阑雨回过神来,轻哼一声,松开了手,心中不屑:“傀儡无心,又何来的感情?”

身上一轻,简禾知道过关了,松了口气,一个鲤鱼挺坐起来。

这才第一天……还真是前路多舛啊。

夜阑雨反手,莹澈白光绕转,“唰”地捆于他腰间。原来这竟是一把秘银所制的无鞘软剑,宽度不超过二指。平日无声无息地藏于腰带之下,瞬息之间即可挡刀杀人。

为了跟自己说的话前后连贯,简禾将地上的湿衣服拾了起来,搭在手臂上,眼巴巴道:“那啥,主人,这些衣服要怎么办?”

将黑发撩到背后,夜阑雨倚着靠枕,懒洋洋地翘起两条长腿,低头摘下了手套,闻言,头也不抬地道:“拿到院子后面的水井处洗。”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院子后面果然有一口古井,旁边有个深褐色的木桶,清澈的水中漂浮着一个水瓢,底下沉着两片叶子。

星际时代根本无须自己洗衣服,幸亏在使用“卞七”的账号时,也当过保姆,积累了一些经验。况且,夜阑雨的衣服只是被雨水浇湿了,其实并没有什么污渍。没过多久,她就把夜阑雨的袍子晾了起来。

但这不代表着她就能歇歇了,回到房间以后,夜阑雨又使唤她打扫卫生、收拾桌子、端茶倒水,自个儿则一直坐在窗台边看书,悠闲得很。

简禾则像陀螺一样转个不停,一边擦地,一边忍气吞声地想:迟早有得你还。

日暮时分,屋内光线暗了下去。

简禾不经意间注意到了,从日光开始落入山峦下开始,夜阑雨就频频看了几次天,指尖不断轻击纸页,泄露了些许烦躁之意。

终于,他合上了书,令道:“把所有的蜡烛都亮起来。”

天还没黑,居然这么快就点灯?

这不大不小的房间里,居然有五六盏烛灯,且每盏灯之中的蜡烛的烛身都十分粗硕,恐怕燃个一整晚也不会短多少。

就平常而言,两盏就足够这个空间用了,他却要一次过把全部都点起来,简直是浪费资源。简禾心中闪过了几分淡淡的怪异,却不敢有异议,麻溜地把全部都点着了。房中顿时亮如白昼。

夜阑雨及不可见地吁了一口气,揉了揉眉心,拾起了放在一边的书,继续往下看。

空气很安静,简禾暂时没活干,在屋内晃来晃去,好了伤疤忘了疼,又有点儿想到夜阑雨面前找点存在感了。

不得不说,夜阑雨这性格,有一点从小到大都没怎么变,就是一棍子下去也打不出一个屁来。这么闷的性格,还不会哄人,要不是长得好看,以后哪个姑娘愿意睬他。

思及此,简禾决定屈尊降贵开个口,主动迈出一步。

她飘到了屏风外,下巴搭在了屏风上面,眼巴巴道:“主人,你看书久了累不累,我帮你揉揉肩膀吧。”

碰他身体是万万不能,夜阑雨一口回绝道:“不必。”

不怕他冷淡,就怕他不理会。简禾大受鼓舞,再接再厉道:“好吧。那你光这么看书闷不闷,我唱歌给你听呀。”

闻言,夜阑雨终于抬眼望了她一眼,嗤笑道:“你也会唱歌?”

见他搭话,简禾就莫名有点儿飘,凑前了些,笑嘻嘻道:“巧了,我正准备把这第一次献给主人。”

夜阑雨支着头,翻了一页书,道:“还是免了,我喜静。”

油盐不进啊,真难搞。简禾无趣地“哦”了一声。整个身子趴在了屏风上,却仍是不死心,道:“那你烘了那么久的蜡烛,口还干不干,我泡壶茶给你喝……哇啊!”

原来,她压着的这屏风看着是厚,却是全个雕空,十分轻巧,简禾不知情,把整个身体的重量都压了上去,屏风终于失了平衡。

简禾悚然地踉跄了两步,非常顽强地没有随着屏风倒下,可最终还是被屏风脚带了一下,倏地朝前扑去。

简禾:“……”

她心中叫苦不迭,余光看到了一截衣袖,条件反射地一扯。“撕拉——”一声,她的正脸还不偏不倚地砸在了床上,倒是挺软的。

晕乎乎地抬起头来,简禾霎时嗡地一下——她这趴的位置摔得十分妙,刚好躺在了夜阑雨的两条长腿之间。而她刚才慌乱中拽住的,竟是他那袭薄衣的衣带。

须知道,这衣服就相当于睡衣,所以,衣带是直接缝在衣服上的。刚才的那道破空而来的撕裂声,裂开的不是一条带子,而是夜阑雨的衣服。

简禾:“……”

此情此景,若被不相干的人看到了,恐怕会以为这是哪个色中饿鬼在对夜阑雨上下其手吧。

夜阑雨的额角青筋凸显,低喝道:“下去。”

“唔唔,下了。”简禾爬起身来,余光扫了他手中所执之书一眼,脱口道:“咦?你书拿反了。”

夜阑雨“啪”地放下了书,静静地盯着她。

简禾极其有眼色,见他一脸想要拔剑捅她的表情,忙不迭道:“知道!明白!我马上滚!”

同时,她麻溜地扶起了屏风,闪出了他的视线之外,摸到了外间的那张长凳上。

如无意外,这里就是她以后的床了。虽然跟地板差不多硬,但好歹比睡地上好多了。

简禾是个很随遇而安的人,听见了屏风之内传来了掀开被子的声音,就知道夜阑雨准备睡下,就喊道:“主人,那我吹灭烛火咯?”

“站住。”出人意料地,阴测测的声音从屏风后传来,夹杂了不快的警告之意:“没你的事,不要碰那些蜡烛。”

简禾的手立即缩回去了,免得自讨没趣,自个儿躺回了长凳上。

如今的夜阑雨的体魄,已经不是过往可以比的了。所以,从前简禾动不动就断电晕倒,但今晚,她却是自己睡过去的。

一夜无梦,醒来的时候,也不用再尝到那种“突然有了电”的茫然、甚至是脑壳胀痛的滋味。懒洋洋的惬意感缭绕在周身,令人通体舒适。

天光微亮,房中的烛火全数未曾熄灭。孩儿臂粗的蜡烛融化了一半,嘶嘶地吐着火焰。

简禾望了片刻,才收回了目光,看着天花板。

根据经验,“主线剧情”指的一般是四位病友个人经历有关的故事,“副本”才是打怪的专用名词。而这一次,她触发了一个叫做【黑夜中的太阳】的主线剧情。

不得不说,它与过去简单粗暴的命名方式截然不同。“黑夜”是何意?“太阳”又指的是什么?简禾想破了头,都想不出这两个名词与夜阑雨本人、以及他的出身、他未来的道路有什么关系。

不过,昨天晚上,夜阑雨的表现,确实是有点反常。

小时候明明也没有点着灯睡觉的习惯,也在蛇蛋里待过很长时间,这足以证明他并不是怕黑的人。

那么,为什么长到十五岁了,才心血来潮地想这样做?

直觉隐约告诉她,前一天那几个NPC在走廊聊天时语焉不详的“那个”,以及夜阑雨不熄灯睡觉的做法,都与【黑夜中的太阳】这剧情脱不了关系。然而,现有的信息实在太少了,根本无从分析,只能押后再谈了。

从这天开始,简禾留了个心眼。据她所见,夜阑雨不是每天晚上都悠悠闲闲地待在房间里的。比方说,三天之后的凌晨时分,他就黑纱蒙面,带着她悄无声息地翻过了围墙,回到了当天埋藏傀儡的山谷。他并没有把傀儡都召出来,只是来检查有没有露出什么痕迹的。

这路上免不了要穿过无光幽暗的丛林,可夜阑雨全程都神色从容,步履生风,简禾甚至要用跑的才追得上他的速度。这再正常不过的表现,直接扼杀了她心中“夜阑雨怕黑”的猜测。

但是,同时,每天晚上,他都必须点着烛火就寝。

这怪异的矛盾之前,却碍于没有更多信息透露出来,只能这么隔靴搔痒,全凭猜测。

简禾长叹一声,愁眉苦脸。

如果她这次的身份再好一点,比如说,是夜阑雨的夫人……

不,夫人就不奢求了,起码得是个活人,而不是个傀儡啊!那她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去打听一下,那日NPC口中的“那个”到底是什么了。

昭明岭的阴雨绵绵持续了半个月,天空终于放了晴。此后,气温就要一路上升,热意抵达一年中的最盛。

与烤炙大地的炎阳一同来到丹暄的,是一张镶了金箔的信件。

信封镶金,不用想都知道,写信人一定非富即贵。

果然,这求助人是平临城的一位米商,叫做连大富。这连大富也算是当地的著名人物了,二十年前白手起家,因经营得当,成功从守着几片稻田的村夫变成了一方大户。可他的独子连天佑,却对继承这份庞大的家业没有半点兴趣,天天嚷着要修道、要御剑、要猎魔。

世人崇尚仙道,连大富也是。所以,最开始,他对连天佑学仙功也是秉持着支持态度,心道:虽然自己祖上几代都没出过一个修士,但看儿子每天都跟打了鸡血似的,说不定他真会是个修道奇才呢?

事实证明,连大富完全想多了。须知,天赋这玩意儿,真的很残酷。有的人流落街头,未曾正儿八经学过一天的仙功,也照样能大杀四方。有的人勤学苦练、砸下重金买装备、拜最好的师父,最终还是一事无成,连仙道的门儿也没摸到。连天佑就是后者。

见多年无所成,连大富也差不多明白,自己儿子确实不是那块料,便劝他收收心,回来跟自己学经商。这下轮到连天佑不干了。吵了几次,连大富也拗不过他,只能由着他折腾。

没想到这一放任,就出了事。平临城近来不太平,发生了几桩怪事,疑似魍魉作怪。连天佑称约了几个道友一起去探个究竟,结果一走就没了音讯。

连大富心急火燎,四处打听都没有结果,而镇守平临的世家前不久又搬离了此处。连大富知道儿子的性命拖不起,与其遣人去追,还不如找所及范围之内最厉害的世家。

所以,这封信才会送到了本来不相干的丹暄夜氏手中。

随信而来的,还有连天佑最后几天用过的衣物。点燃以后,却未见有紫烟溢出,说明这次背后捣鬼的东西,应该不是蓄谋已久的,甚至不是魍魉。总之,应该不难对付,派几个弟子过去就绰绰有余了。

对此,系统连一声提示都没有。说不定,这个副本估计连“智障级”难度也评不上,属于躺赢的那种。简禾半点都不担心。

翌日,她就背着包袱,随着夜阑雨坐上了连大富准备的马车,哒哒地朝平临去了。

与他们同行的,还有三个少年、两个少女,以及他们的傀儡,合共六个活人,六个傀儡。

车上,夜阑雨昨晚喝了浓茶,没睡好,在闭目养神。

路上砂石粗糙,赶马车的人又巴不得飞着把他们带回去救他家大少爷,车轮辘辘之声极为嘈杂,有时更会传来刺耳的拖曳声。

简禾托腮,奇道:“主人,这么吵你也睡得着吗?”

“离我远点。”夜阑雨道:“你还想要舌头吗?”

这么凶——简禾缩了缩脖子,悻悻地挪开了。

不过,说实话,经过了几天,她已经没有当初那么害怕夜阑雨了。毕竟,现在夜阑雨已经把她当成了马仔,没有特殊理由,是不会再掰断她脖子一次的了。

然而,当夜阑雨在睡觉时,又或是睡醒了、还没清醒时,是万万不能靠过去的。因为那种时候,人的本能会压倒理智。任何的风吹草动,都可能会惹得夜阑雨暴起杀人。

出发时走得有点匆忙,包袱的带子还没有绑好。趁这时间,简禾干脆盘腿坐着,把带子重新解开。

殊不知,马车恰好一晃,包袱里的衣服落了两件出来。简禾拾起来一看,顿时乐了,回头小心翼翼道:“主人,你睡着了吗?”

就算是睡着了,耳边有个活物在招魂似的喊他,怎么也该醒了。更何况,简禾其实说得不错,这么吵杂的地方,连静心都不能,遑论睡觉。

夜阑雨面色不善地睁眼。

简禾抖开了那件雪白的中衣,献宝似的展示给他看,嘻嘻道:“上次我不是把你衣服撕了嘛,第二天我就帮你补上了,都没给你过目一下。我针线活儿还不错吧。”

那道长长的裂口上,布满了细密的针脚。而奇就奇在,两端居然还多了点东西,让这条长痕看起来像……一条鱼骨。

“……”夜阑雨从牙缝里蹦出了几个字:“谁叫你缝成这样的?!”

“你不喜欢鱼吗?反正是穿在最里面的,又没人看到。”简禾故意曲解他的意思,自言自语道:“下次缝个别的好了。”

夜阑雨嘲道:“还有下次?你哪只手扯的,我就先斩了哪只手。”

简禾:“……”

她破罐子破摔地腹诽——谁怕谁,反正斩了不也还是要他修,麻烦的人也不是她。

就在这时,马车的速度忽然慢了下来。车夫的声音从帘子外传来:“高人,这里已经可以看到临平的城门了,快要进城喽!”

第65章 第65个修罗场

马车辘辘地碾过了青砖, 从临平古朴的城门穿梭而过, 金灿灿的日光消失了片晌,又重新落了下来,一座景致优美的古城出现在了他们的眼前。

车队是天蒙蒙亮时就出发的,抵达的时候刚好是正午。闹市正旺, 为了不冲撞到在路边玩耍的稚子,马车进城以后,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缓下了车速,马车里的人也得以看清路上的景象了。

简禾凑近了窗帘,掀起了竹帘的一角。

笔直宽敞的道路上, 商铺绵延, 人稠物穰, 酒肆飘香,首饰铺琳琅满目,布庄悬挂的彩旗猎猎拂动,让人目不暇接,热闹欢快的市井的气息扑面而来。

这才是生活, 这才是人间啊!

系统:“……”

不过也没法子,夜家偏偏就建在那么一个鸟不生蛋的鬼地方。乐子找不到多少, 蛇虫鼠蚁却多得很。想下山走走吧, 山下面来来去去就那两条小村子。更何况, 她现在算是半个监犯,不能离开夜阑雨太远。他要是没那么心思下山,她也就只能在夜家与荒山的训练场之间来回转转了。

同行的夜家子弟长年都在山上修行, 鲜少出远门。在九州,临平城无论是名气与规模都排不上号,不过是座籍籍无名的古城,但这也足够新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