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钺白回忆了一下:“性格,说话的语气,还有犯错的时候心虚的样子,和犯傻的样子,嘴馋的样子也挺像。”

乔迩郁闷道:“喂,怎么都是些不好的地方,就没有一个像我的优点吗?”

“这些在我眼里都是优点。”姬钺白放下了杯子,感慨道:“安风有你很幸运。”

乔迩被夸得尾巴都要翘起了,洋洋得意地照单全收:“那是那是。”

姬钺白低声道:“我也是。”

当亲眼看见她长大的地方,亲身感受到那种氛围时,他才明白她描述那里的语言有多苍白。

偏偏,安风是那个地方的异类。他被保护得太好了。大概是因为一直有人在他面前挡去黑暗,他才能够直到今天也保留着一颗孩童一样干净纯粹的心,这是多么难得的事。

说也奇妙,她和那个真正的乔家小姐,同名同姓同龄,还同样有一个弟弟,简直就像是镜面对照的两个人,只不过,一个是被呵护着长大的金枝玉叶,一个是在最黑暗的泥潭中摸爬长大的杂草。

但是,不管遇到了何事,她都没有自怨自艾过,总是尽自己所能去保护重要的人不受伤害,还活得这么可爱又潇洒。

在最初,吸引他的就是她的有趣。但是,随着时间流逝,现在的他已经看到了她的更多面,每一面都在吸引他。

再矜贵的金枝玉叶,在她面前都显得黯淡无光。

在他的眼中,她每时每刻都在闪闪发亮。

姬钺白的目光非常柔和,可他的声音太小了,乔迩没听清,疑惑道:“你说你什么?”

姬钺白轻吸口气,莞尔道:“我是说,我想再喝一杯茶了。”

“没问题!”乔迩狗腿地给他又倒了一杯茶,望着袅袅的烟气,她忽然想起来了要问一个问题:“对了,姬钺白,我有个问题很好奇,你当时,是怎么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让卫襄说了实话,还帮你设局,把剩下的杀手都引出来的?”

她已经知道姬钺白是亲自去审问卫襄的了,问题是,最初的一天,他的蜘蛛毒都没清,绝对没法去地牢审问。顶多只有两天时间让他准备,这也太快了吧?

“夫人觉得呢?”

“我觉得嘛。”乔迩摸了摸下巴,斜睨着上下扫视了他两遍:“只有两个可能,要么,就是你对她用了美男计。”

姬钺白:“……”

他一下子就被茶呛住了,咳得惊天动地。

乔迩还在头头是道地分析着:“要么,就是你对她用了重刑,什么伤口撒盐啊,烙铁啊……说吧,是哪种?”

“咳。”姬钺白拭了拭唇,无辜道:“夫人,两样都没有。”

“那是什么方法?”乔迩用手肘顶了他一下,催促道:“别卖关子了,快说。”

“其实要让她说实话也不难。你还记得聂思茆藏在扬善堂里的那些尸首吗?”

乔迩点头。

她化灰都记得,那个聂思茆不光变态得把尸首挂起来,还把风干了的尸块藏在神像里。

姬钺白温声道:“横竖这些人命和卫襄也有莫大的关系,我便命人挖了一条尸腿出来,在卫襄面前架了一张桌子,她不肯说,我就塞一口肉到她嘴里。”

乔迩呆了呆,望着平静的姬钺白,忽然觉得后背有些凉飕飕的:“那她就招了?”

姬钺白不置可否:“我原本以为要多费一些功夫,结果不到半天,她就什么都说了,倒是省了很多麻烦。”

有了卫襄的供词在先,在姬家中受她指使的人也都浮出水面了。通过这些人,就能顺利地把假装成蓝巾贼的杀手都钓出来了。

虽然这样的手法听起来很可怕,但非常时期行非常之事。乔迩从来不怀疑姬钺白的处事方式。卫襄已死,所有凶手都被抓住了,被害的人沉冤昭雪,这件事也算是有了一个交代。

乔迩转了转瓷杯,犹豫道:“玉柝乔家,迟早也会知道这些事的吧。”

姬钺白道:“之所以要活捉那十几个蛮疆的杀手,是因为我准备把他们送到玉柝,由乔家决定如何处置这些人。关于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我会亲自向他们解释。”

乔迩抬头,决心道:“我跟你一起去吧。”

姬钺白一怔。

“毕竟我冒充了乔小姐那么久,不能让你一个人把所有的火力都引上身,让你独自面对啊。”乔迩摇摇头,认真道:“而且,我也是最清楚整件事来龙去脉的人,由我来说是最合适不过的了。就让我跟你一起把乔家小姐的灵柩送回玉柝吧。”

姬钺白凝视着她,吁了口气:“也好。不过,到时候你要配合我的说法,我不打算把所有关于你的事都如实相告。”

乔迩点头:“我明白的,我也是这么想的。”

她和外疆的关系、她冒充新娘的理由,细究起来,其实是掺杂着私心的,这一团乱麻说给乔家人听,只会让他们徒增烦恼,让整个故事复杂化,也会导致对方对他们的解释存疑。

既然这样,还不如从一开始就省略一些部分,告诉乔家人:这边之所以隐瞒了乔小姐的死讯这么久,是因为凶手就在咫尺之遥的地方,为了不打草惊蛇、查出真凶,才会把所有人都瞒住。

这倒也不算是撒谎。假设卫襄一早就知道了她是假的乔小姐,就会有更多的办法去摧毁她和姬钺白的婚事,譬如当众揭穿她,那么,这桩婚事也就黄了,完全不用孤掷一注地对付她,马脚也绝对不会那么快暴露。

“去玉柝啊,这次是够远的了。”乔迩伸了个懒腰:“不过正好可以看看我的家乡现在变成什么样了。”

姬钺白扬眉:“你的家乡?”

“是啊。其实也不算是真正的家乡,我爹娘死得早,早就不记得家在哪里了。不过,我跟你说过的,在六岁之前我都还是在九州待着的,就在秣陵当小乞丐。”乔迩趴在了石桌上:“所以我就把它当成我和弟弟的故乡啦。”

姬钺白忽然道:“你小时候是在秣陵流浪的?”

乔迩歪头:“对啊,怎么了?”

“你的六岁……也就是十年前。”姬钺白定定地看着她,眼中流转着一抹不可思议的光芒:“十年前,我也在秣陵待过。”

乔迩瞠目结舌,连声问道:“什么?为什么你会在那里?十年前的事你也记得?”

“我们家在秣陵城郊有一座避暑山庄。小时候的我身体不好,尤其是那一年,生了一次大病,过了鬼门关后,因为那边环境清静,兄长就让我在那里休养,我住了快三个月才回到岁邪台。”

“城郊?既然环境清静,那人一定很少吧,难怪我们没遇上了,因为我是在人流最多的街上乞讨的。唉,可惜你是去养病的。”乔迩唉声叹气:“不过,要是你不养病,也不会去秣陵了,无解。”

“我也觉得很可惜。”

乔迩嬉笑道:“对吧,我们差一点就会遇到了。说不定你还会赏我一个铜板,哈哈哈哈哈!”

姬钺白摇摇头,轻声道:“我在想,如果那一年捡到你的人是我就好了。”

乔迩眨了眨眼睛,心一下子变得很软。

“如果早知道十年后我会娶你,我那时一定会把你捡回家去。跟着我,你就不用吃那么多苦了。”姬钺白柔声道:“我还挺想看看十年前小小的你是什么样子的。”

乔迩拒绝道:“我可不想!我那时候吃不饱饭,面黄肌瘦,瘦不拉几的,头发又黄又枯,像只没毛的小猴子。”

“没毛的小猴子……哪有人这么说自己的?”姬钺白忍俊不禁:“那样不是正好,我就可以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了。”

乔迩吓唬他:“要是养大以后,发现我从没毛的小猴子变成了没毛的大猴子,你那时才后悔就晚了。”

“没关系,因为……”

乔迩听到他不怀好意的语气,已经预感到了他后面要说什么,嘴角一抽。

果然,姬钺白接话道:“还可以镇宅。”

“那你现在养我也不晚啊。”乔迩嬉皮笑脸地歪到了他身上,冲他眨巴眼:“我嘛,已经金盆洗手,不干以前的工作了,以后就是无业人员,和我弟弟就全靠你一个人养咯,姬二公子,不对,是家主大人。”

姬钺白托腮,揶揄道:“没问题,家主夫人。”

被当面这样叫,果然还是有点不好意思。乔迩红着耳朵应了一声,想翻过身去躲避他灼人的视线,一下子就忘了这是一张狭窄的石凳,顿时“哎哟”一声,滚到地上去。

姬钺白吓了一跳,连忙去捞她,可是位置太狭窄,他根本施展不开,只抱住了上半身:“没事吧?”

“先别动!别动!”乔迩大喝一声,小心翼翼地锤了锤腰,脸色顿时变了。

“怎么了?”

她抬起头,木着脸道:“我好像闪到腰了。”

“…………”

一阵沉默后,乔迩问:“……你刚才是不是笑了一下?”

“夫人你看错了。”姬钺白轻咳一声,将她从那道狭缝里抱了出来:“回房躺着吧,我替你按摩一下。”

乔迩僵直着老腰,抓狂道:“我才不要,你手劲太大了,我只会加重!我要找小莹给我按。”

“不用担心,马上就到了。”

“喂,你是不是假装听不懂我说话?……有没有人啊,救命啊!救命啊!杀人啦!腰!要!断!啦!”

……

(被遗忘在角落的乔弟弟:姐姐什么时候才来陪我吃饭?Q_Q)

——姬钺白番外•完——

第175章 番外五1

【夜阑雨番外】

九州南端为近水之地。在月相有异的夜里, 海里的魍魉常常会随着涌动的浪潮, 上岸食人,并不是一个适合普通人定居的地方。太阳下山以后,绵延不断的山岭黑影匍匐, 荒凉死寂, 鲜少能找到活人的踪迹。

被仙门世代镇守的大城丹暄,便是这方圆数百里间, 规模最大, 人口最多的繁华仙都。入夜后, 城中万点璀璨的灯火犹如天河的星光倾倒在大地, 流向各处, 辗转百里,美不胜收。

独特的临海位置为丹暄带来了数不清的挑战,也赋予了它得天独厚的商机。由于距海边很近,丹暄有非常多外面没有的、让人眼馋的罕见奇物。从海中捕捞出来的仙宠,硕大可驻颜的珍珠、可以用来炼丹的海中藻类……比比皆是。

每日涌入丹暄的人, 既有初出茅庐、前来开眼界的仙门子弟,也有远道而来的海客, 更多的是长途跋涉而来的商队。由于这一带的山势都十分崎岖,渐渐地,几条固定又好走的商路就形成了。

有了商路,又有肥羊, 自然而然地, 就会出现一些见财起意的——拦路贼。

在距离丹暄两百余里的地方, 有一座佛心山。之所以叫这个名字,不是因为上面有什么高僧或寺庙,而是因为从远处看过去,山体的形状很像一朵佛莲心蕊。

佛心山常年大雾弥漫,往上走百余米,能见度就不足十米了。熟悉地形的人很容易隐匿,外界的人则很难不迷路,偏偏又横在了一条主商道前。故而,这里也成为了神出鬼没的山贼打劫的高发地。

……

隆冬,佛心山上的树木挂满了半透明的霜花。在一个隐蔽的山坳中坐落着一座山寨,门上悬挂的牌匾刻着三个粗犷的草书大字:威风寨。

威风寨深处的一个小院子前,几个年约七八岁,穿着保暖的兽皮背心、胡乱地扎着头发的男孩儿挥舞着木剑,扯着嗓子拍着房间的门:“简——禾!你一碗饭吃这么久!快出来玩啦!”

“快点啦!!!”

紧闭的房门冷不丁地朝里打开了,一个嘴角还粘着饭粒小姑娘蹦了出来,嘻嘻道:“我来啦!”

这是个生得玉雪可爱的小姑娘,比这些男孩儿稍大的年纪,约莫八九岁,水汪汪的乌亮眼珠透着一股子天真机灵。刚在暖融融的屋子里吃完饭,脸颊给烘得粉扑扑的,脖子上围了一圈兔毛护脖,还挂了一双深灰色的兔毛手套,随着她的蹦蹦跳跳在晃动着。

几个孩子打打闹闹地跑到了一株大榕树下。一个孩子一边倒着走,一边神神秘秘地道:“你们知道吗,我刚才经过前厅,听说寨主叔叔他们这次抓了一个人上来!”

简禾是威风寨现任寨主简飞唯一的女儿。四十年前,威风寨的祖上为了躲避瘟疫,流亡到了九州南边。在早年,他们与这片山林中的其他山贼没有任何不同,劫掠伤人,样样都沾。山贼窝里长大的孩子,从小没读过什么书,又一直被“没有就抢”的逻辑耳濡目染,长大后也只能当个山贼。简飞寨主在少年时,也随着自己的父亲,即是跟着简禾的爷爷下山去干过这些勾当。

简禾出世的时候,娘亲难产,很快就没了,只留下了她一个哭都不会哭的小婴儿。山贼窝里的大夫也是半路出家的,只懂得看跌打损伤,高明的医师都在丹暄里。

威风寨的通缉令早就张贴满了丹暄的街头,这些贼头连城门关也过不了。就算过得了,距离这么远,等快马加鞭到了丹暄,孩子都没气了。好在,天无绝人之路,简飞急得头都要冒烟时,让他们在佛心山下遇上了一个赶路的大夫,这才把气若游丝的孩子救了回来。

这件事让简飞彻底顿悟了。他抖着手,抱着在襁褓里安睡、失而复得的女儿,回顾自己的童年,冒出了一股前所未有的愧疚和后怕。

每日打打杀杀,东躲西藏,病重时不敢求医……他不想让女儿重蹈覆辙,走上与自己一模一样的人生轨迹,变成一个女贼头。况且,他越来越相信,坏事干得多是真的有报应的,妻子早亡便是一个证据,此后他须为女儿积福。

当然,威风寨不仅有他,还有上百号的兄弟。做惯了山贼,没有任何谋生技能,突然就不让他们做老本行,这里有一大半人都得饿死,甚至会直接反了他。简飞只好立下规矩,今后劫掠,绝不对老弱病残妇女孩子下手,也不能伤人杀人。同时分拨出一批人去种菜养猪,慢慢过渡。

故而,听见这一次居然劫了个人上来,简禾高高地扬起了眉毛,不信道:“胡说,我爹从来都不会抓人的!”

“真的,我绝对没看错,这次真的抓了个人。”

其他小孩七嘴八舌地追问道:“是什么人?男的女的?多大了?”

拿着木剑的小男孩回忆道:“我就躲在树后偷看了一眼,应该是个小姑娘,皮肤白白的,嘴巴红红的,长得特别特别漂亮,可惜就是一直闭着眼睛……”

“哇,真的很好看吗?”

简飞的结拜兄弟的孩子都是男孩儿,威风寨里只有简禾一个姑娘,所以,一听到终于有个小姑娘来了,她又兴奋有好奇,迫不及待地朝着威风寨的前堂跑去:“不用猜了,去看看就好!”

其他孩子忙道:“等等我,我也去!”

“呼……比比看谁跑得快,输的人要学猪叫!”

威风寨的前堂,是这里的人每一次下山劫完“肥羊”后,清点赃物的一个大厅。几个孩子从走廊飞奔过,看见厅中站了不少人,还放了几个大黑木箱。人群中站着一个魁梧健硕的男人,大冷天的,在外衣外面只穿了一件薄薄的背心。

简禾眼睛一亮,大叫着扑了过去,抱住了他的腰:“爹!”

腰上突然挂了个小拖油瓶,简飞哈哈大笑,弯腰把女儿抱了起来:“小禾,爹回来了!”

另外几个孩子也都扑向了自己的父亲。简禾趴在了简飞的肩上,左顾右盼道:“爹,我听说你捡了一个人回来,在哪里?在哪里!”

简飞把她放到了地上,指了指一张矮屏风的后面。简禾连忙跃了过去,屏风后放了一张小木长椅,旁边已经站了几个人了,威风寨的大夫在给椅子上的人把脉。简禾仗着自己矮,钻到了人前,定睛一看,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真、真的好漂亮!

木椅上蜷缩着一个瘦弱的孩子,和简禾差不多大,眉目如画,甚至精致得有些雌雄莫辩。

简禾是威风寨唯一的小姑娘,皮肤已经够细嫩了,可眼前的孩子的肌肤比她还要苍白,跟羊脂白玉似的,透露出一股养尊处优的气质。

长得这么漂亮,白白嫩嫩的,应该是个女孩子吧……

或许是在泡着雪水的地上躺了很长的时间,这孩子的衣服沾了不少泥巴,乌黑的长发也结满了细碎的白霜,嘴唇发青,薄薄的鼻翼却在颤动,似乎呼吸得很辛苦。

简禾在旁边蹲下来,用手指小心翼翼地戳了戳她凉丝丝的手背,皱眉道:“爹,她是不是快死了?她是从哪里来的?”

简飞道:“我们在回程的时候,在佛心山脚的一个灌木丛里找到了这孩子。根据周围的碎石很痕迹判断,这孩子应该是从山坡上面滚下来了,周围什么人和包袱都没有,也不知道什么身份。”

“寨主,她没什么伤筋断骨的问题,只就是这里有一片淤血。”给孩子把脉后,那懂医术的大夫指了指她的心口。那微开的衣襟下,可以隐约看见一片发青的淤痕,不用脱衣服也知道里面是怎么样的了:“她应该很快就会醒了。醒来后一定会疼,最好涂点药。”

后方一个人问道:“寨主,咱们要怎么处理这个孩子?”

地上捡到宝,问天问地要不到。按照这些贼人的思维,不管是东西还是人,只要带回来了,就是他们的了。

“爹,你要把她留下来吗?”简禾一下子来劲儿了,撒娇道:“不如你把她送给我吧,就给我当玩伴吧。”

众所皆知,寨主的独女生得精致可人,性格却十分霸道任性。简寨主对这个宝贝女儿一向十分溺爱,有求必应。故而,周围的人见大小姐向寨主讨要这小孩,都默契地没有插嘴了。

果然,简飞没有马上拒绝,似乎有些犹豫:“可这个……”

“寨里只有我一个女孩子,我平时可闷死啦!有一个玩伴陪着我,我就不会无聊了。我可以帮她换裙子,还可以替她涂药油。”简禾刚说完,就感觉到了自己的手一紧,侧头一看,原来长椅上的小仙子在昏睡中拉住了她的手。

“没错,寨主,这小孩醒来后就会知道我们老窝在哪里,不可以把他放走了,不如就干脆留下来,给大小姐当个丫鬟,当报我们的救命之恩了。”

“这么小记性应该没这么好吧?”

“谁说的,我这么小的时候都记得很多事了……”

“别吵了。”简飞喝了一声,下决定道:“就这样办吧,先把人留下来给小禾当玩伴,醒来后问问是哪里人,再作打算。”

一个人走过来把这来路不明的小孩往客房背去。简禾让他把人搬到她的房间里,再将药膏抢了过来,把人都打发走了。

别以为威风寨只是个普通的土匪窝,其实这里的山贼可会享受了。简禾的房间放置了好几个暖炉,空气温暖如春。

夜阑雨恢复意识时,便感觉自己躺在了一张柔软的床上,四肢末节在渐渐回温。

空气里飘着一股药油的味道,一只小手正在他心口摸来摸去。夜阑雨皱眉,低弱地吸了口气,长卷的睫毛颤抖了一下,睁开了一条眼缝。

从山坡上滚落之前,最后的记忆还在……之后呢?发生了什么事?他现在在哪里?

夜阑雨的眼神慢慢地聚焦了,这一看可不得了,他那套脏兮兮的衣服已经被扯得大开,心口暴露在空气之中。

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大多数还没发育,胸口一马平川也不出奇。简禾蹬掉了鞋子,正跪在床上,刚刚把药油的盖子拧上。她歪头道:“哇,你醒得好及时。”

夜阑雨:“……”

他瞪大眼睛,一下子就清醒了,手忙脚乱翻身起来,将衣领拢住,缩到了床头,警惕地看着简禾。

简禾觉得他瞪人的样子特别像小动物,摊手道:“你不用这么害怕我嘛,我又不会吃了你。我才刚给你涂了药油呢。你那件衣服已经脏了,换件新的吧。”

一边说,她一边下了床,跑到衣柜前翻翻找找。

夜阑雨抬起小脑袋环顾一圈,终于确定他不认识这里,深吸口气,僵硬地问:“你是谁?这是什么地方?!”

他的声线还没有发生变化,略有些低柔,简禾只觉得这声音比一般的姑娘沙哑一些,一时之间也没怀疑什么:“我叫简禾,这里是我家,我爹看到你躺在雪地里,就把你救回来了。”

夜阑雨的脸色稍霁,低头坐了一会儿,把衣服束好了:“谢谢你们救了我,我要回家了。”

话没说完,他已经被一只手推回了床上。简禾站在他面前,趾高气扬道:“不可以,因为我爹已经把你送给我啦。”

夜阑雨不可置信地看着她,脑子被她这段惊人的宣言砸得晕乎乎的,还没明白过来这是什么意思。

简禾知道,其实她爹拿不定主意要不要放走这个人,不过,她都还没玩儿够,可不想让他这么快就跑掉。

思及此,简禾像模像样地威胁道:“我爹是威风寨的寨主,我们家还养了好多狗,你要是敢逃跑,他就会把你剁碎了喂大狼狗。”

小孩子没有不怕这些话的,夜阑雨脸上闪过了几分惊恐,又气又怒:“你……”

一棒子一颗糖,简禾伸出手去,捏了一把夜阑雨嫩生生的脸,霸道地说:“听好了,从今天开始,一直到你后半辈子,你都是我的人了,要好好听我的话,不许逃跑,不许离开我三尺之外。本来你只能当我的丫鬟的,但是我看你顺眼,就破例就让你当我的玩伴兼丫鬟吧。以后不管遇到什么事,我都会罩着你的。我喜欢的衣服会分给你穿,我喜欢的食物也会分给你吃,你就安心待在我身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