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洞]狼的温床》作者:总攻大人

文案:

我看着躺在自己身边这个清瘦文雅颇有学者风度的男人,仿佛看见了自己未来黑暗无望的生活。是他带我走入光明,也是他亲手将我拉入黑暗。我低头看看自己的胸前,仿佛还能看见代表爱和正义的红领巾随风飘扬,我到底是什么时候变成坏人的?

也许……是从我都不知道他到底在干什么,居然就在帮他的时候。

爱情,或许就是哪怕你爱的人杀人放火走私贩毒无恶不作变态深井病,你都愿意跟随吧。

关于题目:温床指有加温、保温设施的苗床,主要供冬春育苗用。本文就是一篇大灰狼千方百计试图营造一种伟光正的和平假相来培育小幼苗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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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介绍

  故事发生在中国一个典型的中等新兴工业城市——天都。

  天都市龙腾集团董事长、副市长聂大海之子聂明宇是一个全省闻名的青年企业家,但是暗地里,他却操纵着天都市最大的地下黑社会活动。他设立赌场,有计划有预谋地拉拢腐蚀天都市的干部队伍,并利用父亲的市长背景,大肆收买海关各级人员,走私贩私,牟取暴利。他的副手张峰更以为人阴损、手段毒辣著称于世。在这些人的“苦心”经营下,龙腾集团逐渐发展壮大,但很明显这其实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

  聂明宇的生活背景

  中国社会的十年浩劫,洗劫着整个中华大地,也洗劫着聂明宇那颗幼小的心灵。

  父亲被开除党籍,却把身上仅有的十七块钱交了党费,还是被关进了牛棚。母亲被打折了腿重病在床,奄奄一息。而聂明宇和蕾蕾只有流浪街头,忍饥挨饿,受尽□。

  他是在欺侮和泪水中长大的。在这期间他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反抗,同时也看到了社会的黑暗。他恨这个世界,恨这个社会。

  后来,他当了兵,做了一名优秀战士。可在那次残酷的战斗中,他为了救自己的弟兄(刘振汉)腹部中枪,从此便丧失了生育能力。

  这场突如其来的灾祸彻底打跨了他的自信和自尊,以前那个善良、义气、优秀的聂明宇在丛林中随着那一枪死掉了。

  父亲清正廉明,从不允许他沾其权力的光。于是他只有投身商场,靠自己的手脚跟那些官商相搏。在部队里,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当一个连长,有自己的兵,能统领他们,领导他们做战。于是他孜孜不倦地追求属于他自己的梦。

  明宇很清楚,他这一生一世不可能再有别的作为。纯洁神圣的爱情不属于他,而财富和荣誉在他眼里更是粪土不如。

  实现他人生价值的唯一途径就是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王国,在这个王国里他可以为所欲为。所有的臣民都蜷伏在他的脚下,依顺他的意志和欲望行事,这便是他孜孜所求的大事业。

  倘若失去了这个追求,他便觉得活在这个世上是多余的了。也许他早就结束了自己卑微的生命。

  在他眼里根本就没有正邪之分,只有强弱之别,这个社会就是一个弱肉强食,黑白颠倒的社会。

  聂明宇就是在一次一次的打击和屈侮下扭曲着自己原本高尚的心灵,吞噬着原本高尚的灵魂。

  聂明宇的性格

  也许你们会说他冷酷无情,不懂得爱身边的人,不懂得善待别人,而我要说他的爱并不逊色于我们。其实我真的很羡慕蕾蕾,羡慕她有一个这样的好哥哥。也许他对别人充满了猜疑和冷漠,但他对这个一直伴他长大的妹妹是真的疼爱。多少个黑暗的夜他搂着蕾蕾哄她入睡,而他自己确忍受痛苦孤独和黑暗的折磨。他竭尽全力给妹妹以安全,让妹妹感觉人间的温暖。妹妹在天都受到伤害,他就送她去美国,想抹去她心灵的阴影;妹妹要办雕塑展需要画室,他亲自出马选了一个天都市最好的送给她;妹妹缺钱他就全力资助,为的是让妹妹感到快乐。如果他对别人的笑是虚伪和做作甚至是冷酷无情,那他对蕾蕾的则是发自内心的真诚的微笑。只有在蕾蕾面前他才能卸下心灵的包袱,撕掉虚伪的面具,他才能感到人生真正的快乐,感到自己还有感情的寄拖和依靠。他甚至愿意为蕾蕾献出自己的一切。

  聂明宇的爱情

  爱情,一个高贵而典雅的语辞,一个浪漫而深情缠绵而明亮的渴望。都说爱情的威力是神奇的而这些都不属于他。都说他对孟琳冷漠,而我认为这种冷漠恰是一种尊重。他不能成为真正的男子汉,因此他不愿去伤害她。他那好强孤傲的性格决定了他只有忍耐,只有对孟琳冷漠。他不能给孟琳海誓山盟,不能同孟琳销魂荡魄。他在孟琳面前是自卑的,但他又不愿表现出来,因此他选择了远离选择了逃避。当他知道孟琳和情夫在一块时,他什么都明白了。他没有揭穿,但身为男人的他内心的痛苦又有谁知道呢?他又能向谁诉说呢?当蕾蕾知道自己的嫂子背叛了哥哥,了解其苦衷去安慰明宇时,他却说:“不管你看见了什么,知道了什么,你都要记住,你的嫂子不是个坏女人。”当他意外地发现孟琳的电脑中存储着龙腾公司的交易明细资料,当孟琳怀上了情人的孩子,当孟琳对刘振汉的疯狂进攻孤独无助时,给她安慰予她臂膀的依然是聂明宇,即便她做的这一切都威胁和伤害这他。到最后,为了不让妻子受牵连,他将妻子送到英国,而他什么都没有说,有的只是痛苦得忍受寂寞孤独失落惆怅,甚至是无助与空虚。

  聂明宇的友情

  友情,他那用生命去呵护的兄弟情义,却使他最终走进了极乐世界。他和刘振汉从小一起长大,一起参军,一起受罚,一起战斗。为了他,他失去了做男人的尊严;为了他,他宁愿低下高贵的头去求父亲。他知道刘振汉出身贫寒,生活自给都有困难,于是他给刘振汉提供经济来源。当他知道刘振汉要考大学,就全力支持还帮他购买复习资料。当他听说刘振汉接到省警官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时,竟比刘自己还要激动。他犯了法,刘振汉却要亲自查办他。当刘振汉无可挽回的站在了他的对立面时,一鼓巨大的悲哀彻底笼罩了他隐隐做痛的心灵。当聂明宇即将离开世界的时候,看着对面那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时,他竟没有一点愁恨。他还冲刘振汉微笑着说:“我希望终结我生命的人是你。这样我觉得我的一生是个完美的篇章。”聂明宇喝下毒酒,嘴角流出一丝鲜红的血,但他的脸上依然挂着微笑。因为他看到他们的过去,那美丽的海水沙滩银帆和海鸥。他将自己的父母托付给了刘振汉,他知道刘振汉会待他们如亲生父母。当死亡降临,他璀然一笑:“有你这样的兄弟……值。”

  聂明宇一生的情感都仿佛包含在最后这个惨淡却又美丽,对来世充满希望的微笑上。

  结局

  伴着高亢嘹亮得手风琴声,伴着临死前那真诚的一笑,聂明宇服毒自杀,结束了自己的一生,但他无怨无悔。他去寻找蕾蕾,去寻找那一片金色的海滩,去寻找那美丽的梦。

☆、第2章

  肉。

  好想吃肉。

  季忆捂着肚子蹲在山崖边,饥渴地望着山崖下迷蒙的市区,怎么看都觉得有点猥琐。

  其实这不能怪她,今天是她在这里度过的第八天,她已经连续吃了八天青菜萝卜了,因为收留她的是一间道观,茹素。

  这座山叫檀山,山上有一间道观叫檀山观,她就是被檀山观的住持收留的。

  说起她出现在这的原因,如今她仍然觉得很莫名其妙。

  她本来好好地在医院上班,还安排好了下午两点的外科手术,谁知打了个盹醒来人就被捡到了檀山观。据住持说,他们发现她晕倒在后山,身体还发了高烧,便先将她抬回来诊治了一番,等她高烧退了醒过来,已经是发现她之后的第三天了。

  如果说这些都还可以让她勉强接受的话,那接下来知道的信息就真的活活戳瞎了她的狗眼。

  她偶然从道长们的对话中发现,现在的时间是2000年,并非她之前所处的2013年,她所在的城市也不是她熟悉的帝都,而是一个中国新兴的工业城市,天都市。

  日,年底快递都爆仓了,她想买一副新狗眼换上是很难的,要不要这么打击她?虽说她从小在孤儿院长大,院长也不叫李刚,但那也算是生在红旗下长在新社会啊!搁到文/革那会都挑不出半点毛病,老天爷到底为什么跟她开这么大一个玩笑?她怎么不知道中国还有这么一个城市?

  呵,一定是她太孤陋寡闻了,季忆缓缓站起身,望着笼罩在凛凛冬日下的城市惨然一笑,天都市?名字倒是起得挺好的,从根本上达成了天朝与帝都的大融合,她给它8分,点赞√

  拉紧身上黑色旧道袍的领口,季忆吸了口气,形容鬼祟地缓缓朝檀山观走去。

  该是吃饭的时候了。虽然没有肉,但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人家住持好心收留她,她要是再嫌弃这里粗茶淡饭就有点太不识好歹了,虽然她真的很想吃肉。

  哎,看来下山这件事迫在眉睫了,她总不能老是吃人家的住人家的,佛门又不是慈善机构,呆在这里无所事事也不是回事,她总不能因为恐惧这个貌似可以称之为“穿越”的事实而一直抗拒离开这里吧?毕竟道观不可能养她一辈子。

  季忆心里想着这件事,不一会儿就走到了道观门口,她揉了揉两颊,让自己看起来气色好一点,高高兴兴地走进了门。

  “住持,我回来了!”她跳手跳脚地蹦进去,使劲搓着手,时不时哈口气在手上,冷得都有些麻木了,“今天可真冷啊,我穿着这么厚的袍子都冻得不行。”

  “季施主,后房里有热水,快去热热手吧。”住持站在正对门口的香案边,温和地朝季忆笑了笑,“如果饿了,可以去找青玄师父,今天老衲就不和你们一起用午膳了。”

  季忆连忙应下,顺便好奇地看了一眼和住持一起站在香案边的陌生男人,刚好对方也同时看向了她,两人微妙地四目相对,只这一眼便叫她再也没办法移开视线。

  他约莫三十来岁,穿着一件长长的黑风衣,个子不高,但很挺拔,外表消瘦,却冷峻儒雅,颇有学者风范。他有一双漂亮的丹凤眼,犀利的眼神被金丝眼镜掩着,让人感到敬畏又难以靠近。

  这是一个身上有着相当难以抗拒的成熟魅力的男人,他一个人静静立在香案边,伴着袅袅升起的轻烟,看似柔弱单薄书生气,却又不怒自威,贵气不凡。

  哦草,完蛋了,一定是空气里PM2.5的含量太高了,怎么有一种看见了红烧肉的感觉!他长得真好吃!

  “檀山观什么时候来了位女道长?”红烧肉嘴角一勾,滑出一个斯文的微笑,“不过刚刚听住持叫你施主,该是我想错了。但你穿着道袍,很容易让人误会。”

  季忆猛地回神,有些局促地看着他:“啊……是,我的衣服太薄了,套件道袍暖和一点。”

  住持走到季忆身边,对红烧肉解释道:“这位是前几天在山上迷路的季施主,因为发了高烧刚刚退,身体还没好利索,所以便多住了几日。”略顿,他看向季忆,轻声介绍,“这位是聂施主,是檀山观最大的香客,常来这里上香。”

  穿着黑风衣的红烧肉优雅地走到季忆面前,绅士地朝她伸出手:“聂明宇。”

  季忆愣了一下,拘谨地握住他的手,低声道:“你好,我叫季忆。”

  红烧肉……呸,是聂明宇!

  聂明宇淡淡地睨着季忆,可以看得出对方很紧张,应该是不太常和陌生人交际,漂亮的大眼睛里闪着无措的光,他可以清清楚楚地看见里面倒映出来的人影——清减冷漠,是他。

  “名字很好听。”他淡淡地赞赏道。

  “谢谢,那个,要是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你们还要上香吧?你们忙你们忙。”季忆被聂明宇盯得有些不自在,耳根热热的,感觉智商直线下降,随口找了个理由转身就要去充值智商。

  “我已经上完香了。”聂明宇低沉富有磁性的声音慢慢诉说道,“刚好也要去转转。”他稍稍偏头,望着她,“不介意的话一起走走?”

  ……

  呵呵,得,验证码输入错误智商充值失败。

  听听他说了什么?换了旁人找季忆这样搭讪,她肯定会认为对方是对她有意思,但聂明宇不同。他的态度叫她完全没办法自恋地认为他对她感兴趣,他邀请她时的语气和眼神都很平淡,根本就不在乎她是否会答应,仿佛只是礼貌地一问,他不在意结果。

  季忆这么寻思着,看了住持一眼,住持双手合十四十五度角淡定地望着天空,看上去并不关心她的决定,于是她便大大方方地说:“行,那我就代住持陪聂先生转转吧,住持你先去吃午饭吧。”刚好她也能再打听打听天都市的具体情况,住持毕竟常年不下山,对一些详细的生活讯息了解的不是很全面,而聂明宇一看就是个软妹币战士。

  聂明宇并不像季忆想得那么多,他随意且悠闲地用眼尾瞥了瞥她,便朝住持深鞠了一躬领先向后山的方向走去,男神气质在此刻一览无余。

  季忆望着他的背影,眨巴眨巴眼睛,稍微有点跟不上他的节奏,学着他的模样给住持行了个礼,便急急忙忙跟了上去。

  本着既然是代住持来陪聂明宇走走的原则,季忆丝毫不敢怠慢,住持帮了她这么多忙,她可不能疏忽了人家的香客。

  她纠结地想着该和他说点什么,到了嘴边却只会一句:“那个……你看起来心情不太好,是有什么烦心事?”

  聂明宇不咸不淡地睨了季忆一眼,那个眼神令她惊为天人。不是说有多好看,而是太尖锐,隔着镜片都可以戳到她心尖上,直让她觉得在他面前无所遁形。季忆也是见过不少世面的人,但从来没遇见过哪个男人像聂明宇这样,这让她对他充满了好奇。

  “是的。”聂明宇这样说道,却没有后话。

  他很干脆地承认他的确有烦心事,但并不打算告诉她是什么事。这个认知让季忆明智地闭上了嘴没有再追问,她嘿嘿嘿傻笑了两声,尴尬地别开了头。

  住持,恕小的无能。。。

  “你是不是很好奇我为什么邀请你出来。”聂明宇边走边用陈述句的语气说道。

  季忆低头丈量这他的步伐,认真地跟着,听他这么问脚步不由自主顿了一下。

  聂明宇装作什么都没发现一样接着道:“你很像我妹妹,她该是和你一样的年纪,一样青春美丽。”

  他用的是“该是”,那就说明他的妹妹并不像他所说的那样。季忆敏锐地捕捉到这一点,小心地回答:“有你这样关心惦念她的哥哥,她一定会幸福快乐的。”

  她真是太机智了,每一分钟都智勇双全不可方物。

  聂明宇闻言停下脚步,前方已经到了台阶,他看样子不打算上去了:“你说的对。”他双手抄兜将风衣口袋里的手套拿出来,又将风衣脱下来,轻轻罩在了季忆身上,一系列动作连贯流畅行云流水,等季忆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做完了。

  季忆的心中跌宕起伏像看了知音头条一样悲喜交加,你说他怎么脱个衣服都能脱得这么帅呢?【心态不对吧喂!(#`O′)

  “谢谢。”季忆诚恳地说,“您太客气了。”

  聂明宇象征性地弯弯嘴角,侧身瞥见不远处台阶下面站着一个人,眉头微蹙,开口告辞:“今天麻烦你了,我还有事,再见。”说完,转身便走了。

  季忆顺着他的方向望去,那里立着一个男人,胖,个子不算高,穿着厚重的黑风衣,头发全都朝后梳着,形神阴肃,整个一典型的中年老卵男,负分拿好他必须服。

  老卵男毕恭毕敬地跟聂明宇说了两句话,便簇拥着聂明宇离开了,看样子应该是他的下属。

  季忆后知后觉地发现她身上还搭着一件质地柔软的风衣,可风衣的主人却已经没了影子,不由有些懊丧,原来她也是个会犯花痴的人,真是太令人难以直视了,眼看着连饭都快没得吃了居然还有心思看帅哥,她自己都忍不了自己了。

  季忆愧疚地双手抄兜往回走,却忽然感觉风衣口袋里有东西。

  她疑惑地拿出来一看,是一张名片,上面写着一个熟悉的名字。

  聂明宇,龙腾集团董事长。

☆、第3章

  龙腾集团,一听就是个写俩字就几百万的大公司,她是不是也应该励个志?

  嘛,还是算了,先解决了温饱问题再谈那些虚无飘渺的东西吧。

  季忆将名片塞回口袋,寻思着找个机会打名片上的电话把风衣还给人家,聂明宇当时一定是有什么急事,居然连风衣都忘记了,但是身为一个填过入党申请书的人,她绝不能占人家便宜,请组织考验她!

  季忆把一切都打算得非常好,只是没料到组织这么快就考验她了。

  她为自己老是走路分神不看道这个毛病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狠狠地摔了一跤,只来得及护住脑袋和戴着家传手镯的右手腕。

  呵,献丑了……

  季忆热泪盈眶地从地上爬起来,浑身疼痛的同时发现自己周围的景物从山林变成了一片白茫茫,右手腕上的玉镯子也不见了,她顿时着急起来。

  头可断血可流手镯不能丢!那可是她身边和父母有关的唯一一件东西了,孤儿院的院长说那镯子是跟她一起放在孤儿院门口的,她二十几来年一直带在身上,今天是第一次离身。

  季忆紧张地在这片白茫茫中转了一圈,除了一个红色的按钮毛都没看见,她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按下了红色的按钮,然后新世界的大门就打开了。

  漫无边际的雪白仿佛薄雾般流动着,和着轻风缓缓消失,变成了一处平淡常见的农庄,除了一亩三分地,还有一间茅草屋,屋外放着一些农具,还有一把椅子,她的镯子就放在椅子上。

  “诶?”季忆怔怔地走到椅子旁边,拿起镯子打量了一下,没有任何裂纹,她松了口气,把镯子带回了手上,刚想进茅草屋里看看,就发现镯子闪起了银光,绘着各种等级和植物的界面好像投影般浮现在她面前。

  季忆好奇地看着上面的植物和相对应的等级、功效信息,待将它们全面了解透彻后,顿时无语凝噎。

  其实她已经弄明白怎么回事了。

  连穿越这种事都会发生,那么“随身空间”这些常在小说里看到的东西就容易接受多了。季忆念书的时候虽然是个书呆子,但也不是没看过小说,这点猫腻儿她还是看得懂的,问题是……这些植物的名字和功效简直太奇葩了。

  一级农作物:哈士奇之梦,功效:强身健体,可治疗痛经以及笑点低等症状。

  ……现实就是让人如此的猝不及防。

  请跟她一起念,我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不记得!

  所以痛经和笑点低到底关哈士奇鸟事?!

  你以为这已经很没节操了吗?稚嫩!更无法直视的还在后面!

  二级农作物:狼的诱惑,功效:补全五音,可获得凤凰传奇般优美的歌喉。

  三级农作物:日本猫毛,功效:塑身美体,长期服用对祛痘除斑减肥美容有奇效(副作用:可能伴有短时的身高萎缩。)

  …此间省略数十种无节操农作物…

  顶级农作物:心肝宝贝开心果,功效:起死回生。

  季忆的眼泪在看到“心肝宝贝开心果”的时候止住了,她盯着起死回生四个大字思索良久,迟疑地想,雨公公和万贵妃不会来找她收版权费吧?

  最终季忆还是向现实妥协了。

  她满脸屈辱地从手镯里购买了一堆免费的哈士奇之梦,扛起榔头就去刨坑了。

  一边挖,她一边吟唱着那丧尸的种植条件:“挖个坑,埋点土,数个一二三四五,自己的土,自己的地,种啥都长人民币!”黄洪老师你不会和雨公公万贵妃一起来找她收版权费吧?!求放过,她是无辜的,这一切都是命运的错!

  季忆从镯子里出来的时候,已经是过了大概一个小时之后了,她惊喜地发现镯子里的时间是停止的,她进去到出来在外看来只用了甚至不到一秒种。

  看来上天还是有好生之德,她不应该太责备老天爷,他老人家的眼睛至少没有全瞎,还给她留了条后路,也许等他收到了顺丰快递送来的剩下半只慧眼,就会她送回家了!

  带着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季忆又在檀山观停留了两天,便辞别了住持,在青玄道长的指引下下了山,背囊里背满了哈士奇之梦,以及升级后种出来的一颗小手指那么大的山参。

  这是她的命根子,名副其实的命根子,她接下来在天都市的生活都得靠这颗小山参了。

  季忆一下山到了天都市,就开始寻找市区哪里有药店,问了不少人,徒步走了十几公里,才见到了X仁堂的招牌。

  好怀念啊……季忆不由有些感慨。

  果然这种名字很百搭吗?在2013年的帝都也有这么一家药店。

  季忆怀着复杂的心情走进了药店,她的衣服是刚刚穿越过来时穿的那套,洗干净后没什么不妥,她的长相虽说不上是惊为天人,但也是极有气质,属于那种看了就忘不掉,总想再看一眼的类型,所以药店里的人对她态度很好。

  “小姐,要买什么药?”药店老板憨厚直爽地问。

  季忆摸摸鼻子,有些心虚地问:“老板,请问您这里收野山参吗?”

  “野山参?”老板愣了一下,看上去挺有兴趣,“野山参现在很少见了,你有?”

  “有……一点点。”她比了一下小手指,“大概这么大。”

  老板颔首道:“如果你有的话,我收的。”

  “好的。”季忆将山参从小布包里拿出来,小心翼翼地放到柜台上,“你秤一下,看看有多重,顺便开个价吧,正宗长白山野山参!”她现在编瞎话连眼睛都不带眨的!

  十五分钟后,季忆揣着五千块钱从药店走了出来,顿觉神清气爽腰板都直了起来。

  有钱的感觉真好。

  她粗略估算了一下那野山参的价钱,虽然并不像她说的那样是长白山野山参,但品质也是极好的,应该还可以卖到更高,不过碍于现在急着用钱,便将就着卖了。

  这种东西以后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拿出来卖比较好,谁知道它是不是济公的金子,过一段时间就会变成石头?到时候被报警抓起来反而得不偿失。

  季忆走在路上,留心了一下电线杆子上贴的小广告,遗憾地发现也不知道是不是2000年的中国还没有2013年那么混乱,电线杆子上见不得人的小广告很少,例如办假/证的。

  既然暂时弄不到可以糊弄一阵子的证件,季忆便先到手机店买了一部一百来块钱的诺基亚手机,实惠耐用待机时间长,最适合她这种无产阶级。

  有了手机,自然要办张手机卡,这样办事也方便许多,她将聂明宇的手机号存上后,就到手机店门口的牌子上看了看出租房屋的消息。

  千挑万选后,季忆终于在夜深之前找到了自己在天都市暂时的落脚点。

  她疲惫地坐在沙发上,对这间拎包入住的公寓颇为满意。这里虽然很小,但贵在干净安静,一人独居,可以马上入住,而且因为地方偏僻,租金也不贵,她一下子租了一年,房东便将她“证件忘在老家没拿来”的小理由忽略掉了。

  季忆把为数不多的行李——即那些哈士奇之梦还有聂明宇的风衣放到床上,随手捏起一颗长得跟糖豆豆差不多哈士奇之梦放进嘴里,拿起手机拨通了聂明宇的电话。

  她其实……还是挺紧张的。

  她也想过将大衣干洗一下再还给他,但她现在是坐吃山空,没有工作,不能乱花钱,手洗又怕把衣服洗坏,而且这件大衣非常干净,几乎纤尘不染,他应该不在意她穿过几分钟吧?

  她对她自己的衣服都没有整理得这么认真过啊QAQ

  季忆忐忑地听着电话里嘟嘟的声音,对方响了很久都没接电话,直到她灰心地准备按键结束通话的时候,聂明宇那优雅低沉富有磁性的声音才缓缓传了过来:“喂?”

  他的语气很疑惑。

  ……不疑惑才怪好么,陌生号码大晚上的来电话,别说是他了就是她也会犹豫要不要接。

  季忆有些囧地轻声问:“请问是聂明宇先生吗?”

  “是我。”聂明宇干脆地问,“你是谁?”

  “……呃("▔□▔)那个,我是季忆,在檀山观的时候咱们俩见过,不知道您还记不记……”她的自我介绍还没说完,对方就打断了她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