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二人驱车,往郡主府去,是叶莺早年的住处,这些年不在京中,简单清静,留有几个老下人打扫而已。

到了门口,早有老仆迎候,帮两人搬运行李,伺候两人洗漱更衣。

叶莺洗罢脸,却看叶狄从门外进来,连称“苦也!”

“怎么了?”

叶狄亮亮手上一封书信样的东西,“太子听说我们回来了,晚上设宴,让我们去。”

“还有谁?”

“老五老八也都回来了,肯定也被邀了,”叶狄撇撇嘴,“如果他还是以前那个脾气,估计又得着什么了,一个漂亮女人?一匹好马?还是什么稀奇的宝贝?”

“他爱现让他现去呗,陪两句好话又不会少块肉,总比得罪人的好。”

红玛瑙般鲜艳的酒斟入水精杯,在三颗硕大夜明珠的照耀下闪闪发光。每个位置身后都有数名侍女,有的持白银的酒壶,有的捧麝罗的香巾。觥筹交错,醉此浮生。

在宁王家长大的叶狄素不喜欢这种场面,一进门就轻轻皱了下眉。

眨眼间,只见自己的大哥,当朝太子叶环迎了过来。

太子实际只有不到三十岁,但淫靡生活带来的肥胖使他看来比真实年龄大一些。此时他已经有些带酒,过来上下打量一番,嚷起来,“小九,是你啊!六年不见”

他说话时,瞟见叶狄身后佳人,劈手在肩上捏一把,便用很猥亵的语气笑起来,“还真是成大人了”

“大哥,”叶狄抬手挡了一下,有气无力地说,“那是叶莺”

“叶莺?”叶环用不小的声音惊叫,眼睛瞪得溜圆,“六叔捡来那个叶莺?!”

他这一叫,四下人全围了过来。

叶狄一惊,随即心里自责得很:皇家兄弟其实都知道叶莺真实性别,但是他们不像自己与叶莺朝夕相处,见怪不怪,这会儿突然在面前冒出一个明知是男儿身却比女人还美丽的人,自然都用用马戏团看猴子的眼光围观。

他看向叶莺,后者强颜欢笑,与各位一一见礼,让他一阵恼火,却又只能叹口气罢了。

一会儿,协音王叶律出来打了圆场,招呼大家重新入席。叶狄叶莺两个也都低调找个角落坐了,闷闷饮酒。

叶狄扫视席上的人,认出其中为首的两个,五皇子,协音王叶律,八皇子,景王叶银,虽然也是阔别多年,但分开时他们已经基本成年,所以样貌倒也没太大改变。

现存的皇子中,三皇子东海王叶彤不在,听说压根没回京城,还有一个不在场的是皇少子叶少陵这个是叶环绝不可能请的人。

酒至半酣之际,宴会的主人站了起来,摇摇晃晃,举起杯子,“此次王兄大、大婚将近,感谢众位皇弟都大老远回京来捧场,王兄在此设宴,给大家洗尘,王兄近日可是得了一件异宝,少不了给大伙儿也有、有一个招待”

“又来了,”阿九咬耳朵对叶莺说,这时他也喝了不少,说话时身体斜成一线。

叶莺笑笑,且看主人如何表现。只听现场琴音突然一停,继而又“锃”地一声,丝竹缭乱,随着靡靡乐声,渐渐行出一队美女,翩翩起舞,为首的身材高挑,一身红衣,肢体摆动之间,尽显媚眼如丝,身若无骨。

俄顷,美人一曲舞毕,香汗淋漓,那厢宾客早鼓起掌来,叶律率先站起,满脸堆笑:“方才愚弟听着,这曲子可是西域才传来的?刚刚传入,难为这舞娘就能熟研精习,舞出如此风韵。多一拍则急,少一拍则滞,美人风姿,恰如柳行堤上,妙啊”

“正是,正是,”底下一片应和之声,这个夸音乐优美,那个道舞姿曼妙,叶环笑着听,也不说话。直到八皇子叶银站起,亵笑叫道:“王兄好宝贝!此女艳而不俗,媚而不骚,人间尤物不知除了舞技,其他功夫?”

下面一片哄堂,叶律笑着用扇子掩面,“斯文!斯文!”叶环也大笑起来,终于开口:“这你就看作人间尤物了?那这样呢?”

说着,他突然扳过为首舞娘,两手从后面绕到胸前,奋力一撕!只听舞娘一声娇呼,薄薄纱衣裂成几片,双手忙羞向胸前遮挡。

然而,大家还是看清了,舞娘的胸前,并非双峰秀乳,而是一片平坦。

阿九愣了几秒,然后明白过来,这是贵族中盛行的男风,男宠越是精心妍丽,以假乱真,越是能得到众人称羡。原来太子今天要秀的宝贝,不是名马,不是珍珠,不是美女,而竟然是男人。

他苦笑一下,发现自己已经置身更加巨大的笑声中,叶银跳着脚嚷起来,“如此,如此不是人间尤物,是人间极品!极品啊!”

叶环同样大笑,一反身将舞娘揽入怀中,重重做个嘴儿,舞娘娇嗔,众人喝彩,大家都红了脸,酒气熏蒸,整个庭院弥漫一种欲望的气氛。

“众位莫急,”叶环咂摸够了,举杯回来,笑道,“哪有让各位干看着的理,今日也有好礼相送!”说着,他一挥手,余下那一队舞姬,尽都散开,贴向最近的宾客,原来他们也都是男子。

众人大多笑纳,拥偎吃酒,一时娇声浪语满席,堂堂一个东宫,几如行院一般情景。

阿九这边也有一个来偎,平心而论,太子筛选过的,都很精致,脸上绒毛都像真的女子一样用线绞掉。但当他贴身偎上来,嘴唇几乎碰到自己的脸时,阿九还是感到浑身一僵——他是随六王爷长大的,六王爷一生戎马,性如烈火,平生恶心痛斥这些东西,导致他也有相当的反感,于是下意识地一推。

男孩不防,跌坐在地,酒也洒了阿九一身。

众人都望过来,太子厉声道,“笨手笨脚,要你何用!拖出去杖死!”

叶莺在旁看着,男孩一听此言,浑身瘫软,涕泣求饶,阿九却不知怎么回事,直直坐着,也不出声,他忙捅捅阿九,就算不喜欢,也不能见死不救啊。

阿九这才开口,道:“是愚弟不好,一时不曾接住酒杯,王兄莫怪。”

叶环挑了挑眉,“九弟该不是嫌弃愚兄礼薄,货色不好?愚兄面上无光得紧哪。”

“怎敢,怎敢。”

阿九勉强应着,众人却都感到了气氛的尴尬,正在这时,一边叶律插言,“他当然觉得不好,他有那么好的了!”

众人先一愣,继而哄堂大笑,连太子也重新拍着大腿,“那是!那是!要说我这几个宝贝,还真比不过!”

阿九看向叶律,他知道他是好心打圆场,可心里还是隐隐忿怒,这种话他并非不曾风闻,但当面说又是另一回事!他的余光瞟见,叶莺在众人的笑声中,脸色白的可怕,低头不语,然杯中酒面荡起圈圈涟漪。

正这时,宫门外疾驰入一匹白马,直奔宴会而来,太子本来怒起,正想拔剑责问,却只见上面小太监连滚带爬下来:“殿下!快些散了吧,皇后娘娘正来!”

永安宫。

层层帷幔,金碧辉煌,大型的云母屏风像镜子一样映照出宫灯玉案等一切陈设,使墙壁显得更加辽远,屋内更加空旷,同时镀上一层冷色的光泽。

屏风之后,端坐着一个女人,褐色的眼睛依稀能看出当年的美貌,此时她正立着眉毛,神情严肃,纯金镂空的长长假指套被捏出轻微的声响。

叶环跌跌撞撞跑上殿来,还没来得及叩头,迎接他的,却是劈头一个耳光。

“母后!”叶环捂着脸叫起来,眼角几乎痛出泪来,他也这么大了,母后虽然威严,真动手打他,却是好久不曾了。

坐上的女人却余怒未消,“别叫我母后!眼看是冷宫的妃子、庶人、死人!哪里当得起‘母后’二字!”

“母后何出此言?!”叶环惊道。

“眼线报来,皇上最近一病不起,你不去探视,倒在这狎妓饮宴!”

“原来是这事,”叶环悻悻道,“以前父皇生病,母后也未如此焦急。”

“我的孩子啊,”女人皱起眉头,“你怎么不明白此一时彼一时的道理?你以为我让你去看你爹?我让你去看的是当今皇帝!如今皇上深居简出,你我想见他,都还要透过那些太监,太监们势力越来越大,而他们跟我们的关系你还不知道吗?再说,叶少陵已经六岁了,听说长得很得人意儿,他娘虽然去年死了,但正因为死了才被老头子记挂着,听说常常念叨,你看似是个太子,要是老头哪天病昏了头,心思一变,天就突然塌下来了,到时你不是庶人、死人还是什么?”

皇后说出这一长串,微微咳喘,而听的人吓出一身冷汗,忙跪下叩头,“求母后想个对策!”

女人叹了一口气,冷厉的眼神稍微放松了一点,道:“你也不用太担心了,只要老头子在驾崩前不改口,天下一切就是你的。再者,哀家已经把漠北那边说通了,他们答应让公主来和亲,到时自然是嫁给你,有漠北军队撑腰,想来你位置会稳固一些。”

“还是母后想的周全”

皇后盯着自己唯一的孩子看了一会,不知是爱还是恨,她一个白骨场上滚过的女人,为什么就有这样一个只会说“母后周全”的儿子?但她最终又只是叹口气,道,“这样,你还不快去给皇帝问安?”

“孩儿这就去。”

“啪!”又是一记耳光打在他脸上。

“母后这又是?!”这次叶环真的痛得飙出眼泪,叫道。

“为了让你看来有哭过的样子,”皇后擦擦手,淡淡闭上眼,道,“去吧。”

第三章 片言乱国

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

石门,距离帝都长乐千里之遥的一个小城,方下了一场雪,而这时长乐城里才刚有一丝秋凉飒爽。

秦隐珠迤逦前行着,身后的白雪上留下一行细碎的脚印。

她穿着军中文士的衣服,白裘素袖,衣袂飘飘,但还是能明显看出是个女子,她的五官不可说不标致,但第一眼给人最深的印象往往是那种刻骨的苍白,往好了说,似乎有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空灵之气,往坏了说,却也可以理解成像个垂死的病人甚至飘忽的女鬼。

她行走的地方,显然是一座军营,在进门处竖着招展的大旗,旗上绣有金边,中间是一只黑色的猛虎。行道两旁荷矛带戟的士兵排成高大的行列,呼出冰冷的气息,黑色的皮甲上都挂了白霜,他们甚至不正眼看她,就像一些巨大的雕像。走了几十丈的路,只听到马的嘶鸣和远方低沉的号角。

再往里走,是一座金色的大帐,帐前支着一只三足的大锅,里面的汤水沸腾。秦隐珠知道那是什么,连周边几座城市的小孩都知道:驱狼侯项毅,没少把人丢在里面煮。

她在大锅前面站住了一下,掸掸衣服上的雪珠,正正束发的高冠,蒸腾的水汽使得金帐都显得有些扭曲,然后,她走进了大帐。

帐中有许多人,执戟的武士、按官阶排列的参军和副将。

她看向最上方的正中,侍从们簇拥着一个高大黝黑的男人,斜倚在宽大的狼皮垫子上,半幅毛皮下露出黑色的铠甲。

“居然敢一个人来,”高大黝黑的男人见到她,大笑起来,“知道我为什么见你吗?我就是太好奇了!”

隐珠笑了笑,行个军中文书常用的揖礼,“参见项将军。”

“你还知道我是项毅,那你听说过我喜欢水煮活人吗?”男人笑着,但也许是征战多年的缘故,即使笑着,他眼中也有一种狮虎般的凶蛮。

“将军威名盖世,怎么会没听过呢,在下此来,正是为将军而来。”

“哦?”项毅挑起一只眼皮,“难不成,你是来投降的?”

“不,在下是来劝说将军放弃围城,给城中守军留一条生路的。”

“哈哈哈哈”此言一出,项毅连连拍着桌子,周遭立侍的军曹兵士们也笑出声音,“笑话,真是笑话!诸侯太守之间互相攻伐占地,近世以来皆如此,杀了石门太守,他的地盘岂不尽数归我?!往上报一个病故,谁会追究??现在你凭一张空口白牙劝我撤军,难道不觉得自己在说梦话?!”

隐珠微微一笑:“若将军的志向,一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个乡下诸侯,在下确实是白来了,请将军立刻下令,将在下投入汤鼎。”

项毅脸上突然一热,“乡下诸侯”是最能激怒他的称呼之一,当他还小的时候,跟着父亲,也就是老驱狼侯一同入京朝见,长乐的贵族经过他们会掩上鼻子。

他强自压抑恼怒,问:“那你说,还有什么?”

秦隐珠笑着,突然凑近男人的耳边,近到他能闻到她身上冰雪的味道,这让他微微一惊,但马上就不再介意,他确信他有力的胳膊一夹,可以将她的腰都折断。

直到,她轻声说出一句话来:“将军难道就不想当皇帝么?”

项毅本漫不经心的笑容凝住了,他看着面前女人的眼睛,纯正的黑,深不见底,与他直视。她说出这句话的口吻像蛇一样,甚至让他觉得,她本身也像是极端享受这句话的美妙,本嫌苍白的脸上闪烁一种魅惑。

项毅努力再笑出来,但自己也感到有点干。他的余光扫向帐中的手下们,但他们显然听不清这边谈话的内容,都直着眼看两人表情的变化。

“现在京城的局面,将军想必也知道一些?”女人又问。

“你说王家和刘太监的事?”项毅痛恨被牵着鼻子走的感觉,但还是忍不住回答。

“不错,那将军觉得,刘太监一手遮天,靠的是什么?”

“皇上呗,皇上吃喝拉撒都靠那些太监伺候,当然听他们的。”

“但是皇上现在年纪越来越大了,身体也越来越差了。”

“当然,所以皇上归天太子即位的时候,就是那帮太监完蛋的时候。”

“但是将军想,谁会坐着等待自己完蛋呢?所以太监一直撺掇皇上废了太子,改立一个。本来照这些年的势头看,换太子是迟早的事,但是想必大人也有听说,最新的消息,王家已经说服了漠北公主前来和亲,嫁给皇后所生太子,那么太子地位会就此稳固,那些阉人又怎么白白看着?”

“不看着又能怎样,太监,手里连个兵毛都没有,”说出这句话,项毅自己也突然好像想到了什么,不禁“啊呀”一声。

“正是,”隐珠眯起眼睛笑道,“太监要兵,将军有兵,进了天宁,谁说了算?只是,天下之变已成一触即发、近在旦夕之势,而世上兵马雄壮、野心勃勃的,难道只有将军一家?”

项毅脸色彻底变了,身体也从椅子上坐直起来。

隐珠玩着手指,沉默,现在诸侯之中,驱狼侯离长乐最远,若还纠缠石门城这点蝇头微利,只怕到时连一杯残羹也分不到了。如果说到这份上他还不能决断,那她就真是押错了宝,愿赌服输。

好在,良久,男人的表情终于慢慢缓和,笑道:“你,就是那生不出儿子的石门太守第六个女儿,他们说的‘鬼谋姬’?”

“第七个,”隐珠看着他,淡淡纠正

“我项毅向来佩服带种的人,”项毅站起身,“今天冲美人儿你敢一个人来当说客,一席话又点醒了我,现在我送你回城,一丝头发也不少你的。”

“不,我想跟将军去长乐。”

隐珠一字一顿地吐出这几个字,看到项毅眼中闪过一丝疑惑与惊异,他想问为什么不回石门吧?但是终究,项毅什么也没问,而是大笑起来,洪亮的笑声似乎震得军营都嗡嗡作响:“我还不知我有这么招美人们待见,既然美人开口,当然恭敬不如从命。

“请将军叫我‘先生’,”隐珠带些怒意,说。

第四章 北疆围猎

“快点,”项毅催马,扭头道。

秦隐珠点点头,抓住自己冰冷的马缰,她的马术只能说差强人意,不像战士那样善于飞驰,但她力图不表露出这一点。马走在营里的石路上,远处传来整齐的拼刺口号,显然士兵们正在训教场操练。

“等下你会见到我二弟,还有我的‘双璧’,”项毅大笑着说。

隐珠又点头。即使她不因为战事提前去做了解,北疆也大约没人会不知道这几个人,项家两个兄弟,项毅是老大,高大英武,不怒而威,老驱狼侯去后,自动承袭了这个爵位;第二个项杰,矮小壮实,武勇比大哥相去甚远,不过总是打扮得十分耀眼,有士兵背后叫他“公鸡将军”。

至于被称为驱狼侯帐下“双璧”的,则是一男一女:右将军夏无殇,左将军苏龙胆。

据隐珠所了解的,夏无殇是个孤儿,从小加入项毅的军队,因军功一步步从一个最低等的步卒,升至帐前右将军,以项毅的脾气,几乎也把他当自己第三个弟弟看待。其用兵扎实,富于实战,不乏智谋,对敌冷酷,曾有修罗之称。关于他的传闻在北地有不少,流传较广的一则是,早年他与人同行,遇到盗贼,情急诈称自己是老驱狼侯(项毅的爹)的侄子,盗贼心生畏惧,独放了他,却把其他人尽数活埋。

而苏龙胆更像一个传说中的人物,不仅因为她是个女人,更因为她曾经是个“无衣”——“无衣”是一支佣兵团,在北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三十年前,曾经有漠北的两万大军进犯边陲,边关诸侯久等援军不到,不得已雇佣了三千“无衣”,

几乎花去了半座城池的白银,许多人都说他疯了,那些为钱而来的佣兵怎么会为你卖命,但事后证明,多数人错了,三千无衣立起巨大的坚盾,抵挡漠北骑兵一次又一次的冲锋,血流成河,却没有一人逃走,在冲锋的间隙,他们大笑着互相竞争谁的头颅会被标价更高。最终,残余的漠北骑兵依次上前来,在盾牌前自行割下只有败战才会被剪掉的发辫,以示心悦诚服,而剩下的不到六百名“无衣”战士,挺立在血泊里沉默着,迎接他们的进献。自此以后,这支佣兵团在北地名声大噪,小儿争相纹上昙花的标记,总有□□夸言哪天接待了无衣的客人

一声惨叫突然打断她的思绪,看过去,正在经过校场,声音便是场上一个胖子发出的。

“不要——不要打我——”他像杀猪一般嚎叫,“我只是个商铺伙计,是他们抓我进来的”但他的声音很快被更大的哄笑和叫闹盖过了。“肥猪,起来啊?”“杀了他吧!”“别啊,看我用□□操他几次!”老兵们粗野地喊着,踢打那个胖子,用枪尖刺他肥厚的屁股。

秦隐珠皱了皱眉头,但旋即换上寻常的冷漠面孔,这样的事情在军营,想必每天都在发生。军队里不容忍废物,不,世界上不容忍废物,看那个胖子的样子,上了战场也活不下来,那么早死几天晚死几天有什么关系。

不知怎的,这让她突然想起小时的事情来了。七岁以前,她都没见过父亲——据说出生之时,父亲是来过的,但听说又是个女儿,他甚至没有抱起她来看一眼。而这也是母亲最后一次见到父亲,当时的情景在之后的荒凉岁月里,被她一次又一次地提起,直到寂寥地死去。

不过当然,之后父亲还是见过自己的,尤其在她显露出卓越的才识之后,她辩倒他帐下那些无能的腐儒,做出文学泰斗也赞叹的文章,令他对她的期许与日俱增,在项毅攻城之时,这种重视达到了顶峰:当她提出一个人去做说客,他痛哭流涕地抓住她的手,让她一定要尽快出发,说全城的性命都在你身上了。

然而,她咬住嘴唇,那求拜神佛一样的态度中,为什么看不出一点对女儿的担心呢?

她在马上回望了一下,石门,那个她生长的小城,已经远到成为地平线上的一个小点。

父亲应该想不到,她选择不回石门,而是去长乐吧。也好,他的生育之恩,我已然报尽,今后是死在刀枪之下,还是显耀翻天覆地之能,都与他无关。

秦隐珠这样想着,回过头,项毅的话音突然在耳边响起:“这就是了!”看去,面前已经出现大片的围场,远处传来踏踏蹄声,然后几个黑点从白雪上出现,渐渐变大。

“让开!”项毅喝了一声,隐珠才看清,跑在最前的是一只灰白色的大狼,被追得呲牙咧嘴,不过还未等她感到吃惊或害怕,一支粗翎羽箭已经自身后飞出,不偏不倚正中狼喉。

大狼晃了几下,追猎它的方向又来了一只箭,插在背部,它挣扎片刻,才终于倒下去,还热着的血流出来,染红雪地,冒起腾腾白气。

隐珠随着项毅奔过去,另一方向的骑手猎人们也都近了,先头的几个提着自己的猎物,还有一些猎物已经被剥皮,毛皮驮在空出的马背上。

“项杰,你何必补那一箭,白费了一张好皮子,”项毅下马,去了黑色手套,翻检狼皮,啧啧道。

被称为项杰的人一笑,他的打扮像传说中的花俏,绿锦袍,狮蛮带,头盔上还装饰着大颗红宝石:“大哥还在乎这一张?全天下的皮子都快要是大哥的了。”

项毅大笑:“看来你们都听说了?”然后他拍着隐珠的肩,按她希望的那样称呼,“这位就是一语点醒梦中人的哦秦先生。”

“无殇和龙胆呢?”他又扫视一圈,问。

“说谁谁到,”项杰笑道,果然,从围场的一边驰来一匹黑马。

等马近了,隐珠看清,上面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不难看,也谈不上帅气,不单薄,也谈不上魁梧,唯有气质倒还沉静如果他就是双壁之一的话,这第一眼真是令人有些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