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赶紧嘿嘿赔笑,拉过他的袖子就走,“好啦,不要耽误时间了,车子先放我家门口吧,我们坐公交去,节省时间。”

80年代的房屋多是灰白色,具有浓重的历史色彩,门前耸着两支大柱子,楼房整齐,树木苍郁,街道宽广。

柏油大道上根本看不到小车,均是公交车,货车和单车。有小车的家庭非富即贵,不是一般人可以开的。

走上公交车,座位还没满,我赶紧占了个临窗的位置,一屁股坐下,就开始打哈欠,连连不断。

这是我的习惯,公交车摇摇晃晃的,就像个催眠的摇篮,不久,我就困得不行,瞌睡虫袭来,合上了沉重的眼皮。

悠悠转醒的时候,我靠在兰仲文肩上,他的手掌挡在我额头上,为我遮去了毒辣的阳光。

耳朵有些发烫,我伸手一摸,原来被阳光照得发烫了。

拿开他的手,阳光穿透空气照射而来,强烈的光晕照得我眼前一阵晕眩发花。

这么强烈的阳光,如果他不帮我挡着,我压根睡不着吧?

我心中一暖,都说细节看人品,他这样的,应该算是极致的体贴男人吧?心细如尘,无微不至。

“你帮我挡了多久了啊?”我把视线移到他脸上,脸颊微微发红。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只要跟他在一起,我就是安全的,一点也不用担心被人欺负,或者担心睡着了钱包被小偷夹了,又或者被人吃豆腐。

我觉得,他就像是我坚实的外壳,无论风雨吹打,无论狂风呼啸,他会保护着我,不伤分毫。

兰仲文眼中蕴着浅浅的笑意,“没多久,你醒来得真是时候,下一站就到步行街了。”

、第三十三章 心意

三十分钟后,兰仲文站在小吃摊前无奈地看着我,“萧九九,你确定你是来买衣服的?不是来吃东西的?”

我往嘴里塞了块臭豆腐,他嫌弃地看着我,我嘿嘿大笑,差点呛到,“逛街事小,最重要是品尝美食,你看,有好多小吃,你要吃什么吗?我去给你买。”

说完一头扎进小吃街里,什么冰糖葫芦,马来糕,白糖糕,羊肉串,鱿鱼串,老北京卷…

左手拿着一份臭豆腐,右手拿着一条老北京卷,这尝尝,那尝尝,吃得不亦乐乎,拿不下了,把新买的白糖糕和羊肉串塞进兰仲文手里,“帮我拿一下,我买了好多,你想吃什么自己拿。”

兰仲文蹙眉,“你少吃这些油炸的东西,很不卫生的。”

“知道啦。”我随口答应,点头如捣蒜,啃了一根羊肉串,满足地发出感慨,“挺好吃的,我再去买几串。”

没走出两步,后领口被兰仲文拎住,“喂喂喂,你才刚答应我不吃的。”

“这不是油炸的啊,这是烤的。”

“烤的也不行,你先把这些吃完再去买,不能浪费食物。”兰仲文对食物的观念还是很传统的。

这时代的女人都是英雄妈妈,以生孩子为荣,尤其是男孩子,所以大部分家庭都达到了十来口人,饭桌上受的教育都是粒米不剩的好美德,吃得了多少就多少,不能多盛,浪费,不然会被鄙视和教育的。

兰仲文家里只有父亲,大夫人,他和一个妹妹,他们是军家,要以身作则为老百姓标榜,家规严格,受的教育也比普通男孩要沉重好几倍。

而我家里只有三个人,饭菜每顿都吃不完,父母又纵然,我妈几乎天天做我喜欢吃的菜,久而久之,我就变得嘴刁,只喜欢吃爱吃的,不爱吃的就是摆在我面前一个月,我的筷子也不会伸进去。

我看着那些胃口全失的小吃,犯难地努了努嘴,“那些我不想吃了,你帮我吃了吧。”

兰仲文脸色阴沉,“萧九九。”

我连忙摆手,“我真的不能在吃了,不然晚上会闹肚子的,我再吃几串羊肉串就好了。”

“不行,先把这些吃了。”

“不想吃,不好吃。”

“不吃完不准你买。”兰仲语气坚决,近乎命令。

我脸气得鼓鼓的,往嘴里塞了块白糖糕,甜甜的,糯糯的。咦!吃了那么多辣的,现在吃点甜的,觉得味道还不错。

于是我叉了块白糖糕递给他,“这个蛮好吃的,有嚼劲,你也吃吃看。”

他微微一笑,把整块白糖糕塞进嘴里。

我赶紧凑上去,眨巴着期待的眼睛,“怎么样?好吃吗?”

“还不错。”

填饱肚子后,我们轻装上阵,步行街的商店鳞次栉比,什么东西都有,满目琳琅。

人群拥来嚷往,穿梭如鲫,为了防止走散,我一路拉着兰仲文的袖子,看到一家帽子店,我兴奋地拉着他冲了进去。

我把一条花纹反复的丝巾围在脖子上,带上遮阳帽,模仿着梅艳芳那副风情万种的样子,把身子向前倾,微噘着嘴巴说,“怎么样?我酷吗?”

“酷!”兰仲文被逗乐了,玩心大起,随手拿起副宽大的墨镜带上,“帅吗?我像周润发吗?”

我哈哈大笑,“帅!但是不像周润发。”

他又拿了把纸扇,啪一声打开,不疾不徐的摇着,“现在呢?像不像忧郁的张国荣?”

“我去!”我一把夺过他的纸扇,“别黑我哥哥。”

兰仲文疑惑地摸着自己的脸,似笑非笑,“难道我长得很丑?”

“不丑,长得特别招眼,女生见了你都得神魂颠倒。但是你不能黑我偶像,我哥哥是独一无二的。”

“哈哈。”兰仲文心情大好,“那你神魂颠倒了吗?”

“倒了倒了。”

我随口答应,他又动作利落地朝脑袋扣了顶鸭舌帽,“帅吗?我像不像刘德华?”

说着把鸭舌帽压低,眼睛陷在阴影里,只余下倨傲的下颌线条紧紧绷着,雍容而高贵。

简直是帅得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啊。

我被惊艳了一把,“你带这个帽子太好看了。”

“是吗?”他眼中的笑意缱绻,“那就买这个吧。”

说着就要到收银台付款,我拉住他的手,把同款不同色的鸭舌帽扣在他脑袋上,“等等,别买黑色的,你买蓝色吧,我觉得你皮肤白,带蓝色更有朝气。”

“好。”此时他正戴着蓝色的帽子,肤如皓玉,惑人的眼狡黠眨着,“怎么样?我带蓝色还是黑色好?”

“蓝色好。”

“好。”说完顺手把同款不同色的红色鸭舌帽扣在我头上,端详了好一会,才满意地柔了眼中的笑意,“你戴也好看,我买两顶,我们一人一顶吧。”

“我自己买就好了。”

“不用啦,上次你送了一幅画给我,我还没回礼呢,这帽子就算给你回礼了,要好好戴着呀,这可是我的心意。”

头上一轻,鸭舌帽已经被他抽走了,他拿着帽子去付款,动作利落迷人。

心意?

还是一模一样的情侣帽。

我陷在莫名的欢喜中,没反应过来。

买完东西,我们心情愉悦,路过一家裁缝店,我拉着他乐颠颠地跑进去。

这时代还是有很多人穿着盘扣服的,尤其是老一辈的女人,她们至今还穿着自己绣的肚兜,自己做的绣花鞋。

我摸着一件件质地丝滑的旗袍和旗服,心里高兴。

兰仲文不解,“你这个走在潮流前端的人居然喜欢这么复古的衣服?”

“那肯定的,好看嘛。”不一会,我就挑了几套样式淡雅的五四服,这里的衣服都是纯手工定制的,先试好款式,然后根据本人的身材量身定做。

一般需要7—10天的制衣时间,我早就想好了,就穿五四服去参加比赛,主意一打定,我心情大好,拿着衣服拐进试衣间里试穿。

我先试了一套质地柔软的锦衣,紫玉盘扣,袖摆与衣摆宽大,绣着张扬妖娆的蓝色鸢尾,衣身无饰,白色锦衣,长裙迤逦。

换上白色绣花鞋,我掀开试衣间的帘子,“好看吗?”

兰仲文转过头,呆若木鸡。

女子款款而来,仿若在众人面前展开一幅山水画,香腮入雪,气若幽兰,好一个翩若惊鸿的女子。

浑身上下,无不展现着中国文化的魅力和色彩。

“好看。”兰仲文憋了许久,只说出这两个字。

------题外话------

话说女孩子逛街都是这样的?买衣服事小,填饱肚子要紧。哈哈哈,序序又来冒泡了,求收藏,求保护,求呵护,求爱护~

、第三十四章 点名

“那我就定制这身衣服咯。”

“嗯。”

隔了一会,我又换了一身水兰色的五四服,同样的宽袖,裙身合体,裙侧大开。

长发放了下来,绾成髻,别上青铜簪。

眼睛淡静如海。

站在夕阳的余晖里,就像烟雨中的青花瓷,素净,飘逸,典雅,美而隽久。

兰仲文怔得说不出话,“你真适合这样的衣服。”

“哈哈哈…”我毫无形象大笑,被他瞪了一眼,憋着笑意,“好吧,那就定做这两套吧,你看到我穿得绣花鞋了吗?你觉得白色好看还是水兰色的好看?我订一双就好了。”

兰仲文认真想了下,“白色的吧。”

“好,那就定制白色的了。”

“嗯。”

回家的路上,我又睡着了,手中提着两杯奶茶,靠在窗边呼呼大睡。

公交车用力颠簸了下,我额头磕到窗户,吃痛皱眉。

昏昏沉沉中,感到脑袋下被人垫了个柔软的东西,等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枕在一条手巾上,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我移开脑袋,把手巾取下还给他,岂料手刚触碰到手巾,就摸到了一滩粘腻的水渍,瞬间睡意全无,把他的手巾塞进自己包里,略带尴尬地说,“谢谢你的手巾了,我晚上回去洗干净还给你。”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啊?我又不是不知道你睡觉喜欢流口水。”兰仲文笑话我,眉眼似笑非笑。

我大囧,我也不想的嘛,只怪这毛病太深根固蒂,丢死人了。

“那条手巾就送给你吧。”

“啊?”我微微一愣,“那怎么好意思?你给我了,你不就没有了吗?”

“没事呢,这种手巾,我家里还有很多。”

“还是不要了,你已经给我很多东西了,今天还买了帽子给我,我之前跟你借的围巾也还没还给你呢。”

“你都拿着吧,没关系,我不着急要。”

“这样啊。”我认真想了下,从包里翻出一块珐琅怀表塞进他手里,“那我把这块怀表送给你吧。”

他笑着推拒,“不用了,我那是用不上,不是要跟你搞礼尚往来的世故。”

“没事没事,这个怀表我也用不上,女孩子嘛,哪会带怀表啊?身上也没兜。给你刚好,你以后复习可以看着时间,不要复习得太晚。”

兰仲文接过,珐琅云彩的怀表雕工精湛,历史悠久,一眼便知不是凡品,他微微一愣,“这不是普通的怀表吧?”

我嘿嘿一笑,“被你看出来了啊,这我外公给我的,但是我用不上。”

“你外公为什么给你怀表啊?”兰仲文不解,女娃一般都是给手镯或耳环吧。

“跟你说吧,我外公本来希望我是个男孩子,这是我出世前,他送我的,其实我压根就不要,看见这怀表,我就觉得我对不起他们。”

“为什么?”

“因为我是个女孩子呀,你不知道因为我是个女孩,我妈受了多少白眼,多少委屈,家族那么多个孩子,我奶奶就不喜欢我一个,就因为我是女孩。”

兰仲文不语,半响,微微叹了口气,“重男轻女的现象实在太严重了,不过社会在发展,再过十几二十年,应该就男女平等了。”

“是的,以后我要生了女儿,我想我和我妈一定会千万般呵护她的,不让她受到重男轻女的委屈。”

“我也是。”

“你也是?”我慧黠眨眼,“你也喜欢女孩吗?”

“女孩儿好,听话。”

“哈哈,跟我一样,女孩儿可以给她梳头发,辩各种辫子,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兰仲文忍俊不禁,“你是把女儿当洋娃娃了吧?”

我哈哈大笑,“不是啦,是说打扮得像洋娃娃,教育嘛,我不管她,让她以后自由成长,想干嘛就干嘛。”

“就像你现在这样吗?”

“差不多。”

“那可不行,我女儿要是长成你这样,傻乎乎的,老被人欺负,那可不好。”

“你女儿?我又没说你女儿,我是说我女儿。”

兰仲文莞尔,笑意促狭,也不作多余的解释,摸着怀表说,“你送这个给我,是在关心我吗?”

“那我肯定关心你,你对我这么好,我不对你好我对谁好去啊?”

兰仲文笑眼濯濯,“你说的。”

“对啊,那是肯定是我说的,你晚上复习不要太晚,看着时间,注意休息噢。”

“恩呢。”

日子飞快流逝,转眼就进入了大寒,本还乍暖的气候急剧下降,昼短夜长,冻得嘴唇干涸,连呵出来的气都成了白色的雾。

而随着时代的发展,英文终于登上舞台,改为主课,这对我来说又是个好消息,我从小讲英文,溜得我自己都不信,要是改成主课,我考上全校第一指日可待。

以前英文只教不考的,现在变成主课,老师也换了,把一个打扮像男人的英文女老师换成一个身段窈窕的女老师,长得很漂亮,乌发披肩,喜欢穿白色和粉色裙子,细长的腿搭着高跟鞋,又高又有气质。

“传闻她是新老师耶,学校有很多男老师在追这个女老师。”课堂上,我低声对兰仲文发射小道消息。

兰仲文也扭过头来,眼珠明净惑人,“是吗?”

“是啊,体育老师就在追她,嘿嘿,好漂亮是吧?”

“还好吧。”

英文老师在点名,突然瞄到兰仲文在跟我说悄悄话,她现在还不知道班上哪个是学校名人兰仲文,分不清第一组和第五组。但她决定要给新同学树立一个好形象,于是用力盖上点名册,“第四排靠窗那位男同学站起来。”

水灵灵的眼睛瞪着兰仲文。

奇了,英文老师居然点名兰仲文?

没有说错吧?

不止是全班同学目瞪口呆,连兰仲文也不相信自己被点到名,缓缓站了起来。

身如玉树,面容高贵。

是个漂亮的男孩,英文老师这么想,却还是冷着脸端起架子,“同学,老师没有说过想发言要先举手的吗?”

兰仲文面无表情。

他对待老师一直是这副样子,但英文老师第一次见到他,以为他傲慢目无尊长,厉着声音教育道:“成绩好的同学都不敢说话,你这些成绩不好的同学倒是讲得很理直气壮,一点都不尊重这个课堂,学校是学习的地方,不是说话的地方,要说话你回家说个够!”

、第三十五章 恶意

兰仲文还是不答。

我担忧地拉了拉他的裤子,他没理我。

而这事在兰仲文心里,亦有一番五味杂陈。原来是这个样子的,被人冤枉且有口不能言的时候,骨子里的叛逆真的会被激发出来。

萧九九平时一定很委屈吧?兰仲文扭头看我,眼神深沉难辨,又有丝丝怜爱。

英文老师暴跳如雷,指着他的鼻子怒斥,“简直是目无尊长,你叫什么名字?”

“兰仲文。”这次,他终于回了一句话。

英文老师像见了鬼一样,瞪大眼睛,这个同学就是兰仲文?年纪第一的兰仲文?天啊!她刚刚都说了什么?说他是成绩不好的同学?本来想竖立一个好形象的,却摆了个大大的乌龙。

但事到如今,她也骑虎难下了,不能回头,只能干咳两声,把兰仲文叫出去,其他人自习。

我内疚得要命,是我害他了。

心里闷闷的,难受得想叫嚣,却不知道该怎么发泄。

过了不久,英文老师就和兰仲文回来了,兰仲文表情平静,不像是被训话了。

他坐下后我也不敢再和他说话,害怕会连累他。人就是这样,自己被责罚的时候不觉得多难受,但要是害自己小伙伴被牵连,就觉得特别内疚,过意不去。

兰仲文不知道我的心思,见我一整节课都没搞小动作,也没吃零食,更没打瞌睡,课间十分钟忍不住问我,“萧九九,你转性子了?”

“没有,我怕我跟你说话会害你被老师骂。”

“那之前你怎么不怕老师天天要跟我讲话?”兰仲文觉得新鲜,萧九九也有怕的时候,她不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吗?

“因为不一样,别科的老师不会罚你,她们只会罚我,我和你说话是我的问题,罚我就是了,干嘛牵连你?”

“老师没骂我,刚才她只是叫我要好好学习,就没有了。”兰仲文说的是实话,身为好学生,心里是很明白老师在想什么的。

他成绩这么好,就算淘气,老师也会睁只眼闭只眼的。记得以往班上的同学讲话被抓,每科的老师都要说,如果你成绩和仲文一样好,你随便怎么玩怎么闹甚至不来上课我也无条件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