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照着兰妈的话,逐一敬了茶,又逐一端了莲子羹,亲戚们对她的乖巧赞不绝口,九九坐在一旁,腰挺得直直的。

亲戚们都在场,她要给兰仲文和兰家人挣点面子才行。

待亲戚们吃完了莲子羹,九九亲自把碗收起来,端着托盘走进了厨房,亲戚们有说有笑的,好不欢乐。

平时骄纵是平时,有客人在的时候,还是要礼貌一点,这样显得有修养。

拐进厨房前,九九回头看了兰妈一眼,突然觉得她也是不容易的吧,做媳妇难,做兰家媳妇更难,大家族的礼仪繁缛,兰妈应该是60年代嫁进门的,听说那时候,吃饭前媳妇要去厨房帮忙打点,做好饭又不能立刻吃,要等到公公婆婆吃完饭了,才可以坐下吃饭的,然后他们吃完饭了,才轮到下人吃饭,一波接着一波的。

兰仲文之所以选择来香港,也许也是讨厌大家族的家规吧,用家里的资金创业,那么始终都是活在家族的羽翼下的,而要是靠自己的双手去创业,那么他是活在自己心中的,家族管不了他,因为他从来没花家族半分钱。

昨晚兰花儿告诉她,到时候他们结婚选在香港,选外国人的简单式,她还不明白为什么,但今天看到这阵仗,她明白过来了,还没结婚就要逐一敬茶端汤,那么到时候结婚,礼仪习俗怕是繁重得惊人,以九九的性格,估计会把被累死。

她靠在厨房的墙上,懒懒的不想动,年轻女孩,有几个喜欢被三姑六婆盘问的?各种问题轰炸到她头昏脑涨。

你以前跟仲文同班,那成绩一定很好咯?

你是画家啊?一定很厉害了,一幅画能卖多少钱啊?

你是香港人啊?你们那边是不是特别注重名牌?

这些问题,简直就能把人问死,就跟问你是读师范的啊?那你一定是老师了。你是作者啊,那你一定出版了吧?

让人尴尬又无奈,可是又不能不答,不然会显得傲慢,九九叹了口气,三姑六婆果然是伤害值最高的群体。

厨房忙成一团,都在搓面粉做各种糕点,因为闷葫芦是戒荤的,所以厨房只能为他改变花样,做些糕点供客厅的亲戚客人们饮茶配食。

九九呆呆地等着糕点出炉,有点晃神。

兰念匆匆跑进厨房,声音高亢,“嫂子,大哥回来了,在屋外呢,你赶紧去找他吧。”

“好。”九九精神一振,放下手里的隔热手套,经过客厅的时候,她还特意放慢了脚步,朝亲戚们笑了笑,往门口跑去。

远远地,兰仲文穿着一件黑色毛衣,一个身穿红衣的媒婆和几个士兵跟在他身后,媒婆一路说着吉祥的话,兰仲文的面部表情始终是淡淡的,信步而来,怀里抱着一条棉被,里头捆着颗万年青。

铮亮的鞋子上还沾着些微泥土。

九九当场就笑喷了,他这么早出去就是去砍树的吧?这都什么习俗啊?

笑死了。

尤其是那下巴长了一颗媒婆痣的夏媒婆,她拿着手帕,喋喋不休地讲着永浴爱河,百年好合,早生贵子等吉祥语。

兰仲文似乎没在听她说话,眸色淡漠,把抱回来的万年青放置在一个盆栽里,动作利落。

旁边的士兵给他递了一条湿毛巾,他接过,优雅地擦了擦手指,九九已经走到他跟前了,弯着一双眼睛问他:“兰花儿,你一大早是去砍树了吗?”

他点了点头,自动忽略夏媒婆的祝福语,似笑非笑得看着九九,“九九,这树叫万年青,蕴意万年恩爱的。”

夏媒婆虽然滔滔不绝,到底也是个有眼色的,见兰仲文跟一个长相清灵的女孩说话,这女孩大概就是他的未婚妻了。

她八卦地张望了一下,没有上去打扰,这媒婆也是极圆滑的,见人家小两口甜甜蜜蜜地聊天,便招呼着士兵把万年青搬到兰祠去栽上。

今年这事就算完成了。

“这也是你们家族的习俗吗?你亲自砍下来的?”九九望着远去的夏媒婆,眼眸深处有一丝笑意。

这媒婆真滑稽。

他淡淡嗯了一声,“这个要种在兰祠那边的,每一代的子孙在结婚前,都需要栽种。”

“原来如此。”九九感慨,原来今天不止她那么忙,兰仲文也是累得够呛,都亲自跑去砍树了,看来这习俗,也是繁重了点。

“虽然是我们结婚,但是祖宗传下来的规矩还是得遵守的,在广州这边就听爸妈的,等回香港了,我们就自己做主。”其实兰仲文也不太懂这些结婚的礼节,兰睿昨晚叫他早上六点起来,他就起来了。

也不知道是去砍树,等到了山上,夏媒婆一路讲吉祥语,讲完了,就让他砍树。

沉着如兰仲文,也是懵了下。

到底是第一次结婚,兰仲文没有经验,且娶的女人还是自己最爱的,为了个好兆头,砍就砍吧。

于是他卷起袖子,大斧一挥,将万年青砍了下来。

对于人生的第一次结婚,兰仲文和九九都是懵懵懂懂的,在兰家人的指导下,半推半就完成。

夜里九九趴在床上,累得连腰都直不起来了,今天招呼了亲戚一天,忙得连喝口水的时间都没有。

晚上栽好万年青后,她又在媒婆的指引下,为亲戚们敬了一轮茶,这还没结婚呢,就累成这样了。

九九双手酸痛,呼出一口气,散了架似的,摊在床上一动不动。

一双大手放置在她肩上,动作轻柔,在她肩上捏了捏,力道适中。

九九不用抬头也知道来人是谁,她闭着眼睛微笑,“亲戚们都走了吗?”

“嗯,都吃完回去了。”兰仲文轻轻应了一声,“很累吗?”

“肯定累啊,我一天都没有坐下过,脚酸死了。”

话刚落音,小腿传来一阵舒适的按摩,兰仲文的手落在她的小腿肚上,温柔揉捏。

“舒服吗?”他柔声问,眉眼在暖黄的灯光下,映出一抹异彩。

九九舒服地唔了一声,“兰花儿,今天是怎么回事啊?怎么先不告诉我一声?”

害她一点准备都没有,就陷进了忙得不可开交的礼节中。

“这其实就是结婚的礼节了,昨晚我跟爸说了,我们会在香港结婚,爸怕广州的亲戚年纪都大了,不方便奔走到香港,所以今天先把礼节过一下,到时候在香港就按国际的礼节办婚礼,婚宴请帖照发,能来的当然是好,不能来的话,今天也算先过礼了。”

“原来是这样啊。”怪不得今天还请了个修缘之人来让他们测日子,原来这就是结婚的仪式了,她想了下,扭头问他,“兰花儿,那要是今天是结婚的仪式,我们是不是就差拜堂成亲送入洞房了?”

“又不是古时候,拜什么堂啊?”兰仲文微微一笑,“这边结婚的仪式也跟香港的中国仪式一样,就是穿着红色喜服,给爸妈敬茶就好了。”

“那我们为什么要走西方的仪式呢?”

“简单啊笨九九,到时候我们结婚,是一定要办宴席的,宴请香港所有有头有脸的人物,不简单一点,你想把自己累死吗?”

“有道理。”要是按着这边的习俗在香港操办,那不去了半条命也得要死不活的,凭兰仲文在香港的地位,少说也得宴请几百个人物,若说要逐一敬酒,那就是有是个伴郎都不够挡酒的,不醉死才怪。

“所以啊,在香港我们就简单操办好了,到时候宴会中途我们就逃走,去度蜜月,你说怎么样?”他歪下头来,唇中一抹红,妖冶得惊心动魄。

九九呆呆看着,良久,她憧憬地说:“那敢情好,我要去日本看樱花。”

“准了。”

“我要去爱情海。”

“准了。”

“我要去K2峰。”

“也准了。”

------题外话------

这结婚啊,可以说习俗都是累死人的,虽然序序还没经历过,但以前看我嫂子进门,就觉得做媳妇真是难啊

本章客串人物:闷葫芦,夏暖媒婆,继续求月票求月票求月票~

、第二十九章 安岑的男神

在香港,圣诞节就跟中国的春节一样隆重。

今年天堃要举办圣诞夜,邀请先生帮和太太帮等重要人物,到时候兰仲文要上台致词,他必须在圣诞前赶回香港。

平安夜前夕,兰仲文和九九拿着兰妈给的红册子,坐上了黑色劳斯莱斯,顾融特意下广州来接他们。

念念非要跟来香港玩几天,十五岁的年纪,对什么都好奇,兰仲文被缠得没办法,捎上了念念。

路上,顾融一直在汇报工作,兰仲文凝着眼,高贵的下颌线条紧紧绷着。

九九和念念坐在后面吃洋参膏,她预感到,下面很长一段时间,兰仲文会很忙了。

还有那本红册,兰妈说九九不能看,九九都好奇死了,心中抓耳挠腮的好奇,恨不得掀起来一探究竟。

红册上是他们结婚的日期,兰家的习俗,女方是不可以看到日期的,怕女方会焦虑忧郁,她只知道要结婚了,但具体不知道是哪天,等到了婚前十二天,才会让她知道结婚的具体日子。

兰妈不让她看,也就是说,婚期离他们结婚还有段距离的。

所以这段时间,她只要保持心态,天天保养,各种购物,等着婚期来临就可以了。

“这个东西吃起来怎么怪怪的?”兰念捏着洋参膏皱眉问。

“这是补品啊,味道肯定不是特别好的啦。”九九笑着回答。

这些洋参膏是兰妈特意叫佣人做的,做了满满一大个玻璃罐,说是美容养生,补血益气的,要九九每天吃几块。

不仅有洋参膏,还有阿胶膏,燕窝搞,龟苓膏等等,兰妈给九九做了太多补身体的糕点了,放得后车厢满满都是,虽然味道不是那么好吃,但是也不是那么难吃,吃多了,反而觉得有股药香回荡在喉咙间,干干甜甜的,提神益气。

比起什么都不能吃,九九还是很感激兰妈的,至少这些糕点可以无聊的时候解解馋。

兰念嫌弃地咦了一声,却没有吐出来,她胡乱嚼了几下,咽了下去,“怪不得吃起来总觉得味道不对。”

兰家的修养始终很好,也许是强将手下无弱兵,家族严格,熏陶出来的子女也会强烈要求自己,有股子与众不同的风采。

九九心说兰念看着大大咧咧的,修养确是极好的。

“凑合着吃吧,等到了香港,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好啊,谢谢嫂子。”兰念声音清脆,惹得场上的人都抿唇笑起来,顾融对她颇有兴趣,扭过头逗她。

“小妹妹,你几岁啦?”

兰念不以为然,悠悠开口,“老叔叔,你几岁啦?”

“老叔叔?”顾融指着自己,暴怒,“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是个老叔叔啊?哥还没结婚呢。”

“那你可长得真着急啊。”兰念轻哼,一双水灵灵的大眼扑闪着,分外可人,想拿话占她便宜,没门儿。

九九不由觉得好笑,咳嗽了两声,唇角温柔。

兰仲文的眼从文件中微微抬起,看着她,轻轻拧起眉。

劳斯劳斯进入香港边境后,街上车水马龙,出现了拥堵的状况。

圣诞节一直是香港最隆重的节日,各大商场的货物折扣低到惊人,到处都贴着红色的热卖,畅销,折扣。

九九不能放过这个机会,平安夜当天,兰仲文在公司开会,忙得不可开交。

九九无所事事,约了安岑,吕颖,还有兰念横扫各大商场,每个人进商场前都是双手空空的,出来时手上都提了七八个纸袋。

四个人,四种不同的风格,安岑妩媚,吕颖妖娆,兰念清纯,九九灵毓,可四个人站在一起,却没有半分的违和感,虽然兰念比她们三人小了十来岁,但她身高已经长到162了,看起来也是亭亭玉立。

兰念跟安岑是表姐妹,感情一直不错,这下见到面,两人嘴巴就跟倒豆子似的,聊得停不下来。

悠闲的咖啡厅里。

灯光柔和,气氛舒适。

安岑将一块糖丢进咖啡里,纤细的指拿着汤匙搅了搅,扭头问九九:“听说你们结婚的日子定下了?是哪天呀?”

“我也不知道,妈说婚前十二天才可以告诉我,现在没告诉我,应该还有段时间吧,可能在年底。”九九手中的是柳橙汁,她的病还没痊愈,不能喝咖啡。

“真快啊。”吕颖感慨,“咱们三,是你最先谈恋爱,最后也是你最先结婚,哎,还是同个人,想想你们都认识十三年了,真令人羡慕啊。”

“有什么好羡慕的啊?小颖,你现在要做的不是羡慕,而是加把劲,赶紧把那姓乔的给拿下。”安岑拨了拨头发,一脸悠哉。

“那你呢?小岑。”吕颖看着安岑,声音静静地,“你的他马上要结婚了,你不去找他?”

听到这里,兰念和九九都愣了下,九九率先反应过来,抬起那双淡静如海的眼睛问:“岑姐,你的他?这是怎么回事啊?”

安岑没说话,笑容凝在嘴角,有些苦。

“小岑,你之前答应我,你会去华盛顿问问他,可是后来,你为什么又不去了?”

安岑的眸色变得有些淡,叹了口气,“怎么去?他连请帖都没发给我,是不想我去吧。”

“那万一他是因为恨你呢?有多爱,就有多恨,小岑,如果他结婚了,你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安岑沉默,双手紧紧攥在一起。

那个午后,阳光格外明媚,她喝着咖啡,为我们讲述了一个青春的懵懂爱情。

安岑从小就很皮,出生于军家,她爸从小就教她喝酒和拿枪,是个地地道道的纨绔千金,但这么乖张的性格外,却长了一副讨喜的皮囊。

她的美丽是所有人都有目共睹的,但凡见了她,都要夸奖她长得漂亮聪颖,而她不止长得漂亮,还很有主导风范。

几乎所有军院的女孩子都听她的,男孩子也都跟她关系不错,算得上人缘极好,她自小开始,身后都有一片女孩追随着,跟她一起玩耍欺负别人。

上高中时,安岑已经是学校领导分外头疼的顽劣生了,可碍于她父母的地位面子,硬是将她塞进了尖子班。

尖子班的同学也知道她的能耐,都有点惧她,听说有次她跟个女同学打架,被校长叫到高台上,让全校看着她。

广播操期间,她又跟那女孩打了起来,当着全校的面,在高台上打得难舍难分。

事后那挨打的女孩的父母竟然来学校对她道歉,主动承认那事是他女儿的错,所以学校也不能开除安岑,睁只眼闭只眼就让她混过关了。

高中的时候,初中的同学已经一分为三了,学校融进了大部分外校的学生,其中有一个是从深圳转来的,名叫秦初。

当时的深圳,正值小平爷爷一点,经济飞快繁荣,到处都在建大厦高楼,整座城市恍如拢在黄沙中,环境不是很好。

秦初是中考状元,84年,广东一带数广州最为繁荣,秦初父母为了让他有好的学习环境,将他送到了广州第一中学。

虽然他鼎鼎大名,但在还没公布名字的时候,所有人都不知道秦初是谁。

第一天开学座位是随便占的,秦初就坐在安岑身后的身后,两人中间隔着两个女孩,彼此不认识彼此。

安岑第一次记得秦初的模样,是在开学第三天的一个下雨天,她撑着雨伞跑进教学楼,由于她不喜欢上课,故意慢悠悠地站在原地叠折骨伞,有心要浪费时间。

秦初从雨幕下跑来,黑发上有淡淡的光泽,肌肤细致如美瓷,就像远古洪荒里的妖姬,他太美了,一个男孩美成这样子是件很恐怖的事情。

安岑呆呆地看着他,这时候,安岑还不知道他们两是同班同学。

秦初不知道前面有人,他的雨伞被风吹坏了,挡住了左边的视线。

这时候也上课了,教学楼理应没人,他快速跑进教学楼里,伞一偏,想散掉伞上的雨水,偏巧这时候安岑又站得近,伞上的雨水洒了她一身。

安岑惊叫。

那少年的眼睛在伞下露了出来,没有半分歉意,他的眼珠很凉凉,像两颗没有温度的诡异冰球。

安岑的呼吸突然漏了一拍。

“对不起。”少年道歉,声音凉淡。

还没等安岑反应过来,他已经收了伞扔进垃圾桶里,利落离开。

安岑刚才还觉得他美得惊心动魄,这下被洒了一身水,那小子态度又恶劣,脾气火爆的她,都恨不得上拳头招呼他了。

就这样,两人的恩怨结下了,当然对方压根就不知道,只是安岑单方面这么想而已。

她心情郁闷地晃到教室,居然发现这个男孩就坐在自己后面的后面,她恶狠狠瞪了秦初一眼。

然后秦初这个名字就好像被打进了安岑心里,她发现,自从那一眼之后,她就深深记住了这个人,不管他走到哪里,安岑总能眼尖地把他揪出来。

很快,班级要评选班干部了,这天,每科老师都有一课,每课都上自习,让同学们介绍一下自己,其实真正的介绍,不过就是大家好,我叫什么什么,基本一回头大家就忘了什么跟什么了。

安岑是学校有名的劣生,在这个日子里,她被七科老师都请到了教室外谈话,大致内容差不多,就是希望她可以好好学习,别捣蛋,她左耳进右耳出的点着头,老师就让她回去了。

尖子班只保留了原来三分之一学生,三分之二来之外校,外校的学生见安岑被每科老师叫出去聊天,以为她就是中考状元秦初,因为秦初这名字太中性了,分不出是男是女。

身后两个女孩子都是外班的,用笔点了点安岑的背,轻声问她:“老师叫你去干嘛啊?”

安岑知道她们打什么心思,掩着唇忽悠道:“老师说让我做班长。”

“哇,你好厉害。”身后的女孩崇拜的说,安岑不知道,这个女孩就是省中考第三名的叶凡。

安岑差点笑得岔气,“客气客气。”

“如果你做班长,是不是以后的黑板报都由你设计?”林凡十分热心,因为她以为安岑就是秦初,在九中的时候,林凡一直是全校最优,字写得漂亮,黑板报做得优秀,是强者中的强者。

但是强者更想认识更强的,这叫识英雄惜英雄。

“不干!我设计那黑板报干嘛?我吃撑了没事干啊?”安岑果断拒绝,她自己的字写得歪歪扭扭,就她自己看得懂,设计个毛黑板报啊。

安岑哪知道黑板报是一个荣誉象征,全校评级最高的班级可以得奖,在优等生眼里,这是个奠定自己在老师心中地位的重要事情,但在劣生眼里,这就是无聊透顶的东西。

“你不干吗?那你可以把机会让给我吗?”林凡睁着希翼的眼神问。

“行啊。”反正安岑不干,谁要干谁拿去。

一下课,所有外校的优等生都把安岑围住了,拿着自己复习的课本来请教安岑难题,几人叽叽喳喳地谈论解题技巧,安岑听得稀里糊涂的,这事要问她那万能表弟还行,问她,那就是白瞎!

不知道是谁叫了安岑一句秦初,所有人都笑眯眯的,脸色自然,只有安岑微微楞了下,敢情这些人把她当成秦初了啊?

到秦初到底是谁,安岑根本没见过。

而秦初本人,正趴在自己的位置上睡觉,他的眼皮微微盖着,睫毛浓密地卷翘,美得让人不敢大声呼吸。

他长得很帅气。

但这时代,女孩们更喜欢品学兼优的名人,原因就是学校里出了个全优的兰仲文,百年难得一遇的优秀,令整个学校的女生眼光都抬高了起来,就连安岑本人,受到自己表弟兰仲文的熏陶,也喜欢像他那类的优质学生。

兰仲文此时念初二,但他威名远播,凡是本校的,都知道有那么一号人物,但凡校庆,广播操,仪式领队都是同个人,别人不想认识他都难。

“我不叫秦初,我叫安岑噢。”安岑耸肩说道,谁也不想被人认错,还是个没见过的同学。

“啊?”几个同学面面相觑,都露出了疑惑的眼神,首当其冲的当然是林凡,她微微张大嘴巴,“你不是秦初?那谁才是?”

“鬼知道啊。”安岑随口回答,秦初又不是本校的,她哪里认识?

这个疑惑一直持续到上课,老师开始宣布班级的班干部,从班长开始一个个往下点,林凡是副班长,数理代表是秦初,老师叫了秦初的名字半天,没人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