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光芒恍如是从她体内迸射而出,无比明亮,美丽刺眼得令人眩晕。

她静静地看着九九和兰仲文一会,眼珠一亮,提起裙摆从楼上跑了下来,“哥!”

“念念。”兰仲文面容温和,摸了摸她的头。

兰念?

九九懵了一下,她就是兰仲文同父异母的妹妹吧?多年前她来兰宅的时候,兰念不过是一个小不点,没想到现在长这么高了。

十五岁的模样,五官精致美丽。

她看了九九一眼,似乎在搜索有关九九的记忆,然后笑开洁白的牙齿,美得要人心惊,“你是九九吧?”

九九点了点头。

“嫂子!”兰念雀跃喊道。

惹得远处的兰妈瞪了她一眼,“一个女孩子要顾着点形象,不要老是这么大呼小叫的,一点也不淑女。”

“妈你就不懂了吧,现在的女孩子不讲究淑女了,都讲究个性了,想想我们都是80年代的新新人类了,怎么还可以拘泥于过去的迂腐生活呢?”兰念字正圆腔,头头是道。

兰睿哈哈大笑,“你啊,就是一匹脱缰的野马,难驯啊。”

兰念把手负到身后,嘻嘻一笑,“还是爸有见识,知道我是一匹不驯的野马,所以爸,你跟妈两老人家就别管我了吧?让我自由自在地活在大自然中吧。”

“胡闹!”兰妈嗔怪她,“兰念,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打什么主意,想去上设计班,我劝你死了这条心吧,那些东西学着没用,还是跟你哥一样,好好读书,将来出人头地。”

“不。”兰念施施然地拒绝,“我就要上设计班,我要当个设计师,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她虽说着武逆父母的话,但态度却幽默可爱,看来是个聪明的女孩子,正为了自己的梦想跟父母抗衡。

九九微笑,80年代出生的孩子,都懂得追求梦想了,是比他们70年代的人要有追求,70年代的特点就是想脱离贫困,为了活得更好而努力。

而80年代的人生活水平已明显提高,很多孩子不必忧愁生活,所以开始懂得追求自己想要的了。

兰妈板着脸一张脸,决定不跟她说话了,给兰仲文夹了只鸡腿,才笑着说:“仲文,你妹妹最是听你的话了,你等下能跟她说说吗?她今年初三了,下学期就要报考高中了,我和你爸给她找的学校她不喜欢,非说要去学设计服装。”

“妈你别把大哥扯进来,我是绝对不会听的。”兰念瞪大一双圆眼,闷闷不乐。

一说到这事,兰妈心里就像堵着一口气,平日里的贵妇形象都没有了,气的胃口全失,她扭过头去,对客厅里看电视的兰念说:“我告儿你了,你别想去上设计班,跟你哥一样,去念重点高中。”

可见天下的父母都是一样的,只要谈论到子女的未来,他们就是再高贵,再美丽,也会拉下脸来。

兰念啃着暗红色的蛇果,充耳不闻,“妈,你这迂腐的思想是要改改啦,现在年轻的女孩子,都是多才多艺的,我在不进步,就要OUT了。”

兰念是个非常有思想的人,敢于追求自己的梦想,为自己而活,她不仅长得漂亮,说话也甜,虽然在跟父母对抗,但是不会黑着脸,一直笑嘻嘻的,特别讨喜。

九九对小时候的兰念印象不深刻,但现在的兰念,却分外的让她喜欢,充满了满满的正能量,积极热情。

兰仲文一直没有说话,并不想发表自己的意见。

他默默地给九九夹菜,直到兰妈扭头问他,“仲文,你妹妹这事,你说她是不是糊涂啊?好好的高中不上,非要去学什么设计?”

“大妈,既然你问我了,那么我就说两句好了。”兰仲文把白瓷碗放在桌上,动作优雅,“其实吧,我是比较支持念念的。”

坐在沙发上的念念嘴角一翘,中国好大哥啊。

兰家终于出现一个支持自己梦想的人了,兰念高兴得心都快飞起来了。

兰妈冷着一张脸。

兰仲文又适时开口,声音清冷,“但是念念必须念完重点高中,才可以选择上设计大学,光靠初中的知识是不够的,还有,等你念完高中,还想学设计,那么就可以证明你的恒心了。”

兰仲文的声音不大,但刚好在场的人都可以听到。

在场的几人都一愣,心思各异。

但不可否认,兰仲文说得很有道理。

如果过了三年,兰念还是坚持自己的设计理想,那么他们可以退让,而万一兰念只是心血来潮,起码已经念完重点高中了,不至于毁了自己的前程。

所以对这个提议,几人斟酌片刻,便一票通过。

兰妈放缓语气说:“念念,你大哥这话说得对,如果你坚持要上设计班,妈不是不支持,但是你得念完高中,光初中的知识是不够用的。”

兰念没说话,抿着唇。

但她心里也是同意的,大哥说的话向来有道理,爸爸妈妈也好不容易愿意支持她了,她要是在拗,只怕闹得家人不和。

于是鼓着嘴,假装勉为其难地说:“好吧。”

饭桌上顿时和乐融融。

自从兰念为了梦想跟家里人拗,已经半个多月没在饭桌上吃饭了,此时,兰仲文几句简单的话就化解了这个矛盾,令双方各退一步,笑脸盈盈。

兰念也坐到饭桌上来,拿起筷子,“谢谢大哥。”

谢谢他支持她。

“没事,追求梦想是好事,好好读书,哥哥支持你。”

“嗯。”兰念眼眶有点发热,跟别人吵架的时候不觉得难受,被人关心几句,倒是鼻头酸得不行,她把头埋在饭间,吸了一口气暗暗道:加油吧!兰念。

九九见到全家和乐融融的,也分外高兴,她的老公真是太机智了,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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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婚前过礼

饭后,九九被强行吃下水果若干,鱼翅一份,兰妈热情得九九招架不住,最后上楼的时候,怀里还被兰妈塞了一份阿胶桂花糕。

九九盛情难却,只好抱着阿胶糕上楼。

打开黑色的房门。

天冷雾重,窗外雾蒙蒙的,飘起了细雨。

九九走到窗前把窗户关上。

兰仲文已经在洗澡了,这混蛋,刚才自己先跑了,害她坐在客厅里被兰妈问长问短的,那么不自在。

九九心里不岔,咳嗽两声,抱着阿胶糕坐在床上看电视。

吃了神医两贴药,现在咳嗽好多了。

没多久,兰仲文就围着浴巾出来了,头发湿哒哒的,还在往下滴着水。

他的头发有些长了,微微遮住了惑人的笑眼。

那双眼睛美得令人晕眩神迷。

就像龙卷风。

美丽得如同热带风暴般强烈得可以摧毁一切。

九九微微吃惊,他已经笑着爬上了床,肌理分明的手臂撑在九九眼前,见九九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还调皮地眨了下眼睛,“老婆…”

声音是极尽的魅惑。

九九的心突然漏掉一拍,他性感的唇已经来到她眼前,与她眼对眼,鼻对着鼻,唇色明艳妖冶。

九九艰难地吞了下口水。

他的大掌落在她的肚子上,“九九,你觉得身体好点了没?”

九九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他想要孩子,九九面色一红,艰难地扭开了头,“还没好呢,还会咳嗽。”

“嗯。”他的声音轻轻地,“那等这次好了后,就不避孕了,好吗?”

他了解九九的脾性,无论决定什么事,要先给她点时间适应,这样她自己想明白了,就自然释然了。

如果当晚才说,一般都会被九九拒绝,这是人的天性,比如恋爱初尝禁果症,婚前恐婚症,孕前紧张症。所有女人,对即将来临并且陌生的东西,本能反应就是抗拒。

他晚上就是想跟九九商量一下这个事情,孕育孩子是两个人的事情,必须双方都愿意,让她有点适应的准备,不至于在来临的时候害怕。

九九没说话,其实这些天她也想了很多,兰仲文跟她提了三次要孩子的事了,看来他真的很想要孩子了。

现在事情基本忙完了,要孩子也是可以的,于是她点了点头,“好吧,等病好了,我们就生孩子吧。”

“谢谢老婆。”他拥住她,笑眯眯的。

九九也笑,眼眸温柔,“都还没结婚呢,就喊我老婆。”

“你早就是啦,九九,从好多年开始,我已经认定你是我老婆了。”

“嗯。”九九这样应道,眉飞眼笑。

“对了老公,我很好奇,晚上你到底是支持念念呢?还是支持大妈呢?”

“这个嘛。”他唔了一声,坐好,“其实我是支持念念的,趁年轻,可以闯一闯,就算失败了,还有重来的机会,要是年轻都不试一下,等过了年纪,就心有余力而不足了。”

九九点头,“其实我也是支持念念,想当初也是你支持我画画的,我才有今日的成就。”

知名画家一枚,多好听啊,幸好她也不负梦想,让自己的梦想跟事业牵连在一起,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尽管有时候也会乏味,梦想变成了事业,每天千篇一律的画画,日复一日的重复,会让人腻味压抑,但是生活总要继续,人总要养得起自己,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比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要幸福得多。

幸福很简单,有人爱,有事做,有所期待。

就是她现在的状态了,充实而满足。

年少的支持和肯定太珍贵了,很多人因为年少获得了支持,继而走向了成功的路,很多人因为年少的贬低,继而过上了庸庸碌碌的生活,青春虽年轻懵懂,但所做的决定,很可能影响着自己的未来和人生。

不要不敢做梦,敢做梦才能成功。

“我也是有过梦想的人啊,所以能体谅。”其实最初他是想做个钢琴师的,但他知道,人只有成功了,有地位了,有财富了,才有了追求自由的权利,才有追其梦想的权利。

说不定等他老了,等到四十多岁了,他会重新拾起自己的钢琴梦想,不为了证明什么,只是为自己灵魂填上一丝美好的色彩。

梦想。

又轻又重。

远方远方,到不了的地方叫远方。

梦想梦想,达不到的幻想叫梦想。

其实,只要在坚持一点点,在坚持一点点,说不定就迎来了曙光。

“我也是,将来无论我们的孩子有什么梦想,我一定会支持他们的。”九九枕在兰仲文手臂上,感慨地说。

“嗯。”兰仲文嘴角的笑容柔柔地,然后像想起了什么,转过头来问她,“九九,我问你个问题,是一个测试。”

“好,你问。”

九九翻了个身,把头靠在他怀里,她闭着眼睛,短发乱乱的,似乎快入睡了,她的呼吸有些浅。

兰仲文将被子往上拉了拉,帮九九盖好,眼底一抹沁入人心的溺爱,是那么地温柔。

“什么问题?”九九懒懒追问。

他将九九的短发拨到耳朵后,白皙的指落在她的耳朵上,描绘着耳廓,“九九,如果将来我们生的孩子,是一个同性恋,你接受吗?”

九九突然睁开眼睛。

略带迷离的眼底一懵,随即清明起来,她认真想了下,“我接受吧,兰花儿,外国的教育是这样说的,他们说同性恋并非是刻意为之的,也不是一种病。而是就像一块胎记,与生俱来就带着的,就好比一个男的同性恋,他其实是一个女孩,只是她住在了一个男孩的身体里,本质上,他是一个女孩,如果让这个人强行去喜欢女孩,这反而是逼他喜欢同性,这会使他们压抑痛苦。”

兰仲文静静听着,没有说话。

“兰花儿,我以前听过一句话,任何人都不可以确定自己是否同性或异性,遇到了一个人,晴天像闪了电,那个是男是女,那时候才能确定自己是同性还是异性。所以,如果我们的孩子遇到了那么一个人,晴天像闪了电,那么无论那个人是男是女,光凭这份震撼的钟情,我就支持。”

兰仲文摸着她的头,眼珠明净,“你懂得还不少。”

“嘿嘿。”她把手横到他胸膛上,手臂一拢,抱紧,“那么这个问题是测试什么呢?现在能告诉我了吗?”

“这个问题测试的就是一个人接受新事物的承受力量,没想到你这个人看起来呆呆的,对新事物接受能力还是蛮强的嘛。”

“那必须的啊,我这人非常随性,很多事情,我觉得顺其自然就好,想多了,头疼。”

“这想法好,九九,该想的我来想,你就负责简简单单,快快乐乐就好。”

“好哒。”

九九朦朦胧胧闭上了眼睛,恍惚间,感觉到唇被一片柔软堵住,缠绵摩挲,她笑了笑,在他怀中慢慢睡去。

第二天一大早,兰仲文就被兰睿叫去了。

九九醒来的时候,一模身边的位置,已经冷了。

看来他很早就被叫去了。

楼下一片吵杂,九九一看闹钟,已经10点半了,她吓了一跳,赶紧起床穿衣洗脸。

考虑到家里全是长辈,九九特意穿上多年不穿的浅蓝锦衣,衣摆绣着栩栩如生的金色祥云,蓝金交错间,华贵无匹。

九五年,已经很多人抛弃盘扣服了,一代换过一代,现在都喜欢穿白衬衣,高腰牛仔裤,编辫子,带帽子。

但是老一辈的人还是很喜欢盘扣服的,穿起来端庄典雅,文静曼妙,九九穿这样的衣服,在军家人眼里看来,是很有修养气质的。

她对着镜子把头发梳好,带上玫瑰纹头箍,镜中的她脸色苍白,但眸子沉静,俨然一个60年代的大家闺秀。

她静悄悄地走下楼梯。

客厅摆了一张大红色方桌,上面摆着红册本若干,文房四宝一副,一个庞眉白发的老者在写字,他穿着一身白色长袍,举手投足间皆揽仙人之概。

兰家今天来了很多亲戚,少说十来个,集体围在桌边,等待着老者写什么,老者慢悠悠地,摸着白花花的胡子推敲。

九九看不懂这是在干什么。

兰念也在红桌旁边,看见九九不明所以地站在远处,一蹦一跳地跑了过来,“嫂子。”

对于这个称呼,九九有点不好意思,摸了摸鼻子,应道:“嗯,那人是谁?他们这是在干什么?”

“嫂子,这人叫闷葫芦,是帮人测新婚黄道吉日的,现在在给你和哥哥测结婚的日子呢,不爱说话,所以我们都等得好着急啊。”

“这样啊。”九九点点头,朝闷葫芦的方向看去一眼,这人看起来不像是半仙啊,倒像个文人雅士,于是又问兰念,“念念,这人是半仙吗?”

“不是啊,嫂子,闷葫芦并不是半仙,他是个修道之人,修佛缘的,开了天耳,可以知道很多天机,但不是半仙,不帮人算命也不帮人看风水的,他是因为认识爷爷,才来帮你跟哥哥测黄道吉日的。”

修道之人。

也就是跟现在和尚差不多,终身不娶妻,将一生的精力都投入修缘之中,待百年之后归天。

佛道跟迷信不是一回事的,佛道精深,蕴含着很多人生道理,理论上,佛道跟哲理学是很像的。

如果是小时候,九九一定觉得特别好奇,但现在她见过太多奇人异事了,孪生姐妹医生也是一对无法解释的神医,世界之所以叫世界,便是有千奇百怪的人汇聚在一起,才形成了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

兰仲文并没有在人群中,佛学九九不懂,所以也就没过去凑热闹,四处张望了下,念念喊她去吃早餐,饭桌上,摆着8道斋菜,九九这下更迷茫了,“念念,为什么家里都是斋菜?”

“闷葫芦来了嘛,人家吃斋的,我们总不能在人家面前吃肉杀生吧,所以一同吃斋,就当积德了。”

“好吧。”反正九九也生病了,饮食应清淡,她也觉得奇怪,吃过神医给的药之后,咳嗽就好像被镇压了很多,只有清晨和半夜会咳嗽了,其他时间几乎好了。

没多久,客厅就传来一片笑声。

闷葫芦把日子测出来了,他拿着毛笔,将日期提在红册上,兰妈欣喜地接过红册,盖了起来。

一群人有说有笑,红光满面,都沉浸在这个测黄道吉日的喜悦中,兰妈拿着红册进厨房,看见九九在吃饭,这才恍然过神来,都忙得忘记了。

她拍了下自己的脑袋,自言自语道:“瞧我这记性啊。”

说着把九九叫到闷葫芦跟前给闷葫芦看看。

九九乖巧坐在沙发上,眉眼沉静。

所有兰家的亲戚都端详着她,好像在看稀奇珍宝似的,看得九九坐立不安。

她正襟危坐,有些不自在。

闷葫芦本来是不帮人看相的,但见九九面相清灵秀毓,是个很有灵气的女孩子,他便破例一次,帮她看看了。

他的白胡子到腰那么长,他捋了捋,微微一笑:“此女天生的富贵命,生下来就是要富贵荣华的。”

闷葫芦并不是半仙,他帮人看面相,也只是透露只言半语,其他的,便靠本人后天的造化。

一个人一生中有一千多条命运线,走进哪个岔口,就通往哪个命运,是福是祸,自己掌握,光靠迷信是没有用的。

兰家人也不是迷信的人,但好日子测点好兆头也是不错的,沙发上的人听见这句话,都眉开眼笑。

九九心花怒放,听见一生富贵的命运,谁不偷笑啊?

看完面相后,兰妈便让九九给各位叔叔伯伯敬茶,偌大的茶具前,挂着一块品茗的牌匾。

叶老爷子对茶道很是有研究,只见他把袖子挽起,为在场的人表演了优雅的茶道,一杯杯茶放在暗红托盘上,兰妈指挥着九九敬茶。

九九双手托着盘子,为在场的叔叔伯伯逐一敬茶。

兰家是大家族,虽然没过去那么注重礼节,但新媳妇进门,该遵从的还是得遵从。

九九从小活在香港,对这样的礼节不太明白,但是该遵从的,她还是不会抱怨的。

听说有些家庭还需要遵从尊卑,比如婆婆不坐下,媳妇不能坐下,比如媳妇见到婆婆,一定要先开口打招呼,不然就是大不敬。

大家族相传了太多代,有些礼节无可避免,不是说讨厌就能废除的,融进一个家族,不是让整个家族为她改变,而是她去融进这个家族。

平时没亲戚在场,兰妈也不会要九九敬茶,可见她也不是个拘谨的人,不过亲戚们在场,才遵循着族规做做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