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初见她在不来借作业,每天过得逍逍遥遥,心里浮起不好的预感,冷着脸问她:“你几天前说的是大智若愚,不会是拿吃的贿赂她们给你写作业吧?”

安岑在看杂志,闻言一惊,盖上杂志望了下四周,才比了个禁声的手势说:“你给我小声点!这事不能宣扬的。”

秦初面无表情,她又猫到他耳边说:“秦秦,这应该叫吃人嘴软,各取所需,你千万别给我说出去哈,我这学期的作业还要靠她们给我写呢。”

“你就非让人那么看不起你么?”秦初最看不起的就是这种耍小聪明的人,没什么本事,就会见缝插针,比她傻还更让人不能忍受,他冷哼,“你浪费名额也就罢了,你还搞这些小心思,有劲么?”

“我怎么没劲了?”安岑一把将手里的杂志甩在他桌上,唇抿着,特么憋屈。

这人真是叫人讨厌!

为了当这个组长,为了跟他做朋友,安岑现在是课也不逃了,也不跟老师较劲了,作业也按时完成了,这他妈的还要她怎么样啊?

“你有什么劲?一本书翻开你能看懂几题?”秦初坐着,表情却居高临下般,带着不可一世的傲慢,“你要是个草包,那就好好当你的草包,何必给外面镶一层假金子呢?你以为这样别人就看不出来?你以为尖子班的人都是傻瓜吗?”

回应她的,是尖利得仿佛能洞穿她心脏的话。

安岑眼珠一暗,心绞痛起来。

阳光包围着她,她却感觉不到一丝的温暖,她孤独地站着,脆弱得恍如是透明的。

这一刻,她竟不知道自己辛苦维持的优质生形象是为什么了,也许一开始她很想当个好学生的,但是她发现她根本就听不懂课程,初中的时光已经被她浪费掉了,没有补习的话,她根本听不懂高中的课。

听不懂的时候,她已经放弃了当好学生的想法了,本身她也是三分钟热度,兴头过了就没兴趣了,但是为了跟秦秦做朋友,她还是没有表现出来,希望能在他面前维持乖巧的形象,至少在他眼里,她不是个人人都讨厌的顽劣生。

就算所有人都看不起她,但只要秦秦一个人不那么想,那就够了,可是今天,她突然觉得自己的伪装是那么地可笑,他什么都知道,并且早早就看不起她了吧?

她静静站在他面前,眼底燃烧着痛苦的火焰,然后,她轻轻笑了起来,唇色冷艳。

望着她突然冷去的眸色,秦初心里有丝奇怪的懊恼,他还想说点什么,可是安岑已经转身走出了教室。

窈窕的身影带着凛凛的英气。

那天,她逃了课,坐在食堂里跟她的小伙伴磕瓜子聊天,她们说着学生之间的爱恨情仇,谁又和谁谈恋爱了,谁和谁有打架了。

所有人脸上都带着八卦的精芒,欢声笑语。

她坐在桌子边沿,嘴上笑着,心却又闷又痛,无论她喝多少冰镇的汽水,都缓不过那丝压抑。

她倦了。

于是抛弃了当优质生的皮囊,她每天都睡到9点才去上课,老师气得让她站在教室外罚站,她嫌无聊,还去福利社买了包薯片和汽水,坐在教室外吃薯片喝汽水。

班主任恨铁不成钢,站在她面前破口大骂,她充耳不闻,站在教室外,笑得颠倒众生,语气傲慢,“老师,我还没吃早饭呢,要是把我饿坏了,你赔得起吗?”

班主任的胸口气得微微起伏,她又瞪眼瞪小眼地说:“老师,我昨天经过宿舍的时候,看见你和林主任在打麻将,怎么样?你们打多大啊?要我帮你报警吗?说你们聚众赌博。”

“我教书这么多年,就没见过你这么顽劣的学生!”班主任气愤甩手,“我要请你的家长!”

她哈哈大笑,“爱请不请,随你,等下我爸来了,我就告诉他你虐待我,不让我吃早餐,不,我现在就要去校长室告你,说你虐待学生,让我罚站,还不让我吃饭!”

班主任被她说得哑口无言。

心里的气咽不下去,又不能拿她怎么样。

这女孩是谁也拿她没办法了,性子天生的狂傲,即是家里的掌上明珠,脑子瓜子也机灵,在加上陈校长还是她叔叔,简直就没人可以治她。

班主任气得横眉竖目,走进尖子班里对全班同学说:“像这种学生,你们千万别学她,免得被她带坏了,从今以后,我就当尖子班没这个人!”

安岑慢悠悠走进教室,手中还拿着薯片,她咔擦一声咬碎一块薯片,傲慢地看了班主任一眼。

往她的位置走去。

“谁说你可以进教室了?不准你进来上课,给我出去站着!”

身后追来班主任怒不可遏的声音。

全班探究的目光不期而至,聚到安岑身上,无不是带着鄙夷。

在高中生的心里,老师的神圣远比一个学生重要,安岑这么目中无人,很惹人反感。

安岑充耳不闻,把书包塞进自己的课桌里,翘起二郎腿,长发一甩,媚眼如丝,“我交了学费给你,你叫我别上课就别上课?你以为你是谁啊?”

全班同学都愤怒地看着她,同仇敌忾。

包括秦初,秦初的眼珠凉得能冻死人,他看着她,眼神深处浮出一抹浓厚的厌恶。

安岑的心骤然一痛。

她低下头,然后又像毫不在乎般,嘴角扯出一抹魅惑人心的笑容,慵懒至极。

自他们争吵那天之后,安岑就好像换了一个人,骨血里都透着惊人的煞气,她不在跟尖子班的同学玩,不是逃课就是睡觉,林凡坐在她身后,因为她成绩好,经常有同学聚在她身后讨论奥数。

安岑在睡觉,被吵得心神不宁,一本课本就甩到林凡脸上,她扭过头,脸色冰冷,“吵什么吵?要吵出去走廊吵!”

几个同学都吓得不敢说话。

她这样的学生,让人敢怒不敢言,秦初正在填练习卷,闻言从旁边扭过头来,嘴角紧紧抿着,有淡淡的冰冷气息。

这种气息令他看起来没有任何温度,冷漠得令人心惊,“学校是给人学习的地方,你要睡觉,应该你出去走廊睡觉。”

他们的友谊好像在一夜之间灰飞烟灭了。

两人见面,必是互讽。

既然不是一路的,那么就谁也不必给谁面子了,安岑现在以气他为乐,好像只要他不开心了,安岑才会觉得舒坦,她无声咧嘴,“怎么样?老子就爱在教室里睡觉,你挨得着吗?”

“你这么喜欢惹人讨厌,我也没办法了,你好自为之吧。”

安岑都要气笑了,叫她别装好学生的是他,现在她坏得彻底,他又嫌弃她惹人讨厌了。

“对啊,我乐意啊,谁要你有办法了?我就是成绩再不好,将来也能读最好的学校,怎么样?你是不是看得很不爽?特别生气?”安岑的话一句比一句恶毒,“别以为全世界只有你会损人,过去我只是不爱跟你计较罢了,但是现在开始,我可不会给你面子了,因为你在我眼里就是个恶心的东西。”

说完,她撕掉课本扔在地上,步伐优雅地踩上去,离开教室。

徒留秦初冰冷地坐在那里,漂亮的眼睛微微垂着,没有任何动作。

安岑开心地吹了声口哨。

但凡能惹他生气的事情,安岑就觉得是好事。

其实她的本质并没有那么恶劣,但她就是要激怒他,她的心口剧痛,所以她也要他难受。

她的大胆,甚至演变到爬进教导室里,偷了小考的试卷,不过她根本看不懂,拿了也没用。

她身上没兜,把考卷卷成一团,夹在腋下,从教导处的窗户爬了出来。

秦初站在她前面,白皙的指握着一个玻璃杯,看来是要去走廊的尽头接热水。

他凝望她,面容冰冷。

她一愣,腋下的考卷就被他抽走了。

本来安岑还是有点害怕的,毕竟做贼心虚,但见秦初翻开那张考卷,她就吹了声口哨,转身离开。

后领口被秦初抓住了,他把她提了回来,冷着脸问她,“这是什么?”

“秦初,你故意装不懂吗?这是本次要小考的试卷啊。”她不在唤他秦秦,那个小名,早在他们友谊破灭的时候,毁掉了。

“你居然偷试卷?”

她笑容明媚,故意刺激他,“对啊,本姑娘就是偷了,你能拿我怎么样?”

“你就不怕我把这事告诉校长吗?”

她笑意不减,“去说啊,反正你也看了考卷了,你这个帮凶。”

秦初一怔。

良久。

他叹了口气,仿佛有千言万语要说,漆黑漆黑的眼珠凝视着她,“安岑,你为什么变成这样了?”

“你问我为什么吗?”

那天是阴天,安岑被包围在一片雾霾中,抬头看他,眼睛里的波浪渐渐汹涌。

13:10。

距离上课时间只剩下20分钟。

安岑踮起脚尖。

阳光被乌云挡住,天色阴沉起来。

一道雷鸣划破天空。

她的吻落在他的唇上,寂静无声。

风轻轻吹来。

她的唇有点凉,秦初惊愕睁眼,他原以为他会推开她,可是他的心竟不觉甜蜜了起来。

那么惘然的甜蜜,令他惊慌失措,又令他兴奋不已,以至于他无法思考,便慢慢俯下身子,轻轻回吻她。

鼻尖是她的清香,他的唇轻柔温热,与她唇齿交缠,一瞬间,两人都有些恍惚失神,生疏而热烈地回应着对方。

她原来只想恶作剧,想打碎他脸上那冰冷的神情,岂料头被他紧紧扣住,沉溺地吻着。

安岑双颊绯红。

一瞬间,心里的谜团好像清晰了起来,为什么就算他讨厌她,她还要去招惹他,为什么她不能忍受他的质疑和侮辱。

因为。

她喜欢他啊。

意识到这个真相,安岑的心狂乱地跳了起来,她眼中氤氲着动人的水汽,轻声问他:“你喜欢我吗?”

问完这个问题,她又是一怔,这个问题也太不害臊了吧?

他看着她,紊乱的气息飘进风里。

心跳热烫而慌乱,仿佛有什么不能掌控的东西,在血液中燃烧。

“我喜欢你。”他的笑容如遥远的星芒,闪耀明亮。

也许在他伤害她后,他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尽管知道她会说狠重的话激怒自己,可是他不在意,只要可以跟她说话,他愿意忍受那抹苦楚。

也许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凛凛的英气已经迷惑了他,他从没见过这样的女孩子,有女子的柔媚,又有男子的英气,对你好的时候,蚀骨的温柔,对你不好的时候,又无情得要你心脏剧痛。

他向来是不管别人的死活的,爱抄袭作业就抄袭,为什么独独看不惯她的作为呢?因为,她在他心里是不同的吧。

承认吧,你喜欢她喜欢得发狂。

那天晚上,他把安岑送到家门口,空气中都是甜蜜的气息,安岑害羞地绞着双手,小声告诉他,“其实,我也很想成绩好,可是没人管我。”

无论多么强势的女人,只要恋爱后,她就是一个小鸟依人的女人。

秦初眼睛一亮,低下头凝望她,“我管你。”

“好啊,一言为定。”

“嗯,一言为定。”

爱情的力量可以让人起死回生,也可以让人失魂落魄。

正如此时,为了这声一言为定,早上通常睡到8点起床的人,五点就爬了起来,只为了和秦初去公园打羽毛球晨练。

两人每天都去晨运一个小时,然后一起吃早饭,一边聊昨天老师讲过的内容,一边温习今早要上的课文。

为了相处这两个小时,安岑可以在晚上九点就爬上床睡觉,天天早起,天天洗头,就怕头上长头皮屑,勤劳得不得了。

女为悦己者容。

这话一点也没错,自从安岑谈了恋爱,她是越来越漂亮了,假日经常去逛街,买点小首饰,小玩意,衣柜叠得整整齐齐的,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试好第二天要穿的衣服,活得规律又健康。

但凡见了面,通常是安岑傻笑,秦初微笑。

从此,安岑不在逃课了,坐在他对面,听得懂的课就听,听不懂的,就支着脑袋端详秦初。

有个帅男朋友的好处,就是发呆也养眼。

课余时间,秦初就给她讲课,钢笔点在纸上,解出最简洁有效的程式。

安岑是个聪明的女孩,极其有慧根,有了秦初的指点后,她茅塞顿开,成绩突飞猛进,不逃课,不跟老师顶嘴,也不跟那群无所事事的小伙伴玩了。

就这样,安岑彻底脱胎换骨,期末考后,她的成绩跌破了所有老师的眼镜,竟然考到了全班第30名,简直是优秀同学的级别了。

她拿着试卷,学校颁了个突飞猛进奖给她,她心花怒放,将那个奖送给了秦初,笑容得意,“看吧,我就说我天生聪明了,随便考考就考得这么好,要是我努力一点,你的第一可就不保了。”

秦初微笑,“是吗?那我怎么记得某人天天晚上啃书到夜里2点,然后早上又5点起来背英语呢?”

安岑的脸一下子涨红了,“哪有啊?我明明是九点睡觉,6点起床的。”

“好啊,那我期待你来挑战我的一名。”

“那不行,我是个知足常乐的人,如果没好处,我是不会那么傻跟自己过不去的,考什么第一啊,人红是非多,我才不要呢。”

秦初笑得漫不经心,眼底深处,涌动着宠溺的温柔。

安岑本身就聪明,并且有上进心,只要是她想要的东西,她就会付出所有努力要去得到,她决心做一个优等生,那么她就会收起了自己所有的散漫,好好努力,天天向上。

她不仅做好一个优生的本分,还开始积极地参加五四的表演节目,她大胆美丽,敢于表现自己,聚集了班上14个女同学,打算在五四的时候表情时装展,惊艳全校。

夏日的虫鸣吱吱吱地叫着。

气候热得人心烦意乱。

放学后,安岑将所有课桌推到一边,拧开吊扇,跟十四个女同学在班级里排练。

秦初要等她,坐在教室的角落里看书。

夏日的闷热似乎影响不到他,他穿着白底蓝边的校服,静静看着手中的书,清爽俊美。

学校已经很多人知道他们谈恋爱了,虽然明令禁止早恋,但这条明令其实特别鸡肋。

青春期的骚动,是不管怎么压抑都困不住的,越是去强行禁止,越变得神秘。

不禁是安岑和秦初,很多人都谈起了恋爱。

安岑站在讲台上指挥,声音清脆,“全部抬头挺胸,小希你的步伐不对,肩膀不要动,两只手臂向后左右摇晃,走直线…”

------题外话------

安岑的往事还有明天一章就没了哈,序序在这里求下月票,有票的都砸给我吧,爱你们么么哒!

、第三十二章 安岑的往事(三)

五四那天,天空蔚蓝。

洁白的云朵慢慢飘着,阳光灿烂如万千道金丝,礼堂外,翠绿的树叶在风中沙沙作响。

今日学校是放了假的,但因为要表演节目,同学们还是要回学校来的。

84年,整个中国可以说没有任何娱乐场所,最多就是个简陋的卡拉OK,也很少人消费得起。

学校的娱乐节目和节日空地搭起的戏台子就是大众最喜爱的节目了,那时候的人也没见过大千世界,多活在自己生长的地方,对节目表演的要求并不高,有人免费表演,已经该感激淋涕了。

12:45。

礼堂还没开门。

校园里安静得只有树叶的轻响。

礼堂的后门边上,一片学生聚集在遮阴的树下,她们皆是化了浓妆,穿着五颜六色的表演服。

也有些正拿着粉饼补妆,调整表演服,或聊天或嬉闹,好不热闹。

安岑班上等人站在角落里,她们跟其他学生的打扮不一样,穿着奇装异服,脸上的妆容也不是红扑扑的脸,红嘟嘟的唇,朱砂的眉间,而是烟熏眼,大红唇,浓妆艳抹,走高冷路线。

进场前,安岑低声警告有些晃神的阿希,“阿希,你等下可要给我走好了,别出差错,知道吗?”

阿希的睫毛垂着,没有出声。

安岑的手用力拍在她背上,愠怒道:“阿希,你听我说话了吗?”

阿希总算晃过神来,可怜兮兮地点了点头,“明白了。”

阿希这女孩原本是很聪明的,成绩在班上十名内,她跟安岑关系算比较好,之前看安岑和秦初谈了恋爱,就特别羡慕,后来在别人的介绍下,认识了她的男朋友徐永,最近两人好像闹矛盾了,阿希的情绪不太对,常常都躲起来哭。

安岑于心不忍,叹了口气说:“徐永又跟别的女孩搞暧昧了?”

阿希轻轻嗯了一声,眼神里有掩饰不住的怅然。

“你先别想那些事了,等表演完了,我陪你去找他,要是他真对不起你,老子一脚踹死那对狗男女。”

阿希点头。

一点一到,大红色的幕帘准时拉开。

舞台灯光敞亮。

兰仲文和亦琳拿着话筒,相携而来。

两人站在镁光灯下,白色衣料恍如是带着光的,将两人的脸照耀得透明迷人。

这一年,兰仲文还没认识萧九九,他任职学校庆典主持人,又因样貌俊美,成绩优异,是学校最万众瞩目的头号男神。

兰仲文居高临下地看着台下如海潮的学生,淡淡一笑。

全场哗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