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不管这个理由多奇怪,我想来照顾你,多说无用,你想找就找,想要谁就要谁,我不干涉,也没权利干涉。但是,有份情我欠不起,所以给我三年时间,叫我照顾你,无论如何,我想实验一下。”

老鬼笑了下,此刻完全清醒了。

“三年后呢?要我也给你一笔分手费吗?”

孟晔窘了下:“时棋,我已认罪。”

老鬼看看表,站起来:“孟晔?你何苦来哉?”

开什么玩笑,老鬼走进卧室,打开柜子找东西,也不知道在找什么,总之就是在找东西。七年了,七年了他还不放过自己,自己只是想安安稳稳的过完这一生,他这算是什么?赎罪吗?多傻,都过去那么久了,以前总是听人说偏执狂,偏执狂,今天还真的是遇到了,七年前他怎么没发现,孟晔如此的偏执呢。

公司打来电话,说是那位叫田佛的经理指名要求老鬼为其服务,老鬼很郁闷,他看下家里的孟晔,想像最近的事情,人都说家乡旺自己,可是现在看来,并非如此。

就这样,老鬼把孟晔丢在自己家里,由着他自生自灭,他有要做的事情。

去公司的路上老鬼想起一本在杂志上看的话:

“他纵有千个优点,但他不爱你,这是一个你永远无法说服自己去接受的缺点。

一个人最大的缺点不是自私、多情、野蛮、任性,而是偏执地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

暗恋是一种自毁,是一种伟大的牺牲。

暗恋甚至不需要对象,我们不过站在湖边,看着自己的倒影自怜,却以为自己正爱着别人”

孟晔不爱自己,最起码七年前是这样的,至于七年后,老鬼就更不清楚了,他能确定的唯一的一件事情是,现在孟晔纵使有千个优点,他也不会再去爱他,因为,他不需要了。

田佛在办公室内打室内高尔夫,高房市没有一块好场地,它的周围也没有,想去来一场真正的高尔夫,要坐飞机。

于是田佛只好在办公室过干瘾。

“请进。”田佛放下杆子,下意识的整理了一下自己那件嫩蓝色的毛背心。老鬼推开门,冲田佛笑了一下,田佛刚要张嘴说什么,却一眼看到老鬼身后跟着的客户部经理,看样子,今天他们是没有独处的时间了。

两边的相关人员在对着某些数字和条款,在两边大BOSS的坐镇下,这些精英们都在滔滔不绝的表现着,但是,非常遗憾的是,田佛很认真的在打量着托着下巴,看着屋角花盆的老鬼,这两人没有一位是为了工作而呆在这里的。

为什么要不止一次的想接近这个人,这是一个问题,田佛自己也觉得奇怪,显然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并不愉快,这个人,浑身上下的尖酸刻薄。第二次仍旧如此,从直观上来看,夏时棋这个人并不具备田佛喜欢的任何一个优点,是的,田佛也是圈里人,只是他伪装的特别好,甚至他的亲生父母和养父母都不知道儿子的怪癖,而田佛也在尽力的压抑自己。

对外,每个人都这样评价他,田佛先生,言谈得体、举止大方,一年四季无论遇到什么事情他都是面带微笑,对每个人都很亲切,他能记得每个下属的名字和生日,这不是看故事书,这是真的,他对每个人都很好,就是很好。他每个月都会去相亲,偶尔会给新女友买首饰,甚至他亲自为那些女孩子选购皮鞋,但是,这个世界上的女人,实在是俗气,每次都是为了金钱跟他在一起,于是田佛先生总是被那些女人伤害的伤痕累累…

看吧,大家都不怪他,只是觉得他实在不容易,实在是可怜。看吧,他是伪装的这么好,就犹如,一个深深的隐藏在城市下水道壕沟里的杀人犯,他从地下管道的铁壁口观看这个世界上每个路人的鞋子…

在遇到老鬼之前,田佛根本没接触过任何同性爱人,即使他是那么的需要,还特意把自己的环境整的鲜花围绕,每日里香风淋漓。人们都说,老佛爷(田佛)的外号是天生的风流种子,只有田佛自己最清楚,他一直在压抑自己,强迫自己,甚至他去看过心理医生。

直到他遇到老鬼。

他第一次的尖酸刻薄,出乎意料,接着,第二次,在朋友的公司,他对工作的认真负责,然后,是第三次,这是一次连老鬼自己都不清楚的会面,这次会面决定了田佛一生第一次面对自己一直回避的性向。

那天,田佛在大厦下面买香烟,当时老鬼坐在靠窗户的位置,时间是上午十一点左右,太阳透过玻璃窗的玻璃,照着老鬼的脸,那一天,面前这个人也是这样,很随意的托着下巴,他的头发不是健康的黑色,软软的,有些撒娇的趴着,他把自己从周围凌乱的气氛中隔绝出来,眼神带着一丝丝寂寞和随性。那个人很随意的建立了一份属于他桌子的根据地,那么多人从他身边走过,可是大家并不愿意和他搭桌,他浑身都带了那种并不欢迎别人走进他世界的气场。田佛看着他,就那么看着,也不知道他在等待着谁。

那人慢慢端起杯子,喝了一口饮料,这个时候,他突然含着半口饮料冲对面的人友好的笑了一下,他笑的很自然,然后站起来,缓缓咽下饮料,为对面那位女士拉座位,他的姿态优雅,动作纯熟。

刚点燃的香烟,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燃烧完毕了,跟着烧到了田佛的手指头,烫的他丢掉了手里的烟头。那口含半口饮料的温暖微笑,就像闪电一般打入田佛的心里,他觉得呼吸沉重,想要,想抱那个人,非常想和他在一起,关于田佛对夏时棋的这份感觉,他自己也觉得奇怪,但是,很显然,他心动了。

鬼使神差的,田佛放下一切的事情,坐到那两人的周围,他竟然在偷听,但是他又没意识到自己在偷听。

“可有一张那样的床,无论这么折腾,如何翻转,总是像躺在温暖的怀抱一般,安全舒服?我要那样的床,无论多少钱也是要买的。”老鬼看着一些样品画报对对面的那位小姐说。

那位小姐恐怕是装修设计师吧,她捂着嘴巴:“先生,若有那样的床,我怎么会拿出来私卖,我一定会留在家里自己用。”

老鬼听完,小声笑了起来,他微微的摇着头,翻着画报,接着电话铃声响起,他道了一声谦,走到大厅外的风口,眯着眼睛笑嘻嘻的说着什么,一只很大的狗狗被牵着走过,那人低下身子拍拍狗狗的脑袋,大狗伸出粉红色的舌头舔着那个人善意伸出的手。

田佛觉得自己三十年前积存的那些东西,瞬间,消失了,没有了,他完败了,就为那个笑容他已经融化的没有了。他想抱那个人,想和他在一起,想成为他无论这么折腾,都能给他温暖的那张床。

那之后疯子一般的尾随,使得他第一次发现,活了三十岁的自己,有做“变态”的潜质。即使,即使听到了那样的话,他也只想更加的怜悯这个人,心疼这个人,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子的感觉啊?

可是,他想的如此的美好,那个人呢?那个人要是知道了,会当自己是变态的吧?有一段时间,田佛是痛苦的,直到那一天,他听到了老鬼和那些旧友的谈话,啊,这个人和自己一样,一样不喜欢异性,没人知道田佛知道这样消息之后的那股子兴奋,他太高兴了,犹如被上天眷顾到一般。

会议终于结束,虽然双方员工都认为一份普通的租屋合同如此签署多少有些小题大做,但是老板无所谓,他们就更加的无所谓,除了有些措手不及的感觉。

“多谢田董事长对我们腾飞的厚爱,祝愿你生意兴隆。”老鬼伸出手客气的和田佛握了一下,这人?怎么满手心的汗。

处理完新的工作,老鬼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跟娟子打了个招呼,就离开了公司。他的上班时间很自由,来也无所谓,不来也无所谓,现在他并不被谁需要,当然他也不需要谁。

老鬼离开公司直接去了超市,他有一叠超市为了宣传送来的打折卡,再不用就过期了。

就这样,老鬼推着推车,在超市里转来转去,他的周围全部是无所事事的家庭妇女,没办法,这个时间正是上班的时间。家他是不想回的,无法面对孟晔,甚至此刻的孟晔他真的搞不懂,那个人的热情令他产生了恐惧。

老鬼的脚步停在了一组冰柜面前,高房市的特色,本地的传统卤味,老鬼最喜欢吃的食品。记得以前,他和孟晔住在出租屋的时候,每个月的钱都不够花,家里最大的牙祭就是卤味,那个时候,从小喜欢吃卤味的老鬼说自己不喜欢吃卤味和肉类,那个人竟然相信了,每次发薪,或者得了一注小财,老鬼都要买一块腊味或者卤味给孟晔。

记得那个时候,孟晔喜欢在他做饭的时候捣乱,他从后面悄悄的搂住他的腰,在他身上摸来摸去,他会顺着他的耳朵一直吻下去,接着在锅子的蒸汽或者饭菜咕嘟的声音中,他们在那块小地毯上肆无忌惮的享受人生,享受温暖。

现在,老鬼不必去担心那个人吃的好不好,也不用再去给任何人做饭了,可是他只能吃清淡的东西,他的肾功能不好,口重的东西对他来说是致命的毒药。

老鬼在超市徘徊了大约四十分钟,买了日用品,接着提着两个大袋子走出超市,如今他过的依旧节省,不是没钱,而是生活早就把他历练的斤斤计较,也许他没意识到,但是两大袋子东西,没有一样不是打折的。

因为超市离家近,老鬼没开车,说实话公司到家才一块钱,有时候老鬼也不开车,最起码公司的停车位是不要钱的。

此刻已经是下班时刻了,超市门口的大喇叭响了起来,人群汇集,老鬼提着袋子站在公车站,他不准备提着这些负重走回家,正在这个时候,老鬼周围的等车人看到了这样的一幕。

一个男人开着高档跑车来到你面前,摇下车窗对你微笑,许多电影的浪漫情节都是如此开始。但是,一个男人开着跑车来到另外一个男人面前,摇下窗户对他微笑,接着打开车门,接过对面男人手里的塑料袋,接着热情的请他上车,这个画面就诡异了。

“田先生?不必了,我家离这里没有多远,公车十分钟一次。”老鬼无奈的解释,在众目睽睽下有些尴尬。

“不费事的,快一点,这里不许停车。”田佛催促着,自顾自的把那些东西丢到自己那辆跑车的后面,老鬼无奈只好上了车子。

“真巧,我刚好下班,就看到你了。”田佛把车掉头,嘴巴里寒暄着,其实,从老鬼出公司,他就悄悄尾随。

老鬼无奈的看下这个对自己热情过度的男人,他不傻,一个人喜欢另外一个人,即使遮掩的再好,被喜欢的那个也能感觉的到,这是人类的本能。

第10章 一半阿修罗一半紧那罗

星期天,上午十点三十分,老鬼依旧赖在自己的被窝里。昨天晚上失眠,他拿着小计算器算装修成本,说起来,虽然是全包的活计,但是他还是不放心,能节省就节省,比如一样的钉子,换不同的店铺就能节省不少的钱。

缓慢的,有节奏的门铃声,刺耳的响起,老鬼艰难的睁开眼睛,反应了半天后,披起衣服走过去开门。

家门口,孟晔穿着一件围裙,端着一锅子汤笑嘻嘻的献宝一样站在门口。

“时棋,我煲了一锅汤,你尝尝。”孟晔有些夸耀的举下自己那盏东西。

老鬼探头,看了一眼,郁闷的看着他:“我不喜欢喝汤,尤其是星期天早上。”说完他回身关门,早就习惯闭门羹的孟晔毫不在意的把脚垫到门缝里。

“你到底要做什么?”

“我只是炖了一锅汤?”

老鬼转身回到卧室,他都无奈了,因为孟晔这种目的不明确的示好。他回手拉好玻璃隔扇,继续睡他的大头觉,但是隔扇阻隔不了的收拾声慢慢传来,老鬼身子向里缩了几下,再也无法睡着了。以前都是他在收拾,那个人在睡觉,他蹑手蹑脚的收拾中,每次无意抬头,都幸福的看着那个人的睡样,觉得真是可爱,全世界第一可爱。

一声清脆瓷器摔破的声音传来,老鬼内心叹息,果然…还是老样子。外面倒是很利索,家务上基本此人就是个白痴。

孟晔很努力的帮老鬼收拾了半天并不肮脏的家,那个人,自理能力是非常强的,所以他也没什么可干的,即使有,他也未必能看得出来。

也不是,他干了一些事情,洗杯子的时候,摔了套杯中的一个。

孟晔解下围裙,烦躁的拍拍脸颊,拿起了电话。

陶乐童恒放下手里的电话,若有所思的站在那里,他站立了很久,直到有人结账,他才换上了客气温和的笑容。

“谢谢光临。”陶乐童恒把包装好的东西双手递给客人,并送客人出门。他是个非常懂得顾客心理的人,就像现在,这位只买了十五块钱一只玻璃杯的客人,有些抱歉的跟陶乐童恒告别,下次,他一定还会来,就为这份温温的,暖暖的贴心服务。

陶乐童恒双手放进身前的长身围裙兜兜里,他回头吩咐店员:“我记得,我在库房放了一套皇家哥本哈根(注),好像搁置在阁楼右边了,麻烦你去帮我拿下来,麻烦了哦。”

女店员站起来,看下老板,脸色又红了起来,她点点头,转身上了楼。陶乐童恒的嘴角泛起淡淡的笑容,没错,他就是一个和这店子里的精美瓷器一般存在的人,不管是男人或者女人,他们都爱他,即使不爱也是喜欢的,因为他总是这样的完美无缺。

对于陶乐童恒,文聪是这样评价的,他是一只不懂得谦虚的金雀儿,他的欲望总是毫不遮盖的暴露着,但是并不讨厌,和他成为朋友,你会无比愉快,会找到许多生活中未发现的小细节。因为,陶乐童恒的眼睛能看到一朵喇叭花开放的瞬间,但是,即使如此,他又是极度自私的,他就像一只在广寒宫捣药的兔子,同住广寒宫,虽然它和嫦娥同住一个生活区。

陶乐童恒,不姓陶乐,因为他父亲姓陶他母亲姓乐,所以他才有了这样一个奇怪的名字。陶乐童恒的父亲家里是时代顶级陶器的世家,他母亲是毕业于著名美术学院的才女,为了表示对母亲的尊重,陶乐童恒的爸爸就为他起了这个名字。

陶乐童恒和孟晔认识了五年,五年前他财经学院毕业的时候,曾经在孟晔旗下做过一任市场营销部主任。当然,这种上下级关系,很快的在某种情感并发后,随风消散了。

人生的俊俏精致,性格圆通玲珑,陶乐童恒的出现引起过许多人的注意,像萧川,王宏舒,文聪,甚至外省的一些人,都追过陶乐童恒,不过这个个性很有特色的青年,似乎做事很有一套自己的原则。比如当时他和孟晔相处的相当不错,陶乐童恒喜欢与众不同的东西,尤其是气质啊,品味啊,内涵啊,等等之类,当然,他最最喜欢的那股子淡淡的哀伤,那股子强制压抑着的某种东西…

孟晔拥有这一切陶乐童恒喜欢的东西。

他第一次看到孟晔就觉得,这个人就是自己等待的人,书上写着的,他都有了。

所以他立刻辞职开了自己的欧式瓷器店,以平等的地位和孟晔相处,这一点,引起了所有人的赞赏,看吧,自立,自强,做事荣辱不惊,聪慧,自然,多么极品。孟晔这个混蛋,怎么总是被上天眷顾。

而这些,都是那个远走他乡的泊车弟,夏时棋所没有的。

每个人都认为事业有成,带着满身忧郁气质的孟晔和陶乐童恒能成为完美的一对,但是,很奇怪的是,他们只相处了三个月之后便宣布分手,除了当事人,其中的原因一直是圈里人八卦的话题,可是,即使是和陶乐童恒关系最亲密的文聪也没问出理由。

但是唯一能证明一点的是,陶乐童恒在等待着孟晔,甚至不用探究,每个人都能看得出来,某人的大门,一直为某人敞开着,当中间某种东西不存在的时候,他会欢迎他的,每个人都确定。

陶乐童恒把那套皇家哥本哈根拿出来,细细的擦拭着,他的表情还是那样淡然,看不出半分毫的情绪,可内心,他是翻江倒海的想起了他和孟晔的那段孽缘。是啊,骄傲的陶乐童恒,在付出第一次的时候,那个混蛋竟然抚摸着他的脸流着眼泪喃喃的叫着别人的名字,这叫陶乐童恒的自尊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所以,第二天,他就收拾了行李,非常潇洒的离开了孟晔,他记得他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孟晔,都说女人的唇,男人的齿,可是,我不想对你笑,因为来的时候我摔了一跤,门牙撞了个豁,我要去修补我的门牙,捎带着忘记你。”

陶乐童恒说完,提着行李带着自己制造的特殊氛围,潇洒的去修补了他的门牙。他等待着,等待着那个人回头,只要他回头,他就能看到陶乐童恒修饰好的洁白门牙。

其实他自己都不清楚,为什么他要钻这个牛角尖,

文聪却是知道的,不为别的原因,只是因为陶乐童恒未曾输过一次。从来都是他甩别人,被人这样当成替代品,任是谁都无法忍受的吧,理由是够俗套的,但是世界上偏偏也就生活着一种这样的人。

孟晔也好,陶乐童恒也好,他们都是被宠坏的人。

所以基于以上原因,五年来陶乐童恒一直拒绝新的恋情,他完美的扮演了一位饱受伤害,整个心脏都是大窟窿的受害者。

可是他从来没想过,第一次和孟晔在一起的时候,他下了套子,孟晔喝得大醉的和他有了关系。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啊,谁叫那个家伙总是每天忧郁的要死,就是不沾他呢?

伴随着瓷器店陶瓷门铃的响声,孟晔走了进来,陶乐童恒放下手里的布子,慢慢走到孟晔的面前,他露着他最最洁白的门牙笑:“孟晔,很久没见,一切都好吗?”

孟晔笑笑:“还不是老样子,你呢?一切都好吗?”

陶乐童恒很随意的摊手:“好也一天,坏也一天,就是这样。”

孟晔点点头,有些急迫的问:“东西呢?”

陶乐童恒笑了下,带着他慢慢走到柜台前,那套皇家哥本哈根如今被端放的煞是漂亮,陶乐童恒很随意的抚弄了一下那套瓷器说:“皇家哥本哈根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十七世纪,当时…”

“哦,包起来吧,我去看其他的。”孟晔毫不遮掩的露出失望,打断了陶乐童恒的滔滔不绝,接着他慢慢走到屋子里摆放廉价瓷器的地方,开始认真的在那里挑选,一边挑选一边唠叨:“不成,时棋不会喜欢的,这个够花,啊,太贵了,他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个?恩…童恒,这个多少钱?”

陶乐童恒晃了一下,紧紧咬住下嘴唇:“时棋?”那个夏时棋,他回来了?他脑袋一片乱糟糟的,就连孟晔结账他都心不在焉。

“那套不卖。”他心情顿时不好起来。

孟晔陪着笑,抱起那套瓷器来到陶乐童恒面前,指着哥本哈根说:“那我买这套,你送我那套。”

孟晔走了,带着一套天价的茶具,还有一套廉价的景德镇红茶具,588已经是陶乐童恒这里最便宜的东西了。

文聪坐在办公室加班,非常意外的接到了陶乐童恒的电话,他勾勾嘴角,心下叹息:“你又需要我了吗?”

接着他笑容满面的拿起电话,一副打趣的口吻:“童恒?怎么舍得给我电话?”

陶乐童恒那边传来咬牙切齿的声音:“我想约你出来吃饭,点高房市最贵的菜,我要一边吃一边骂孟晔这个王八蛋,作为孟晔这个王八蛋的朋友,你来替他付账。”

文聪哈哈大笑:“我说,为什么我要为孟晔背黑锅?”

陶乐童恒在那边呵呵笑了:“你喜欢我,就为这,出来吗?”

文聪站起来,拿起一边衣架上的大衣:“是是,这就出去。”

看着陶乐童恒一边吃,一边咒骂,文聪觉得,自己也是个矛盾的人。他就像一件工具一般,每个人都在难过、为难、无助的时候,想起他,而每次他自己都是笑脸相迎,从不拒绝,他就觉得自己像个唱大戏的,每天四处赶场,每个人说起他文聪都这样夸:“哎呀,那是一个多么好的人啊。”

文聪,一位出生就带着好人卡的,好好先生。

“孟晔那个混蛋,我怀疑他到底有没有人性。”童恒一边擦嘴吧一边骂。

“没。”有或者没有,回答就好,随着他的意思来就好,这是文聪做人的宗旨。

“老子等了他五年,五年,人生能有几个五年,妈的!”那人越来越气愤。

文聪不停的加水给对面那位,因为骂人者,必定口干舌燥。

是啊,人生能有几个五年呢?自己是不是也不该再等待了呢?

【注】皇家哥本哈根(ROYALCOPENHAGEN)是公元1775年丹麦皇太后茱莉安玛莉为制作皇室用品及赠品而特别设立的御用瓷厂。传统北欧手工艺融合东方瓷绘风格,独特而典雅的造型设计是丹麦引以为傲的国宝。皇家哥本哈根标志上的皇冠,表示与皇室的深厚关系,三条波纹代表围绕丹麦的海峡。

第11章 访客

老鬼靠在淘宝网买来的二手贵妃椅上看一本书,萨克雷的《名利场》。他的腰部围了一圈厚厚的毯子,空调的暖风把家里人熏的昏昏欲睡。

在他的身边,一盏水蓝色的熏香灯点燃着,老鬼的眼睛并没有看书,他看着不远处搁在台架上的两套茶具。

索混着尤加利香气的团雾在房间中慢慢飘散着,老鬼的耳朵边听着的是那种木吉他的纯音乐。

这样的他,任何人见到都会说,这人,是个品味高尚懂得生活的人,但是,这一切,都是假象。一晃七年,这个人为自己架构出了另外的一个老鬼,一个有奇怪人格的老鬼。

屋子里的这套器具,是大嫂从国外邮来的,甚至熏香也是大嫂选购的,老鬼的大哥、大嫂是属于那种富贵天成的人物,他们随意的生活姿态都是被外面人所效仿的,这样的思想就像一重又一重的影子,在许多年来,点点滴滴的印在这个只有初中学历的前泊车弟身上。

轻轻点燃一根不喜欢的香烟,那种焦油含量很低的香烟,这种烟软绵绵的,没什么劲道,老鬼使劲吸了一口,于是更加失望,期盼中香烟能带来的放松感,他并没有感觉到,他更加焦躁了,因为面前的两套茶具。

一套皇家哥本哈根,一套所谓的便宜骨瓷欧式茶具,这两套茶具在家里整整摆放了三日,老鬼没碰它们,不是因为不需要,只因它们都摆放的太美,太娇贵,碰一下只是觉得亵渎了它们。

新年就要到了,可以预计到的,今年是一个只有老鬼自己的寂寞年,也许。

最近,他的左邻,孟晔,右舍,田佛虽然经常以各种原因来此打搅,但是他们都是有家的人,新年到了之后,他们还是会回家的。

对于孟晔的入住,老鬼觉得不意外,但是那个田佛,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了。

老鬼放下书,转头看着推拉门那边的座钟,默默数着时间,一,二,三!

接着门铃响起,果然是这样的。

“这次,你又要借什么?”老鬼打开大门,却发现门外不是那个总是借东西的田佛,文聪带着一位非常清秀漂亮且精致的年轻人站在门口。

“抱歉,时棋,童恒说要来看看你。”文聪对老鬼笑笑,转身为他们介绍。

陶乐童恒上下打量着这个存在了七年的假想敌,这人很瘦,面色不太好,看的出,他的健康状况并不好,可是虽然纤细,却未现娇弱,相反他的眼神里无意中露出的毫不遮掩的不悦,能叫陶乐童恒看得出这人是那种很坚强刚烈的那一型人。

他的五官倒是很漂亮,但是绝对不是那种他想象中的样子。他套着一件套头毛衣,乳白色的,下身穿了一条松垮垮的并不合身的家居裤子,他的袜子是花的,那种红黑道子的花袜子,没有穿鞋,大概因为屋子里铺满了厚厚的地毯的原因。

陶乐童恒笑了,世界就是如此,谁坚强,风会先吹向谁。他看着老鬼,心里不觉得已经是自信满满:“真是抱歉,因为你的名字总是被大家提及,所以我就来了。”

老鬼侧身让开门:“请进吧。”说完他斜眼看了一下他的右舍,田佛拿着一个盐罐子,悄悄看看他,尴尬的笑了下,又缩回了房间。

三人慢慢进了房间,老鬼没有拖鞋给他们换,文聪脱下鞋子放置在鞋柜上,陶乐童恒有样学样的跟着他穿着袜子进了屋子。

屋子里,尤加利略冲鼻的香气飘着,陶乐童恒脱去大衣很顺手的递给了文聪,文聪习惯性的接过,拿去挂了起来。

老鬼走到卧室门口,缓缓的拉上了那里的推拉门,隔断了陶乐童恒的视线,即使如此,文聪和陶乐童恒还是看到了那里打开的被子,丢在贵妃椅上的米色毛毯,到处丢掷的书籍,还有那盏水晶香薰灯和故意隔断阳光的厚窗帘。

“土地的形状,选自《内奥米传说》。”陶乐童恒坐定后对老鬼笑了一下说,他说的是那扇推拉门隔不断的那首木吉他的音乐声。

老鬼笑了下,转身走到一边裸露的餐台上为他们倒茶:“我并不知道那是什么,对我来说,好听就可以了。”老鬼从冰箱里取出两盒东西:“茶?咖啡?”

“咖啡,谢谢。”文聪。

“白水就好。”陶乐童恒。

片刻,冒着热气的饮品被放置在桌子上,杯子是那种最普通的白瓷,没有任何花色。

“你不喜欢?”陶乐童恒捧着杯子问老鬼。

“什么?”老鬼疑惑。

“那两套茶具。”陶乐童恒指下放置在卧室门口的木台架上的两套茶具。

老鬼笑了下,轻轻摇头:“那样的东西,只能摆来看吧。”

文聪咳嗽了两下:“时棋,童恒是我们的老朋友了,你走后,我们认识的。”

老鬼不知道文聪这话的意思,他只好再次的跟这位看上去很精致的男人点点头,这个文聪到底想说什么?

“其实,你走后,我和孟晔在一起过。”陶乐童恒放下手里的杯子很大方的以他的方式说了出来。

“哦,他人很好,有品位,对他人善良,对小动物有爱心,机智幽默,沉稳而有风度,是个不错的伴。”

老鬼对陶乐童恒夸奖孟晔,文聪很惊讶的看一眼老鬼,他竟然跟别人夸奖孟晔。

“孟晔知道他这样被你夸奖一定会很高兴的。”文聪说。

老鬼笑了下:“你想我骂他吗?”

“当然,毕竟,那个时候,他的确绝情。”陶乐童恒声音里带了一丝恨意。

老鬼噗嗤笑了:“怎么会,当年的事都是我的错,和孟晔没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