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然,我去偷偷求求夫人,让夫人想法子救少爷出去。你是国公府的少爷,怎么能和那些田里腤臢的…”

“哟,弄半天苍舒姑娘是把我们当腤臢的下人?”管着菜园子的江婆子在归田园的角房外似笑非笑的出了声,惊得屋子里的李锐和苍舒连忙站了起来。

苍舒抹了抹眼泪,赶紧打开门,江婆子正拎着一个食盒站在门外。

“太夫人让我把厨房今天送来的桂花鸭和咸蛋酥给锐少爷您送来。太夫人说了,这鸭子是您亲手抓的鸭做的,这咸蛋酥用的鸭蛋黄,是您捡的鸭蛋腌的。”江婆子把食盒放下,看了看李锐嘴角还没擦干净的碎屑,“太夫人还担心锐少爷您这几天吃不饱,我看太夫人是多虑了。有苍舒姑娘在,锐少爷怎么会吃不饱呢?”

说完,也不看苍舒和李锐好像被人掐了脖子一样的表情,放下食盒,转身就要回去禀告。

李锐还摆着主子爷的架势,不肯去求江婆子回去不要告状。苍舒已经褪下了手中的银镯子,连忙向前奔了几步,把镯子塞到了江婆子的手里,嘴里说这些“江奶奶大发慈悲,锐少爷这是实在饿得受不住了”之类的话,才让江婆子的脸色好了一点。

这江婆子原是老公爷一个江姓家将的家人。信国公府里养着许多老国公麾下解甲归田的将士。身子还比较硬朗的,当个护院;有残疾的,管着花草树木并湖里锦鲤之类的轻巧活。江婆子家的男人原本也是个校尉,后来断了腿,又不想以残疾之身给府里添麻烦,便求老公爷给他家婆娘找个活儿。这江婆子在家也是里里外外的一把好手,邱老太君就让她管了北园里几亩菜地。

江婆子家三代佃户,一辈子土里刨食,她家男人当年是因为遇见连年荒年,田里没有了出产,活不下去了才去当的兵。所以当她在门外听到苍舒说种田的都是“腤臢之人”时,顿时火冒三丈。原想着回去就告这苍舒偷藏点心给锐少爷,但她也是有孙儿辈的人,一看着锐少爷脸都吓白了还要强忍着摆出少儿的款儿来,不知为什么就心软了。

江婆子把镯子塞回苍舒的手里,口中只淡淡地说道:

“姑娘这镯子婆子我不敢收。只盼姑娘下次慎言才好。老公爷和太夫人都是草莽出身,这府里大大小小在地里劳作过的怕是占了一半。姑娘是命好,从小卖进了公府,不知人间疾苦。外面的穷苦人家若不伺候几亩地,怕是全家都要饿死。”

苍舒的脸一阵红一阵白,手里的帕子也给她绞的皱巴巴的。她捏着帕子退了几步,冲江婆子福了一福。

“谢江奶奶提点。下次不敢了。”

江婆子避身让开,不受她那一礼。

“你是锐少爷身边伺候的人,又是一等的大丫头,我当不得你的礼。锐少爷,婆子还要回去传话,我先告退了。”

江婆子告了退,从归田居的角门里越走越远。

归田居里的丫鬟婆子没留下几个,只有一些负责洗衣和打扫的粗使丫头。这些下人是上不得台面的,没事也不敢进前院来,这才避免了苍舒和李锐现下的尴尬。

“这江婆子,仗着是府里的老人…”苍舒觉得自己挺没脸,把帕子捏的死紧。

“不,我觉得她说的没错。”李锐走到房门前,拎起食盒进了房。

“少爷!”

“奶奶这么做,肯定有她的道理。我若是没有劳作过,尚不知外面的人家过的这么辛苦。奶奶…以前肯定过的也很苦。”李锐打开食盒,拿了一块咸蛋酥尝了起来。“不用偷偷摸摸吃的点心,果然要美味的多。”

持云院里,被李锐想象的很美好的顾卿,正思考着该怎么“改造”李小胖。

“花嬷嬷,光指望他种菜瘦下来恐怕很慢,你看可有办法请个武师什么的,打熬打熬锐儿的筋骨,让他能早日瘦到和常人一般?”

“若是学武,府里合适的人选倒是不少。老太爷的几个家将都在府里荣养,他们都是以一敌十的猛士。可是想要避开夫人和老爷的耳目去请他们教锐少爷,怕是不成。更何况他们愿不愿意教锐少爷,也是个问题,您也知道,锐少爷那个身子骨…

顾卿叹了口气。是啊,他那个身材,哎。

李小胖蹲在地上捡个鸭蛋都要喘,弯了腰着想要摸到脚尖,那是妄想。也不知道方氏是怎么给他洗的脑,居然让他觉得自己的胖是“富态”,是“威武”。见到自己脸上肉少了一点,还经常摸着脸像小老头一样长吁短叹。

“这事急不来,嬷嬷你帮我先打探着。锐儿现在天天下午教我学写字,三字经和千字文都已经熟了,可是这‘小学’他教我勉强的很,我对他现在的夫子很是失望,连个‘小学’都教不好!可有什么办法能让府里辞了这个先生?我看花嬷嬷和孙嬷嬷你们的学问就很好,先让他把‘小学’学会了,打好基础。四书五经之类的,我们再徐徐图之。”

花嬷嬷在心里赞了一声邱老太君的手段。

所谓“教学相长”,自从锐少爷教邱老太君读书以来,进境极快,再也没有出现白字的情况。而且,锐少爷的字小时候是蒙老爷手把手教的,原本风骨就极佳,只是疏于练习。最近天天陪着邱老太君练字,一个多月的时间,他的字现在已经比香云和烟云几个丫头要好的多了。

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能让锐少爷获得这么大的进步,除了锐少爷天生聪颖外,邱老太君的循循善诱也是离不开的。

邱老太君的天资也是十分惊人,若不是出生在穷苦人家,怕也是一位闺阁文秀。她不但自己学字极快,过目不忘,而且一旦发现锐少爷哪个字写得生疏,就故意非要把那个字多练几次,起先她还没有注意,后来才发现其中的端倪。

想到这儿,花嬷嬷不由得恭敬地回道:

“我的学问是成年后冷宫里无事可做的妃子教的,并没有孙嬷嬷从小在蒙老爷身边浸染来的扎实。我看这‘小学’,孙嬷嬷教就很好。至于夫子的事,也简单的很,只要太夫人你去夫人的房里说一声,就说锐少爷想跟着你学种田,早上就跟着你学学农活,不去上课了,夫人肯定不会反对。”

不但不会反对,恐怕还会乐见其成。

“能教四书五经的先生,恐怕还落在锐少爷的舅舅那边。这也简单。锐少爷身边的那个王老太太,为人忠心护主,她家的儿子现在正在舅老爷的辖下做着官,我可以去见见那个王老太太,让他给舅老爷带个信,说明府里现在暗藏的诡秘。我每逢初一十五都要去‘如是庵’替太夫人您看望水月师傅,就趁那个时候送信好了。”

水月师傅,就是老国公那个“姨娘”剃度后的法名。

“如此,就劳烦花嬷嬷你了。”顾卿觉得自己穿到古代最幸运的事,就是身边有个花嬷嬷这样的人物。无论大事小事,只要自己问一问,总有应对的方法。

所以说上位者何必什么都亲力亲为?只要会用人就行了。

前院里,方氏正在和针线房的管事商议冬衣的事情,忽然有人报持云院里太夫人派了大丫头烟云过来传话。

自上次老太太有意无意的拿她子嗣单薄说事,她的气理了好几天才平。老爷嘴上安慰她,说了一些宽慰她的好话,可那神色看起来却也有些可惜的样子。这让她这个月来老是东想西想的。

现在一听烟云过来,她那一颗放下的心又给提了起来,生怕老太太是要旧事重提。

老太太身边的四个大丫头里,香云和烟云都到了可以配人的时候。香云模样好,性格温顺;烟云言语伶俐,性格爽朗,身材也像是个好生养的。

万一老太太想要…

不,不会的。老太太最恨纳妾。

烟云进了屋,给方氏福了福身,将来意说了。方氏不由得松了口气。

要罢了李锐的课,改去种田?这是在搞什么名堂?方氏心里自然是一万个同意,可是她这“贤良婶母”当了许久,就这么同意不免让人生疑。

方氏摆出一副关切的样子,有些不乐意地说:“那怎么行!读书才是正经!要种田做消遣也算是个佳话,怎么能当正经事做!学问丢个几天就荒疏了!”

烟云来之前,花嬷嬷就嘱咐过,也告诉她该怎么说。所以烟云弯了弯腰,语速很快地说道:“夫人您是不知道,锐少爷来了北园里,哄的太夫人每天连饭都多吃了几碗。太夫人喜欢下菜地,锐少爷就帮着太夫人收菜,连太夫人都说锐少爷是个种田的好苗子…”

旁边的管事娘子拿帕子捂了嘴,偷偷的笑了笑。

堂堂国公府的嫡少爷,居然是个种田的好苗子。

“荒唐!”方氏冷着脸。

“谁说不是呢。可太夫人认真起来,夫人您也是知道的。”烟云也微微笑了笑。

“太夫人让我和您说一声,锐少爷若是自己不想读,谁来教也没有用,还不如和她学种田,至少也算是一技之长,二来,也是给她做个伴。老太太说自己院子里无孙辈绕膝,很是冷清了点。若夫人不愿意让锐少爷呆在那儿,铭少爷去也是可以的…”

“瞎说什么!铭儿还在我娘家的家学里,五天才回来一次!”方氏一拍身边的案几,站起了身。

“你回去回老太太,就说若她要想孙子们了,等铭儿回来,就叫他给她老人家去请安。也是我们做晚辈的疏忽,总想着让两个孩子有个好前程,忘了老太太在园子里也寂寞的很。”

方氏叫刘嬷嬷赏了烟云两个银锞子。

“老太太要喜欢锐儿,就让他先休息半个月,陪老太太排解排解。至于以后就不上课了,这个我做不了主,得等老爷下了朝后和老爷商量。如此草率,那是万万不成的。”

至于是不是半个月后又半个月…

方氏心里得意地一笑。

谁能知道呢。

番外 老国公的一生(上)

我的父母死的早,是堂伯和堂伯母把我养大。我堂伯是个读书人,但是却不愿科举,也不要同乡举荐,说是“胡夷在朝不为官”,所以我们一家人一直是饥一顿饱一顿的。

我十四岁那年,乡里拉壮丁当兵,这时我堂伯家的堂兄才刚刚十六岁,身子骨瘦弱的风都能吹跑,我却喝水都长个,我想了想,冒了我堂兄的年纪,去当了兵。

当兵好歹不会饿死,吃喝都管饱,每个月发的军饷我就托人送到了家里,我只希望堂伯的“骨气”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

兵营里的生活很枯燥,我却发现自己很适合这种单调的生活。每天出1操,习字,练武,巡营,以及…杀人。

我其实很喜欢读书,但我这黑皮魁梧的形象自动就被人打上了“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烙印。我总算是知道了猛张飞的苦恼。可惜我不会画美人图,不然我肯定要画上几幅烧给他,聊做慰藉。

兵营里的书记官楚悦看出了我的野心,带了兵书和史书给我,教我兵法,教我韬略。我很感激他,将他视为我的良师益友,无话不谈。

等我二十四岁那年,我已经混上了“威武校尉”,楚悦也在后勤里混了个要职,富的兵营里的兄弟恨不得夜夜套他麻袋。

我有时候想,他刻意结交我这个好友,是不是就是担心着这一天呢?

我已经二十四岁了,这个年纪还没有成婚,在我们乡里还是很少见的。堂伯母派人叫我回家,说是给我找了几个同乡的姑娘,要我相看相看。

我一直觉得娶媳妇这个事很麻烦,单身汉的日子过得也挺好。楚悦一直觉得我这个人没有意思——去馆子里吃饭,大家都觉得好吃的菜,我没觉得有怎样,真的行起军来,粗糠烂菜我也觉得不难吃。别人觉得好看的姑娘,我觉得无非就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也没比别人多出个花儿来。

当然,身材好坏我还是能看的出来的。我又不是瞎子!

堂伯母给我找的姑娘都是家里穷的活不下去的,或者是年纪太大嫁不出去的姑娘。我对年纪或者对方家里如何无所谓,但总觉得成婚这种事吧,总要你情我愿才好是不是?我这个人长得不好看,又是穷当兵的,别人家的姑娘看着我,总是一副“忍辱负重”或者“卖身养活家里”的表情,这让我难受地紧。

直到有一天,我遇见了邱冰。

她皱着眉堵在门口说跑想占她家房子的亲戚的那个样子,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她并没有破口大骂,也没有哭啼哀嚎,只是冷冷地盯着那个堂兄,一字一句地说着昔年她父亲在时为他家做过的每一件事情,详细到那一天砌了几块砖,种了几分地,都清清楚楚。她那不屑的眼神像把刀子,连我这个刀头上舔血的人都激动了起来。

我大概当兵当坏了。我觉得自己找到了想要和她过一辈子的女人。

我让堂伯母去邱冰家提亲,带上了自己在军营里攒的二十多两银子。邱冰已经二十岁,在家里守着幼弟和病母,日子过得很是艰难。我虽然年纪很大,但并没有什么毛病,也愿意接她的弟弟和母亲一起过来住。我在乡里起了一间大房子,我相信她不会拒绝。

这么做有些趁人之危,我知道我的条件这样的姑娘应该不会拒绝。兵法有云:“就势取利,刚决柔也。”我是真把娶老婆当打仗一样看待的。

堂伯母回来了,表情有些不太高兴。那姑娘答应是答应了,但是想见我一面。伯母觉得这样的姑娘有些太过随便,我却高高兴兴地去见她了。

堂伯母说穿着军中的衣服去见姑娘不太好,可是我总共就这么几件衣服。若她真要嫁我,总要习惯我“穷当兵”的身份。若不是和楚悦交上了朋友,现在我估计真的连娶媳妇盖房子的钱都拿不出来。

那一天,她站在屋里,我坐在屋前,我们聊了一个下午。我也没说些什么,就是说了下自己的情况,一年有半年要在军中,收入,爱好,以及一些对她的看法。

她听到我会写字,眼睛一下子亮了。

半年后,我娶了邱冰。她是个好姑娘,种田、纺织、做衣服、养家禽,每件都做的很认真。我也尝到了娶老婆的好处,每次休沐时就顶着一堆人的羡慕眼神往回跑,连楚悦都打趣我“一沾了荤腥就忘不掉了”。

管它呢,人伦大事,谁也不能拦着。

后来,我们有了第一个孩子,是个姑娘,邱冰很失望,觉得没给我生个小子。我却很喜欢姑娘,觉得她长得很像我。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说这个话,她就更沮丧了。

再后来,我们又生了二丫头和一个儿子。儿子很听话,长得很像我的母亲。我的母亲原来也是官宦之女,胡人有几年大肆搜刮女人充塞后宫,我的母亲才便宜了我的父亲。他的聪明也像我的母亲,说话早又懂事,从来不让我们操心。儿子三岁时,我给他开蒙,他识字极快,让我非常惊喜。

我觉得这辈子已经值了。

天启四十七年,中原突然大旱,三年里土地颗粒无收。官员横征暴敛,朝堂里胡人们还在四面征战,兵士们常常被调去西域,往往十不存一。

天启四十九年,我们被调去镇压暴民,所谓的暴民居然是一群饿得要易子而食的苦人,我下不了手,下令收队回营。随军而来“调配军饷”的楚悦分了一些军粮给这些人。我们被监军告发,都要被下大狱,楚悦和我被判了斩监侯。

楚悦的弟弟带着整个楚氏反了。荆南楚氏是著姓大族,他们一反,整个南方反了一半。本来就活不下去的苦人们砸了胡人的官府、宅邸,搜出钱粮和物资,听说那些串钱的绳子都烂了,谷仓里底下的粮食都生了霉,但是他们就是不肯给汉人们用。

该!

楚悦和我被救出了大牢,我连夜回了家。我的妻子和家人还不知道这件事,我必须得在他们知道之前回去。

又过了几天,楚悦带着人来找我一起出去闯,我犹豫了。

邱冰一个人带着三个孩子,还有母亲和尚未成年的弟弟…

此时乡里的壮年已经全部成了楚悦的人。他们家粮食充足,跟着他反,至少不会饿死。我抱着我的妻子商议了一夜,最终还是选择了和楚悦一起出去闯闯。

老天不长眼,家里田地毫无出产,自己又是戴罪之身,这个连年灾荒的乱世里,自己除了杀人,居然没有一点求生的本事。呆在家里,也只有一家饿死的份。

我的一家老小被托付给堂兄和堂伯母,我这一辈子受他们的恩惠良多,还也还不清了。

楚悦的队伍一路势如破竹,异族统治了我们五十年,早就已经弄的民不聊生,这一股火焰燃烧了整个中原大地,连楚悦都没想到仅仅是为了能活下去而烧起的星星之火,竟然会蔓延地如此之烈。

我杀的人越来越多,我们的军队也越来越壮大,渐渐地,楚悦也开始变了,我知道他从最初的自保,到现在已经有了想要称王称霸的野心。

管它呢,等洛阳城到了我们的手里,后方平定,我就卸甲归田,带着那一堆银钱回去继续做我的“人伦大事”。

天启五十三年,堂兄红着眼来军营里找我。看见他的时候我就知道大事不妙。

我混了这么多年,已经混出了个“李将军”的名头,死在我手底下的胡将不计其数。有一些胡将的家人不甘心,偷偷易服轻骑,到了我们乡里去报仇。

堂伯母、堂嫂、我的两个女儿,还有我妻子的一家,全部死在了那场浩劫里。

邱冰拉着儿子躲在了水井里躲过了一劫。

我不知道她当时是用什么样的心情选择保住儿子的,我们家那口井很小,只能藏得下两个人。我的大女儿和小女儿…

我不敢再想,和楚悦匆匆告了假,回到故乡接回了我的妻子。

我那聪明伶俐的儿子已经瘦得形销骨立,我的妻子也是两眼深凹,没有了以前的秀丽。

我明明托人送回了银子!难道他们…

“银子我收到了,可是我一个妇道人家,财不露外白,现在世道又那么乱…”她平静地告诉我答案。

我觉得自己真不是个东西。光记得送钱回家,却想不到如果一家人突然有了钱,那些同乡的人会不会…

乱世中,人心是最靠不住的东西。

我把妻子和儿子留在了身边,堂兄也被留在军营里,任了个闲差。这是我第一次求楚悦,他似乎非常高兴的样子。

这几年来,他不停的送我女人、田地和财宝。我有妻子,对别的女人实在不感兴趣,即使有需要,也是随便洗个冷水澡了事。楚悦先开始以为我嫌那些女人脏,找了一些破落的贵族之女给我,都让我给送回去了。

我的女人在家里替我操持家务,养活儿女,我在外面又有了女人,晚上会心虚地睡不着觉吧?

我可不想邱冰也像对着那个人似得冷冰冰地告诉我:“你走以后,我在家里种了多少年的地,养了多少只鸡,纺了多少布…”

光是想想我都打了个寒颤。

我大概知道楚悦的想法,他觉得我什么都不要,怕是想要更多的东西。但是我懒得和他解释,我和他这么多年,他要是还看不清我是什么样的人,也算是白相识了半辈子。

银钱和财宝我留下了不少,就算是卸甲归田,我也不想家里人饿着。我和我的堂伯父本就不是同一种人。

我把我的想法和他说了,他笑着拍拍我的背,摇着头说:

“你才三十岁,就想着卸甲归田?”

“若是四十岁时你能平定天下,我能卸甲归田,那是再好不过的了。打仗很累。”

我这是真心话。字字发自肺腑。

我甚至不让儿子学习兵法,只练点防身的武艺就好了。我造的杀孽太多,怕是不会得什么善终,我希望我的儿子能当个富家翁,好好的过他的日子就行。

军师看上了我的儿子,说他是“天纵奇才”。我一点也看不出我这个除了长的俊秀些的儿子有什么“天纵奇才”的地方。但是他和我说他想跟着军师学习,我就随他去了。

儿子想要上进,老1子不能拉着他往下拽不是吗?

后来几年,越来越顺遂,需要我带兵出征的时候也少了。我和妻子总算安定了下来,又添了两个小子。

她养了个毛病,爱吃油腻的东西,尤其是肥肉,每顿必吃。因为这个毛病,她都很少和孩子们一起吃饭。现在日子过好了,家里也有了伺候的下人和厨子,孩子们肠胃比不得成人,都是自己吃自己的。

我对吃食不讲究,看不得她孤零零的一个人吃饭,于是只要我在府里,就一定和她一起吃。我看的出她很高兴,就连夜里都热情了许多。

我这个娇妻什么都好,就是太害羞了。

大儿子李蒙现在基本都住在军师家里,听说还和军师被托孤的外甥女相处的不错。

他见过那个姑娘,出身大族,长得很美貌,性格也很识大体。

小子干得不错!先下手为强嘛。

番外 老国公的一生(下)

李蒙那小子的相思落了个空,整天坐在屋檐上长吁短叹。

军师家的那个外甥女被许给了楚悦的嫡长子楚睿。在此之前,所有人都认为我那聪明俊秀的儿子会和她成为一对。就连我,都已经在默默地数着家底,看看够不够娶回这个家里累世大族的世家女了。

李蒙很失落。我觉得他倒像是自尊心受损,下不来台的那种难堪,并不是伤心欲绝的那种。我的这个儿子,怎么也不像是会为情所伤,伤心断肠之人。

儿子,你才十六岁,要不要这么早熟?你老子我二十四岁才初识情1爱滋味呢!

邱冰很担心,每天愁得睡不着觉。李蒙从小不用我们操心,乍一出现问题,所有人都分外关注。军师每次见我都欲言又止,楚悦那段时间更是绕着我走。

其实我比他们更担心。不过不是担心我的儿子。

军师的妹妹嫁给了楚悦,日后楚悦若是…,那她就是皇后。现在军师的外甥女又嫁给了楚睿。日后外戚这般势大,叫军师如何自处呢?

张允当上楚家军的军师,倒并不是因为他和楚悦的亲戚关系。张允是真的有经天纬地的才能的。我多次死里逃生,全靠他的计谋。所以我这声军师大人,叫的是情真意切。

正是如此,我更难接受以后这两位好友可能面临的尴尬局面。军师张允和楚悦都太骄傲,也太自我,军师的身后还站着晋州和荆南几个大族,现在是在打天下,自然需要这些人的襄助,可一旦将胡人全部赶了出去…

指望军师能像我一样两袖清风,退隐田园,就算他愿意,他身后千丝万缕的关系也由不得他了。

还有那小姑娘,明明对我的儿子有好感,却能为了家族彻底抛弃情念,也是个不可小觑之人。若是她和楚悦的夫人那样贤良温柔还好,怕就怕这种聪明坚毅啊。

想到这里,我也开始发愁了。

那个冬天,所有人的关系都像被突然冰冻住了一般。此时西边战起,我又需要点兵出征,邱冰几次欲言又止,我知道她想让我走之前和儿子谈谈。

出征前的那个夜晚,我抱着个酒坛子,爬上屋顶找了我那个呆儿子。

你说我出征之前还敢喝酒?谁说我要喝?我这不是来灌醉我大儿子的嘛。

“我不明白,为什么她变得那么快。”李蒙接过酒坛子,喝了一大口。

“噗…”

啧啧,连酒都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还敢每天爬到屋顶“害相思”。

“你不是输给了楚睿,而是输给了权势。这没有什么好丢人的。你老子我娶你娘时,也是以财帛动人的。世上哪有那么多可歌可泣的恋慕之情,那都是骗闺阁里小姑娘的话本。”我看着我的儿子皱着眉头一口一口的喝着汾酒,“就算是乡下人家的姑娘,也要考虑考虑嫁的郎君有没有上进心,家中有几亩田。”

“我不甘心…”

“不甘心的话,就娶一个比她更美,更聪明的妻子。全心全意的爱慕她,维护她,把她宠成全天下最幸福的娘子,让没选择你的人后悔死。”

“爹。”

“嗯?”

“你以前是不是被人家姑娘抛弃过,然后才找的娘?”

“滚!”

我抱着喝醉了的儿子下了屋顶。这小子真沉,明明长得这般清瘦,怎么会这么重?难不成这小子是属螃蟹的,肉全长在骨头里了?

“呼…”

好吧,下次回来,我得好好培养培养他的酒量。在军中长大,居然不会喝酒,这怎么行?别以后连洞1房都醉的进不了,让我的儿媳妇空等!

第二天,我告别了妻子和两个小儿子,带军出征。李蒙还能睡,看样子是看开了。

如果这场仗要赢了,天下就收复了大半。剩下的都是难啃的骨头了。

一想想很快就能卸甲归田了,我就忍不住想急行军,把剩下的那些胡人彻底赶回漠西老家里去。

这一仗打了三年多,等我回家以后,我那大儿子告诉我他看上了一位姑娘,叫我赶快去提亲。邱冰也一副非常满意的样子。

那姑娘也姓张,却不是晋州的张氏,跟楚睿现在的妻子更是没有半点关系。她是前朝太师张庭燕的孙女,胡人作乱时太师携全家归隐,现在天下平定,张氏子弟出山,楚悦军中大半低级官员都是张氏子弟任职的。

这些钱粮小吏,那些世族里的子弟都不屑担当。愿意担任这些候缺的,又大部分是像我这样出身的人。他们大部分不识字,或者不识数,后勤不是小事,楚悦自然不能放心。

现在张庭燕的后人出山,总算是解决了我们燃眉之急。

地盘打的越大,越感觉到楚悦的艰辛。世族啊!世族!

我又叹了一口气。

第二年,蒙儿和张氏婉宁成婚。楚悦带着楚睿,携了让人瞠目结舌的重礼来贺。礼物我收下了,不收他们又该多想了。你说他们多累啊?

我把礼物交给了邱冰保管,邱冰如今还和以前一样,给她钱也不知道怎么花。我们都一样。从军这么多年来,我们攒的钱大概可以让全家吃香的喝辣的过上几百年了。

我们两家因为军师家外甥女的事情,已经尴尬了好多年,连楚睿和蒙儿,都没有从前的那般莫逆了。我原本想两家的孩子也和他们的老子一样亲密无间的。

好在,儿子成婚后,好像终于又回复了往常的模样。

我从来就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的,我是真觉得那个女孩不适合蒙儿。蒙儿应该也想开了,就不知道那对父子每次都摆出那种“我知道我负了你我会补偿你”的样子是为啥。

蒙儿继承了我的性格,性格沉稳淡然,更兼具了邱冰的韧性。只不过他老子我长得难看,就被人说成了是“木讷寡言”,他天生长得俊秀,就被人说成是“内敛通雅”,有“国士之风”。

这都他1妈的是些什么损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