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旻正被他看得不自在,他忽然快速伸手,在她脸上触碰了一下:“比出院那时胖了……那我就放心了。”

说完,他推开椅子起身:“我去买包烟。一会儿回来。”

然而,他却再也没有回来。

关锦华一向是个雷厉风行的人,从涿城回去后,不过短短几天就爆出新闻,热力从鸿宇撤资了,这就意味着凭鸿宇一家,未必吞得下北欧新城这个项目。一向合作甚欢的两方一夜间分道扬镳,外界传言纷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鸿宇方面,林越诤一面积极从中斡旋,一面竭力想方设法地寻找新的战略伙伴。

圈里的人都是善于看风向的,关锦华就是天上的风,她往哪里吹,他们就往哪里倒,一时间,落井下石的有,作壁上观的也有,无论林越诤怎么游说,他们都是一副不温不火的态度。

紧接着,外头又溢出点风声,说是上面有人要动卫庄,他底下的人也乱成了一锅粥,那几个准接班人都忙着各显神通,准备改朝换代的大事。

虽然是捕风捉影的消息,但是众人往关锦华忽然撤资的事情上一想,又觉得有那么点靠谱,哪里还敢再去蹚鸿宇的这趟浑水。

卫庄是个很警醒的人,关锦华一撤资,他就领悟到了点什么,提前做起第二手准备起来。

保险起见,他先是把林越诤和青瑜的婚期延后,也不顾青瑜的吵嚷,连夜命人把她送去了加拿大,随后又让林越诤暂停鸿宇的各项计划,让他把资金往加拿大转。

半个月后,林越诤妈妈的保外就医顺利批下,林越诤费了一些周折,将她送去加拿大接受治疗。

送别那天,恰巧是他与青瑜预订的婚期,那天,京城飘着濛濛细雨,他擎着一把大黑伞目送着载着妈妈的那架飞机化成一个虾灰色的小点没入云层,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他终于等到了这天,这天的到来,比预想的更早些。

大厦将倾怎么样?心血白费怎么样?一无所有又怎么样?他现在有他自己。

他像一个从坟墓里挣出半个身子的人,久违的自由空气让他浑身上下都很轻盈、畅快。

回到公司,他找来EVA:“北欧新城的计划先停了,已经没必要往里面投资了,公司账面上还有多少钱可以动用?你去做一份详细表格给我。”

EVA比他还心急如焚:“你疯了?你不是要把钱转给卫家在加拿大的公司吧?鸿宇可是你的心血!”

林越诤面色沉静地说:“我有我的安排。”

EVA像看一个陌生人那般看他:“你这个时候还跟他们讲什么情义?这些年来,你像卖给他们家一样,帮着他们家捞钱,他们给你什么了?无非就是许了一个救你妈妈出来的诺言,就连兑现这个诺言,还要用你一生的幸福去换!你不觉得这些人太无耻了吗?好,就算你之前有所顾忌,到现在,你还忌惮那个老家伙干什么?”

顿了顿,她冷笑着说,“难道还真有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这种说法,你被他们精神绑架久了,被绑架出感情来了?”

林越望着窗外璀璨的灯火,缓缓说:“我只是想买一个永不亏欠。你放心,你为鸿宇这些年的付出,到时候会有相应的回报。”

“林越诤,那我为你的付出呢?”眼泪刷的夺眶而出,她仰面问,“你要怎么回报?”

林越诤神色复杂地看了她一眼:“如果你没有叫青瑜用计把我骗去英国,没有在舒旻最需要我那天,让青瑜把我留下,我会更加感谢你。”

EVA双唇哆嗦了几下,眼里漫过些凄冷:“是,是我把和你那个女人的事情告诉青瑜的,是我让青瑜想办法无论如何先逼你结婚的。但是你怪不到我头上,只能怪你命该如此!”

命该如此……林越诤玩味了下这个词,竟忽然笑了。

EVA抹去脸上的泪:“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再说什么我都是为你好,你也不会对我心存感激了,我只希望到时候,你给我的支票上,数字能更好看一点。”

说完,她抱起文件,头也不回地出去了。

卫庄这边刚把转移工作做好,前来调查的人就已经找上了门,连带着林越诤也被三番五次地被当局请去喝茶、问话。林越诤从一开始就为这天的到来做好了准备,回答任何问题都滴水不漏,上面的人好一顿盘查,明面上却没查出他什么破绽。

然而卫庄这些年利用以权谋私的事实却是铁证如山,上面开会研究了几次,考虑到各方面的影响,最终还是不声不响地给他办了个内退,追回部分账款了事。

卫庄见大势已去,把只剩了个空壳的鸿宇丢给林越诤善后,匆匆地逃去了加拿大。

外表轰轰烈烈的鸿宇一夜间就摧枯拉朽地倒了下去,有时候,林越诤一个人坐在办公室的时候会觉得冷,是那种人走茶凉的冷。

但是他打心里喜欢这冷,他像是被镇压在鸿宇大厦下的囚,一直等着和它同归于尽,上天到底怜悯他,拿去了鸿宇这个枷,却给他留下了彻底的自由。

一直操纵他的线断了,他终于有资格选择自己的人生,终于有资格向舒旻认罪,终于可以不用让她等了。

这天深夜十一点,刚加完班的林越诤忽然接到了一条来自陌生号码的短信:去金胜酒店,舒旻在那里。帮我照顾好她。

这条莫名其妙的短信让他一怔,他停下车,回拨那个陌生号码,然而那个号码却一直处于通话中的状态。

金胜是京城颇有名气的豪华酒店,以格调高著称,出入其间的大多不是普通人。他猜不到什么人会发这样的短信给他,更加想不透舒旻为什么会在那里……这会不会是个什么局?但他根本不愿意再去细想,无论那里有什么在等他,他都要去看一看。

他抛开手机,将车子掉头,加足马力朝金胜开去。

深夜十一点的“首堵”终于通畅了,出租车司机憋了一天的怨气,把车开得几乎飞起来。

坐在后座的舒旻捧着手机,蹙眉道:“陆城南,你这些天都去哪里了?你知不知道我也会担心?”

自从陆城南忽然消失以后,舒旻就再也没联系到过他。起初她还堵着气不找他,但是联想到他失踪前的反常,舒旻开始觉得惶惶不安。她本想去报警,可警方以她不是直系亲属为由拒绝立案,她只得发动他们朋友圈里一切可以动用的关系打听他的下落。

那些朋友帮她找遍了他可能去的地方,但一直寻而无果。直到今天,她才收到他的短信,短短几个字:我在金胜酒店,想见你。

收到短信后,她终于长舒了口气,紧接着一股无名火就腾腾的往上蹿——怎么到了现在,他还是这样不负责任、一意孤行!

她冷冷地回了个“好”字就往北京赶。眼见快到金胜酒店了,舒旻才拨通他的电话,劈头盖脸的就是一句带着怒意的质问。

电话那端,陆城南一直保持着沉默,他那边似乎开着扩音,以至于舒旻可以听见呼啸的夜风声,和窗帘起落的窸窣声。舒旻一惊,骤然坐直身体:“你在窗台上?”

“舒旻……”他的声音茫然低哑,像是痛苦的呓语,“你现在,有没有一点点爱我?”

舒旻不知道他为什么毫无来由地这样问,有些哑口无言,她直觉他现在这个状态是有问题的,她不敢确信地问:“陆城南,你是不是……用药了?”

“嗯。”他的声音极低微,像犯了错的孩子,“等下会不那么疼。”

舒旻吃不准这句话的意思,只当他是用药后在说混话,先前的怒意更盛:“你怎么还碰那些东西?我已经到了,我先挂了,等会儿见了你再说!”

“别挂。”他的声音里透着恳求的意味。

舒旻只好捧着电话,噤声听他说。

静默了很久,他的意识好像清醒了些,轻轻地那边说:“这些天我一直在涿城的望海寺。”

“在那里干什么?”舒旻有些讶异。

“你还记得你爸爸刚去那会儿,你有段时间怎么都吃不进东西吗?”陆城南静静说,“那时候,我真怕极了,看着你一天天的瘦下去,总觉得哪天你会彻彻底底离开我。”

舒旻冷不丁听见他提这段旧事,干涩的眼中有了点湿意。往事前情一幕幕地在眼前展开,那个牵着她跋涉过十载年华,不离不弃的陆城南忽然在她眼前出现。舒旻已经冷透的心,忽然有了一丝暖意,她哽咽一下,低低“嗯”了一声。

“有天,我实在没办法了,就学我奶奶的那样去望海寺许愿,到了庙里又不知道到底要怎么许愿,就在那里乱转。转了一个多钟头,一个老和尚终于耐不住我烦,上来问我想干什么。我说,我想求佛祖让你吃饭……”

舒旻的胸口像被什么猛然一撞,眼前乍然一片模糊。

“那个老和尚就说,这个好办,只要我在佛前发愿终生茹素,就能保你一生平安喜乐。我虽然不信,还是发了这个愿。结果第二天,你的病忽然就好了。说真的,我顶不信这些的,可是有时候,你如果找不到一个可以信、可以求的东西,真不知道还能怎么办。”

“就像我现在这样,看着你一天天的离我远去,不知道还能求什么,才能让我们都回到过去。我又去求那个老和尚,他说让我抄《四种清净明诲》,只要连抄三十遍就能求得你我关系改善。可是抄完了,你还是现在的你,我还是现在的我,什么都变不了。”

舒旻掩住发堵的胸口,含泪摇头:“不要说了,你等我过来。”

“舒旻,”他的声音微微发颤,“很多话,我已经没有资格对你说了,比如我爱你,很爱你,你对我来说,不单单只是一个女人,你是整个世界。只可惜,我非要到现在才知道。”

舒旻捂着嘴,感觉眼泪在自己指缝里流:“师傅,求你快一点,再快一点。”

“为了音乐放弃你,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后悔的事……”

出租车猛地刹在了宾馆门口,舒旻捧着电话,看也不看地掏出一张钱丢下,朝大门里飞奔而去。

她噙着泪,声音打着颤:“你在哪个房……”

一句话没说完,她就看见了他。

窗格密布的摩天大楼里,一个白糊糊的身影靠在阳台飘窗的低矮栏杆上。夜风鼓荡撕扯着他的白色衣服,像一张鼓起的白帆,强有力地猎猎而动。

她咬紧牙关,死死盯着那个白影,她听见自己的牙齿在打颤:“城南,你……往后退几步再说话。”

一句话好像掏空了她的力气,站立着的双腿也开始抖起来。

身后传来车响,一道车灯明晃晃地照了过来,她浑身沐在那暖黄的灯光里,却觉不出半点温度。

“我还能退去哪里呢?舒旻……谢谢你,谢谢你来送我。”

舒旻语无伦次地哀求:“城南,不要做傻事,你先下来……我答应你,以后都不生你气了……我们不是说好了,以后要一起去日本给hide扫墓吗?你不能说话不算话!”

耳边传来陆城南隐忍的抽泣声,舒旻感觉到脸上濡湿冰冷一片,她颤手去抹,是泪,不断从眼眶里渗出的眼泪。她的身体剧烈地抖着,她用力咬了住手背,用锐痛换来的那瞬冷静温柔诱哄:“城南,你的人生还很长,前方还有很多很好的东西等着你……”

苍凉的声音打断她:“可是舒旻……没有你的前方,我已经不想再走过去看看了。”

说完,那团白糊糊的影子朝她的方向挥了挥手,然后展开双臂,像一头白色鸟般遽然坠下。

她握着电话,用尽全身的力气喊了一声“城南!”,她以为那声音很大,其实不过是像小动物的呢喃。

电话那端传来“砰”的剧烈撞击声,她听见什么碎裂的声音。

与此同时,她的身后传来尖锐的汽车刹车声,一道暖黄的车灯光扫向她的方向。

她望着黑黢黢的夜空,眼白上翻,直直向后倒去。

一只有力的臂膀重重地接住她,将她裹进怀里。有人在重重地掐她的人中,急急地叫着她的名字,她明明睁着眼睛,却什么也看不见,耳朵里也像进了水,什么声音传过来都像是虚空失真的。

不知道过了多久,眼前那团白垩垩的阴翳才渐渐散去,一张熟悉的脸映进她眼底。她张着嘴,像在说什么,林越诤抱紧她,凑近去仔细听,这才听出她说的是:“林越诤,为什么死的那个人不是你?”

他抱紧她,死死抱着,惨然一笑,他爱了她十年,到头来,竟换到这样一句话。

他垂头去看她的眼睛,那深不见底的黑色眼睛在他眼前不断放大,放大成了一团深不见底的黑,那种黑,他在黎巴嫩的海里下沉时见过,如今,他的心在这相似的黑里下沉,只是这一次,他知道他永远都浮不起来了。

尾声

尾声

五月的成都酷热似盛夏,尽管车内的冷气开得十足,但是半个小时都没开出一里路的“堵况”还是让车里的三个人烦躁起来。

“早知道现在开车哪里都堵,我当年真该去学开飞机,现在也就天上不堵了。”老王一边盯着后视镜一边朝林越诤抱怨。

林越诤的目光透过熙攘的人群落入前方的一片流光溢彩中:“快到春熙路了,堵车也是正常的。”

老王有些恨恨地说:“我就不信它还能堵得过北京!”

那神态语气惹得后座粉团似的小女孩咯咯直笑,她像是很满意现在的状况,不是踩在沙发上和后面的车子招手就是趴到前面用手蹭老王的胡子,玩闹够了,她赤着小脚丫钻进林越诤怀里,用嫩嫩的指尖戳他的下巴:“爸爸爸爸,你为什么没有胡子呢?”

林越诤轻轻捏住她的小手,把她抱到腿上。小女孩很会讨爸爸喜欢,仰脸朝他笑弯了眼睛:“爸爸不留胡子,是怕没有妈妈要,对不对?”

老王率先大笑起来:“现在的小孩子都是鬼精灵。”

她越加得意起来,扭了扭腰:“我猜对了……爸爸,你什么时候给我找个妈妈啊?”

林越诤神色微微一黯:“爸爸有什么地方不好吗?所以你才想要个妈妈。”

她偏起脑袋想了想:“有妈妈的小朋友都穿粉色泡泡裙,有妈妈的小朋友都扎漂亮的小辫子,有妈妈的小朋友都叫婷婷、娟娟,名字可好听了……我不喜欢穿白色裙子,不喜欢蘑菇头,不喜欢叫林千阳,像男孩子。”

说到这里,她“啊呜”一口咬在林越诤脸上,用以泄愤。

老王看到这一幕,大笑着说:“这女人啊,从一岁到一百岁都不让人省心。我现在特能理解你为什么不结婚,这领导就是领导,什么决策都透着英明。”

说话间,前面的路已经通了些,老王便不再插话,一溜儿往前开。

林越诤看着女儿嘟着的小嘴,好脾气地说:“那以后爸爸都给你买粉色裙子,给你留长头发扎辫子,好吗?”

千阳看不懂爸爸的神色,只觉得有点苦苦的,懂事地伸出小手去熨他眉心中的纹路:“嗯,那我就不要妈妈了。”

说完,她乖乖地从他身上爬下来,无声无息地玩着他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习惯性地去抠碎钻镶成的半颗心,却怎么也抠不动分毫。戒指的款式早已不时兴了,但好在简单朴拙,戴在他手上,透着别样的大气庄重。

谈了一天的合作,林越诤有些疲乏,他见女儿玩得酣畅,便放心地合上眼睛。车子的电台在播一档音乐节目,插播完广告,忽然响起一个非常熟悉的前奏。林越诤的长睫微微一颤,眉心间的纹路越见清晰。

四年了,乍然听见他的声音,一时有些意乱神迷。

主持人哀哀插了句话:“虽然他已经去世四年,但是他的青春是永远的,他活在我们每一个歌迷的心里,永垂不朽……愿远在天国的他已放下今生痛苦,常驻光明中。”

一首歌播到一半,老王不无感慨地说:“这些人真奇怪,有钱有名有人爱,还要去跳楼,我们这些小老百姓,什么都没有,还巴不得千年王八万年龟地活下去……真不知道他脑子里想什么,这一跳,跳去了关总半条命,害得我买的热力股赔了一半!”

高亢激昂的主唱声音和贝司线交织在一起,有一股排山倒海的气势。在那样震撼人心的歌声里,他恍惚看见了自己的青春,那因为爱她而鲜活的青春。他等过她一个十年,又等过她一个四年,也许要一辈子这样等下去了。

不是不寂寞的,陆续参加了青瑜和EVA的婚礼,又参加过自家黑猫的葬礼,生命里的人和物一样样的离开,却始终没有新的填进来。房子太大,前几年一个人住也没什么,现在醒来时,总觉得心里很空,睁开眼那一瞬,总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他想了想,就从孤儿院里收养了千阳,于是这个世界上,总算有了那么一个,一生都不会弃他而去的人。

一支歌唱完,路况终于大好了,转过一个路口,前面就是成都鼎鼎有名的天府广场,穿过那个广场,不用十分钟就能到宾馆了。

陪着林越诤跑了一整天,老王早已累得脱了形,只恨不得化成一滩肉泥躺在床上不动。他拿眼睛瞟后座上的林越诤,不由感慨,大人物就是有大人物的样子,从早上七点忙到现在,马不停蹄地见人谈合作,到了这时,他还是一派端正的姿态,衬衣熨帖整齐,纹丝不乱,一双薄唇紧紧抿着,整张脸上都透着沉静。

这么多年来,他是跟着他一路走来的,无论遇到什么大风大浪:卫庄倒台、鸿宇倒台、得力助手离开……最艰难的时候,他都卖掉了自己的酒店、车子、房子。即便到了那个程度,他都不肯接受关锦华的资助。然而四年一晃眼,不过他儿子读个大学的时间,后座这个年轻老总就又凭着自己的本事,在地产界打下了天地。成也好,败也好,他始终都是这样一副心无旁骛,冷静自若的模样。

车子行到天府广场,横过马路的人骤然比平实多了几倍,他不得不放慢车速,排着队往前面滑行。

“快看,好多新娘子。”千阳把脸贴在车窗上,指着广场上尖叫。

两人往外看去,果然有无数对新人在往广场上走。

“奇了怪了,又不是五一,怎么这么多人结婚?”老王下意识地看了眼时间,拍了下腿说,“对了,今天是五月二十号,520,小年轻都赶着今天表白呢!”

林越诤心道,老王竟比他还时尚,微微一笑后,他继续合眼养神。就在这时,老王骤然把车拐到了路边,指着他那边的窗外叫了起来:“林总,你快来看看,那是不是舒小姐!”

林越诤猛地抬头,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眼前却是一片空白,他竭力迫自己冷静,在自己心跳声中寻找,下一秒,一个穿着白色裙子的模糊身影落入他眼帘里。

她和一个男人在与路人寒暄,那个男人的脸隐在黑暗里,看不分明,他穿着T恤短裤,穿着和她一样的情侣拖鞋,很居家的模样。

老王语气复杂地说:“是她吧?我就说我跟这姑娘有缘分,无论她在哪儿我都能一眼把她从人群里找出来!

林越诤喉头动了动,眼睁睁看着他们并肩缓缓朝他走来。

广场那边,华灯流彩,响起了缤纷的烟花,千阳按捺不住,抓着他嚷叫:“爸爸,我要去玩,我要去玩!”

老王心下了然,转过头说:“阳阳,我带你去吧。”

千阳老大不乐意地嘟着嘴。

老王拉开车门,在门口蹲下:“来,骑大马。”

千阳这才来了兴致,拍着手爬到门口,骑上老王的脖子,随着他一径往人群深处去了。

他连眼睛都不敢眨,定定望着她。

她的面容越来越清晰,像从一片极深的水底浮起一般。

他觉得下颌抖得厉害,鼻根酸涩得厉害。

窗外的烟花越来越密集,炸在天幕里像散开漫天星斗,继而又化作细碎的银沙,扑簌簌落下,消失在人群的上空。

就那么巧,他们两个在他的车窗外顿住了脚步,一并往天上张望,张望那不过最凡俗的绚烂。这时,那个男人自然很自然地牵起舒旻的手,舒旻回望了他一眼,素净秀美的脸上浮起一丝柔和的笑意,她的眼底又浮现出那个清晨看日出时的宁谧——那历经沧桑的、老迈的宁谧。他几乎已经伸出手去拉车门了,却在那笑意里缓缓收回手。

“砰”的一声巨响,广场上传来一阵欢呼声,不知道从哪里传来一声高亢的“我爱你”,继而,又有几声“我爱你”从人群里爆发出来,片刻后,广场上的数百对情侣仿似受到什么感召,齐齐呐喊起了“我爱你”。

舒旻和那男人相携着迈上台阶,往人群深处挤去。

就在她彻底消失在人群里那一瞬,他忽然拉开车门,快步追了上去,分开沸腾的人群,在人群里找到掩住耳朵,满眼欢喜的她。

身边的人奋力地挤着他,有人将他挤得退后了,有人又将他挤到人前去,他们纷纷在他耳边声嘶力竭地喊着:“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那拥挤渐渐化为了一道浪潮,天地在他的视线里都漫漶成了一片灰蒙蒙的苍茫,那苍茫里,只有她是清晰的。嘴唇动了动,一滴温热液体自眼角滑落,他望着她轻轻说:“我爱你。”

他的前半生,没有同任何人说过我爱你,有的人,他是不想说,有的人,他是来不及说。他听着耳畔热切的嘶喊,忽然觉得有生之年,能够对着某个人大声喊出我爱你,是比一切都盛大的幸福。而这个觉悟,竟出现在他已不能再相信爱情的三十岁。

“我爱你!”他挤在人群里,一遍又一遍嘶声喊着,“我爱你!”

那声音汇入天府广场上空,像是成全了某种惊天动地的唱诵。

舒旻,我爱你。你听到了吗?

全书完

番外

暴风雨骤然来袭的那个午后,轮船被迫停在了黎巴嫩北部海域,甲板上的人都恐慌地往船舱里跑,唯有一个中国少年静静站在狂风大作的船尾。

船上大多数人都对这个面容冷峻,性格安静的俊秀少年印象深刻,因为他看上去总是那样的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