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他久久不归家,锅里闷着的白菜已经烂不经筷,少年也不太在意,使劲往嘴里扒。

“阿志,你在哪里救的这姑娘,娘看她衣服金贵,咱家不会惹什么麻烦吧?”

阿志将白菜中的几片肥肉挑着吃了,热气腾腾的饭菜驱走了进山的寒意,他这才放下碗筷。

“就在溪边救得,娘,管她金不金贵,儿总不能见死不救…会有什么麻烦,儿看着像是失足摔得,就算是丰城的贵女,她醒了也只有感激咱家的。”

老妇人连连叹气,觉得阿志想的太简单。

一个弱女子,怎么会孤身进山,只怕她们家会惹出什么麻烦来呢。

林洛然在屋里睁开了眼睛。

老妇人和少年的谈话她听得清楚,从谈话和穿衣来看,都像华夏古代的民风。只是他们交谈中也没有什么有用信息,提到的“丰城”,应该是离这里较近的城池了。

出了妖兽森林,林洛然总算可以放心使用神识了。她此刻神识延伸彻底,在这座小村庄方圆几十里内又发现了同等规模的几个村落。它们有了相同点,都是在这样绵延的山脉平缓处。

她神识“看见”的野兽,都是正常模样,并没有妖兽存在,所见的人中,自然也没有修士。

山的这一面,难道就只是一个普通的类古代世界吗?

林洛然满心疑惑在床上装睡,好不容易挨到天蒙蒙亮,老妇人端着水进来,她终于可以“醒了”。

“大娘,是您救了我吗?…这是哪里?”

第三百九十二章 下山卖狐

初云村。

可以看见清晨初生朝云的地方。在落霞山脉外围某座山头的半山腰,山下最大的城池是丰城,地处蓬莱国极西的位置。这些常识对于一个目不识丁,从出生起到过的最远地方就是山下县城的猎户少年来说,已经是他所知道的全部。

与林洛然而言,最有用的信息是这个国家的名字,叫蓬莱国。

总算和蓬莱扯上了关系,她心中当然高兴。面对老实的“救命恩人”,林洛然只顺着老妇人的话编了个丰城贵女身份,只说待回家去,并要好好谢他们。

老妇人看着她蜜色的肌肤,对她的说辞将信将疑,林洛然暗中想来,古时贵女,恐怕还真没有像她此时这种肤色的吧?不过话已经说出口了收不回来,林洛然只有顺其自然了。

她在初云村待了几天,从名叫阿志的少年猎人中套出不少话来。

知道这个世界崇尚武技,世道有些乱,尚未波及到这小山村,但整个国家都不算太平。阿志并没有听过修士,传说中这片土地倒有飞来飞去的仙人,那已经是几千年前的事情了。

像阿志的爹,早几年被征兵入伍,已经久无消息,若非少年日渐长大学会了打猎,家中还要贫困更甚了。孤儿寡母生活很不容易,阿志又不是每天都能打来猎物,就算打到了,除了照顾林洛然这个“伤员”,大部分野味都要做成腌肉,和那些皮货一起,等少年积攒多了拿下山进县城卖掉。

看着母子俩吃粗粮青菜,林洛然自己当着伤员喝野鸡汤就格外不舒服。伤员装不下去了,她的“病”顺其自然便好了,到了第三天已经可以下床四处走动。

村子里的人都来看这稀奇的“贵女”,林洛然一边忍受村妇的围观,一边趁机收集着有用的消息。奈何山民愚笨,村妇们见识更少,说些冬瓜茄子的琐碎事能翻来覆去讲半天,林洛然想听的一个都没涉及。

山居清闲,奈何她此时心思俱不在此,正要想着如何告辞,很快就来了机会。

过了两日,少年阿志不到中午就兴高采烈回来了。

原来他平时里挖的陷阱抓到了一只火狐,只有后腿受伤了,还是个活物。火狐的血大补,皮毛也极为难得,对阿志家而言卖掉这只火狐是一笔极大的钱财。

火狐难养活,阿志决定第二天就去县城。

林洛然适时提出了告辞,理由是耽搁太久,恐怕家人忧心。

喝了两天老妇人做的野鸡汤林洛然感觉过不去,想到空间中还要从前打龙宫挖来的一大坨金子,便悄悄捏了几颗豌豆大小的金珠子,假意说是藏在鞋跟的保命钱,用来酬谢老妇人。

老妇人推脱不要,林洛然温声说道:“救命之恩无以为报,这些只当我在大娘家几天的伙食费,回了丰城,家人还会送上谢礼的。”

老妇人讪讪的,这时候倒真有几分相信林洛然是丰城家教极好的贵女了。

“林姐姐,明日咱们一块儿下山,先送你回家,免得家人担心这话极对。”

阿志手下编着竹笼儿,很赞同林洛然说的话。少年虽然淳朴,倒不愚直,他付出劳力救了林洛然回来,后者愿意给几颗金豆子,他是不会反对的。

至于林洛然所说的谢礼,阿志并没有放在心上。

第二天三人都起了个大早,阿志娘早讲各种腌肉用细绳穿了,挂在了扁担两边,还有打了捆的皮货,不下两百斤,亏得阿志力气大,才能在山道上挑着这两百斤东西健步如飞。

林洛然提着竹笼跟在他身后,身上还是穿得如意衫。

过了融雪日,天气一天比一天热,夏季很快就来,这也是阿志急着要讲腌肉和皮货挑下山卖掉的一个原因。

她手中提着的竹笼,里面关着一只火红的小狐狸,浑身一根杂毛都无,应该能卖个好价钱吧?

走了两三个时辰,才出了山,时值正午,林洛然才算看见阿志口中的县里。

比想象中要小很多,街上的木质房子也不高大,看上去就和镇一般,阿志将腌肉尽数卖给了酒楼,听说这二层小木楼是县里最大的酒楼,一百多斤腌肉,只卖了不到二两银。

林洛然眼中的野味,只比猪肉稍微多两文钱一斤。

剩下的几十张大小不一的皮子,皮货店只给到四两银,略比腌肉值钱,同样廉价到令人发指。这价钱阿志也不太满意,因为他随后去米店询问,时局动荡,糙米已经涨到了三百文一石,一百二十斤为一石,脱粒后最多能剩八十斤糙米。

既然米价飞涨,没道理肉价不涨,不用说,久不出山的阿志先前卖腌肉和皮货俱被奸商坑了。

虽然算起来五六两银子能买不少糙米了,然而腌肉和皮货都是一个漫长的冬季所积攒的,再说生活又不是只吃饭就能过下去的。

要扯布,要抓药,要吃盐…生活的琐碎让六两银的购买力大大下降,阿志还想攒钱买把好弓,此时只有将希望寄托在了没有卖出去的红狐身上。

皮货店的老板曾想买下这只火狐,将价钱压倒了二两,阿志自然不肯卖,将竹笼捂得紧紧。在米店定下两石糙米,阿志边在街边等着人来买这火狐。

少年事情没办利索,一时忘记了要送林洛然“回家”的事。

林洛然一路都沉默跟着他身后,其实神识四散,在接收着来自小县城四面八方的有用消息。

从酒楼两个行商的口中,她知道了物价飞涨的原因。

两个月前,瀛国攻打了蓬莱北部,内乱严重的蓬莱国,陷入了内忧外患的两难境地。

国战爆发,消息传到这极西的小县城,人心惶惶,物价飞涨就是常事了。

行商们述说着时局困难,林洛然的心思已经飞到了一边。瀛国?海外有三仙山,是名蓬莱,瀛洲,方丈。她已经听到了两个相关名字了。

只有经历诸多考验的凡人,才能登临仙山。林洛然想到《木精典籍》上的总结陈词,深深感觉坑爹。她不怕考验,她只是忧虑不知道考验的是什么。

“咦,这只小狐真好看,黑家伙,可愿意卖?”

一个穿着红裙的明丽少女骑在马上,居高临下打量,只是说话的口气太没礼貌,张口叫人“黑家伙”,让林洛然不太喜欢。

阿志正待答话,这街尾已经闹了起来。

红裙少女说声真麻烦,弹了几颗金豆子在阿志手中,甩着鞭子就向竹笼卷去。

这不是强买强卖吗?

林洛然皱眉,轻轻将手搭在了装火狐的竹笼上。

皮鞭卷来,竹笼岿然不动,红裙少女发出轻咦,这才侧目打量一直不做声的林洛然。

第三百九十三章 打人拿钱

红裙少女显然是有些武技在身的,不然鞭子上的暗劲不会这么大。

她自负甚高,隔得老远看见了这小火狐关在竹笼中好不打眼,才屈尊般来到阿志摊前,视线当然不会分摊给无关紧要的旁人了。

此时林洛然伸出一只手搭在了竹笼上,阻止了她拿了火狐就走,红裙少女这才正眼看她。

林洛然一米七出头,身量在亚裔女子中不算低,更别说在类古代的此地了。红裙少女一眼就看见她手腕上戴着一颗圆珠子透亮非常价值不菲,身上穿得月白裙子样式极简单,料子却像没有见过的新品种。

肤色算不上白皙,五官的惊艳感便被遮盖了大半,眼睛很透亮,似乎要看穿人心,红裙少女没来由心虚。

“你这女子好生奇怪,钱都付了,偏不让我拿货么?”

仗着武技比她高就欺负人,红裙少女气恼无比。街尾的动静渐渐大起来,头发花白的老头儿带着小厮们奔来,红裙少女立刻就变了脸色。

林洛然看出她想避开街尾的人,但又关她何事了?

“这些钱够买这小火狐吗?”林洛然扭头问老实的阿志。

阿志此刻终于反应过来,他颠了颠手中的金豆子,摇了摇头:“村里其他猎人捕获过,一只火狐最少能卖十两银。”

金银兑换率为一金换十银,几颗金豆子显然是红裙少女平时用来打赏人的,合起来还没一两金,阿志颠了下觉得价钱不合适,便不同意。

相处几天,林洛然也大概知道些少年的人品,情商不太高,智商也不见得低下,信奉的是有艰辛付出才有回报,他既然说火狐曾卖过十两,那必然就是十两——其实多少还是有些憨厚,物价飞涨,十两银的购买力严重下降,他这火狐儿也该涨些才好。

林洛然挑眉:“你听见了?”

红裙少女恼怒非常,认为两人是在敲竹杠,一鞭子狠狠朝着林洛然抽去。

她本不想和这跋扈少女一般见识,然而随着她修为渐高,很少见到人在自己面前这样嚣张了。修士也是人,林洛然心中有了些火气,没有避让,反而抓住了鞭子。

她略一用劲,红裙少女惊呼一声,从马背上跌落下来。

林洛然本意就是给她点小教训,街尾的老头儿看见了,还以为她要整治红裙少女,高声呼喊起来:

“吾家小姐年纪小不懂事,有得罪处还请姑娘大人不计小人过,小老儿在此谢过姑娘高抬贵手了。”

挤了一身臭汗,才挤进了看热闹的人群。

林洛然轻哼一声手里一松,红裙少女就跌坐到了地上。老头儿和随后而来的一大群人,将她簇拥着,马也不骑了,头也不回离开了街上。

“喂,你的金豆子!”

阿志拿在手里的金豆子仿佛变得烫手起来,拉住一个小厮,塞在了他手里。

等这群人离开了,看热闹的人才七嘴八舌议论起来,刚才那红群少女姓慕,家中有着商队,常年来往于蓬莱国与瀛过,甚是豪富。都说黑脸阿志和林洛然得罪了慕家,注定了没好果子吃呢。

说完这些八卦,围观的群众轰然而散,似乎很怕慕家也找他们麻烦。

林洛然听着不太舒心,她拍拍屁股就走的人,但惹到了一个富商,于阿志家而言,确实是了不得的大事了。

阿志看来是真傻,一点儿也没有惹了大户的觉悟,只是担忧闹了这一场,不知谁还来买这火狐。

林洛然想了想,让他先去旁边卖面的铺子上等着,她要去看看能不能联系到家人。

阿志点头,这本来就是丰城一个下属县,林洛然家在丰城有些权势的话,县城中开了铺子也说不准。

第三百九十四章 慕家商队

慕家人当然不是脑残犯抽,被人打完了左脸,还把右脸凑上来满脸热情:您请打。

短暂交谈几句,他们就说明了来意。

先是慕家管事拐弯抹角询问林洛然近日是否有空闲,想聘请她当护卫队长,护送商队前往瀛国。

原来他们将林洛然错认成了女武师。

此地民风开明,既没有女子裹小脚的陋习,也不约束女子不能在至亲以外的人面前露面,所以慕家大小姐才能骑了烈马招摇过市。总结来说,蓬莱国女子地位并不太低,女子自立门户走南闯北行商的都有,林洛然的肤色就像风里来雨里去的漂泊之人,再结合她的身手,误会她是女武师并不奇怪。

这片大陆并未在木精典籍中记载,林洛然此时不知道下一步,本想拒绝当什么护卫队长,一想到这样信息闭塞的年代,消息最灵通的反而是这些商队,她的心思就活络了起来。

总得仔细看看这个大陆,才能找到线索。

林洛然做了决定,便推说要考虑一下,打发走了慕家人,自己先处理阿志的事情。

她没接慕家管事捧着的小匣子,一路问到县上最好的一家客栈,好巧不巧正是慕家产业,林洛然也没在意,开了一家上房,将事情好好同阿志讲了一番。

当着慕家人,她没办法说自己是丰城贵女,那样就将退路堵死了,此时面对阿志,却要好好解释。

“如你所见,我不是什么丰城贵女,在山上受伤是因为受了仇家追杀,怕说出来吓着你们才说了谎话,阿志你会怪我吗?”

阿志在这上好的客房中明显有些拘束,不知道要将手脚往何处放。他仔细考虑了一会儿,眼神还是澄清地紧:“姐姐你真的是姓林吗?”

林洛然点头,阿志仿佛松了口气,大概怕林洛然连名字都是骗他的吧。

林洛然见他不在意这事儿,将在钱庄听到的消息讲了,阿志喜形于色,听到丰城大派收徒的消息明显跃跃欲试,只是一想到家境,又叫他退缩了。

“娘一个人在家怎么活…我,我还是依旧打猎吧,待会儿还要去选购一张好弓才行。”

林洛然将铜锁交给他,鼓励道:

“阿志,人生只有短短几十年,想干的事情若不抓住机会,垂垂老矣之时才会追悔莫及。铜锁里面藏了张一千两的飞票,在县里钱庄能随时兑现,权当你救我的谢礼了。现在我将它交给你,选择权也在你手上,你可以拿了飞票,回山去当小地主,娶房娇妻,一千两不算多,在这乱世中却也足够你生活到老…你也可以选择拿了飞票置办礼物,前往丰城拜师,学好武艺,也做一番事业。”

阿志原本伸回去的手一缩,一千两,他做梦都没想过这么多钱。

“林姐姐,我,我不能要。”少年说话都有些磕磕巴巴起来。

林洛然笑着塞到他手中,“你拿着吧,对山村来说,一千两很多,与我来说,我感觉自己的命比这个值钱,你方才也看见了,慕家要请我护送商队前往瀛国,只这一趟就有几百两银子,我嫌弃他钱给的少,尚未应承呢。”

林洛然说的半真半假,阿志明显是愣住了。

冷兵器时代,会武技的人很吃香,阿志知道武师很有钱,但像这样一千两银子随便送人,放在以前他连想都不敢想。

林洛然见他神情都梦幻起来,赶紧给他浇了一瓢凉水:

“会武之人都好斗,又时值乱世,人前风光,转眼繁华倾覆也说不准,你要考虑好。”

阿志失魂落魄,只说要先回家去,林洛然这番话他估计有得消化。

他铜锁也没拿,问明了林洛然明天应该还在客栈,阿志才拿着他的家伙走了。

林洛然不知道阿志会选择哪种,但是能帮人提供选择梦想的机会,林洛然还是很高兴的。心情大好之下,她叫客栈伙计抬了一个大木桶进入她房间,洗了一个热水澡整理干净了,才进入空间。

火凤对于她想护送商队去瀛国的主意还挺赞同,只说没有前路的情况下,四处闯闯,说不定还有生机。

林洛然觉得这句话是火凤说过的最有哲理的话,将木狼笑个臭死。

泡过一个热水澡,浑身舒服,若不是心中尚有登蓬莱山的执念,此时的日子真是像极了她在那曲草原作为一个普通人的生活。

灵力蠢蠢欲动的感觉,这是在妖兽森林生活了一年的结果吧?

心中掺杂的暴虐气息,估计得经过一段时间的化解,才能去掉因杀戮而起的戾气吧?说来也好笑,她能渡化怨灵,却渡不了自己身上的杀气。

“你可是做了笔划算生意,别人心不足了。孽海天经过你信仰力渡化的怨灵,转世之后也会信奉你,这种牵绊深入灵魂,它们日后都是你虔诚的信徒。”

林洛然横了火凤一眼,非要将话说得这么明白干啥,当中虽有算计,她也有想做好事的心好不好?

林洛然又拿出女鲛人给的蓝色美玉仔细把玩。事情的发展人力难预料,她也没想到最后会以这样“奇特”的方式通过山峦,来到了妖兽森林这一面,这块蓝玉没有用到,她也摸不清用途。

木狼仔细辨认了一会儿,好像在哪里见过相关记载,奈何年代太久远,妖怪的脑袋又不是永不删档的计算机,此时哪还记得起来。

林洛然尝了尝上次新酿的芒果酒,酒香中很厚实的芒果味儿,味道还行,她随手一划,弄出点冰块加入,越发像鸡尾酒了,只可惜空间中没有高脚杯。

黄土地上被林洛然种满了妖兽森林中的物种,像胶树和铁楠木还有沉香木,都被种在了养魂木身边。都是些极难成材的树种,林洛然也不担心它们会在短时间内长得很大。

她拿了一罐茶叶退出空间,就听见了敲门声。

慕家又来人了,这次来的不是管事,而是慕家一个能管事的二老爷。

还带着穿红裙的少女慕大小姐。

玩三顾茅庐?林洛然暗中觉得好笑,不过是扯落了红裙少女下马,慕家人从哪里看出来她是高手的,难不成,这红裙少女本身就是个厉害人物,才类比出来的?

来者是客,林洛然既然打算跟同商队一起查找线索,端着姿态是常识,将客人扫地出门就是她的不对了。

“客居此地,处处都不方便,若不介意,用些茶水吧。”

林洛然做出一个请用茶的姿势,慕大小姐撅着嘴,看了一下冰冷的茶杯,道歉的话说不出口,慕家这才来的主事人倒是好脾气,三十余岁光景,慕小姐叫他四叔,他自己介绍说叫慕青山。

慕青山笑眯眯的样子,很想传说的笑面虎,不管林洛然态度冷热,他都能接上话,伸手不打笑脸人,他这种性子果然极适合行商。

见林洛然请他喝茶,他也不客气,端起茶杯问道:“姑娘,这壶中水早就冷了,青山再让小二送一壶开水上来可好?”

林洛然不知道她同妖兽搏杀,整个人气质大变,在森林中修了半年房子才平缓了些戾气,可落在这些普通人眼中,第一眼尚不觉得异常,越看却越像一滩深泉,冷冽幽深,看不透,只差满脸写着“我是绝世高手”了、

正是不知这个,她铁了心要让慕家聘请她,端着姿态的同时也要露两手,便在冷却的水壶上伸出一只手指按住壶口,那壶凉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再度滚烫起来。

慕大小姐看得眼睛快凸出来,终于明白在大街上林洛然对她有多么手下留情。

就是见多识广的慕青山也瞳孔一缩,武技修炼到了一定境界,才会由外功产生内力,大陆上并无内功心法一说,要想产生内劲,都是先练皮再练骨,待体内自然生成气海循环。

林洛然看上去还这么年轻,怎么会就有内劲了?

他惊讶之时,也大感失望。年纪轻轻便有如此修为,必定是名门高徒,只怕她是看不上慕家商队了。

慕青山心思极多,脸上还是笑嘻嘻的,却连杯中茶水都没尝出滋味。

倒是慕大小姐闻到那茶香异常,忍着对客栈杯盏的嫌弃,小醊了两口,被那苦中夹杂着甘甜的味道征服了——却是她没有喝过的品种,这女子到底什么来历?

不管是慕大小姐,还是她四叔慕青山,在某种程度上都坚定了林洛然的不凡。

慕青山短短片刻就做出了决断,提出了告辞。

林洛然没想到自己露一手反而将慕家人吓跑了,苦笑不得,晚上愤愤不平之下,干脆封了神识,留在客栈中专心修炼起来。

第二天是个大雾天气,林洛然出门时,发现门口站了一个人,早晨的浓雾尚未散去,这中年人白底黑面的布鞋都是湿意,不知他在客栈门前站了多久。

慕家商队的大当家,亲自去客栈聘请某个外乡女子做护卫队长,这消息插了翅膀一般,不到早饭时分,就传遍了小小县城。

第三百九十五章 引人瞩目的护卫队长

一个是诚心聘请,又拿出了三顾茅庐的作派。另一个则是表面端着架子,实则早将跟随商队去瀛国纳入计划中,一番虚与委蛇,很快就一拍既合。

阿志来时,慕青骅刚离开不久,说来令人好笑,因为她先前拒绝了银子,此次慕青骅亲自送来的礼物,正是她早前卖给银楼的那套花簪——兜兜转转,这东西竟又被当成了贵礼送给了林洛然

林洛然觉得好笑,问慕青骅这套首饰多少银子买的

慕家商队的大当家带着些自矜自得神色连说不贵,什么明珠流落小县城不过区区五千两银子就被慕家拿下实数巧合这样的话,听得林洛然眼角一抽一抽的。

无奸不商,那貌似童叟无欺的老掌柜真是大奸商,一千两百两银子收去,不到一天工夫尽赚了三千八百两!慕青骅当然不会在价钱上骗她,不知道此次慕家要运什么货物到瀛国去,再三请她护送当然没有在小事上搞砸的道理。

阿志来时林洛然桌上的早点都还没来得及撤下去,山中要到县城,空手也要走两个时辰,看少年双眼布满血丝,整夜都没睡?

“这里有馒头,你将就吃点吧。”桌上的东西林洛然都只是稍微动了一下,浪费了太可惜,她便招呼阿志吃饭。

其实结丹期的修士不吃俗世的食物都行了,只靠着体内的灵气滋养细胞也能活,不然世人怎么常说仙人是餐风饮露的呢?林洛然始终有按时吃饭的习惯,不止是因为她进阶太快没有适应修士的生活习惯,也不止是因为她随身带着一个小空间管不住一颗属于吃货的内心…她潜意识中也不想忘记属于一个人的本分,要修红尘道罢了。

阿志将粥和馒头囫囵吃完,摸了摸嘴:“林姐姐,我想好了,去丰城。”

林洛然对此结果没多大意外,看少年夜不能寐赶来就已知道他的选择了。让她意外的是,阿志拒绝了她的支助。

糙米才三百文一石,肉十文一斤,一千两足够小山村的人舒舒服服生活一辈子,拒绝这样一笔钱,就像月入几千的白领,拒绝一笔从天而降并不需要偿还的百万巨款一般。

林洛然对着黝黑少年从这时开始,才另眼相看起来。

慕家商队出发在即,阿志也为家中采买了米粮送回,卖腌肉皮货和小火狐的钱足够他娘生活很久了,林洛然便邀他一块儿去丰城,车队反正也要路过这个较大的城池。

阿志欣然应诺,林洛然让他去逛逛,毕竟是十几岁的少年,一年难得出山几次,实际对县城的诸多商铺也好奇不已。

等他走了,那个极有眼色的捐客才找上门来。

他手中提着的竹笼里关着火狐,听说慕家大当家亲自上门来聘请林洛然,捐客也不怕她没钱付款。

这小狐儿,原就是林洛然自己掏钱买下的。

现在该拿它怎么办?

林洛然没料到阿志这么早就来,一点时间差都没有,她不好处理这火狐。估摸着少年就快回转,林洛然掐了一个小千界罩住自己,不到十分钟跑了个来回,干脆将这小火狐放生了。

到了下午,慕家那边就有人来请。

林洛然心中奇怪,怎么挑了这时候启程,时间不对点,岂不是要歇在荒郊野外?她带着阿志赶到慕家,县城的慕家老宅大的厉害,车队已经一字排开在大街上,足有好几十辆大车,看来慕家商队规模还真不小。

慕青骅聘她时说运送的是粮食,时局动乱,路上有人抢粮再正常不过,所以才要聘一个高手当护卫队长镇场子。蓬莱和瀛国正在交战,贩卖粮食当然是暴利,可也不至于这样天南地北押送过去吧?林洛然用神识微微一扫,发现这些运粮车中稻谷小麦还有玄机,她方恍然大悟。

原来如此,贩卖粮食哪有运兵器赚钱?看着几十车藏在粮车中的刀剑和重弩,林洛然感叹慕家胆子大,将手伸到了战争财上面,只不知慕青骅和那笑眯眯的慕青山,准备将武器贩卖给哪一国?

若是寻常武师,此刻定然起了退意,林洛然却无所谓。

她一来是修士,在这个崇尚武技的世界拔高他们太多,二嘛,既不是蓬莱又非瀛国之人,她也没什么民族荣誉感。

“一路还请林姑娘费心了!”慕青骅抱拳摆脱,一百多个护卫也配备精良,慕家此次必然下了血本了。

林洛然点头,放下了车帘。

修士不胡乱应承许诺,虽然跟着车队是想探听消息,护送一下车队,于林洛然而言也是举手之劳。闲暇时还可以修炼,林洛然放弃了骑马,选择了乘车,车帘一放,也隔绝了不少人探究的目光。

以女子身份受家主礼遇,不少人都想知道林洛然的实力,护卫队中有几个刺头还跃跃欲试呢。

慕家大小姐,慕菲嫱也要跟着车队北上,林洛然没兴趣探究慕家是不是要打包家眷跑路,有这时间,她还不如和阿志聊天呢!

黄昏时分,杀了大公鸡祭了各路神仙,车队总算启程了。

阿志还是第一次坐马车,少年有些别扭,林洛然细问才知,他觉得马车颠来颠去,还不如走路呢!说得林洛然发笑同时,也怀念起家乡的汽车来。同这种还没有减震装置的马车比,地球科技的进步,果然是惠及大众的东西。

一路颠簸,天黑时才到丰城的郊外。

这时候没办法进城,林洛然猜想慕家暗度陈仓估计也不想进城歇脚,人多眼杂的城内客栈哪有荒郊客栈来的方便?

扎营之后便是生火做饭,林洛然样子看起来极不好相处,慕青山还拍了人给她开单锅。阿志白蹭了慕家马车过意不去,主动要帮忙,林洛然干脆问他会不会生火做饭。

时常在野外讨生活的猎人当然会生火,穷人做菜不讲究味道,林洛然就着阿志煮饭挖的小灶,装模作样到拉着食材的车上选了两根萝卜和一块牛肉,悄悄换成了空间里的萝卜和堆积如山的妖兽肉,闷了一锅“萝卜牛肉”,只放了少许调料,不一会儿整个营地都飘着奇异的肉香了。

阿志馋得咽口水,篝火映着少年黝黑的脸庞,眼睛亮的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