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院子里的栀子花给女生摘得七零八落。”

林岚又好气又好笑,“活该!”

“那些花都是生日宴上要摆的啊,现在怎么办?”

“凉拌!”

唐炳杰无辜可怜地看着妻子,他是那种比较老式的丈夫,家里的事总是以妻子为大,再加上妻子是他辛苦追求来的,工作之余兼管家务,于是对林岚向来让七分。

妻子总是有办法,说:“若不行,只有摆晚香玉了。”

唐炳杰连连夸好。

第二天下班时,交通依旧拥挤。司机晚了十分钟,林岚又在街边等。

这次她又看见了那个高大俊逸的年轻人。

这回他没有走过来,只在街角对他点头致意。

后来问同事:“是否有哪个华裔病人的家属是一个年轻的华裔男子?”

同事们全不知。

安雅听说了,安慰她:“才出现两次,怎么那么紧张?”

“他见我就躲。”

“兴许暗中爱慕你,害羞。”

“去你的!”

还是担心。

那之后一连几天,那个年轻人都没再出现。林岚并未把这事对丈夫说。

然后就到了丈夫生日。唐炳杰好客,请了上百人,宴席摆庭院里。

等到餐具摆好,香槟抬了上来,林岚回到房间礼服。这种彷古希腊样式的裙子只在她还做少女时一次化装舞会上穿过。如今来怀旧了。

唐炳杰一进房间,就看到秀美娟丽的妻子头戴栀子花环,雪白衣服包裹窈窕的腰身,脖子上是那条不离身的十字架项链,不禁由衷赞美:“岚,我爱你!让我再追求你一次也愿意!”

夫妻俩紧紧拥抱。

片刻间孩子们也来了,打扮做小天使样,可爱动人得让母亲欢呼,“快快!卓然站左边,浩然拉着姐姐的手,妈妈给你们留影照相!”

随后客人来了,夫妻忙着招呼。

林岚忙得只有空闲拉一拉裙子,晃眼间,她又看到了那个年轻男子,正穿着贴身西装,在站一旁看他。

唐炳杰请人,向来欢迎随意带家属,也不知道这是谁家的儿子。

林岚对他微笑。

年轻人走了过来,有几分踌躇,最后还是开口道:“唐夫人,你可还记得我?”

林岚点头:“那天你送我一程,谢谢你。”

年轻人见林岚温和易说话,也放松下来,自我介绍道:“我姓欧阳。”

“欧阳先生。”林岚不记得哪家姓欧阳的朋友有这么大的儿子。

“可以和您谈谈吗?”

林岚有些犹豫,上百的客人,又快要上菜了。

“我有要事必须和您说。”

林岚见他坚持,只得点点头。

在书房坐下后,年轻人开门见山道:“唐夫人,我并非你邀请的客人,贸然前来,是想向你询问一些事。”

林岚很好奇,问:“什么事?”

年轻人这时突然犹豫起来,纳纳不言。林岚极有耐心,等他挣扎了半天,才听他开口说:“故事会有点长。”

林岚尽量温和微笑,“总不至于需要六个钟头。”

“我是加拿大温哥华市一名高级行政调查官。”

“年轻有为。”

“过奖。”欧阳谦虚,“半年前我市发生一宗政府官员和黑势力勾结的案件,由我负责调查。该黑势力存在已久,组织非常壮大,我调查起来非常不容易。这时……”

欧阳停了下来,定了几秒,接着说:“我遇到了一个人。他身份不明,却和这黑势力牵扯了很多关系。我本是追踪嫌疑人,结果遭到反击,差点丧命,是他救的我。”他说着指了指脖子上的伤疤,可以想象当初伤及动脉。

“他照顾了我三天,后来突然失踪,走前告诉了我这件案子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靠他给我的资料,我终于将贪官污吏和不法份子送入监牢。”

“呵!”林岚赞道,“欧阳先生禀然正气,令人敬畏。”

欧阳苦笑,“夫人过奖了。我所有功劳都靠那人给我的资料。可我不知道他是什么人,从哪里来,后来又到了哪里去。我再也没有找到他,他似乎在躲着我。”

林岚表示遗憾,“可是,我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吗?”

欧阳抬起头,“我相信夫人可以帮助我找到他。”

林岚眯着眼睛,不置可否。

“他像是亚欧混血,个子娇小,容貌极其俊美无比,金色头发仿佛成熟的麦田,灰蓝眼睛像清晨起雾的天空,会说日英汉三种语言,而且,声音虽冷却非常优美动听。”年轻人把对方形容得仿若神灵。

林岚还是一字未发。

欧阳有些着急,“唐夫人绝对不该忘了的。你们认识,并且关系深厚。”

林岚缓缓开口,问:“你既然觉得他是在躲你,为何还非要把他找出来?”

欧阳无语。

林岚继续问:“你跨越半个地球找他,为的可是报恩?”

欧阳突然一笑,爽朗道:“我会在全世界找他,因为我已爱上他。”

林岚一惊,手里的白兰地险些倒了出来。

“我不知道他姓什么,别人管他叫Kei。我在他的房间发现他搜集的您的新闻:您在治疗自闭儿童上的杰出贡献,远的还有您的结婚。”说完,又拿出一样东西,“这东西夫人该认识。他随身携带,我这里的只是仿制品。”

那是一支纯银怀表,崭新,的确是仿制的。但也可以看出原件是英国皇家工艺,非常值钱。

林岚并没有伸手接怀表,她平静且礼貌地说:“欧阳先生怕是找错人了。我并不认识你说的那个人。或许我忘了。”

最后一句话给了年轻人很大的鼓舞,他激动地说:“夫人请仔细回想,他喜欢抽烟,喜欢红色郁金香,喜欢栀子花的味道。尤其是,他的生命需要血液维持。”

林岚笑:“你才认识他三天,怎么了解得那么清楚?”

“我是名调查官。”

“可我确实不记得你说的这样一个人。”

欧阳失望溢于言表。林岚仔细看他,不到30,年轻有为,精力充沛,正是为爱情抛头颅洒热血的年纪。

呵!三天!

已经可以无怨无悔追寻一辈子了。

每个人都有这样一段流金岁月。

可她的流金岁月又到哪里去了呢?

林岚幽幽说:“不知道你想不想听一个传奇故事。”

欧阳自手中抬起头。

“有一个孩子,他的父亲是个学者,研究一种奇怪的病毒,那病毒可以让人力大无穷,不老不死,可惜生命要血液维持。有一天,一帮黑势力份子知道了,想要这个病毒。父亲不同意,几乎销毁了所有样品。可那帮人已经包围了他的家,为了让独生儿子逃出去,他冒险将最后一支样品注射到孩子体内。于是,那孩子成了吸血鬼,逃了出去,父母则死在家里。那个孩子从此开始了流浪的生活。最痛苦的是,他永远不会死,而每段记忆只能维持12年。”

林岚看欧阳惊愕的表情,补充道:“那孩子是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人,他不敢爱,不敢停留,永远从一个地方流浪到另一个地方。时间之于他毫无意义。他走过的地方总是留下很多不幸,唯一一个幸福的,他却因害怕打搅那人的生活从不来探访。记忆于是变得没有价值,陪伴他的,只有信物和胸口的伤疤。那伤疤,在阴雨天会痛。”

欧阳已经无法言语,眼角有泪水的光芒。

他们之间沉默了很久。

林岚浅浅一笑,扶了扶鬓角,“你是真的爱他?你们认识不深,你对他幻想大于爱情。”

欧阳坚定道,“是!也许您会取笑,但我已经是成人,我知道自己确实爱他。我一定要找到他,也让他爱上我。”

“可你不怕他也同那孩子一样只记得你12年?”

年轻人话语间充盈着自信,“我不怕!我要找到他,守在他身边。假若一天他忘了我了,我会让他重新认识我,再度爱上我!”

林岚已经别过脸,怕表情不受控制。

良久,才说,“可惜我未能帮上什么忙。”

欧阳会意,过来握着林岚的手,“多谢夫人。我喜欢你说的故事。”然后静静走了出去。

那背影,有着必定踏遍天涯的坚定。

或许当年那个人,也想着有这样的行动,可太多事让他最终没有动成身。

林岚一直坐了很久才站起来。拉开窗帘。外面已经是晚霞满天了,客人就着花香有说有笑,一派和乐融融。唐炳杰正在同大舅子说话,仿佛心有灵犀,转过身来,对着妻子微笑举杯。两个孩子缠着表姑说故事。

恍惚之间,有什么东西从眼前晃过。

时间?青春?回忆?

风从书房的大门轻吹了进来。

欧阳走时是关了门的。

林岚回过头,目光触及到一处,身子微微一震。

原本空空的茶几上,躺着一束鲜艳娇媚的红色郁金香,花瓣上还带着晶莹的水珠。

醒目之极。

这份美丽,有种深入骨髓的高贵,和苍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