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经过几千年的驯化,只要不是天生的恶魔,道德与良知的教诲已经深入到基因当中了,早就忘记了远古的时候,我们曾经为了果腹,为了活下来,曾经无数次杀人,甚至吃人肉,所以,当一个受了教化的人杀了人,夺走了别人的生命,难免地面临道德良心的谴责,这种谴责的后坐力,有时候甚至会反过来杀了杀人者本身吧?于是,这种时候,正义与信仰的力量就显露出来了。”说到这里,葛天籁举起匕首,对着自己的指尖轻轻刺了一下,鲜血流出来,他将流血的指尖含在嘴里,看向一旁目瞪口呆的兵尘,说道:“为了不让自己杀了人之后半夜做恶梦,先给自己找个正当的理由,是十分必要的,您觉得我说的对吗?”

薛兵尘眼睛盯着他血红的嘴唇,他有满腹的话可以回答这个少年,但对着他的眼睛,竟然一个字都没有说出来。

薛兵尘在一个半小时之后离开了葛家,他从葛天籁的卧室出来的时候,竟然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直到走出了那个房间,才意识到自己在过去的一个半小时里,竟然有多么紧张。

在那个孩子身边,似乎很难放松呢,薛兵尘心道。

他看见葛家豪华阔大的客厅餐厅书房里,此时全都是人,熙熙攘攘的,有老人,有孩子,尤其是小孩儿,竟然有十多个,虽然都挺安静地聚集在远处的小活动室里玩着桌球,但是终究是太多人了,太多声音了,薛兵尘抚着脑袋,七万一平米的豪宅,单单是这个奢华顶跃,就值上亿了吧?自己在这样的屋子里呆着,竟然会浑身不自在呢。

还是桃李村自己那个四十多平米的小书斋舒服啊。

他婉拒了葛天籁父亲葛文浩的挽留,脚步匆匆地离开了。

葛文浩礼数恭敬地送走老师,转过身来,看见站在楼梯上的儿子葛天籁,红色的地毯在他脚下迤逦铺开,一身纯白的衣服,修长英俊,气质冷漠,优雅得像个王子。

葛文浩今年三十七岁,像多数白手起家的第一代富豪一样,他出身草根,初中毕业不久,就跟本村的原配夫人结了婚,刚刚过了二十岁就有了葛天籁,那之后事业仿佛搭上了云霄飞车一样,越做越大,人生也仿佛开了挂一般,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葛天籁五岁的时候,他打拼赚的钱已经能够负担得起他的私教费用,而到了儿子十五岁,他可以给他的,已经是这个世界上他想要的一切了。

他是个不错的父亲,自从原配意外身亡之后,面对青春期的儿子,他额外谨慎,一举一动全然以这个儿子为出发点,为了葛天籁,事业繁忙的他,甚至已经一年没有出过远门了。

他希望自己的努力,会在聪明的儿子心里,多少留下一些不错的印象。

这是最关键的四五年,只要天籁到了二十岁,进入成人世界,就会换一种角度看待父亲今时今日的所作所为,重新解读并重新理解发生在家庭、父母身上的一切,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对亲生父亲充满了成见。

天籁,这个名字代表了自己对他无限的爱,这个世界上,唯一比钱更可爱的、更值得费心费力的,就是自己这唯一的孩子了。

“天籁出来了?快下来啊,站那儿干什么呢?”葛天籁的舅舅王文东站在葛文浩身边,打破了父子之间的僵局,他轻松地唤着外甥的名字,向葛天籁招手。

葛天籁冰冷的脸看见了舅舅,微微笑了一下,走下楼梯,站在舅舅身边。

见舅如见娘,王文东和葛天籁母亲王文南是双胞胎姐弟,王文南去世之后,葛天籁对母亲的孺慕思念之情,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淡,王文东能感觉到这个个性孤僻的外甥对自己的亲近,多少是因为思念自己过世的姐姐的缘故,唉,世事无常,谁能想到姐姐好日子没有过几天,年纪轻轻的,就会死了呢?

苦命的姐姐,真的太命苦了。

王文东因为姐姐的缘故,对姐姐留在世上唯一的骨血葛天籁自然关心多了一些,他总是念着自己那个过世的姐姐,小时是个宁可她自己不吃饱,也要让亲弟弟吃上饭的好人,现在姐姐不在了,照顾天籁,对他来说是责无旁贷的事情。

他其实是想让天籁到自己家去住的,这个建议自从两年前姐姐去世之后,他一再提起,但是葛天籁毕竟有父亲,而且葛家族人众多,又特别抱团,葛天籁的亲叔叔葛文瀚跟兄长葛文浩的关系也极为亲密,葛文瀚生了三个女儿也没有生下来儿子,所以现在葛家这一脉就只有葛天籁一个独苗了,让这个独苗到外姓人家里住,葛家上下全都不同意,所以这个建议也就作罢。

这几年看来,虽然没有母亲在身边,外甥也将丧母之痛调试得很好,当初那个因为母亲逝去激烈得割腕自杀的少年,如今看上去平和多了。

这才是对的,这才是真的聪明。

“天籁,你必须上个好大学,不是哈佛,也得是斯坦福,听见没有?”

葛天籁看着舅舅微微一笑,目光移到客厅里波西米亚风格的地毯上,他爆发的父亲买的除了贵,一点儿优点都没有的地毯,事实上,这个屋子到处都是这种东西,莫名其妙的摆得满满当当,连六个厕所的马桶盖子上方,都放了一堆丑得让人屙不出尿来的古董。

这些东西,真是讨厌得紧啊。

“即来你弟弟,脑子不太灵光,全身上下就一个优点:懂事。我现在就指望你上了哈佛,给他做个榜样,我们这群人都没有文化,你们小辈的都上了哈佛斯坦福,有了这些“福”镀金,以后我和姐夫也能扬眉吐气了,看哪个王八羔子还敢瞧不起我们苇陀村的。”王文东说道。

他们全都出自苇陀村,或者出自苇陀村周边的头陀岭、何婆岭之类的,当年荒山野岭用来充作乱坟岗的地方,或许是风水绝佳,或许是埋对了人,竟然在最近三十年间,出了数不清的富人,其中就有葛家一脉,在外做生意的时候,因为生意上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甚至在商场上有了苇陀系这个名字。

王即来,是王文东舅舅三个孩子中的老大,跟葛天籁一样十五岁,葛天籁跟他相处并不融洽,就算在大人的面前,葛天籁也不怎么搭理王即来。

他听见舅舅王文东喊着表弟的名字,一会儿工夫,表弟那特有的踢踢踏踏的走步声传了过来,葛天籁抬起头,看着眼前的王即来,还是那么又高又胖,不像是十五岁,说他二十都有人信,脸上带着闲适无害的笑容,对着自己笑眯眯的,葛天籁感到一阵甜腻腻仿佛甩不脱的胶皮糖一样的东西粘住了自己,讨厌,这种黏腻得像是鼻涕一样的东西太讨厌了。

他在舅舅的目光里冲王即来点了点头,一径沉默,并没有打招呼。

“即来,你从明天起,跟着天籁上课,他上什么课,你跟着上什么——别跟我说听不懂,听不懂下课了就问天籁,你自己哥哥有什么不能问的?天籁他敢不告诉你,你就跟我说,我来收拾他——”王文东说,一边说一边拍着葛天籁的肩膀,苦口婆心地道:“我知道你不爱跟你弟弟玩,总是不爱带他,可是你也想想,不是人人都跟你一样那么会念书的,即来有出息了,你们兄弟长大了,互相之间是个照应,对不对?这做生意,再也没有什么比一家人更可靠的了,我要不是你爸爸,我能有今天?他要不是我亲姐夫,能这么拉扯我?”

葛天籁脸上的神情一直淡淡地,一点儿变化都没有,只有紧挨着他坐着的王即来,发现了他眼神当中一闪而过的不耐,知道自己父亲这些话,心气高傲的表哥根本就没有听进去,而表哥之所以没有干脆站起来离开,就像别的亲戚对着表哥讲废话的时候表哥所表现出来的那样,估计也是看在过世的姑姑的面子上。

自从姑姑死了以后,表哥是一天比一天不好接近了。

冷得像一座冰山。

7

别说靠近了,光是远远地看着他,都觉得冻得慌,看长了眼睛都疼,要是真的离得太近了,只怕自己能不能活下来都是个问题。

据说,表哥现在已经连姑父都不怎么理睬了。

王即来想不通怎么会有人对亲生爸爸冷冰冰的,他自己是个很知道感恩的孩子,可能因为他从小的时候,父亲王文东和母亲何淑华忙于做生意,将他丢在老家跟着爷爷奶奶生活,他做留守儿童一直到十岁,因为爷爷奶奶粗心,他吃了很多苦,还曾经因为不靠谱的奶奶忘记做饭而饿得昏过去,但这样的苦日子毕竟到了十岁那年就结束了。十岁之后不久,父母将他接到了城里,再后来他妈妈一年添一个弟弟,他曾经担心父母有了弟弟,会再次将自己丢回农村老家,但是他们没有,而且他的生活以指数级别的速度不断向上攀升,越来越好,去年他终于意识到自己再也不用担心回到过去,他已经是有钱人家的小孩了,而这一切,都归功于父母。

归功于父母将他生下来,带他来到这个世界,归功于父母日复一日地在外面打拼,甚至归功于他们狠心地将他丢在了农村。

毕竟没有当初的狠,现在他怎么会成为同学朋友羡慕的富二代呢。

天籁哥哥这样聪明的人,为什么会想不通这一层,一点儿都不知道感恩呢?

他很想跟天籁亲近,他知道所有亲戚朋友的小孩,都想要跟天籁亲近,不过大家都没有胆子,包括天籁亲叔叔家的那三个女孩儿,天华、天丽,天美,虽然都姓葛,但是她们三个甚至到了看见堂哥就吓一跳的地步。

王即来对着葛天华招手,葛天华十二岁,刚刚念初一,看见王即来招手,笑了一下,走过来坐在王即来旁边,王即来说道:“周末去不去游泳?”

“去哪儿游?”葛天华问。

“去蓝鲸游泳馆,我们高一好多同学都在那里办了年卡,我也想去。”王即来很喜欢跟大家玩在一起,自家住的别墅区内虽然有个五星级的会所,里面也有个国标的泳池,但他觉得一个人去没意思,宁可凑在市民游泳馆里,跟同学一起玩。

“你们班的那个大鼻子也去吗?”葛天华皱着鼻子问:“那个人好讨厌,我觉得他特别恶心。”

“孟田宇?”王即来惊讶地说:“他挺好的呀,你干嘛烦他?”

“我觉得他恶心,眼神儿不对。”葛天华说道,她在嘉南中学的一年级,嘉南中学的高中部和初中部共用一个校区,中间只隔了一条校内林荫路,这所省内排名第一的中学,跟葛家沾亲带故又学习不错的孩子,全都在里面就读,其中就有葛天籁和王即来,而孟田宇是王即来的同班同学。

王即来嘿嘿地笑了一下,孟田宇有一个超级大的鼻子,跟成龙似的,看起来是有点儿怪异,至于说眼神嘛,青春期的男生,看女生不都是那个眼神吗?

除了自己旁边坐着的这个冰山?

王即来想到这里,忍不住看了一眼葛天籁,见他一动不动地坐在沙发上,自己爸爸还在他旁边跟他聊着天,不过只看一眼,就知道表哥根本没在听,从他的眼神判断,不超过一分钟,表哥就会站起来走人。

葛天华坐在王即来身边,把嘴凑到王即来耳边,低声说道:“你爸爸胆子真大,竟敢跟我哥说话。”

王即来听了,笑了一下,也凑到葛天华耳边问:“是啊,我也觉得我爸超级厉害。”

葛天华像是觉得这样一来一往的耳语很好玩,咯咯地笑了几声,然后又凑在王即来耳边低声说道:“我看都不敢…”

“你们俩在说什么?”坐在两人旁边的葛天籁突然回过头来,声音冷冷地道。

葛天华吓得脸都白了,她说不清自己怎么这么害怕这个大哥,明明是亲堂哥,明明都姓葛,尤其是自己爸爸在家里,还总是把大伯家和自己家并没有分家挂在嘴上,可是她心里无论如何都不能将葛天籁跟自己想成是一家人。

她只要被他那一点儿温度都没有的眼睛盯上一下,就腿肚子发颤,站都站不稳了。

于是她不由自主地站起身,大气不敢喘一下地跑进活动室的桌球房里,混在一群孩子中间,感到安全了之后,她才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王即来也想起身走掉,可是当着自己爸爸的面,他如果这么明显地躲开表哥的话,只怕会惹爸爸不高兴,于是他硬逼着自己坐在原地,答道:“我们在说游泳的事。”

“游泳的事情为什么要咬耳朵?”葛天籁接着问,那冰冷的音调,简直就像是透心凉的匕首,刺得人难受。

“不想打扰你跟爸爸聊天——那什么,我去找天华她们玩了。”王即来起身,去活动室了。

王文东一直在旁边听着,他不能理解这些孩子在想什么,以他的意思,明显天籁是现在小辈里是最拿得出手的,不说智商,就说性格和能力,未来也注定不会是个平凡的男人,现在的小辈守着这么优秀的亲戚,不来围着搞好关系,一个个跟躲鬼似的,都躲得那么远是怎么想的呢?

商人之家的后代,都这么没有眼力见,将来还能不能好了?

葛天籁眼睛看着走开的王即来,突然站起身,对舅舅说道:“我去看看他们打桌球。”

王文东意出望外,没想到天籁竟然会主动去跟大家玩,高兴地挥手道:“快去吧,好好玩玩,你也该干点儿孩子该干的事儿了。”

葛天籁径直走进桌球房,里面一群亲友家的孩子全都转过头来看着他,原本嗡嗡的声音顿时小了,像是喧闹的鸟林突然闯进一只巨大的猛禽,一时间全都噤口不言,有人看着他,有人连看都不敢看他。他走到王即来身边,伸出手说道:“杆子给我。”

王即来手里的球杆险些掉在地上,他根本没想到表哥会找过来跟自己说话,手忙脚乱地将球杆递给他,葛天籁拿过来,弯下身子,随便打了两下,然后头也不回地说道:“那个孟田宇,你跟他走得很近?”

王即来想不到表哥竟然会主动跟自己说话,意出望外,连忙回答道:“还行,怎么了?”

葛天籁没说话,眼睛专注地盯着桌子上的球,室内的人全都盯着他,安静得只能听见清脆的撞球声,所有的人都因为他的存在而不自在,他却恍若不觉一般,自顾自地打着球,室内的安静显得哒哒的撞球声特别响。

隔了好一会儿,他才直起身来,转过身将球杆递给王即来,像是随口说了一句:“挺配。”

王即来想象不到表哥竟然会跟自己说话,还一次说了两句,一时没反应过来这句话的意思,看表哥已经向外走了,他不太懂地追上去问道:“啥意思啊,哥?”

葛天籁没看他,像是不想王即来跟着自己,加快脚步,嘴上吩咐他:“别跟着我。”

“可我不明白你刚才那话是啥意思啊?”王即来不舍地跟着,他不知道怎地,像是因为表哥太不爱说话,一旦开口,就显得特别珍贵似的,总觉得自己不弄明白就抓心挠肝地难受。

“离我远点儿。”

声音已经十分不耐烦了,王即来虽然迟钝,可也嗅到了表哥语气中那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息,脚步猛地一顿,眼睁睁看着表哥向着楼上走去,修长的背影那么漂亮,让人又嫉妒又羡慕。

可是——刚刚他为啥说那句话呢?自己跟孟田宇怎么配了?

他呆呆地愣着,后面的一群家伙看葛天籁走了,纷纷活跃起来,有远方亲戚家的一个十七八岁叫孙大志的男孩笑着说道:“这还不明白啥意思,说你跟孟田宇配,就是你俩是一对儿!”

众人大笑出声,全都跟着起哄,就连葛天华都拍手而笑。王即来脸通红,这情景如此熟悉,他仿佛一瞬间又回到了自己又胖又穷又笨,在乡下被一群孩子围绕嘲笑的日子。

什么都不如别人,做任何事情都会奇怪地成为别人的笑柄。

时至今日,为什么他还会有这种感觉?为什么他明明这么有钱,这么努力,还会变成别人贬低看轻的对象?

他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手里的球杆垂下,越是难过,越是想起孟田宇,心中知道如果田宇在这里,这群人敢嘲笑自己,田宇一定会狠狠地恶搞眼前这群人,让他们吃不了兜着走。

进城这些年,自己的好朋友,还是只有田宇那家伙一个啊。

8

武哥的心思最近一直都在葛晴身上。

他已经约了她三次了,每次都遇到了硬钉子——绝对的硬钉子,硬邦邦地,毫无转圜的余地,她拒绝时那僵硬的口气,让他知道当初以为她请自己吃饭是对自己献殷勤,这样的想法实在是太可笑了。

可是越是追不上,他就越是惦记,原本他不过就是想摘朵鲜花玩玩,现在因为实在攻不下,反而不服气起来,不过是个十五六岁的丫头片子,穷得只有两件衣服一双鞋,有什么难攻下的?

不就是花点儿钱,用点儿心思的事情吗?

他先是给她买了一双靴子和手套,洗车行里每天都要用的必备品,她来上班时,自己瞅着没人注意,塞到她面前,她只看了一眼,就冷冰冰地说了句:“干嘛?”

“送你的。”

“干嘛送我?”

“我看你现在戴的都要磨坏了——”

“我不要别人的东西。”她干脆地说,转身就去干活了。

他没气馁,女人嘛,尤其是穷养大的,哪有用东西攻不下的?他第二天下班之后,去批发市场的金银首饰柜台,狠了狠心,一咬牙花了一千多块买了个小金链子,转天就递到了葛晴面前,金灿灿地,连他自己都觉得看上去气派极了。

葛晴瞅了一眼,就在武哥以为会博得美人一笑时,眼前的少女却皱紧了眉头,红嘟嘟的嘴唇绷成了一条难以想象的弧线,脸色雪白,连鼻翼都在颤抖,那气恨交加的样子,让武哥几乎以为自己放在她面前的,不是一条好看的金项链,而是剧毒的毒/药。

“不喜欢吗?”武哥奇怪地问,想当初自己送给自己媳妇儿的就是跟这个差不多款式的,现在媳妇儿都娶到手儿六七年了,娃娃都生出来两个,这一套怎么在这个小姑娘面前就不灵了呢?

“我说了我不要别人的东西,经理你没听清吗?”葛晴说着话,眼睛第一次盯着武哥,跟平时一样漂亮的眼睛,这时候因为里面的神情,却结结实实吓了武哥一跳。

他说不清因为什么,自己连忙收起了项链,塞进怀里,一边转走离开一边想,或许买东西追这个女孩儿是个错误吧,东西买了也是浪费,要是能退的话,明天干脆去退了。

他再也没敢买东西给她,但是心中对葛晴的好奇却丝毫没有消减,从来没有想过这个世界上有这样怪的女孩儿,他克制不住自己想要更多了解她的欲望,吃什么,干什么,玩什么,甚至脑子里在想什么,他通通都想知道,这种好奇慢慢地发展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常态,仿佛一种长期服用的慢性毒/药,侵入肌理,深入骨髓,而他浑然不觉。

听同事闲聊,得知她在下班后去打了第二份工时,他开始跟踪她,洗车行关门之后在小区的门口等着,看见她果然在六点下班之后,只回到宿舍转了一下,就匆匆从楼里跑出来,身上的衣服已经从平时上班总穿着的黑夹克,变成了青灰色的一套运动装,很像中学生的校服。

她刚刚十六岁,原本就是在校读书的年纪吧?看着她穿着校服,身材高挑纤细,少女气息扑面而来,武哥忍不住低头看了看自己,是不是该把脚上的皮鞋,换成运动鞋了呢?

她的神情显得很着急,出了楼门就开始跑,身高腿长,很快就跑到了小区外面的公交站台,她一口气都没有喘匀,一辆公交车就已经开了过来,她显然拿捏准了这个时间,跟着人潮挤上了公交车。

武哥跟在队伍的最后面,也挤了上去。

远远地,他听见她的声音,跟公交车司机说自己忘记了带学生证。

所以,下班匆匆跑到楼上,特意换了校服,就是为了逃票?两块钱的车票,都要节省下来,她的经济状况比自己想象的都要糟糕吧?

人很多,他成功的藏住了自己,车子到市中心的时候,她下了车,武哥跟着下去,见她脚步匆匆地沿着街道,向着餐饮一条街的位置跑过去,他远远地跟在后面,道路越来越熟悉,直到他认出来行走的方向就是那天葛晴请大家吃饭的大排档,正在这样想着,那家名叫六合记的烧烤店就出现在眼前,她走了进去,片刻功夫,身上已经脱掉了校服,只穿着一件黑色的T恤衫,腰间围着六合记的黑色围裙走了出来,开始了她的第二份打工。

武哥盯着眼前忙碌得手脚不停的女孩儿,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管理的洗车行有多累,那钱有多难赚,他是一清二楚的,从早上九点开始擦车洗车打蜡清洁,每天每个人起码要洗二十辆车,一群小伙子到了晚上下班的时候,也累得胳膊都抬不起来,而她竟然一刻都没有休息,在烧烤店最忙最累的时间段,接着打第二份工,她是铁打的吗?

看来她真的是十分需要钱。

他远远地看着她,看了十分钟之后,他离开了。

第二天他不必跟踪了,下班之后半个小时,他在六合记对面的面馆里要了一碗面,看她工作到晚上十点,他才回到自己租住的房子里。

那之后每天到六合记的对面面馆吃一碗杂酱面成了他的日常,他妻子和孩子都在乡下的老家,在这个城市里,他下了班之后,空闲时间一大把,原本就无事可做,现在几乎全都用来观察葛晴。

他知道她晚上十一点下班,坐最后一班公交车回到公司宿舍,他知道她每次坐公交车,都坐在最后面,眼睛盯着车窗外,安安静静地,很久眼睛才眨一下,不知道在想什么。

而下了公交车之后到宿舍那短短的一段路时间,能看出打了两份工的她十分疲累,脚步沉重,肩膀也垂了下去,好几次她甚至靠着小区外面的铁栏杆,头贴在上面,很久都不动一下,惹得小区值夜班的保安问她怎么了?

她是怎么回答的?

隔了太远,他听不清。每到这种时候,他的心理就会升起一股恼恨,最开始的时候,他是恨自己,恨自己耳朵不够灵光,后来每一天,每个月这样过去,他渐渐开始恨这距离,要是能离得近一些,就可以听见她是怎么回答的了。

后来终于在八月的一个晚上,葛晴扶着栏杆休息了一会儿之后,刷卡进了小区,他没有忍住,递给保安一根烟,问他她怎么了。

“她说‘没得事。’我看她站不直了,想帮帮她来的。”保安是个年轻的小伙子,刚来不到三天,对每晚晚归的葛晴正处在好奇期。

武哥深深吐出一口烟,隔了一会儿,将烟捻熄,跟保安说了回见,向自己的车子走去。

那天晚上他手上的纸巾湿了两次,早上起来的时候,依然僵硬得像根旗杆的身体,提醒他极限到了。

9

“经理,后天我想请一天假。”葛晴来了两个半月,这是她第一次请假。

经理猛地抬起头来,眼睛盯着她,像是听见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隔着一米多远的距离,葛晴能看到他的瞳孔在放大,是不会给假吗?

她心里想。

“公司没有请假制度,你从来的那天不就知道吗?”经理对她说道,声音公事公办,手里夹着的香烟弹来弹去,上面已经没有烟灰了,他弹灰的手势也有些僵硬——是身体不舒服吗?还是因为自己突然请假?他看上去像是很不高兴的样子。

这香烟的味道十分熟悉,葛晴自觉最近常常能闻到这个味道,不管是在洗车行,还是在烧烤店,洗车行是因为经理本人抽这个牌子的香烟,烧烤店是因为什么呢?

那里烟熏火燎的,可是这个味道依然浓烈得让她能从各种生鲜麻辣孜然葱蒜的呛鼻味道中辨认出来,只是她总是忙得无暇四顾,连抬头看一眼味道从何而来的时间都没有。

“那我就辞职。”她说。

葛晴看到经理手中的香烟掉到了地上,脸有些白,声音都变样了,“辞职?”他一脸不敢相信的神情,盯着她的眼睛里,下眼睑的眼白都露了出来,看上去有些狰狞。

“不给我假,我就辞职。”她说着,一点儿都不犹豫,也不太在意经理神情异常的样子。

“你请假干什么?”经理声音有些哆嗦地问道。

“我妹妹要开学了,我回家送她上学。”

“送她的话,一天不就够了吗?我们明天休息的时候,你就回家送她,晚上回来时间也够了吧?”经理的声音有些尖利,像是不明白这么简单的事情,为什么她都想不明白。

“我坐公交车回去,剩下的路程要用脚走,得走半天,到家天都快黑了,第二天我妹妹开学,我答应了送她去学校,一天时间根本不够。”

“走路回家?你家不是在红河吗?”

“是啊,坐公交车到胡家镇,剩下的路我走路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