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1995年,北大28楼的环境颇不乐观,男生宿舍六人一间,一栋楼里挤着上千青春少男。他们把衣服泡在水房里一周不洗,还有人把驴肉火烧藏在被子里,晚上打家劫舍抢热水泡面,夏天裸体冲凉彼此展示肋骨,冬天裹着棉大衣在走廊的风口里打牌,每层平均有两个宿舍在深夜里卖茶叶蛋,这是一桩很棒的副业,但你得要从水房拉根线给你煮茶叶蛋的电热杯供电,而且不能被楼长发现。买方便面的买卖则被名为“北大山鹰社”的超级方便面托拉斯垄断,这家后来闻名中国的社团提供很人性化的服务,他们买来不同口味的方便面之后分散重新装箱,这样你买一箱,四种口味皆可品尝。

  我和戬哥、剑哥、震哥,还有阿邹、阿肖相遇,就是在这样一个楼里,它很像一个江湖。

  江湖是这么一个地方,你在这里生,也不介意在这里死去。

  宿舍里六个哥们五个参加过化学奥赛,阿邹是全国一等奖,天才少年,来自湖北荆楚之地;震哥和阿肖都是二等奖,震哥是山西人,十几年来一直不老,准确的说他入学就像三十岁,北大百年校庆彩排的时候我们跟震哥去观礼,震哥给工作人员拦下来了:“老师坐席往那边走。”

  阿肖白面英俊,有些羞涩,普通话不甚标准。戬哥和剑哥都是北京人,戬哥是个体育健将,老爹是北大教授……我知道有人想到杨康了。剑哥外号其实叫“胸肌”,因为某一年暑假剑哥连续两月每天早餐时吃两笼包子然后在健身器材上左右开弓,练出硕大的胸肌两块,他的铺就在门边,经常躺着看书,每天出门大家都拍拍剑哥的胸肌,就像打卡似的。剑哥被摸得受不了了,遂经常夹紧胸脯高喊说:“给钱!给钱!”

  我是个安徽来的死小孩,挺土,本着徽州伙计出门学徒的精神,勤于观察他们,最后写了《此间的少年》,从医药分析师转职为作家。

  我和戬哥、剑哥、震哥,还有阿邹、阿肖相遇,就是在这样一个楼里,它很像一个江湖。

  江湖是这么一个地方,你在这里生,也不介意在这里死去。

  宿舍里六个哥们五个参加过化学奥赛,阿邹是全国一等奖,天才少年,来自湖北荆楚之地;震哥和阿肖都是二等奖,震哥是山西人,十几年来一直不老,准确的说他入学就像三十岁,北大百年校庆彩排的时候我们跟震哥去观礼,震哥给工作人员拦下来了:“老师坐席往那边走。”

  阿肖白面英俊,有些羞涩,普通话不甚标准。戬哥和剑哥都是北京人,戬哥是个体育健将,老爹是北大教授……我知道有人想到杨康了。剑哥外号其实叫“胸肌”,因为某一年暑假剑哥连续两月每天早餐时吃两笼包子然后在健身器材上左右开弓,练出硕大的胸肌两块,他的铺就在门边,经常躺着看书,每天出门大家都拍拍剑哥的胸肌,就像打卡似的。剑哥被摸得受不了了,遂经常夹紧胸脯高喊说:“给钱!给钱!”

  我是个安徽来的死小孩,挺土,本着徽州伙计出门学徒的精神,勤于观察他们,最后写了《此间的少年》,从医药分析师转职为作家。

  我是个班委。首任班长波哥是年级主任指定的,波哥拉班子的时候又指定我为学习委员,称赞我长得好似“如歌的行板”,我一度颇为自得,代表班里出场年级三次重大舞会,还被班中小美女邀请过跳华尔兹。很多年后我忽然怀疑波哥是在搞我,长得像行板这种东西能好看得了?

  宿舍的门牌号是303,开窗对着一片银杏,许多年后我回忆那个宿舍,总是阳光穿透绿色的银杏树叶,风动叶动,光影斑斓在我身上移动,美得一塌糊涂。

  北大的生活并没有书中精彩,90%都是自习,对于一个化学系的学生来说,出国的压力从进校的时候就有。每个人都会给自己拟定一个计划表,其中必然包跨大三开始去新东方上托福和GRE班,之前就是玩命地攒绩点,每天吃完饭早早地去教室占座。可惜这些都不是适宜入书的情节,你总不能期待每次自习都和穆念慈或者王语嫣坐邻桌,于是有关自习的篇章被我大大压缩了。多年之后有人读了这本书,以为北大是恋爱天堂而报考,结果都变成了我的学弟学妹。再后来他们跟我喝酒,表达了同样的愤懑,自命是郭靖的骑着自行车在校园路上转悠总找不到黄蓉可撞,自命是王语嫣的数着清水流瀑般的长发在银杏树下走过却不见那叫段誉的傻子投来真诚而爱慕的眼神。

  我很理解他们的不满,好在他们并未因此而后悔上北大。

  顺便说,一位知名的北大校友也在这本书中扮演了一个角色,班主任朱聪的形象我是按照新东方学校的校长俞敏洪写的。

  除了自习,女生是永远的主题。理科院系的兄弟们总是意淫上的高手,行动上的矮子,不敢追,便只能一再地研讨。据说文科兄弟远比我们骁勇,遇见女生都是一个照面劈头拿下。

  每天夜里十一点熄灯,然后开卧谈会,主题变来变去总会绕回女生。我们班的十个女生大概不会想到她们的一衣一裙一缕卷发都被我们翻来覆去地研讨过,话里不太认真心里万马奔腾。

  阿朱的原型,我们班团支部书记曾经代表女生抱怨我们男生对于班里的女孩不够关注,哎哟我的妈,这可真是冤枉我们了……哪能呢?

  这么多的绮念却只有一件开花结果,而且是在毕业后。我隐约记得某一夜那个兄弟谈起那个女孩的时候,大大咧咧的语气里带着一些异样的东西,窗户开着,我躺在月光之下,心中微微一动……我以为我神经过敏。

  后来他们结婚了。

  更多的青丝还没浮出水面就结束了。青春年少时人有股别扭劲,能把一丝仿佛春蚕吐出的爱情埋葬在心底多年。无论是否开花结果,过程就美得让人多年后回想还要落泪。

  如今则是相亲时代,和一个美女相逢,只需从头到脚扫描一遍,便可知道容颜和腰腿,了解鞋包的品牌,几秒钟内判断除是否是自己所好。如果不合心意,半个小时后告别而去,一天内就从你的脑海里彻底清空。

  什么时候这个世界的节奏变得那么快了?

  多年后我在北美遇到了一位交友广泛的师弟,那时我因为写书而小有名气,师弟则正在寻求转行,转去五大战略咨询公司工作,据说在那里上班的人负责“给全世界的老板上课”。

  师弟的威能广大,大到曾在考完GRE以后找来几个同学把化学专项考试的考题汇编为教材,倒手卖给新东方,狠赚了一笔。师弟说俞敏洪拿着一摞现金出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真是豪气干云。

  师弟对我很好奇,说师兄你如此人物,我何以就没有听过你的事迹呢?我说不是你孤陋寡闻,是我那时候还不确知自己的命运和人生,只是抱着一点小小的所谓理想的东西在被窝里看小说,猪一样哼哼着过着混沌的生活。

  我曾经以为那种混沌的日子还很长久,但它终究在一个下雨的午后结束了。

  我拿到washington university in St.Louis的博士录取通知书时还欠了32个学分的选修课没上,然而只剩下最后一个学期了,教务处的老师摇摇头对我说,你怕是没法按期毕业了。

  我说什么也要一搏,于是真的注册了32学分的选修课。那个学期里我整天骑着自行车像送快递的小弟那样狂奔在各个选修课教室之间,因为太多课了,脑子根本转不过来,通常拿了老师发的提纲就在趴在后排睡觉。就这么一睡睡过去大半个学期。

  终于快考试了,怎么也得打起精神来听两节课。在那门叫《地质环境导论》的课上,在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我睁开蒙眬的睡眼,看见一个穿着白裙的女孩坐在前面,娓娓的长发,背影端静。一瞬间仿佛整个世界的光都集中在那个背影上,我的心跳真真地加快到了每分钟一百二十次。仿佛战场之上的劈面相逢,又如从一场做了二十二年的大梦中醒来,如今我已经不记得那个女孩长什么模样了,只记得那个背影,那些光,那场如利刃般破风而来的遭遇。

  我拍拍旁边打瞌睡的阿隼说,嗨哥们,看前面那个妞!

  阿隼抚了抚高度近视眼镜,这个没有任何恋爱经历的家伙以一个古玩名家鉴赏古董的眼神在女孩的背影上盘桓良久,咂吧咂吧嘴说,腿有点粗。

  然后他就接着睡觉了。

  我心里很郁闷,阿隼那句评论一出,我就落在了下风。我还处在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的境界,而阿隼已经提升到了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的层次,那确实是个漂亮的、腿有点粗粗的女孩……可在我的眼里,她就是阳光。

  我仰望阳光,却感觉到自己向着巨大的深渊坠落。

  我开始糊弄其他选修课的论文,可每次都准点坐在那个教室里,听着一门我根本不喜欢的选修课。我每次都坐在后排,这样我便可以看那个女孩的背影,我很少见过她的脸。,因为她非常认真从不左顾右盼,而我居然缺乏勇气绕到前面去,别说去搭讪了。

  她常常穿着那身仿佛蓄满阳光的白裙子,背挺得笔直,头发如一幕瀑布,在发丝间做小小的装饰。我默默地看着,喜悦而又悲哀,因为我的时间所剩越来越少了,如果我不废掉那份录取通知书,我只剩几堂课可以继续看见她了。以后我们之间会相隔巨大的太平洋。

  可是我能废掉那纸通知书么?废掉那纸通知书我去干什么?我上了四年大学,都在为那纸美国通知书玩命。

  我忽然间有种可怕的感觉,那就是我真的要毕业了,我所剩的混沌时光不多了,我的人生中已经出现了一条路,我没有什么选择只能顺着它继续走下去……从此对于我而言,再无“自由”二字。

  曾经我和我的兄弟一样,是自由的公野马,恣意地泡在草原上。虽然知道总有一天会被戴上笼头勒上缰绳架上马鞍,却没想到这一天来得时候那么措手不及。

  那门课的老师说,毕业班的同学们可以不用来参加考试了,交篇论文就可以拿学分,我举手说我还是想考一下,巩固巩固。这话说得如此傻逼,乃至于班上其他要毕业的兄弟想必都在暗地里猛竖中指。可只有这样,我才能在那个教室里再坐一次,最后一次看那个背影。

  考试的那天那个女孩没有来,选修课的考试很简单,我只用十五分钟就打完了卷子。

  窗外从阳光融融到阴云密布到下午只用了几分钟的时间,我坐在那瞬息变化的光中,仿佛看着自己的人生如一台暴走的胶片放映机那样飞闪,从未有这种感觉从未有这么悲欣交集,我呆呆地坐着,仿佛听见全世界在我耳边呼喊。

  可我真正想听到的那个声音悄无声息。

  一瞬间我灵台清明,我无声地笑起来,起身交卷。

  走出电教大楼的时候,外面已是大雨绵绵,门口空无一人,雨滴在水泥地砖上破碎。我打开伞,忽然看见那个白色的影子向我跑来,女孩穿了一条红色碎花的裙子去配那套白裙的上衣。

  那是我距离她最近的一次,也是我对我的青春告别的一次。我直视她,微笑,努力勇敢,不掩饰我对她稚嫩的、无由的仰慕。我期待在那一刻她会觉得这个师兄有点奇怪,从而记住,于是这场无果的爱慕便不是镜花水月。

  她的红裙在雨中翻动……哈!裙子真短!腿也许真是有点粗。

  雨声落在我的耳中,仿佛雷鸣,我们擦肩而过。

  我打着伞站在门外,看向光线昏暗的门洞里,她消失的地方。我大概占了十五分钟,然后转身离去。我这一生诸多勇敢,也做过很多懦弱的事。

  多年之后在美国的一个夜晚,我没有来由地梦见那个女孩,我推着自行车,她打着伞,在空无一人的北大校园里相遇。我们默默的对立,劈面相逢。我的嘴唇蠕动,却发不出一丝声音。

  我忽然想起,自己从不知道她的名字。

  醒来的时候我开了一瓶麦芽威士忌,加冰,默默地喝完了。致敬于我那无可言说的青春。

  青春便是好多好多的梦想和好多好多的女孩子的侧影一起化为碎光和泡沫的一段时间啊。并不神圣,也绝不永恒,但它对我们每个人都重要,因为它自由广大,因为它去而不回。

  结尾时无缘无故想起济慈的诗来:别了!别了!你哀伤的圣歌退入了后面的草地,流过溪水,涌上山坡;而此时,它正深深,埋在下一个山谷的阴影中:是幻觉,还是梦寐?

  那歌声去了:我醒了?我睡着?

  第5章 流浪

  我所知道的第一个讴歌流浪的女人是三毛,那首歌是《橄榄树》,演唱的是齐豫,三毛写的歌词。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齐豫是齐秦的姐姐,姐姐要流浪,弟弟要做狼,毕竟看起来不是一家子,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写词女人的梦想,要背一把吉他去远方流浪,无羁无挂,宛如烟尘。

  三毛的书我读得不多,惟有《撒哈拉的故事》和《梦里花落知多少》。对于这个女人,我的尊敬大于仰慕,每次想起这个名字,总是想到夕阳下一个长发女人的背影,此外还有非洲沙漠上干枯古老的风。

  我相信三毛是个真的想要流浪的女人,因为撒哈拉、荷西和沙漠深处的仙人掌,还有一个有趣的故事。

  三毛小的时候,课堂命题作文《你的理想》,三毛写,“我想做个拾破烂的,一边可以享受自然的阳光,一边可以看看别人是不是丢掉了什么好东西。”老师大怒,打回去重写,三毛的第二版理想是:“我想做个小贩……”老师勉强表示满意,虽然不够崇高,毕竟也是社会流通的一个环节,至少比起第一版已经大有进步了。接下去三毛继续写,“我想做一个小贩……一边可以享受自然的阳光,一边看看有没有人把好东西扔到旁边的垃圾堆里。”

  我想流浪是一种情结,很多凡俗的人都有的,想要跳出身边这个凡俗的世界,梦想自然和自由,远方和远行,宛如烟尘的生活。我中学的时候,周围多的是趁老师板书时候翻起裙子看闲书的女孩。中午吃饭说起理想的时候,女孩子就跷起手指,招摇着指尖并不存在的豆蔻说:“我的理想是流浪。”这个梦想变到男孩嘴里,则是:“我要周游地球。”

  每当这个时候,我就猛扒几口饭,并且尝试一下能否从神游千里的同学饭盒里弄一块牛肉什么的出来。

  后来我从中国走到美国,发现这个情结已流毒西夷。除了高速公路上跑着的旅游房车外,更亲近自然的野外生活也很流行。我的一个美国朋友在伊利诺伊州大学芝加哥分校的药学院读药学博士,曾是一个自然主义者,二十三岁那年和有着共同追求的女朋友去了美国国家公园“Smokey Mountain”旁边的一处寂静深山,尝试过和大自然心贴心的享受,据说除了衣服和避孕药之外,没带任何物质文明的装备,封了银行账户卖掉房子,仰天大笑出门去,这个情景在我脑袋里总有点弥尔顿《失乐园》的感觉:“两人携手慢移流浪的脚步 离开伊甸

  踏上他们孤寂的旅途。“

  当然,不同于亚当夏娃对于恶劣环境的畏惧,这大兄弟满心都是即将告别污染和束缚、享受自然阳光的快活。不过这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的结果我们已经知道,如果他至今仍在大自然里悠哉游哉地睡在吊床上,吃野葡萄看溪水里沐浴的女朋友,那么即将从医学院毕业的那个新博士是谁?

  二十五岁的时候,这个大兄弟光着屁股在高速路旁拦了辆车,到最近的镇子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回到喧嚣凡俗的现实中了。

  “首先是裤子破了,针线都没有,”兄弟是如此解释他那次伟大的放弃的,“然后是伊利诺伊太冷,要是在南方找个地方,也许还能再多挺两年。”

  这番话的效果仿佛一个半途溜回家的红军战士说“就是路上没有吃的,要是有美国牛肉罐头,我肯定能到革命根据地……至少再走五百里地。”

  我很想跟那位美国朋友说,流浪是没法挑地方的,总去佛罗里达海滨浴场那叫度假。

  流浪有流浪的风骨,流浪也有流浪的代价。

  流浪的宗师,我想该是犬儒学派的安提赛尼斯(Antisthenes),再往上追溯一辈,就是他的老师苏格拉底。大哲安提赛尼斯因为家里起的名字太长,不好记,所以在普通中国人的记忆中,是难以留下什么印象的,不过有个故事,倒是妇孺皆知,话说有一日亚历山大大帝去探望这位流浪的大哲,大哲正吃完讨来的面包,在街边晒太阳浴。大帝上前说我富有四海你想要啥我给你啥,大哲说那你赶快站一边儿去别挡着太阳行不?无疑,大哲取得了这一轮斗争的胜利,他坚持了犬儒学派的原则,真正的幸福不靠丰富的物质生活满足,而是精神。物质是稍纵即逝的玩意儿,精神上的安乐才是永恒的至高的。

  如果安提赛尼斯可以跋山涉水三千公里,我想他会和印度大哲释迦牟尼相见恨晚,不过我们要说的并非他的学说而是他的生活方式。安提赛尼斯住在一只木桶里,全部家当是一袭斗篷、一根棍子和一只面包袋。这让我们想到武侠时代的丐帮和一只破沿缺口的大碗。那么安提赛尼斯流浪得如此逍遥,为何不见丐帮弟子个个满怀舒畅?我琢磨着如此多的希望流浪的人该不是想变成丐帮弟子?

  我总是怀着某种幸灾乐祸的恶意,看着我那些向往流浪的朋友。我知道我无法劝说他们,所以总是等着他们碰到南墙之后回来跟我讲如何失败的故事。至今我还记得高中时代,两个向往流浪的朋友骑着自行车带着100块钱上了路,要骑到他们所知的最远的地方去。他们骑到了两百公里外的南京,用最后几块钱打了长途电话,拿到汇款之后买了火车票扔下自行车,悄无声息地回家了。

  青春年少或者说少不更事的时候,人总是有那种美好的憧憬,只看纸面上的一层,却看不到先贤们留在纸背后的汗渍甚至血印。那些曾经流浪独行的人们曾经挥下怎样锋利狠绝的一刀,去斩断对凡俗的依赖和眷恋啊。后人却没有跟梦想相配的勇气,大家重复着头撞南墙的经历,安然也黯然地回到林立的钢筋混凝土大厦中去。

  流浪所以如此浪漫和令人向往,是因为只有少数人可以承担它的代价。它是一种高贵甚至残酷的享受,冷冷地高高地嘲弄着羁縻于物欲的凡夫俗子。

  不过也好,如果世人都能享受流浪,那么也许女人都会是三毛,男人都会是海子。前者用丝袜把自己吊了起来,后者在山海关下平躺在铁轨上。

  有时候想想,流浪还是血腥的,已经有不少为此付出过血酬,却偏偏还有新来的人憧憬着这种生活。

  我们都是好孩子

  把博客的首选音乐更换成王筝的《我们都是好孩子》,附歌词:推开窗看天边白色的鸟想起你薄荷味的笑 那时你在操场上奔跑

  大声喊 我爱你你知不知道

  那时我们什么都不怕

  看咖啡色夕阳又要落下

  你说要 一直爱一直好

  就这样 永远不分开

  我们都是好孩子

  异想天开的孩子

  相信爱 可以永远啊

  我们都是好孩子

  最最善良的孩子

  怀念着 伤害我们的

  那时我们什么都不怕

  看咖啡色夕阳又要落下

  你说要 一直爱一直好

  就这样 永远不分开

  我们都是好孩子

  最最天真的孩子

  灿烂的 孤单的 变遥远的啊

 第6章 我们都是好孩子 最最可爱的孩子

  在一起 为幸福落泪啊

  和沧月、那多一起去福州签售《上海堡垒》,当晚在一家名叫IGoGo的店唱歌,唱了这首《我们都是好孩子》,因过度装纯,被大家鄙视了。

  可这真的是我最近最喜欢的歌。最难的的事,我居然是在百度MP3搜索时从千万首歌中找到它的,第一次听就被“我们都是好孩子”那句杀倒,如果当时在喝上一杯,也许就悲辛得流下几滴鳄鱼泪来。分明是个非常非常干净的女声,十二分校园民谣的曲调,可是听到耳朵里,却透着隐隐的悲伤。

  因为是在歌唱一些注定会失去的东西。

  譬如那只白色的鸟,它飞走了,在谁也不知道的时候。转头看不见他白色的翎羽,你想大声喊,可它不回来。

  那些脆薄如铅笔画的过往,是一种等它碎裂的时候你会特别惋惜的美。

  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在安徽省委幼儿园那座古老庄严的老别墅里午睡,身边是一群和我同龄的孩子,窗外的阳光照进来,照在一排排小床和白色的床单上,晚夏的鸣蝉异常地催眠。我被那个忘记名字的阿姨轻轻拍醒,睡眼朦胧。她拉着我的手,穿过小床之间的走道,带着迷迷瞪瞪的我来到窗前的办公桌上,给我一张厚实的大白纸和一盒子蜡笔,用不吵醒其他孩子的低声让我画一幅公园的风景画。其实白纸上已经用铅笔很浅地勾勒好了痕迹,我只需要照着涂色就好。

  我在那场催人睡眠的阳光里给树涂上绿色,给湖面涂上蓝色,再给路上增加几个小人,并未得到什么表扬,就被阿姨拉着手,悄无声息地送回了床上,盖好了被子继续午睡。醒来的时候我几乎都忘掉了这件事了,完全不知道这是为了什么,我的同学们对此也一无所知。

  一个月之后,我在幼儿园的窗口里看到我涂色的那幅画在展示,说我得了市里一个少儿绘画比赛的二等奖。阿姨对我的父母说我是个有画画天赋的孩子,说我做得很好。她这麽说的时候对我挤挤眼睛,示意我不必多说。

  那是我迄今为止所得的不多的奖之一,大概也只有我还记得。那是一场作弊的产物,因为我在落笔之前,阿姨就已经为我打好了淡淡的底稿。其实我不是什么有画画天赋的孩子了,在幼儿园的时候,我比其他孩子都小半岁,非常好哭,个头不高,睡觉不老实,根据我的回忆还经常拖着鼻涕,简单地概括就是一无是处,所以就有点自卑,总是很沉默。

  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我忽然想起那幅画来,我想那个阿姨也是要应付幼儿园某种评奖的要求吧,毕竟帮一个孩子作弊比慢慢教会他画画容易多了。

  但我其实不是要说对于哪个奖我受之有愧,只是想说,在那个阳光美好的中午,她勾勒完底稿之后在满满一屋子孩子中要挑选一个她心中的获奖者,?他们都睡在有护栏的小床里,盖着白色的被单。她居然选中了我,也许是因为她觉得我需要一点鼓励,也许我某些时候看着窗外发呆给她留下了什么印象。

  也许只是我臆造出来的记忆,但我隐约能感觉到她拉着我的手穿过那些小床间的走道时温暖的触感。

  于是我非常地想念她。

 第7章 那个叫KOI的越南仔

  KOI是我的越南学生。我记不得他的名字是否是这样拼写了,只记得发音,在实验室里我大声喊着他的名字,KOI,KOI。

  因为他的实验做得最差。

  那时候我在大学里兼职当助教,教有机化学实验课,手下有二十号学生,个个都比我神气。那所大学是贵族大学,加上研究生还不足一万学生,只培养精英。校园很美,建筑风格统一,仿佛中世纪古堡,建筑外都会有一块铭牌,铭刻着捐助者的名字。它以富有而著称,门人往往腰缠万贯,反过来对母校捐款。从这里毕业的父母们都想把孩子送回自己的母校读书,把这看作家庭传承的荣耀。每年盛夏他们在草坪上举行大型的校友会。美国总统竞选演讲的时候这里是其中一站。

  但这些都跟KOI没关系,KOI是个越南仔,他和那些美国学生格格不入。

  但KOI是我的朋友。我那时夜里耽于写书,还要做一个即时监控的实验,困得头晕眼花,经常在实验课的间隙里打盹。好在我的美国学生们也乐得清闲,不太希望我始终辅导他们,我乐得呆在一旁,佯做监督实则瞌睡。可我的上司是一位极精明也美丽的美国女人,经常会悄悄走进实验室视察我的工作,此时KOI总是抢先一步上前拦住这个美女,大声地询问她一些实验问题。我立刻睁眼,精神抖擞。

  KOI喜欢我,因为我是中国人,而他是个越南仔。在美国,大家会忘记老山的战争,看着彼此的黄皮肤就觉得温暖,好比三国时代吕布跟刘备推心置腹地说,你我都是边地人。吕布是九原人,按照那时的观点就是边塞野地,在门阀贵族拱列的长安、洛阳或者许昌,他这个武夫大概也曾被人冷眼,没有办法靠着家荫去平步青云,只有靠手中的一杆方天画戟扫荡群雄。出于这个原因我始终对吕布印象不错,玩《真三国无双》的时候第一个把他的四维给升满了。而刘大耳虽然也是个英雄,却有根深蒂固的皇权思想,抱着祖上的侯爵封号恋恋不舍,所以并不觉得跟奉先同心。

  KOI很聪明,但实验成绩不好。可他依然很骄傲,他指着那些美国学生说,他们会的,我也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