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也吃汉堡,赶时间的时候吃,一个鸡肉堡三两口下肚,嘴里还没有嚼完,已经在去办公室的路上了。我比过去拥有了更多的东西,譬如我有一台车能去很远的地方,但我的世界并没有变得更大,相反我总是来回奔行在几条固定的公路上。我比以前有钱了,账户上的钱来了又走,对着银行账单上的数字,只觉得和自己并没有什么关系;世界皇帝之类的情怀早都没有了,手机一整天嘀嘀的响,有垃圾短信有朋友有客户,每个人似乎都在跟我说某件很重要的事情,我应该立刻着手立刻抓紧。

  就是看书这件事可以往后拖拖。

  不只我一个人如此,前天我去北京交通台做节目,和我对谈的是几个办文学杂志的中学生。主编是个女生,说杂志并不好做,因为学校里大家都不看书了。

  “我们是国际学校,大家要看书也是英文书。”

  “英文书有用”

  女生大约是这么跟我说的。

  忽然间有点无奈,原来这个喧嚣的时代,连看书都得有用了。这就是所谓“经学致用”?如果我做的每一件事都要对我的人生有用,那我的人生到底是什么呢?

  赚更多的钱?开更好的车?住更大的房子?

  这些鬼东西就是人生么?

  我常常想我的人生,在我努力过奋斗过之后就可以过优雅的生活。“优雅”这个词蛮俗烂的,但是当我想找一个词来形容我期待的人生时,我真找不到更合适的了。

  就是那种在丽江的小镇里喝着啤酒喝邻座的游客们对对歌,泛舟在尼罗河上钓老鳖,乘游轮去北极看光,在阁楼里悄悄的练电吉他,躺在弗罗里达的海滩上看一本有品味的诗集……还有很多很多,并不非常特别,就是优雅闲适,自己能够支配自己的时间。很多时尚杂志都会展示这样的生活给读者,然后告诉你某一款车或某张白金卡是这种生活的必须,可多数的人为了用上这样的车或者白金卡就得终年忙忙碌碌,做很多“有用”的事情,比如陪客户吃饭、考某种证书、参加什么培训班、出门带着MP3抓紧分分秒秒练听力。

  好吧,其实我也并不反对努力的人生,也不介意年轻的时候多做点“有用”的事情,但是但是但是,我的人生并不是因为“有用”而存在的。

  如果把人生比作旅行,我可以为了看古代法老的神庙而跋涉过红海,渡过沙漠,忍受艰难个干渴,全神贯注于行走,心无旁骛。但当我最终站在那座神庙面前,我将坐下来,迎着无论风沙还是夕阳或者无边的大海,拿出纸和笔以最舒缓和优雅的方式写一路的见闻,喝一杯红茶或者咖啡,时光在我的回忆中飞逝,我就像在那间地下室书店里,被墨香包围。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所做的努力有很多是为了能有一些自己支配的时间,在一个让我感觉闲适的地方从从容容的看书。

  那就是我优雅的人生。

  你忙得都没空读书了,何来闲暇过优雅的人生?

第23章  名为桃花的故乡

  写过十年的幻想小说,做过六年的幻想杂志主编,出版了二十多本幻想作品,可面对媒体的采访,仍要回答那个我总想绕过去的问题:“为什么要幻想呢?”

  是啊,为什么呢?虽然明知此生的万千梦想中的99%都会在岁月中破灭消逝,如阳光下华丽的肥皂泡一样,为什么总还是放不开?

  绕不开,我就跟媒体讲了一个不沾边的故事。2006年,我去天津探望画家张旺,别后在火车站旁的麦当劳里小坐候车。理我不远处坐着三个聋哑女孩,面对我的那个留着一头漆黑的直长发,并算不得美,但有很长的睫毛。我忽然意识到对面那桌“热闹却无声”,于是抬头去看,她正笑着,比着复杂的手语和朋友们聊天,纤长的手指像是在比划某种魔法字符,绚丽缭乱,好像会有蝴蝶会从指缝里飞出来。

  只是我第一次“旁观”聋哑人们聊天,那时窗外阴云密布,音响中某歌手高唱着“悲痛欲绝”,等车的人们频繁看表,心不在焉。可她们笑得那么开心,仿佛有阳光照在她们的脸上。我忽然很好奇她们在聊什么,如果我也会手语,大概会试着搭讪。

  很羡慕,羡慕她们待在一个我所不能了解的、美好的世界里,那个世界里没有声音,也因此远离一切嘈杂。

  我想起梁朝伟和杨千嬅主演的《地下铁》。杨千嬅是一个盲女孩,走到哪里总是塞着耳机听音乐。即便是站在轰隆隆的地下铁里,她也幻想着自己站在花园里,无术色瓷在身边自由盛开。同是梁朝伟,换到《东邪西毒》里便是盲剑客,只有阳光最烈的时候他才能约摸看清东西。于是他总是坐在沙漠上,默默地眺望远方,任凭头顶上流云飞动。他对杀手中间人欧阳锋说做完这笔生意我就回家,我家乡的桃花开了,我要在花还没有谢的时候回去。

  其实,都是镜、花、水、月般的幻想。地下铁还是地下铁,拥挤封闭被噪音充斥,不会因杨千嬅的幻想而变成每个人的花园;梁朝伟所说的故乡的桃花根本不存在,在故乡等待他的其实是一个叫桃花的女人,他的妻子,在新婚那天爱上了他最好的朋友。世界的真相就是那么不完美,常常令人悲伤。

  鲁迅说悲剧就是把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假若这世界是一本小说,它大概出自一个高超的悲剧作家笔下。我们总能看见美好的东西像是瓷器般碎裂,譬如青春、志气、友情,甚至“尊严”这种本该断头也要捍卫的东西也会因为所谓“社会”的重压而被放弃掉,更别说是“爱”那样多变的东西。

  我们无法改变这个世界的剧本,于是不能放弃的知识梦想。只有这给我们坚持下去的勇气,我们总还愿意相信,世界的背后原本该有更善良的一位作家,会把一切写得更美好,会把那些弥足珍贵的东西都写得浪漫隽永。

  幻想是聋哑女孩们蝴蝶般美丽的手语,远离嘈杂,无忧无虑;也是盲女和剑客的花园,她们执着而认真地相信着和生活着;还是我们这些疲惫却顽强的人的另一种生命,我们借它超脱所谓“尘世”、所谓“社会”和世界的永劫。

  闭上眼睛,全世界都是你的。轻轻握住拳,就像握住淘气的时光。幻想是故乡亦是彼岸,名为“桃花”。

  这是我的软弱和逃避,也是我的坚强和不弃。

第24章  每个人都是朔方鸟

  “旅行只是从你熟悉的地方去别人熟悉的地方而已嘛。”有人轻描淡写地说。

  可我还是喜欢旅行,每到一个城市都会在大街小巷里走路,左顾右盼,双手插在裤兜里,闻那个城市的味道。

  杭州是蒙蒙的水汽、福州是炒制铁观音的茶香、成都是冷锅串串那股勃勃的辣味、Los Angles是太平洋的风……我很想去斯德哥尔摩。我想象我站在波罗的海飘来的雨云下,高墙深巷,铁皮路灯散发着幽幽的光,漫长的冬季的阴霾里,大巴车载着唯一的客人穿越这个寂静的城市,客人拿着一本关于远行的书,空气里弥漫着雪的味道。

  我就是那个客人。

  更多的时候不是想去什么特别的地方,只是想远行。

  远行让人怀着满满的期待。

  虽然最后还是会回到原来的地方。

  最喜欢的词之一是蒋捷的《虞美人》:

  “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

  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

  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我知道自己最后还是会回到故乡的僧庐下,默默地听着雨水打在小时候骑的石狮子头上,一生的事如走马般在脑海里经过,嘴角带着淡淡的微笑。

  但小的时候还是想远行,去看自己不知道的地方。

  王家卫在《东邪西毒》里借欧阳锋的口说:“小时候,总想知道沙漠那边是什么。走过去,才知道沙漠那边,还是沙漠。”

  可是不亲自跑到沙漠的那边去看一眼,总是不甘心,在我还没有到达那里的时候,我会猜那边盛开着无边无际的罂粟或者薰衣草,红色或者紫色如同海洋。

  写《九州缥缈录》的时候虚构过一种叫“朔方”的鸟儿,很古老的鸟儿,它的家乡在蛮族的草原上。这个族类没有双腿,生下来就飞向四面八方,一刻不会停歇,困了累了就张开双翼浮在高天上的风里,醒了就继续飞。它的使命是寻找满族人新的故乡,但是一百只朔方鸟里只有一只能够找到新的土地,其他的用尽一生也未能抵达。朔方预感到自己将死,就会掉头飞回故乡。它落下死去的地方是蛮族人的第一个家园,叫“朔方原”。

  每一任蛮王都要占据朔方原才能称雄吗,就像孩子总要回到母亲的怀抱。

  我们每个人都是没有找到新土地的九十九万只朔方之一,虽然我们也曾用尽全力飞翔。

  用尽全力飞翔吧,这样当你老了之后在僧庐下听雨的时候,你才有那些走马般的瞬间在脑海中流过,你不会后悔的。你曾经满世界地远行,你要去一个地方,你从未去过,不知道是哪里,但你相信那里很美。

 第25章 年华似水的老流氓

  昨夜京城著名老流氓老X莅临上海视察,SD公司著名电子杂志先驱ZC老师来电借机要求蹭饭,SD公司著名地下电影工作者高云老师亦来电约开会。

  我在伤春悲秋中,遂皆不见。

  夜来回家,地铁路过陆家嘴,窜上无数美女,其中一人惊艳者,多看了两眼。美女感我目光诚挚,于是站在我身边,共扶一根扶杆,玉手纤纤,指甲上涂了橘红色指甲油,不知为何想起烧鸡,气氛一扫而空。于是不看美女,打开PDA玩空当接龙。

  老流氓来电说明日便要紧急回京,今晚可饭,遂订在大渔。ZC老师估计当晚吃食堂,准备不告诉他,否则恨我。

  在美国的时候没什么余钱,即使下馆子也多半是凑合,有碗入味的蛋炒饭吃就很开心了,回到中国,总算开始讲究点饮食。

  上海的馆子里,我对于南京西路周围的两家日餐馆子和一家火锅店有好感,火锅店是小肥羊,汤底好,辣味含蓄激昂,选料也不错,服务生英俊,可惜每次吃必然腹泻,据说是因为汤底里面加了药材,减肥好去处。日餐馆子是长寿路上的樱木花道和梅龙镇广场的大渔,樱木花道的便宜,8点30之后一人58元,鱼生随吃且有寿司、手卷和火锅。好处是鱼生味道新鲜,有真畴,酱油和芥末也都中规中矩,价格上更是物超所值。醋青鱼做得非常地道,略有一点腥味,鲜鱼火锅更好,汤底味道极其正宗,吃在嘴里有股很淡的鲜甜,每次我都是喝干了汤,把鱼留下。这家店极得我家高堂的首肯,母亲大人开始觉得食具不够精致,桌面有油迹和拥挤,然而每上已道菜眉间就舒展半分,喝到鲜味火锅汤时终于表示认可。

  母亲大人在东洋拿的学位,日本语精通,梦中亦说日语,糊弄过的国际友人从北海道一直分布到东京,极杨国威。据说至今我们家乡省份农民种的大豆葡萄苹果,乃至科学养鱼水稻旱育秧全部是我母亲引进技术的手笔。我母亲高兴地宣传纵然我走到祖国的尽头,只要我啃一只富士种的苹果必然也是她摸过的苗儿长出来的,乃有爱晖之情。所以我娘说好的日本餐,便一定是好。缺点就是食具和环境,菜单也显得草率了一点。但是秋风来的时候和男性友人在那里吃饭,风掀着二楼外的红灯笼,简陋中有股凄凉,就着火锅里升起的暖气,让人寂寞而思索。我在那里想到了羽然冲进大煮鲱鱼的烫沽亭,姬野在那里等着她,她对吕归尘撒了一个不大的谎,而那个孩子静静地站在屋外。

  几许凄凉当痛饮,行人自相江头醒。

  还有一家就是大渔。委实说大渔的选择比樱木花道多,但是火锅远不如。味道寡淡,地方也窄小,不过是在梅花镇广场楼上,吃饭比较体面。价格是每人150元,除了特别的烧烤之外都可以随便点,有马肉刺身和海鲜乌冬面、拉面,鱼生的种类更多,还有两张免费饮料,有兴趣的人可以尝试他们的青梅酒。日本米酒寡淡,喝的也是寡淡的味道,好比茶道取其苦,不取其余韵饶舌。请客选择大渔好,相熟的朋友不忌讳,选择樱木花道。

  我选了大渔,后来想也许物品跟老X确实还没有完全不忌讳,不过也许是这厮以前请我的地方都颇贵,第一次请他吃饭,免得又抠门嫌疑。

  我在桌边,老X从背后来,西装革履,宽松军装裤,牙齿黑黑威风凛然。故人相见不亦乐乎,我点了:热汤乌冬面、LIMCHY、“竹”刺身拼盘、烤鳗鱼手卷和东琳鱼手卷、牛肉火锅、东海烤鲳鱼、鲳鱼粥、真鲳刺身、特色拉面、神户烤牛肉、凤凰乌龙茶,老X风格比我多了,没死乞白赖地猛点,只点了大酱汤。虽然开始想吃点讲究的饭了,我还是美国屌丝的风格,吃自助必然是饿得扶墙而进,撑得扶墙而出。

  不寒暄,直接开吃,亦不问最近混得如何。

  吃到半暖老X开始抱怨天气,于是开始闲聊。老X很认同冯唐在《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里说过的一句话,说男孩的人生中需要一个老流氓给他讲课堂上不会教的道理,比如江湖,比如欲望,单靠课堂男孩不会真正长大。老X自己就是个老流氓,混过许多公司,有过很多成败,虽然败的案例远多于成的案例,但总算见过人情世故江湖冷暖,讲起来神采飞扬,我很喜欢听。

  我曾经以为老X的老流氓教程好比新东方宋昊讲课,是有套路的,给张三李四讲都是一套,否则怎么组织也难组织得那么天衣无缝而且神采飞扬。后来我细想老X跟我说过的故事就没有过一个重复的,可见不是套路,竟然都是现场神侃。他不写书着实可惜了。

  沧月对于我要去做商务无限哀愁,说哥你写书不错这样真是浪费了,那遗憾的样子令我觉得我要是在她面前她一定拉住我的袖子阻止我走上这条贼船。但是老X不能去写书,他那个派儿实在需要每年几千万现金流才好撑起来,是亏是赚倒无所谓,总之格局要大。

  写到这里忽然想起某个写书的骚客对我说他想回到古代,那时候大家不必管什么别的,你文章写得好那你就NB,出将入相挥斥百万。以那骚客的自命,生在那时应该拜个上卿,给他十万人去打匈奴。骚客会在他的军帐上画上古的岩画,狩猎图,捕猎凶猛的牦牛,古人们围着火堆甩着长发起舞,这是他的豪气,十万人也跟着看他画岩画,这么一路北行,在到达匈奴的最后一战,骚客站在最后一个帐篷前提着笔茫然了很久,然后他忽然扔掉了笔说我们回去吧,因为他感觉到了远征的寂寞和虚无。

  其实我也想回到那个时代,但是我和老X都不能,这个是我们的世俗和屈服。

  老X说了他最近的泡妞史和融资史,我说了我最近的业务和两年内的计划。我说我其实还是很希望回到美国去完成我的学位和读一个MBA,老X说你的心太大,你若是成功,一将功成万骨枯。我说其实我只是想生活,我想安定一点,我不想老是这样担心,这样起伏。我希望我还有留一步的余地可以上班之余写写书,老X以沉默表示了赞许。我问老X最近的融资进度如何,老X淡淡地说大家理念不同。

  再然后就是瞎扯,说最近IT行业的笑话,也说某人某人当年的糗事。老X说得多,我说得少。很多时候我听人说话的时候心里震动,脸上却不会有表示。我想从这些故事中把自己磨炼得成熟一点。但如今能够震动我的事情越来越少了,不知道是否我迟钝了,也许是听得多了,到头来故事都是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我总是怀疑老X内心有种悲世的情怀,所以他去信佛教再适合不过。他其实是在告诉我世界上其实很多的事情你根本不必介意,你介意,那么你就背了担子,你觉得做了不好或者折面子的事情,很多人正在做而且做得不亦乐乎,坚持所以你愚蠢。但是老X从来不标榜这个理论,老X只是用无数的故事来证实它。

  老X是个老流氓,和他的老流氓朋友们一样,老X认为这个世界是放荡的,充斥着种种可能。

  无独有偶,我的同学老L也觉得上海市座放荡的城市,它腐朽堕落如凯撒时代的罗马。老L可不是老流氓,老L已经信仰了基督教。

  老L说他当年读一篇老散文,说改革开放的时候,最放荡的女孩会穿着外贸的白色花扦裙子,人们对此不齿,因为你在阳光下可以透过这种裙子看见女孩子的内裤。那时候正统的姑娘穿着深蓝色的厚裙子,但是她们更多的时候穿着剪裁很军样的肥裤子、快三十年过去了,现在正统的办公室姑娘穿着及膝的套裙,黑色丝袜、小抹胸和小外套。你远不必对着阳光就可以看见她们暴露的肌肤。

  我另外一位师兄老孙是一位真正的作家,我说真正的作家是指他全不像我这样写一本书会细致详尽地调查印刷和跟进市场宣传,老孙写书只给他看得起的人看,都得是牛人,能够从字里行间刀割入骨的那种,凡夫俗子如我不懂也不必懂。老孙得过大奖又对大奖无所谓,市面上看不见他的名字,但在南方周末或者三联这种残存着文化气的地方问起他的名字,常有人跳出来说他真是好,是北大仅存的几点文化种子之一。我唯一看懂的老孙的一篇王章说他和兄弟们小时候去过街天桥下看姑娘们的裙底,因为那时候的过街天桥简陋,铁梯不是全封闭的。仰头一看,姑娘们花布做的内裤尽入眼底,于是老孙们啃着羊肉串站在下面眺望,充满偷窥后宫的快乐。若干年后大家再聚,百无聊赖,准备去过街天桥下看后宫,姑娘们从身边穿流皆是秀发美腿细腰丰臀,于是老孙们充满期待。而当他们站在天桥下才发现天桥改全封闭的了。他们郁闷当口回来,看见商城橱窗里穿蕾丝内衣的活美女妖娆来去,蔽体之衣浅薄,来去的人驻足围观。

  老孙门恍然大悟说原来后宫移到这里来了啊,透着无奈何缅怀。

  我不知道这故事是真的还是老孙编出来伤春悲秋的。我想美国的大都会也不见如此嚣张的,缘何天朝上国刚刚脱贫反而如此了。后来老L跟我吃饭,出了饭店说你往前面穿过几条街有个内衣店的橱窗里都是活人模特。我无比感慨自己落伍了。

  我非常敬畏,我担心有朝一日我看见女孩们赤裸着上身在街头走来走去,我看着她们知道我确确实实老了,终有一日被这个时代所遗弃。

  我回家的路上有一家Big Bamboo的酒吧,我有时候下班早,看见酒吧门口停着野兽一样的悍马,它的车头武装了四只大灯,亮得如同宙斯的雷电。头发根根如针立着的男孩和暴露着大片肌肤的女孩鱼贯而入那辆巨大的车,它耀着我的眼睛开入黑夜,我提着笔记本包,沉默地站在道路的中央。

  我敬畏有那样一天,这个被屋子隔成无数格子的世界里,每个格子里都有远比我年轻的人在毫无顾忌地做人欲所驱使的事,而我依然喝着一罐啤酒写愤世嫉俗的书,在寂静的屋子里回到爱一个人需要在很深的黑暗里凝视她很多年,听她歌唱来感悟她的心灵,藏在雕像后听她和子爵密语而悲惶的时代。

  时间是可怕的,人是不是会变得越来越没用顾忌?如果我们终有一日剥光了一切走在街上,那么,其实裸奔也是很无聊的。

  这是一个真正的老流氓的悲哀,在你以为书包里揣一块砖头上学和拦路打劫几个游戏币就是混世的时候,你看见路边的年轻人已经骑着摩托挥刀砍别人的胳膊抢包了。最近我去看论坛,读者们对新一期杂志中吕归尘和姬野这对好友终于举起了刀枪的情节觉得无比郁闷,说为什么这么残酷,问为什么这个悲剧的结果来得这么快。我只是想说这个结果根本不悲剧啊,这是一个时代烙印的一个小小小小的比拟,你们还会见到更加残酷的事呢,大家也都是这么生活。这一代的教育严重成问题,父母们把孩子在家护着宠着,可是一旦走出校门就直接推到熔炉里面,他必须开始学会看人脸色和自食其力,他开始悲哀地发现世界不是像他的想的那样吃一颗地瓜摔进异世界就可以变成皇帝拥有后宫。

  所以老X对我来说是个重要的人,他说社会流氓体系对于年轻人的成长乃是一个重要的支柱。他们在老师让你写《我的理想》时候悄悄告诉你,世界其实不是只有理想友情和漂亮姑娘的,它森严而阴冷。好比种牛痘,不给你种痘直接让你面对天花,那么你必死无疑。广泛的流氓体系缺失了,社会生态环境就这样被破坏了,资深流氓们都衣冠楚楚地融资搞政府公关做项目了,小流氓的阶层被抹煞。

  最后我和老X散去,和传统方式一样,我们在梅龙镇广场拍一下巴掌,各自走向一边,约了下次再北京碰头。我在便利店里买了两罐啤酒,回到我的屋子里,在深夜听盗版的《The Phantom of Opera》。

  有个故事可以作为这篇随笔的注脚。据说阿来老师听闻日本有男女共浴的温泉,于是他去日本的时候问一个著名的日本老作家。日本老作家说我也听说过日=日本有这东西,向往了很多年可是我没有见过,后来我听说北海道才有,于是我去北海道采风时考察了一下,发现那里也是男女分开的。后来再问,才知道北海道的某处才有,而我去了某处,那里的人说只有山里的某个小村才有。最后我经过了很多辛苦来到那个小村,果真是男女共浴的!可是都是老头和老太太在那里洗。

  老作家对阿来老师说你如果真的想去我就带你去,抓紧时间,因为他们可越来越老啦。

 第26章 那些年我沐浴神的光辉

  小时候很崇拜爱因斯坦。

  没别的原因,就是书上把这个人说得超拉风。

  那时候每年都写一篇作文,题目是《我的理想》,因为年年写,不好太重样,显得不进步,我现在还能记得的有我的理想包括要当解放军、要当工人、要当科学家,也就是爱因斯坦。

  我对爱因斯坦的所有了解都是从我爹买给我的那套《世界五千年》而来,还记得里面有个爱因斯坦和破大衣的故事,如今想起那个故事来,意思无非是“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或者“天下谁人不识君”。

  故事大概是这么说的,爱因斯坦成名之前穿着一件破旧的大衣,朋友劝他说你应该换件新大衣,爱伊斯坦说反正没人能认出我,我为什么要穿新大衣?后来他天下闻名了,还穿着那件破大衣,朋友说您现在该换新大衣了吧,看看全世界都认识您。爱因斯坦说,反正全世界都认识我了,那为什么还要换新大衣呢?

  我想这就是真拉风啊,啧啧,谁不认识穿破大衣的你都得回家去面壁思过。

  多年以后我渐渐咂摸过味来,其实我的梦想只是看别人面壁思过,而不是变成爱因斯坦我甚至连相对论方程式什么都不知道。无非是希望大家都觉得我很拉风,人人都认识我,见我竖大拇指。

  这道理好比我爹一直崇拜领袖,而我小时候有点反英雄,对高高在上的人必要质疑,所以跟我爹有点隔阂。我觉得老爹食古不化,老爹觉得我年少轻狂。后来我大学毕业过了不能谈政治不能谈政治不能谈女人不能谈狼子野心的时期又在饭桌上跟老爹神侃,才发觉老爹崇拜的并非是领袖历尽辛苦缔造国家,而是觉得领袖个人魅力无敌、出身微末而成为天下第一人、娶过不止一个老婆、振臂一呼天下云集,真是拉风的男人。其实只要满足这些,领袖是不是心怀天下开辟了光辉道路建立了正确的理论都不重要,关键就是要拉风。我这才醒悟过来老爹和我一样,就是崇拜拉风的男人罢了。

  那时我崇拜一个人,关键是看结果,不是看过程。

  爱因斯坦后来被我抛弃了,因为我的现代物理将将及格,我就对物理失去了兴趣。

  没了崇拜很不好,好几年里我都很寂寞。

  没崇拜没信仰其实算得一个心理危机,我在美国的时候,跟我那个漂亮的白人女上司说中国是一个没有信仰的社会。我当时单词量有限,拼不出党和唯物主义来,所以就一把抹煞了,说我们跟中国什么也不信。

  “Oh,my god!No religion?”女上司大张着嘴,眼珠似乎都要掉到我的掌心里,让我感觉我就是个赤道几内亚来的野蛮人。

  我心说没信仰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从小大大都没有信仰,不也发育的很健康么?你们美国人信来信去,也不过是天主教、基督教和摩门教,信教就了不起了?

  我其实去过教会。美国的教会有个名头,华人教会要么叫浸信会要么叫同契会。我私下里觉得这些名字很有江湖气,比如天地会红花会、青帮洪门山口组。宣扬的也是兄弟一心,共同促进,区别只是带不带刀出去砍人而已,我去教会主要是找吃的。那时候我不太会做饭,口袋里也没几个银子,在美国吃个生鱼片一人得五十美刀,吃碗牛肉面也得六美刀,刀刀都是割在心上,越发显得教会的兄弟们好,只要去参加活动,吃饭免费。免费餐并不奢华,单页颇为丰盛,有饮料有饺子还有太阳牌锅巴,这个最吸引我,每次总是很不得把脑袋埋在锅巴碗里狂啃。最初混教会的时候以为只是吃吃喝喝,不料吃完了还要拉手唱歌。那时候华盛顿大学经济系有个美女,我心里仰慕过人家的美貌,但因为总是埋头在锅巴和饺子里,等我去拉,美女的手早就被兄弟们抹得满是油汗了,我不便和兄弟们争抢,于是只好拉些老男人。

  教会唱歌歌词甚妙,开篇第一句是:“我是一只小小鸟。”

  没错,就是这句。

  第二句是:“飞过大山,飞过大河,见到造物主。”

  是否有点震撼,如果晕倒了,起来我们继续。

  有些兄弟唯物主义基础深厚而且承受力不强,很快就溃退了,有饭也不去吃了。接下来教会还会安排查经班、芝加哥Retreat等等活动,就不是以吃饭为主了,而是关起门来大家讲主的故事。我去查过一次经,《路德福音》,期间构思了一个叫《烟水如梦》的故事,讲的是江湖情仇,煽情俗辣,而且男版玛丽苏,如今回想起来在那么神圣虔诚的场合构思那么俗辣的故事,神没有把雷霆扔在我的头顶上,已经可以说明他是仁慈的了。

  顺便说,我在美国时写的中篇,如今回看多半都有点俗辣。看得过去的只有《中间人》、《小船》和《死神的一千零一夜》等几篇,全都是借武侠和幻想写真人真事,可见凭空幻想还是不行。

  言归正传,查经之后大家就开始发展新教友。通常心里创伤或者迷惘的兄弟姐妹比较容易受召唤,好几个人看起来光鲜亮丽,却在家庭或者感情上受过创伤,几番坦承心路历程之后便流下泪来,不久就皈依耶和华了。我看着大家分散坐在沙发上讲神的道理有些茫然不解,有教友来问我心里可有什么疑惑之事。我苦思冥想,除了高中时期觉得很可能考不上好大学做过一段时间的备选古惑仔,其余时间段里的人生都很风平浪静,至今也不是知道女人是个什么东东,所以没有为失恋伤过心。教会的兄弟们见我的心如金钟罩铁布衫刀枪不入,觉得新社会着实对我毒害太深,下次查经遂不叫我。

  但是我还去吃饭,因为我深爱锅巴。

  第二年新人来了,有个师妹带了老公同来。师妹富裕神的思想很有兴趣,老公却和我是同道,盘子里高高堆满锅巴。饭后大家说起一条教义说不信神的人上不得天堂,该丈夫问,那好人也上不得?同契会的主脑说,便是好人,不信我神不入我门,上不得。丈夫大怒,曰:“那雷锋也上不得么?”

  场面哗然,这是国家之偶像和西域之神明的对抗,同契会的兄弟们遭遇前所未有之挑战,预感到稍不谨慎则异道毁我长城。于是查经心得最深的兄弟围坐之,辩论。

  当晚没有唱歌。

  我手持锅巴旁听,不经意间露出少年老贼的微笑,被一个经常跟我开玩笑的教友看在眼里,上来拍我,感叹说:“你这样子,是一定下地狱了。”

  此后连吃免费饭的邮件我也收不到了。

  就这样我跟神错过了。曾经有一年里我享受他赐予的食物沐浴在他的光辉里,可是我的心上打着漆黑的伞。

  回国后我遇见大学同班,我们可以称他为老L。相逢契阔,不胜唏嘘。我们全班都浮槎于海,个个投效洋人,还留在中国的人堪称星星之火。

  老L信了基督教,或者说要信了,正在垂死挣扎,据说入教要交十一税,而且入了之后不好回头。老L对基督教早已膜拜得五体投地,但还缺那么一点少男少女初恋瞬间触电般的震撼,所以徘徊。总之整颗心已许之,只等一道惊雷劈在头顶,把尘俗里的心劈得透亮,,此后无论是下恒河洗澡、徒步去麦加朝圣或者等身长头磕到布达拉都慨然不悔。

  但信教归信教,老L对宗教的研究却稍逊于我,所以我跟他喝酒的时候给他补了一堂信仰课。我以前学过一阵子佛教,读过几本因明学的书,自己觉得摸到了一些印度哲学的皮毛,就用因明学来推导神学。我用筷子在桌子上画,从一个原点开始分析,一步一步往下走,最后告诉老L说基督教的教义和跟人类通行的逻辑之间有个断点,就是“信”和“不信”之间的鸿沟。你信,OK,天下大吉,你就是神的人可,怎么都能解释的通;你犹豫着信不信,要神先给你证明,那就完蛋了,神的存在是无法证明的。

  老L在逻辑上辩不过我,无奈心已许之,很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