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路采薇的魔力终于大成,跨进高级魔法师的门槛,所以,欧阳岚他们一群人辛辛苦苦找了这座甘蓝岛,作为魔法领域的基地。从那时候起,路采薇便开始打造只属于自己的魔法领域。她想了又想,最后还是决定采用悬浮岛屿的形式,和浮空城类似,不过,却比浮空城还要麻烦许多。恐怕需要耗费十几年的工夫,才能完成个大概了!

而成为了高级魔法师,采薇也就听了欧阳岚的建议,取出钥匙,开启了联盟总部的大门。本来只是想看一看这个联盟众人,生活了十年的地方,看一看还能不能找到他们生活的痕迹,却没想到,这大门一开,却是惹起了无数的麻烦。

联盟总部,和采薇想象中的一样,断壁残垣,一派残破的景象,就连欧阳翔宇和菲力的专用房间,也是缺了大半。最后的大爆炸,将屋子里几乎所有的人,物,邪魔,通通汽化了,只有边缘角落里,残留了一些机器的碎片…本来,看到这样的景象,采薇心痛之余,立即就想离开,却不曾想,他们这么一转头,却在菲力最后所在的房间墙壁上,看到一行扭曲的字迹——零…可能没死…

短短的五个字,让欧阳岚他们简直是大惊失色…

离开了联盟总部,欧阳岚等一众联盟残余的成员聚在一起,商量了许久,最后还是冷静下来,该干什么还干什么,毕竟,他们总不能只因为墙壁上的几个都不知道是不是菲力的字,就疑神疑鬼让自己心里不安吧。再说,当初欧阳岚可是亲眼看到阴影位面中心爆炸的,那铺天盖地的白色生命之光,毁灭了所有的一切,阴影位面随即崩塌,邪魔王零,就算当时侥幸未死,恐怕也活不了多久…

这么一想,大家也便安心地继续自己的生活。只是从那之后,欧阳岚他们就开始对各种各样的灵异传闻感兴趣起来,遇见了总要去看一看。当然,多数情况和邪魔没关系,偶尔有有一点儿关系的,不过是以前邪魔残留下的一点儿影响罢了…

戴卓躺在沙发上,望着采薇的侧脸:“要我说,有这么个零可能还活着的传闻,是好事儿不是坏事儿。你看看,现在联盟里的几个,包括你师傅在内,多么精神啊,魔法力几乎每天都在蹭蹭地往上窜,哪像以前说不上颓废,也多多少少有点儿马上要回家养老的样子。现在这模样看起来好多了。”

采薇低笑,心想,你还不是一样!挪动了下身体,躺在沙发的另外一边,想起前一阵子,在未来世界新年晚会上的事情。

那一天,整个金陵悬浮城金碧辉煌,贵族学院的学生们济济一堂,也有许多社会名流受邀前来参加酒会。采薇穿着传统的大红旗牌,多年的时光,没有在她身上留下半点儿痕迹,依旧是二八双华的少女形象,只是,气质却没了青涩,显得更加雍容有度。

当时,因为魔法领域的需要,采薇正在学习建筑工程学的课程,林叶似乎也对建筑学很感兴趣,居然放弃手边一大堆工作,跑到学校来旁听,这一次的新年酒会,他自然也参加了。

晚上的气氛不错,酒水也是极好的,采薇薄饮了两杯,林叶也喝了不少。此时想来,当时的林叶,也许真的只是因为喝了酒,才忽然压抑不住自己的情感,说出那一番话吧。

“采薇…我想买一座偏远的星球,开辟一个漂亮的花园,花草不用怎么珍贵,只要一年四季,都能闻到草木的清香,在花园里亲手设计一座房子,不为待客,只为自己住得舒服。旁边是我的实验室,后面是光甲实验场…我要和我的亲人住在一起,安安静静快快乐乐的生活…采薇,你愿意成为我的星球的女主人吗?”

刹那间,路采薇的酒意一下子消失了,只记得那时她呆呆地看着一脸说不出的温柔的林叶,只觉得那张平凡的脸,此时居然让自己不敢直视,张口结舌的说了一通拒绝的话,看着林叶的眼神黯淡下来,神情却像是松了一口气。

一夜过去,天明的时候,林叶对自己说,其实,他早就有了被拒绝的准备,只是,心里多多少少觉得,如果不能说出来,实在有些遗憾。这下好了,他可以像闻人清修说的那样,再去寻找另外一个愿意做他家园女主人的女孩儿,相信,应该不会特别艰难的!

经过了这场告白,采薇本以为,他们以后相处起来,可能会觉得尴尬,但是,事情并不如此,两个人之间的交往,反而更轻松了一些。果然,自己更喜欢单纯作为朋友的这个林叶。

“想什么呢?”戴卓侧着头,伸手在采薇的眼前晃了晃。

路采薇抿了抿唇角,扭过头去,望着戴卓那张苍白却精致漂亮的面孔:“喂,我听说,最近有一个漂亮的女主播对你展开追求了?”

戴卓失笑:“你是说高玉小姐?拜托,那姑娘是看上你师傅了好不好?”戴卓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疑惑的眨眨眼睛,“说来奇怪,最近我和师傅经常一起行动,明明是我更帅气些吧,偏偏那些女孩子们喜欢他多过喜欢我的。难道,我魅力下降了?”

路采薇皱皱眉,伸出纤细的手指,按着自己的嘴唇,若有所思地盯着眼前这个男人出神,一直看到戴卓浑身不对劲儿,挠挠头苦笑:“采薇,你这是怎么了?我身上哪里有问题?”

“喂…”林叶告白,自己居然只觉得慌乱,一点儿心动的感觉都没有。不知道,戴卓的话…采薇猛地一拍手,笑眯眯地道,“戴卓,你向我告白吧!”

“…”沉默良久,久到采薇脸上隐约显出几分怒意,戴卓才身体一僵,眼睛里却忽然闪出一抹窃喜。他一挑眉,随手将桌子上花瓶里的几只蝴蝶兰拿出来,轻轻地佩戴在采薇的发上,咳嗽了一声,“采薇…我向来不会爱人,可是,我愿意为了你,去学会怎么爱人。你愿不愿意接受一个,也许并不好,但是,会一心一意对你的男人作为你的丈夫?”

采薇脸色微红,看着难得也是有些羞涩的戴卓,咬了咬嘴唇,在那双充满喜悦的眼神注视下:“呃…我考虑一下…”

哐当!

戴卓一头栽倒在地,挣扎了半天才坐起来,脸上的羞涩一下子变成莫名其妙,哭笑不得地看着采薇:“我的大小姐,在这样的情况下,你不是应该一口答应,然后扑到我怀里来吗?”今天,可是这位小姐先开口的…

“啧…没办法,我是真的还想考虑一下啊!”采薇笑眯眯地站起身,“好饿,去做午饭…”她轻轻盈盈地蹦跳着向厨房走去,走了几步,却是忽然停步转身,“…刚刚确定了,果然,只有你的告白能让我怦然心动。戴卓,如果到我三十岁生日的时候,你没有变心,我也没有变心,咱们就在一起吧!”

就是他了,虽然彼此的气场天差地远,性格也不同,戴卓更不是自己心里曾经想过的那种好丈夫,但是,他们有一辈子的时间来相处,她路采薇,可以用一生来确定,这个男人,是不是最适合自己的丈夫人选!

戴卓愕然,过了好一阵子,才摇摇头,笑了。

这一生,到了如今,大约也能称之为圆满了。虽然,将来可能还会有许许多多的麻烦和烦恼,但是,路采薇有了戴卓,戴卓有了路采薇,他们两个人未来的生活,一定会很新奇,很有趣…

番外 欧阳泉番外

我第一次见到那个女孩儿,那个有着明亮的眼睛,粉红色的嘴唇,光洁的肌肤,周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名为青春光泽的女孩子,是在一个阳光灼热的午后。

那一天,正是我废去双生弟弟阿霖的魔力,封印了他的记忆,将他逐出联盟的第七天。

虽然做了这样的决定,但是,那种深沉的痛苦,还是让我日复一日的身心疲惫。

眼前是永远看不到尽头的战争,周围的袍泽兄弟,在一条道路上并肩前行的同伴,每一分每一秒钟,都可能撒手人寰,每一个日出,我所面对的,永远是死亡名单的延长,是功德碑上无数个变成金色的名字,我总觉得,也许明天,我便会腐朽!

就在那样的寂寞里,隔着缘聚咖啡厅氤氲的白雾,我看见了如此青春靓丽,也许懵懂,却让人怦然心动的身影,那一瞬间,我想,我们所有的痛苦,并不是白费,我所做的一切,正是为了这些可爱的孩子,永远拥有明媚的笑容…

于是,我的脚步不听从我的意志指示,径自踏进了那个略微显得有些杂乱的咖啡馆。

于是,那个女孩儿带着甜美的笑容走了过来,越走越近,我甚至能够闻到她身上散发出的咖啡的清香。

那之后,每一天我疲惫了,便忍不住悄悄地坐在角落,看着那个女孩儿开开心心地给客人们冲咖啡,看着她开开心心地和同龄的服务员们谈笑,看着她一天比一天更加关注自己,看着她的眼睛因为自己的到来而闪亮…

一天又一天,天天看到她,于是,我知道她今年十五岁,初中毕业,于是,我知道她叫路采薇,她不喜欢上学,她爸爸妈妈和一个很美丽的姐姐,她有平凡的家庭,她想赚许多许多的钱,她喜欢的是金银珠宝,是绫罗绸缎,她和大多数女生一样,向往优渥的生活…这只是一个很普通的,随便在人群里就能揪出十个八个的女孩子。

但是,那又怎么样,哪怕她只是个普通女孩儿,可是,我离不开她了,如果哪一天我见不到她,那么,我便一整天没有精神,整个人懒洋洋的,什么都不想做。

于是,一向稳重的欧阳泉,在另一个有着明媚的午后,对那个小女孩儿说,他想带她走,想让她成为自己一个人的生活助理,想要共同生活。

后来追忆过往,欧阳泉忍不住自嘲地微笑,那时的自己,可真是冲动,一定很像一个正在企图拐骗小萝莉的怪蜀黍吧,不过,她答应了,无论她是怎么想的,她的确答应了自己无礼的要求,从此,她将入住他的空间,两个人会朝夕相处,那青春的笑容,将成为自己一个人的珍藏!

整整三年,我从不曾和采薇分离,我们一起生活,她成了我生命里一部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出外执行任务,心里再也不是毫无挂碍,我的心底深处,有一个可爱又平凡的女孩子住了进来。

我想,我爱她,是的,我爱上了一个比我小十多岁的女孩儿,这样的爱情,让我觉得万分惶恐,因为,我们怎么可能有未来呢?

我是魔法师,是联盟的长老,我有沉重的使命,我每一天都可能迈向死亡,而我的爱人,她太小太小了,我真的有时间等到她情窦初开吗?

我觉得,自己做错了,她还是个孩子,她应该有属于自己的生活,她应该去上学,去读高中,读大学,去结交许多和她一个世界的朋友,然后在某一天,她会属于一个珍惜她,有能力去爱她的男人!

那一段日子,我焦躁着,痛苦着,我终于下定决心,我要让我的女孩儿离去,她值得更好的对待,而不是没有明天的苦难爱情。

于是,那个晚上,我买了许多采薇爱吃的小吃,拿出平时不许她碰触的红酒,我打开家庭影院,陪着她看她最爱的日剧。

那一晚,采薇很开心,她喝了许多酒,又笑又闹,一双眼睛,明亮得像是天上的星辰。

我看着她的笑靥,看着她清亮的眸子,看着她纤细修长的手,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痴了,只是,当她的身体软软地靠在我的怀里,闭上眼睛熟睡的时候,我的心一下子变得火热,我一动不动地抱着她,整整一个晚上,我舍不得放手,舍不得眨眼,忽然一道霹雳闪电,从天而降,闷雷阵阵,打破了房间里的寂静,借着闪电的余光,我忍不住轻轻地抚摸她的眼角眉梢,忍不住将她抱得更紧,忍不住想,要是时光能够在这一刻停留,那该多好!

天亮了,我将她放回卧室,松开手的一瞬间,我终于知道,失落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感觉…

那一天,我的手臂酸痛,关个身子都是麻木的,但是,我也彻底想明白了,我不能失去她,我想要得到她,现在也许不行,可是,我希望有一天,她能真真正正地属于我!

从那天开始,我不再念着让她上学,因为,我担心她交了同龄的新朋友,我将不再重要,我担心,她会在我还没有准备好一切的时候,先爱上别的男孩儿!

于是,我开始谋划,企图让我的女孩儿,生命里只有我,至少在她爱上我之前,我绝对不会给其他人任何机会!

于是,我开始亲自教导她,我教她外语,教她读书,教导她我愿意让她学习的一切,我希望,她生命里所有的男性角色,都由我来担任,父亲,老师,情人,丈夫,我满怀憧憬,盼望着有一天,邪魔灭亡,我可以用凤冠霞帔,用八抬大轿,迎娶我的爱人,我的采薇,进我的家门,我想让她成为欧阳家的媳妇!

哥哥欧阳岚偶尔会打击我,说我就恋童,恋童就恋童吧,如果能和她在一起,恋童又有什么关系!

可是,早已经预料到的意外还是来了,邪魔的力量越来越强大,他们的邪魔王零,拥有简直可以说是可怕的力量和智慧,邪魔们的攻击渐渐变得猛烈,猛烈到我们联盟开始无力抵挡,世界末日,似乎正要来临。

万不得已,我开始筹谋最后一战,最后的——同归于尽的死战。

我并不害怕死亡,作为一个联盟成员,一个从加入联盟的时候,便发誓要为了地球死战的男人,死亡,早已经像喝水吃饭一样平常,可是,只要一想到,我要舍弃采薇了,我再也见不到她了,我不能和她结婚,我不能和她共度一生,万蚁钻心一样的痛苦,就一瞬间将我淹没…

强忍着这样的苦痛,我写了遗嘱,给联盟所有年长的魔法师留下信,如果他们活下来,便需要好好地教导我的采薇,我将祖传的魔法房子,从身体里分离,我准备,将我生命里所有的重要东西,全都留给她…

只是,战争开始的时候,我忽然不想放手,害怕放手,我本来应该避免她看见恐怖的东西,我本来应该好好地保护她,可是,我却鬼使神差地对她开了口,我说,我希望她能穿上我最爱的蓝,和我呆在一起,这句话一出口,我便忍不住唾弃自己,你,欧阳泉,你想干什么,你想将你的爱人拖进地狱吗?

可是,我没有想到,我的小女孩儿,我一直保护着的,纯白的女孩儿,那个总是害怕麻烦,那个甚至有些自私自利的女孩子,居然一口答应了我的要求,那一瞬,心里不是不窃喜——她,也喜欢我吧,虽然懵懂,但是,她对我不是没有感情,否则,又怎么会这么干脆地应下呢!

于是,在那最艰苦的岁月中,我的身边有她,虽然她在害怕,虽然她会哭泣,虽然她吓得发抖,可她从不曾退却半步…

我真为她骄傲,当生命开始流失,我静静地看着站在一片血污里,依旧干净得一如初见的女孩儿,我的心,渐渐平静,只是,心里也隐约有些愧疚,对不起,我的爱人,我的孩子…

将我最重要的魔法房子送给我的挚爱,将她送回她的时间。

看着采薇的身影渐渐模糊,我站起身,望着闭合的裂缝,冷静地发动了最后的生命魔法,在弥留之际,我忍不住微笑——

她一定会很幸福的生活在和平的地球上…而她的幸福,有我的功劳吧!

人们常说,当一个人生命终结之前,他一生的片段都会在脑海里回放,这一刻,我知道,这是真的,此时,我想起我的父母,我的兄弟,我的魔法,我的联盟,但是,我想得最多最多的却是和采薇在一起的三年。

我想她的微笑,想她的调皮,想她偶尔的沮丧,想她的眉眼,想她的一举一动,想她的每一句话,这时,我才真正地确定,我爱她,已经爱到了灵魂深处,不知道人到底有没有来生,如果有来生,我希望我依旧能和她相遇,我希望,这一次我的生命将没有遗憾!

番外 一

古语云:自古自夸善射者,死于矢,善战者死于兵,善泳者死于水…

所以说嘛,人绝不能自傲,路采薇蹲在黄土坡的背风处,嘴里叼着一根艾草,叹了口气,长啸一声:“苦啊,苦…”

不远处的草地上,一个银袍的少年将军,莞尔一笑,得意地扬扬眉,露出一双极为诱人的桃花眼:“你苦,能怪谁啊?”

路采薇捂住脸,低下头去,一双贝齿恨恨地撕咬自己的粉红色的嘴唇--是啊,能怪谁?

若不是她因为玩这创世纪游戏已经玩了好多回,总觉得自己早就熟悉了这游戏过程,她便不会如此大意地将世界输入,身份设定,全权交给自家师傅负责,那么,她也用不着在寒冬腊月的天气里,在这塞外边疆处,享受这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草原景致了…

这一次,她的练习题目是炎黄贵族贤妻良母生活录,这个题目,说难不算难,说简单嘛,它还真不简单,尤其是这一次的世界设定,那位师傅大人,居然直接拿他自己写的小说扔进去完事儿,而给路采薇的身份,居然是东篱王朝辅国大将军,安北王路平轩的女儿…

安北王是什么人,那是当今皇帝的亲爹,上一任广成帝没有儿子,所以,这一任的明德帝--安北王独子路信,便于十八岁的时候册封太子,二十三岁顺顺利利地登基…居然半点儿夺位的风波都不曾有,这也难怪,东篱皇室向来子嗣单薄,皇帝没有儿子不说,两个关系比较亲的王爷,南路王老年得子,现在他儿子还没断奶呢,整个皇室路家,就路信一棵独苗,他就是想让人来争,那也得有人才行吧!

得,路采薇咬牙切齿,有一个皇帝哥哥是好事儿,至少吃穿不愁,身份尊贵,总比乞丐之类的身份好得多了。

可是,安北王偏偏只有一子一女,而且,他手下一只黑旗军,百年来为国镇守北天关,只奉安北王号令,这些年,安北王老了,儿子当了皇帝,加上现在北面草原羽鹰族各部落统一,羽鹰王萧落四十岁,正是年富力强,野心大的年纪,战端自然又起,这种时候,黑旗军哪能没主啊?这不,实在没辙,路采薇被赶鸭子上架,让自家亲爹,亲哥哥给轰到草原上来了…

接到这个命令的时候,路采薇那个后悔,你说说,自己这不是自己往麻烦里钻吗?她干嘛追着父亲路平轩学习什么行兵列阵,还那么辛苦地练武,她学来干什么…

现在好了,她跑草原上来了,连婚都结不成,她上哪去找能让自己做贤妻良母的丈夫,当良母的孩子?

采薇后悔得恨不得立即断掉游戏重来一次,可惜,通关失败的惩罚太重了,创世为了让玩游戏的人重视游戏过程,规定半路退出游戏的玩家,死亡后,要在创世设定的‘地狱’里呆足七天赎罪,才能离开游戏世界…

想到那个‘地狱’,采薇打了个哆嗦,决定还是就这样吧,反正,她哪怕当了将军,上了战场,也不至于不能结婚,所以,路采薇这些年,一边在战场辛苦作战,一边一心一意地要找一个简单一点儿的家庭嫁出去,准备赶紧把贤妻良母这个题目完成。

左挑右挑,左选右选,皇帝哥哥,父亲大人一起出动,折腾了两年,终于把采薇的丈夫人选定了下来,东篱京城四少之一的李远飞。

李父致仕之前,是正三品的翰林学士,家风向来严谨,李父只有一妻两妾,而且两个妾也都是身家清白的农家女,虽然妾生的两个儿子年纪比嫡子李远飞还大,这一点儿让人不是那么满意,不过,李夫人生育迟,年过三十才有了孩子,也就怪不得李大人了。

李远飞的名声也不错,少有才名,虽然在家养得娇气些,年至十八还没干什么正事儿,但是这不要紧,他要是有本事的,做了驸马,皇帝便重用他也不是不行,反正东篱也没有什么压制驸马的政策,他要是没什么本事,也没关系,得个闲差,一辈子也能舒舒服服的过…

总而言之,这个未来的题目目标选的很合采薇的意。

选定了丈夫,采薇正想着怎么尽快结束战争,赶紧回去成亲的时候,忽然发现,羽鹰新来的少将军萧若,居然是先自己半日进入游戏的戴卓,这下好了,我们采薇同学威逼利诱,务必让那小子促成两方和谈,可惜,这边辛辛苦苦还没解决清楚

京城来信了,京城四少之一,未来的驸马大人李远飞的信,李远飞果然不愧是京城有名的才子,这封信的文字好极了,把李家表妹描绘得宛如天仙,把他那一腔真情,写得让人潸然泪下。

路采薇抖了抖信纸,想着干脆背下来,回去告诉欧阳岚,那家伙写的狗血小说,也不一定比得上这位古代才子…

“你说说,你不会干脆放放水,让萧落赶紧下定决心,双方和谈,打什么打,有什么好打的,你家那个爹又还没有那份儿实力,过个二十年三十年,你们草原民族养精蓄锐,也许能把东篱灭了,现在不行吧,这么胶着着有什么意思啊!”

路采薇恨恨地把手里的艾草扔到地上,“你看看,现在好了,拖了这么长时间,把我相中的丈夫人选都拖没了!你当我找一个合适的人家容易吗?”

那边,化身为羽鹰文武双全小王子的戴卓,摸了摸鼻子苦笑:“小祖宗,我哪是没放水啊,能送出来的情报我可着劲儿地往你那儿送,见到你的黑旗飘扬,我就自己给自己捣乱,还不成啊,难道你还真让我做得明显到任谁都能看出来的地步?”

采薇叹了口气,耷拉下脑袋。

本来,她想利用魔法房子和戴卓互通消息,可惜,虽然自己是按照本身设定的角色,魔法房子在游戏也能用,但,最多也只能当个房子用了,就是让她在草原上洗澡方便一些,那些小型连接门只有自己看得见,也只有自己能用,别人连摸都摸不到,更别说和戴卓在房子里见面了,做梦吧!

由此可见,创世虽然很厉害,制造的世界也极为逼真,但是,如果不做详细设定,空间魔法设备,它还是无法百分之百的还原啊!

番外 二

戴卓抬头,看了下天色,笑道:“你放心,我耍了点儿手段,已经快要说动我父亲了,最多用一个月,双方一定能议和成功!到时候你可以回去慢慢做你的练习!”说起来,戴卓也很郁闷,当初蛊惑羽鹰王,挑起战争的就是他,现在,他又得辛辛苦苦为采薇消弭这场战争,也算是自食其果了吧!

“跟我说说,你是不是非要李远飞不可?”戴卓摸了摸下巴,“如果是的话,我也不是不能给你想想办法,让他心甘情愿地娶你进门儿!”

路采薇眨眨眼,有些迟疑地道:“现在还不好说,我没见过他,不过,凭这一封信,我到觉得这个男人不是很差,温柔多情,也算有些才华,而且,心肠不坏,虽说他这信不太合宜,不过,在成亲之前,将他心里有人的事情说出来,总好过成亲之后让人膈应,而且,他挺会说话的,这封信的交代的内容,本来任何人看了都要恼怒,可读了他的信,我除了觉得狗血一些,到不怎么生气,如果真是这个时代的公主看了,我估计,说不定还真能被感动一下…”

“…这样好了,等回了京城打听打听具体情况再说,如果他们两个真是青梅竹马,情根深种,虽然麻烦点儿,说不得我只好另外找人了,如果另有隐情,那就再说!”

两个月的时间,看起来似乎不算很短,可是,日升又日落,时光每一时每一刻都在流失,它的速度,不会因为人们的焦虑而变得迅捷,也不会因为人们的留恋,而变得缓慢…

这已经是东篱与羽鹰停战议和之后的第十二天。

羽鹰派来的使者,已然在京城顺安驻扎了三天,三天的时间,还远远无法让两个国家达成合议,可是,却足以缓和多年征战的紧张气氛。

顺安府江城地界,江城一地,夏季湿热多雨水,此时刚刚夏初,便已然让人觉得汗渍淋漓,很是难受。幸好此时正值清晨时分,晨风还算凉爽。金乌初生,天色渐白,街市上的人来人往也多了不少,江边两岸,不少纤夫和搬运工人,已经开始了一日的工作。

临江的顺风酒肆里,照旧是桂花酒飘荡,引得许多来往的行人,忍不住驻足留步。

“少爷,早晨不宜饮酒,您还是喝些茶水吧。”一个青衣的小书童,从桌子上拿起一只茶杯,用热水洗过三遍,才倒了一杯茶,递给坐在一旁的白衣书生。

“你也坐下,出门在外,没有那么多规矩。”

坐在一旁的白衣书生,面如冠玉,器宇不凡,只是眉宇间多少带了几分忧郁,神情也显得黯淡。

那个小书童听了自家主子的话,毫不矫情,当真就端端正正地坐了下来,想必,这种事情应该是常有发生的。

此时时间尚早,整个顺风酒肆里除了这对主仆,只有三桌早晨赶路的客人。其中一桌客人,是两个穿着绛紫色棉布的中年男子,看起来像是从京城出外买货的客商,喝了一点儿酒,两人的声音便忍不住大了起来。

“你是不知道,那一天黑旗军进城的时候,宁谦公主乘坐着皇后娘娘亲自赐下的凤点,由十六个盔甲不离身的大汉抬着,我远远地隔着帷幔看了一眼,啧,真当得一句贤德周正,要不是宁谦公主乃是皇上的妹妹,估计一定能母仪天下…”

那白衣公子隐约听着,明知道这客人乃是夸张,公主的容貌怎么可能让人轻易看到,但是,还是忍不住脸上一红,心里多多少少有些别样的滋味儿,他李远飞也正是慕少艾的年纪,也曾经想象过将来的妻子会是什么模样,当初圣上亲自为宁谦公主和自己做媒,他心里虽然并不在意其他人看重的富贵,但是,听母亲说,那公主端庄贤德,心里也是有几分期盼的。

只是,两个月前,表妹忽然落入湖中,自己只能下去救人,不小心冒犯了表妹的身体,虽说不是故意,可是,表妹从小在江南长大,并不像京城一带的女人们,因为当年孝宁皇后的影响,而豪爽大方,不太注重男女大防,他也听说过,江南那边,承袭前朝遗风,少女依旧有裹脚的习俗,甚至是嫂溺而叔不救的事情,也常有发生。

表妹因为自己的缘故,终日以泪洗面,甚至有了出家的念头,想表妹与自己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她对自己有情,自己对她,也不是一点儿意也没有,虽说婚嫁大事,向来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是,自己做的事情,总要负责才行。

表妹家道中落,门不当户不对,恐怕不能嫁给自己做正妻,只能委屈她为妾了,不过,迎了表妹进门,自己也可以照拂一二,至少让她不受欺凌。

只是,若是在与公主议婚的时候,同时想着纳妾,总是对公主有所不敬,公主进门之后,恐怕也会因为心结,无法和表妹和谐共处,好在东篱现在因为孝宁皇后的影响,对于婚嫁之事还算开明,哪怕是当今皇上亲自做媒,若是有哪一方不愿意,也是可以当面说出来,并不会让人觉得不敬。

“少爷,那个什么江淮名医真的会出现在这儿吗?咱们可都等了一整天了,要我说,当初少爷就不应该亲自来…”

“别急,寂然神医是不会妄言的,再等等吧。”

事情要从半个月前说起,那一天,李远飞陪伴母亲和表妹去白马寺礼佛,路过海兰山的时候,表妹陈玉娇忽然被一条不知名的毒蛇咬伤了,按说,蛇毒应该不算难解,况且,当时京师神医赵寂然正在海兰山义诊,可是,事情很奇怪,寂然神医用尽手段,只是暂时保住了陈玉娇的性命,每到午夜时分,表妹便会蛇毒发作,疼痛难忍,整夜哭号…

李远飞十分心痛,就询问寂然神医,是不是有什么方法可以解救。

赵寂然沉思了良久,方道他曾经见过一样天下至宝,或许可以解了陈玉娇中的诡异蛇毒。

李远飞当时听了大喜,忽忙追问,到底是什么宝物,他愿意出高价求买。

赵寂然却是为难地摇了摇头,苦笑道:“我也是在前些年在江淮疫区义诊的时候,曾经见到一位年轻大夫,用一颗巴掌大小的绿色宝珠,煮了一锅汤药,居然救活了十几名重病垂死的村民,我当时好奇,便问这是什么异宝?那人笑着说,这是子母双珠中的子珠,功效并不算大,只可治愈鼠疫,而其中的母珠,则能够解开天下间大多数的毒…那会儿我虽然很好奇,可是,任务繁重,也不曾多问,不过,我知道这个年轻的大夫,三年前曾经跟随黑旗军北上,今年,也应该回来了…只是,他一回到中原,想来又要四处跋山涉水地行医,不一定会在一个地方停留。”

后来寂然神医见李远飞焦虑非常,便沉吟片刻,笑道:“也罢,我认识的那位大夫一向仁心仁术,想必也是愿意拿出宝珠来救命的…他若是真的回来,那么必将首先前往江城,喝一壶顺风酒肆的桂花酒,你若真要找他,不如就如江城碰碰运气吧!”

于是,李远飞回家简单收拾了行李,就带着书童直奔江城,连黑旗军班师回朝的盛况都没有看见。

青衣书童看着自家少爷略带了几分疲惫的脸色,忍不住低声抱怨道:“真是不知道少爷你是怎么想的,表小姐中毒,随便遣人来问问就是了,何必您亲自辛苦…”

李远飞却是一笑,“我们来借别人的宝珠,总要有诚意才是,若是随便遣一个下人过来,恐怕会让人家觉得是被我们轻视了…”

主仆两人正说着话,就听见一阵马蹄声远远而来,并且在顺风酒肆停下。

李远飞隔着窗户向外张望,就看到一匹通体枣红的大马,上面端端正正地坐着一个穿着雨过天青色的上杉,同色的百褶裙,带着藕荷色的面纱,虽然看不到脸,但是这个姑娘身段窈窕,轻盈跳下马的动作非常优美…主仆两个立即对视一眼,都是满脸喜色,他们辛辛苦苦赶了几天的路,又在这顺风酒肆等了一整天,终于等到寂然神医说的这位路彩衣大夫了…

那位少女下了马,立即急急地直奔顺风酒肆而来,就在李远飞扫了扫衣衫,准备前迎的时候,她却突然脚步一僵,摸了摸腰身,怔了片刻,却是迟疑地掉了头,四处张望了一下,拉着缰绳,举步向前面的闹市走去。

李远飞一怔--看她的形貌,的确是寂然神医说的那位大夫啊?怎么居然没进顺风酒肆…

“少爷,怎么办?我们要在这里等吗?”

李远飞迟疑了一下,看着渐行渐远的身影,总觉得她就是自己要找的人,终于还是放下一两散碎银子,咬咬牙道:“我们跟上去。”

番外 三

‘善行当铺’位于江城出海口以东,顺风酒肆东行十五米的地方,也算是这个地区有名的大字号了,掌柜的姓林,其苛刻吝啬,在市井间广为流传,而且,偶有欺男霸女的情形发生,据说,他家里的第十六房姨奶奶,就是他抢婚抢去的…不过,由于他是当朝甚为得宠的喜妃娘娘出了五服的远房亲戚,虽然有恶行,但是也没闹出什么解决不了的大事儿,这一带的官员们,便也只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着他去了…

这日清晨,时候尚早,当铺里当然没什么客人。

一个穿着绸缎长衫,手里拿着个金算盘的中年账房先生,正坐在一人高的柜台里打呵欠,另外有一个年轻的小伙计,百无聊赖地坐在一旁。忽听门口一阵响动,一人急步走了进来。

伙计精神一振,不过一抬头,便忍不住撇了撇嘴,又耷拉下脑袋——来人身形很单薄,虽然穿着一身儒衫,不过,腰间下摆都打了补丁,领口也磨得斑白,看上去蓬头污面一身的颓废…

“请问伙计,这里可是当铺?”

那伙计懒洋洋地一抬眼,冷道:“你没看见招牌,不是当铺是什么?说说吧,要当何物,活当还是死当?”

凡是在当铺里干活的人,没有哪个眼力不好,就眼前这个客人,一看也没什么油水儿,只是开店迎客,总不能因为人家外表不够光鲜就不让人进门,何况,当铺里还是穷人来得多一些。

来人有些迟疑地搓了搓手,咬咬牙,还是伸手将挂在肩上的背包摘下来,搁在柜台上,讷讷地道:“我…死当…”

伙计不耐烦地随手打开包袱,眼睛里稍微流露出一抹意外之色,这居然是一件儿红色的皮袄,虽然有些旧了,但是保存得还算完好,怎么也能值十几吊钱…不过,在当铺来说,这毕竟不是什么珍贵之物,伙计也没怎么当回事儿,随意地开口道:“五百文…”

“啊?”柜台下的人似乎有些惊讶,也有些担忧,神情一滞,“这么少?这可是狐皮大袄,当初…”他神色微微黯淡,咬了咬道,“不能多当点儿吗?”

“什么?这五百个铜钱,还是看你斯文,多算给你的,就你这破衣烂衫儿,你也看看,哪有人肯要啊。”伙计一脸恨色,把包袱随手一推,嘲讽道。

这是当铺中常用的手段。一般来典当的东西,好的说成旧的,旧的说成烂的,反正来当铺的人,都是急等钱用,也不必担心他们不典当,还能减少纷争麻烦,何乐而不为?

柜台下那人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他显然不是个惯于和人讨价还价的,迟疑了许久,还是拿不定主意,只讷讷低语:“不够啊,娘亲的药钱,这么一点儿哪里够?”

他还在磨蹭,大门忽然又是一开,一个蒙着面的姑娘大跨步地走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