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郎也不同他争,只问,“你想去哪儿喝?”

“你读书的那个院子。”李沅冷笑道,“外人都说,我出入宁王府如出入无人之境,里里外外的奴才怕我还有甚于怕你,仿佛我才是正经主人。可外人不知的是,唯有你‘读书’的那个院子,你不请,我便进不去——你在那院子里藏了什么?仙女吗?”

十四郎不答,只道,“那院子是我遣怀之处,没人进去伺候,只有我手烹的劣茶。你若不嫌,便去尝一杯吧。”

李沅道,“正好,我也嫌人多聒噪。你我知交多年,你烹的茶,我也喝得。”

他们便踏雪往那院子里去。

李沅所觉不错,宁王府是十四郎的府邸,但只有那处小庭院才真正算是十四郎的家。

他将那庭院变成一座园中园,园门一关,便自成天地。

院子里积雪都是他自己清理。仅以竹帚扫出一条三岔道路,自园门通往书房和大银杏树下。那银杏树只剩光秃秃的枝桠,倒衬得头顶蓝天越发辽阔了。树下尚有未化尽的雪人,想是大行皇帝去世前堆起的。面目轮廓早已模糊了,混尘积冰,看上去脏兮兮的。

李沅嗤之以鼻,却又说不出嘲讽的话。

反而一时停住了脚步,“你堆的?”

十四郎没应答。

李沅冷哼的一声——看来不是十四郎堆的,想来他这避世索居的院子里还有旁的访客。

他便翻起旧账来,“记得叶夫人还在世时,我也在你院子里堆过雪人。堆了满满一院子,第二日去找你玩耍时,就连一片雪花都不剩了。后来在幼学馆,也多次邀你一道堆雪人、打雪仗,可你从来都不屑应邀。”

十四郎记忆犹新,唇边竟也难得泛起一丝冷笑,“你可还记得,当日为何要到我院子里去堆雪人?”

李沅仔细琢磨了一阵子,却记不大清了。只记得十四郎的母亲叶夫人,是位格外温婉美好的佳人。可惜碍于身份,一向对他客套又疏远——这样想来,他去十四郎院子里堆雪人,恐怕不是为了向十四郎示好,而是为了讨好叶夫人的。

“总归是交好之意吧?”

十四郎一笑,道,“——因为我不肯给雪人带上獠牙、血舌,做成恶鬼的模样,你把我堆的雪人踢倒了。二哥哥令你赔礼,你便将全殿上下的雪全倾到我院子里去,堆了满院子造像恐怖的雪人。”

“……”

这简直太符合他的作风了,就算已不记得了,李沅竟也不敢说他没做过。

只好清了清嗓子,半尴不尬,“这么点小事,你居然记了这么久,也太小心眼了吧……”

“你也不遑多让。事后我不愿再同你玩耍,你不也记仇至今吗?”

“……”熊孩子脸皮总是要比乖孩子厚一些的,“那我们就算扯平了吧。”

“我又不是要同你算账。”

李沅嗤之以鼻,“平日里看人就跟看蝼蚁似的,一副觉着旁人蠢,却不屑赐言的欠揍模样。今日忽的把十几年前的烂账都毫末毕究的翻出来,却说‘不是要同我算账’?”

“平日不爱理你,是因说了只会让你变本加厉,还会被拿来取笑。”

“……”李沅还说头一次遇到他说一句就被人顶回一句的状况,竟有些语塞,“我又不是三岁小孩。”

“你十二三岁时,也是一样的做派。”

李沅恼羞成怒,“……我取笑你,只是因为你可笑!”

“我不理你,也只是因为你可厌。”

“你说我可厌?!”

“莫非你一直觉着你很讨人喜欢?”

“……我堂堂天潢贵胄,英俊倜傥,文武双全,我哪里不讨人喜欢了?”

“你哪里都不讨人喜欢。”

两人对峙着,一个怒火中烧,一个无动于衷。

最后还是李沅先败下阵来,“……反正你也很可厌。”

“是。”十四郎居然承认了,“但我比你有自知之明。”

李沅无言以对,半晌,只好将话题拉扯回去,“……你既觉着我可厌,不爱理我,为何还要跟我说这么多废话?”

十四郎微微一怔,想了想,道,“若连我都不说,还有谁会告诉你这些?”

“……那还真是感激不尽啊!”李沅道。

兀自气恼了一会儿,到底还是咽不下这口气去。十四郎取了茶具来浣洗,将他晾在一旁,李沅便追在他身后辩解,“但我才不可厌呢,我又不像你,又孤僻,又阴沉,还较真。我这么俊朗的少年,怎么可能不讨人喜欢!”

沸水浇在茶盏上,腾起一片雾蒙蒙的白气。

李沅终于绕到十四郎的对面,能和他当面对质,就被那蒸汽遮住了视线。气恼的抬手挥开。

“你只记恨我不肯同你玩耍,却不记得是你欺负我在先。你身旁莫非就没有知晓原委的人?却无一人纠正你——我猜想,怕还有许多人附和你,加深你对我的成见吧。你英俊倜傥、聪颖过人,于我何加焉?你自负蛮横,归咎于人,却着实令我受害。究竟是可厌还是讨喜,你就不自知吗?”十四郎垂着眼睛,“可话又说回来,讨不讨人喜欢对你而言有那么要紧吗?”

李沅自我中心惯了,还是头一次听人这么正经的解释他为何“可厌”,难免觉着别扭。然而他毕竟是聪颖的,已明白十四郎想对他说什么。

“我只是觉着,被你这么可厌的人说不讨人喜欢很不甘心……并不是真的在意。”他安静的看十四郎用沸水烫洗茶盏,半晌,才又道,“治理天下又不是靠讨人喜欢。”

十四郎抬头瞟了他一眼。

李沅又道,“觉着我大逆不道?”

十四郎摇头,“这屋里并无旁人。”

李沅轻蔑的一笑,“有旁人在也没什么可怕——昔日家宴上,阿翁曾问我日后志向,我说要成就秦皇汉武之功业。阿爹满头冷汗,焦急的向我施眼色。那时他是太子,在天子跟前却连帝王功业都不敢提……”谁能想到,日后他竟有胆量弑父、弑君?

李沅甩开杂念,道,“记得你的志向是为贤相、辅佐明君。阿爹这种品性,断然不可能破例任用你。但我能。有朝一日我登上皇位,你便来做我的诤臣吧。若才堪配位,我必定力排众议,令你执掌政事堂。”

十四郎不觉失笑——事到如今,贤相二字竟依旧能打动他的内心。

可是他们二人,一个资辨捷疾,矜能勇进,日后却未必不是纣王之流。一个才质庸懦,忧愤而无为,眼下已是百无一用之辈。两个尚不解人间疾苦为何种滋味的无知少年,便敢空口立下远志,认定自己将来可左右家国命运。

天底下最荒谬可笑的事,也无过于此了。

“你可知当日我向二哥哥说,日后要当他的宰相,二哥哥是怎么说的?”

“怎么说的?”

“他说——你当我宰相之日,父皇在何处?”

这确实是他阿爹会说的话。

只是十四郎以此作答,未免令人羞恼,“你放心,我做事保证光明正大——就算我要作恶,也必定是众望所归、明火执仗的作恶。到时候你尽可以破口大骂,不用跟个怨妇似的在这里含沙射影,欲言又止。”

十四郎又觉着荒谬可笑,又不知为何,竟能听懂他在说什么,“……没听说作恶还有众望所归的。”

“反正我就能!”

这份属于少年人的不合时宜的骄傲,在此刻却令人倍感亲切。十四郎抿唇笑起来,却不知该如何作答。

他越笑,李沅便越觉着恼火,“笑什么笑——你到底入不入伙?我可把抄家灭门的话都告诉你了!”

十四郎越发想笑,却知道再笑李沅可就真要老羞成怒了,便道,“莫非你还要灭我的口吗?”

李沅轻轻一哼,“你以为我今日是做什么来的。”

——原来他今日在门前徘徊不去,是在犹豫要不要杀人灭口。

十四隐约猜到了原委。忽就意识到李沅并非突发奇想来胡言乱语,他适才所说的话,竟都是痛定思痛之后,所立下的誓言。

也许,他是想要自己来为他见证。

十四郎看着李沅——他亦不知想从李沅眼中确认些什么。

而李沅不闪不避的、高傲的正视着他。

十四郎便也直视他的眼睛,说,“我不做你的诤臣。若你刚愎昏庸,我便讨伐你。若你有治世戡乱之心,我便来辅佐你。”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李沅逸气峥嵘的同他击掌为誓。可空口说完之后,又觉得好像有些幼稚。

加之十四郎又没那些推杯换盏的热情与圆滑,豪情过后,两人不尴不尬的空手站在那儿,除了幼稚,就只剩下羞耻。

李沅忍不住就嘴贱起来,“话说回来,若我刚愎昏庸,你打算拿什么讨伐我?就算要当荆轲,你武艺也不如我吧。”

十四郎风轻云淡,“到时候你便知道了。”

“……”

第102章 锦瑟无端(十)

云秀坐在屋檐上,看着白云如鸽群般扑撒在远方的蔚蓝晴空上。

屋檐下,叔侄——也或者是知己、是敌手的二人并不热络,却又自在、肆意的说着话。

云秀听着那个熊孩子傲慢的,甚至有些强词夺理的发言,能想象出十四郎那双眼睛如何如蒙尘的明珠被激流冲刷荡涤着一般,渐渐恢复明亮的光彩。

那个看似沉寂,可温柔不争的表象之下却流淌着救世的热血,有着比任何人都更天真却又比任何人都更纯粹的理想的少年,才是她认识的十四郎。

可她并不是那个能将他从消沉中唤醒过来,重新点燃他那份知其不可而为之的顽强的入世之心的人。

——果然,放那个熊孩子来见十四郎,是对的。

只是他们的遨游计划,可能又要修改了吧。

日暮鼓声鼓声响起时,云秀不知为何又想起了令狐十七。

她想,就算十四郎依旧要同她一道去远游,也还是时常带他回来,去同熊孩子吵吵嘴吧。

人都是需要伙伴的。

十四郎送走了那个熊孩子,云秀便自屋檐上跃下,解去了隐身术。

十四郎回院子里时,她正捧着茶杯喝水——那俩人光顾着吵嘴似的聊天,烹了半晌的茶,竟都没喝一口。

听闻声音她回过头来,若无其事的看着十四郎,缓缓眨了眨眼睛。

这场景,倒有些像是野猫钻进院子里来吃供品,恰被人给捉了现行。

但心虚的居然不是那只不请自来的猫——而是同外人聊得太欢,忘了给家猫喂食,致使它像野猫般自己来寻食的主人。

当此情形,十四郎却也只能回以愧疚的沉默。

云秀搁下茶杯,又拿了枚茶果子吃。那果子酥脆,咬下去沙沙的一声“咔”。

她一边看着十四郎,等他说话,一遍吃果子。

直到她拍去手上残渣,打算再斟一杯茶水来润喉,十四郎才上前执壶,帮她倒水。

——依旧一副知道自己做了坏事,却既不能认错,又无由解释的模样。

云秀喝了一口茶,先说话了,“早先说去云游——你想先去哪里看看?”

十四郎并未犹豫,他确实认真考虑过,“扬州一带。”

“扬州一带是扬州呢,还是扬州东?南、西、北?”

“……向北。”

“那就是青、徐、淮西一带?”

扬州向北到这三镇,尚有四五百里路程。云秀略过了所经州镇,直接点明这三地。

而十四郎却认可了,“便自扬州向北,先游历这一带……”

“而后继续前行至河朔吗?”

十四郎竟愣住了——似乎直到云秀点明了重点,他才终于意识到这行程究竟意味着什么。

在他决定要遁世之后,却在规划云游的行程时,自浩淼江湖之中,不偏不倚的选出了那条最忧栗乎庙堂之上的路。

他知晓云秀的愿望,当他问云秀是否还愿意和他共游时,其实是在回答云秀当年的邀约。他以为自己是打算随心悦的姑娘忘忧弃尘,飘然远去——可实际上他也许只是想借此时机,亲眼去看看那些一直以来令他疑惑、关注、在意的实务。他和云秀同行,甚至去往同地,可他们所走的路、所见的景,胸口内鼓动的那颗心,却是不同的。

他利用了云秀想同他一道修仙的心愿,逃避眼下的困境,却是为了更深的入世。他为此感到了欺骗的羞耻。

可这时,云秀却抿唇问道,“我们还去不去?”

她目光明澈,皎皎无纤尘。就只是问他——还想不想去。

十四郎猛的醒悟过来——云秀压根就不在意他是入世还是出世的。她也根本不在意他云游的目的,她就只是想陪伴他走出眼下的困境。至于他打算如何走出来,走出来之后又什么打算,则根本就不在她的考量之内。

她的眼睛看着的,就只有他本身罢了。

她喜爱自己所喜爱的,却并不强求他与自己志趣相投。

想来就算有朝一日他变成了她所不喜的庸俗模样,她也只会如故事中的仙人般,以“从此再也没回来”的方式和他分道扬镳吧。

他几乎要忘了——他喜欢的不是寻常的姑娘,而是可遇不可求的、天上掉下来的小仙女。

十四郎忽的就想知道,若他说不想去了——会不会提前迎来那个“从此他再也没有见过她”的结局?

大约不至于吧,他凝视着云秀,无奈的心想——但她的行程想来也不会为他而取消。她会略有遗憾但也无甚不便的自行出游,路上忽的想起许久没有见到他了,心生思念,于是归来寻他。最初是三五不时,而后是三年五载……直到某次归来,只见满庭荒草,墙垣颓败,她牵住墙外捉着风车跑过去的儿童,询问此宅主人的去处,才得知宅子里那个老眼昏花的孤僻老头,早已死去多年了。

……尚还年少,尚未别离的时光,竟如此珍贵啊。

但这一点,也只有他一个人领悟到了吧。

他说,“去。”

云秀便抚掌道,“那我们便先去扬州,然后自扬州一路向北到河朔。待这一路走完,再考虑后续行程。”

十四郎没答,反问道,“……你自己呢,想先去哪儿?”

“天地万物皆有道”云秀笑道,“我哪里都想去,哪里都可去,无所谓先后。只是——”

她扫了一眼这庭院,目光落在庭中银杏树上时,冬日枯败的干枝上忽又有黄叶摇摇满树。

风过光影碎,那幻觉一闪而逝。

“还记得就在这庭院庭院中,你说你有自己的宅子和俸米,可以养得起小仙女了。”

那会儿奉安观在,华阳真人在,阿淇在,令狐十七也在……她又寻回了十四郎。华枝春满,天心月圆。正是她人生中最称意的时刻。谁知转瞬之间便支离零落了呢。

“这宅子还是不要荒废了吧。”她含着笑,眉眼弯弯,“我们时不时回来打扫一二——若在野外寻不到住处,又赶上什么阴晴雨雪,还能回来烹壶热茶,睡席暖被。”

“到时候我们都远在千里之外了吧。”

“所以,你以为神仙是做什么用的?到时候就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缩地成寸,什么门内门外两番世界。”她微笑道。

第103章 不知乘月几人归(一)

长庆元年六月。

临近傍晚时,暴雨才停歇。盛夏酷热稍稍消退,知了声似乎也不是那么聒噪了。枝头未干的水底映着雨后澄澈的碧空,中书省庭前的紫薇花开得越发娇俏烂漫。

柳世番自政事堂中出来,自紫薇花树旁经过,脚步不由便停了一停,心想,原来又到紫薇花开的时节了啊。

如今他已不在中书省中任职,新皇即位之后,便将他迁回尚书省,升任户部尚书——正经三品,还加了同平章事,依旧是当朝的柳相公。可本职既不在中书省又不在门下省,实际上已远离决策核心了。正所谓“夺我凤凰池”,何贺之有?

譬如今日天子突然说要销兵,若在过往,他必是天子最先宣召商讨的人,断不至于天子已同旁人商议出成策了,他才被召见奏对。

而既有成策,才召他奏对;既有意架空他的相权,却仍要授他户部实职,分明是考察他能否做回昔日那个劳力者,那个将一身才干都消耗在勤勤恳恳的执行旁人决策上的“功狗”。若他不肯认清局势,大约迟早都要被踢走吧。

这也是早有预料的事。

一朝天子一朝臣。

何况先帝去世得猝然,如他这般正当壮年的黑发公卿,身受先帝隆恩,满腔抱负都是以先帝在位为前提。新皇即位,若不重新熬驯一番,也怕用不趁手——只是,这就是对付鹰犬的手段了。

其实先帝服食金丹而性情大变后,柳世番便已萌生退意。但当此时,还是稍稍体会到了武侯写下“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时的心情。

君臣相得,真是可遇而不可求。

不过,他对先帝究竟有几分忠义,其实也很难说。

他成名早,入仕早,得志也早。认真算来已是四朝元老。先帝即位时,他已是榜上有名的窃取国柄的“小人”,官位虽不高,却和当年的宰相同罪遭贬。而后在朝中上下都为国帑和军费焦头烂额的奔走时,他受人保举,弃瑕录用。长达十年间,一直功高而位卑,多劳而少怨,才华横溢而任凭差遣——为了洗去污点,令先帝看清他的才能品性,也因不肯认罪、忏悔和谄媚,他主动将自己变成一条不可或缺的“功狗”。

而尽管先帝有种种去英明甚远的毛病,但至少在器量上不愧为雄主,最终尽弃前嫌也力排众议,提拔他为宰相。

是先帝一纸诏书,将他践踏入泥沼中,也同样是先帝金口玉言,令他位列庙堂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