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叫咱们这边都是穷人,除了李老头这便宜铺子,也没别的地儿看病哪。”

在人们的议论纷纷中,回春堂里钻出一个犹带醉意的老头,他看看棺材,再看看正在把棺材从驴车上往下搬的胖子,脸上的五官一下子挤到了一起。

“这位大爷,所有来看病的我都先打过招呼,医死了概不负责,您可不能找我麻烦啊!”嗓音尖细的李大夫叫嚷着,引来人群里一通哄笑。对于这些贫困的人们来说,能有一点与己无关的热闹可看,实在是艰辛生活中的难得调剂。

胖子没有搭理他,已经把棺材搬了下来。他把棺材放在地上,用手拽着前端的粗麻绳,拉着棺材走进了回春堂。李大夫不敢伸手阻拦,只能跟在他身边絮叨,但胖子自始至终没有回应他半句话,在药堂里走了一圈,制造出一大堆让李大夫满脸抽搐的叮叮咣咣的撞击声后,又走了出来。围观的人们倒是越看越开心,甚至有人鼓起掌来,这些人没少受李大夫的低劣医术与劣质药物之害,见到有人能找他的麻烦,心里也觉得解气。

在李大夫的告饶和人群的聒噪声中,胖子仍然没有说半句话,甚至没有多看旁人一眼。他只是拖着棺材,在药铺外走过了走过去,偶尔停留一下,又开始接着移动,始终是那样不阴不阳,呆若木鸡,不过他的力气倒是蛮大,从棺材在地上划出的印痕,可知它非常沉重,在胖子手里却拖拽自如。

胖子把棺材拖到了药堂的大门口,把棺材横过来堵在那里,自己一屁股坐了上去。他的肥胖身躯加上棺材,把门堵得死死的,简直连苍蝇都飞不进去。

李大夫叫苦连连,这么着一堵,他的生意就没法做了。他慌忙上前哀求,但胖子还是没理睬他。就在人们幸灾乐祸地看着好戏时,惊人的一幕发生了。

胖子坐在棺材上,身子开始不安分地扭动着。他的脸上头一次出现了痛苦的表情,双手紧紧捧住头颅,五官痛得直扭曲。他的喉咙里呼哧呼哧出着气。渐渐转化为仿佛哽住了一般的咕噜声,接着成为压制不住的呻吟。那呻吟声越放越大,终于变成了阵阵刺耳的嘶鸣。

“看,他的头在变大!”人群里传出这么一声惊恐的叫喊。

他的头真的在变大,比起刚才好像又大了不少,那也毫无疑问是这个怪人痛苦的根源。他的十指拼命地抠抓着额头,很快就抓破了皮肉,血流满面。人群里一片片地惊呼,怪人恍若不闻,却越来越用力。不久之后,额上的皮肉被整块整块地挖下来,露出了森森颅骨。

但这仍然不能稍微缓解他的痛苦。他双目凸出,喉咙里发出野兽般的可怖嗥叫,身上的衣服已经完全被汗水湿透。他的双腿无意识地死死压住身下的棺材,以至于棺材表面已经被棺材表面已经被压出了裂纹。伴随着逐渐扩大的裂纹,几声奇怪的声音亦响起来了,但却并不是木材开裂的声音。

——那是头骨裂开的声音。人体上最坚硬的骨头,此时正在胖子的脖颈上一点点出现裂痕,一点点地延伸开去。到了这时候,人们反而不敢出声了,都隐隐猜到了,之后会发生什么可怕的场景。

胖子已经发不出声了。他的脸被自己的手抓得血肉模糊,有若骷髅,嘴张到了极限,似乎马上就会整个脱臼,但最后,脱臼的并不是嘴。所有的视线都集中在他那已经涨得比西瓜还大的脑袋上。

众目睽睽之下,这个奇怪胖子的头颅爆裂开来。人的身上最坚硬的头骨,完完全全地从顶端裂开了。爆裂的一瞬间,人们看到了一样即使在噩梦中也难以见到的事物。

一个血淋淋的巨大脑髓。

但这个脑髓一闪即逝,随着头骨的开裂而炸得粉碎,化为无数混合着鲜血红白相间的脑浆。离得近的看客闪躲不及,身上都被溅上了不少。他们像被火烫了一样惊呼着跳起来,不少人当场由于恶心和恐惧而伏在地上呕吐不止,胆小的甚至立马晕了过去。

一片混乱的逃散中,只有一个人逆流而行,不顾遍地的鲜血与脑浆,猛冲了上去。那是捕头席峻锋。席峻锋并没有去检查尸体,而是一把把尸体推开,飞起一脚把棺材盖板踹开。

棺材里是空的,冲着药堂门内那一侧的板壁上有一个大洞。席峻锋拔出腰刀,从棺材上跃过,冲进了门里。他敏锐的目光立刻发现了一个正向后门逃去的黑影。他三步并作两步追了上去,嘴里厉喝一声:“站住!”

没想到对方竟然真的听话,说站住就站住,像根木桩子一样钉在了原地。席峻锋径直撞在了那人身上,把对方撞得一个趔趄,但他并没有接着上前动手擒拿,反而向后退了一步。对方趁着这个机会继续向后门跑去,席峻锋并没有追赶,抚着胳膊,脸上微微露出痛苦的表情。

“好厉害的冻伤,”刘厚荣为席峻锋涂着药,“看来是个秘术高手。”

“不是秘术高手,也不可能先控制那个死胖子的心智,驱使他去往死亡地点,然后再用精神震荡让他的脑髓膨胀爆裂。”席峻锋眉头微皱,冻伤的皮肤又痛又痒,很是难受。

“幸好他急于逃跑,没有使出全力,不然您这整条胳膊恐怕都得被冻到肌肉坏死,现在不过是表皮损伤罢了。但您最好还是好好休息一段时……”

“第四祭已经完成了,而且是公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完成的,这回我们的面子丢得够大,”席峻锋打断他的话头,“我一直在猜想,所谓的静魂究竟是什么意思,开始我还以为,大概会是挖眼割舌之类破坏人五感的寻常方式,亲眼见到之后才知道,我还是错了。还有哪种方式能把整个脑髓都破坏掉更能让人安静的呢?”

“也就是您才把挖眼割舌当成寻常方式吧……”陈智小声说。

“不过么,我挨这一下冻也不是白挨的,”席峻锋话锋一转,“他冻了我一下,我也从他手腕上抢下来一点小玩意儿。陈智,你拿去给霍坚看看,告诉他鉴定完之前不许下工,否则我扣他薪水。”

他说着,从身上摸出一串被扯断了的手链递给陈智。这串手链样式没什么特别的,像是普通的作护身符功用的珠串,但上面所串的珠子质地极硬,而且乍一看色泽暗淡,仔细看去,却能在日光下隐隐反射出绚丽的七彩。

“起码我从来没见过这种石头,”席峻锋说,“也许能通过它找到敌人的来处。毕竟这是血祭展开之后,我们第一次和敌人有所接触。啊,对了……”

他转过头看看窗外的夕阳,哼了一声:“算了,那么晚了,那家伙不会再回事务所了,明天再去找他吧。”

他喝着茶,等着霍坚的鉴定结果。十来分钟后,霍坚来到他跟前,出乎意料地没有抱怨被强留加班的事,而是用一种困惑的语调说:“这串珠子,我觉得不大像是那个人的东西,多半是别人送的。”

“为什么?”席峻锋问。

“因为一般人根本弄不到这么大的一串涣海砂晶,有钱也买不到,”霍坚斩钉截铁地说,“涣海砂晶具有一种很奇特的力量,可以和人的精神力产生共鸣,帮助加强各种秘术的效果,很适合秘术师佩戴。而这一串上品的涣海砂晶,每一颗大小相同,花纹也差不多,市面上出几千铢都买不到,通常都是作为贡品直接进贡给皇室的。但实际上,这玩意儿拿来做饰品完全是暴殄天物,它就适合交给秘术师用。”

席峻锋接过珠串,漫不经心地观赏着:“如果是一位王爷,得到这么一串什么什么晶,不算稀奇吧?”

“那就没什么奇怪的了,”霍坚回答,“奇怪的只在于他为什么会舍得把这么贵重的东西拿去送人。”

“王爷分很多种,有小气抠门的,自然也有为了收买人心而不计成本的。你可以回家吃饭去了。”席峻锋结束了对话,凝视着手中的涣海砂晶,表情复杂。

第四位死者的表面身份很容易查明。他驾着驴车在城南招摇过市,至少几百号人都看清了他的脸,而那肥胖的体型也比一般人更醒目。陈智在现场询问了一圈,很快就有了结果。

这个胖子是四五天之前来到南淮的,一直住在城西南的一间客栈里。从住进客栈开始,他就把自己闷头关在房间里,很少与旁人交流,不过体态形貌毕竟还是被人记住了。也不知怎么的,事发时他弄来了一辆运货的驴车,从西到东地非要跑到东南,在回春堂的门口死去。当然了,这一点很容易解释,那并不是胖子自己的选择,而是藏在棺材里的秘术师在暗中操纵。

有了前三列死者的经验,此人的真实身份原本应该很快便水落石出。但意外的是,刘厚荣绞尽脑汁,也没能根据席峻锋的描述想到可以对上号的江湖角色。一直到第二天,捕快们才从衙门获得了相应的信息。

不出所料,这也是一个和隆亲王有所关联的角色。但和之前的三人不同,他并非江湖中人,既不会武功也不通秘术,能拖动那具棺材只因为天生力气大点而已,难怪刘厚荣对他毫无印象。幸好衙门还保留有他的资料:此人真名已不可考,有个古怪的艺名叫伍肆玖,是个在宛南各地表演滑稽说唱的伶人,曾经在南淮城喝醉了酒仗着有点蛮力和小流氓动手,险些被当场围殴致死,因此在衙门挂过号。按照此案中的惯例,他在半年前销声匿迹停止了说唱表演,大约是流窜到外地躲起来了,可偏偏在这节骨眼上回到南淮,送了性命。

“我敢打赌,他在失踪前不久一定替石隆演出过。”席峻锋说。

“还真是这么回事,不过不是他为亲王演出,而是亲王在街头碰巧遇到他的表演,于是驻足观看,”陈智的脸上带点羡慕,“那一次据说亲王笑得前仰后合,出手就打赏了五十金铢,在场的观众们都艳羡不已,所以此事流传开来,有不少的民间艺人特意跑到亲王府附近卖艺。好家伙,五十金铢,够我挣两年了!”

“这可有意思了,”席峻锋站起身来,背着手在捕房里走来走去,“四个死者,两个在南淮改名换姓,两个躲到外地,却都没能逃脱厄运。伍肆玖也许是被什么假信件骗回来的,张剑星可能是被骗回来的,也可能是被直接抓回来处死的。你们呢?有什么看法没有?”

“头儿,我有一个想法。”一向不怎么说话的佟童小心翼翼地说。

“快讲!你小子是万年不开口,说一句顶他们一百句!”席峻锋不顾陈智和刘厚荣委屈的目光,示意佟童赶紧说。

“这四个人都是在半年前偏离了原有的生活轨迹,虽然第五第六个还没有出现,估计也差不多。也就是说,半年前一定发生了什么重大事件,而考虑到这四个人和石隆的关系,这个事件,一定是石隆安排的也许就是这个事件招惹了净魔宗,才导致了他们用这些人来进行报复。”

“这都是我们早就得出的结论了,”席峻锋说,“有什么新鲜的吗?”

“新鲜的在于,为什么第四个祭品会是个滑稽伶人?他和前三个武人之间是什么关系?”佟童说,“会有什么样的事件或者说布局,不只需要动用几个一流武士,还要插进去一个完全不会武功的伶人?我觉得这个伶人是我们解决问题的最关键点,找到他的作用,也许就能水落石出了。”

席峻锋停住了脚步:“都说说,这种滑稽伶人是干吗的?”

“还能干吗,说些滑稽段子,唱些好玩的戏文,配上夸张的肢体语言,总之目的就是逗人发笑呗。”刘厚荣回答。

“逗人发笑?”席峻锋敲着额头,“弄一个逗人发笑的人,能做什么重要的事?”

“总是有人爱看呗。”陈智漫不经心地嘀咕着。

席峻锋一把抓住他的胳膊:“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我说:总是有人爱看呗……头儿,快放手,要断啦!”陈智哀号起来。

席峻锋松开手,跌回到椅子上,脸绷得紧紧的。最后他一拍桌子,吓了所有人一大跳:“别管前三个人了,给我全力追查伍肆玖半年前的行踪。佟童说得对,他是个滑稽伶人,不但交游圈子会很广,而且也绝不会像真正的江湖人那样把自己的行迹藏得滴水不漏。一定能从他身上找到蛛丝马迹!”

二十、

亲王石隆的侍卫总管洪英这些日子正陷入一种莫名的焦虑中。这并不单单是因为郡主石雨萱的失踪案迟迟未破,更重要的在于石隆的情绪变化。

最近一个月内,南淮城已经发生了三起触目惊心的怪异杀人案,坊间流言不少,都在猜测这可能是邪教作祟,但捕房的人守口如瓶,坚决不向外界透露任何案情进展,搞得城里人心惶惶。

洪英敏锐地注意到,每发生一起案件,石隆的情绪就会产生相当的波动,偏偏这种波动又很克制。石隆是一个不喜欢压抑自己感情的人,高兴了就会开怀大笑,伤心了更会不顾颜面地嚎啕大哭,但在这件事上,他的表现颇有些耐人寻味。洪英冷眼旁观,每当有人谈论起这些案子时,石隆都会显得有点心绪不宁,但他又会很快把这种不安掩藏起来,显得若无其事。

他若是烦躁易怒,甚至高声呵斥,不准人们再提及此事,或者表现得幸灾乐祸、巴不得这种热闹越多越好,那反倒正常了,这样的表现却难免让洪英生疑。这是为什么呢?洪英百思不得其解。明明在关注,却又不想让人看出来……

难道王爷和这一系列的案件有什么牵连?他被这个想法吓得一激灵,却又无法将其抹掉。他只能退一步想,也许并不是有什么牵连,只是王爷碰巧了解一点真相——但他为什么不说出来呢?洪英甚至有这种感觉,王爷对这几桩惨案的关注,超过了对失踪的女儿的关心,这未免有些过分。

洪英向来对石隆十分尊敬爱戴,石隆在这个悬案上的可以表现让他难免有点小伤心。在第四个死者被发现前的夜里,他终于忍受不了了,一个人跑到城里去买醉解闷。

他也不去那些灯红酒绿的大酒肆,找了一个街边的小腌卤摊,切上一点猪耳朵猪尾巴之类的下酒菜,开始喝起只有穷人脚夫才喝的便宜烧酒。他酒量本浅,没喝上几杯酒面红耳赤浑身燥热,不自觉地在冬夜的寒风中松开几颗胸前的衣扣。

他有些头晕眼花地放下酒杯——其实就是寻常茶铺里用的茶杯——四处观望一下,才注意到不知什么时候,这个 腌卤摊摆出的小桌子旁又多了一个酒客。这是一个女子,帽子压得很低,看不清面目,身段也被紧紧裹在黑色的风衣里。不过这虽然是个女人,酒量却比洪英好出太多了,桌上东倒西歪扔了十多个酒壶,还在一杯接一杯地干着。

“姑娘,少喝点,对身体不好。”小摊的老板娘、一个颤巍巍的干瘦老太太好心地劝道。

“心里烦得睡不着觉,对身体更不好。”女子回答,听语气倒是蛮清醒。但这个声音有点熟,洪英觉得自己在哪儿听到过,但喝多了酒脑袋正在晕晕乎乎,一时想不起这是谁。

“是因为男人的事情吧?”老板娘给她送过来一杯热水,“这个年纪的年轻姑娘们,要说有什么发愁的事情,多半是和男人有关。”

女子发出吃吃的笑声:“男人的事情嘛……时间久了,习惯了,也就没什么愁的了。但硬要说起来的话,我的烦恼也是因为男人,不过是个小男人。”

“小男人?”

“我的弟弟啊,胡子都还没长出来的小屁孩。”

两个女人一起笑起来,老板娘感叹着:“没错,当姐姐的关心弟弟,弟弟却未必懂得姐姐的心思。”

老板娘问:“爹娘呢,为什么他们不管要你去管?”

女子苦笑一声:“老头子有老头子的事要忙,他总是很忙的,只怕连儿女的脸都记不清了。”

老板娘同情地赔上一声叹息,看看女子眼前所有的酒壶都空了,也不再劝她,收走空壶,继续给她上酒。女子来者不拒,鲸吞牛饮,看得洪英自愧弗如。他慢慢斟着酒,耳听得女子和老板娘不住地牢骚,弟弟如何如何不成器、几日的举动越来越古怪,让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好;男人如何如何与她若即若离,而且行踪飘忽不定老也见不上一面……一直到了深夜,她才算是尽了兴,很大方地扔出一个金铢结账,让老板娘喜上眉梢。

但女子还没走出几步,就被几个街头混混围住了。这些小流氓专喜欢在深夜里四处滋事,扰乱地方。此刻见到一个夜行的单身女子,自然不肯放过,一拥而上把她围在当中,嘴里风言风语说些不干净的话,为首的流氓头干脆就上前动手动脚,想要摘下帽子看看她的脸蛋。

洪英大怒,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正想上前收拾一下这帮地痞无赖,但刚刚跨出一步,就听得人群中一声闷响,流氓头子像断线风筝一般飞了出来,狠狠跌在地上,叫都没叫一声就晕了过去。

目瞪口呆的洪英眼睁睁看着女子很随意地施展着拳脚,不费吹灰之力把这七八个流氓都打翻在地呻吟不止。那一瞬间他终于想起了这个女子是谁:她竟然就是国主的女儿,公主石秋瞳。南淮城有她这样身手的男子都没几个。

堂堂公主,竟然也和自己一样,深更半夜跑到路边小摊喝闷酒,洪英着实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他一下子清醒了不少,想起石秋瞳刚刚说的话。

她所说的弟弟,应该就是太子石懿吧?听她的语气,似乎这位内向自闭的太子在宫里惹了不少麻烦。洪英一下想起了石隆的女儿石雨萱,看来王室中人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可她说的男人又会是谁呢?洪英只知道公主已经二十多了,还没有出嫁或者招赘,这在习惯以联姻促进关系的东陆诸侯中算是罕见的,没想到暗中还有一个男人和她关系亲密。

无关的事情少去关注,洪英对自己说。他也懒得再走回城南,就近找到一家小客栈,要了个床位倒头就睡。醒来的时候已经日头偏西,他伸了个懒腰,出门雇辆车,往秦王府而去。但马车走到半路,他却忽然叫停,付了钱下车。

他正好经过了云湛的事务所。看到这间事务所,洪英想起来了,云湛有几天没在亲王府出没了,寻找石雨萱的进展如何也不知道,有必要找这位游侠询问一下。

他来到楼下,抬起头来,正在寻思着云湛究竟是在二楼哪一个房间,身前一楼一个房间的窗户忽然被推开了,一条人影从中间飞快地蹿了出来。洪英猝不及防,和那条人影撞在了一起,两个人骨碌碌在地上滚出几圈,都痛到了骨头里。

对方哼哼唧唧地爬起来,拍打着身上的灰尘:“没事儿做站窗户外干什么?偷窥也选对地方行不行……啊,是你?”

洪英这时也认出了对方。这个刚刚把他撞翻在地上的冒失鬼,赫然就是他想要见的云湛。云湛是个羽人,骨质中空,身体天生不如人类强壮,这一撞之下自己固然很疼,云湛只怕更是骨头都要散架了。

“你……你怎么会从这个窗户跳出来?”洪英问。

“废话,我人在这间屋里,难道还能从树上跳出来不成?”云湛反问。

“可是你的事务所明明在二楼啊!”

“废话,我自己的地盘还不知道是在二楼?我就不能在地板上弄个活动的搁板,然后顺着搁板落到一楼吗?”

“好好的跳到一楼干什么?”

“废话,有人想要杀我,我不掉下来就没命了!”

那根天罗丝差点要了云湛的命,幸好,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

天罗丝是一种相当有意思的武器。在天罗横行九州大地的时代,它几乎就是天罗的象征:永远藏在黑暗中不为人知,永远在人注意不到的角落突然出没,锋利肃杀而又柔滑如丝,用肌肤筋骨被切开时飞溅的血花渲染出冷酷简洁的死亡之美。

在后世的种种小说评书街头巷议中,天罗丝被完全神化了,仿佛己经成了无所不能的神器。但实际上,这不过是天罗中制造难度最大、成本最贵也最难操控的兵器而已。即便是在天罗无孔不入的年代,能完美掌握这种蛛丝的杀手数量也并不多,大多数的天罗,靠的都是其他武器。某种程度而言,你想要死在天罗丝 之下,还得看有没有这个资格呢。

云湛却运气挺不错,从安学武开始,这已经是他第三次遭遇天罗丝的袭击了,但从来没有哪一次像今天这样凶险。这位不知名的老人看似和风细雨的与他对话,却已经无声无形地放出了天罗丝,并且算准了他所有的退路。天罗丝在他的手里,完全就是收发随心,仿佛肢体的一部分,就好像弓箭之于自己的师父云灭一样。

当然,老人未必是真想杀他,也许只是想要试探一下他的功夫,到了危急关头能够自如地收手。但即便不死,假如被制住不能反抗,也未免太丢脸了,无论对个人还是对天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