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过那间房了。”

疏影愣了一下,然后,唇上已被人印上一吻。

“我好开心,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凌光的手指穿入疏影的长发,抚摸着她的脖颈,唇边的笑容是粉红色的,如同他脸颊上淡淡的那抹羞色,“谢谢你给我的爱。”

那是满屋子的他,铺天盖地的他,走到哪里都有他,转个身就能看见他。

照片,是无数的照片,大的小的;画,是各种的画,素描的水彩的,唯一的共同点是他,照片的主角,画中的主角,全是他。

他的喜怒哀乐全被她收藏着,被一个个相框、画框细心地裱好,错落有致地挂在房子的每一个角落。

这儿没有其他的家具,只有他的画,他的照片。

就连空气里,仿佛都是他。

他就像是一个迷失了方向的孩子,在偌大的房间里打转,一边哭一边笑。最爱是他,疏影到底是爱他的。他拿手去触摸那一张张照片,一幅幅画,还有那些照片、画下秀气的小字:

“你笑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了满天的海棠。”

“不要皱眉,你一皱眉,我就觉得天都暗了。”

“你吃东西的样子能不能不要那么好看,不然,我都不知道该看你,还是吃饭了。”

“别人说你什么都好,就是可惜了眼睛。我说,你什么都好,眼睛是最好的。”

……

……

凌光紧紧地抱着疏影,搂着她的手不断地用力,只恨不能将她和他融为一体。

他感受着她温暖的体温,贴近她的胸口,感觉她的心跳。

抱在怀里的是他最爱的女人,是他的生命,是失而复得的珍宝,他不禁为此颤抖起来,那是喜的,也是悲的。

“不论你在哪,都不要忘记,我爱你。”

他的声音不复平静,却字字坚定。

“嗯。”

疏影贴着他的胸口,几乎喘不过气,却觉得再幸福的事,也莫过于此。

“你放心的去吧,这次,我会来找你。”

“嗯。”

这段时间她一直没有哭,一直没有哭,只是现在,眼泪无声地流淌过她的脸颊,湿润了他的衣衫,好像心里一直被压着的什么感情,在他的拥抱中喷薄而出,毫无保留。

他们相拥而眠,脸上都带着极致幸福、分外珍惜的神情。

在月色下,那是一幅美不胜收的画面。

第二天,遥疏影登上了前往澳洲的飞机,挥别了身后的亲朋好友。

入关前,丁擎语将一封信交入她的手中:“他给你的。”

疏影坐上飞机后就拆开了那封信。信不长,是他亲笔写的,一笔一画都很仔细、认真,一封信看下来,就像是一面书法的字帖,隽永俊秀。

他说,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他应该已经不在了,感觉有些可怕,却不怎么惆怅。

他还说,他不后悔他所做过的每件事,即便她怨他一生都在欺骗她,他还是会这么做。因为爱,所以爱。

他最后说,他希望给她的爱是他给她的美好,而不是负担。他走了,如果她觉得负担,那么他会带走他的爱,如果她不认为那是负担,那么他把爱留下。斯人已逝,愿她珍惜眼前人,好好爱自己最爱的人,过好每一天,只有这样,他才能走得安心。

看到最后,疏影微微笑了。

转头,窗外已是蓝天白云,在那白蓝的最上端,他是不是正也微笑的看着她呢?

五年后。

名噪一时的国际级顶尖小提琴家凌光淡出了人们的视线,只留下五张珍藏版CD让人们不断怀念。

而在大洋彼岸,无边绿意的牧场上,一个男子正开怀地抱着一双儿女躺在柔软的草坪上,看着天上越飞越高的风筝。

不远处的别墅里,一个女子面带微笑地走出来,冲着那三个玩疯了的身影喊道:“开饭了,谁最晚到谁洗碗。”

还未说完,两个小小的身影率先从草坪上弹了起来,把他们的爸爸甩在身后,带着银铃般的笑声奋力地跑向妈妈。

“你最后,你洗。”女子拿出纸巾替丈夫擦去了额上的汗,“每天陪他们玩那么疯。”

“等下他们就得学琴了,先玩一会。”

男子弯下腰,轻轻吻了吻妻子,水晶般的眸子透着阳光的色泽。

“啊,又要学琴了。我不要跟爸爸学小提琴,我要跟妈妈学钢琴。”小男生瞪着大眼睛,嘟着嘴很是泄气地看着妹妹快乐地摇头晃脑着。

“谁叫你当初选小提琴的。”妹妹坐在凳子上蹬着两条小胖腿很是得意,爸爸教得严,妈妈就宽松多了,多亏她当初聪明。

“星星说得对,曜曜你就该有你爸管着,省得你整天疯。”

女子疼爱地揉了揉小男生胖嘟嘟的小脸,她的丈夫俊美的脸上满是笑意,静静地看着心爱的一家人。

这儿就是凌光和遥疏影的家。

他们有一对可爱的龙凤胎儿女。

儿子叫做凌若曜,女儿叫做凌星尘。

全文完

NO.91 岳野番外(一)

遥疏影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幸的女人,却也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好在,她用前半生的时间把那些不幸全部消尽,换来现在、将来最美丽的幸福,我始终都认为,她是这个世界上最应该得到幸福的人。

因为善良,所以应该幸福;因为美好,所以应该幸福;因为我爱她,所以,应该幸福。

十五年的时间,转瞬即逝,却又似初春的小雨绵延不绝地盘绕在我心头,那是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从指缝中悄悄流过,把手指握紧再握紧,张开来看的时候,什么都不曾留下。唯有在心上,种下了一枚小小的种子,每到春天便会发芽,露出嫩嫩的小芽,翠绿心间。

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从八年前起,今天就注定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凌若尘的忌日。这些年来每到这天,我都会去祭拜他,比如今天,一早就没有了睡意,睁开眼睛的时候外面黑漆漆一片,似乎还在夜深中,房里没有任何声音,就连呼吸声似乎都被隐去了。我愣愣地盯着天花板发呆,头脑还有些混沌,凉薄的空气吸入、呼出,换来越来越清晰的意志。天亮了之后,就要出发去墓地了,一晃八年,快得让人不敢相信。仿佛昨天才刚刚踏入大学的校门,带着凌光走在校舍里,然后,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女孩一头撞到他怀里,踉跄了后还一脸莫名地盯着凌光看,清秀单纯的脸上露出迷茫的神色,嘴上却还算利索地道了声对不起。我对她那么露骨地看凌光感到很不满意,生怕她吐出什么不好听的词刺激到凌光,于是恶狠狠地瞪了她两眼,说了她两句。小女生有些愕然回过神来,迅速把视线转到我脸上,原来,她一直没有发现还有我这么个人。

可能,只在这一瞬就预兆出,在她心里,凌光永远是第一位的。

而我,永远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扮演者凌光的好兄弟,她的好朋友,以及为他们牵线的人。

在他们终于走到一起的那晚,我的世界,大雪纷飞,白茫茫的一片,只要稍稍向前走一步,似乎都是万劫不复的深渊。

“怎么了?睡不着?”

一双温暖的手覆在我手上,手指细长,很瘦,却很柔软,在我耳边的声音清透,似乎不像刚醒的样子。恐怕我是吵到她了,她一向浅眠,医院里的事又很忙,每天都非常疲惫地倒在床上,昨晚更是翻看完所有病历后才睡的,想来等下还要去上坟,真是辛苦她了。我回握住她的手,不知她在黑暗中看不看的到我微笑的表情,我说:“是的,睡不着了,吵到你了。”

她把脸往我脖颈里靠了靠,轻轻摇了摇头:“我也睡不着,心里直跳着,想到马上又能看到他们了,就算是这个日子,也觉得很兴奋。”

我低低地笑了两声,伸手揽过她的肩,柔声道:“再睡会吧,今天一天都会很累的。”

之后,浑浑噩噩之间,似乎醒了几次,又似乎睡去几次,却始终无法睡熟。等到天刚刚亮起来,我们就同时起床,轻手轻脚地准备起来了。要去祭拜的东西全由边边准备,我没有过问过,只是帮女儿穿衣服的时候,心思不像平日那么集中,总是会飘忽到没有边际的地方,一呆又是好一会,搞得小家伙嘴巴撅得老高,非常不满我这个老爸把他的衣服弄得歪七扭八。边边走进来看了我们一眼,摇摇头说:“你自找的,应该让他自己学着穿衣服了,小孩子不能这么宠着的。”

“我哪有宠,要说宠,跟凌光比起来,那是没得比。”

说起凌光,简直让人不敢相信,这么一个冷若冰霜,淡若无风的男人如今会变得如此细致温柔。第一次看到他抱着儿子出现的时候,我差点不敢认他。他的儿子就像是个小皇帝似的目不斜视,屁点大的小鬼头竟敢拿那双极似他老爸,但更似他老妈的漂亮眼睛斜斜地扫视了我一下,然后扭过头靠在老爸肩上睡觉去了。我呆滞的表情换来凌光的一通嘲笑,我愤愤地说:“你怎么教的儿子。这么没有礼貌,跟你以前一个德性。”

凌光不以为然地耸耸肩,很是袒护儿子地说:“他心情不好。”

“小毛头还心情。”

我伸出手想要掐掐那个小鬼肉嘟嘟的脸,却在中途被凌光挡下了:“别动他。若曜他上飞机前还在练琴,上了飞机后折腾了半天却睡不着,现在正郁闷呢。”

我无奈地撇撇嘴,不屑地看着他那张很是骄傲的脸。不就是一个儿子嘛,我也能生。只不过,那时候我才刚娶到琼际边,所以实属不甘心的美好幻想。当然,当疏影拉着一个粉面玉琢,漂亮得跟小天使一样的小女孩从机场走出来的时候,我才了解到凌光这小子骄傲的原因。一生就是一双,他够狠。

今天外头的风有点大,我们一家子赶到的时候,虽不算最晚,但也非最早,远远的就能看见疏影弯着腰,很认真地擦拭着墓碑,清冷的阳光照在她身上,晕出一抹白色的光圈,惹得她那身白色的衣服像是会发光似的,安宁纯净,美好如初。时间就好象在她身上停下了脚步,她还是以前那个她。

只是,我们都知道,谁都不会是当初的那个自己了。

更不用说疏影了,作为袁未满而活的那几年,她的世界被彻底颠覆,换了一个身份,换了一个名字,然后,就连性格都随之变得不似以往那般多愁善感,一点点小事都要皱老半天眉担心个没完,而是带着雷厉风行的派头,一点都不含糊,性子爽快,嘴皮子伶俐,在媒介里俨然是一个说话带份量的人物,就连笑起来也不似以往那般容易害羞,纯净中尽是妩媚。

说不上这样的变化是好还是坏,我只知道,如果能让她忘掉伤痛,快乐的活着,那便是最好的。

那个傍晚,是我在事发七年后第一次遇到她。因为太过偶然,仓促间太过冲击。我不能去想,不能去思考,我担心我一停下来犹豫,她就会在下一个拐角消失不见。我在堵得水泄不通的主干道上扔下车子,不顾后面的人如何叫嚣,一个劲地向那个身影跑去,头脑发涨,一点都不知道在做什么,仅是凭着直觉,抓住她的手。

“疏影,真的是你!”我喘着粗气,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的她,精致的妆容,长而密的卷发显得她白玉似的脸越发小巧,她似乎刚沐浴出来,身上散发着甜甜的清香,一身随意的打扮更显清雅不凡。只是她的脸上那抹笑容在看到我的时候变成了一瞬间的惊恐和陌生。她看着我的眼神里充满探究,只是一会后,她便笑开:“是啊,很久不见。”

我觉得血液直冲脑门,心跳得快要冲破胸膛。上帝啊,我在日本苦苦寻觅了那么久,一个个城市翻查过来,可是,最终却让我在这儿找到她。我激动得无法言语,盯着她微笑的脸庞一时间千头万绪。

就当我高兴得不能自己的时候,她接下来的话却让我如坠冰窖:“你很想听到这句话吧?可是,我要让你失望了,我不是遥疏影。”她扭了扭胳膊想要挣脱我的手,清秀的眉微微皱起。

我那时的表情一定很搞笑,愣头愣脑地笑得傻兮兮的,忽然又被惊得目瞪口呆,我憋了半天,执拗地拉着她的手,依旧笑着,但有些急切地对她说:“你骗我的吧。疏影,我是岳野啊。你不认识我了?”

她似乎很无奈,然后也不挣扎了,回头四处看了看,然后指着街边的一家茶室说:“我们进去说,行吗?”

我跟着她走进那家不大的茶室,她很淡定地点了一杯云南普洱茶,随口问我要喝什么,我只顾着盯着她,完全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她见我没反应,便让服务员给我上了一杯西湖龙井。

这时候,我真的开始疑惑了,心里最初那份坚定开始产生了细微的动摇,她真的是疏影吗?她那份从容和平和,脸上挂着不失礼貌却带着距离的微笑,不是我记忆中那个被逗几句就会脸红的女孩子所拥有的。但是,平常人被人认错了后会有她这般反应吗,带着那个冒冒失失的陌生人坐在街边的茶室喝茶?

我一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反倒是她在品了一口茶后,先对我解释道:“其实,你不是第一个认错的人,我有过好两次这样的经验了。”她冲我笑笑,眉眼间满是无可奈何,“只不过,你更激动一些。”

她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有成熟女人的风情,却不失小女孩的可爱,她坐在我对面直视着我,没有一点心虚逃避的样子,右手修长白皙的手指一直绕着长长的卷发打着弯。我不解,她刚才笑起来的那份可爱,再次让我相信,她就是遥疏影。可是,为什么,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她说她不是她?

她似乎看出了我的不解,停下手中的动作,托着腮似乎有些苦恼地望向窗外说:“怎么说呢?这件事,我也苦恼很久了。遥疏影到底是谁?我跟她真的有这么像吗?”她回过视线,“你敢肯定我是她吗?”

我大惊,随后似乎想到了一个不可思议却只有这个不可思议的解释才能吻合她现在这种状况。而对于她这个奇怪的提问,我犹豫了下,终是很用力地点了点头,然后认真地看着陷入沉思的她。

面前白色的陶瓷杯里,淡绿色的龙井茶逐渐冷却,袅袅的热气不见影踪。我一动不动地等待着她的回答。终于,似乎在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她舒展了眉,只是脸色不如先前好了,她抿了抿唇,看着我的眼神有些戒备,我不知道在那短短的几分钟内她想到了什么,所以,我以最严肃的表情对她说:“不用担心,你说吧。”

“好,”她的手握成了拳,一双美目闪着不能名状的光芒,“我是一个丧失了记忆的人,一直以来以袁未满的身份生活着。只是,现在看来,情况似乎比我的要复杂一些。”

失忆?真的是失忆,我有些无法接受这个状况,兜兜转转,寻寻觅觅了半天,竟然是这个状况,实在太戏剧了。

“我一直想搞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也许遥疏影在某个地方,也许,”她停顿了一下,波光潋滟的眸子紧紧地盯着我,“我就是她。”

我呆住。

随即,她又笑开,叫我不用那么大反应。可是我又怎么能不反应过激,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事情发生的太快,突然找到她,突然被告知她失忆了,她到底以什么样的身份生活到现在!

她让我不要急,自己又喝了口茶,脸上淡淡地说:“今天我们的谈话,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在我摸清楚之前,我们只是陌生人。你也不要查什么了,该查什么,我心里清楚。”

她的语气让人不容有异,我低头捧着那杯凉茶,缓缓地点了点头。

自那之后,我还是暗中查探了一番。结果令我非常愤怒,一直呆在她身边的竟然是凌若尘,那么她的身份,我完全可以确定了。只是,她到底是如何失忆的,到底凌若尘用了什么方法让她成为他的恋人,光到底知不知道她,一切都百思不得其解。

虽然我相信她就是遥疏影,但是,不论面对谁,即使是光,我都不曾提起这些。

因为,这是我对她的承诺。

NO.92 岳野番外(二)

当我和边边来到墓地时,老远就已经看见凌光和疏影的身影了。我把车停好,手里捧着鲜花和祭奠用的物品和边边一起朝他们走去。

疏影此时正很认真地弯着腰不停地擦拭着墓碑,面色平静而认真,这么冷的天她的额上却已泌出细细的汗珠。今天天气晴好,阳光正当头,她一身白衣,一如既往的纯净,长发被她随意地盘成一个漂亮的发髻,鬓角的发丝微微随风飘扬,岁月在她身上缓缓流过,让她变得越发成熟美丽。凌光则站在一侧专注地看着妻子忙上忙下,他一手抱着星尘,一手拉着若曜,眉宇间还是那种有些冷漠的淡然,只是看着妻子的眼睛含着掩不住的爱意和包容。这样一个被神化的男子,如今依旧风度翩翩,英俊不凡,那身沉稳和安逸,却是经历了时光的磨砺才拥有的。他站在那里本来就够惹眼的了,加上一双漂亮得让人流口水的儿女,边上墓碑前也来上坟的家属时不时那眼睛瞟他。

我看着眼前这完美的一对,有瞬间的迷失,除非我去澳洲看他们,不然,一年只有这个时候才能见着他们。这个时候,我好像一下子不知道身在何处,思绪翻飞,看到大家都有了自己平和美满的生活,有种无法言明的情绪盘桓在胸口,真希望这样子的日子就这么一直过下去。好在身边有人拉住了我的手,给了我一个温柔的笑容,让我找回了自己。我也有一个自己幸福的家。

我走到他们面前,疏影刚好清理完毕,墓碑被她擦拭得光可鉴人,我笑着说:“你们来得真早。”

疏影真的很专心于刚才的打扫,听见我的声音似乎愣了一下,片刻才反应过来连忙拿出笑脸:“你们也很早啊,阿岳、边边,”疏影弯下腰伸出手揉了揉我女儿小洽的脸道,“还有小洽,新年快乐啊。”

我看了看女儿,她轱辘辘转着大眼睛盯着疏影看了会,然后很有礼貌地甜甜叫了声阿姨好。我心下很是满意,我的女儿真是乖。凌光拉着一对可爱惹眼得不得了的双胞胎上前来浅浅一笑:“昨晚又通宵了吧,今天真是辛苦了。”

我那眼神瞟他一眼,然后把大束的白菊放到墓碑前,一边无奈地说:“公司里事情那么多,谁叫有人不肯替我分担,害我每天都睡眠不足。”自从凌家的子女都宣誓不肯继承家业后,凌霄云不知怎的找上了我,那时我正跟边边交往,已经论及婚嫁了,一开始我很果断地拒绝了,之后又一直回绝了好两次,直到边边找我,光也找我谈之后,我才想,其实只不过是一份工作,和边边是夫妻,和凌光是兄弟,反复思量过后,我终于成为了这场被世人瞩目的继承事件的最终终结者。

凌光挑了挑眉,凉凉地说:“有人如今身价几百亿还不知足,真是令人痛心。”

疏影在边上忍着笑,边边站在一旁也不帮我,只顾着给小洽围围巾,我只有拿眼睛横他,瞪了半天,凌光漫不经心地回看他,一来一往,最后终于憋不住大笑了起来。

真好,又见故人,故人依旧。

我们依次给凌若尘上了香,鞠了躬,满满当当地为他摆上了他最喜欢吃的食物,又为他烧了纸钱,每一个步骤疏影都做得非常认真,她让两个孩子都毫不马虎地完成了这一系列动作。我想,在疏影心里,不论多久都将占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也许这并不关乎爱情,但是他确会一直存在。我抬头望向凌光,他感应到我的目光朝我看来,眼里的光芒似水晶一般透明璀璨,毫无杂质。

晚上,我和凌光非常难得地一起泡在酒吧里,周身大多是一群衣着光鲜,打扮时尚的年轻男女,我和他这样已经三十而立,正向着不惑之年前进的老男人似乎有那么点格格不入。岁月催人老,男人三十一枝花,可依旧缅怀过去的青春年少。吧台上只是简单地摆着两瓶啤酒,我和他相互拿起酒瓶碰了一下,开始大口地喝了起来。

“怎么样,日子过得还顺心吧。”我侧过头,一手撑着脑袋向凌光问道。

凌光喝着啤酒,修长的手指把玩着酒瓶,嘴角边带着淡淡的笑容:“很好啊,再也不会有比现在这种生活更让人舒心的了。我本来就不喜欢过复杂的生活,现在简单的生活状态我很满足。”

我和他平日里联系不多,通常也就节假日会互发短信慰问一下,这个时候,我急切地想知道关于他还有他们的生活状况。我知道他们的生活应该很美满,但是我还是担心,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杞人忧天:“疏影心里还是放不下若尘,是不是?”与其遮遮掩掩,倒不如直接问个明白。

凌光的反应出奇的平静,他轻笑出声,似乎觉得我的问题很可笑,然后又喝了一口啤酒才缓缓开口:“你我都不再是少年了。也许换作以前,我会很在意很在意,我甚至会不惜一切地抹除他在她心中的印记,会因为她一时的回忆而嫉恨得难以自拔。但是,阿岳,现在的我,早就不是那个年少轻狂的我了,凌光有很高的自尊,但是当自尊遇上最爱,有时候,不得不低头。”

我低下头有些烦躁地推开空瓶,又开了一瓶啤酒,仰头灌了一大口。只听耳边凌光淡然的声音:“阿岳,和死去的人比是最愚蠢的行为,何况,我很清楚,疏影很爱我,就像我很爱一样。只是有些事,因为有着刻骨的记忆,我们一辈子都无法忘怀。我不介意的,所以,你无需为我担心。”

“真的吗?”

“有时候若曜会非常不解地问我:爸爸,若尘叔叔到底是谁?是你的哥哥还是妈妈的哥哥。这个时候,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能告诉他说若尘叔叔对妈妈和爸爸来说都是最重要的人。星尘有时候也会不理解,因为有时候我们会叫凌若尘,有时候又会说林星耀。说出来你也许会觉得很奇怪或者不相信,但是,在我们家里,他并不是一个不可提及的禁忌。没有他,我不会知道疏影如此爱我,也因为他,我才找到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人。”

我严肃地看着凌光,他很坦然地回应我的目光,即使灯光昏暗,我还是清楚地看到了他眼里的真挚,像是在告诉我他说的全都是真的。好吧,我相信了,难得听他讲了这么一通长篇大论,我想不会有假。其他都无所谓,我是看着他们走过来的,只要有情人终成眷属相守到白头,一切都没有问题。

“你呢?”聊了那么多,光转变话题,开始把矛头转向我这边,“你和边边怎么样?”

我愣了下,回想起自己的老婆,非常幸福地冲凌光眨眨眼:“你羡慕不来的。”

和边边交往后,我终于相信人真的需要给自己一条活路,退一步海阔天空,转过身,其实上帝造就为你找好属于你的伴侣。也许我和边边的恋情远没有光和疏影这般曲折波澜,刻骨铭心,但是细水长流的温情却让我们非常珍惜对方。边边知道我喜欢过疏影,但她一点都不在意,或者说即使在意,她也给予我最大的信任。我以前只是觉得凌光这个妹妹很有个性,交往后发现她不仅有个性而且个性很好,没有当下女人的矫揉造作,也没有女强人一贯的自视清高,有着琼际边独有的洒脱和坦荡,有自己的原则和宗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也许就是她这种自由自在的性格吸引了我。当我在无意中发现其实她很早就喜欢我的时候,也正是因为我而和父母决裂时,我刹那间爱上了她。我想这辈子,我非她不可了。

“当初她父母落井下石找我们家的碴,她和她父母因此闹得不可开交,甚至离家出走。你们走后又一直陪在我身边,却不索求什么,我想,如果这样的女人我不爱,我会遭天谴的。”我拿出一根烟给自己点上,以前烟酒不沾的我不知什么时候对这两样东西已是极为精通,烟草味混合着酒精味一点点地令我着迷。

凌光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为了以后更美好的日子,干杯。”

我们相视一笑,各自痛饮下那瓶啤酒,而后凌光就不再喝了,他说疏影不喜欢酒味,我笑眯眯地看着他,他真的为了疏影改变了很多,而且越变越好,这就是爱的力量吧。随后我们一同决定早点回家陪老婆孩子。

“对了,”在走出酒吧门口的时候,他忽然带着高深莫测的笑对我说,“这次我们回来就不打算走了。”

黑漆漆的夜里,他的眼眸闪烁着太过明亮的光芒,我的大脑忽然被冷风吹得当机了三秒,随后我猛地勾过他的脖子狠狠地揉乱他完美的发型:“靠,小子,竟敢瞒着我,到现在才跟我说,你还当不当我是兄弟啊!”凌光拼命挣扎着,想要逃脱我的魔爪,只是当我看到他脸上大大的笑容,我知道这个兄弟是我一辈子的哥们。

胸腔里被那种快要膨胀到爆的狂喜充满着,那种久违的激情和热力在我体内燃烧着,生活是充满希望和光明的,此时此刻我相信明天的早晨一定会是阳光明媚。

No.93 若曜篇(上)

不是我臭屁,可恶的恐龙胖老说我臭屁,这个家伙自己一身赘肉还老喜欢在那装可爱,他难道没看到胡老师已经在那里满脸黑线了吗?再瞧瞧那张已经是满嘴的蛀牙的嘴巴,可这不知好歹的家伙还要往那里面拼命塞巧克力,我说就他这个样子,隔壁班的小美是永远不会和他做朋友的。至少他若是能做到我这般英俊帅气,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十分之一,估计还有那么点希望。

不要问我我是谁,如果连我是谁都不知道,你也就不用出来混了。

我,当然是鼎鼎大名,全校上下无人能敌的智商超二百,帅气无极限的绝世校草——凌若曜!没听过我名号?哼,你滚回幼儿园再上几年学前班再出来吧。

真不是我臭屁,其实我也很奇怪为什么我会长得如此招人喜欢,五官如此完美无缺。一岁的时候看到我的三姑六婆无不惊声尖叫嚷嚷着要抱我,更有甚者乐此不疲地帮我换尿布;三岁的时候隔壁家刚出生的Mary只要一看不到我就高分贝的狂哭,差点把他们家连带我们家的屋顶给掀了;五岁的时候我那个笨蛋小妹老喜欢屁颠屁颠跟在我身后偷看我,然后拿起镜子照自己,看着看着撅起小嘴,眉头一皱又去找老妈哭去了;七岁的时候我去照相馆拍照,摄影师看到我激动得不能自制,镜头对着我一阵狂拍,末了还很激动地握着我妈的手说一定要我做他们的形象代言人。

其实我为什么这么帅,这么俊,谦虚地说一句,那是都是因为我爸爸的功劳(好像有人抗议,好吧,我妈也起到了一点辅助功能)。我长到现在,模样越发张开了,很多看到我的人都惊叹我和我爸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而我爸爸,嘿嘿,不是我厚脸皮,我真真正正没有看到过长得比他还要好看的美男子了。我爸爸是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完美男人。虽然他现在已经过了三十,正在向四十进发,但是,那身材,那相貌,那气质,简直是万里挑一,天上有地上无,而他是下凡来的。老妈经常会来学校接我和傻丫头,她一站在那里,我就发现我们学校门口似乎人流量变得多了起来,车行速度慢了起来。但是,当我爸开车来学校接我的时候,那个场景我就不用多说了,周围羡煞的目光更是让我好不得意,我还好几次看到恐龙胖在那里呆呆地流口水。而我们年轻的胡老师一见到我爸就开始脸红流汗,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放,我抬头看天,正在下雪,不至于热成这样吧。而我爸则一脸平静地站着听她说些没什么营养的表扬我的话。事后,她端详我半天,喃喃道:难怪你这么漂亮了,你爸妈呀……真是太令人嫉妒了。

我爸是一名小提琴家,也就是艺术家。他性格冷漠,性情孤僻,待人的态度算不上高傲却还是清冷的,就算是我都极少看到他的笑容,他总喜欢微微皱眉神情清冷地看着你,每当这个时候我老妈就会毫不客气地拍拍他的脸说:“别皱了,不好看。”这个时候我总是很火大,我看是她女人家不懂,男人深沉的时候是最性感的,而我爸爸最性感的时候就是皱眉的瞬间。我老妈盛赞我爸爸有一双水晶般的世界上最漂亮的眼睛,我当然完全赞成,而且是一双最净透无瑕的眼睛。他的举手投足都带着一种超乎常人的优雅和自信,所以在我出身前他是名噪一时的人物,为他疯狂的媒体、粉丝、业内人士数不胜数。但是在我出生前两年他却选择归隐了,跟着我那个……咳咳,美丽的妈妈移民到澳洲,过起了无忧的田园生活。

在我懂事以来我就知道一点,我妈妈是我爸爸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不是之一,而是唯一。就算是我和星尘都不及老妈重要。起初我非常生气,我可是爸爸的亲身骨肉,他怎么就把我搁后面呢,好歹我也要和老妈并列!但是,久而久之我发现,爸爸对老妈的爱已经是刻到心里,融到骨里,这是无法改变的了。在澳洲的时候,我们的生活是很惬意舒心的,我跟着爸爸学小提琴,因为我实在太崇拜他了,就算老妈也是钢琴高手,可是我还是愿意跟着爸爸学,虽然他有时候真的很严格。空闲下来的时候,我喜欢擦拭我的琴,这个习惯我是跟爸爸学的,他很爱擦拭他的爱琴,一遍一遍不厌其烦。而通常这个时候他的眼睛却目不转睛地盯着老妈看,有时候老妈在做饭,忙得四脚朝天的,有时候老妈很困倦地缩在躺椅里打盹,脑袋像啄木鸟似的一点一点,他都不会去打扰她,脸上总是带着我无法忽视的溺爱神情,眼神无限放柔,唇边是一个极浅却极温柔的笑容。这个时候,我挫败了,看来这个世界上真的只有老妈能让爸爸变得如此温柔。只有老妈能让我那个高高在上的爸爸放下姿态陪她一起混厨房,也只有她能让我爸爸穿上棉布格子衬衫陪她去湖边钓鱼,也只有她能让我那个不拘言笑的爸爸讲笑话给我们听。

再来说说我为什么不那么“待见”我的老妈。其实,说实在的,我老妈确实是一个美女,虽然她和我爸爸站在一起的时候总显得有些黯淡,谁叫我爸太过光芒万丈了呢。但是,我总觉得对她心里有些疙瘩,他们以为我和星尘都还是小孩子,所以什么都不懂,其实,我可是遗传了我爸爸的优良基因,聪明绝顶。我早就知道为什么我和傻丫头的名字一个叫若曜一个叫星尘了。那是因为一个叫林星曜,又叫凌若尘的叔叔的原因。他是爸爸的亲生哥哥,却和老妈青梅竹马,他竟是一个跟爸爸抢老妈的坏人!这世界上竟然有人敢跟我爸抢东西(喂喂,你妈不是东西……等等,怎么还是这么别扭?)的人,他真是不知好歹,不识大体,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存在比我把还优秀的人?就算是和他相当的人,我觉得也不存在。比如岳野叔叔,虽然也很帅,但是气质上我爸爸胜他一筹。 我着实就想不通了我爸爸为什么还会险些败给这个叔叔呢?我老妈难道那个时候有高度近视吗,还是丧失了辨认能力?更让我想不通的是我这个自尊高于一切的爸爸竟还会帮他的情敌说好话,摸着我的头告诉我说林叔叔拉起琴来时宛若神子。虽然他已经过世了,可您也别一点都没紧迫感啊,看看每次到了忌日的时候老妈那一脸怀念的样子,你别告诉我你一点都不吃醋。我都吃醋吃得不行了,我看您心里一定备受煎熬。就这样,我特不喜欢老妈缅怀过去的样子,虽然她似乎很爱我爸爸(这应该是理所当然的),但是,我不喜欢她想起林星曜时那般恬静的表情。 直到我有一次翻到老妈的旧相片时,我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个宛如神子的人存在,而他绝对不逊于我的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