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的场面没什么特别,两个人甚至都用不着见面。我在MacDenton律师行的会议室里签字,Lyle隔着一个大西洋和六个小时时差,所以,用的是传真。

于是,九月二十一日下午三点多,带着Caresse在JFK机场登机的时候,我刚好过了二十七岁的生日,也刚好了结了我的婚姻。我们要坐差不多十四个小时飞机,在北京首都机场转机,到达上海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晚上十点多了。这条路线跟我五年之前初到美国时走的刚好相反,那个时候是上海——北京——纽约,然后坐长途汽车到波士顿。走出国际到达口的时候,我甚至有点紧张,怕看到爸妈会哭,但事实是,隔了太久了,就不会再哭了。

我跟爸妈拥抱,把Caresse介绍给他们,这还是他们第一次看到这个小朋友的真人。刚开始Caresse还是笑笑的,但无论如何都不让外公外婆抱,碰一下也不可以。但他们总想抱她,她索性放声大哭起来。几次这样下来,大人们也只好放弃了。

“这样哭法,马路上人家看到还以为是拐来的来。”我妈有点不高兴。

第一夜,因为时差的关系, Caresse很是兴奋,坐在床上玩了大半夜。快到两点,才在我身边睡了。我还是睡不着,在房间里乱转。我出国之后,爸妈搬过家了。我和Caresse睡的是留作客房用的一间屋子,完全陌生的房间。没有衣橱,沿墙一溜书橱,摆得都是平常不太用到的书,只有那里有一些我熟悉东西:我小时候的影集,上中学时同学间寄来送去的贺卡和信件,还有一纸盒旧玩具。里面有一只发条水晶球,我很小很小的时候是我外婆梳妆台摆设,应该是她年轻时买的,里面是一匹身披鲜花的白色旋转木马,摇一下晶莹剔透的雪花扬起来,再很慢很慢的落下。原本只要上紧发条,还会演奏鲜花华尔兹,那个曲名用德语写在底座下面,很久以前就被我弄坏了,只会发出嗒嗒的声音。我看了它很久,不能相信自己曾经弄坏了这么美的东西。

第二天我和Caresse还是日夜颠倒,昏头昏脑的样子,直到下午三点多午觉睡醒才又精神了。起来的时候,我爸在客厅接电话,拿着听筒,含含糊糊的说:“没有,工作忙吧,呵呵呵呵。”猜得到电话那头是在问我有没有带老公回来。

等他电话挂掉,我说:“谁要是问起,就实话实说吧,又不犯法。”

爸爸点头,妈妈说:“你奶奶高血压,要气死了。”

这是个大家族,表兄堂弟的数不清的亲戚,往上数三代也只有一个嗜赌的堂房叔叔离过婚,而我曾经是这一辈儿里最好的。我们正商量着要不要索性大大方方的把我的婚姻状况讲出来,结果却是多余的,尚在彼岸的Victoria已经免费替我宣传过了。我不太清楚最早的版本是怎么样的,反正甲告诉乙,乙再说给丙听,慢慢的也不知道原来是怎么说得了。有个亲戚很关切的看着我,问:“现在怎么样了,事情都处理好了吧?”我以为他指的是离婚,就说已经好了。搞了半天才明白,他听到的版本是,我在美国被人骗了。

89.纸飞机

在上海。Caresse这样肤色的小孩总会吸引许多人的注意,引出更多关于她身世的问题。我说的许多人包括邻居、物业管理员、商店店员,甚至公园里同样带着孩子的陌生人。大人们喜欢逗她讲话,引她笑,叫她“洋娃娃”,转身却又在感叹:现在没爹的小混血真是到处都是。孩子们则是更加公开讨论她的发色、眼睛的颜色,大一点的会说出“血统”这样高深的词,好像她是一只半比熊半贵宾的宠物狗似的。

我以为自己会受不了这样的场面,但实在没有什么事情是真的忍受不了的,没什么事情是过不去的。我不回避那些问题,不少说也不多说一句。而且,尽管看起来跟别的小孩不太一样,Caresse也有她自己的魅力,融入到他们当中去。她很快跟外公外婆混熟了,也喜欢跟小朋友玩,很愿意跟人家手牵着手走路。那些小孩子也逐渐喜欢上她。刚会讲话的小信很远看到她就大声叫她“咔咔”,六岁的诺诺调低滑板车的扶手,让她把着扶手站在上面,推着她在花园里转圈。她在阳光里面,笑的快乐无比。

几天之后,在餐桌上,我爸刚放下碗,Caresse突然说:“阿拉饭饭吃好了。”说的很响很清楚,那是她第一次说出一句句子,用上海话,不是英语。

第二天我跟Lyle约好要通个电话的。时间约在上午十点,因为那个钟点Caresse总是醒着的。九点半之后,我不自觉的看了好几次时间,突然发觉自己怀着一种几乎按耐不住的兴奋的心情。可能我只是因为高兴,想要把快乐的事情告诉其他人,也可能还有别的,不愿意承认罢了。

电话很准时的响了,我们互相问候,我把Caresse新学会做的事情、说的话,讲给他听,然后把小孩儿叫过来,听筒放在她耳边,说:“Caresse叫爸爸。”

“妈——咪——。”小孩儿一边笑一边叫的很响亮。越洋电话两头,所有人都笑翻了,连带Caresse自己。

她能说一整句话,却一直分不清楚称呼。对她来说,“妈咪”是对所有照顾她的大人的总称,我是“妈咪”,Lyle也是“妈咪”,保姆还有外公外婆都不例外。

等我回到电话上,Lyle似乎有点无可奈何,问我:“你说要不要带她去看医生,育儿专家之类的?”

“等我回来再说。”

“告诉我回程的航班号码,我过来接Caresse。”

“你来接Caresse吧,另外有人会来接我。”他不说来接我,我也无所谓。

“好。”他回答。

挂断电话,我妈看了我几眼,好几次欲言又止,最后终于忍不住了,问我:“你们两个现在到底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我不知道怎么回答。

“看你们好像还满好的样子嘛…到底是为了什么啊?”妈接着盘问。

爸爸则开始循循善诱:“你记不记得小时候,你老是喜欢一手抓着爸爸一手抓着妈妈,一边走一边跳啊?你女儿要是也想这样,你一个人是抓她左手还是右手好啊?”

我没接茬,又是个没办法回答的问题。我只能叫自己相信Caresse不会因为我跟Lyle不能走在一起而错过任何一点点可贵的童年乐趣。

一个礼拜之后,我重新收拾东西准备回去。爸妈在旁边看着,妈妈抱着Caresse,感叹:“刚刚熟悉了又要走了。”

而我拿起那个旧水晶球,问他们能不能带走,纽约可能有地方可以修。没有人反对。

飞机在JFK机场落地是当地时间下午五点多。照之前说好的,Lyle来接Caresse,我叫了Nick来接我。如果是Hiroh那样的环保主义者,一定会算算我们浪费了几升汽油,多排放了多少吨温室气体,只为了人类和人类之间微不足道的感情问题。

走出国际到达口的时候,Nick已经到了,靠在一面半人高的玻璃扶手旁边,手里拿了几页纸在看。我隔了很远叫了他一声,他抬头看见我和Caresse,就朝我们挥手。Caresse坐在行李车上也使劲儿朝他挥手,等到了他旁边,又非要抢他手里那叠纸。

我拉住她说:“不可以。”但根本没用,她就是觉得那些纸是再好玩没有的玩具。

“嘿,我们做纸飞机好不好?”Nick蹲下来对她说,从那二十几页钉在一起的A4纸里面撕下一页,把剩下的全部给她了。Caresse马上不吵了,目不转睛的看着他折纸。

“撕掉要不要紧啊?”我问他。

“可以再印嘛。”他一面低头折纸一面回答,“我很会做的飞机的,会十几种不同的叠法,飞的很远的。”

飞机很快做好了,凑在嘴边哈一口气,掷出去,飞的平稳轻盈,滑翔了很远才落到地上。Caresse看呆了,急的跳脚也想试一试。Nick跑过去把飞机捡回来给她。她记住了那个哈气的动作,差点把半个飞机都塞进了嘴里。

“机头沾上口水就不平衡了。”Nick一本正经的跟她解释,把着她的手教她飞,“飞到妈咪那里去,妈咪站远一点,来,一、二、三,起飞…”

Caresse掌握不好松手的时机,试了几次才有一次成功的飞出去两三米的距离。我忙着接他们的飞机,直到Lyle走到我旁边,才注意到他也到了。

90. Roseola

Lyle跟我打了招呼。看到Nick,两个人相互点了点头,没有握手的意思。他走过去抱Caresse,小姑娘正玩的起劲,少不了的又小闹了一场,直到哄她说带她去吃蛋糕,才安静下来。我们告别分手,其实要去的是同一个方向,却故意选了不同的路走。走出几步,我回头看了一眼,Lyle已经走远。Caresse趴在他肩膀上,尽管隔了几十米的距离,我还是相信自己看到了她眼睛下面还挂着的那朵泪珠。

上了车,Nick问我:“玩的开心吗?”

“累死了。”我回答,“Caresse满十八周岁之前,再也不带她出去了。”我发了狠话。飞机上,除了睡着的时候,这个小朋友没有一刻是安生的。如果不能离开座位,我就得给她唱歌,讲故事,陪她看动画片,把故事解释给她听;飞行平稳的时候,她就非要不停的从机头走到机尾,再走回来,跟看到的每一个人灿烂的笑。我总得陪着她吧,结果,从上海到纽约有一半路是走过来的。

回到家里,我洗了澡,上床就睡着了。做梦做到Caresse一下子变得很大了,我到幼儿园去接她,而后两个人又到了游泳池里,我穿着夏天的衣服,Caresse穿了一套可爱极了的小比基尼游泳衣,唯一遗憾是梦里面的光线不像夏天,总是暗暗的,有点。

不知道几点钟,我被电话铃声惊醒,心惊肉跳的趴起来接电话。我只在客厅放了一部电话,铃声在卧室里听起来很轻,可能响了很久了,一直没听见。

“你去哪儿了?为什么没开手机?”是Lyle,接起来就是这么一句,吵架的语气。

我被他问的有点懵了,外面天已经黑了,墙上的钟走到两点二十分。“我在睡觉。”我回答,半夜还能干嘛?

他顿了一下,换了种比较礼貌的口气:“Caresse发烧了。我们在医院。”

我立刻清醒了,“哪个医院?现在怎么样?体温几度?”

“东七十七街上那间,一个小时之前量是103度…”

“我马上就到。”我没听他说完,挂掉电话,用最快的速度拿了钱包手机,随便披了件运动衫,就冲出去。一路跑到大路上直到拦下一辆出租车。上车坐定,就在手机上换算那个听起来很吓人的华氏度数,换成摄氏度也要接近39.5。快到豪斯顿大街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穿了件很薄白Tee却没带bra,只能把外套的拉链拉到最高。

二十分钟之后,车子在那间医院急诊入口前面停下。我付了车费下车,一边朝里面跑一边打Lyle的手机。照他告诉我的号码,在8楼的一间儿科病房找到他们。房间里面总算不像楼下急诊大厅那样灯火通明,Caresse坐在小床上面,眼睛哭得通红,身上全是吐出来的东西,精神倒还不错。Sandy正在给她换衣服。Lyle蹲在床边,嘴里唱着几句关于小蜘蛛或是小绵羊的儿歌。看到我来了,Caresse又兴奋了一下,眼泪还没干又在笑了,伸出双手要我抱她。我过去握住她的手,手心又干又热。

我问Lyle:“什么时候开始的?医生说是什么病?”

回答我的却是Sandy:“九点钟我送她上床的,十一点多发觉有热度,101度多,在急诊室吃过退烧药,降到99度,一点钟又烧到103,刚刚吃过药,差不多全吐了…”

“医生说是什么病了没有?”我带着点火气继续问Lyle。

他总算答我了:“验过血,可能是流感。”

护士进来量了耳温,还是101度多。Caresse吵着不肯睡,生病的小孩子脾气总会变坏,那个晚上她无论如何都只要我抱她,可能是因为我是她妈妈,也可能只是因为另外两个人都骗过她吃退烧的糖浆。不管是什么原因,我就那样一直抱着她,在房间里一边走一边轻轻的跟她讲话,让她安静下来,闭上眼睛休息一下。她从来没有这样哭闹过,我知道她肯定很难受很难受。如果是从前的我,看到这样妈妈宝宝的煽情场面会觉得虚伪老套,笑都要笑死了,但那个时候,我抱着这个十四个月大、十一公斤重的孩子,从凌晨三点一直到四点半,没有觉得累,却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不断的落下来。

差不多三点半的时候,我打发Sandy回去睡觉,叫她早晨再带一点Caresse吃的玩的东西过来。Lyle没走,坐在病房里的沙发上,帮不上手。等Caresse睡熟了,我把她放到床上,摸摸她的脸还是很烫。我的两条胳膊几乎没知觉了,手抖得拿不住东西,但还是拿了手机跑到走廊上去给我妈打了个电话,一听到妈妈的声音就趴在窗台上面哭得稀里哗啦的。搞得她还以为出了什么性命攸关的事情。问清楚来龙去脉之后,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为了安慰我,她嘲笑我大惊小怪,然后告诉我:“肯定是玫瑰疹,发三四天烧,烧退了,疹子一出就好了,你小时候也生过的,百分之八九十的小孩都要经过这个病的。”我将信将疑,不过总算放心了一点。挂掉电话,回头看见Lyle在病房门口看着我。他看到我回头,转身走进病房,我跟进去,没看他也没讲话,两个人在沙发上坐到天亮。

第二天,病情还在反复,高烧,退烧,再高烧。稍微有点咳嗽,没有痰,很少有鼻涕。快到中午的时候,护士又来取了一次血样。医生过来解释是因为反复高烧,要考虑病毒感染的可能性。

Lyle莫名其妙的加了这么一句:“她刚刚从中国上海回来。”

“你什么意思?”我问他,他只看了我一眼,我也没理他,直接问医生,“会不会是玫瑰疹?”

医生回答:“有这个可能。”但刚从亚洲旅行回来这个线索好像更有爆炸性,他告诉我。那年九月,越南报告过几例人感染禽流感的病例。新采的血样会被拿去做血清检测,是H5N1型病毒,还是引起玫瑰疹的疱疹病毒,检测结果出来就清楚了。

医生走出去,我控制住声音对Lyle说:“这跟去中国有什么关系?“

“你可不可以把你愚蠢的骄傲先放一放?”他回答,“上帝,我真的不应该同意你带她去中国。”

我压低声音喊起来:“医生都还没确诊,我妈妈说很可能就只是玫瑰疹而已!”

“你妈可以隔了七千多英里诊断Caresse得的是什么病?!真是奇迹!”

我气急了,心里却又害怕真的给他猜中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仿佛没了一点力气,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脸埋在臂弯里流眼泪。

好像过了好久,他在我旁边坐下来,说:“我不是那个意思。”

“如果她有什么事…如果她有什么事…”我哭得口齿不清了,我想说的是:如果她有什么事,一定不会原谅我自己的。

“她不会有事的。”他搂住我的肩膀告诉我,“都会好的。说不定到晚上就全好了。

我点点头,嘴里重复:“嗯,一定会好的。”

检验结果一个小时之后就有了,在我听起来,Roseola这个词从医生嘴里吐出来就和“玫瑰”一样优美。“最常見的嬰兒斑疹,不会有并发症,跟地区或者卫生条件也没有关系。”医生解释道,似乎在为中国正名。“没什么特别的治疗办法,发3、4天烧,红疹会在一两天里退清。”

因为高烧,还因为不肯吃药,Caresse那天剩下的时间还是在医院里输液。快到半夜的时候,我靠在沙发上睡着了,不知道多久之后,被电话震动的声音吵醒。Lyle从我身边坐起来,很轻的说了一声“对不起”,走到病房外面接电话。有那么一会儿,我搞不明白我们两个人是怎么挤在一张宽不到九十公分的沙发上睡觉的,迷迷糊糊的似乎还记得他的手臂环抱住我身体的动作。到那时为止,我两天没有好好睡觉了,没洗过澡,头发都打结了,衣服上沾着Caresse吐出来的东西。而他也好不到哪里去。我们却可以离得如此之近。

91) 双重约会

大约三天反复的高烧之后,Caresse慢慢好起来了。退了烧,她立刻又精神起来,紅疹开始出现在头颈和胸口,迅速蔓延到背、屁股、胳膊以及腿上,像细细的沙粒洒在皮肤上面,似乎并不很痒,只是看起来有些滑稽。又过了两天,疹子就差不多退干净了。回过头来看,短短几天里的事情对我来说好像有一年那么长。原本以为是场灾难,却也不过就是小朋友当中最常见的流行病。可能有一天,我也会不以为然地对Caresse说,不要紧的,不过就是玫瑰疹而已。

住院的那几天,我延长了假期在病房照顾她。她烧退之后,就回到Park Avenue的那个家里去了,那个礼拜她归Lyle带。不管她在哪里,我还是每天去看她。多数是下班之后,有时还加上午休的一小时。但不管是几点钟,我总会碰到Lyle,可能他也因为Caresse的病修改了自己的时间表吧。他既没说我不该来,也没表示欢迎,表现的就好像理所应当,我们两个就应该在那里,一切只为了那个小朋友高兴。

又一个周末来临,交接小孩的时候,我们又匆匆见了一面。那个时候,我们刚刚开始实行一种新的交接办法。因为Caresse慢慢懂事了,为了让“交接”显得自然一点,每当那个时候,我们总是约在公园、游戏场,餐馆或是售卖玩具的商店,就好像妈妈带宝宝去玩,玩累了爸爸带宝宝回家,这个样子。所谓专家告诉我们,很多有小孩的离婚家庭都是这样做的。虽然在这个离婚家庭,更多的时候,是妈妈和保姆在交接。

那天天气不好,我们约在麦迪逊大街的一间玩具店里。出租车只能停在街对面,下车穿过马路的时候,我就看到他们了。贴满动物图案粘纸的橱窗玻璃后面,Lyle就站在那里,Caresse在他身边,两只胳膊抱着他的一条腿,抬头看着他,好像咿咿呀呀的在跟他讲话,口水蹭在他裤子上,他很开心的笑起来,用手里一条纱手帕帮她擦掉。

我推门进去,他看到我,低头对Caresse说:“看,妈咪来了。”

小姑娘朝我挥手,冲过来要我抱,我抱起她,问Lyle:“她刚才在跟你说什么?学会什么新词了没有?”

“她说,今晚我们跟妈咪一起吃饭好不好?”他说,在我开口之前补充,“我们三个。”

“恐怕不行,我还有事情要做,”不字脱口而出,理由却还没编好,晚上我要带Caresse,不可能去加班、剪头发或是看电影,说出来也没人信,“我是说,我跟别人约了吃晚饭。”

“好的,没事。”他没看我就回答。

给Caresse买了一套四只森林小伙伴玩偶之后,我们从店里出来,拦下一辆出租车,告别分手。我坐上车,Lyle把手里那个装宝宝用品的大包交给我。那是一个黑色的四十五公分宽的大手袋,曾经是我的过夜包,结婚之前要是在他那里过夜,我总是带着这个Chanel的羊皮大口袋。那个尺寸,我拿着像个旅行袋,他拿似乎更合适…我一路胡思乱想,不知道为什么会想起那么多以前的事情。也不能确定,哪些事情是他故意要我记起来,哪些是我自己想要去回忆的。

接下去的那个礼拜,是Caresse病好之后第一次到我那里过夜。人家说,小孩子生一次病就会变得任性一点,绝对是真的。而且。直到那个时候,我才逐渐意识到自己在Caresse生病的那段日子里开了个坏头。既然我可以跑去Lyle那里看小孩,他也开始时不时地不请自来,按响我的门铃。

周二晚上,他穿着礼服出现在门口,跟我说他正好在附近,带了蛋糕给Caresse,抱着她在客厅里跳舞,在玩具钢琴上弹Eyes on me给她听。直到九点钟她上床睡觉了才走。我在门口暗示了一下,他这样突然来了,我觉得不方便。

我说:“我没记错的话,今天是星期二,你来接Caresse要等到星期六。你要秀父爱也不急在今天。”

他回答得很坦然:“我突然想到那天在飞机场的事情,说老实话,由旁人来做此类爸爸该做的事情,我不是很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