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云英双手发颤,霍明锦已经昏迷过去,脸色惨白如纸。

他总是强大而沉稳的,像巍峨的青山,远看不觉得什么,等他轰然倒下,才觉出他那种沉默的力量。

她按住他的肩头,血从伤口喷了出来,昏睡中的他浑身抽搐了两下。

随从取下箭,看了看箭头,怒道:“淬过毒的!赶紧回京城!”

他拔出一把匕首,果断剜掉伤口周围一圈皮肉。

刀尖在伤口内搅动的声音让人牙齿发酸。

傅云英不忍多看,别开眼神,只能紧紧按住霍明锦,掌心底下的身体一直在发抖。

马车在山道间飞驰。

随从洒了些随身携带的伤药,小心翼翼包扎好伤口。

不知过了多久,马车在一座庄院前停了下来。

早有缇骑快马加鞭过来传话,中门大开,门槛铺了木板,马车直接一路冲进内院,几位文士模样的郎中背着药箱在门前等候。

随从抬来春凳,将霍明锦送进里屋。

郎中们全部涌进去,门关上了。

傅云英站在门外长廊里,一阵乏力,靠着廊柱才没倒下。

旁边几个随从忧心忡忡,李昌赶过来了,红着眼圈训斥在庭院里伸头伸脑等郎中出来的缇骑:“二爷怎么会受伤?你们都是废物吗?”

缇骑们蔫头耷脑,任他骂。

傅云英倚着廊柱,低头看自己的双手。

十指血污,袖子上全是血迹,都是霍明锦的血。

那次去辽东暗访,他被李柏良的人追杀,因为要保护手无寸铁的村民才会被堵在山谷里,血战几夜,负伤归来。

除了那一次,他很少受伤。

他可以躲开那支暗箭的之所以没躲开,是因为他刚刚看了她一眼,确定她是安全的,想起她方才那番拒绝的话,分心了。

她看到他转头时,神情恍惚了一下。

傅云英有点后悔,早知今天会遇到埋伏,不应该选在这时候戳破他。

感情的事和读书不一样,感情太复杂了,让人患得患失,读书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认真读,刻苦读,总能学一点墨水在肚里。

霍明锦年长她十几岁那不代表他就无坚不摧了,他也会受伤,也会痛苦。

她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

乔嘉找了过来,看到她满手的血,立刻找人打来一盆热水。

她木然洗手。

随从们端着一盆盆热水去里间,然后又端着一盆盆血水出来。

傅云英脸色有点发白。

经过山道上的厮杀,石正和杂役们吓得魂飞魄散,到了地方,不敢留下,强烈要求继续往京城去。他们找到她,催她赶紧动身。

“此地是锦衣卫的地盘,不宜久留,不知他们这次得罪了谁,万一那帮人又来了,咱们什么都不会,岂不是都要陪着送死?”

杂役们一刻都不想多待。

傅云英先去找李昌,“我的助手想先回京城,这时候他们走了,会不会有什么不妥?”

李昌面色沉重,摆摆手,“没事,我们知道下手的人是谁,不用隐瞒二爷受伤的事,傅公子可以随他们一起离开。”

最后一句话带了点负气的意思,二爷都受伤了,这位傅公子问都不问一声,只顾自己的安危,亏二爷对他那么好!

傅云英没有多说什么,出了院子,让石正他们先走,“我留下来,你们带着文书回去。”

石正迟疑了一下,想劝她几句,见她脸上表情平静,知道劝了也没用,叹口气,转身和其他几人一起走了。

她目送几人离开,回到内院。

见她去而复返,李昌有些诧异,点点头,还算有点良心。

第110章 归京

又落雨了,窗前挂起一道透明的雨帘。

窗户没关严实,风从罅隙往屋里钻,细小潮湿的雨丝也跟着涌进房,水汽里有泥土腥味。

傅云英起身,合上窗。

罗帐高卷,里屋床上,霍明锦仍然昏睡着。

她回到床边,拿起刚才看了一半的卷宗接着看下去,时不时瞥霍明锦几眼。

他睡着时脸上的神情很平静,摇曳的灯光笼在轮廓开阔分明的脸庞上,鼻梁高挺,双眉略皱。

有骁勇善战的名声又如何,他毕竟是凡人,也会受伤,也会觉得疼。

有人在门外叩门,传来李昌和人低语的声音,吱嘎一声,房门应声而开,郎中端着药进来,要给霍明锦换药。

傅云英收起自己的书,洗了手,轻轻唤醒霍明锦:“霍大人?”

唤了几声,他睫毛颤动,慢慢睁开眼睛,那一瞬似寒芒乍现,眼神凶猛锐利,放在锦被外面的手如鹰爪一般,抓住她的手腕,紧紧扣住。

一开始傅云英看到他醒来时的反应也吓了一跳,但两天下来已经习惯了,没挣扎,仍然温和道:“霍大人,该换药了。”

霍明锦目光冰冷,盯着她看了很久,像是突然认出来似的,有点不可置信,眼神从空洞转为深邃。

“这是在哪儿?”

片刻后,他后知后觉,收起防备之色,问了一声,声音沙哑。

“二爷,您醒了!这是咱们在京郊的院子。”

霍明锦这两天反复发热,醒来的时候人也是糊涂的,这还是他受伤之后第一次真的恢复清醒,郎中难掩激动之情,眼圈微微红了,笑着回道。

他涣散的目光渐渐重新变得有神,眉头轻皱,双唇苍白,想坐起身,这才发现自己紧紧扣着傅云英的手。

怔了一怔,忙松开。

自己的力气可不是一般人能比的,她手腕上有几道清晰的指痕,而且很久都没消,不是一两次抓握后留下的

是他抓的?

霍明锦眉头皱得越紧。

傅云英顺着他的视线看到自己微微肿起来的手腕,放下衣袖,遮住指痕,扶他坐起来。

郎中手脚麻利,小心翼翼为霍明锦换药,外面看守药炉子的小童把煎好的药送进来。

霍明锦精赤着上身,坐在床头,身上密密一层汗珠,左手接过药碗,仰脖,咕咚几下,喉结随着吞咽的动作上下,一口气喝完。

傅云英在一旁给郎中打下手,心想,看来这一次他真的挺疼,上次受伤留宿傅家,还矫情地让她一匙匙喂他,这一次自己一口就把药喝完了。

想想也是,剜肉刮皮,能不痛么!

郎中和药童出去了,不一会儿,缇骑们知道他清醒了,进房探视回话。

傅云英避到外间,看李昌等人进进出出,霍明锦靠坐在床头,一句一句吩咐着什么,手下人毕恭毕敬站在地下,听他指派。

他在军中很有威望,这几年不再带兵打仗,军队的人仍然记得他早年的威名,战场的人不管朝中的尔虞我诈,他们只臣服于强者。

李昌他们应该是他以前的旧部下。

外间和里屋只隔了一道隔断的博古架,里面说的话她大概能听个七七八八。

霍明锦没有避着她,说话的声音和平时一样,问李昌:“人呢?”

李昌回道:“二爷,人被劫走了老十和老九他们想把人抓回来,误中他们的陷阱,差点废了一条胳膊,还是让他们把奸细劫走了。”

屋里气氛沉重。

她听到霍明锦沉默了片刻,然后陡然换了语气,冷然道:“谁让他们追过去的?!”

一片腰刀碰到革带的窸窸窣窣声,似乎是所有人都跪下了。

“二爷,您亲自出马才把人抓到,属下们无能,让人逃走了,老九他们也是想将功赎罪”

霍明锦似乎不为所动,冷冷道:“我说过,他们有备而来,情势不利于我们的时候,不可冒险,以自保为紧。人逃走了,还能抓回来。”

没人吭声,屋里静悄悄的。

过了很久,霍明锦问:“还有谁受伤了?”

声音似乎刻意放轻了些,但语气仍然威严。

属下们忙禀报,回说没有人受重伤,只有老九和老十虚惊一场,胳膊划伤了。

他嗯了一声,转而问起其他的事情。

傅云英站在窗前,双手背在背后,望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怔怔出神。

霍明锦第一次醒来的时候,以为她是自己的部下,抓着她的手,问他还有多少人活了下来。

她看到他眼里冰冷的泪光。

没有仇恨,没有绝望,没有愤怒,只有麻木。

最浓稠的黑夜,也不及那一瞬他眼底的痛苦深沉。

她想起以前听人提起过,霍明锦带着几千人出海,最后却只有寥寥几十人和他一起踏回故乡的土地。

这之后,他很重视自己的部下,轻易不会让身边的人冒险。有危险的差事,都是自己亲自带人去处理。

所以真心投靠他的人越来越多。

屋里说话的声音渐渐变得模糊不清。

身后响起一阵脚步声,李昌走到傅云英身边,“傅公子,二爷请你进去。”

态度比以前还要客气,这两天她衣不解带守在床边照顾霍明锦,夜里不论被吵醒多少次也没有不耐烦。药童没有她警醒,她总能第一个发现霍明锦烧得厉害,及时提醒郎中。李昌对她大为改观,心道:不愧是二爷看上的人,果然讲义气!可惜是个男人,要是个女子,那就更好了。

傅云英不知道李昌心里在盘算什么,收回凝望雨幕的视线,嗯了一声,走进里屋。

其他人都退出去了,霍明锦抬起眼帘,看她一眼,示意她坐到自己身边。

她迟疑了一下,走过去。

还没坐下,霍明锦忽然一把握住她的手。

她一惊,挣了挣,没挣动,他受伤了力气也比她大。

“别动。”他沉声道,掀开她的衣袖,看到那几道肿起的指痕。

病中烧得糊里糊涂的,这两天的记忆混乱模糊,他刚才问过李昌了,她一直陪在他身边,那么毋庸置疑,这些指痕一定是他高烧时抓的。他什么都不记得了,如果知道是她,怎么舍得让她受伤。

他手上微微使力,拉着她在床边坐下,“怎么不让郎中看看?”

傅云英并不觉得手腕有多疼,只是一点小伤罢了,养几天红肿就能消,她整日和一帮男子混在一起,磕磕碰碰是常有的事,早就习惯了。

看她一脸不在意,霍明锦皱了皱眉,扬声叫郎中进来。

郎中以为他不舒服,屁滚尿流冲进里屋,一抬头,却见霍明锦握着傅云英的手,愣了一下。

“你看看,可要紧?”

霍明锦没抬头,问了一句,声音低沉暗哑。

郎中忙凑近了看,白皙的手腕上红肿了一大片,浮着几块青紫,因着那肌肤太白净细腻了,因此伤处看着更让人觉得触目惊心。

傅公子倒是挺能忍的,没听他嚷过一声疼。

“如何?”

霍明锦又问了一句,看他脸上郑重的神情,不知道的,还以为傅云英伤得比他还严重。

郎中忙仔细检查,回答说:“二爷,傅公子没伤着骨头,涂些消肿止痛的药膏便可。”

霍明锦唔了一声,“拿药来。”

“欸!”郎中响亮地答应一声,出去了一会儿,又折返把药膏送过来。

霍明锦接了药膏,先送到鼻子底下闻了闻。

郎中在旁边等了半天,准备为受伤的傅公子涂药,却见二爷一直拿着钵子不松手,眼珠一转,难道二爷这是要亲自帮傅公子上药?

二爷自己可是挖了一块肉,没见他怎么在意,反倒为傅公子手上那么一点不起眼的小伤心疼

郎中张大嘴巴,想起最近的流言,打了个激灵,默默退出房间,顺便把门给合上了。

“这点小事,我自己来吧。”

看出霍明锦真打算给自己涂药,傅云英眼皮跳了两下,道。

他低着头,声音沙哑,“是我弄伤你的,我来。”

傅云英垂下眼帘。

药膏在他手上,他死抓着不放,她能怎么样?和他抢吧,又怕扯动他的伤口,而且也抢不过他。

他指尖挖下一块黄豆大小的淡绿色药膏,抹在她手腕上,动作十分轻柔,和他刚才不容拒绝的气势判若两人。

冰凉的药膏刚碰到红肿的伤处,傅云英忍不住嘶了一声,右手抽搐了两下。

还真有点疼。

霍明锦眉心紧皱,动作放得更轻,“你当真把自己当成男子了?”

傅云英摇了摇头,“倒也没有只是这种小伤,真的不碍事。”

如果伤在脸上或者脖子上,她还是在意的,她虽然穿男装,也很爱惜自己的容颜,每天都要涂润面的兰脂。

谁不喜欢自己漂漂亮亮的呢?

花容月貌,神采飞扬,照镜子的时候,自己看着也高兴。

伤在其他地方就没什么了,小伤口而已,养着养着就好了,连疤都不会留。

听她的口气,平常应该经常碰伤哪里或者破个口子。

霍明锦皱眉不语。

药膏的味道不难闻,有股淡淡的清香味,像暑夏时喝的降火凉草茶。

房里很安静,窗外的雨声稀稀落落,时大时小。

雨滴落在叶片上,沙沙的响声让傅云英想起上辈子小时候家中蚕娘养蚕,蚕房架子上一只只笸箩堆叠,每一只笸箩上养了几十只蚕,夜里蚕吃桑叶,也是一片沙沙声,蚕娘得来回巡视,一次次更换桑叶,别看蚕那么小那么不起眼,却很能吃,有时候一晚上能吃光几十筐桑叶。

药涂好了,霍明锦给傅云英理好袖子,“饿不饿?我让他们送饭进来。”

说罢,不待她拒绝,扬声叫人。

门立刻被推开了,李昌亲自将灶上热着的汤羹饭菜送进屋中。

不得不说李昌办事很周到,饭菜清淡精美,俱是傅云英平时喜欢吃的菜,备了两副碗筷。

“我烧了两天,真饿了。”

霍明锦拿起筷子,道。

傅云英目光落到他肩膀的伤口上,说:“那您吃吧,我刚才用了点心,吃不下。”

霍明锦眼神微微一黯,唇角勾了勾,等了一会儿,开始吃饭。

他教养很好,受伤的那一边手虽然动作笨拙,姿态也是文雅的。

傅云英拿起自己的书看。

正看得认真,突然听他问了一句:“你是不是嫌我年纪太大了?”

她呆了一呆,抬起头。

霍明锦端着饭碗,眼皮垂着。

他英武俊朗,位高权重,又正值盛年,爱慕他的女子不知凡几,在边塞地区,老百姓至今还念念不忘他当年的恩情。他出征时,城中百姓倾巢出动,男女老幼,箪食壶浆,为他送行。他骑在马上,一身戎装,虽年少,却极有威望,受部下敬仰,英勇威猛,器宇不凡。

“这和您的年纪无关”她想了想,干巴巴回一句。

从经历上来说,他们其实是同辈人。

而且他知道她是女儿身,光是这一点,他可以提许多要求,他甚至用不着威胁她,因为以他的地位,想要什么都唾手可得。

可他偏偏不提她是女子的事,还处处帮她掩饰。

他当真还是她少年时认识的那个明锦哥哥,她想。

但是这样隐秘而包容的深情她觉得难以置信。

霍明锦唇角轻轻一勾,“既然如此,那以后用不着次次用敬语称呼我。”

她垂眸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