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仰天长叹,他还有心吗?

日子如一潭静水,平静地继续往前流淌。

寒雪纷纷的黄昏,他给女儿买玩具,刚出门,突然停住脚步,舒畅挺着个肚子站在街头,微笑地看着手里拿着一块烤红薯的裴迪文。

“别急,有点烫。”裴迪文撕去红薯外面的皮,凑近嘴巴吹了吹,再小心翼翼地递到她的嘴边。“慢点咬。”

“我都想了很久,怎么舍得慢点咬?”舒畅娇笑着,大口大口地吞咽。

裴迪文宠溺地拭着她嘴角的碎末,揽着她的腰,向停在一边的欧陆飞也走去。

“唉,香港怎么没有卖好红薯的呢?不然,我太太想吃时,就不要坐飞机到滨江来了。”

“心疼钱了?”舒畅娇媚地看他,眼一转,看见了愕然呆立的杨帆,微微一怔,淡淡点个头,挽着裴迪文,从杨帆身边走过。

“我是心疼我太太,怀孕七个月,为块红薯,还得坐这么久的飞机。”裴迪文说。

杨帆久久地呆着,任雪花染白了双肩。

他知道,这样恩爱甜蜜的一幕,他曾经拥有过,可是他已彻底丢失了。

番外三:温哥华,春(上)

“宁,请节哀!”山姆拍拍宁致的肩,碧蓝的眼眸象海水一般闪烁着波光。

宁致一身黑衣,面无表情地看着牧师喃喃地念叨着经文,漆黑的棺木缓缓放入坑中,不一会,上面落满了一枝枝长茎的白玫瑰。

“我没事。”他黯然地对山姆挤出一丝凄婉的笑意。

其实,对于他妈妈来讲,去天堂远比呆在温哥华开心得多。她这一生,从来没有在哪里定居过很久,现在,总算让灵魂安宁了。何况,在天堂的那一端,他的父亲已经在等着她了。

能和父亲长相厮守,是她最大的心愿。

“你有什么打算吗?要不,来我父亲公司做事?”山姆问道。

山姆是宁致的大学同学,算是宁致在温哥华最要好的朋友了。大三时,两个人相约去攀岩。宁致已经快到山顶了,山姆在他身后,突然脚下一滑,宁致伸手拉他。他没掉下去,宁致却因为重心不稳,一头栽入了山谷,在床上躺了半年,面部还做了大面积的整容。

从那之后,山姆对宁致总有说不出的内疚。宁致的家境不太好,父亲在他刚移民过来时就死了,母亲有些抑郁症。宁致课余时间都在外打工,贴补家用。山姆总是尽可能的给宁致一些物质上的帮助,还得不伤及到他的自尊。

宁致是一个骄傲的人。

宁致没有接话,抬头看看空旷碧蓝的天空,远处背景是连绵的洛基山脉,近处则是无边无际的草坪,一眼看去,是一片平铺着的墓碑。此时正赶上温哥华樱花盛开,到处一株株怒放的樱花树,大片大片的粉红、洁白烟雾般笼罩树顶,轻风吹来,花瓣如细雨洒落在绿茵茵的草坪上。

加拿大环境之好是全球闻名的,所以才吸引着一批又一批的移民潮,而温哥华的环境却又是加拿大最好的。

“谢谢你,山姆,我想回国。”温哥华再好,也是异乡。没有了亲人的陪伴,他在这里,只似一片飘零的孤叶。

山姆拧拧眉,“现在海归派在中国大陆已不那么吃香了,工作不太好找。”他沉吟了下,“你去香港看看吧,我有个叔叔在那边一家保险公司做主管,我帮你推荐下。还有,宋思远也在那。”

宋思远是两人大学同学,没等毕业,因为父亲病重,急急地就回香港了。

宁致听取了山姆的建议,把温哥华的房子处理好,提着简单的行李去了香港,宋思远来机场接的他。

宋思远的父亲已病故,他现在恒宇地产公司做市场部经理,发展得不错,眉宇间意气风发。

宁致不由得对宋思远露出羡慕的神情。

“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其实我也是沾了堂姐的光,才进的恒宇。”宋思远耸耸肩,对宁致说,“我堂姐宋颖是恒宇未来接班人裴迪文的未婚妻。对了,你想见识下香港上流社会的生活吗?”

宁致有些不解。

“有时候,你不得不感慨上帝造人是偏心的。有些人一出生就含着金汤匙,坐拥千金。如裴迪文,恒宇董事长的长孙,如我的堂姐宋颖,荣发银行的千金小姐。他们的结合,简直就如锦上添花。我们就是奋斗一生,也不及他们的皮毛。而他们根本不需要付出任何努力。”宋思远愤愤不平地说道。

宁致微微倾了下嘴角,这些话,他从很久很久之前,就已经体会到了。同样是父母生养老的孩子,人家娇惯如小世祖,而他,自幼就流离失所,背负着父亲携款外逃的心理阴影,忍受着母亲的埋怨。

这样的不公,难道他能指责上帝吗?

生活,除了忍受还得忍受。

他很快在保险公司找到一份工作,租了个陋室,象众多白领一样,每天在港城奔波着。

有一天,宋思远过来,带他去租了套礼服,然后去了香港最豪华的酒店。当他踩着松软的羊毛地毯走进鲜花簇拥的会场,看见站在最前端的一对男女,他第一次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是存在王子与公主的。

“那就是裴迪文,让人扼腕吧,身家过亿,长相又英俊,真是天下的好事全给他一人沾去了。”宋思远给他端了杯香槟,轻叹道。

他眼一眨不眨。何止是裴迪文,身穿昂贵婚纱的宋颖不也美如天仙一般吗?

真正的一对璧人。

镁光灯响成一片,全场的目光都落在他们身上。他与宋思远只是角落中两个看景的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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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低头看着自己租来的衣服,再看看裴迪文手工制作的精致西服,嘴角掠过一丝苦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