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溪玉看着他的样子,不由得破涕为笑,“景狱,在这里,我的名字叫程兰,溪玉只能咱俩私下叫。而且你现在的身份是汪家的独子,汪天宇,以后人前我就叫你天宇。这是咱俩的秘密……”

“好啦,咱们练习一下,叫一声听听……”

“兰儿……”

“不对,在这里叫兰儿会显得不自然,嗯,那就叫我小兰也行……”

“小兰。”

“对了,乖,吃一口牛肉。”对于圣主难得的听话,罗溪玉很开心,“圣主,这个地方跟五洲和东狱都不一样,半点都不同,所以你以后一定要听我的话,只有这样才能更快的适应这个世界。我现在就跟你说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这个世界是和平的,绝对不允许杀人,这一点十分重要啊,你一定要记着啊。”罗溪玉苦口婆心地说着,但她却不知道,圣主并不是愚蠢的只知一味杀戮的莽夫,他比谁都懂得了解生存环境的规则的重要性,因为只有弄懂这个规则,才能更好的生存。

本也不需要罗溪玉的劝说,但在失去之后,他终于懂得了这种心心切切被关心的宝贵,哪怕一遍遍地重复听,也不觉得丝毫厌倦。

“圣主!”罗溪玉喂了他两口牛肉,见他吃得慢了些,不由得问道:“牛肉好吃吗?”

“嗯,有点腥……”

“怎么会腥?跟以前都是一样的做法。”说完,她夹起一块放进嘴里,很好吃啊。

“腥,鱼还可以……”圣主一边握着她的手不放,一边认真地道。

“其他几道呢?”

“还可以……”

那就是不如以前的好……但罗溪玉马上反应过来了,现代的食材肯定不如以前的天然新鲜,而且也没有添加玉兰花露,在圣主刁钻的口感下,自然是差了点。

不过,好在圣主的身体换了,就算比之前差些也一样可以吃。

可是不对啊,换了身体,圣主原来的五感应该消失才对,怎么能一下子尝出来吧,总不会也跟着来吧?

似乎看出了她的犹豫,圣主将筷子放下,说:“五感有功法可以修炼,这具身体根骨很好。”

对圣主而言,每日修炼已经深入骨髓,甚至比吃饭睡觉还要重要,这具身体适合修炼,他灵魂的境界也在,这几个月他已经连续打通了不少经脉,等到腿上的伤一好,全身经脉一通,即使一下子恢复不了全部功力,恢复一半还是指日可待的。

“我吃完了。”圣主漱过口,抬头看着她,眼睛有些黑亮。

“要休息吗?”罗溪玉本就在家吃过,此时也只是陪着圣主吃一点而已,听罢随手放了筷子,细心地问道。在这个人面前,罗溪玉觉得自己大概一辈子也改不了下意识地关心他的毛病。

“嗯。”

“那我扶你回房。”

可是,扶他到床上后,她却没有能够出来,一时间,屋里传来细微的声音,嫩黄色的T恤和白裙也掉在了地上。

占有欲向来强烈的圣主在懂得爱情的滋味后,怎么能忍受心爱的女子在身边晃来晃去?何况还熬了三年零三个月,每晚还能独守床榻?三个字:不可能。

第116章 番外 二 一条短裙引发的怒火

圣主在这处公寓养了大概五个月的伤,而罗溪玉则顶着家里巨大的压力,与这个汪家的花花公子谈恋爱。程母对女儿又气又恨,气她不争气,恨她被那花花公子的皮相所迷,已经到了神魂颠倒的地步。程父也是不同意的。可她又不能把圣主一个人留在公寓,每天都有大半天的留在那里,只有晚上才会回家。她家里的气氛可想而知,便是一向疼爱她的父母都不给她好脸色看。

爱情就是这样,为了幸福总要委曲求全。她觉得现在与刚回来时相比,已经是天堂一样了,处处都有希望,还奢望什么呢?她最大的愿望就是嫁给爱的人,生一个可爱的宝宝,照顾好爱自己的父母,然后用一生赚来的钱帮助别人,尽量让每一分钱花得有意义,然后用一生的功德却菩萨面前还愿。这样,她的一生就功德圆满了。

所以,不管父母再如何拉长脸不理她,她每天也都笑嘻嘻的,勤快地给他们做各种好吃的。母亲时时数落汪家花花公子,说他怎么不知廉耻地乱搞,如何地声色犬马,尤其是听说还犯过法,后来不知怎么不了了之,跑到国外三年才回来,结果还是那副样子,甚至变本加厉,在娱乐圈里简直是臭名昭著,导演一听到他都连连摇头。他没前途,没脑子,只知吃喝玩乐玩女人,这就罢了,听说之前还吸毒。程母听人说完都要晕了,她的女儿那么漂亮,那么出色,那么温柔,怎么能嫁给这样的败类!她疼都疼不过来的女儿,怎么能跳入这样的火坑里?

罗溪玉不知道小姨现在怎么样了,可是从母亲的态度来看,这一次她是真的毫不留情。小姨是母亲最小的妹妹,当年她和丈夫卷了父亲的钱和客源跑了,母亲都没有报警,念着是亲戚,自家人这种丑事能不张扬还是不张扬。虽然后来小姨走了运发达后,拿着礼物来家里赔罪,将钱还了,也替自己成功洗白。但是,这一次母亲却是真的生气了,钱是身外之物,没了可以再赚,但没有一个母亲会容许别人将自己的女儿推入火坑,而这个人还是女儿的亲小姨。

当然,母亲也没有做别的。只不过将当年他们夫妇两人卷走公司财产的事情与证据泄露出去,就使得那边人仰马翻。钱财受损,可以赚回,信誉一旦受损,多少钱都换不来。不说这件事本就是真的,便不是真的也没有人会怀疑,程家的大善人形象这几年早已深入人心,何况当初也有很多知情人。

“兰兰,为了一个才相处几个月的男人,你就不听妈妈的话了吗?妈妈说这么多,操这么多心,为了什么?还不是都为你好!你那么聪明怎么就想不明白?兰兰,你就不能听妈妈一次,跟这个汪什么宇分了?”程母说着说着抹起眼泪来,女儿明明那么听话,现在不知被那汪天宇灌了什么迷魂汤,竟是一个字都听不进去,对她说什么都笑嘻嘻的,要么不说话,要么只道自己有分寸,让自己不要操心。可是,眼看着这都四五个月了,两个人还没有断,好像还更好了些,她这做母亲的能不着急吗?她说不动女儿,又不能把女儿绑在家里,不知有多么着急。

罗溪玉看着母亲的样子,也知道再不解决这个问题,母亲恐怕要急出病来了。她想了想,收了笑容,认真地说:“妈,好人还是坏人,不能光凭那些八卦报纸上所写的来认定。我如果说他好,你们一定会认为我一时被这个男人的花言巧语所迷惑,或者太年轻,不能看透这种人的恶劣本质,所以我也不说他的好话。妈妈,说一万句不如见上一面,这个人到底怎么样,是不是像传闻里那么浪荡不堪,还是你和爸爸来看吧。你们选个日子吧,我把他带到家里来,大家见见,吃个便饭。如果到时,你们仍然不喜欢他,不同意,那我就听你们的,和他分手……”

“这话可是真的?”本来还在抹眼泪的程母精神顿时抖擞起来。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啊,妈妈。”罗溪玉揽着母亲肩膀的说,嘴角有一丝无奈。

“好,就这么定了!”程母手一挥,眼中却是闪过一丝光芒。

到时人来了,管他什么样,她都要说不行,必须得和兰兰她爸通好气。哪怕他说是讨好到天上去,她也绝不会同意女儿嫁到汪家,给他这种人渣做媳妇。等女儿和他分手后,她就和她爸挑一堆人好、长得俊、又有才干的青年才俊,就不信女儿会看不中。至于那些人能不能看上她女儿,这不是开玩笑吗?家里既有钱,长得又跟天仙似的,谁个不喜欢啊,只有她挑别人的份儿!

想到此,程母心里美滋滋的。

罗溪玉此时也是半点都不担心,她看着母亲信心百倍的样子,不由得笑了笑。大概因为她也为人母过,明白父母对孩子的一片保护之心,知道他们之所以反对,是因为对方的品性太恶劣,极有可能是在玩弄女儿的感情,这让他们担心与愤怒。他们想要的是一个能够真正疼自己女儿,照顾好自己女儿的男人,而当这个男人已经存在时,他们就没有理由再反对了。

当然,人总是在失去时才会感觉到曾经拥有的珍贵。圣主似乎比常人更甚,现在他对自己,那真的是如一轮暖阳,时时刻刻都要守着她,再也不会摆脸色,甚至她来晚了、他不高兴时,见到了自己,脸色都会如冰雪融化一般。想到此,罗溪玉脸上不由得露出一丝红晕。

其实在三个月后圣主的伤势就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之所以拖了五个月,更多的是因为她一直在引导圣主熟悉这个世界,熟悉平常的一切事物,等到伤好后,就不至于让人起疑,或者闹出笑话。

不知是不是因为习武之人打通了任督二脉,头脑聪明,过目不忘;还是因为圣主一直生活在一个对他没有过多束缚的东狱,他的思想和头脑,不迂腐,也没有那些围好的条条框框,尽管对这个世界的东西有太多的不明白,又觉得惊恐,但是他却能在这种情绪之后冷静地接受。

基本上,只要罗溪玉说过一遍,再问时圣主都会一字不差地回答出来。一开始,是一一讲解房间里的生活用品及一些普通的事情,然后打开窗户,让他看下面那些经常让他警惕万分的车水马龙。当然,这些都是极简单的生活常识。能让他在屋子里更快地了解世界的,自然是书籍与电视,好在这个世界的字圣主大多数看得懂。

当然,对土生土长的现代人来说,很多常识就跟吃饭睡觉一样简单,比如地球是圆的,汽车是能跑的,煤气是一点就着的,电是一插就能用的,但是对于圣主来说,一切都超过他的想象,接受起来也有些困难。好在,这些东西只为了生活的方便而已,只要教他如何利用即可,至于原理与产生的原因,就算一辈子都不知道也可以活得很好。不过,她还是绞尽脑汁买了一些书回来,因为不可能让圣主到学校去上课。好在对主记忆力好,看完了就算不懂也存在脑子里,日后总会慢慢明白。

此时,罗溪玉正穿着粉红色半透明的衬衫,围着蕾丝围兜在厨房里做着香菇排骨汤,另一个锅里还有新鲜的大闸蟹。圣主以前的五感挺讨厌吃有腥味儿的东西,除了鱼去了腥后能吃一点外,其他是半点不碰的,但是自来到这里后,虽然因功法五感比常人好,但是却又不似以前那么吹毛求疵了。

那次她弄了些海参,他不知道是什么,但吃了三个,似乎并不讨厌,她就陆续给他弄了些新鲜的海鲜,他都来者不拒。虽然口感不好的饭菜,像是外卖之类他依然会嫌弃,但是只要是罗溪玉弄的,他基本都吃得很香。

锅里只有三只大闸蟹,但个个肥大,快铺了半锅,足够两人吃了。她又炒了香喷喷的笋干烧肉,拌了个凉菜,边做边时不时地看向正坐在沙发上一本正经看电视的圣主。

当初,第一次开电视给他看的时候,罗溪玉是心惊胆战的,生怕他见到电视里的剑啊枪啊什么的,感觉到危险,然后一个飞毛腿过去,就将电视砸出个洞来自卫。但是注定她要失望了,圣主异常地淡定,见到电视里的古装人物舞刀弄枪,或者恐怖片中贞子从电视里爬出来,圣主都没有任何异动。这让罗溪玉很奇怪,不断追问他为何。

圣主肯定地对她说:“没有杀气。”

没有杀气!罗溪玉顿时觉得那些电视里描述的武功高手砸电视的帅气动作弱爆了,跟圣主这四个字相比,简直连渣渣都不剩!

圣主虽然不说,但她能看出来,圣主对电视里来来往往的人是好奇而有兴趣的。自从会打开电视换台后,他可以一看一整天,虽然他从来不说他喜欢。后来罗溪玉才知道原因,在她发现圣主经常看一些古装片后,她忽然明白了圣主内心的寂寞,他并不是在看电视,而是在从中找原来世界的影子。

是啊,怎么能不寂寞?离开了熟悉的世界,来到这个相隔千里也可以通话、坐在家中也知天下事的世界,这个连他这种武林高手都觉得无助又有些恐惧的地方,如果换成其他人,恐怕要疯掉了。

为此,罗溪玉心如刀绞,她不由得抱住他,给他温暖。她如何不明白这种惶恐?那时自己那时候在梦里都无助地流泪。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圣主尽早融入这个世界,让他做感兴趣的事,有了事情做,就会好很多,融入了之后,就不会再寂寞。

罗溪玉想过很多,圣主其实并不适合现代,他在很多常识方面都存在问题,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当然,就算磨合好了,也只能算是适应生活,而要让他接下汪家的产业,坐在办公室里打理生意场上的事,她不敢想象。

而且,圣主在东狱的时候,对金钱完全没有概念,以他这种对金钱无心、毫不在意的性格,别提接下产业了,就是给他钱,他也不会花任何心思在上面……

罗溪玉觉得还是算了,她不想让圣主变成超级败家子。

不过想想,她也觉得挺郁闷的,有的人在某方面真的受上天眷顾。圣主是东狱之主,那里富得流油,就从来不曾为金银之物、柴米油盐发过愁,还有一干属下打理伺候。到了现代,他竟仍然不必为生计奔波,毕竟汪家只有一子,产业和财富足以让他天天挥霍,三辈子都花不完,也确实让人羡慕又嫉妒的。奈何这个被人羡慕嫉妒恨的人,自己却完全不在意这种优势,这才是最让人无言的。

罗溪玉摇头,为自己的想法感到好笑,然后准备将锅里色香味俱全的菜盛起来。刚拿起铲子,她便感觉腰被一双手箍着,回头才发现刚才还在沙发上专注看电视的男人,此时竟不声不响地走到了她的背后。

罗溪玉不由得拍了拍胸口,这男人就算腿脚不方便走路也是像猫一样,不过她也早习惯了。

“饿了吧,饭菜就好了……”她拍拍男人圈着她的大手,半嗔半柔地道。

不过,身后男人的脸色却是不好。他看着女人身上那薄薄的绸纱,连胸衣的带子都看得清清楚楚,不由得剑眉飞张,眼睛不时不满地扫着她,不悦之色溢于言表。从她来时他就开始不高兴了,否则也不会自己一人在沙发上闷声看一上午电视。

“你穿的是什么东西,不许再穿!”他在她身后站了许久,眼神越来越阴沉,直到她微微倾身,从宽大的衣领处,他看到了她的胸前后,终于忍无可忍地、占有式地圈着她,再次霸道地说。

罗溪玉当然知道他在生什么闷气,自从来到这里,看到她穿着裙子露着玉白双腿,他就开始表达不满了。可是夏天热,又是在热裤短裙遍地的城市,罗溪玉还是个爱美的,怎么能如他所愿天天穿着长衣长裙,以前的长衣长裙还没穿够吗?当然,一开始他身上有伤,自己还会顺着他的意,但家里那一排排新季名款的服饰每半月就会换上一批,这种光看不能穿的感觉,对女人来说实在是种折磨。

罗溪玉此时也是有委屈的,不由得将铲子一放,“川景狱,现在不是在五洲的时候了,这是现代,是二十一世纪,哪还像以前那么保守啊!你看看外头街上的人,男男女女的,男的只穿裤衩,女的只穿吊带、短裤,我外面还罩了长衫呢,已经很保守了,胳膊都只露一截,哪里算过分了?你要知道入乡随俗,大家都这样就不会奇怪了。还有啊,我都跟你说过了,这里的律法也都找片子给你看了,你也应该知道,这里是男女平等的,男人要尊重女人,不能太大男子主义,什么都要随你的想法,一不如愿就拿什么什么威胁我。以前在东狱,那是我迁就你,可是现在……”

“现在怎么了?”身后的男人已经是满面发黑了,眼睛牢牢锁着她,那目光阴沉沉的,像要吃人。

罗溪玉回到现代三年了,慢慢从以前的习惯中走了出来,很快适应了现代的生活。但是这个男人毕竟与她生活了二十年,余威尚在,那都是刻在骨子里的东西。他宠溺时,她自然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也都管着他,但是他一旦脸发黑情绪开始阴沉的时候,她的舌头就不由自主地打结了,就算有理,在他面前也似无理起来。

她这才想起来,眼前这个人可不是跟你讲道理、讲心灵美、讲宽容的现代人,他可是个魔头,真真正正地杀过无数人的魔头。不能因为这几个月他受了伤,来到了陌生的地方,一切都听她的,又显得温和无害了些,就真当他是个可以驯服的绵羊。若是真惹得他动起怒来,什么道德、理智、人性、律法,对他来说通通都是狗屁。

罗溪玉想到这里,真的很想摔碗。为什么啊!本来以为回到现实,终于可以与男人讲讲平等的条款,可是到了最后,还是他一拧眉自己就得顺从的姿态,真是逃不过的惨烈命运,她有些欲哭无泪。可是,她却没想到,如果不是从心里在乎这个人,又怎么会这般在乎他生气与否,又怎么会这般认命?

“也没怎么……”罗溪玉咽了口口水,樱唇微微抿了抿,不想惹他生气,但又不想无止境地迁就他,只道:“只是不想你老拿以前的旧思想来束缚我……”后面没什么动静,她拿起铲子,心里有些没底。毕竟爱着这个男人,在刚刚重逢那些日子,她真是想过一切都顺着他,但生活中哪有可能一帆风顺不争吵的?就算以前在一起了二十年,也仍然时不时闹脾气呢,何况这还是事关未来几十年的自己着衣的权利,自然要争取。

而且,在东狱时,她明明就经常穿很贴身的衣服,虽然不像现在这般露,但在当时也算是极新潮又引人的,圣主也没有说什么。她以为东狱民风开放,不像五洲那样迂腐,却没想到这段时间圣主竟会这般反应。

“很好……”看着女人的反抗,似不将他再放在眼里,后面的男人终于有些咬牙切齿地说了两个字,又道:“胆子越来越大了……”

听着这个声音,罗溪玉有那么一瞬真的脚发软了。圣主的气势不是演出来的,而是与生俱来的王者之气,连武林高手都怕,别说她一个小女子。

兴许她现在认错,说以后不再穿短裤短裙,跟他妥协也就罢了。但偏偏一股劲儿撑着她,以前她是不敢,但自从清楚地知道这个男人有多喜欢自己,在那一杯相思醉下肚后,她知道他那埋在心底的对自己热烈的情感,都不是假的,他伤害谁都不会伤害自己。所以,现在可怕的圣主再如何生气,在她面前都是纸老虎。她的身体虽然不受控制地怕,但是心里却有恃无恐,硬是不向他认错,也不妥协。

她确实猜对了他不敢打自己,也猜对了他的用情至深,但猜对了开关和过程,却没猜到结局。在被圣主怒气冲冲地一把抱起,走向卧室时,她才知道自己害怕得手脚发软。

男人气怒时惩罚一个女人,不一定要用言语,也不一定要用武力,只要在床上狠狠收拾,保准她服服帖帖,老老实实,下次再不敢犯。

罗溪玉很美,皮肤又白又嫩,身材也是好到爆,前凹后翘,让人爱不释手。圣主确实不屑于那些迂腐的条条框框,但不代表他不会嫉妒。也许他不迂腐,但他却是个男人。心爱的女人在自己允许的范围内穿得赏心悦目,他或许不会觉得如何,但是当这个女人露出腻白赛雪的肌肤让别的男人欣赏的时候,他心底嫉妒的怒火在熊熊燃烧。有的男人不在乎自己的妻子将腰身裸露在外人面前,那是因为他不够爱——越是爱一个人,越是想要将这样的美好遮掩,只给自己一人,而决不会想与人分享。圣主就是这样的男人,但他不会用嘴巴对女人温柔地诉说自己心底的事,只会用行动来表达。

经过这次教训,罗溪玉终于深深明白了他的意思。

此时,看着男人埋在她胸前睡得正香,她不由得又爱又恨。真是个口是心非的男人,嘴上说不喜欢,不让穿,可是在她穿着暴露,比如有时穿一些性感的半透的睡衣、内衣时,他的样子哪像一条蛇啊,分明是一头狼,眼睛都快放绿光了。还说不喜欢,不喜欢怎么会那么热情,那么激烈……罗溪玉微微抿着唇笑,心想:这男人也就嘴里说说,心里狠狠罢了,抱自己上来的黑脸样子,还不是在吓唬人……

这般一想,她脸上不由得露出一丝甜蜜与幸福,低头亲亲他的脸颊,伸手将他又往自己怀里搂了搂,脑子里却在不断琢磨:唔,感觉这么好,那下次穿什么样的衣服才能再惹得他大怒呢?当然,这心思坚决不能让他知道,否则他再不这样可如何是好。

当然,她担心的这种情况,永远也不会发生……

第117章 番外 三 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

罗溪玉的心里一直觉得圣主是个冷酷的人,不苟言笑,就算是笑往往也是带着一丝不屑的冷笑,不亲近人,不讨人喜欢。带着他回家见父母,说实话,她心中没底,所依仗的只是他不复以前花花公子汪天宇那腐烂的眼神,而是清明又有气势,就算不讨人喜欢,也绝对不会让人生厌,然后便是他对自己的真心。

她没有想到带回家后,会是那样的一幅情景,罗溪玉都有些神经错乱了。

她局促地与圣主说起今日跟她回家见父母时,圣主没什么言语,也不说同意,也没有拒绝,以她对圣主的了解,这就是答应了。根据以前养成的习惯,她拐弯抹角、小心翼翼地跟圣主说了下回家见父母背后的意思,中心思想就是让她父母改变观念,答应他们的婚事。

这具身体的各种恶劣行径她已经跟圣主说过,圣主听了连眉头都没皱。众人眼里的道德败坏,放在圣主眼中那就不值一提,一个连人都没有杀过的人,算什么恶劣?这大概就是圣主心里不屑的想法。当然,他没有在自己的女人面前表现出来。

唯一让他厌恶的就是这个身体居然跟若干女子上过床,倒是让罗溪玉给洗了好几回,搓得皮都皱了。圣主是个有洁癖的人,他不仅要自己的女人干干净净,便是自己,也容不得别人亵渎。生理洁癖与精神洁癖,造就了这么一个脾气古怪的人。但这一点却让罗溪玉从心里对他好,这样的人不容易遇到真心喜欢的人,一旦遇到就一辈子都不会背叛,更不会花心。她相信,他会一辈子对她好。

别人觉得他古怪、不可理喻,她却认为捡到了一块宝。女人一生图的是什么?不就是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结婚若干年以后心里还是只有自己一个人,一生都在自己身边,再没有任何女人入得了他的眼?想到此,她心里美滋滋的。

今日,罗溪玉只保守地在衣柜里给圣主挑了件纯黑色的修身衬衫,黑色手工剪裁的休闲西裤,没有扎领带,领口微微敞着,连饰物都没有。原来那些个戴在耳朵上的耳钉,脖子上的狗链子,罗溪玉连拿都没拿出来。

就是这样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一身黑,圣主穿在身上,偏偏就显得冷酷又魅惑,让人直喷鼻血。圣主觉得手腕的扣子紧,不由得解开卷上去,动作慢悠悠的,看得罗溪玉都不由自主地咽了下口水。

人说一样的衣服,十个模特能穿出十种感觉,这应该就是一个人的气场与气势的所在吧。那个电视、杂志上流里流气的奶油小生汪天宇,根本无法与这个站在她面前,眸若星辰,让她帮忙整理衣领的男人相比。一丝一毫都比不得,就算两个人长得一模一样……

所以,罗溪玉不由对他有了些信心。

可是,她没想到父母这么快就被他收服了。

虽然她说过,汪天宇脑震荡,有些失忆,性格大变,要父母稍稍照顾些,别说太刺激的话。可没想到,进门不到两个小时,程母居然兴高采烈地在厨房弄起红烧鲤鱼来,程父则拉着圣主眉飞色舞地下起了象棋。

吃饭时,性子本来有些冷淡的父亲竟少见地热情起来,“小汪,来,你阿姨弄的鱼不错,快尝尝……”

圣主吃鱼最讨厌鱼刺,通常要做成鱼丸或者将鱼刺挑干净他才会吃,圣主也根本不会动筷……毛病这样多,她也不止一次地想,也只有自己吧,换其他女人哪个能有耐心这样伺候二十年?不过,便是这么想过无数次,到最后她也心甘情愿地照顾着他。

罗溪玉急忙伸筷子给他夹了块白色的鱼肉,手腕不小心碰了汤勺,汤一下子溅到了手背上。她顿时嘶了一声,收回手。还没仔细看,一只大手便将她烫伤的手拉了过去,包在手里。

“烫着了?”程母见状急忙问。

待两口子看过去的时候,女儿的手已经被汪天宇拉过去了。

只见雪白的手背上有好几处红色的烫痕,他紧张地用拇指抹了下上面的水珠,惹得罗溪玉又嘶了一声,可见疼得厉害。毕竟他那手指皮肤不如女人娇嫩的手背细腻,再加上烫着的地方格外疼,几乎连犹豫都没有,他低头用嘴唇碰了碰,舔去手背的汤汁,然后一把抱起她。

在东狱和五洲时,圣主宠她宠惯了,他虽然在外人面前摆各种冷酷不爱搭理的模样,但在她面前动是完全不同,有些时候热情、亲密,火热得比旁人更甚几倍,这般抱着亲密都是家常便饭了,她也早就习惯成自然了。但是,此时她却觉得不对,家里还有爸妈呢!他才上门便在父母面前抱自己,让他们怎么想,会不会又以为他不检点不正派!可别这么一抱,自己的努力都白费了!罗溪玉不由紧张地挣了挣,结果被男人搂得更紧了。他几步就到了厨房,抱着她坐在水槽边,冷着脸拉着她的手一下下地在凉水下面冲。

其实,并不是多大的伤。罗溪玉从小就娇贵,从来不做重活,皮肤嫩,烫一下确实比旁人看着严重,但是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伤,也不会留什么伤疤,没必要大惊小怪的。可偏偏,圣主就是这样,他自己满身是血,全身是伤,半点都不在意,但是只要她受一点点伤,整个人都似绷紧一般,虽然有些小题大做,却每每让人心暖。

尽管罗溪玉知道此时这样不对,但是要冲出口的话却又咽了回去,坐在边上半靠在他怀里。他正专注地冲着水,她却看向他,眼睛中有着自己都不曾见过的柔软与爱恋。

程父程母站在门口,看到那个汪天宇单臂抱着自己的女儿,小心地让她坐在水槽边,一边冲水一边仔细看,握着女儿的手,像捧着珍宝般小心,时不时亲两下又放回去冲,直到上面的红色渐退,再也看不到。女儿靠在他怀里,一动不动的,他们如一对相知多年交颈的情鹤,整个厨房似都成了他们的世界,外人再无法走入。

有那么一瞬间,程父程母目光复杂地相视。两位老人都是经历过大半辈子的人,在他们面前演戏,根本就逃不过他们的眼睛,但是这一刻,他们本来还存着怀疑的心,终是动摇了。不管这个汪天宇是真渣还是假渣,但是至少对自己女儿是真情实意一片。尽管程母心里对他改观不少,但内心深处还是有一点不安;一个人为何会前后相差如此巨大,只几个月的时间,怎么能对女儿有这么深的感情?

但是,他们毕竟不是迂腐的父母,女儿真的喜欢他,汪天宇看着也不是那么差劲。他们当晚便没有一口回绝女儿,只说再观察一段时间看看。

结果,这么一松口,不久两人就私自低调地举行了婚礼,并领了证,直让程父程母怨言了三年。

新婚那夜,圣主的眼神都是亮的,他将洗漱完的罗溪玉抱到床上,俯身看着,不禁想到了当初两人的第一次,是那么懵懂,那么羞涩,那么激情。

罗溪玉光想着便觉得整张脸红成了苹果,不由得推着他去浴室洗漱——满峰的酒气。以前的圣主是不喝酒的,现在竟然这般没节操地喜欢喝起来,这真不是个好习惯。

不过,他听话地进了浴室后,她不由得抿嘴笑,想了想,便红着脸从衣柜底层取出一件只有拳头大的性感睡衣,然后换了。看了看镜子,只觉得脸红得更厉害了,她急急地想脱了,结果身后的浴门一开,圣主却是只冲湿了身体便披了睡袍出来了,一抬眼便见到了那个站在镜子前的尤物……

事后,罗溪玉后悔了。她当然后悔了,圣主不再是那个对情事一无所知的圣主了,她被他折腾得够呛,云雨之间,她疲惫不堪,他却依然兴致勃勃……昏昏沉沉之间,她不由得有些害怕地想:这到底还是不是圣主,不会是从前那个风流的汪天宇回来了吧?

汪家与程家都是在医药行业,一个西药,一个中药,家里又都只有一个孩子,父母百年以后,这些财产都是两个孩子的,几辈子都花不完。虽说程家近几年名声很好,但底子终不如发家几代的汪家,算是高攀了,但是程家的大善之名却是汪家远远不及的,能结这样的亲家,在名声上就给汪家带来了好的影响。

汪家也知自己儿子的德行,觉得儿子能娶到人家疼到心里,又漂亮又能干的女儿为妻,不知是不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汪家父母对程家女儿各种满意,觉得有这样知情明理、心地善良的女子相夫教子,他们汪家将来才有希望躲得过富不过三代的命运,所以,他们对这门婚事非常积极。

估计汪家人打心底也知道,儿子是个扶不起的阿斗,因此从来没有让儿子进公司的想法,只任由他在娱乐圈鬼混,还给他专门弄了个经纪公司,砸大把的钱买剧本请导演拍戏。因此,在剧组是无人敢给汪天宇脸色看的,大家都指着他赚钱,必须当大爷一样伺候。

许导手里接到个不错的剧本,投资人是汪家,而且资金相当丰厚,但有条件,就是汪家公子演主角,他一听不由得将本子摔到桌子上,气得仰倒。

“这么好的本子让汪家那个废物来演,还不跟他妈的一坨屎一样,还拍个屁!”

许导显然气炸了。每一个导演心里都有一个梦,希望能拍出经典的流芳百世的作品,可是如果还没拍的时候,就注定了这个作品是个垃圾,任何一个导演都会失去兴趣。

“哎呀,许导……”制片人不由得苦笑道:“现在经济不景气,一时间到哪能拉到这么多赞助?让人心甘情愿地拿钱出来投资,那有多不容易?汪家几来出手大方,就算这部收视不行,但总也不算白忙一场。许导啊,想开点,世上的事不就是这样吗?好的本子多了,因为没钱不能拍的有多少?就算有钱拍了,但中间也会因为各种原因,最后红不了。你也不能把事情看得太死,谁也不能事先预测不是。我看那汪家公子的脸也挺符合这个剧本……”

“狗屁,光长着一张脸有什么用?他的演技连新人都不如,你知道这次的剧本是什么?”许导的怒火实在太大——遇到个好剧本不易,让这样的人演,不只是糟蹋编剧人的心血,更是糟蹋导演与一干演员的心血,就算赚钱又怎么样?憋屈,愠怒,无望,如果都带着这样的情绪,那还不如不拍!

制片人小吴看了看桌上的剧本,上面写着“千里夜行”。这个剧本他倒是听许导说过一些,背景是历史上的某个时代,是讲一群七八岁的孩子翻山越岭,被赶往一处人迹罕至的训练基地,经过十年残酷的生死训练,最后成为成功活下来的杀手的故事。几百名孩子,最终活下来的只有十八个。至于这个故事为何叫作千里夜行,是因为主人公与最好的几个朋友得知这个组织的阴谋后,决心逃出去,最后几人千里逃亡,经历了残酷的追杀。过程中有友情有爱情,最终所有的朋友都已死,只有他活了下来,千里夜行,最后他满脸血迹,跪在那里,眼神中带着同伴要他活下去的希望,看到了天边亮起的曙光……

小吴想:这样一个精彩又扣人心弦的剧本,这样一个坚韧内敛的男主角,如果让那个汪家公子演,简直是一锅汤里扔了颗老鼠屎。也难怪许导会如此愤怒,如果换作他是导演,估计也不能心平气和。

“不行,别的剧本就算了,这本我宁可不拍,他不能糟蹋了……”许导咬牙切齿地做了这个决定。

小吴顿时一惊:这可不行啊,这本子要让别人拍了,钱就是别人赚了,许导不拍总有人拍,对投资人可没什么影响,而且汪家人钱给得痛快也大方,就算没收视率,组里也能赚一笔,何苦跟钱过不去呢?

“许导,那总也得上个镜再说,听说那个汪天宇前段时间出了车祸,人变了不少,而且他的脸也确实符合主角要求,不如先试一下镜,别那么早决定。何况,这演技不都是导演慢慢指导出来的吗?投资方不好找,但这演技是可以练的……”

小吴真是好话说了一大堆,许导才算是松了口,同意让他试下镜,但如果不行就滚蛋。这次他非常坚决,好本子是用来拍成经典的,而且他是名导,不是为了点钱就拍垃圾片被人骂没有节操的三流导演。

《千里夜行》选角试镜的那天,许导的心情很不好,脸一直很长。

圣主是由罗溪玉陪着来的,成亲半个月,两人已经是谁也离不开谁,圣主虽然对这个世界已经有所了解,甚至已经在学开车,以便将来能够自行开车,不至于露馅。但说到底,这些只是表层的生活方面的,专业性的一些东西他还有很多都不懂。

她得陪同着,以防有什么事。虽然以两人的家世来看,要想他们没钱饿死,那真是件困难的事,但是人总不可能一辈子什么也不做吧?尤其是像圣主这样古穿今的人,孤独只会让他的内心更封闭。她想要他活得更开心,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感兴趣的事,有与前世不一样的人生,不再痛苦压抑,他的上辈子活的够痛苦了,这一辈子应该过更美好的生活。

这样一直平静的生活,对性子暴劣的他来说,恐怕有着难以忍受的压抑。在这方面,就算她再温柔也不可能满足他,男人的世界不只有女人,还有能让自己的女人过得更自信的事业。将一头孤狼关在笼子里,它只会渐渐消瘦死去,要让它活下去,就要将它放回到它熟悉的世界中。可是,现代的社会几乎没有圣主的落脚之处,在这样的一个和平的城市里,他无法放纵他抛不开的戾气。而她更没办法让他远离自己,去那些灰色地带厮杀,于是她想到了汪天宇的老本行。

演员,是啊,一个剧本一个人生,可以是主角,可以是配角,可以是好人,也可以是坏人。在演出中,圣主应该可以释放孤寂的内心,慢慢找到自己想做的事。正好公司有个试镜让圣主去试一下,是杀手的试镜。杀手,这样的角色对圣主而言再适合不过了,罗溪玉几乎也没有多想,就带着圣主去了。

试镜,只是简单地化个妆,然后穿上古代的黑色锦衣,将长发扎于脑后,在腰间佩把剑。化妆师化完都有些惊呆了。等他走到指定的镜头前时,制片人小吴不由得推了下闭目养神的许导,许导睁开眼睛,看到了让他想不到的一幕。

有的人天生就适合站在镜头下,完美的表情,完美的身形,天生的上镜感。也许许导心中没有具体的人物形态,但看到他那一眼,那感觉就是;对了,就是这样人,就应该是宁产的!

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漆;胸脯横阔,似撼天狮子下云端;骨健筋强,如摇地貔貅临座上。对,就是这样的,《千里夜行》的男主角,何临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