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嬷嬷看着手里的银票,还有纪琬琰这张和大夫人极其相似的面孔,如今脸上显出的光彩与信任,都甘嬷嬷心中一暖,暗赞到底是大夫人的孩子。

“既然姑娘看重我,那我便不再推辞,院里的事情,姑娘不必担心,有了这些银钱,过生活应该是不成问题的。姑娘还有什么事,也可以直接吩咐我去做。”

纪琬琰点点头,这才将自己的意思娓娓道来:

“我就开门见山了。第一,你去把你们的身契处理一下,务必要全都买来,不能留下任何把柄。第二,梅蔷的妹妹梅墨,这回替我做了件大事,受了不少的皮肉之苦,估计过几天府里就要发卖她,你叫人盯着些,务必将她再买回来。第三,明天去城里请个大夫过来,替我娘瞧瞧,不让大夫看看,我总不能放心。”

就这两件事,如今便是纪琬琰心中最最紧要的大事了,甘嬷嬷听明白之后,就领命下去办了。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一章

虽然有纪衡的支持,不过,甘嬷嬷却没有显露太多,拿去回事处领身契的时候,交的钱只说是自己这么多年存的,因为她们都不是纪家的本家奴才,而是当年随林氏进门的陪房,林氏出事之后,她们这些人全都被回事处接手,分派了工作,所以,并不是和纪家签的身契,不过这些年,她们也算是在纪家做事,拿了纪家的薪资,按照规矩,要走也要交一笔费用,交了费用,她们便脱离了纪家的代理,继续回到从前的位置。

甘嬷嬷打理院子的确是有一套的,不过短短几日,就让原本有些死沉的月瑶苑变得井井有条起来。

纪琬琰让甘嬷嬷请大夫回来给林氏看诊,诊断后,大夫只说身子弱些,没什么太大的问题,纪琬琰才放下心来,让林氏卧床修养了三日,才让她下床来。

林氏几乎还是每天足不出户,甘嬷嬷知道林氏的爱好,便连夜叫人把书房给收拾出来了,又将主卧和书房之间偷偷的打出一面墙来,让林氏不用出门,就可以在卧房和书房来去自如,纪琬琰也很赞成这样的做法,因为不管怎么样,在母亲的身体修养好,在她和哥哥能够保证母亲平安的情况下,她不希望那边院子里的人知道母亲的近况。

林氏自己更是没有意见,她本身就不是一个爱出门的人,从前做大夫人的时候就是这样,一本书就能打发一天。

现在她倒是不看书了,却爱上了教导纪琬琰,纪琬琰不管是上一世,还是这一世,文学方面都是一窍不通的,她上辈子也试图学过书画之类,可到底没有个正经先生,所以,到最后也不过就是能写点字,看点书罢了。

林氏也看出了纪琬琰的水平,没有苛责,而是主动承担起了每天教导纪琬琰的责任,书房里其他东西不多,就是写字画画的纸保留了很多,不必再出去买。林氏在成亲前原本就是岭南府出色的才女,京里有女博院,她便在女博院里读过书,天资聪颖,文采斐然,后来嫁到纪家,那也是风头无两的,才貌双全之类的溢美之词更是纷至沓来,据徐妈妈说,母亲嫁给当时还是平阳候世子的父亲时,还有不少文人墨客写诗挑衅父亲呢,幸好父亲也是饱读诗书的,当年为了母亲,和士林才子们有过一段你来我往的诗斗,也是成就了这一番痴情的佳话,可谁承想后来,这样天作之合的一对神仙眷侣,居然全都落得这样的下场呢。

所以,以林氏的见解要教导纪琬琰确实是够了的,再加上纪琬琰已非吴下阿蒙,有了一世的蹉跎,哪里还会不勤奋呢?

每天三餐加起来半个时辰,晚上睡三个时辰,其他时候,她几乎全都扑在学习上,林氏教她写字的笔法,让她练两张纸,她就练四张,然后挑选两张出来交给林氏过目,林氏瞧着她努力,心里也颇感欣慰,不过却丝毫没有松懈,就好像是填鸭似的,恨不得将自己所会的东西全都一下子灌输到纪琬琰的脑中去。

就连徐妈妈都觉得大夫人有点矫枉过正,觉得四姑娘太可怜,每天都没有歇息的时候。吃饭时,总是默默的给纪琬琰多夹两块肉在碗里。

眼看腊月过了,就是新年。

月瑶苑的新年注定不能太过喜庆,不过有一点倒是好的。那就是过年纪衡可以光明正大的到月瑶苑来。

他给纪琬琰和林氏带了几匹鲜亮的丝绸布,还有一些时兴的首饰项链,是先把东西送进了后院,然后才从正门进来,去主院给老太君请过安后,才直奔月瑶苑的。

纪衡见林氏的气色好了许多,心中甚慰,告诉了林氏他已经报名了春试,林氏听后,倒是没有太多激动,只是郑重的和纪衡说:

“如果你有把握就去考,若是没有,就暂缓别考。”

林氏这句话的意思,纪琬琰也听得明白,因为如果纪衡一试不中,反而引起了纪家的注意,暗地里也许会做些什么小动作出来,但中了秀才的话,就要相对好些,因为那就是等同在礼部贡院有了名号,纪家想收拾纪衡的话,也要麻烦很多。

纪衡认真的点头,说道:“母亲放心,儿子有信心能够考中的。”

林氏这才放心,纪琬琰在一侧招呼纪衡吃点心,纪衡揉了揉妹妹的头,兄妹俩相视一笑,林氏又忽然对纪衡说道:

“对了,你父亲的坟,别忘了去。”

纪衡吃着点心,连连点头,说道:“嗯,忘不了,待会儿我就去。”

纪琬琰也跟着好奇,说道:“娘,我能和哥哥一起去吗?”

就算纪琬琰对这个父亲没有太多的印象,不过就凭着他对林氏那份痴情,她觉得自己也该去给父亲磕头。

林氏抬眼看了看她,淡淡的摇头,说道:“你哥哥去就好,你不用去。”

纪琬琰还想问什么,却被纪衡打断,说道:“妹妹你还是别去了,陵地附近阴森的很,你一个小姑娘家,去了会害怕的。”

纪琬琰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可是却又说不出来到底哪里不对劲,只是‘哦’了一声。

纪衡不能待太长时间,除了要去陵地之外,还有几个师长家要去拜年,所以,便没有留在月瑶苑吃饭,就匆匆的走了。

他走之后,甘嬷嬷就来禀报纪琬琰,说主院那边派来在院外监视的人也撤了回去。

虽说是过年,但纪衡走了之后,林氏也就从卧房穿回了书房。纪琬琰没一会儿也进去了,走到林氏身旁坐下,林氏将目光抬起来看了看她,问道:

“怎么了?不是说要和徐妈妈学做团子吗?”

纪琬琰低下头,思虑一番后,才斟酌着说道:

“娘,你为什么…不让我去祭拜爹呀?”

如果说纪琬琰只是一个普通的十一岁小姑娘,那也许她关注不到这里,可是她前世今生加起来都四十多的人了,哪里还会听不出来呢,林氏让纪衡去陵地,却不愿她去。

“不是不让,而是没必要。”

林氏的神情有些感伤,纪琬琰似乎听出了她话中意思,又追问道:

“为什么没必要?那也是我爹,不是吗?”

林氏听到纪琬琰说‘我爹’这句话的时候,神情一阵凝滞,然后才放下了手里的书本,正经抬头看着纪琬琰,纪琬琰在她那双浅淡又迷人的双眸中,似乎看出了一些不该有的情绪。

脑中充斥着上一世她偶尔听来的一些八卦消息,一直觉得是无稽之谈,可如今林氏还活着,她从林氏的表现上,似乎从侧面印证了什么似的,脑中一道灵光闪过,纪琬琰的黑眸直接看进了林氏的双眼。

“除非…那,不是我爹。”

林氏的心弦某一处似乎感受到了海啸般的震动,几乎有那么一瞬间,她是不敢看纪琬琰的,只觉得这个女儿多智近妖,她是从什么地方得出了这个结论?

不过也只是一瞬,林氏便缓缓恢复过来,低下头的样子,似乎有点不知所措。

看她这样,纪琬琰已经可以在心中得出判定了。

她果真如传言中那般,并不是纪家的孩子,当时她只觉对方是满口污水喷溅,并没有真的相信过,更何况,那人说的情况她也没法查证,唯一知道真相的林氏已经死了,小时候伺候自己的徐妈妈也死了,这件事没有至亲和她细说,而那传言中的那户人家又对她的存在表现的毫不知情,她孤身一人,又要到哪里去分辨清楚呢。

不过,虽然没处分辨,可这件事她却是记得清清楚楚的,直到今日都没有忘记,而林氏的表现,触动了她的这段记忆,让她拿出了比平日里敏感好几倍的直觉,猜中了这件事。

林氏不知为何,眼中突然就蓄满了泪水,纪琬琰大惊,赶忙扑着跪倒在她的面前,说道:

“娘,您怎么哭了?我,我瞎说的,您别在意,我以后再也不瞎说了。”

可是无论纪琬琰怎么安慰,林氏的眼泪就像是断了线的珍珠,怎么样都止不住,纪琬琰彻底的懵了,她不知道这件事会让林氏的情绪这样激动,在她的印象中,母亲实在是一个淡定自若的女人,纵然被当成疯子关了六年,可是她坚强的心智却没有因此而受到影响,出来之后,稍加调理,她就恢复了从前的精力,纪琬琰甚至觉得,这个世上没有任何事情能够伤害到林氏了,因为林氏已经承受过最大的打击,不是吗?

可现在,她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提起她的父亲就哭个不停?

纪琬琰慌了,她隐约感觉到自己似乎触到了一个不该由她触碰的地方,正有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在向她席卷而来。

林氏哭着哭着就扑倒在了罗汉床上,将自己的脸埋在被褥下,纪琬琰跪到她身旁,轻轻的拍着她的后背,希望她能够感觉稍微好一点。林氏的闷声听在纪琬琰的耳中颇不是滋味,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只能一个劲的道歉,说自己说错话了。

大概过了小半个时辰,林氏的情绪才渐渐的恢复,从被褥中露出那哭红了的眼眶,纪琬琰一下子扑入她的怀中,说道:

“娘,都是我不好,我以后再也不胡说八道了。”

经过这么会儿的反省,纪琬琰猜想林氏之所以情绪这样激动,必然就是因为她那句‘不是她爹’引起的,试想无论是谁听到这样的话都不会高兴,那等于就是当面说林氏不检点,和别的男人生了她…

纪琬琰想通之后,自己也后悔不已,她不该因为一些没有边际的流言,就来揣测自己的母亲,她真的是太不应该了。

可是林氏搂着她说出的第一句话,却让纪琬琰的全身都如跌入冰窟般,寒彻骨。

“你没有说错。他的确…不是你爹。”

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二章

纪琬琰从林氏怀中坐直了身体,震惊的看着已经平静下来的林氏。

“原本这件事,我也打算要告诉你的。只是每回看见你,我都说不出口。你还这么小,根本不应该知道这些,承受这些。可是今天你既然开口问我了,那我也不想再瞒着你,不管你听不听得懂,我都告诉你。”

林氏的话,在纪琬琰心中掀起了巨浪滔天,盯着林氏的脸,久久说不出话来。

林氏靠在罗汉床的百卷草靠背上,用指尖轻触手中书本的一角,历经风霜又坚决如铁的声音对纪琬琰娓娓道来:

“我恨纪家,我恨纪宁氏。”林氏以这句话作为开场白,诉说了她这么多年来内心的真实感受。

“是她们毁了我的一生。纪洲一直把纪兰当做是妹妹,任何事情都依从她,纪兰当年嫁的是镇国公世子宋逸,婚后宋逸要纳妾,纪兰气得回了娘家,原本是想僵持着让宋逸上门道歉,可谁知那时正巧遇上宁家出事,纪宁氏的亲生弟弟在京城打死了人,而这件事就是镇国公府在管,纪兰为了舅舅,低声下气写信给宋逸求和,宋逸来了纪家,没想到居然暗中对我动了心思,他和纪兰说要他帮忙也可以,纪家得亲自出一个妾侍给他,并且指名道姓要我服侍他一晚。纪洲听了之后,简直气疯了,说什么也不让纪宁氏的人将我拖走,可是他一介文弱书生,哪里拦得住那些人,老侯爷那时已经病重,府里上下也全都被纪宁氏把持,他冲出来阻止,自己却被打的右手骨断裂,从今往后,再也没法拿笔写字,作画。”

林氏说的泪流满面,却没有像刚才那样情绪失控了。而纪琬琰更是惊呆的不知道说什么好,就听林氏继续说道:

“我在婆婆与小姑子的算计之下,被人侮辱了。我没处伸冤,没处说理,甚至我都不敢对别人说起这事儿。那之后,我想过去死,可是宋逸不让,纪洲也不让,宋逸说如果我死了,他就休了纪兰另娶,纪洲说,我死了,他就带着衡儿一起随我死去。我舍不得他,舍不得衡儿,我和纪洲当时都天真的以为,这一切都过去了,可是没想到,那仅仅是个开始——我有了。有了你。我和纪洲都知道,你是谁的孩子。这就是我不让你去陵地祭拜衡儿他爹的原因,他不是你爹,宋逸才是。”

纪琬琰听到这里,眼泪也不禁掉了下来,原来她从头到尾都是一个不受欢迎的人,是个多余的产物吗?

宁氏,还有纪兰,她们,她们怎么敢?怎么敢做出这样的事情?

林氏红着眼眶看着纪琬琰,真诚的继续说道:

“刚开始有你的时候,我想将你打掉,可药只喝了半口,就被纪洲打翻了,他说要将你留下,他会当成自己的亲生孩子一样教养,外人一个都不会知道,说什么也不想让我造这个孽,他这个人就是心善心软,优柔寡断,就连这种身为男人最应该介意的事情,他都可以不介意。渐渐的,我放弃了想要打掉你的心,一切的发展正如纪洲说的那样,谁也不知道我肚子的孩子,并不是他的。你在我肚子里越来越大,我能感受到你的心跳,感受到你的小手小脚,我也变得不舍起来。我把你生下来,纪洲可高兴了,抱着你怎么都不肯放下,亲了又亲,抱了又抱,连我都吃你的醋,可是,我心里其实是高兴的。那一刻,我无比庆幸,我们母女都遇到了一个好男人,这件事,无论发生在任何人身上都不可能接受我们的,你知道吗?”

纪琬琰失魂落魄的看着林氏,千言万语涌在心头,有无数的话想说,可却又什么都说不出来。只是呆呆的看着她。

这样的身世,纵然她前世今生的所有人生经验加起来,都没法在短时间内消化,不过,她也能承认,林氏最后一句话说的对,如果这件事,不是发生在纪洲身上,而是在其他任何一个男人身上,等待她们的就只有死路一条。

礼教才不管你是不是被迫,是不是自愿,事情发生了就是发生了,不可辩驳。纪洲的的确确是救下了她们母女的。

“后来呢?”纪琬琰的声音沙哑的厉害,一口中气仿佛就是提不起来似的。

林氏转过脸擦了擦脸上的泪珠,然后才转过来继续说道:

“后来…老侯爷病的有些神志不清了,我一时大意,着了周氏的道,被她诬陷了,纪宁氏见机会到了,就将这件事情无限扩大,最后闹得人尽皆知,纪洲虽是平阳候府的嫡长子,可一生只好书画,哪里斗得过她,被她三两句话就哄骗的丢了性命,纪洲死后,老侯爷也就死了,顺理成章纪朔成了世子,袭爵平阳候爵位,在宁氏家族的力捧之下,回了京城。再后来的事情,你也知道了。”

纪琬琰直到现在才将当年的来龙去脉搞清楚,她是林氏的女儿,却不是纪家的,她的生父听起来像个好、色成性的衣冠禽兽。上一世她偶然间也听说过这件事的,说是有一回镇国公醉酒,与旁边的人说过他当年的这段风流韵事,旁边的人一个传一个,终于传到了她的耳中,纪琬琰当时落魄的很,根本不相信这些鬼话,更何况,那个时候,知道内情的人全都已经死了,她想查证都没法查证,总不能直接跑到宋家,让那个权倾朝野的镇国公给我一个公道和说法吧,又不是吃饱了撑的。

“晚晚,娘知道,在这件事中,最无辜的就是你。娘对不起你,可是我也没办法。咱们娘儿俩同命相连,你不要恨我,好不好?不管你的父亲是谁,可你终究还是娘的女儿,我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女儿,对不对?”

纪琬琰闭上眼睛,呼出一口气来。就好像是憋闷了几十年的胸口,一下子纾解开了。

“我不恨你。”

纪琬琰说道。

林氏听到这四个字之后,再次泪崩,将纪琬琰紧紧搂入怀中,纪琬琰将那张精致绝伦的小脸埋在林氏的肩窝里,她毕竟不是一个真的孩子,思绪早已成熟,不会因为这些事而失去控制,虽然内心很震惊,但是,是非曲直她却也能分的清楚。

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其实就是宁氏和纪兰,与她们这种丧失人性的恶比起来,三夫人周氏的行径,简直可以说是小儿科了。一个人怎么可以坏到这种地步呢?

宁氏是平阳候的续弦,早早的就做了纪洲的嫡母,十几年后,终于把整个纪家捏在她的股掌之间,对于嫡长子的世子,她也敢诸多算计,利用周氏的嫉妒,害了眼中钉林氏,利用林氏,又继续害了障碍纪洲,最后,还将纪琬琰玩弄于股掌之间,任由周氏故技重施,害了她一辈子。

林氏的情绪渐渐平复下来了,母女俩相拥坐在罗汉床上,外面的阳光被挡在窗外,却也能照的房内格外明亮。

纪琬琰将脑袋搁在林氏肩上,在她耳边低声问道:

“娘,您之前和哥哥说要替…替他报仇,您是不是已经想好了,要怎么做呢?”

林氏的身子一僵,纪琬琰便知道,自己是猜对了,所以,在这段时间里,林氏才会这样紧迫的催促她学习,每日每夜悉心教导她。

唇瓣掀了两下,林氏没有说话,纪琬琰却是超脱冷静的继续说道:

“您是不是…想让我认祖归宗去?”纪琬琰一下子就猜到了林氏的想法,她们如今身处这样的位置,在纪家过着寄人篱下的日子,若不奋力一搏,如何报仇?若是不报仇,那么林氏这些年受的苦就白受了,纪洲的死也变得毫无价值,就像是上一世那样,顶着纪琬琰的名字,却什么都做不了,浑浑噩噩,昏头昏脑的就过了一辈子,被人当傻了耍了一辈子,当棋子玩弄了一辈子,这样的日子,纪琬琰今生是绝对不会想过了。

所以,她十分理解林氏心中那个疯狂的念头。

纪琬琰的话让林氏低下了头,就在纪琬琰以为她依旧不会说话的时候,林氏却开口了。

“如果我说是,你愿意去吗?”

纪琬琰从林氏怀中挣出,澄澈黑亮的眸子盯着林氏看了好一会儿,然后才点头,说道:

“愿意。不管您想做什么,女儿陪着您,曾经害过我们的人,又怎么能轻易的放过呢?”纪琬琰回答的十分干脆,不过却也难掩忧心:

“只不过,这个计划真的可以实现吗?咱们要面对的可是那个权倾朝野的镇国公府啊。”不仅如此,关键还在于,纪兰就是镇国公夫人,她们真的可以在她的眼皮子底下,做出那样逆天的事情来?纪琬琰对此表示怀疑。

林氏伸手抚过女儿的秀发,仿若梦呓一般,低声说道:

“若我没有把握,又怎么会不知死活的去做这个计划呢?放心吧,娘必定让你认祖归宗,让你做镇国公府中最出色,最耀眼的姑娘。”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

古道西风瘦马。

两匹慢悠悠的骏马在官道上行走,马背上坐着两个锦衣华服的公子,左边一个穿着石青色古烟纹的罩衫,俊朗不凡,可嘴里却吊儿郎当的叼着一根路边的野草,还挂着笑,露出一颗调皮的虎牙,虽带着些痞气,但眉宇间倒是透着一股正气。

而另一位公子则穿着一身墨色云纹团花暗藏金线的直缀,头戴墨玉冠,腰系蟠龙珏,面如冠玉,色若春山,年纪在十七八岁的样子,一张俊脸生的是丰神俊逸,神采内朗,通身上下都写着尊贵不凡这几个字,天生的威仪气象,尊荣富贵,只是眉宇间透着疏淡,一副居然物外,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叫人望而怯步,幸好他表情虽冷,却恰到好处的生了一双勾魂的深邃桃花眼,令他整个人多了几分人间的红粉暖气儿,像是从画中仙境走出,变得鲜活起来。

“博衍兄,咱们还要多久才到啊?虽说是拜访名士,可那刘三郎也不是什么尊崇到不能移步的名士吧,你用得着亲自来拜访吗?”那痞气公子在马背上大大的呼出一口气来,一副娇弱贵公子的模样装的跟真的似的。

那名被他称作‘博衍’的男子不动声色的扭头上下扫了他一眼,孟孝孺立刻就坐直了身体,换了一副笑脸,赔笑道:

“值得,就冲他被博衍兄看中,就已经相当值得了。”

孟孝孺笑在脸上,苦在心里,谁会知道这位高高在上的皇太子殿下,怎么会亲自找到他家,邀他一同出游,这份荣宠吓坏了孟家上下,就是他爹当年战场上立过汗马功劳,萧家也没这么给过他孟家面子啊,于是乎,这位殿下一句话,他就被受宠若惊的爹妈打包扔出了府,从头到尾也没有人问一下他愿不愿意…虽然他愿不愿意并不重要。

孟孝孺虽出身武将世家,但父亲行伍一生,孟家也就混了个伯府,倒是他小时候给太子做伴读,有一次在宫外他鬼使神差的替太子挡了一箭,他家就莫名其妙升做了侯府,不过那之后太子对人就一直很疏淡,也不知这回他怎么找上的自己。一路走来,不仅毫无架子,还亲切的让自己称呼他为‘博衍兄’,哎哟喂,伴君如伴虎,皇太子就是一只小老虎,孟孝孺一路上陪吃陪喝陪玩还赔笑,过的比真正的侍卫小厮还要提心吊胆,天知道他有多想推了这差事啊。不知道把皇太子殿下一个人丢在路上,算不算是杀头的大罪,孟孝孺四周张望了一圈,在这些看不见的地方,还指不定藏了多少禁军暗卫呢,想想那些人,孟孝孺就缩了缩脖子,决定还是为了孟家的血脉传承,不要冒险的好啊。

萧齐豫不再理会他,这个孟孝孺看着吊儿郎当,带着痞气,从前他对他并没有多好,可是谁又会想到,当他这个高高在上的皇太子真的落难之后,就是这小子,拼死打头阵杀出一条血路将他送出了京城,又隐姓埋名,始终以护卫的身份待在他身边。

兀自转过头,看着不远处人流渐多的宛平城门,嘴角不觉露出一抹温和的笑来。

真是没想到他又回来了。一切最糟糕的事情都还没有发生,他依旧是萧国最显赫,最尊贵的皇太子,他的那个一母同胞的嫡亲好弟弟还没有背叛他,暗地里插刀让他丧失了继位之权。

一切都回到了最好的年华。

而上一世,除了那与他失之交臂的皇位,他的心中还有另一个无法弥补的遗憾,这个遗憾现在应该还没有变成真正的遗憾。当年那个美貌的小姑娘,只一眼就让他一生难忘,虽然性格不好,脾气又大,但胜在真实,言谈间也从不隐藏自己的欲望,单这一点,就比他身边那些假正经的清贵派,要好出不知道多少倍了。而这些都不是关键,关键是,她真的很漂亮,萧齐豫也算是美人堆里过来的,宫里什么样漂亮的妃子没有呢?可就是没有一个人像她那样给了自己完全不一样的感觉,他想要珍惜她的美,想把她藏在屋里,只给他一个人看。

所以,当她的婶娘暗示她想要攀附自己的时候,萧齐豫并没有多疑,因为他知道,不管是什么样的女人,他都配得上,他也有足够的信心能够给她一世无忧的生活,可没想到那晚过后,他才一离开,就传出她被人坏了名声,没两天,就很快被纪家嫁给晋阳侯府的李湛,那个花花公子,纨绔子弟。

偏偏他赶到的时候,一切已经晚了,她悲惨一生的命运齿轮已经开始转动了。

萧齐豫虽然是皇太子,可也没法做出公然抢人妻子的事情,皇家的祖制也不容他做那样的事情。因为他暗中干涉,李湛只好冷落了她多年,在弑父杀兄,夺得晋阳侯的位置之后,李湛不想过多的得罪自己,就把她给休弃了。

萧齐豫第一时间就对她伸出了橄榄枝,哪怕她那时的名声实在不好,他却一意孤行,想着哪怕是没有名分,也要让她待在自己身边才行。可这件事被皇后知道了,暗中派人做了手脚,又把她以舞姬的身份,从京城送到了北靖,给北靖王叶修做了妾,叶修对皇后颇多猜忌,轻易不敢碰皇后送给他的女人,再加上萧齐豫含蓄的警告,让叶修明白这个女人在萧齐豫心上不说重要,但最起码是有些位置的,虽不碰她,却也没有轻易奉还的道理,于是,便将她困在北靖王府后院,无声无息的渡过了四五个春秋,直到景平三年,北靖发生叛乱,叶修战死,北靖狼烟一片,叛军攻入王府,北靖王府上下三百余口惨遭灭门。

而她那种实在的性格,在这时候就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了,当叶修上了战场,第一道败令传出之后,别的姨娘和夫人全都傻兮兮的在府中翘首以盼,等待老天给她们一个奇迹的时候,她倒是聪明,率先收拾了细软,趁着夜色在城还未封锁的时候,就早一步逃离了靖城,一路颠簸走回了京城。

这也是她聪明过后的糊涂,萧齐豫得知她捡了一条命却还眼巴巴的回了京城时,简直想把她的脑袋敲开来看看,里面装的是什么,这时候她回京城,不就等于自己往鬼门关里送吗?整个北靖王府都被灭了,就她一人存活下来,人家不会说北靖王府的人全是傻帽,只会说她弃夫而逃,苟且偷生…这可是比背夫偷人还要大罪名,因为背夫偷人,只能说明女德和人品有问题,那说到底还是一个女人自身的问题,可弃夫而逃,苟且偷生,有心的恶毒之人,再给她冠上一个通敌卖国的罪名,她就是身上长满了嘴也是解释不清楚的。

可那个时候他麻烦缠身,腹背受敌,兄弟反目后的连击让他无暇顾及到她,只好请了定国侯把她带回府里先藏起来,那个时候其实,其实他对她已经没有多少感情了,一路这么护着她,不过是求个心安罢了,倒也不是一定要得到她,只是觉得这个女人实在太特别,特别的居然让他无法掌控。

当年他被派去南疆检阅兵情,等到他再回去的时候,淮王已经弑君,控制住了整个京城,用遗诏废了他的太子之位,在皇后无可奈何的帮衬,还有中书省,内侍监的证明配合之下,淮王就此登基为王,而他这个正牌太子就莫名其妙的被自己的亲弟弟插了一刀,从此成为废太子,再也不能入京一步。

淮王对他的旧部不断屠杀剿灭,他东躲西藏,自顾不暇,却在逃亡途中,还是听说了她的事情,定国侯因为曾经是萧齐豫的属臣,淮王登基之后,找了个机会也将定国候判了罪名,侯府嫡系一脉杀无赦,非嫡系则可免。她是当今皇后纪婉宁的庶妹,便在可免这一列中,自此又回到了纪家。不过几日的时间,她就被本家的姐妹划破了脸皮,族谱之上就此被除名,然后狼狈不堪的被赶出了京城。

他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死了好多天。

曾经的如花美颜,变得腐败,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面对那样一张脸的时候,居然还鼓得起勇气将她抱了起来,亲自用手刨坑让她入土为安,到底是什么情感,支撑着他这么多年对她的庇护,他想,他应该是喜欢她的吧。毕竟她是他的第一个女人,也是他第一个喜欢上的女人,那张出色的脸孔,曾经在多少个日夜,在记忆中给他带来温暖的安慰。

其实他也挺恨自己的,没有早点意识到这份感情,一直觉得自己是在和命运怄气,觉得是因为这个女人给了他无法掌控的感觉,所以他才会那样在意,可事实上,等她死了他才清楚的知道了这些年执着的原因,他应该早点出手救她,夺人妻子又如何,既然她过的不幸福,那他又为何要将这样美好的她留给命运去糟蹋呢?

萧齐豫再次想起脑中那张鲜活又美貌的脸孔,不知不觉就弯起了嘴角,看的一旁的孟孝孺头皮发麻,满身的鸡皮疙瘩。

这位仁兄这一路上,到底在想些什么东西?为何脸上总是露出那种令人费解的…迷之微笑呢?

第二十四章(含入v公告)

第二十四章

当林氏和纪琬琰说了那些骇人听闻的事情之后,虽然两人之间达成了一些默契,可是纪琬琰却还是连着好几日都有些闷闷的,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自己虽说有两世的经验,心智并非普通十一岁的小姑娘,但要让自己接受自己连出生都不受欢迎,还是有些难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