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氏坐在椅子上,穿针引线,一抬头,看着顾婉俏生生地坐在炕上,打扮很简单,只戴了红玛瑙的耳坠儿,腕子上的手镯,也是红玛瑙的,粉色的珠花压着鬓角,越发显得她粉雕玉琢,皮肤晶莹,赵氏的男人本就受了顾家的大恩,这两兄妹又是难得清雅绝伦的人物,她看了不免心下欢喜,连女红做起来,也不觉得费眼了。

顾婉一个荷包做好,搁在一旁,赵氏看了,不觉眼前一亮,笑道:“可真精致,清江一曲抱村流,长夏江村事事幽,好句子,好绣工,也就小娘子这样的人物,有这般巧妙的心思,绣出可入画的美景,绣出这般好的字!”

赵氏看着顾婉,越发欢喜,嫁给王策之后,生活美满,也喜欢王策这样的老实人,觉得她爹的眼光挺好,只有一点儿,这个村子里除了陈惠还能和她说几句话外,其他人都没读过什么书,想说话也说不到一块儿,到底有些寂寞,现下碰上顾家小娘子,总算是有了一个可以说几句贴心话的人。

顾婉也喜欢王策的憨厚,对赵氏自然亲热,两家本是同乡,如今都背井离乡来到涯州,自是互相照应,此时听赵氏夸赞,就不觉笑道:“本也不难的,要是婶婶喜欢,我这里还有不少绣样儿,婶婶拣喜欢的拿去绣吧。”

说着,顾婉就从旁边的柜子上,拿了一叠绣样儿,让赵氏看。

确实不难,应该说,会者不难,这种绣法是顾婉到了现代之后,才学会的,在那个时空的明清时代,这属于顾绣,只有精通琴棋书画的大家千金,才能绣出来,一般的绣娘,没有十几年的书香浸染,哪怕模仿,也只能形似,做不到神似。

名满天下的慧纹,就是脱胎于顾绣。

看到这么多琳琅满目的漂亮图画,赵氏大喜,忍不住拿了一副天女散花的图样,照着绣,她也心灵手巧,绣活是从小就做的,有顾婉在一旁指点配色针法,到也绣得似模似样,虽然一时间还难脱匠气,总比以前的绣活,做的精巧多了。

一大一小,两个女人一起做女红,颇为相宜,到比一个人做活计,愉快得多。

赵氏绣了几针,看到小丫头宝笙过来给她们添了果汁,忽然想起一事,低声道:“小娘子,我听刘婆子说,你和大郎去兴元的时候遇见的那个人,是个强人,咱们涯州的刺史公子,就是他所杀…”

说到此处,赵氏不觉打了个哆嗦,毕竟是寻常百姓,听见有人被杀,还是他们仰望都够不着背影的权贵公子被杀,总免不了忐忑难安:“我们那口子,刚听刘婆子一说,心里就不安宁,一连好几日都睡不安稳,后来见风平浪静,才算安生了。”

见顾婉若有所思,赵氏连忙叮嘱:“这次就算了,下一回,遇见那种强人,小娘子可千万躲开…那黑衣少年杀人的时候,刘婆子一个老乡,就在江里为客人撑船,正好看见。当时,刺史家的刘公子,就在岸边游玩,瞧见石头村的一个采桑女貌美,就上前纠缠,他带着护卫的兵士和家丁,围着那采桑女语声轻薄,甚至还想剥人家姑娘的衣裳。”

“哎,当时郊外冶游的人也不少,还有几个读书人,但没一个敢伸手管,有那看不惯的,最多也就掩面而去…就在那采桑女将将要吃亏的时候,那个黑衣少年就来了,刘婆子说,她那个老乡,一开始都没看到那少年的影子,就只瞧见碎石子破空而至,之后就是一抹冷光,从东到西,一闪而过,然后就是一声惨嚎…”

“只一眨眼的工夫,二十几个兵丁和护卫,都僵立当场,刘公子仰面而倒,采桑女踉踉跄跄地奔逃,而那造成这一切的少年,却是漫不经心地踱步到江边,取水洗了洗脸,这才飘然远去,一群兵士,立了足足半盏茶的时间,才渐渐有了动静,哭喊的哭喊,叫嚣的叫嚣,旁人却再也找不着那少年的背影了。”

赵氏颇为感叹地摇摇头:“我琢磨着,看见这一幕的船家大约脑袋都给吓迷糊了,哪有人真能从二十几个兵丁护卫保护中杀人,还一点儿伤都没有,就逃走的,不过,刘公子的死,肯定是实情,他碰上的,也一定是个强人。”

顾婉垂下眼眸,若有所思,这个黑衣少年,肯定是齐长关,在她的印象里,塞上‘飞白’,齐长关,是个名满天下的杀手,本来一直隐匿在暗中的人物,直到景天十二年,他孤身一剑,闯入塞上龙王的寿宴,把塞上龙王座下八大金刚的耳朵收入囊中,自己也重伤之余,远遁而去,自此一战成名,因为他字飞白,江湖上也就有了塞上‘飞白’的雅号。

“奇怪了…他杀刺史公子做什么,难不成还有人敢买涯州刺史家人的命?”

顾婉在二十一世纪,读了很多武侠小说,里面那些杀手游侠什么的,杀个贪官污吏,容易如切瓜,可事实上,在丰朝,庆朝,哪怕最乱的时候,江湖人也轻易不与官府打交道,江湖人行走江湖,第一课,就是要学会藏匿兵器,背着刀剑,四处行走的,那肯定是土匪…

赵氏听到顾婉的疑问,笑道:“小娘子,这些强人的想法,咱们哪里管得着,来,别想这些烦心事了,反正与我等无关,还是替我绣两针吧,这儿的颜色,是不是重了些?”

顾婉勾了勾唇,再不想这等不相干的,凑过去给赵氏讲解起配色。

第三十八章 功课

更新时间2012-9-23 8:01:37 字数:2137

临近晌午,王策才和顾安然把话说完。

他是连连保证,一定会把买地的事情办妥当,让顾安然安心备考,不用为这些琐事操劳,顾婉又从账上给他多支了百两纹银,让他往衙门里疏通疏通。

既然要在涯州落地生根,和衙门皂隶处好关系至关重要,所谓县官不如现管,阎王好见小鬼难搪,顾婉将来还想在涯州开铺子做生意,和衙门小吏打交道的机会很多。

两兄妹一直把王家两口子送出大门,目送他们离去,这才回返。

顾安然喝了一点儿酒,顾婉秘制的果酒,香醇可口,后劲也十足,他虽然饮得不多,到也带了几分醺然。

见他面红耳赤的样子,顾婉摇摇头,没让王大伸手,亲自捧了一盆热水,拿热毛巾给自家大哥擦了把脸,又给他端来一杯醒酒茶,喂着他喝下去。

一杯略带一点儿苦涩的温茶水喝完,顾安然吐出口气,神清气爽,笑道:“婉娘这醒酒茶真是不错,一杯喝下去,身子立时就清爽了。”

那是当然,前朝的宫廷秘方,十点积分才能买上一两半,还是特价,顾婉嘴角抽搐了下,她也就对大哥舍得,换了别人,想喝都没有。

清醒过来,顾安然就坐到书房专门为他打造的书桌前开始读书。

集贤馆的招生试定在九月初八,离现在还有小半年的时间,顾安然虽然自以为学识不错,可面对顾一清顾师的亲自考核,到底还是心下紧张,最近一段时间,把他以前通读过的典籍,也通通搬出来温故知新。

顾婉也跟着进了书房,一眼看到乱糟糟散落在桌子上,地上的书本,就觉得眼晕,哭笑不得:“大哥,你不是最爱惜书籍了,怎么弄得这么乱?”

好在书房里的家具书架都打磨的没有半点棱角尖刺,到不曾刮坏书页,顾婉随手把地上的书本拣起来看了看,什么《论语》、《孟子》、《尚书》、《礼记》…都是莘莘学子求而难得的好书,一一把书册按照次序放入书架,排列整齐,转过头,就见顾安然愁眉苦脸地盯着一本《道德经》发愣。

“大哥,你也别太急躁了,顾师的考核,只是入门考核而已,不可能要求你当个经学大师。”

顾婉叹了口气,她也知道,自家大哥压力很大,现在顾家只有他们兄妹两人,大哥平日里虽然不说,却把父亲去世前说的话,牢牢记在心里,一心一意要读书上进,好在曾经对他们孤儿寡母,百般鄙夷的顾氏族人面前争一口气。

顾安然一抬头,见妹子眼睛里略带忧色,揉了揉眉心,笑道:“大哥没事儿,稍微有些感慨罢了,以前读书不多的时候,觉得自己已经学的相当不错,可随着读书渐多,到总有不足之感。”

顾婉顿时莞尔,这是好事,所谓学无止境,要是大哥没有这种紧迫感,她才要担心呢。

顾安然揉了揉顾婉的头发,脸上的神情渐渐柔和:“何况,我比别人要幸运得多,有一个聪明绝顶的小妹妹,咱们家的藏书让你这么一规整,条理分明,读起来比旁人可容易多。”

这不是假话,顾安然也没想到,他家稚龄的小妹妹,这般心灵手巧,家里的藏书,都让她分门别类,归放整齐,还专门抽出了足足半年的时间,列了一个大大的目录,书籍原作,和它的各种注疏,分门别类的列在一起,简单明了。

但是,书籍太多,一卷原作,后人的注疏论述,就浩如烟海,其中还颇有矛盾之处,各有道理,他一个才读了几年书的小学子,想要把这些都弄明白,根本不可能,幸亏守孝三年时光,他沉浸书海,通读经义,到是把底子打的相当扎实,要不然,面对这么多的书,恐怕都没法下手。

“哎,咱们家的藏书太多了,也不知道何时才能读完…”

听到大哥的话,顾婉扫视了一眼把四壁书架排的满满堂堂的书籍,也咋舌,实在没想到,他们家的藏书已经这般多了,除了有娘亲留下来的那些书籍之外,三年守孝生涯中,顾婉往家里添置的书籍,更是数不胜数,估计很多逃过战祸灾难的世家,家里的藏书,都不一定有他们家这么多。

眨眨眼,顾婉低下头,笑眯眯地给大哥磨墨,“大哥,读书本来就是一辈子的事情,多少大儒皓首穷经,也不敢说把经义都读透,你着什么急,要是自己读书不难,你也用不着去集贤馆,拜名师啊!”

顾安然点头,安安静静地坐下来。

虽说话里话外宽慰自家大哥,顾婉心里,对这次考核还是挺重视,毕竟有上辈子的经验,听说集贤馆第一批招收的学生,绝对是万里挑一,好一批本已经享誉盛名的才子都被刷了下去,真能入顾师眼睛的,少之又少,但每一个,都被顾师视为嫡传弟子,将来庆朝新立,这一帮人便是肱骨之臣。

“要是能拿到顾师的文集,还有他以前在岚山学院任教时,批改过的卷文,出过的题目就好了。”顾婉叹了口气,虽然对自家大哥的才学有信心,可竞争的人实在太多,如果不做好准备,万一阴沟里翻船,那对大哥的打击可就大了。

但现在又不是二十一世纪,有万能的网络在,有各种考试攻略,各界考题都有名师点评,只要肯下功夫,保证有人嚼碎了给你硬喂下去,现如今,恐怕只有顾一清的门徒故旧,才能得到他批注的文集,揣摩出他可能出什么样的题目了。

顾婉上辈子读的书不少,身为侯府夫人,人面也广,可集贤馆的考题,她却是没能耐看到的,而且,她当时对这些也不关心,从来没想到要关注。

“…要不然,给沐家那位七公子送封信。”

顾婉蹙眉凝思,涯州是沐家的地盘,顾一清在涯州创办集贤馆,又很明显是给沐家培养人才,那位七公子,应该多少能说得上话,再说,即使他拿不到‘内部参考资料’,一般的参考资料,总该有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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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飞鸽

更新时间2012-9-24 8:01:40 字数:2142

从书房中出门,顾婉就写了一张字条,向沐家七公子讨要顾一清大师的文集,她和那人神交已久,已经欠下不小的人情,再多一桩也没什么。

顾婉这姑娘只是个小女子,清高和傲骨这类东西,都只有一点点而已,刚好够用而已。

况且,弄一些琐事,让那人分分心,在顾婉心底里,并未觉得不好,涯州沐家的子孙多不长命,后人都说,是因为他们少年时劳神太过,损了寿命,虽不知真假,可顾婉觉得,她找些杂事麻烦麻烦那人,让他能在某一日抛开所谓的家国大义,为一个小女子费费心思,于他的身体,想来是有益无害的。

只是,等她走到后院,望着鸽子笼里雪白的鸽子,又有些迟疑,想着,现在两家离得近,都在涯州,让人送封信到承安镖局也不是不行,没必要劳动她们家这几只信鸽吧。

她的信鸽虽然是那位七公子送的,可是自己好吃好喝的供着,悉心照料,养了这么长时间,实在是有了感情,万一有一点儿折损,真够她心疼的——去年,顾婉放了一对儿信鸽去给她送信,结果,好好的鸽子,跨过千山万水,辛辛苦苦飞到沐家,转眼就让一个不知所谓的人给射下来打了牙祭…

事后,沐七公子又托孙镖头送了她一对小鸽子当补偿,可顾婉还是心疼的三天没睡着觉,自此把沐家看做虎穴龙潭,轻易不肯放宝贝鸽子再去送信。

想了想,到底还是自家大哥的将来重要,顾婉叹了口气,打开笼子,任由两只毛色鲜亮的信鸽落在她的手腕上,亲昵的亲吻她的手指:“…小鸽子,你们可千万睁开眼,别往旁人的箭上撞…”

沐延昭收到飞鸽传书的时候,已经是夜深人静时分。

别院中除了巡逻的守卫之外,大多睡下,白日操劳,也只有这深夜好眠,能给乱世小民,带来一点儿不多的慰藉。

沐延昭独自走到园中石桌旁坐下,取了一叠用果酒浸泡过的小米,让那一对通体雪白,只有翅膀上染了一抹墨色的鸽子啄食。

夜静悄悄的,清风吹拂,拂去他心底深处的一点儿抑郁,沐延昭从来不让烦恼缠绕他太久,若不是这般的沉稳内敛,想他二十岁都不到的年轻人,又怎么有能力担当起涯州诸般纷杂的,让多少大能都头痛万分,不肯插手的‘细务’…

“咦?这不是去年公子爷向苏老求来的那一对儿领头鸽?您那位什么…红颜知己来信了?属下记得,那位可有了日子没与公子飞鸽传书。”

透着说不出轻佻的声音传来,沐延昭皱眉,一回头,就看到月光下拖曳的影子,那人不算高,也不强壮,走路轻巧,一丝声响也无,他自阴暗里漫步走出,坐在石凳上面,黑色的斗笠遮住半张脸,只能看到勾起的唇角。

沐延昭笑了笑,举手给他倒了一杯热茶,他知道,小欧外表轻佻,实则稳重,自从领兵以来,便以身作则,戒了酒。

“是啊,我还以为一辈子也收不到她的飞鸽传书了。”

沐延昭半点儿不羞涩,丝毫没有反驳这一句‘红颜知己’的意思,虽然,那人即使是红颜知己,也是个小红颜。“自从你和水波分食了我那一对雪鸽,她便再不肯轻易送信。”

于沐延昭身边落座的年轻人,将头上的斗笠摘下,露出一张棱角分明的脸,脸上的神色,似有怀念:“那鸽子可真香,加上枸杞和瑶柱,用文火炖了,肉质鲜美,比鸡肉可好吃得多,哎,七公子,谁让你与那小娘子实话实说的,你要是只说那信鸽是患病而死,指不定我们还有鸽肉吃呢!”

沐延昭扭过头去,只当没听见这人的言语,端起茶杯,饮了一口茶水,他十几年的生命里,从一字无虚言妄语,对一个他欣赏的女孩子,更是不可能说谎,眼前这人也不是不了解他的脾气,说这话,只是玩笑罢了。

他姓欧,名和,没有取字,是沐家老大从死人堆里捡来的孤儿,自三年前开始,就成了沐家的护卫军首领,任涯州骠骑将军,禄秩八百石,小欧自幼与沐延昭还算相熟,现在又同在涯州,可双方都忙,说起来,真是有几个月没见了。

一见他深夜来访,沐延昭便猜到他的来意——最近涯州的形式不大好,涯州是沐家的地头,以往涯州刺史,都是沐家举荐的,可去年,那位万岁爷水泽就把手伸了进来,把刘辉推到涯州刺史的位置上,当时,因为刘辉是高建成高老爷子的外甥,沐家又没想和丰朝闹翻,就默认了,可现在…

高老爷子的死,让那粉饰的太平,岌岌可危!

前阵子齐长关为了他,仗剑独行,杀了火烧高家的刘文静,刘辉失去独生爱子,几近疯狂,虽说那人从不承认与自己的关系,也没人把一个世家公子,与江湖杀手联系起来,可他沐延昭行事磊落,只会因有那人为友而荣,对这份友谊,他从不曾隐瞒。

想必以刘辉的人脉,很快就能察觉到那人与自己的交情,到时候,纵使刘辉不知道高老爷子一直以来和沐家的关系,怕也会因为齐飞白,与沐家起一场风波…

小欧显然也是担心这些,“现在我们实力不强,应付草原上的异动,都有些艰难,可不是和朝廷交恶的时候!”

他拧紧眉头,背脊挺直,声音里难得透出了艰涩,“高老爷子…我们对不起他!只是…齐飞白的举动,公子爷怎么看?”

不仅仅是不能亲自帮他报仇,更因为种种顾忌,连他的身后事,都不敢去妥当照理,现在,有人出面讨债,他却还要担心那人的举动,会不会影响到涯州大局…

想到此,小欧心里一阵别扭,待见到沐延昭依旧平和的面孔,便不觉有几分艳羡——这人似乎永没有犹疑的时候,从来沉稳坚定。

“他惹的麻烦,我为他担当…在涯州,我无论如何,都会保证他来去自如,安全无虞。”

沐延昭定定地看着手中的茶杯,脸上带笑,心中,却不如外表那般平静无波——那个人本应绝迹江湖,过上平静安稳的生活,可他那把,纵使不是世间最快,却是最为锐利的剑,只因为他,便再不肯秘藏!

第四十章 皮料

更新时间2012-9-25 8:01:14 字数:2284

“还有高老爷子的后事,我们也要管一管,总不能让他身亡之后,孤儿寡母,无人照料。”

桌子上的茶水渐冷,天空忽然飘来一片浓云。

沐延昭把手中的冷茶饮尽,呢喃自语,“他该早些离开涯州,只是听说后日是王贤民的寿辰,他会回享城,薛泽又不在,一时半会儿,他怕是不肯走的…”

起了风,小欧把身上漆黑的斗篷解下来,替沐延昭披上,“早些休息,明日还有正事。”

沐延昭失笑,伸手捏住腰间系的湖蓝色的荷包,一边漫步回转,一边低声道:“明天请一日假行不行?”顾师的集贤馆,离他的别院很是有一段距离,只是打个来回,恐怕都要半日,再加上帮自家的红颜知己找‘东西’,一日都不一定够呢。

春末,涯州纵使偏寒,到也开始有了几分暑热的征兆。

顾婉放飞了信鸽,便不在记挂,估计一时半刻的,也传不回信。

这日,日头不错,顾婉领着宝笙宝琴,把冬日穿戴的大毛衣裳翻出来,准备清理干净储藏,留待来年再穿,他们顾家现如今可没本钱像丰朝权贵人家那般奢侈,毛皮的衣裳只穿一季,还半新着,就丢弃或者赏给下面的小丫头们穿。

在丰、庆两朝,普通老百姓穿戴的皮草,大多是冬日里用雪擦干净,然后搁在阴凉里晾干收藏,对皮毛的损伤挺大,再加上本来处理皮革的时候就很简略,大多是用水加上盐类,再添上一点儿树皮果类煮软,宫廷和某些巧匠或许有一些鞣剂的秘方,却轻易不外传,普通人根本见不着处理的特别好的皮料。一件上好皮料的衣裳,穿不了多久,皮子就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出现,纵使是一般富贵人家,上好的毛皮衣裳,也是轻易舍不得穿。

上琅地处偏远,多山地林地,属于穷乡僻壤,可是什么都缺,就是野兽不缺,顾家来涯州的时候,很是收购了一批上好的皮料,连老虎皮都有十几张,其它名贵的狐皮,貂皮,狼皮,更是数不胜数,这些东西在上琅不怎么值钱,可放到涯州,就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顾婉也很舍得,没少给自家大哥制作大毛的衣裳,貂皮斗篷之类更多,为了清理这类皮料衣服,顾婉特意买了几瓶具有普适性的鞣剂和清洗剂。

宝琴拿起用软兔毛制成的刷子,沾着略带异味的药水,轻轻地拂过一件貂皮大衣的表面,那上面沾染的尘灰,一下子就消失不见,料子也显得更鲜亮起来。

路三娘刚把账本放好,看到顾婉在忙,也赶紧走过来帮手,顾婉和宝笙,宝琴都不敢劳动她,现在三娘略微显怀,得穿宽松衣裳了,虽说农家出身的健壮女子,孕期挑水做饭洗衣的也不少,可顾家还不缺她这一个劳动力。

路三娘也只能接受自家姑娘的好意,在一旁看着,一转眼,看到已经被清理干净的几件貂裘大衣,忍不住笑道:“咱们家的衣服料子就是好,同样皮子,光泽比别人家的鲜亮许多呢。”

宝笙和宝琴两个丫头也是一脸与有荣焉:“就是,前阵子天冷,我们穿姑娘赏的兔皮斗篷出门,陈嫂子还说,就我们身上这一件斗篷,看做工和料子,放在大庸,三十两银子都买不下来。”

顾婉很是得意的一扬眉:“当初鞣制的时候,咱们用的鞣剂就比较好,是我们顾家的秘方,做出来的活计,自是比外面那些要好。”

一说起皮料,顾婉若有所思地按了按头——其实,将来在大庸开一家清洗店,专门负责鞣制皮革,清洗和翻新皮料衣裳,应该挺不错,按照二十一世纪的话说,就是会有不小的市场。

大庸那边,贵人多喜皮料,可皮料的保存,鞣制,都很艰难,现有的鞣剂,肯定比不上她买来的好,质量不是差了一星半点儿。

到时候把鞣剂,复鞣剂分成上中下三等,下等的,中等的,便宜一些,上等的就用从商店里买来的高档药水,下了百两银子不给用,只要效果好,不愁没人追捧。

衣食住行,是赚钱最稳当的行当,他们顾家开铺子,要求稳,自然也是开这方面的铺子比较妥当。食上,贩卖粮食不是一般人能做,开个酒楼饭馆到可以,住和行,将来有了本钱也能尝试,成衣铺,绸缎庄之类,也可涉猎。

可是,这些恐怕都比不得开清洗店,翻新店铺,最方便简单,只要教会几个丫头清洗的方法,再或配置或购买些药水,再有一个能接待客人的小店面,就可以开张了,当然,还需要在店里放置些皮衣样品,以供客人挑选药水,这比直接制作成衣,还得请绣娘,请裁缝,买料子,简单得多。

顾婉越想越觉得可行,下定决定等她家大哥参加完集贤馆的考试,就开始筹办,不过,一开店,家里的人手恐怕就不够用了,恐怕还得再招几个人。

“咦,婉娘在清理衣服?”

顾安然刚才正在书房读书,从王大手里接到外面人送来的信,便急急忙忙来找妹妹,“正好,王世叔寿辰,大哥接到请柬了,婉娘,你赶紧准备一下寿礼,先包几张虎皮吧…哎,还是太减薄,这信儿也来的太晚,一时半会儿,又上哪里去寻上好的礼物?”

顾婉嘴角抽了抽,可不是,五月初五,正是王贤民四十八岁寿辰,她了解自家大哥,现在王贤民还没有露出他的本来面目,这礼物肯定是要送的。

看大哥一脸送礼送的太薄的表情,顾婉暗自咬牙,面上到还一副温温柔柔的样子,“大哥,咱们的虎皮都旧了,我刚清洗过,湿淋淋的,哪能这么送?你呀,就不用担心了,王世叔也不是外人,送礼嘛,心意到了就好,礼轻情意重,我相信,无论咱们送什么,王世叔都会高兴的。”

顾安然一想也是,笑着点点头:“也对,王世叔不会看重这些外在的东西,不过,虽然不是世叔的整寿,咱们也得上上心。”

“那好,我就亲自下厨,做一只寿桃,相信王世叔肯定高兴。”

顾安然一听,亲手做的东西,确实显心意,便笑道:“那就劳烦婉娘了。”

顾婉笑眯眯地应下,寿桃是有,亲自做大可不必,反正那人也不稀罕。

上一世为了给王贤民送寿礼,又不想自家大哥面上不好看,自己做主,把娘亲留给她的一套头面首饰当了,那时候,她可没找着娘亲留下的大批嫁妆,那头面,是娘亲留给她唯一的东西,可她还是高高兴兴,真心真意地拿去当了给那人置办寿礼,这一次,她可不会那般傻!有好东西就是扔了,也比便宜满肚子算计的仇家好。

第四十一章 飞鸢

更新时间2012-9-26 8:01:59 字数:2266

几句话打发走大哥,让钱妈妈随意做几个寿桃和四色点心出来,顾婉便回到西厢,端端正正地坐在书桌前,润笔磨墨,开始抄书。

她最喜欢抄写道德经,既能练字,还能平复心绪,这一抄写,就是半日,屋子里点了灯,厨房中炊烟袅袅升起,宝琴才捧着一盒子点心进屋,先是拿起一把小巧的银剪子,替顾婉剪了剪烛花儿,笑道:“小娘子,日头落了,仔细眼睛。”

宝琴近前看到顾婉写的字,不觉满脸艳羡:“小娘子的字儿真好看!”

这可不是恭维,宝琴早年跟的胡姬,接触过不少风流名士,虽然胡姬从不曾教她识字,可她的眼力还是有的,她看得出,自家小娘子的字,比很多大名士都不差。

事实上,顾婉现在写的簪花小楷,是后来到了二十一世纪,练了三十年的,加上上辈子的功底,自然不差,让旁人看到,指不定还要说她的字自成一家,很有气象。

看着自家丫头亮晶晶的眼睛,顾婉莞尔一笑:“宝琴要是喜欢,我就教你识字?”

小丫头顿时一愣,脸上浮现出一丝不可思议,也透着十足喜悦,只是还是免不了忐忑不安,脸色憋红,扭扭捏捏地道:“婢子这般愚笨,哪里学的了这个?”

在她的心里,读书习字,都是千金闺秀才能的,以往,她连想都没想过,有一天她也能近距离接触这些充满墨香的书籍,当年跟着胡姬的时候,胡姬虽然对她们姐妹极好,却绝不许她们碰这些东西,事实上,就是胡姬自己,江湖出身,也没读过什么书,所以,每次打扫小娘子的小书房,她都不自觉放轻手脚,生怕碰坏了书页。

顾婉一挑眉,“我们宝琴哪里愚笨了,我看啊,你和宝笙两姐妹,比很多人都聪明的多。”说着,她随手拿了一叠雪白的宣纸,在上面写了两个字——‘宝琴’,笑道,“这就是你的名字。”

一瞬间,宝琴的眼睛熠熠生辉,看着桌子上的纸张,仿佛要把它给吞下去似的,逗得顾婉心情大好,忍不住像个大人似的,伸手胡噜了一下小丫头的脑袋,“以后你和宝笙每天来跟我习字。”

“谢谢姑娘。”

宝琴此时的脸色,简直能称得上是容光焕发,看顾婉的目光,比以往更添了说不出的感激。

顾婉心下一叹,人性还是淳朴,一点儿小小的,算不上什么的恩德,就能让人铭记于心,上辈子她遇到了许许多多的恶人,可同样,贵人也有不少,她完全不用为了那一两个小人伤心烦恼,她要是痛苦,岂不是亲者痛,仇者快了。

视线落在一本说文解字上,顾婉想,不如把汉语拼音整出来教给宝笙和宝琴两姐妹,不用什么拉丁字母,用表声字的古字来代表即可,到时候把汉字注音,她们就能自己读书了,虽然她不觉得这类注音方案能流行,但她只是教给自家的丫头认字而已,到没那么多讲究,怎么方便怎么来吧。

“婉娘又许什么好处给宝琴和宝笙了,有没有大哥的份儿?”

顾婉正沉思,顾安然带着笑意的声音忽然从窗户外面传来,宝琴赶紧打开窗,就看见顾安然站在窗外的芭蕉树旁边。

顾婉勾了勾唇角,笑道:“大哥赶紧进屋,外面日头挺大的。”

宝琴很有眼力地替自家大郎打开门,接过他手里拎的一只鹰形的纸鸢,和一个细藤编织的书箱,又倒了一杯热茶奉上。

顾婉并不曾起身,慢悠悠地整理手里的字帖,只用眼角的余光,瞅了一眼那只绢布做的纸鸢,“大哥,您都多大了,还玩这些?”

顾安然摇摇头:“哪里是我的,明明是有人送来给我家宝贝妹子的。”他一抿嘴,显得有点儿吃味,“婉娘,你年纪还小呢,要是想玩纸鸢,大哥带你去,可不能和别的臭小子出去乱跑!”

这年月,礼教大防并不严苛,少女带着仆从,和郎君除外冶游,是常有的事情,尤其是十五六岁的小娘子,经常会有爱慕者邀约。风气开化,一双小儿女相对眼,回家让家长去提亲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的,虽然大多数都是双方家里有意,才特意给孩子们制造相处的机会。

虽然顾婉今年才十一岁,还远不到谈婚论嫁的时候,可在顾安然这个大哥心里,已然早早把所有可能叼走他宝贝妹妹的‘野狼’都当成假想敌对待了。

顾婉闻言一怔,看了一眼那纸鸢,伸手拿过宝琴手里的书箱,打开,入目的是一箱子书籍,她挑出一本翻了翻,脸上不觉带出三分异色——这居然是顾一清顾师的文集,还有岚山书院历年考题,士子的文集,以及各位先生大儒,尤其是顾一清顾师的批注…

竟然这么快!顾婉实在没想到,才过了短短一天,她要的东西,就被送了过来!

顾婉的心里,忽然有一点儿别样的滋味涌现,那是一种奇妙的,酥麻的感觉,止不住让人想弯起唇微笑,大概任何一个女孩儿,知道在远方有一个乐意将你的话放在心里,重视无比的知己在,那种感觉,都会很美妙…

轻轻地从自家大哥手中把纸鸢拿过来,这纸鸢做的并不算好,只是一般,可顾婉还是高兴,那个荷包,他想来是喜欢的吧。

那日,想起自己从来没给那人做什么东西,顾婉便给沐延昭绣了一个小小的,玲珑到只有小半个手掌大的荷包。

脸上一红,顾婉失笑,当时真的只是一时兴起,她裁了最轻薄的‘霞影纱’,精工细作,花了三日,才做成了那个小巧的荷包,上面就绣着一幅春日飞鸢图。还有一首小诗——‘鸢飞蝶舞喜翩翩,远近随心一线牵。如此时光如此地,春风送你上青天。’

霞影纱多为银红,她用的那一匹,却是很稀有的湖蓝色,很是素雅,只买了两匹,足足花了十五点儿积分,换成粮食,够一家子小半年的嚼用了,可下手裁剪时,干净利落,她一点儿都未心疼。

顾婉自己都佩服自己,果真是大家做派!

顾安然鼓着脸看着自家妹子,顾婉掩住唇,轻咳了一声,眼睛里隐约带了几分笑,“大哥,这些东西,你若是不想要,可就是我的了。”

闻言,顾安然挑眉,不在意地笑道,“大哥的还不都是婉娘的,只要婉娘想要…”结果,他刚拿起一本顾一清的文集,就眨眨眼,转了口风,“咳咳,不过嘛,婉娘看这个累眼,还是大哥先看吧。”说着,就拎了书箱起身走人。

“大哥先回书房,婉娘你慢慢练字,只是要注意烛火,千万别伤了眼睛。”

第四十二章 求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