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连数日,与黄杰的离奇偶遇急剧增加。不止如此,顾家一众的小丫头们,忽然都倾慕起黄杰来,到处流传他的诗词,他的文章,人人都说他何等的有才华,怎么得族学的教书先上,顾九爷的喜欢。

尤其是黄杰五天前才写完的一本书,是有关现在的察举制,还有。皇权,世家,士大夫和寒门之间的关系的,文章思想深邃,鞭辟入里。文笔也辛辣,相当不错,在迎风客栈宴席之后的诗会上初次展示,才数日工夫,就让黄杰颇有些声名鹊起的征兆,虽然因为时间短。他还远远算不上名扬京城。

顾婉都莫名其妙,完全弄不懂,这种时候,这位不去加深和水清烟水姑娘的感情,不去借机抬升自己的名气,怎么那么多的空闲,竟跑到她眼前来乱转,折腾得顾婉见他便躲,连客气话都不说了。

其实,顾婉是不知道,追女孩子的花销实在不小,尤其是水清烟,真是把一个没有银钱概念的大家千金刻画得入木三分,就是黄杰有顾家做后援,这些时日下来,也被水清烟的大手笔给吓得得心惊胆颤,还肉痛的要命。

如今,他已经不像一开始那般热衷于陪着水姑娘四处游逛,反而有两次借口在家温书,未曾应邀,这才有更多的时间来纠缠顾婉。

不过,顾婉到不担心,那位水清烟,据说是陈文柔手下的大将,陈郡主暗处的产业,大半都是她掌管,若非为了爱徒,陈文柔也绝不会轻易让她出马,别看此人容貌不是顶尖的,脑袋却灵光的很,哄个把男人,对她来说,小菜一碟。

到是顾安然听宝笙两个说起此事,十分不安,好几日睡不踏实,“这还了得!万一有流言传出,婉娘哪里还洗的干净,不行,咱们还是尽早离开算了。”

第二日,顾安然便去顾宇那里告辞,说要和妹妹返回涯州,这一次,许是真有些黄杰胡作非为,顾宇到没有坚持让他们留下,只是交代,务必多留两日,他已经请了顾家本家的几位族老作见证,趁着他还在,先把属于大房的家产分给顾安然。

顾安然推脱不过,又想想王氏的嘴脸,到底默认了——他爹的东西,给自家叔父完全无问题,自家兄弟,血浓于水,这点儿钱财不算什么,可是,他就是不想让王氏那个泼妇好过,非要气一气她不可。

顾安然也知道,自己这些小家子气的想法,若让先生知道,指不定会挖苦他几句,在顾南看来,若被旁人惹到,自个儿并不在意,便视若无睹,若让自己不痛快,那就想法子让那人从眼前彻底消失,最忌讳就是打蛇不死反受其害。

奈何他年轻气盛,脾气到底压不住,偏偏对方是婶婶,看在叔父面上,总不好真下狠手整治,也只能让她肉痛一下便罢。

确定了要离京的时间,顾婉定下心来,读读书,写写字,陪陪自家叔父,整理一下行李。

顾安然则带着礼物去拜访同年,拜会曾经的先生,他在大庸求学三年,知交良友众多,这时节交通不便,人们分离之后,相聚艰难,一旦相逢,总免不了要好好聚一聚,加深下感情。

这日,顾安然照例拎着顾婉带来的一坛美酒出门访友,顾婉坐在家里替叔父缝制一件夹袄,完成了大半,就剩下一点儿收边儿的工作。

闲来正拈针线,宝笙忽然脚步轻快,面色诡异地进门:“小娘子,出事了,有人上门捣乱!”

似乎上午有人找那位表少爷黄杰,两个人一言不合,在大门口还吵了起来,闹得不可开交,此时人群聚集,不少老百姓都在顾府门前看热闹。

连顾家的家丁仆妇,手头没有差事的,也跑去围观。

顾婉心下好奇,眼珠子一转,先让王大去找老管事,让他注意些,别惊动了正在午睡的顾宇,自己带着俩丫头和王二,也漫步走出去,打算看看这桩新鲜事儿。

一出门,顾婉头一眼,却不曾看门前那个脸色通红的年轻书生,也没看黄杰,她的视线,直接就落在不远处,柳树下,懒懒散散倚树而立的男子身上。

沐延昭居然来了,他何时到的大庸?

顾婉忍不住一笑,她早就知道,有些人天生有一种气场,他所在的地方,永远具有最迷人的风光。

此刻便是如此,大门前明明人很多,华服美冠的贵公子也有几个,偏偏沐延昭一袭旧衣,却仿佛连头戴紫金冠的贵人站在身旁,也掩不去他半分风采。

顾婉忽然觉得很开心,这样一个秀逸俊美潇洒的男子,钟情于她呢!

沐延昭睁开眼,目中忽有一道清亮的光射出,落在她的身上,居然有几分依依之情,顾婉的脸难得一红,轻咳了一声,偷看两眼,良久,才避开他,终于看向顾府大门前的两个主角。

上门‘捣乱’的是个书生,似乎大病初愈的模样,形容枯瘦,背脊微驼,远比不上黄杰意气风发。

顾婉侧耳细听周围的窃窃私语,很快就弄明白,原来这个书生姓胡,自幼苦读,早年在家呕心沥血三载,终于写成一本书,带上京城,准备以此书为敲门砖,欲拜名师,好能出人头地,光耀门楣。

可他读书多年,家里的钱财都耗尽了,父母亲人相继故去,在京城也没有人脉,再加上一路艰难,初到京城,就病倒在客栈,很快,仅有的一点儿盘缠用尽,人也病得起不了身,只能等死。

据他所言,正在他被客栈老板扫地出门时,遇上了黄杰,黄杰无意间翻到他写的满箱书稿,不觉对他起了惺惺相惜之情,主动伸出援手,不但将他接到黄家在大庸的一座小别院中养病,还日日与他探讨学问,两个人很快相交莫逆,胡姓书生也把自己写的书稿,第一次拿出来,请黄杰指教。

黄杰读了几日,却说此书只是一般,很不成熟,其中的观点在大庸也早有人提起,虽然不曾成书,到底是拾人牙慧之作,胡书生听闻此言,顿时抑郁,病情更重,很快便病体支离,眼见着要撒手西去,过了一阵子,就连黄杰也少去看他,也不在延医问药。

十天前,胡书生一口痰憋住,昏死过去,没想到,睁开的时候,自己竟然置身乱葬岗,要不是有幸遇见上京路上,曾见过的一个路人,并得其照料,他此时已然曝尸荒野了。

胡书生牙龇目裂地瞪着黄杰,怒道:“我本当你是好人,却不曾想,你居然如此卑鄙,这本《草堂拾遗》明明为我所写…”

说着,这胡书生慷慨激昂地将整本《草堂拾遗》,背诵了一遍,语声流畅,居然半字不差。

周围的人,本来以为这胡书生就是个上门打秋风的,此时听了他背诵的文章,看向黄杰的目光,隐约有些诡异起来。

黄杰自然不承认,依旧胸有成竹,十分坦荡,只是微微皱眉,略带愤慨:“胡公子,我见你可怜,才收容你在我家养病,是你说闲坐无聊,要我把自己的书稿拿给你看看,好做我第一位读者,我当你是知音,这才任你在我的书房中读书,却不曾想,你居然恩将仇报,污蔑于我,胡公子,你本是才华横溢之人,相信将来必能成一番气象,何必要做这种事!”

黄杰的话,里面透露出一股子浓烈的失望之情,胡书生听后,气得脸色发青,周围的人窃窃私语声更浓,不过,比起毫无名气的胡书生,在大庸混迹多年的黄杰,到底还是更容易取信于人。

立时便有不少人,对胡书生指指点点,还有须发斑白的老先生,长叹人心不古!

第一百章 真假

“你…”胡书生脸色灰败,“你胡说八道!”

他万万没想到,这黄杰如此奸猾!

本来,《草堂拾遗》分为上下两篇,他见这几日,黄杰只拿了上篇出来,下篇根本未曾流出,是想着,忽然出现,吓他一吓,又把全篇一一背诵,心想说不定黄杰一时心慌意乱,出现差错,会说自己是个骗子,专门把文章背下,登门讹诈。

周围都是明眼人,到时候自然会怀疑——自己一个穷书生,要说背下已经面世的上篇,还有可能,可又怎么见得到,黄少爷秘不示人,尚未流传出来的下篇!

却不曾想,这黄杰乍见自己未死,忽然出现,居然还能不慌不忙,思路清楚,竟颠倒黑白,一开始就说曾给自己读过全篇,把路都堵死了。

胡书生长叹一声,心口绞痛——多年心血,终究化为一旦。

见对方颓废,黄杰却渐渐气焰嚣张起来,腰板笔直,一脸的正气凛然,“自五日前本书写完,上册于我几位知交和先生手中传阅以来,承蒙京城诸位贤达看得起,本人也算是薄有名声,没想到,你居然起了嫉妒之心,做出此等恶行,胡兄,我也不为难你,你听我一句劝,回去之后,踏踏实实地做学问,莫想这不劳而获之事。”

“黄公子果然心胸宽广!”

“这种无耻之徒,便该把他打出京城,省得污了首善之地!”

人群里,和黄杰关系不错的。立时就摇旗呐喊,胡书生看到周围人不屑鄙夷的目光,闭了闭眼,心下悲凉。神思恍惚。隐隐约约看到了自己被诬蔑,声名尽毁,家门蒙羞,无数人唾骂,父母在九泉之下。也骂他无知。多年来的呕心沥血,多年来被邻里乡亲骂是败家子的悲苦!

即使自己回到家乡,重新开始,带着剽窃他人文章的恶名。恐怕也再无出头的一天。

胡书生举目四顾,苦笑:“罢了,罢了…到了今日地步,我还有何颜面返回故乡。”

他猛然抬头。看向黄杰,目中带了三分讥讽:“是我识人不清,误以为你是好人,也怪不得旁人,只是,我胡芳,绝不容许你这个卑鄙小人,如此蒙骗世人…我今日在此,以死明志,魂魄必长留此地,好好看看你将来的下场!”

说着,他猛地冲了几步,向顾府的大门上撞去。

黄杰吓得脚下发软,惊呼失声,周围的人也都惊得闭上双眼,就怕一睁眼便看到血溅五步的惨状。

良久,居然没有撞击声响起,大家睁开眼睛,却见那胡芳已经被两个年轻人一左一右地架住,不觉都松了口气。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哪能轻易毁损。”

人们一愣神的工夫,忽然见一个二十上下的年轻男子,缓步走了过来,他的步伐不紧不慢,身上的衣服,料子虽好,却很旧了,未戴冠,只用一根碧色的簪子。

此人面容俊秀,却也并不到一见便惊才绝艳的地步,可他缓步行来,人们不知不觉便让开路,仿佛这本温柔的男子,天生就有一种让人服从的气场!

“沐公子来了!”宝笙轻轻扯着顾婉的袖子,声音很兴奋。

沐延昭穿过人群,走到顾家的大门前,那两个架着胡芳的男子,自觉走到他身后站定,这二人一言不发,老老实实地充当护卫,虽然,这二人的衣着打扮,其实比沐延昭还要好上一些。

黄杰站直了身体,脸上犹有后怕,毕恭毕敬地冲沐延昭行了一礼:“谢公子援手,要不然,我们顾家的大门,怕要染上血腥气了。”

沐延昭面上含笑,“黄公子客气。”应了这么一句,他就不再理会黄杰,而是伸出手,敲了敲那胡芳的肩膀,笑道:“胡公子,你年纪轻轻,尚未娶妻生子,要是轻言生死,恐怕令尊令堂,九泉之下也不能瞑目了。”

胡书生睁开眼,看到沐延昭,脸上一红,似乎有些惭愧。

沐延昭摇摇头,转头面相黄杰,笑道:“黄公子,我听说您的大作,是五日前刚刚完稿,上篇前日已然供京城各位名士赏鉴过,下篇却未曾面世,可是真的?”

黄杰一怔,心下迟疑,终究还是点头道:“确实如此!”

沐延昭眯了眯眼,用手指敲击了一下额头,面上露出几分意外之色,“这可不太对。”

黄杰本能地觉得危险,连忙一脸为难地道:“各位,胡芳兄弟这几天病重,可能是病糊涂了,才会把我给他看过的文章,当成是他自己的,我这胡芳兄弟,其实才学不错,颇有见地,我与他相交多日,也对他佩服不已,我也相信,他要是脑子清醒时,绝不会是个沽名钓誉之徒,若是因为此事,坏了前程,那可就可惜了!”

“呸!”黄杰一脸的慈悲相,胡芳却并不领情,“你别装好人,我胡芳不吃你这套!”

刚才还感慨黄杰大度的围观群众,立时觉得胡芳这人真是不识抬举,却也有人觉得,胡芳连死都不怕,莫不是这里面真有猫腻,叽叽喳喳地争辩声四起,嘈杂一片。

“各位——”沐延昭忽然吐气开声,他的声音并不高,嗓音清淡,但他一开口,嘈杂声便自觉自发地消弭了。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大家听我一言。”

沐延昭把视线落在黄杰身上,脸上的笑容未变,漫不经心地道,“黄公子,你说你五日前才写成此书,我却在一个月前,就已经看过这本书了。”

他的话并不重,反而带着一股子漫不经心,却宛如惊雷,炸得半条街都静了一静。

黄杰更是脸色大变,猛地攥起拳。冷笑:“这位公子,我敬重你刚才帮我解围,可你也莫要蹬鼻子上脸,胡说八道!”

沐延昭也不恼怒。伸手将一直站在他身后的王凯和楼音两个人拽出。笑道:“我沐某向来少入京城,京城的诸位并不了解我,不过,这两个人,想必认识的人不少。”

楼音和王凯万般无奈。勉强抬起头。四下抱拳行礼。

“啊!是楼公子和王公子!”

“听说刘相公把两个爱徒输给了小侯爷,是真是假?”

“这位公子是乐安侯了?”

“非也,非也,在下曾在倚翠楼见过小侯爷一面。这人不是他,再说,小侯爷一套衣服,从来只穿三次。天下谁人不知,这人虽然相貌出众,却不会是小侯爷!”

显然,楼音和王凯都是大名人,尤其是在大庸,不认识他们的人不多见。

人们看沐延昭的眼光,不自觉带了几分惊疑,毕竟,能让曾经的左相刘承风的爱徒,跟在身后当‘小厮’的人,世间还真没有几个。

“各位就是信不过我,总也该信得过这二位,他们若是虚言妄语,恐怕不只是水华庭,相爷也饶不了他们,是也不是!”

很多人都点了点头——确实如此,谁不知道刘相爷一诺千金,教徒甚严,他手下的弟子,个个都是顶天立地的好汉,绝不会有半字虚言。

沐延昭笑了笑,“我这一个月,一直住在京郊,今天晌午才进入京城,自京城东门,到达顾府门前,这二位跟随左右,寸步不离,我做的每一件事,他们都清清楚楚。”

沐延昭扭头看了楼音一眼。

楼音老老实实地点头:“受主人之命,我们二人保护沐公子,直到他离开京城,期间,寸步不离。”

沐延昭挑眉:“我入京城才不过一个时辰,黄公子不曾送书稿于我,一路奔波,甚至未曾在茶楼酒肆停留,没有和任何一位京城人士来往,更没有和胡公子交往过,与胡公子见面,还是一个多月前,在江上我捎带了他一程。这一切,楼音和王凯,都能作证!”

楼音认命地点头:“我愿意以性命担保,沐公子自入京城大门,便马不停蹄,直冲到顾府门前,期间除了挑三拣四地在香脂坊里戳了大半个时辰,害得我们兄弟一起丢人之外,再没有做别的!”

一片大哗,楼音这么一说,到让本来紧绷的气氛,松快不少。

沐延昭掩面轻咳,偷眼瞧了瞧也在偷笑的顾婉,才扭头,一本正经地继续道,“而黄公子是五日前才完成此书,书稿只在小范围流传,万万不可能传出京城去,而且,下篇内容,并未曝光,按理来说,我的的确确,应该不知道这本《草堂拾遗》的内容…黄公子,你说呢?”

他脸上一直带笑,他的话,没有丝毫火气,一直都平缓和悦,不说周围的老百姓,就连黄杰,也不得不承认,这人风度极佳。

只是黄杰本能地感觉到不妥,但左思右想,也不觉得沐延昭能耍出花样,良久,板着脸点头。

“也就是说,若我能背出此文的全篇,便说明,我确实在进京城之前,就读过这篇文章!同样代表着,该书并非黄公子所著,而是胡公子的杰作?”

黄杰一愣,脸色瞬间酱紫,怒气腾腾地瞪着沐延昭。

不只是他,连胡芳都愕然地看着沐延昭,诧异道:“…沐公子,上次在江上,你何时读过我的书稿?”

沐延昭摇头不语,只看向黄杰,似乎对他的脸色颇感兴趣:“黄公子莫要觉得沐某说话不好听,所谓真的假不了,若是沐某错了一字,自然会给黄公子赔礼道歉,到时候,黄公子想要沐某怎么赔礼,沐某都做。”

黄杰见胡芳的反应,一颗心到稍稍放下——这人肯定是诓骗吓唬于他,心下冷笑,要是一般人,可能被唬住,但他是谁,他可是黄杰,十几岁就在名利场上挣扎的人,见惯了各种大阵仗,哪里又是这人只言片语就能吓住的。

虽然不惧,黄杰还是暗叹——若非一心讨好水清烟,一心想把握住和那些贵公子交好的机会,他绝不会这般仓促就把书稿拿出,应该再等一等,确定一下!

心下翻腾,黄杰面上还是一副正气凛然的样子,冷笑道:“好,若是公子能把文章默背出来,我就承认这本书是胡芳的,从此之后,见到他便退避三舍,否则,我也不与公子为难,只要公子莫让这个小人,在到我顾家门前捣乱!”

沐延昭失笑,却也不得不承认,黄杰此人,还真有些意思,装君子,装大度,装的挺像,论起做戏,恐怕水华庭也不能与他比。

“那在下,可就开始背了。”

沐延昭清了清嗓子,在场的人精神都是一紧,连黄杰也暗暗提气。

“王凯,你去拿一杯茶水给我,说了这么多话,嗓子都干了。”

周围立时一片吐气声,黄杰脸上一僵,一颗心上不上下不下,难受的厉害,王凯低下头,翻了个白眼,这会儿让他到哪里去找茶水?

顾婉使了个眼色,宝笙立即从门房里端出一个大陶杯,里面灌了一缸子凉水,捧出来,王凯连忙道谢,举着陶杯塞沐延昭手里,没好气地道:“委屈公子,凑合一下!”

沐延昭笑了,“放心,我可没你们主子那么难伺候。”

润了润喉,沐延昭才不紧不慢地将文章背出。

他第一个吐出来,黄杰就觉得身上一冷,忽然有些后悔,面上却还能保持镇定,只希望这人是虚张声势,可能是刚才翻看了一下那本书,才能记住一星半点儿。

可是,他失望了,沐延昭的声音,始终平稳,不急不缓,也不曾故意抑扬顿挫,只是这般平平淡淡地把文章背了出来,间或对其中一两句做出解释,对某些观点赞许,批评,或者补充,经常是寥寥几句话,就让人豁然开朗,连胡芳都听得入神,脑中文思泉涌,恨不得现在就拿出纸笔,将自己的文章修改一番。

黄杰的脸色越来越差。

等沐延昭将文章背诵完,周围响起一片赞叹声时,他已经不知所踪,此时虽是乱世,但大庸文人众多,来这里看热闹的,也多有眼力,大部分都能猜测得出,沐延昭绝非等闲之辈,此时,这文章到底是谁所作,不言自明,却也无关紧要了。

连胡芳,都放下了满心的愤慨,甚至没想起找黄杰的麻烦,一把拽住沐延昭的胳膊,激动地道:“先生真是大才,还请先生教我!”

沐延昭呲牙,哭笑不得——说实话,他真不觉得这些‘纸上谈兵’,能算多么高深的学问!

“胡公子,在下还事,这样吧,你要是愿意,等我离开京城时,咱们可以同行,再慢慢切磋。”

胡芳这才撒手,却还是脚步迟疑,到底压低声音问道:“公子,上次在江上,我记得我并未将书稿给公子看。”

“谁说没有,我不是帮你抬过书箱?”沐延昭笑眯眯地转身,留下依旧满脑袋浆糊的胡芳,走到顾婉面前,压低声音道,“婉儿,不请我进去喝杯茶?”

第一百零一章相聚

喝茶在哪里都能喝,顾家的老宅还是莫入的好,里面有惯会出幺蛾子的婶婶在,顾婉好心,不把沐七送去找罪受了。

“我带了好茶叶,咱们去别处喝茶!”

得了小美人的应允,沐延昭把满脑袋浆糊的胡姓书生给忽悠走,就‘裹挟’顾婉上了车,只让王二留下给顾安然捎个话。

马车使用了沐家车行的专用底座,防震性能极佳,大庸的道路也平坦,坐在马车里,顾婉丝毫感觉不到颠簸。

沐延昭却仿佛被颠得坐不稳当,整个人出溜来出溜去,就溜到顾婉身边,还很理所当然地把顾婉的小手给握在掌心里。

顾婉到没挣扎,任由他捏着。

宝笙和宝琴低下头,全当没看见,宝琴还很好奇,目光从沐延昭和自家小娘子身上划过,笑眯眯地问道:“沐公子,你当真在一个月前就看过那位胡公子的文章?”

沐延昭惬意地眯着眼,漫不经心地道:“是啊,不过只看到前几页和一张封皮。那日他在渡口找不到船,我便捎带了他一程,他的书箱漏了,我帮他收拾了一下,偶然看到的,说来也是有缘,真没想到在京师还能碰上。”

宝琴眨眨眼,十分意外:“那…公子刚才?”

沐延昭得意地弯起唇角,一本正经地咳嗽了一声,道:“那自然是因为本公子法力无边,能掐会算,足不出户。便知天下事!”

宝琴鼓着脸,瞪着沐延昭,心里觉得他说大话,可看这人一副正气凛然样,居然有些半信半疑了。

顾婉哭笑不得,随手把帕子扔自家笨丫头脸上:“这话你也信!”

顾婉侧头,白了得意洋洋的公子哥儿一眼。笑道:“这家伙又在显摆他过目不忘,过耳成诵的本事呢,那会儿胡公子不是把那文章已经背诵了一遍?”

说着。顾婉似笑非笑地瞥了沐延昭一眼,“你也就唬一唬黄杰那样的,要是在涯州。看你还能不能唬住人!”涯州沐家,很多人都知道,沐七公子过目不忘,一年半载前偶然听见的只言片语,他都能清清楚楚地记在心里,这事儿要是发生在涯州,怕是没人肯跟这家伙打赌的。记住哦!

这家伙也就仗着自己在大庸,无人认识,才能随便糊弄人。

宝琴一听,对沐延昭的崇拜之情不减反增——过目不忘啊。古时所谓的天才神童,怕才有这样的本事吧,沐公子的能力,堪比先贤!

沐延昭也笑了,把顾婉的手放在自己的膝盖上。低语:“谁让那个笨蛋敢打你的主意,我只是唬一唬他,已经很仁慈。”

是很仁慈,仁慈到让人家在那么多人面前出丑!大庸的闲话一向传得快,恐怕用不了多久,甚至此时此刻。黄杰欺负外乡来的书生,窃取人家的文章的丑事,就会传遍京城。

“那可不关我的事,一切都是他自找的,我这般正直的人,自然要站在正义的一方。”沐延昭笑眯眯拉着顾婉的手。

嘻嘻哈哈一阵,随着车辆摇晃,沐延昭却懒洋洋歪在顾婉的肩膀上睡了。

顾婉哭笑不得,也不知他是不是装的,却到底伸手顺了顺这男人华顺的长发,一转眸,就看见他细长浓密的睫毛,以及眼底下浅浅的阴影。

仿佛有一根羽毛,在心底最深处划过,痒痒的,麻麻的…

顾婉想,为了这样美妙的感觉,她也只能老老实实地从了这个男人,没办法,只有当对的人出现的时候,才能明白,除了这个人之外,她可能还会遇到很多很多合适的男人,但那些人无论多好,于她来说,只能将就罢了!

她这一生,绝不想将就!

马车到的地方,是沐延昭在京城的私宅。这宅院大约不是沐延昭选的,沐延昭选择居所,从来不挑剔。两座宅院,只要都能住人,他肯定选择相对便宜的那一座。

可是眼前的私宅,是在京城最好的地段,周围风景优美,对面就是迎风客栈,宅院涉及的精巧独到,配套设施完备,交通便利,附近都是风雅所在,简直无一处不妥帖,不用问,顾婉也知道,这么一座宅院,绝对比面积比它大上十倍的还要昂贵,绝不是沐延昭的菜。

顾婉稍一思索,就知道这肯定是水华庭的手笔,水侯爷那人,除了自己讲究,对朋友也从不吝啬,前阵子还听说,他花了一年半的时间,买下了韶平先生十年来亲手烧制的,他比较满意的所有陶杯,一共六百三十二个,价值万两白银,结果,这小子精挑细选出一只,用来喝茶,剩下的一口气全砸了!

当时看到这则消息,顾婉只想到,拿着那样的陶杯喝茶,她大概都品不出茶的滋味,那样的陶杯,哪个小丫头敢拿去洗,万一碎了,从自个儿身上割肉来卖,要卖上多少年才能还得清?

幸好沐延昭永远不会有他这位龟毛朋友的毛病!

炉子里开始炖排骨汤。沐延昭要求喝茶,可顾婉改了主意,非要吃火锅——沐延昭的精神不好,应该多睡一下,茶这种醒神的东西,还是不喝为妙。

好在沐延昭似乎早有准备,宅子是提前收拾过的,厨房很干净,锅碗瓢盆一切齐全,连顾婉以前送给他的那种黄铜铸造的锅子也在,就是小了一点儿,大约是仿制的。就是调料不多,幸亏宝笙宝琴精细,想到自家主子可能在外面用餐,该带的都准备好了。

不一会儿,排骨汤煮的香气四溢。

顾婉和沐延昭争相把冻鱼片,冻羊肉片,牛肉片,还有各种香菇,豆腐,粉团,萝卜条,下进去,呼噜呼噜地吃。顾婉还亲自下厨做了馅饼,枣泥的,略甜,很和沐延昭的口味,看着沐七公子一脸满足,小口小口地啃馅饼,那种感觉也挺奇妙。

他们俩吃,顾婉也不好意思让人家楼音和王凯饿着,特意分了一盘让他们也尝尝鲜。本来楼音和王凯并不大喜欢甜食,反而对顾婉做的火锅情有独钟,可看到沐七那纠结悲愤的小眼神,俩人顿时胃口大开,你一个我一个,吃了一盘又很厚脸皮的又去要一盘——丫的,这几天让沐七公子折腾的欲生欲死,眼下有机会,哪有可能不扳回一局!

吃完饭,沐七歪在椅子上下食,有一句没一句地和顾婉说话:“对面就是迎风客栈,经常有很不错的戏文可看,你这两天有空,就过来看看,我把钥匙留给你。”

顾婉失笑,沐延昭脸上的表情很有趣,他一直是个比较宽容平和的男人,很少与人为难,这会儿见他为了自己,对一个无关紧要的人这般不客气,感觉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