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姨娘沏杯好茶来。”

“是。”小杏弓着身子,忙不迭地退了出去。

而后,云姝才慢条斯理地放下笔,对胡氏伸出了小手:“姨娘,银子呢?别告诉我你忘了带了?”

说着,目光里满是挑衅和鄙夷地往她头上一瞟。

第三十章 金蝉脱壳(修改)

“小贱人,你真敢?”胡氏面色狰狞地道。

“这整座候府,唯一真正关心我的人也只有乳娘和芳儿了,如今她们已经离开了大兴城,姨娘你说我还有什么顾虑呢?反正这种日子我也过得不耐烦了。”云姝一笑,自顾自地取过一张幸存的白纸,就着笔上残余的墨,仍一笔一划地仍旧写起字来,看也没有向她看一眼,“姨娘要是不信,咱们就来试一试可好?”

“行!那你就试试,看谁先不得好。”胡氏色厉内荏地一甩手,作势就要走。

“姨娘你别打我!”云姝写完一个字,忽然凄厉地叫了一声,起身将椅子一把推翻,顺手砸了一个花瓶。

胡氏被她吓的一跳,气的青筋暴跳地回头瞪她:“死丫头,我什么时候打你了?”

“并不是姨娘才会演戏的。”云姝狡黠地说了一句,随即又提高了声音,随手抓乱了自己的头发,带着哭音躲的远远的,“好疼…姨娘,你饶了我吧!我伤还没好呢?再打我就要死了!”

“贱人!”胡氏咬牙切齿地扬起了手,真的准备不管不顾地冲过去揍她。

小杏和香叶却先后冲了进来,见地上一片狼藉,香叶还愣着,小杏已跪到了胡氏身旁抱住她的腿求情:“姨娘…姨娘…小姐还病着,再经不起…您千万手下留情啊?”

胡氏正恼火的恨,见以往比狗还听话的小杏今儿居然才来云姝这里就为她求情,越发气得快憋过去,一巴掌就甩在了小杏的脸上。

“我不要活了…不要活了…”云姝缩在角落里披头散发地哭泣着,“我要告诉母亲,我要去告诉父亲…这样的日子我再也过不下去了…”

见她一副饱受欺凌好像无比可怜的样子,胡氏胸口的气喘了几喘,也没顺过来,反而堵得自己一阵头晕,若不是扶着桌角,差点都要气晕。

“香叶,小杏…扶我去前头…我豁出去了…再也不想受这种苦了!要死大家一起死!”云姝猛然站了起来,跌跌撞撞地就要往门口冲去。

“站住!”胡氏一手捂着胸口,一手重重地拍了一下桌子,即便手掌火辣辣地疼,也无暇顾及,只像毒蛇一般盯着云姝,“好好好…你有种…你赢了…”

说着,勉强地积蓄起一些力气一脚踹开小杏,真个儿踉踉跄跄地出去了。

小杏和香叶想送又不敢送,对视了一眼,默契地都蹲下来收拾。

“等会再收拾吧!”云姝掩着脸,仿佛无比疲惫般地挥挥手,“你们也出去吧,热水准备好了再来叫我。”

半个多时辰后,胡氏去而复返,冲进浴室,恨恨地往浴桶中丢下一个荷包,一句话也没说地又走了。

热气氤氲中,云姝掂量了一下那荷包的分量,笑意隐在了唇边。

如此一来,这个恶母会更加恨她了吧?呵呵,等的就是她的这份恨意。

由于一开始就慑服了两个丫头,虽说没有朱氏母女在身旁,又不能出去的日子有些孤独,但除了时不时地伪装一下病体虚弱外,总的来说日子并不难过。

在日常起居方面,香叶和小杏自然是比不了朱氏母女那般贴心关切,但在对府中动向以及各种小道消息的了解上头,却远比朱氏母女要灵通的多。尤其是香叶,虽说被云姝好不留情面地教训了一通,心底有了惧意,可一片向往富贵荣华的心又怎么可能轻易的熄灭呢?

她这点小心思自然逃不过云姝的眼,事实上,如今她也正需要有人去前头打探有无异常情况,只要她把本分事情做完,也不整日将她拘在屋里,她找个什么借口去前头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而小杏,这个丫头以前总像块木头一般,真拨到身边伺候了却发现其实是个妙人,很会揣摩主子的心意,香叶第一次找借口去前头回来,不需要云姝直接开口询问,她就会有意无意地先在一旁旁敲侧击。

一连数天,府里头的情况似乎都是再正常不过,看起来都只是些琐琐碎碎的小事,比如昨天谁谁偷懒被罚了,谁谁不会说话做事惹恼主子了,谁谁办了好差事得了赏了。但不管事情是大还是小,云姝都会在心里过一遍,然后在空间里对照这些人名,很快发现基本上这些天受罚的都是威国侯及董氏房里的。

看起来这几天威国候和威国候夫人的心情可是不太好啊,难道有什么事情发生了吗?

想起那夜的白影,云姝本能地嗅到一股不安的味道,只是荻秋那边却还没消息传来,轻易妄动不得,便琢磨着是不是冒险出去一趟。小杏是知道她曾经溜出去过的,只要把香叶打发出去,抓紧时间的话应该来得及往返一趟,不然再拖下去,已经找借口出过门的胡氏也应该会有动作了。

元月二十六日夜,新年的第三场大雪又不期而至,一朵朵一片片,真犹如鹅毛般密集,很快就将世界重新米分饰了一遍。而威国府的主屋那头,则在次日一早,便杖毙了一个据说偷拿威国候夫人首饰的丫头。

云姝有些耐不住了,决定若是今日还得不到消息,就亲自走一遭。

好在到了傍晚时分,离偏院最近的围墙外头,总算是断断续续传来了四声小鞭炮声响。

二十八日,凌晨,夜禁刚解除没多久,在屋中窝了数天的云姝终于再次悄悄地出现在围墙外。等待在外头的,是荻秋红椒,还有一床不知裹着什么东西的被子。

次日,“日渐康复”的云姝去二房请安,言语里透露出想要搬回来的意思,不知怎么的,却同胡氏又吵了一架,胡氏气极之下脱口而出“你怎么不去死”之类的恶言,众仆亲眼看到云姝极其黯然地回偏院。回去之后的七小姐可能心中实在气不过,找了个借口把胡氏原来的丫头小杏赶出了偏院。

当晚深夜时分,睡在外间的香叶忽然被浓烟呛醒,睁眼一看,顿时骇地尖叫了起来。

不知何时,里屋竟然燃起了大火,而且火势熊熊地眼见就要蔓延到外间来,烧上自己的床。惊恐失措中,香叶吓得连衣服都顾不上穿,就连滚带爬地冲出了门,压根就没想到里间还睡着自己的新主子。

“来人哪,不好啦!走水啦!”

随着凄厉的尖叫声,原本寂静的夜一下子被搅动了起来,等到更多的人被惊动,起身查看时,火光几乎已经照亮了半个天空。

第三十一章 疑惑(修改)

新年正月已过去数天了,尽管各家门前或多或少地都还留着几盏红彤彤的灯笼,可除了最宽的主街,其他的街巷坊区里头都已经没了过年的气氛,毕竟绝大部分的老百姓都是要辛辛苦苦奔波劳累的才能维持一家的生计,能在大年三十那两天及元宵三天歇上几日已经够奢侈的,平时哪能得那么多空闲呢!

二月初四,大兴城第二大街的林记车马行里,新旧伙计们也一大早就开始忙活,或接货,或送货,或清洗套弄车辆,或照顾牲口,纵然那呼啸的寒风吹得人的面皮儿一阵阵地直紧绷,也没人停下手中的伙计。

冬日漫长,纵然过了正月,春风也起码还要一个半月才会姗姗来迟地吹来。城里城外的皑皑白雪总是消融了一部分又堆积的更多,而物价却从来只有上涨的份,就没见跌过一点儿。

这是土地本就贫瘠的边城,比不得南方富裕的鱼米之乡,除了那些富贵人家,可以说谁的生活都不易,尤其是贫穷的人家。若是在这样的大冬天里,能不冻死不饿死就已经是天大的幸运了,好不容易有了能上工的机会,自然都是极珍惜的,只唯恐东家会先活做的不满意,没一个敢抱着侥幸心里随便偷懒的。

一身小子打扮的辛韵站在车马行对面,看着那些伙计一个个都是面有菜色却还是拼命干活的样子,有些犹豫要不要走过去。

她来到这里的目的非常简单,那就是想学如何驾驶马车。

在这个马匹就等于摩托车,马车就等于汽车的时代,要是能拥有一辆马车,并且自己还会驾驶,这好处自然是很多的。

首先,有了马车,以后不管她想买什么东西,都不需要雇别人的车子当幌子,也不需要还得费心思找处隐蔽地儿将东西卸下来,等车夫走了才能偷偷地收入空间了。到时候只要马车里头放得下,她完全只需将东西往自己的车上一搬便可了结,拐个弯就又能去下一家继续购买,而无需对任何人解释里头的东西都到哪里去了。其次,她是迟早都要离开大兴城的,还答应过要带红椒荻秋他们一起走,若自己会驾车,买上一辆便想去哪里就能去哪里。

但问题在于,她没法保证自己若进了车马行打工,就一定能学到驾车的技术,而且若是人家尽打发她去搬东西要不清理马厩什么的等粗活,以她现在这副小身板是绝对吃不消的。只是,除了车马行,还有哪里更适合学赶车技术呢?古代路况这么差,现如今又是冰雪天气,她需要的又是马车而不是乡下那种慢吞吞的牛车,这赶车的技术可是极其重要的,不然恐怕一不小心就能落的个车倒马翻的。

“喂!”

正蹙着眉头烦恼,冷不防地肩头被人重重拍了一下,顿时吓了一大跳,条件反射地转过头去,却见一张红润的面庞正笑嘻嘻地看着自己。

“云…辛韵…哥,你怎么到这儿来了?”

“红椒你个小坏蛋,居然吓我!”辛韵心神一定,忍不住嗔笑着轻推了她一把。

尽管当了一段时间的云府七小姐,而今也还是占着人家的身子,但她对云姝这个名字始终没有多少归属感,因此,离开了云府后,她就恢复了前世的姓名。毕竟这个偕音“幸运”的名字,是当年爸妈从十月怀胎时就开始琢磨,差点把字典都翻烂,最后一直等到她哇哇落地才确定下来的,而今,在她幼时便已逝世的双亲的魂魄早已不知在何方,这个名字是他们唯一留给她的念想,若是能不舍弃她自然不愿舍弃的。

“云…哎呀,辛韵哥,这个名字还真不习惯。”红椒再次及时地改口,笑眯眯地上来挽住辛韵的手臂,“我正准备去找你呢?”

“多叫几次就习惯了,怎么,找我有事吗?”辛韵笑道。

尽管从情感上来讲,她是愿意和红椒等人一起生活的,可从理性方面而言,自己拥有储物空间这么大一个秘密,最好还是能拥有自己的独立空间的。正好孤儿院里头也没有多余的床位,她便理所当然地又另外租赁了一间小院,这样一来,白天大家还是能在一起练拳习字一起搭伙吃饭,晚上却能回自个儿的屋子休息。

可能是认为她以前终究是威国府的小姐,即便舍弃了这个身份骨子里也是比一般人要尊贵些的,不该同自己一帮孤儿混住在一块。对此,荻秋等人居然谁也没有过半分异议,只是每日里都会自动地过来帮忙做一些基本家务。

“还真有事。”红椒见四下没人注意,便低声道,“威国府发出通告,说要选一百个孩童哭丧,送你…送七小姐出殡呢?”

居然这样大张旗鼓!辛韵奇道:“为什么?”

她原本以为自己既然“生前”那般不得宠,后事肯定也只会草草地办理,可没想到,当天云府就放出了消息,要大办后事,而今居然还要找一百个孩童来哭丧,这声势未免也太大了吧?这可不像是那一家子对她的态度啊!

“七小姐不是才十三么?按规矩,这未成年就夭折的子嗣是不能入祖坟的,长辈们也不好前去相送,所以只能征集别人家的孩子披麻戴孝。通告上说了,三日后就出殡,坟墓就选在城外十里的馒头坡。只要来回走上二十里路,再哭一场,就人人都能得三十文钱,我和蚕豆青芹便想着能赚一点也是好的。”说完这段,红椒有些心虚地又看了看两旁,这才声音更低地道,“不过我们可不是为了这点小钱,主要是那位七小姐…好歹也是…我想去送送她。”

辛韵点点头:“我明白。”

她现在还活生生地站在这里,死在大火之中的七小姐自然是另有其人。那个孩子虽然是自己先被冻死,而后才被荻秋和红椒两人暗地里滴从乱葬岗偷来当替身的,可是死后还被利用,总是对死者的不敬,就连自己也有些歉疚,红椒心里过不去也是难免的。

为了让大家都安心,辛韵便想了想:“这样吧,索性我去给她刻一块牌位,等人葬下后,再悄悄地埋到她坟前,这样以后云府的人每年去祭奠,也等于直接祭她了。”

“云…辛韵哥这个主意好,”红椒欣喜地点头,随即又做贼心虚地看四周,“不过,辛韵哥,你可不能同我们一起去…万一被人认出来怎么办?”

辛韵笑道:“我当然是不能和你们一起去的,等你们回来,知道了地儿,第二天再带我去不也一样么?到时候我们也好正式祭拜一下。”

“啊,我怎么就没想到呢?还是辛韵哥聪明哦!”红椒抓了抓头,嘿嘿地笑了,“对了,辛韵哥,你还没回答我你在这里做什么呢?”

辛韵便把打算学驾车的事情告诉她,红椒对这个也没招儿,只能道:“要不,咱们回去问问荻秋哥哥他们?”

“嗯,也好。”辛韵口中答着,心里却在想另一件事,只是含糊地对外说七小姐是不幸亡于火中的威国府,为什么要这么大张旗鼓地办一个小小庶房庶女的丧事呢?其中深意,会不会和那夜的白影有关呢?不过,不管有没有关系,自己总算是摘出来了,这些天来她一直很小心地留意,却从未发现周遭有什么异常,想来便是那夜的白影也没有发现她的金蝉脱壳吧。

第三十二章 散布谣言(修改)

二月初六,晨,大雪又降,威国府二房庶女七小姐的遗体便在漫天的白雪之中被送离了大兴城,前往城外馒头坡。

一路上,哀乐深沉,白幡摇动,纸钱飘洒,哭声震天,各式各样的纸人纸物被北风吹得哗哗作响。虽说正经的长辈都不方便出头,各房前来送行的小辈们也都是坐在马车上的,可队伍依然浩浩荡荡地绵长了好几里路。这一幕落在普通百姓的眼中,自然觉得这丧事是格外隆重的,不免又多了许多饭后谈资。

辛韵坐在靠近城门的一所茶馆里,一边捧着热乎乎的茶,一边紧盯着那长长的队伍缓缓而过,当看到香叶和小杏虽然走路都是一拐一拐的,可却还活着的时候,暗地里不由舒了口气。

这两个丫头虽说都各有可恨之处,一个对亲母虐待亲女视而不见,另一个逢高踩低仗势欺人,可还不至于就要以命相抵,所以当时自己才会先将后来一直表现滴知情知趣的小杏打发走,又在刻意留下纵火的痕迹外,对香叶下了药,好令其肢体困乏地,虽无法救火救人,却还有余力勉强逃生,再加上先前的布局,事后调查起来,罪魁祸首自然第一个就是胡氏,她们两人能得多少生机就要看各自造化了。如今看来,两人都还算是幸运的,一贯自诩公正宽厚的潘氏果然放了两个无关紧要的小丫头一码,没有夺取她们的性命,就是不知道胡氏那个恶妇怎么样了。

随着队伍的最后一段也走出了城门,冒着严寒也要看围观看热闹的百姓才哄然而散。

天寒地冻的,在外头吹了这么一阵子冷风,小小的茶馆里头生意一下子火热起来,因价格低廉,小老百姓们多多少少都会进来喝上一杯热茶,既可驱寒,又能趁此八卦一番。

辛韵依然安坐在角落中,一点都不担心有人会认出她来。

离开云府后,她就利用前世在工作中所学的化妆术很好的乔装了一番。

化妆是门很神奇的技术,只要掌握了要点运用得当,就不但能将丑人变美,还能将美人变丑。

于是,在将肤色涂暗,眉毛描粗,鼻梁也利用色差视觉加宽,并掩去唇上血色后,最后只要将厚厚的帽子翻下来,护住了留着耳洞的双耳,乍一眼看去,便俨然是个十岁出头的男孩子。等再套上一身半旧不新但没有补丁、而且也干干净净的棉袍,不但和原来的云府七小姐的形象天差地别,就是和原来花脸穷小子也相差极大。

这样打扮着第一次出现在孤儿们面前时,大家一时都没有认出来,想来只要不故意去云府门前晃悠,避着点熟悉的人,恐怕谁也不会随便关注这样一个随处可见的普通人家的男孩儿。

此刻见她一个人坐在角落,前来同她拼桌的三个闲汉便只瞟了她一眼,就颇有兴致地谈论起云府这一场丧事来。

辛韵握着茶杯,一边不时地探头看看外面,仿佛在等什么人的样子,一边却支起耳朵听他们热火朝天地议论。

先是一个年轻些的闲汉感叹:“威国府不愧是威国府,出手真是大方,连一个庶房庶出、还是夭折的姐儿,排场都办得这么大,啧啧,怕是需要费不少银子吧?”

另一个面貌憨厚的也一脸羡慕:“可不是么,别提那些哭丧的丧童,就光是送行的马车都有十六辆呢?俺们乡下,就连里正死了,也才三辆牛车。”

“你们都是些个见识短的,居然拿你们穷酸儿的乡下人来跟堂堂的候府门第比,要是被威国府的人听见了,保准先赏你们一顿大板子。”旁桌忽然有人冷笑道,顿时唬的三个估计是来城里打短工的乡下人一阵惊慌告饶,忙两人并一凳地腾出一边空位,恭敬地请那人过来坐下,又叫了一碟花生一碟炒豆请那人吃。

那唬人的也是个闲汉,估计不是本来就是城里人就是已经在城里呆久了,染了一身市侩气,见三人知趣,原本傲然的面色才松了一点下来,仿佛很是大慈大悲地指点道:“这城里可不是乡下,说话做事都得小心谨慎,别一个不注意就给自己惹了大祸,今儿碰上我,算是你们的福气,下一回可就不能保准有人救你们了。”

三人闲汉连连称是,一副极为虚心受教的样子,又请那唬人的闲汉多多指点。

唬人的闲汉吃人嘴短,又存心在这几个明显才进城不久的土包子面前显摆显摆,便舌绽莲花滔滔不绝地侃起威国府的大山来。从威国府的起家一直说到威国府如今赫赫的关系和势力,一桩桩一件件的,仿佛都是他亲眼目睹一般,直把三个闲汉说的又敬又畏,如听圣旨一般。

辛韵起先还耐着性子,指望能从他的嘴里听到些个自己不知道的事情,后来见他说来说去的,都不过是些城里百姓早就耳熟能详的陈芝麻烂谷子的往事,而没有只字提及自己真正需要的,便不耐烦地打算起身离去。

这时,忽然听到那个最年轻的乡下闲汉问了一句:“这位大哥,您知道的可真多,您不会是和候府有什么关系吧?”

闲汉怔了怔,居然没有顺杆子上爬地给自己贴金,反而谄笑了两声:“我一个穷汉子,哪能和候府扯得上什么关系,不过是一直仰慕威国府的威名,才比别人多关注一些罢了。”

他谄笑的时候,眼底明显地闪过一丝不自然的畏惧,好像那乡下人这么随口一问还真有可能问对了。

辛韵心中一动,便不急着走了。端起已经温凉的茶水喝了一口后,假装很不屑地随口说了一句:“堂堂的候府,自然不是什么人都能扯得上关系的。”

被这么丁点大的毛头小子一刺,闲汉的脸色顿时有些不好看了,毫不客气地就反嘴叱道:“老子和候府没什么关系,难道你小子就和候府有什么关系?”

辛韵故意得意地扬了扬下巴:“那是自然,我家可是有亲戚在候府里做事的。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可我知道的你却不一定知道。”

闲汉冷笑:“哦?那小兄弟倒说说看,你家亲戚在候府里做什么事?又知道些什么我不知道的?”

“你别欺负我年纪小就来框我,我家亲戚在候府里做什么事自然是不能对你说的。”辛韵挑衅地斜睨了他一眼,“反正我知道的东西肯定比你多。”

闲汉面色一沉,不阴不阳地道:“我看你是什么都不知道胡乱显摆的吧?小小年纪什么不好学,尽学着吹牛。”

“谁吹牛了?我就是知道的比你多。”

“空口白牙的,我还说我连家祖宗都知道呢!”闲汉挥了挥手,“去去去,小孩儿家家的,到大人面前摆什么谱,还是赶紧回家找你娘喝奶吧!”

“你才要回家找你娘喝奶呢!”辛韵气愤地瞪眼,好像真中了他的激将计,怒道,“你敢不敢跟我比比到底谁知道的事情更多?”

“比就比,我还怕你一个小孩儿不成?”连番地被一个小子鄙视,旁边的三个乡巴佬也都跟着投以狐疑的目光,闲汉的面子再也挂不住了。

“好,那咱们就说说今儿个出殡的七小姐的事,一人说一件,看谁知道的最多,普通的不算。”辛韵气鼓鼓地道。

“行啊,你是小子,我就先让你说。”

“我先说就我先说。”辛韵抬着下巴道,“你们别看今儿个七小姐出殡排场大,可往日在府里头,这个七小姐却是素来都不得宠的。”

“这话你可说错了,”闲汉凉凉地道,“七小姐以前虽不得宠,可前些日子情况却有变化,厨房里有婆子乱嚼七小姐的舌根,正好被七小姐听到了,结果不但厨房的人都受了罚,侯爷夫人还赏了七小姐好多好东西!所以,要是七小姐还健在,以后的事就更保不准了。”

辛韵露出一副“你还真的知道些事情”的愕然表情,随即又逞强似的道:“我还知道七小姐去世前,身边刚换了人,原来服侍她的乳娘母女都被家人赎身接走了。”

闲汉轻轻松松地接道:“那乳娘夫家姓朱,可不是被家人赎走,而是借了族兄的银子自赎的。新来的两个丫头,一个叫香叶,是二夫人身边的,一个叫小杏,是七小姐生母胡姨娘身边的。”

“七小姐…她生前不但老是被人欺负,就连她的亲娘也时常打骂她!”辛韵一脸豁出去地道。

闲汉皱了皱眉,迟疑了一下才接道:“去年腊月中旬,七小姐失足从楼上摔下来,差点一命呜呼,事情好像并不简单。”

“七小姐她…”辛韵睁大了眼,一脸不甘心地想要继续揭秘,却又有所顾虑地硬是住了口。

“她什么?我说小子,你不会就只知道这么一点点还不靠谱的小道消息吧?”闲汉一脸不屑地讥讽道,“要是只知道这么一点,劝你还是赶紧回家吃奶去!”

“我还知道七小姐不是因为失火受惊才暴毙的,而是因为发现了她亲娘的丑事,才被她亲娘放火烧死的。”辛韵大声地脱口而出,马上又骇然地捂住了嘴巴,一脸悔之不及的样子的,茶钱也不付,一溜烟地就跑了出去。

她的动作极为滑溜,等别人反应过来,她已经一头扎进人群里去了,只余下满堂因这一嗓子而惊呆的茶客,在震惊之后纷纷围住了那个闲汉,虽然害怕却更好奇地想要打探更多的辛秘。

第三十三章 新坟藏秘(修改)

所谓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只一日功夫,关于“七小姐因不小心撞见生母丑事而惨遭恶母杀人灭口”的谣言,就传遍了大兴城,并且迅速地衍生出各种版本。

至于这些真真假假似是而非的谣言,在传到威国府的那些老爷夫人耳朵里后是个什么样的情况,辛韵已懒得再费心打探。

从她亲自播下谣言种子的那一刻起,胡氏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她这一生,即便还能活着,也永远不可能再离开候府的大门了,除非离开的是她的尸骨。而替原主出完这口恶气后,除了这具身体的血缘无法否认外,其他方面,她已同赫赫的威国府再无分毫的关系。即便是这具身体,她所承的也是原主云姝的惠,而不是那对猪狗不如的生身父母的恩,至于威国府的名声好坏,更与她有什么干系?

一夜好眠,醒来时才发现昨儿起的那场纷纷扬扬的鹅毛大雪,不知何时已经停了,推开窗,便可见对面屋顶上积雪又厚重了几分。

推开窗,熟悉的冷空气扑面而来,让残余的困意一下子逃得无影无踪。

大雪已停,今天想来必定会有一个好天气!

辛韵含着笑仰望着天空,虽然离日出还有好一会,可此刻那泛着淡淡青光的苍穹却纯净地几乎没有一丝云彩,更不见平时那厚重的无边无际的阴云。

将床前的火盆端到门外,取来黑炭,辛韵麻利地生起炉子,将一壶水放到上头,然后就拿出绳子开始每日例行锻炼,不同于以前只是跳时间数次数,现在她每一下都要求自己尽可能地跳的高一些,并且增加各种花式,好提高身体的灵敏度。

等壶嘴里冒出白乎乎的热汽,她也跳出了一身细汗,端水进屋,兑出一盆温水先洗了个脸,再快速地擦拭了一下身子,换回干净的内衣。而后,在抓了把雪将手搓热之后,便舀冷水洗衣,饶是如此,浸入水中的那一霎,她还是被冰的一个哆嗦,赶紧快速地搓了起来。

其实,这两天她已经找机会在空间里储存了好几大桶的热水,除了离开云府前收集起来的那些衣物,她还另外地买了数套并一些御寒之物,热茶吃食什么的也准备了许多,就是每日不生火不做饭地天天沐浴也能用上好多天。如今这套棉内衣完全可以用温水来洗,可她还是尽量地让自己多动手劳作,来培养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生存能力,不想让自己养成太娇气的习惯。毕竟如今她可已不再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候府小姐,也不好拿红椒她们的帮忙当做理所当然的享受,何况诸如挑水劈柴这样的粗活,早就被荻秋和土豆他们承包去了,她所要做的家务也不多,总得学会自己照顾自己。

等衣裳晾好,再收拾好自个儿,火红的朝阳也从天际跳跃了出来,发出了红彤彤的光芒。

屋檐下那些长长短短的晶莹冰锥被朝阳一照射,顿时更加地剔透玲珑,隐隐地还流转着七彩的光芒,如同装饰了许多美丽的、象征着全新希望的水晶,每看一眼心里就会多上几分欢乐。

乔装打扮好自己,带上今天要拿到坟前去掩埋的牌位,锁好门户,辛韵就撒开腿向孤儿院跑去。她现在基本上是能跑就不会走,只因即便她根本不知道去哪里才能学会哪种鬼魅般的轻功,可多跑跑总是没错的。

在孤儿院里的时光,大部分都是愉悦的,尤其是现在大家已不用愁温饱问题的情况下,孩子们都充分了发挥了快乐的天性,同时也闹腾的很。同又萌又可爱的莲藕豌豆玩了一会后,辛韵这才得以脱身,同红椒和荻秋一起前往十里外的馒头坡。

这是她来到这个世界这座边城后,第一次出城。

不同于纵使屋顶墙头都被白雪覆盖仍一幢幢一栋栋屋舍分明的内城,地广人稀的城外却俨然是一片银装素裹的冰雪世界。除了城门口两边的茶棚茅舍外,乍一眼望去,满眼都是皑皑复皑皑、苍苍茫茫的起伏山势。

乍然看到这无限延伸的雪景,辛韵不由地有些震撼失神。

想她前世只是地地道道的南方人,即便偶尔去北方游玩,也从来不挑冬天去,潜意识里总觉得北方的冬天肯定是无法想象的贼冷贼冷,加上南方不但下雪次数少规模也小,除了电视电影之中,几时曾亲眼见过这般壮观的雪景,尤其还是如此巨大古朴的画卷?

“放心吧,辛韵哥,馒头坡虽然就在这群山之中,可实际上却是不高的,等到了山脚下你就知道了。”见她望着群山发怔,红椒还以为她被那些威严的山势给吓倒了,不由嘻嘻笑道,这一回总算记得直接喊辛韵,而没有再带个“云”字了。

辛韵笑道:“高也不怕,你们能爬上去,我肯定也能爬上去。”

红椒这个小丫头,虽说自小吃的苦并不比别人少,可却是个天生的乐观性子,和她在一起,总觉得自己的心胸也能更加地开阔,并且变得无畏。因此,尽管相处的时间其实并不长,可她却早就将红椒当成了自己的亲妹子,没道理小妹妹都能坚持,当姐姐的反而更没用不是,那可太丢脸了。

“那就走吧,也好早去早回。”荻秋笑了笑,便大步先往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