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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子从他手上甩落,只当‘当’的一声巨响,杯子碎裂,俯身,酒红色头发垂落到她的肌肤上,让她浑身划过一阵莫名的战粟,发丝的尾端被她肌肤上的酒水沾湿了,双手把木棉往前一推,眼前是让他惊喜的一片美丽风光。

那一刻,静知明显看到男人喉结火速上下滑动…

“不…”步步攻陷,让她丢盔弃甲,她慌乱地摇着头,说着结结巴巴的话。

“不要…汤斯翰,你这个牲畜,你这个流氓,你这个杀千刀的,我讨厌你,恨死你了,你放开我。”

“这嘴儿真不甜。”男人撑起头,清瘦的颧骨处还沾染了些许妖冶的液体,伸舌舔了一下自己嘴角的液体,香甜的气息充斥在口腔里,味道真甜,正如这个女人的味道,眼睛里湛蓝色的光芒越来越浓。

“乖乖的,把它张开…”他的食指点在了她的芳唇上,轻笑着诱惑,嘴角荡漾着性感的微笑。

“不…”她张开了嘴,想咬他伸过来的手指,没想到,他却早有防备地躲开了,这女人真就不乖,手被束缚了,却动用能动用的肢体,嘴与腿,其实,她腿也没能有多大的用处,因为,他就站在她那两脚的中间。

“乖,张开,别惹怒我,我不想冲你发火,只要你乖乖的,我就不会生气。”他就像是一个恶魔,今晚,势必要得到他想得到,因为,他从来都不会压抑自己私欲,无论是女人,金钱,或是地位,连自己想得到的东西都没办法拥有的男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岂不是太窝囊了。

“你权势滔天,财富富可敌国,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为什么偏偏要找上我?”出口的话带着些许的埋怨与愤怒,还有一丝让他察觉不到狼狈与难堪。

他长得与江萧一样也就算了,偏偏还对她还这么邪恶,难道他不知道,这是最深最残忍的一种折磨么?她可以把他当成是江萧,可以将自己这副身体给他,可是,她不能任由他这样欺负自己,以前,她与江萧在一起的时候,虽然经常闹着别扭,中间还夹隔着香雪欣,夹隔着太多的人和事,可是,江萧从来都是把她当宝贝一样宠着,疼着,如今,真是今非昔比了,他真的不可能是江萧,因为,江萧不会这样对待自己。

“可是,我都不稀憾啊!我就想要你,可你又不愿意给,你说怎么办吧?”男人亲了一下她蔓延着红潮的脸蛋,吊儿郎当的戏语。

“好,我做你女人,你把皮带给我解了,用强的,你也不会爽快。”她咬了咬牙,眼珠子骨碌碌地转动,都晚上十一点了,她得想办法脱身才行,这样子磨下去,今晚,她铁定会成为案板上的鱼肉任他宰割了。

她一向洁身自爱,就算他长得与她前夫相似,她也绝对不可能轻率地让他就这样进入自己的身体。

“宝贝,你真会磨人。”早答应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伸指一拉,皮带从她手腕上垮掉甩落到地板上,雪白玉肤上红迹斑斑。

望着细嫩肌肤上印着的红痕,他心头无端升起一缕心疼的感觉。

“亲爱的。”他一把将她身体翻动了过来。“我最喜欢这种姿势了。”“嗯!”

他的手不再温柔,而是充满了毁天灭地的掠夺,长指拔开她一头乌黑的秀发,将它们拔到一边,然后,细碎的势吻落到她洁白光泽的颈子上,用舌含住了她小巧饱满的耳珠,沿着小巧的耳珠画着圈儿,这耳朵真漂亮,以后,可惜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以后,他会送许多的不同款型,价值连城的耳环给她,让她成为世界上最耀眼的女人。

“大刀向鬼子们头上砍去…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一首非常刺耳的中国义勇军进行曲响彻在空气里,紧接着,还伴随着幼稚的童音:“有电话来了,有电话来了。”是搞笑的客家话。

男人正在静知身上忙碌着,然而那难听的玲声却一遍又一遍地响起,非常地顽固,静知用被他压得发麻的手臂

推开他,手臂撑在他的胸膛上,指了指他袋子里不停震动的金属物体。“有电话,接啊!”

出声提醒他,也想趁机逃脱他的纠缠,暗自庆幸的这电话来得真及时,简直是救她出火坑的稻草。

“妈的,真扫兴。”男人暗自咒骂着,到底是谁打扰了他的好事?不砍断他双手双脚,让他变成残废,他就不姓汤。

“喂。”没有看电话上闪烁的号码,他掏出手机按下了通话键,就这样恶声恶气吼了过去。

“先…生。”电话里的女人声音战战兢兢,断断续续,也许是知晓了自己打扰了先生的好事,所以,很是小心冀冀。

“最好有一个理由,说。”他霸道地咆哮。

“宝仔,他…不睡…觉。”她不想打扰汤先生的,可是,她什么方法都用过了,宝宝就是不睡啊!

“他说,你不回来他就不睡觉。”

电话里沉默了两秒,然后,就传来了一记柔柔嫩嫩的童音:“爹地,回来,宝仔要爹地。”

“儿子,乖,你先睡,爹地还在公司处理文件呢!”

面对儿子,男人无助地抚了一下眼角垂落的发丝,刚才的阴戾与嚣张的气焰刹那间都不见了,眼眸里全是浓得化不开的温柔。

“你骗人,我刚才做恶梦了,我梦到你背叛我妈咪了,你回来,回来啊!呜呜呜。”

电话开着免提,宝仔的声音在静寂的房间里被无限放大,哭声让静知一颗心莫名地揪紧,自从三年后,她最最听不得孩子的哭声。

宝贝儿子为大,汤斯翰收了线,拧了一下剑眉,大掌重重拍在了静知俏臀上。

然后,撑起身,利速地将她扯了起来,温柔体贴地为她系上了纽扣,拉着她的手腕,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拉着她走出了包厢,他没有去结账,直接扔给了服务员一张金卡,服务员笑脸盈盈地目送着他们离开。

“你要带我去哪儿?”离开前,静知慌乱中仍没忘记拾起那份合约。

“我儿子找我,我必须回家。”男人把她推进了车厢,大步绕过了车身,坐进了驾驶座,拉开引挚之时掀唇解释。

“你有儿子?”这到是一件稀奇的事儿,记得报道里说他是一个钻石极别的黄金单身汉,没想到,这黄金单身汉已经结婚了,还生了儿子,可是,私生活却一团混乱。

“有一个。”男人没有再说话,她也没有再多问,夜总会离他住的地主不远,七弯八拐,狠踩了油门提速,不一会儿车子就象一匹野马一样冲进了一套红瓦白墙的别墅,园子里栽种了成片的枫树林,由于正是盛夏,枫树的叶子一片青绿,还没有变成火红的世界。

“你带着我回来,不怕你妻子误会?”这男人居然敢把她这样明目张胆地带回家,真的不怕他老婆误会么?而且,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可不想沾染上豪门少奶奶,那种富得冒油的名门淑女随便动一个手指头,她也会吃不完兜着走,至少,会给她的生意带来许多的障碍,再说,她与这个男人虽然擦枪走火,可是,也没有发生什么事出来,她可不想淌这趟浑水。

“天下没有我汤斯翰怕的事儿。”似乎是怕她跑掉了,他拉着她手臂下车,强行将她带进了白色的别墅。

好样的,这男人够狂够霸道够邪魅,居然敢这样挑战自己的老婆,即然他都不怕,她还怕个什么劲儿?总之,不过是被他亲了几下,摸了几下,也没少块肉,现在,她就装成是他的秘密情人好了,让他老婆嫉妒,即然这男人这么邪恶地对她,想把她逼上绝路,那么,她也整出一点事儿出来,才不枉费他那样对待她啊!

“先生。”客厅里开着金光闪闪的大灯,听闻脚步声,一个年纪大约在三十左右的女人迎了出来,神色有些焦虑。

“管家呢?”男人脱下了西装外套扔给了迎出来的下人,随口一问。

“管家在楼上,宝仔不睡觉,吵着要让你回来。”

话音刚落,米白色的花木抚疏间就跑下一抹小小的身影。“爹地,爹地。”小男孩挥动着小手臂,眼睛里泛着晶亮的光彩,他几乎是从楼梯上冲下来的,跑到汤斯翰跟前,一把抱住了汤斯翰的大腿。

“爹地,我做恶梦了,我做到你不要妈咪,不要我了,做到你跟着坏女人走了。”

小子抱着男人的腿,一阵叽叽歪歪,唠叨着一连串的话语。

“小少爷,小少爷。”管家从楼上奔了下来,脚下不稳,差一点踉跄倒地,这孩子,她都哄了大半个晚上了,睡了一觉醒来,就不再入睡,吵着嚷着要见爹地,所以,管家才向主人打了电话,管家是一个精明能干的人,她小心地向主人汤斯翰解释着。

汤斯翰静默听着,然后,一把将儿子抱了起来,用手捏了一下他小巧的鼻头。

“爹地怎么可能不要宝仔呢?不会啦!更不会跟外面的坏女人跑掉的。”

“拉勾,不要骗我。”宝仔伸出了小小的尾指,似乎很怕爹地变心,所以,要爹地与他拉勾保证。

“拉勾。小家伙,不相信你爹地我。”汤斯翰笑了起来,嘴角露出两个小小的梨涡,俊颜上弥漫的表情,以及眉眸间闪现的温柔,都与刚才那个欺负她的禽兽男人判若两人。

静知的视线在偌大的客厅收巡了一圈,也没有发现这个家的女主人身影,眸光最后落到了汤斯翰怀中的儿子脸上,标准的东方脸孔,双眼皮,大眼睛,乌黑的眼珠子犹如是浸在水晶池里的两颗黑萄萄。

挺直的鼻,唇瓣泛着红晕,脸型与汤斯翰如出一辙,不过是大一号小一号罢了,说不是他汤斯翰恐怕都没人会相信。

这孩子长得很漂亮,完全像极了一个女孩子,是许多小女孩心目中的完美白马小王子。

他穿着一件卡其刻有蓝精灵图案的小背心,白色条形方框的背带裤…

“爹地,她是谁?”与爹地拉完勾,孩子的眸光扫到了爹地身后的女人,一双乌黑的眼睛聚着怒意,抬手指向静知,话里充满了浓浓的敌意。

“是爹地的朋友,找爹地签合同的。”

“是你女人吧?爹地,你胆子真够肥的,居然把坏女人都带回家来了。”

咔嚓,真是够有趣的,这孩子真是人笑鬼大,静知被这孩子逗乐了,在他眼中,深更半夜被爹地带回家的女人肯定是坏女,多维护妈咪的宝宝!嗯,她喜欢!真是语气够狂,够霸道,像极了张狂跋扈的臭男人,这点,她很不喜欢!

------题外话------

那一夜,我被人蒙住了眼睛…

“记住,你是我的,终将一生都是…”

我被女仆们洗净了身体,象一进贡的妃子一般。

被带到他的床上,漆黑的世界里

前所未有的恐惧与慌乱蔓延在我的四肢百胲里。

我想逃,我想喊,我想叫,然而,为了母亲,我只能选择承受。

这一切只因他需要一个孩子,而我需要一笔救命的巨资。

(重口味,喜欢的亲们请入)

*

产房里,我撕心裂肺的叫声引来的不是自家老公,而是本市最年轻俊美的第一任常务“魔鬼理事”,在渐失意志的时刻,模糊中,我依稀看到了一向沉稳的他俊美五官扭曲,剑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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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原来沈姨是她!

“是你女人吧?爹地,你胆子真够肥的,居然把坏女人都带回家来了。”

咔嚓,真是够有趣的,这孩子真是人笑鬼大,静知被这孩子逗乐了,在他眼中,深更半夜被爹地带回家的女人肯定是坏女,多维护妈咪的宝宝!嗯,她喜欢!只是语气够狂,够霸道,像极了张狂跋扈的臭男人,这点,她很不喜欢!

这个孩子粉雕玉逐,感觉与自己特别有眼缘,仅只是仔细看一眼,她就喜欢上了。

“好了,宝仔,爹地现在回来了,跟管家去睡觉吧!”

汤斯翰拍了拍儿子的小肩膀,示意管家将儿子抱回房睡觉,没想到宝仔却紧紧地抱住他的胳膊,一脸戒备地眨着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凝望着静知。

“爹地,我不睡,我不困。”

“都快十二点了,去,爹地要生气了。”汤斯翰说着板起了脸孔,小孩迟睡是长不高的,他可得为孩子的将来着想,而且,孩子养成晚睡的习惯不好。

“可是…那么…你让这个女人走,我不要再到这个女人,这个女人长得真丑,太恶心了。”

他指着静知口不择言地胡说一通。

什么?她喜欢这孩子,然而,宝仔却是这么地讨厌她,打从娘胎出生起,还没有一个人说得长得丑过,这个孩子真是欠揍。

汤斯翰瞟了静知一眼,脸孔拉得很长。“宝仔,可不能没有礼貌,叫阿姨。”

“才不叫呢!”宝仔别开了脸,固执地拒绝,在他眼里,静知是一个勾引他爹地的坏女人,是一个长相妖媚的狐狸精。

低垂着眉眼,乌黑的眼珠子骨碌碌地转动,沉默了几秒后他又抬起了头,冲着静知鬼灵精怪地一笑。

“阿姨,你能不能陪我去睡?”

什么?这孩子思维与情绪实在让人无法去揣摸,刚才还拒绝叫她阿姨,转眼间,就向她提出要求让自己陪他去睡,她一个大人的思维都无法反应过来,真得不得不叹,这小子脑子里都装了一些什么?

情不自禁地望向汤斯翰,没想到男人也正望着她,深邃的眼眸里闪烁着希冀与期待,他也希望她能留下来陪宝仔睡觉,为他解决麻烦吗?

见静知与父亲沉默,宝仔扯起了父亲的袖子,摇着他的手臂,翠生生的声音撒着娇儿:“爹地,让阿姨陪我去睡好么?”

知子莫如父,知道儿子在打什么鬼主意,只是,他也不希望这女人就这样离开,所以,他清了清嗓子,咳了一个嗽,这才轻缓道:“陪宝仔去睡觉,毁约的事儿暂不提。”

这就是条件,不愧是跨国性集团的总裁啊!连求人的语气都是这么霸道,这么张狂。

静知白了他一眼,没有回答,迈步向前,从他手中抱过了漂亮的小男孩汤宝仔。

捏了捏孩子小巧的鼻头:“宝仔,来吧!阿姨陪你去睡觉,不过,在这之前,你先跟着管家上楼,等阿姨洗白白后来陪你好么?”

“嗯,好。”见女人答应了他的要求,他高兴极了,也不再闹别扭了。

“阿姨,你快快洗白白完来陪宝仔噢!宝仔等着你。”

管家抱着宝仔走向了二楼,宝仔回身向静知挥着小手。“快洗白白哟!阿姨,你不来,我不睡哈。”

静知冲着他点了点头,这小子真是人小鬼大,明明不喜欢她,偏偏要霸着她一起睡,她想拒绝,可是,心里有一个声音在告诉她,她不想走,她想要去哄这个子小睡觉。

“说话可要算话。”

静知仍不忘自己的目的。“当然。”男人耸了耸肩。“浴室在哪儿?”她轻问,汤斯翰面无表情地指了指客厅隔壁的房间。

“梅菲,带林小姐去沐浴。”

“是。”汤先生一声令下,拿他薪资的下人哪敢不从,她带领着静知走向了客房宽大的浴室。

并且,为她送来了一套斩新的衣裙,说也奇怪,静知把衣裙穿好,到镜子面前一照,感觉裙子不大也不小,就像是量身定做的一般无二。

她感到有些诧异。

“你真美,林小姐。”梅菲的眸光几乎都移不开静知的身影,她是由衷地赞叹。

“这本来是夫人的衣物,可是,是先生送她的生日礼物,但,夫人背叛了先生,在她们结婚五周年纪念日里,所以,先生气得把这套衣服扔进了垃圾箱,是管家悄悄捡起来的,不过,你穿上身比夫人更漂亮,更有气质。”

“背叛?”这是什么样的戏码,汤斯翰那种狂妄的男人怎么能忍受女人的背叛?难怪他敢明目张胆地把自己带回家来,原来是与老婆闹僵了,所以,才敢这样胆大妄为,完全不顾及妻子的感受与其他女人乱来。

“梅菲,你口中的夫人是宝仔的亲生妈咪?”

她实在是有些好奇,是什么样的女人才会生出那么古灵精怪的儿子呢?

“应该是吧!我没见过夫人,都是听管家说的,我来之前,夫人就跟着一个男人逃跑了,先生追了过去,据说冲动之时将夫人卡死了,奸夫也被车子撞死了,不过,传言有很多版本,我也不知道这个传言是不是真的?”

“你即然没有见到过夫人,又怎么敢说我穿上这衣裙比夫人更漂亮,更有气质呢?”真是晦气,居然拿一个已死女人的衣物给她穿,静知在心里连连呸了三声。

“我见到过照片,宝仔经常拿着照片喊妈咪,所以,我才会这样说。”梅菲回忆着解释。

“林小姐,宝仔是个可怜却又聪明的孩子,我看得出来,你很喜欢这个孩子,如果有机会成为这个家的女主人,就好好疼惜他吧!”原来,梅菲以为汤斯翰把她带回家来,是想无言告诉他们这些佣人什么,其实,她误会错了,女主人?根本就是天方夜谈,怎么可能呢?今天晚上,她能留在这儿,不过是与汤斯翰一个交易而已,她哄他的儿子睡觉,而他同意不再提毁约的事儿。

只是,她不想与这个梅菲说太多。

房子的卧室很大,装潢基调是以米紫色为主,窗口挂着一串紫色的风玲,清风一吹,那玲铛声不绝耳,‘当当当’的,像是在唱着一首轻快的乐曲。

屋子开着一盏壁灯,温和的灯光无法照亮卧室里的每一个角落,宝仔穿着一件红色的背心,正拿着枕头在床上翻滚,见静知走进屋,即刻就停止了翻滚的动作。

“阿姨,我爹地呢?”

“在书房批文件吧!”她是猜测的,她随佣人进了客房的浴室,出来后就再也没有看到过这个男人身影,这么晚了,不可能再出去,而且,她也没有听到小轿车启动的声音。

“噢!”宝仔将白色的小抱枕抱在了胸前,一对乌黑的眼睛闪头晶的光彩。

“过来,阿姨,抱抱宝仔,宝仔要睡觉了。”他伸出一对又嫩又白小手臂,看着这个粉嫩的娃儿,静知无法开口拒绝他的每一个请求,总之,她觉得这个孩子跟她就是特别有眼缘。

“嗯!”望着这个孩子,静知出了神,如果她的儿子还在的话,也应该有这么大了,三年前,她失去了儿子,而这个孩子失去了母亲,她都是这世间最可怜的人,那么,今天晚上,就让她做一回孩子的母亲吧!

她抽出了孩子手中的小抱枕,将孩子搂在了怀里,两人躺倒了床上。

她伸手正准备拉灭电灯,没想到,宝仔却抱着她的脖子轻柔地央求:“林阿姨,不要熄灯好么?宝仔怕怕。”

想起梅菲对她说过的话,宝仔很小就失去了母亲,很多时候,他经常抱着自己妈咪的照片流泪,多么可怜的孩子!她真恨那个背叛汤斯翰的人,她怎么可能会狠得下心丢下这么一个可受乖巧的宝贝?这孩子聪明伶俐,长大了绝对是一个很有能力,很有才华的一个孩子,是那个女人不知好歹了,有这么好的儿子,这么出色的老公,这么多享用不尽的才华,偏偏还要与奸夫逃跑,也难怪汤斯翰会那么狠心绝情,无论他是不是亲手将那个女人卡死的,总之,她实在是不该跨出红杏出墙的那一步,男人走错一步,有朝一日后悔了再回头,大家都会说浪子回头金不换,然而,女人如果踏错一步,那就是残花败柳,终将一生都无法再回头,这就是男人与女人的区别了。

“好。”想到那个狠心的母亲,静知幽幽应了一声,答应了孩子小小的请求。

“宝仔,你很喜欢妈咪吗?”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问出这么一句话来。

“当然。”哼!不喜欢自己的亲生妈咪,难道喜欢你不成?狐狸精。

宝仔在她怀中动来动去,好一会儿撑起了头,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定定地望着她。

然后,低下了头,鼻子在她脖子上到处嗅了嗅。“奇怪了。”他由衷地发出一声感叹!

“怎么?”静知不明白所以地皱起了眉毛,这小子又要干什么啊?“我问过管家,管家说狐狸精身上都有一股子奇怪的味儿,阿姨,你身上为什么没有?”

啥?闻言,静知有些惊呆了,这小子都在说什么啊?原来,她在他心目中就是一只勾引他老爸,破坏他爸妈婚姻的狐狸精啊?

“不是,宝仔,我不是那种女人,我与你爹地只是生意上的朋友。”

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不想让这小子误会这么多,她这么喜欢他,她也巴不得他对自己有好印象。

所以,她急切地解释。

“你才不是呢!”小小肥嫩的手掌一下子卡在了静知的脖子上,鼓着腮帮子,死死地用手掐着静知颈子上雪白的肉肉。宝仔的小脸蛋因为用了力而涨得通红。

“管家说,你是坏女人,你是狐狸精投得胎,你把我爹地勾走了,我那么吵他都不赶回来看我,我卡死你。”

宝仔不过才三岁大,说出这番话简直感觉就是有人在背后操纵,静知看着他凶狠的眸光,这才明白,这小子将她留下来,要她陪他睡觉,并不是喜欢她,而是讨厌她,想整死她,难怪先前他转变的那么快。

这孩子才多大啊!就这么一小护着那个已死去的妈咪,到底是中了什么蛊?按理说,大人之间的事不应该让小孩知道,可是,这孩子好像什么都知道不说,还是一个城俯极其深沉的孩子。

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可是,毕竟是一个孩子,也没有卡中要害,对静知来说也不痛不痒。

“宝仔,你很恨爹地带回来的女人?”静知捉住了孩子卡在她脖子上的小手擘,用力地握着,他动了几下,见自己的力气敌不过这个坏女人,只得气馁地低下了头。

“那是当然,只是,以前,我爹地虽然与那些坏女人鬼混,可是,从来都不会把她们带回来,爹地说不过是逢场做戏罢了,宝仔在他心目中才是最重要的。”

这话说得很溜,也许汤斯翰对他说了许多遍,才让宝仔记得这样牢靠,宝仔在爹地的心目才是最重要的,汤斯翰一向不会把外面的女人带回家,然而,今天晚上,却把她带了回来,宝仔恨她是一个坏女人,更恨汤斯翰把她带回家,这对于没有妈妈,没有安全的感的孩子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威胁。

“宝仔,你妈咪呢?”“死了,爹地说,被车子撞死了,所以,宝仔没有妈咪,不过,宝仔有沈姨,沈姨对宝仔可好了。”这孩子知道自己的妈咪死了,真是残酷,他说得云淡风清,听不出喜怒哀乐,他还太小,还无法体验到没有妈妈的痛苦。

“宝仔,太晚了,睡吧!”静知拍了拍孩子脊背,看着孩子一双无邪的双眼,她似乎看到了自己那个死去的儿子,然后,她叹了一口气,替宝仔盖了一床蚕丝薄被。

“你确定不会勾走我爹地?”宝仔仍然眨着一双大眼睛望着静知,眼底流露出来的惧怕。

“当然不会,绝对不会。”她没有那个心,要不是‘中寰’毁约,她也不可能去夜总会找汤斯翰,更不会与他到家里来与这个小家伙见面。

“你发誓,如果你勾走我爹地,你会家破人亡。”

这孩子真够歹毒辣的,居然让她发这种毒誓,家破人亡,其实,她林静知在三年前就几乎已经是家破人亡了,除了内地还住着一个年过半白的母亲外,她根本再也没有一个亲人了。

她很骂这个孩子,骂他这么小就逼人发这种毒誓,骂他不像一个正常人的孩子,骂他比正常人的孩子多了一重心机,他骗她陪他睡觉,逼她发毒誓就是他最终的目的吧!

可是,她骂不出口,她无法出声骂这个可怜而又聪明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