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虽然在心里猜测着博安特少爷到来的原因,但是无论如何,这位尊贵的少爷都是冲着自己这里来的,所以他不可能视若无睹。更何况博安特家族是欧洲鲜少能与科尼利厄斯家族媲美的势力之一,而这位李嘉图·凯·博安特则是已经指定的下任继承人。

于是约翰迅速收回目光,朝楼下走去,并一路吩咐家里的佣人:“现在有尊贵的客人快到了,你们准备一下。”说着,他拄着手杖,脚步沉稳地往外面走去。

别墅内迅速忙活起来,以便能够更好地接待这位尊贵的客人。

约翰走出别墅,穿过花园,向大门走去,而刚才已经接到通知会有贵客到来的保卫室见约翰走了出来,心里也明白他是来迎接客人了,于是迅速把大门打开,约翰也从这个大门走了出去,站到了外面,等待那位博安特少爷的到来。

不知道什么时候,天空突然飞起细雨来,而这柔和的细雨并没有维持多久,一场倾盆大雨就迅速到来了。

弗兰克在别墅外面已经站了很久,虽然这次是他有求于人,但是他从小养尊处优的性子让他心里已经有些不耐烦了。甚至于,他的心里想着,就算顾秣不在家,约翰也应该将他迎进去,好吃好喝地供奉着,而不是站在这里吹冷风,他觉得自己的脸都快要冻得没有知觉了。

这时候,天上突然下起雨来,还是一场倾盆大雨,顿时将没有带伞的弗兰克浑身上下淋湿了,他在寒风中被冻得瑟瑟发抖,一时间也没有心情站在这里等人,于是他用手上的公文包顶在脑袋上,准备跑到外面的停车场,然后开车回家了。要知道,别墅区以他并不是这里的住户的缘由,将他的车拦在外面,这才让他站在这里吹了一天的冷风。

就在弗兰克想要离开的时候,别墅的大门忽然打开了,他看到一个黑色的身影举着伞,沉稳地朝外面走来,而这个身影,是他熟悉无比的那个人!

“约翰!”弗兰克的眼里顿时爆发出惊喜的光芒,他也顾不得什么寒风大雨了,顶着公文包就朝走出大门的约翰跑去,还一边挥手兴奋地大喊道:“约翰!你是来接我进去的吧!”看来是他的那个侄女儿同意要帮他了!他就说嘛,毕竟自己还是她的舅舅啊!

约翰冷眼看着弗兰克朝着自己跑来,但是他还是站在原地无动于衷,甚至脸上的表情也不怎么热切,有点冷漠地说:“你怎么还在这里。”甚至连尊称都没有说。

约翰是科尼利厄斯家族的老人了,他原来一直是陪伴在顾秣的外公罗曼身边的,后来才被罗曼派给了顾秣。更重要的是,他从小就陪伴在顾秣母亲、弗兰克以及那个已经死去的老大身边,看着他们长大,一直为他们尽忠尽职。

弗兰克曾经也是他的效忠对象,因为就算他再怎么平庸,他也是科尼利厄斯家族的子孙,而他约翰对科尼利厄斯家族的忠心是绝对的!但是这并不代表,他现在也要效忠他,帮助他,因为面前的这个男人弗兰克,已经被逐出了科尼利厄斯家族,再也不是这个家族的一员,也不再是约翰的效忠对象了。所以,约翰并没有义务,也没有那个必要对弗兰克这么尊敬,更不要说对他用尊称了。

不要说他势力,这只是对客观事实的判断。更何况,在他来到中国之前,罗曼大人就将他叫进书房,很直白地告诉他,如果遇见这位被逐出科尼利厄斯家族的不肖子孙,千万不要对他伸出援手,就算是他被饿死在街头,那也是他自己的命运!那是他自己的选择!

听到约翰的冰冷语气,弗兰克心里有些不满,但是他明白自己现在不是耍这些脾气的时候,于是他依旧笑得灿烂:“哈哈!看你说的!约翰叔叔,你是来接我进去的吗?莫菲她是不是终于肯见我了,哎,我就知道,这个孩子心地善良,不会见死不救的…”

约翰没有在乎弗兰克的话,跟没有将这些话听进耳朵里,他越过弗兰克的肩头,发现有着博安特家族的劳斯莱斯幻影已经停在了大门前,而一名黑衣保镖从副驾驶座上走下来,撑开一把黑伞,为他的主子打开了车门。

“对不起先生,我想你挡到我的路了。”约翰毫不留情地说着,看了弗兰克一眼,绕过他朝他身后的那辆劳斯莱斯幻影走去。

一个男人从后座上走了下来——他穿着一套黑色的西装,每一个地方都扣得一丝不苟,一如他严谨的性格,西装外面还套了一件毛呢子双排扣大衣,恰到好处的立领露出他下巴的轮廓,并且使之更加完美。而他颈上还围了一条格子围巾,既保暖,又让他这身颜色有些沉闷的衣服顿时令人眼前一亮。不得不说,这个男人很有品味。

有句话叫做“一个男人,他可以没有长相,但是他绝对不能没有品味”。不过很显然,这个男人不仅有品味,而且他还有一张无可挑剔的脸,英俊得令人不敢逼视——金色的短发流光溢彩,仿佛凝聚了天上的阳光,即使在这暴雨淋漓的阴沉中,也能够感觉到每一根发丝的光芒,而他的双眸,是如此美丽的幽蓝色,又仿佛冰冻千年的南极坚冰,就算隔了很远也能够感受到那双眸子散发出来的冰寒之气。他的五官轮廓,清晰深刻如希腊雕塑,每一分都是如此的完美而令人惊叹,仿佛艺术家手下最完美的杰作。

男人那双戴着黑色手套的双手垂在两旁,脸上的表情也有些冷淡,但即使是这样,他的身上仍然有一种让人无法忽视的如帝王般的威严!就算只是一个眼神淡淡扫来,任何人也应该在他的面前跪下,为这位陛下——顶礼膜拜!

季爵——李嘉图·凯·博安特,驾到!

看到约翰冷淡地绕过自己,弗兰克心里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愤怒,他所认为的,就是约翰仍然是自己的仆人,如何能在自己面前摆出这种模样!但是很快,他回过神,知道现在不是他发飙的时候,所以他侧过身,顺着弗兰克走去的方向,看到了那个男人。

弗兰克曾经见过这个男人,在他很小、还是一个粉嘟嘟的小男孩的时候,那时,他的身上就没有一点属于孩子的稚气,他举手投足之间,尽现古老贵族的高雅风采,他的话语处事,甚至比一下成年人还要成熟、考虑周全!虽然他远离欧洲许多年,但是他还是对他的模样记忆深刻,对他的大名如雷贯耳!这位来自博安特家族的王!

“啊!是李嘉图啊!”弗兰克连忙有些亲昵地凑上去,“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我在你小时候见过你的。”

季爵抬起目光瞥了这个一看就是想要拉关系的男人一眼,戏谑地勾起嘴角:“我当然记得你,弗兰克。”他微微抬起下巴,看向弗兰克的眼神充满了轻蔑。

毫无疑问,季爵是高傲的,他的身边聚集着常人无法想象的财富,只要他想要的就没有得不到,所以他的高傲,是理所当然的,这是对世界以帝王的角度俯视来的感觉!

若是以前,这个男人还没有被逐出科尼利厄斯家族的话,他大概会和他客套几句,但是现在,他那代表尊贵的姓氏已经被剥夺,那么他季爵也没有必要和这个男人说话。

约翰将这一幕不动声色地看在眼里,并没有开口说什么,等到弗兰克脸上毫无保留地浮现出尴尬的神情,他才清了清嗓子,开口道:“不知博安特到来,实在有失远迎。”

季爵也不再注意那个落魄的男人,转头对约翰点头微笑道:“不,是我自己没有通知…秣秣在吗?”

约翰一时间哑然——虽然他对这位博安特少爷正在追求自家小姐的事情略知一二,但是他没有想到这位博安特少爷居然会这么亲昵的称呼小姐,要是被她知道的话…看到那个关于博安特少爷为了小姐,特意去取了一个中文名季爵的传言,应该也是八九不离十了。

不过…面前这个如皇帝般高傲目空一切的男人,真的懂得什么是爱情,如何去爱一个人吗?约翰心里突然有些疑惑。

第三十四章 住下,兄弟

不过约翰良好的素质并没有让他愣神太久,他很快微笑着回答:“对不起,博安特少爷,莫菲小姐并不在这里,几天前,她就出发去了另一个城市。”

“她走了啊。”季爵眼底闪过一抹小小的失望,但是他很快就从善如流地答道,“没关系,我就在这里住下等她回来就好了。”

他说要在这里住下的时候,表情是如此的自然,仿佛住在这里是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情,而这栋别墅的主人其实另有其人的事实,不过都是浮云罢了。

约翰惊诧地看着季爵,刚刚张开嘴巴,还没吐出话来,季爵就径直绕过他,走进了大门,而他身边的保镖也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手上的伞举在主子的头顶上,生怕将主子的外套打湿了,而那辆劳斯莱斯幻影也在季爵步入别墅大门后开走了。

约翰举着伞的手颤了一下,惊讶地看着那个稳步前行、仿佛是在自己家般惬意自在的背影,心里的情绪是说不出的复杂。但是他是不可能做出无礼地要求这位博安特少爷离开的,所以他也只能接受这个现实,安排他住下了,不过倒是不知道,如果小姐回来,看到家里突然多了一个大活人,还是她一直敬而远之的博安特少爷,不知心里是作何感想。

“哎。”约翰叹了口气,一手举着伞,一手拄着手杖,慢慢跟上了季爵的脚步。

约翰也走进去之后,保卫室的保全将大门关上了,而仍然顶着公文包在外面站着淋雨的弗兰克,早已经被无视得彻底。

远在京城的顾秣并不知道季爵已经为了自己特意飞到中国,并且还在自己的别墅住下了,她依然在那座老旧的四合院里过着舒适的生活。虽然她回到国内,但是并不代表她就没有一点事情要处理,因为科尼利厄斯家族一直忽略了对亚洲区产业的打理,所以她这次来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整理好亚洲区的所有产业,并且送回欧洲主宅的长老院给那群老头子们过目。

当然,顾秣是不用自己出门的,她手下的金融团队已经飞到全国各地,亲自整理并管制了科尼利厄斯的家族产业,通过视频会议汇报给顾秣,再由顾秣作出评价判断。只有到了京城的这几天,顾秣才算是真正的休息了下来,没有处理家族的任何事情,那些繁琐的事务都被她抛诸脑后,也就勉勉强强算是在度假了吧。

这天,秦维辛临近中午要吃饭的时候,来到了顾秣家,说是知道顾秣要走了,准备请他们去吃饭。顾秣倒也没有拒绝,她今天本来就没有做饭,因为明天就要离开京城了,所以她一开始就打算今天中午要带墨墨和莲出去吃地道的京城菜。

最近几天顾秣虽然也带墨墨和莲出去逛了逛,但是都是按照顾秣熟悉的路线走的,倒也没有发现京城有什么变化,现在是秦维辛开车带他们出门,顾秣这才发现,原来京城的变化竟然是如此巨大——原来六年,真的是一个漫长的时间,可以改变如此多的东西。

秦维辛带他们去的一个地方,并不起眼,连去往自己的路都是七拐八拐很偏僻,连顾秣这个从小在京城长大的人都绕晕了。等到了这里,他们才发现,原来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小店,竟然是座无虚席,生意如此火爆。

看一家店,不是看它的装修,而是看它的客流量,你就知道这家店的菜味道如何了。

而这家店站在外面招呼客人的老板一看到秦维辛,顿时眼睛一亮,隔了老远就高声喊道:“哎!秦少!今儿怎么有空到我这小店来啊!”

“这不是带朋友来照顾你生意了吗?”秦维辛走到这个看起来十分年轻,和他年纪相差无几的老板身板,抬手捶了捶他的肩膀,亲昵之意一览无遗。

“你朋友啊…”那老板越过他看向顾秣三人,打量的眼神中有几分奇怪,“倒是没见过你的这个朋友…”他说着,特意降低了音量,“嘿,你不会是对那个女的有意思吧,虽然长相是漂亮,而且也特有气质,但怎么说都是一个孩子的妈了吧…”

“你小子,唧唧歪歪什么呢。”秦维辛笑骂了他一句,“我倒是想呢,人家不一定肯啊!”

“哇!”那年轻老板看向顾秣的眼神顿时变得崇拜起来,“能在你秦大少面前把持住,这个小姐姐不简单哦!”

秦维辛下意识侧头瞥了顾秣一眼,在心里叹了口气,转过头对这个年轻老板说:“行了行了!别说那些废话了!你店里还有位吗?”

“有,当然有!二楼的包间都留着呢!就等着你们几位大爷大驾光临呢!”

“哈哈!那走吧!”

后来那老板亲自将他们送到了二楼,并且叫大厨给他们炒了几个菜单上根本没有的特色菜,才转身去招呼其他客人了。

这个老板很年轻,看起来也很爽朗,举手投足都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爽快,可是又有谁能够想到他其实是个残疾人,连走路都有些吃力,一跛一跛地走呢。

“你朋友这个人倒是不错。”顾秣看着那个老板离去的背影,眼神里不仅没有轻视,反而因为那个老板自强不息的精神语带几分赞赏。

秦维辛看着那老板离去,又听到顾秣这突兀的一句话,却忍不住苦笑:“如果不是我,恐怕他会活得更好。那时我们两个都是军校的学生,他为了帮我结果,把自己的腿摔断了,再也没有站起来,相恋几年的女友也因为他的腿离开了他,要不是他用军校发的的津贴开了这家菜馆,恐怕早已经被医疗费掏空的他家,连生活费都是问题。喏,给他家菜馆掌勺的就是他爸妈,不过他们并不知道林军是因为我才残了的,还因为我一直帮助他们,对我很是感激呢…”不知不觉中,秦维辛把自己心里一直无法拔除的那根刺说了出来,眼神里也满是苦涩和愧疚。

林军,是那个老板的名字,他在军校的时候就是秦维辛的同寝好友。当然,他的家世完全无法和秦维辛相比,父亲和母亲都只是淳朴的工人,可当有一天,好不容易考上军校,是全家人希望的儿子突然被告知残废了,军校也读不下去了,这对一个普通的家庭,是一个何等震惊的晴天霹雳。

可是那个林军不仅没有责怪秦维辛,还拒绝他的钱,用自己的双手开了这样一家菜馆,如今看来,他竟然是活得如此精彩和快活!和秦维辛的兄弟情义,也是一如既往般的好。

连莲这个冷血杀手听了秦维辛平淡的讲述,都忍不住动容——他是杀手,独来独往的杀手,从他成名的那天起,他就没有相信过任何人,因为曾经差点死掉的代价让他明白信任在利益面前不过是如此苍白。可是,当听到秦维辛有一个这样的朋友时,他心里突然有了几分羡慕。

这…就是兄弟吗?莲忍不住开口说道:“你很幸运。”

他的话一说出口,连顾秣都觉得有几分惊讶。莲在顾秣家住着的这几天,说的话一只手都数的清,现在他居然开口赞叹秦维辛和林军之间的兄弟情?

顾秣侧头看着莲眼里闪动的羡慕光芒,忍不住勾起嘴角。

而秦维辛脸上的苦涩也一扫而光,笑道:“是啊,我很幸运!”

他有这样一个朋友,何其幸运?!

这家菜馆的生意虽然火爆,但是上菜的速度很快,没多久,服务生就将菜全部端了上来。五菜一汤,看起来并不精致华丽,它的用材并不昂贵,但是这些平凡的素材,却做出了让人看一眼就会食指大动好菜,看来那林军父母的手艺,的确是不一般啊。

这样的好菜,连顾秣都忍不住多吃了半碗饭,心里也是惬意无比——味道真的很地道!

几人吃到一半,却听到门外传来喧闹声——

“什么没有座位了!这上面的包厢我们都包了,叫那些人拿着钱滚蛋!”

可以求长评不呀!现在一个都没有啊~

第三十五章 撒泼,嚣张

京城是个官二代遍地滚的城市,京城是个富二代到处吼的城市,京城是没眼人到处撞的城市。——听到外面传来的嚣张声音,秦维辛忽然在心里感叹道。他扫了顾秣三人一眼,发现他们仍然悠然自得地吃着饭,连年仅六岁的苏墨都捧着饭碗,吃得专心致志,仿佛没有听到一点外面传来的声音。秦维辛撇了撇嘴,最后独自一人站起来,走到外面,准备去看看那外面没长眼儿的人到底是谁,毕竟这里也是他兄弟的馆子不是?

一走出包房的门口,他就看到走廊上站在一行人,气势汹汹地堵着林军,那居高临下的眼神怎么看怎么让秦维辛厌恶。

“哎!兄弟!”秦维辛扬起笑容,凑了过去,“今天是我请朋友吃饭,你们在这儿闹着也不是那么回事儿,要不今天就卖我个面子,换个场子吃怎么样?”若是平时,他哪里会这么好言好色地跟对方说话?但是这里毕竟是他兄弟的菜馆,如果闹大了,对林军的菜馆影响会很大,毕竟他帮得了林军一时,却帮不了他一世。所以他此时说这番话,还是秉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快点将他们打发走算了。

当然,如果要他们离开这里,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可是那行人为首的彪悍大汉也是个拙眼的人,根本没认出来这个和颜悦色的人就是京中声名赫赫的秦大少,又怎么可能卖帐呢?他大手一挥,不耐烦地说道:“今天我们老大请人吃饭,上你们这儿来是看得起你们,叫你们这些人拿着钱滚蛋就滚蛋,说那么多废话干嘛?卖你个面子?!哼!你以为你是谁?”

秦维辛的笑容顿时消失不见,脸也一下子沉了下来。

这时,旁边的一个包房大门忽然打开,一个男人从里面走出来,冲着秦维辛调侃道:“今儿一早出门的时候,我就听见那个喜鹊在那里叫个不停啊,那时我心里还纳闷是有什么好事儿将近呢!原来是今天要遇见秦大少啊!哈哈!”

“方楚?”秦维辛一愣,随即走过去,拍着他的肩膀笑骂道,“好几天不见,你这嘴是越来越贱了啊!”

“哎,秦少!你这话可说不对啊!人家方楚的嘴,是跟抹了蜜似的甜,不然为什么能够勾到那么多的漂亮小妹妹呢?”又是一个花花公子般的男人从方楚的那个包房走出来,笑着说。

“哈哈!没错!方楚人家可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留身啊!”

这三个人就站在包房门口聊起天来,时不时传来爽朗的笑声,而那群站在那里嚣张不已的人,却仿佛已经被忽视了。

“该死的,难道你们听不懂我们的话吗?”那个彪悍大汉大吼一声,额头上的青筋都爆出来了,那双牛眼已经烧起熊熊怒火,一看便知道这个男人已经被秦维辛三人无视他们的行为给惹怒了。不过他这一吼,倒是把林军给吼来了。

这是林军就纳闷啊,你说他在这里的时候,什么事儿也没有,他才刚离开多久,店里就有客人就闹起来了。接到电话的他,匆匆忙忙赶了回来,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情景。

“哎,兄弟!”他有些吃力地快速走上前去,对那彪悍大汉赔笑着说,“你们有几个人呢?”

看到林军这幅刻意巴结的模样,彪悍大汉陈福才觉得刚才受挫的自尊心得到了满足,他哼了一口气,轻蔑地看着林军:“三个人!我们这些兄弟,是来给我们老大定位子的!他们马上就会到了!”语气之下,充满了轻蔑,仿佛他的老大是多么大个人物,一走到这里来,全部都要给他清场似的。

林军看到陈福这幅有恃无恐的模样,心里也明白对方必定是有所依仗的,所以他也没有开口赶他离开,而是用商量的语气说道:“那个,先生,你看啊,我们上面还有这么多客人呢,如果说把这些客人全部赶走,那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要给你腾一间包房出来,那还是没问题的。刚才我问了一下,已经有桌客人结账离开了,要不,你们就坐那个包房吧?”他是生意人,是打开门做生意的,他既没有雄厚的经济力量,也没有过硬的后台,更不可能什么事都去求秦维辛帮忙,所以如果这些事情能够自己解决的,林军还是决定尽可能地用自己的力量解决好了。

可是那个陈福显然很不卖他的帐,怒气冲冲地说:“那可不行!我们老大就算是去云海大酒店吃饭,那也是包场的,难道你们一个小餐馆,还比云海大酒店更冲!”云海大酒店,是京城的五星级酒店之一。

虽然之前从很多人嘴里听说了这家店,也知道这家店的菜做得确实地道,纯纯正正的京城味儿,所以许多大佬都喜欢在这里吃饭。但是陈福还是打心眼儿瞧不起这家店的,他曾经跟着他口中的那位老大去过京城所有高档的酒楼大饭店,眼界也自然高了起来,在他眼里,这个装修一般、位置偏僻的小饭店,自然是不可能和那些大酒楼比的。

林军听了陈福的话,也没有生气:“但是你们也要考虑一下我们的难处是吧,我们毕竟是打开门做生意的,大家各退一步,海阔天空嘛。”这几年来受尽白眼的生活已经磨平了他的棱角,让这个曾经在军校中意气风发、嫉恶如仇的少年,已经能够游刃有余地面对这些刁钻的客人了。

不过,这个陈福,可不单单就是刁钻而已,他的性子,严格说来,那叫撒泼!

而且这个陈福,也分外死心眼儿,听到老大那句豪气万千的“把那家店的二楼给我包下来,这样才安静嘛!”话,就立刻牛气冲冲地跑到这里来,要将其他人扔出去,却一点也不考虑一下,在这里会不会遇见连他老大也惹不起的人。

所以,陈福依旧秉持着原来的态度,扬声骂道:“退什么退!什么海阔天空,老子听不懂!老子只知道,如果你不主动把这些人赶走,那就让我们来帮你好了!”他一扬手,身后的一行小弟立刻附和起来,他的脸上迅速露出得意洋洋的神色。

不知道什么时候,秦维辛、方楚还有那个花花公子般的刘承已经停止了交谈,三人都颇具兴味地看向那边的互动。

听到陈福说要亲自动手将他们二楼的这些客人赶走的时候,方楚的脸上露出一个轻蔑的笑容。这个穿着米色的风衣,脸上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的儒雅男人,谁又能够想到他那温和的皮囊下,竟然是一个如此嚣张的妖孽呢?

方楚转过身,回到自己的包房内,抓起桌上放着的那瓶还未打开的53度飞天茅台,在手里掂了掂,嘴边的那抹笑意始终没有淡去。于是他就噙着这样的笑意,手上抓着一瓶飞天茅台,缓步踱到外面,在秦维辛和刘承颇具兴味的眼神中,朝着那个陈福走去。

陈福转眼一看,却见一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瘦弱男子朝着自己走来,本来就怒火中烧的他忍不住破口大骂道:“他妈的看什么看,没见着大爷还在这里谈事儿吗,滚一边去!”

“滚?”方楚脸上的笑意越发灿烂,脚下的步子也没缓一下。

林军和方楚两人也是认识的,当林军转头看到走过来的是方楚,再看到他手上提的那瓶酒,心里顿时咯噔一下——要糟!怎么恰恰凑上这个阎王!

他还没来得及开口阻止,方楚就揣着那瓶飞天茅台,抡起来就砸向陈福的脑袋,那坚硬的酒瓶撞上陈福的脑袋,酒瓶瞬间裂开,碎片乱飞,瓶中的酒也流了一地,酒香满溢。

鲜红的血液顺着陈福的脑袋缓缓淌下,陈福眼前一白,顿时倒下,昏迷不醒。

“敢在京城的地界上冲小爷这么横的人,你还是第一个呢。”方楚随手扔掉酒瓶,轻笑着说,而他那轻松的表情没有一点砸了人的压力。

陈福身后的那群小弟都愣了,林军也翻着白眼说不出话来,只有和方楚一行来吃饭的那些公子哥儿开口起哄道——

“嘿!方楚!手法见长啊!”

“方少手下又多了几个辉煌战绩咯!”

“哎!方楚你什么时候也教教我们怎么砸人好不好啊!”

“…”

方楚转过头,抱拳笑道:“好说!好说!”

为什么评论总是这么少呢,亲看了还是留个脚印再走呗~

第三十六章 冤家,路窄(二更求收)

“方楚——”林军很是无奈,“你不会把他给打死了吧!”

方楚转头对林军咧嘴一笑:“放心,老子砸过这么多人,分寸把握得好着呢!还不至于把他给砸死!你看着那伤势吓人,其实也就是血流得多了点,吃点红枣就补回来了啊!哈哈!”

林军又翻了个白眼——吃红枣?你他妈以为是女的来大姨妈呢!

跟着陈福的那群小混混看到自己的大哥居然倒下,连忙围了上去,当发现陈福只是晕过去之后,他们嘈嘈杂杂地商量着给医院打了电话,然后才转头对方楚骤然发难,一个穿着黑色夹克,头发被染成三种颜色,嘴里还叼着根烟的小混混站出来,指着方楚,中气十足地大骂道:“靠,你居然敢打我们大哥!你知不知道我们老大是什么身份?”

“哟。”方楚的眼里闪着戏谑的光,两只手揣在风衣口袋里,漫不经心地说,“是什么身份呀?我好怕啊,怎么办哎。”

方楚阴阳怪气的语气顿时让他身后的那群唯恐天下不乱的公子哥儿们哄笑起来。

这样的态度惹怒了那群小混混,他们立马嚷闹着要打他们,给他们颜色看看之类的话,不过也都是嘴上吼得厉害,那群混混平时都是小打小闹,什么时候见过这样一个随手用酒瓶子砸了人,还没有一点心理负担的强人呢?所以此时他们的心里对方楚还是抱有一点畏惧,不敢贸贸然冲上来。

“哎?怎么回事儿啊这是!”楼梯处突然传来一个男人惊讶的声音。

那些堵在楼梯口的小混混们迅速为他们口中的老大的到来让出一条道,而一个穿着黑色阿玛尼西装,敞开的衬衫衣领可以看到他颈上那足有小拇指粗的金项链,头发梳得锃亮锃亮的,再看他手上夹着的那根雪茄,怎么看怎么像是那些香港电影中的黑社会老大。

“陈福?”男人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平时为自己忙前忙后的小弟陈福。看到自己罩着的小弟居然被打成这个样子,满头是血地倒在地上,还不知是死是活呢,男人那有些发福的脸就变得很是难看,他看到陈福的这个样子,就感觉自己的脸上仿佛被狠狠地打了一巴掌似的。

“怎么了?”一个有些不耐烦的声音从楼梯处传来,听起来,似乎是个女人,“真是的,出来吃个饭也吃不清静。”她一边抱怨着,一边踩着高跟鞋,咚咚咚地走上楼。

秦维辛听到这个声音,眼里却多了几分笑意。很显然,站在他一旁的刘承也听出了这个声音,用手肘撞了撞秦维辛,低声道:“哎哎,这个声音不是林大小姐吗?那个自视高贵的大小姐怎么会和这种男人搞在一起呢?”他的话说到“搞”字的时候,多了几分别的意味。

秦大少笑而不语,看着林乐乐从那群混混后面走了出来。

那个看起来跟黑社会似的男人连忙凑了上去,赔笑道:“哎,林小姐啊,你别着急啊,我马上就把这些事情处理好,你等会儿啊!”他说着,转过头,脸上迅速换上一副凶神恶煞的表情,那翻脸的速度真可谓是比翻书还快,“谁他妈不开眼的敢打我兄弟!给老子站出来!”

他那夹着雪茄的手用力一挥,倒还颇有几分气势。

“呵,这不是赵老大嘛!很久不见,你倒是越来越冲了啊!”方楚微微颔首,语带轻蔑。

赵老大那凶神恶煞的表情顿时僵在脸上,看向方楚的眼神也充满了震惊。常年的江湖经验让他很快回过神来,偷偷瞟了一眼方楚身后,果不其然看到了秦大少、刘承等一行公子哥儿的身影,心里顿时大呼不妙。

不过他很快就反应过来,脸上迅速换上一副狗腿的表情:“哎呀,这不是方大少吗?今儿个怎么遇着您老人家了呢!怎么?是不是我这兄弟冲撞了您啊!这不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一家人了嘛!”

站在一边的刘承却凉凉开口:“谁跟你是一家人啊。”

赵老大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了,但是面对这群大少,他哪里来的胆子发飙,也只有赔笑道:“方大少打得好!都他妈是这个小子不长眼睛!”他转头瞪向身后的一群已经呆愣的小弟,颇有威严的怒喝道,“看什么看!还不快把这没开眼的小子给我送走!”

“哦…哦!”那群小弟在赵老大的一声大吼中,也回过神来,心里霎时明白这也是撞上惹不起的人了,于是也不敢多说什么,连忙将自己的大哥抬走了。

原来有些拥挤的走廊一下便得空荡起来,赵老大身后的那群小弟也走了个七七八八,只剩下了两三个看着比较顺眼的背手站在赵老大的身后。

林乐乐看到方楚和他身后的秦维辛一行人,脸色也很是难看,抿着嘴没有说话。

方楚瞥了林乐乐一眼,眼中的轻蔑很是明显。他和李逸风也是顶好的兄弟,他们几个都是从小在一个大院中长大,自然感情不一般。但是他也很不待见林乐乐,一直觉得这个女人简直就是无理取闹、阴狠毒辣的典范,所以看到李逸风不接受林乐乐,林乐乐一腔爱恋无处可诉,最后看了谁都乱喷毒液的时候,他心里是既痛快,也越发不待见这个林乐乐了。

“好了,赵老大,看在今天这场子是我兄弟的情面上,我就不多说什么了,你以后呢,出门也自己收敛一点,免得栽在谁手上,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呢。”方楚说着,转身离开,冲那群看热闹的公子哥们吼道,“够了,别看了,我们继续回去喝酒吧!”

赵老大对方楚的话,是连忙点头,心里也松了口气。他知道这个方楚是以心狠手辣出了名的,他那点资本自然是不够与人家硬碰硬的,所以态度很是谦逊:“是是是!我老赵以后一定谨记在心!谢谢方少,谢谢方少!”

方楚没有在乎赵老大是个什么态度,对于他来说,赵老大就是个上不得台面的东西,所以他也没有理会赵老大悔过的话,抬头对秦维辛说:“怎么秦少,今天要不要和哥几个喝几杯啊!”

秦维辛摇摇头:“算了,我还有客人呢。”

他的话音刚落,顾秣所在的那件包房就猛的被人打开,秦维辛下意识回头去看,就看见顾秣拉着墨墨,身后还站着忠心耿耿的莲,从包房里走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