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的时候戴?”杨沫问道。

“嗯。”君夙天颔首道。

“那平时呢?没规定一定要戴这个吧。”杨沫觉得要自个儿平时戴着戒指的话,那走马路上就是摆明着对抢劫分子说,来吧,抢我的吧,我很有钱。

“平时随你高兴。”君夙天道,杨沫这才松了一口气,说道,“那平时咱们还戴自己买的戒指,这个对戒就有重大的场合的时候应应景戴着。”

“你不喜欢这戒指?”君夙天问道。

杨沫摇摇头,“喜欢啊。这么漂亮的戒指,要是我真说不喜欢,那绝对是唬你的。”连红宝石都没见过的杨沫,更别说是见过红钻了,把戒指在手上戴了一下,确实很漂亮,是一种雍容华贵大气的漂亮。

红色的钻石,衬得手指更加纤细而白皙。

“不过太贵重了!”杨沫有些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平时要戴这个的话,既怕被抢被偷,又把自己一个粗心给弄丢了,到时候你就算你不心疼,我都会心疼死。”

君夙天微微失笑。

杨沫又问道,“对了,这对戒是谁选的?”

“爷爷,爷爷说红钻适合你。”君老爷子虽然平时相处的时候,偶尔总会挑点杨沫的刺儿,可要杨沫真被那些八卦记者报道点什么不好的事情,君老爷子又绝对会立马跳出来,义无反顾地维护起自家儿的媳妇。

杨沫心中暖暖的,身子窝进了君夙天的怀中,“我很喜欢爷爷。”

他的面儿变得有些沉,就像是气压又低了一些,挪了挪唇,却没说什么,杨沫倒是心头一动,知道君夙天又在吃味了,于是赶紧再补充道,“当然了,我最爱的还是你。”说着,还亲亲他的脸颊,以示安慰。

“沫……”他咕哝一声,微微的扣住了她的下颚,唇叼含住了她rou嫩的唇瓣,“最爱的人是我……别变。”

“不会变的。”她的脸颊扬起了一丝绯红,因为唇瓣被他含着,声音有些含糊不清,可是望着他的眼神,却是浓到化不开的爱意。

是的,她最爱的是他,这一点,永远都不会便。

君家在紧锣密鼓地筹备着B市的婚礼,杨沫一边忙着配合婚礼的准备事宜,一边也在准备着搬家大事。毕竟,B市的婚礼举行后,全家估计就是住在B市了。

家里的东西,该留的留,该搬的搬,还有儿子还要进行转校的事情,都得一一搞定,不过好在这会儿基本也不用杨沫怎么动手,作为一个孕妇,杨沫还是享受了一把君家的最高级别待遇,但凡是要处理的事儿,都由别人来帮忙。

譬如——华紫木这些日子,就没少为杨沫忙活。

婚礼前夕,君夙天终于拖家带口地带着杨沫和君宁泽回了B市。君宁泽小盆友是第一次见到君家的祖宅,完全没有任何的生疏拘谨,把祖宅当成了一个探险迷宫,开始到处跑着找着各种新奇,还从杨沫这里要来了相机,说要好好地拍照,然后放自己微博里,

现在的小学生,那是都与时俱进的,就算是不认识几个字,可照样连着拼音带字的玩着微博。虽然离开了同学们,君宁泽小盆友特舍不得,尤其是康天天,在短短的近一年时间里,两人多少建立了革命般的友谊。临别是,康天天送给了君宁泽绝版的大怪兽模型,君宁泽则拿了一把玩具模型枪送给康天天。

事后,小家伙还特伤感地把自己QQ的签名改成了“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天天送我情。”看得杨沫哭笑不得。这首诗,当初还是杨沫没事儿的时候教儿子的,虽然杨沫对诗词的解释,小家伙听没太懂,不过有一点倒是很明白,这是一首朋友离别的诗。小家伙还很自觉地把汪伦的名字给改成了天天。

总之,儿子能够快速地适应新环境,倒是让杨沫放心不少。

当初,因为怕被君夙天找到,所以杨沫即使回国,也还是没和以前的同学联系过,而现在,渐渐的也和以前的同学联系上了,尤其是方小艾,毕业之后一直在B市工作,见着了杨沫的时候,当场就又笑又哭的,骂着杨沫怎么就那么这么就没消息,害她这几年一直以为她出了什么意外。

[本章结束]

第7卷 【385】结局篇(2)

杨沫连连道歉,方小艾早从新闻报纸上知道杨沫和君夙天结婚的事儿,想着当年看见君夙天的情形,不由得笑着道,“感觉真像是恍如隔世似的,那会儿,君夙天还因为你,在咱们班同学会的时候,大打出手了一场,搞得大伙儿全进了警察局。”

杨沫回忆着那时候的事儿,也不由得失笑,那时候,她和君夙天才分手。压根没想到会在老家见到君夙天,更别说还闹出了那样的事儿。

杨沫和方小艾各自说着这几年的生活,方小艾还时不时地说一些其他同学目前的境况。在无意中说道虞雷前两年结婚了,老婆是一个三流小明星的时候,杨沫有些微微地诧异,不过却也在意料之中,“冯怜和虞雷还是分手了吗?”当年在冯副市长被双规的时候,虞雷不愿意出手帮忙,杨沫就觉得也许两人会有分手的一天。

“早分了。”方小艾道,“当初冯副市长判了10年的有期徒刑,虞雷就和冯怜分手,后来好像冯怜还去虞家闹过几次,但也没用。再之后,听说她当了一个有钱人的小三,不过没当多久,就被正室给吵上门了,当众给打了一顿。现在她怎么样,班里估计也没什么人知道了。”

杨沫听了后,突然有种唏嘘的感觉。事实变化无常,谁能想到,当年那么好强又骄傲的冯怜,最后竟然会去给别人当小三。

又和方小艾聊了几句,在分手的时候,方小艾特别强调,下次想要见见杨沫的宝贝儿子,“当了那么多年的朋友,你儿子现在长什么样我都不知道,太说不过去了吧。”

杨沫笑着答应了。

回去的时候,杨沫没让司机立刻就回君家,而让司机把车开到了墓地。

司机显然有些诧异,急忙道,“少夫人,你现在怀着孩子,去那地方不太好吧,那儿阴气重着呢。”司机是君家的老员工了,目前主要负责杨沫出行的事儿。

杨沫微微一笑道,“没事儿,我想在结婚前过去看看,再说……”她的手抚上了肚子,“孩子估计也想去看看呢。”

“可……”

“到时候你和我一起上去就成了,要真有什么问题,我会负责。”

杨沫这么说了,司机也不好多说什么,把车开到了墓地,跟着杨沫沿着台阶而上。

君傲盛,这个惊采绝艳的男人,和君夙天同病相怜,对着君夙天有着极大影响的男人,此刻长眠在地下,已经有十几年了。

杨沫看着墓碑上的照片,很是尊敬地鞠了三个躬,在心底默默地道,“小叔,你放心,我会好好地爱夙天的,你的遗憾,这一生绝对不会出现在夙天的身上,他一定可以好好的、快乐地活下去……”

而她肚子里的孩子,虽然有可能会继承君家的血脉诅咒,可是她希望小叔如果在天有灵的话,可以好好地保佑着孩子。

当杨沫在缅怀着小叔的时候,君夙天竟然也过来了,杨沫一问,才知道是司机为了以防万一,趁着杨沫没注意的时候,特意打了电话告诉了君夙天这事儿。

“怎么想着来这里?”君夙天让一旁候着的司机先回去了,然后走到了杨沫的跟前问道。”想着我们马上就要快乐地结婚了,这消息,总要和小叔说一声。”杨沫说道。

“是啊,结婚是好事儿,是该和小叔说一声。”君夙天面朝着墓碑,缓缓地蹲下了身子,“小叔,我和沫要结婚了,你会为我而高兴吗?”他低低地说着,手指轻轻地拂过墓碑上的照片。

“一定会的。”杨沫在一旁答道。

“是啊,一定会的。”君夙天道,“小叔一个人在这里很寂寞吧,下次我会和沫,带着孩子一起再来看你的。”

说完,君夙天站直了身子,对着墓碑鞠了躬。

在走下台阶的时候,杨沫问道,“如果人真的还有下辈子的话,你说小叔会选择投胎到什么样的家庭呢?”

“君家。”君夙天很是肯定地道。

杨沫有些意外地看着君夙天,却听他道,“就算要再次继承血脉诅咒,小叔也一定愿意是君家人,就算可能会遭遇求而不得,就算可能会痛苦不堪,可是……还是会希望能够遇见自己的命依,能够真正地体会到那种快乐。”

在这个世界上,也许最了解君夙天的人是君傲盛,同时反过来,最了解君傲盛的人,亦可能是君夙天!

杨沫道,“如果真的有下辈子的话,希望小叔可以遇到真正爱他的命依。”

走出了墓园,君夙天的车就停在不远处。上了车后,杨沫却突然对君夙天道,“我想去看看黄小红!”

君夙天一愣,薄唇微微地抿着,“为什么要去看她?”对他,或者是对君家所有的人来说,黄小红就像是一种禁忌似的,是一个谁都不愿意去提起,厌恶无比的人。

“大概是因为她和我一样,都是命依的关系吧。”杨沫想了想道。当初,她曾经对黄小红无比的好奇过,甚至还专门去调查过。今天,她想要在见过了小叔后,再去看看那个女人,那个曾经抛弃着小叔的女人,就像是某种仪式一把,而她要去完成,“你知道黄小红在哪儿吗?”

君夙天抿唇不语,片刻之后却还是发动了车子,驶离了墓园。

君夙天是知道黄小红大致在什么地方的,即使对于黄小红压根就不愿意多提,可是每隔一段时间,君家的手下都会把一份黄小红的报告递送到君夙天的办公桌上。

君家,对黄小红的报复是:让她留着这条命,可是却比死了更难受!

车子开到了市区的某条道路上,透过车窗,杨沫看到黄小红依然如她上次所见那般,犹如乞丐一般地蹲在墙角边,手里捧着一个脏兮兮的塑料盒饭模子,脸几乎整个都埋在模子里了。

看起来,就像是在吃着别人吃剩的盒饭!

杨沫的心中涌起着一阵说不出的滋味。她打开车门,打算要走下去,君夙天却倏然一把地拉住了她,“没去,没什么好看的!”

“你陪我一起去吧。”杨沫反而倒想要拉君夙天下车。

对于黄小红,君夙天可以说是怀着一种深深地恨意,如果不是这个女人的话,小叔不会死!如果黄小红仅仅只是因为没办法爱上小叔的话,他也不会恨,可偏偏,黄小红却是利用着小叔的感情,一再地欺骗,只为满足着私欲。

想必,小叔也不愿意被自己所爱的女人,再这样地欺骗利用,所以此会结束生命。

“就陪我去一下吧,就当是满足我这个愿望好么?”杨沫道。

君夙天这才不情愿地下了车,和杨沫一起走到了黄小红的跟前。只不过君夙天却是提高着惊觉,还把杨沫的身子半掩在身后,深怕一会儿万一黄小红有什么过激行为的话,会伤到杨沫。

像是感觉到有人走到了面前,黄小红抬起了头,蓬乱的头发,满是脏污的脸蛋,还有着嘴里尚未咽下的残羹。

杨沫记得以前看过黄小红和君傲盛一起的照片,那时候的黄小红,无疑是美丽的,可是现在,和那时相比,却是天壤之别。

然而,黄小红的目光,此刻却是怔怔地看着君夙天,似熟悉又似陌生的脸庞,让她想到了另一个男人,一个爱她至深的男人。

倏地,黄小红激动了起来,一把想要抓住君夙天,可君夙天拉着杨沫侧身一避,躲开了黄小红的这一抓。

“是不是傲盛让你来找我的,我就知道,傲盛一定会原谅我的,他一定会的!”黄小红那带着皱纹的脸庞上,尽是喜悦。

是因为现实的生活太苦了吗?以至于这个女人会以为君傲盛还活着?!杨沫看着黄小红,如此想着。

显然,君夙天也想到了这一点,所以他毫不留情地打破着黄小红的幻想,“君傲盛已经死了,是你逼死了他,难道你忘了吗?”

黄小红脸上的喜悦,因为这一句话而僵住了。

杨沫微微地拉了一下君夙天的手,示意他别再刺激黄小红了,然后抬起脚,想要朝黄小红走近几步,却被君夙天猛然地拉住。

杨沫看了看君夙天,他的脸上正弥漫着一种可怕的冰冷,显然他是不会让她去怎么靠近黄小红的,于是杨沫叹了一口气,只能站在原地,对着黄小红道,“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后悔过当年的事情,可是那个曾经深爱着你的男人,真的已经不可能再出现在你面前了。”

黄小红定定地看着杨沫,脸上又像是失去了所有的表情般,漠然地捧起刚才落在地上的饭盒,继续吃着里面的剩菜剩饭。

“我和你一样,也是命依。”杨沫继续道,赶紧到君夙天抓着她的手紧了紧,“我很高兴自己是命依,可以帮助我所爱的人减轻痛苦。如果你的心里还有一丝后悔的话,那么去祭拜一下那个男人,也让自己得到解脱。”

[本章结束]

第7卷 【386】结局篇 (3)

打开钱包,杨沫抽出了几张百元的人民币,放在黄小红的面前,没再说着什么,和君夙天转身离开。%&";

回到车内,君夙天显然还是一副不认同的样子,冷冷地道,“小叔不会愿意看到她的!”

“夙天。”杨沫道,“你既然了解小叔,那么该知道,即使他死了,也许他最放心不下的,还是他的命依。”

君夙天唇抿成了一条直线。

杨沫轻声地道,“我不会说要君家去原谅她,因为我知道,有些错,一旦犯下了,也许会让人一辈子都无法原谅。我只是有些……可怜她,同情她,又或者……看到她,我会想到我自己!”

说着,她拉起了他的右手,把他手腕上的手环轻轻打开,手指抚摸着他手腕内侧那一道道狰狞的伤疤,“那时候,如果你真的死了的话……”也许她就会成为第二个黄小红。而且,她知道她必定会终身得活在悔恨之中。

君夙天的身子微微一僵,“对不起,那时候,我以为你……已经彻底地不肯要我了,我以为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再见到你了。”所以才会在疯狂地绝望中,想要结束生命。

“所以,你活着,真好,真的很好!”她喃喃着,低下头,唇轻轻地、无比郑重地吻着他的伤口处,“如果有一天,你不在这个世上了,那么,我也一定不在了。”

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这是她的誓言,平实朴素,却代表着她的某种决心。

他怔怔地凝视着她,心脏在不停地收缩着,为她的这句话,也为她口气中的那份坚决。这是他的命依,不仅仅是他可以为她付出生命,她也同样可以为他,付出所有……

抬起手,他把她摁进了自己的怀中,“沫,我会活着的,一定会活着的!”不愿意让她看着他闭眼,所以,他一定会努力得活得比她更久,在将来,等她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他可以跟着她一起离开。

……

墙角边,黄小红低着头,怔怔地看着地上那几张百元大钞,并没有伸手去捡,而是用自己完好的那只手,不断地敲打着自己残废的右手!浑浊的眸中,闪着点点泪花。

不在了,那个深爱着她的男人,真的不在了!

那时候她到底是迷了什么心窍,为什么要去欺骗他,为什么要去利用他?!每一次的欺骗利用,他对着她都只是温和地笑笑,以至于让她觉得没什么。

而最后一次见他的时候,他眼中的那份悲哀凄凉,是她至今都忘不掉的!

如果那时候,她有回头,如果那时候,她有认识到,这个世界,除了这个男人,不会再有其他男人这么爱她了!那么她和他的结局都会完全的不同。

“傲盛……我想你……我……想你……”她低低地啜泣着,像个无助而后悔的孩子那般地哭着。

可是无论她再怎么想,再怎么后悔,那个男人都不会回来了!

永远不会了……

b市的婚礼,如期举行着,杨沫这会儿,已经怀孕16周了,孕吐是不再孕吐了,小腹也微微地有些隆起,好在她所选的那几件服装,都没有包腹的,因此如果不说,还真看不出来她怀孕了。

君宁泽也知道了杨沫怀孕的事儿,这几天整天就对着杨沫的肚子不停地弟弟妹妹地叫,还忍痛打算等弟弟或者妹妹生出来的时候,把自己的玩具送给他们玩。

穿着一身白色的婚纱,杨沫看着前来参加婚礼的人,只觉得头皮那是一阵阵发麻啊!虽然早知道,参加婚礼的人一定都是有头有脸的,甚至是那些常常能在电视上看到的,可真的亲眼瞧见的时候,那绝对是另一番滋味。

尤其是,这些大人物还个个都叫得出她的名字,笑呵呵地和君老爷子说,“您老有福气啊,讨了这么好个媳妇儿,这一下子的,曾孙也有了!”

好吧,这些大人物口中,她所谓的“好”,应该就是给君家开枝散叶了,还附带买一送二的。

杨沫还看到儿子在那些个首长啊、主席啊、局长啊、政委啊的手中轮流的被抱着。小家伙真可谓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当然,也不怕生,乐呵呵地还会揪揪对方的胡子,吓得杨沫那又是一身的冷汗啊。

这……这胡子是能随便揪的吗?!

因为杨沫怀着孕,所以婚礼正式进行前,迎接来客的时候,她也就稍微站了一会儿,便回到了事先租好的酒店房间中休息了。只是让她没想到的是,汪艺敛会来敲她的门。

当汪艺敛走进来的时候,还有跟妆师和杨沫在一起。

“杨沫,可以聊几句吗?”汪艺敛道。

“当然可以。”杨沫笑笑,让化妆师先去隔壁的房间休息。

化妆师会意,走了出去,房间中只剩下了汪艺敛和杨沫两人。

“恭喜你。”汪艺敛开口道,“你到底还是和君夙天走在了一起。”

“谢谢。”杨沫道。不仅仅是谢谢汪艺敛今天的祝福,也是谢谢她当年的帮助。

“其实,我一直很好奇,你到底是有什么魅力,可以让两个男人都对你死心塌地的。”汪艺敛看着杨沫说道,随即又自嘲地笑了笑,“后来,我发现这个,根本无关乎魅力。也许一百个人中,99个觉得我有魅力,可是偏偏我喜欢的那一个,对我完全没有感觉,那么其实就算有魅力也没有任何的意义。”

感情的事情,旁人本就很难安慰,因此杨沫这会儿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得道,“汪艺敛,我希望你也可以得到幸福。”

汪艺敛一楞,随即释然一笑,“我会的,虽然我不知道自己还会不会继续傻傻地爱着晓彦,不过当有一天,真的有幸福降临在我身上的时候,我一定会牢牢地去抓住。”

杨沫欣赏汪艺敛的性格,这样的女人,其实明白自己要什么,虽然对爱情固执,可是却依然不失本性中的善良。迟疑了一下,杨沫问道,“晓彦怎么样了?”

“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和以前你失踪的那几年差不多。”汪艺敛道,“如果你这辈子不可能和他在一起,那么就别再给他任何的希望了。”

杨沫微微地低下头,“嗯,我知道。i^”

“今天晓彦不会来参加你的婚礼,不过,他有礼物要送给你。”

“礼物?”

在杨沫的怔忡间,汪艺敛已经拿出了一个包装好的盒子,递给了杨沫。

汪艺敛离开了房间,杨沫独自一点点地拆开了盒子,盒子里是一个精巧的工艺苹果,材料全部都是用碧虚雕刻而成,整个苹果,都是红色的碧玺,中间镂空。碧玺本身不是便宜的东西,而且越大,就价值越是不菲,要找出这样一块没有裂纹,剔透而又完整的红色碧玺,本身就不容易。这个礼物,杨沫知道价值不菲。

而苹果空心的里面,则放着一捧泥土和一片绿叶。

这样的东西,却被周晓彦珍而重之地放在昂贵的碧玺中,难道说……杨沫盯着那泥土和绿叶,想到了某个山洞,想到了山洞前的那棵大树。是那个山洞里的泥土吗?还有那棵大树的叶子?!

只是这个时候,没有人会来告诉她答案。

婚礼的乐声响起在了杨沫的耳边,长长红毯的另一端,是君夙天站在那里。

遥遥相望,他在等着她走近。

捧着花束,当她一步一步走向他的时候,她的心在激荡着,也在沉淀着。今天,她终于要嫁给他了,往事,就像潮水一般地,一幕幕地涌现在她的脑海中。

他们的初次相遇的情景;她爱上他的快乐情景;他们分手的时候,她泪流满面的情景;她决定离开学校,深夜在他别墅前面,静静站着的情景;还有,重逢之后,他和她相处美好温馨的情景……

她的耳边已经听不到周围那些宾客们在说些什么,也听不到司仪的话,她只是看着他,眼中只有着他的存在。

当她终于站定在了他的面前,当她的手放在了他的手心之中的时候,他清隽的脸庞上,扬起着一丝笑容,灿烂如日光,那么地美丽而明艳,是她以前所不曾见过的。

他郑重而庄严地对她说着,“我娶你,做我的妻子。我愿对你承诺,从今天开始,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有或贫穷,健康或疾病,我将永远爱你、珍惜你直到地老天长。我承诺我将对你永远忠实。”

她知道,他现在说的,他都一定会做到,因为他爱她,爱若生命!

眼眶,有些湿润,她清晰而坚定地开口道,“我嫁给你,做我的丈夫。我愿对你承诺,从今天开始,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有或贫穷,健康或疾病,我将永远爱你、珍惜你直到地老天长。我承诺我将对你永远忠实。”

一字一句,都深深地烙进着彼此的灵魂,他把戒指套进了她的手指,而她,亦把戒指套进了他的手指。

套进的,还有他们的一生,那是心甘情愿地被套进着。

他倾下身子,温柔地亲吻着她的双唇,如是说着,“沫,你是我的!而我也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