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在小儿子找到命依时,他曾以为那小子这辈子可以平平安安地活到老了,却没料到,最后却是那么干脆地用着一颗子弹,结束了生命!

而现在,自己这孙子……君老爷子一下子又像是苍老了好几岁,重重地叹着气道,“随你,都随你,你想要怎么样就怎么样,只要你给我保住你这条命,就算你要为那丫头把自己给卖了,我都不来管你!”

君夙天没再说什么,只是转身走到了手术室的门边,从里面打开了门,想要喊医生进行手术。

只是,当门打开的一刹那,杨沫的身影,却在刹那间印入了他的眼帘。她就这样静静地站在门外,纤瘦的肩膀微微地颤着,仰着下颚,眼眶红红地看着他。

他的身体僵直着,一时之间,不知道该用何种表情来面对着她。

“如果我说,我不害怕了,也不会再犹豫了,你是不是可以不进行手术?”杨沫定定地看着君夙天,声音有些哽咽地道。

“这只是个普通的小手术而已,用不着担心。”他淡淡地道,手指轻轻地拂过她的头发,就像是在安慰着她似的,“等手术结束后,你就真正的不用害怕了。沫,以后你一定会快乐的。”

他说着,抬起脚步,越过他朝着那几个站在走廊上的医生走去。然而,他的脚步还没迈出两步,便陡然地顿住了。她的双手,从他的背后紧紧地环住了他的腰,用尽全力地扯住他,不让他再往前迈出一步。

“不会快乐的!”她喃喃着,脸贴在了他宽阔的后背上,这是他的脊背,挺拔,而带给她一种安全的感觉。这个男人,是会用一生来保护她的,他会倾尽着他的所有,来呵护她,疼爱她,即使代价是毁了他自己,“夙天,我要生下这个孩子,不光是这个,我以后还要为你生下更多的孩子。我想要我们的孩子来看看这个世界,纵使以后也许他们会遇到痛苦,可是,我想他们也一定不会后悔,因为……他们身上,有着君家的血!”

血咒,纵然带给君家人的是绝望,可是,命依带给君家人的却是希望,一种重获新生,明白什么是极致快乐的希望。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他低低地问道,怕她只是一时的感触,才会说这些话,怕她在事后又会后悔。

“我知道!”她肯定地说着,“我想和你生好多好多孩子,不仅仅只有小泽一个!我们会儿孙满堂,我们会有儿又女。我没有同情,也没有怜悯,我是真的这么想的!”

他的手掌,慢慢地包拢在她的手背上,一点一点地拉开着她的双臂,转过身子,他低着头,看着她通红的眼睛。那一层浓浓的水雾布在她的眸中,仿佛只要再使劲一下,就会变成断线的珍珠。

“不会后悔?”他呢喃着道,“如果将来其中一个孩子和我一样……”

“不会。”她抽了抽鼻子,勇敢地摇了摇头,“因为我和你会陪着孩子一起去面对,我不想他(她)连到这个世界上走一遭的机会都没有。而且也许这个世界上,正有着另一个人在等着他(她),只等着他(她)的出生,等着和他(她)相遇,等着和他(她)相守。”

泪珠,涌出了她的眼眶,可是她却露出着灿烂的笑容,“所以,我不会害怕的,就算曾经害怕过,可是现在不会了,以后也不会了。”

他看着她落泪的笑颜,手指颤抖而笨拙地拭着她的眼泪,然后把她重重地拉进着自己的怀中,“好,把孩子生下来,生很多很多的孩子……沫,别后悔,无论如何,都别再后悔了……”

“不会的。”因为赋予孩子生命的,是他们的爱,所以,她不会再犹豫不定了,不会再后悔了!

她会用尽自己的生命,好好爱着他,爱着他们的孩子!

杨沫没想到,自己会在这种情形下见到君老爷子,她一直以为,自己和君老爷子首次的见面,有可能会是在君家的祖宅中,又或者在某个餐厅中,而绝对不是她穿着一身朴素到家的衣服,脚上甚至因为出来的匆忙,她是直接就穿了拖鞋和华紫木奔出来的。

第7卷 【382】老爷子来袭

尤其是这会儿,她还是一副满脸眼泪的模样,不用照镜子,杨沫就知道绝对不会好看到哪儿去,本来就只有七八十分的外貌吧,估计是要被降到五六十分了。

君老爷子肚子里那是憋着一股气啊,自己连吼带骂了半天,这孙子鸟都没怎么鸟自个儿,结果这丫头一来,抱一下,说了几句话,外带掉几颗眼泪,自个儿那冷得要死的孙子,就一副绕指柔的模样。

虽然心中知道,这丫头是孙子的命依,可君老爷子还是觉得有股气没处发。

于是,在杨沫和君夙天意见达成一致后,君老爷子鼻子哼气,直接来了一句,“先回去!还要继续再医院这儿丢人吗?”

回去?回哪儿去?君老爷子没说明,华紫木无言地丢给了杨沫一个眼神,于是杨沫顿悟了,这个回去,自然就是回她的小公寓了。

医院的医生护士们因为终于没了这个烫手山芋,因此这会儿完全是欢欣鼓舞地送着君老爷子一行人离开的,院长更是亲自送到了医院的门口,就差没跟着一起去杨沫的公寓了。

当然,院长也不忘见缝插针地宣传了一把自个儿的医院,并且表示,如果将来要生孩子的话,绝对可以来找他们医院,医院的妇产科声誉技术那是在全国都能排得上名号的啊。

君老爷和君夙天均没有什么表示,唯有杨沫尴尬地笑了笑,琢磨着自己真生孩子的时候,应该是在B市了吧。

君老爷子这次来S市,自然也不是一个人来的,毕竟,一个上了岁数的人,就算身板硬朗,可谁放心啊,再加上这人还是个位高权重的!身边自然是有保镖跟着了。

对于杨沫这个小市民来说,也算是见识了一把现实中的保镖。

于是,君夙天和杨沫上了华紫木的车,而君老爷子上了来时的车子,让保镖开着跟着华紫木的车。到了杨沫家的楼下,老爷子倒是没让那些保镖跟着上楼,而是让他们先找个酒店休息去,便迈着两条腿,跟着杨沫他们上了楼梯。

进了公寓,君老爷子先打量了一下公寓,然后才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

杨沫赶紧给君老爷子泡了一杯茶,虽然小市民家的茶叶是便宜货,不过好在君老爷也没嫌弃,还是喝了两口,然后开口道,“你是叫杨沫吧。”

“是。”杨沫应道。

“当初夙天在天慑学院找到你的时候,我就知道你的存在了,不过这小子坚决不要君家的人参和进去,所以我这老头子和他爸妈也就随着他去了。”君老爷子说着,哼了哼,“只是没想到,这小子居然能连命依都给搞丢的。”

杨沫脸上闪过一抹尴尬,有些摸不准君老爷子这话是不是有什么潜含义,于是道,“当年我离开的时候,并不知道自己是夙天的命依,如果我知道的话,一定不会轻易走的。”

“哦,那就是说如果没了命依这层身份,你还是会离开?”君老爷子揪着杨沫的话问道。

杨沫老实地点了点头道,“是。”

君老爷子顿时只觉得才刚刚下去一些的火气,又蹭蹭蹭地往上冒,“怎么,我这孙子当年你还看不上眼了?”

“没,看上眼了,就是觉得不合适而已。”杨沫实话实说道。

“那现在难道就合适了?”君老爷子反问道。

“嗯。”

杨沫这一应声,君老爷子顿时觉得自己完全是问了一个傻问题,于是干脆把这问题先搁一边,换了一个问题,“听说周家那小子也挺喜欢你的,当年你离开后,周家也没鸡飞狗跳的。”

杨沫顿时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我和周晓彦只是朋友,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

君老爷子目光锐利地盯着杨沫,就像是要生生在她的脸上给盯出一个大窟窿似的。而杨沫没有移开目光,这种时候,越是避开,反而会越显得心虚。

华紫木拉了张椅子坐在一边,倒是摆出了一副纯看好戏的样子,反正她知道君老爷子就算这会儿再怎么说,也不可能真做出棒打鸳鸯,拆散君夙天和杨沫的事儿来,毕竟,杨沫是夙天的命依,这是明摆着的事儿。

倒是君夙天忍不住地蹙了蹙眉头,不耐烦地开口道,“爷爷,够了,沫从来都没有爱过周晓彦。”

君老爷子的视线看向了自己的孙子,“你就那么相信她?”

“因为我知道,她爱的人——是我。”君夙天无比肯定地道。

杨沫顿时心头一暖,是啊,原来他的相信,对她而言,是那么地重要,可以给她无尽的勇气。她伸手拉住了君夙天的手,重新对着君老爷子道,“老爷子,不管你今天问什么,不管我的回答是不是可以令你满意,我都要嫁给夙天。如果你同意的话,我现在就可以叫你一声爷爷。”

换言之,您老可以尽量地问,我也会尽量得答,满不满意您老看着办吧,反正您老的孙子我是嫁定了!

君老爷子一口气给哽在了喉咙里,有点气啊,可是却又忍不住地在心底里小小的赞叹了一下。这丫头,至少比他想象得有勇气。要知道,能被他这么盯着但没有退缩的年轻人,可没几个。那些军营里平时硬气得很的小伙子都未必能办到,可是这丫头却做到了。

因为小儿子的事儿,君老爷对于命依其实一直有着一种矛盾的心情,既想着要找到,可是又怕人心难控,命依真的和君家的人在一起,其实是另有目的。

但是……现在看着杨沫,看着那双谈不上多漂亮,却有神而清澈的眼睛,君老爷子突然有一种感叹,这丫头,不是黄小红,夙天的运气比起傲盛来要好太多了。

叹了一口气,君老爷子道,“行了,丫头,你就跟着夙天叫我一声爷爷吧。”

此言一出,现场三人当即就明白,君老爷子算是接纳了杨沫。而杨沫更是甜甜得喊了一声君老爷子“爷爷”。

[本章结束]

第7卷 【383】感情交流(4000字)

【383】感情交流(4000字)(4139字)

严格说来,君老爷子位高权重,又是经历过枪林弹雨的,长期的部队生涯,造就了君老爷子绝对不是属于慈眉善目型的,光是坐着,就自有一派威严。『』

因此当君宁泽被华紫木自告奋勇地接回了公寓后,延续着他老娘的优良传统,和君老爷子开始了新一轮的大眼瞪小眼。

君老爷子来s市的第一顿晚饭是杨沫掌勺的,原本杨沫是想请君老爷子去s市有名的特色餐厅去吃一顿的,可君老爷子嫌麻烦,让杨沫随便给烧点饭菜。因此,杨沫自然也只有现绌了。

而君夙天很自动自觉地跟进了厨房,系上了围裙,给杨沫打着下手。

华紫木经过这段时间“薰陶”,早就没了最初的吃惊,已经算是看麻木了,可君老爷子却是第一次看到啊!当即眼睛瞪大,张口欲言,然后在张了半天后,又闭上了嘴巴。

这会儿的君老爷子,倒是不知道该骂孙子咋就那么倒贴一个女人呢,还是该称赞杨沫把孙子改造得那是相当成功啊!

最后,君老爷子打算来个眼不见为净,干脆就让杨沫把曾孙子从小到大的相簿拿出来,看起了相簿。

君宁泽回来的时候,杨沫从厨房里探出脑袋,提醒儿子道,“小泽,叫曾爷爷。”

“曾爷爷是什么?”君宁泽知道爷爷是什么,可是爷爷前头再加个曾,就不知道了。

“就是你爸爸的爷爷。”杨沫解释道。

君宁泽眨眨乌溜溜的眼睛,脑袋瓜子转了转,突然发现了一个严重问题,“为什么爸爸有爷爷,我没有爷爷?”

君老爷子差点脑门就撞上前面的茶几了。

杨沫额头浮出几条黑线,回道,“你爷爷还在b市,以后你就能见到爷爷了。”

君宁泽算是接受了杨沫的说辞,对着君老爷子挺有礼貌地喊道,“曾爷爷!”小家伙的声音清清亮亮,中气十足。而且那模样,十足是夙天小时候的样子,当然,内心里君老爷子不得不承认,这个曾孙子可比孙子小时候要活泼多了,这脸,也和冰块脸相距甚远。

看来这个孙媳妇,还是有些可取之处的,比如,她把这个曾孙教养得还可以。

当然,没几分钟后,君老爷子就觉得自己有必要收回这些话。起因是君宁泽小盆友在知道了自己的曾爷爷居然是一位大将军的时候,很是兴奋了一把,然后目光炯炯问着,“增爷爷,你有项羽厉害吗?”

“……”君老爷子此时口中正含着一口茶,生生地在即将喷出之际,使劲地吞咽了下去。

“那你有霍去病厉害吗?”小家伙继续道。

“……”君老爷子锐利的眸子扫了过去。

可惜对君宁泽来说,不痛不痒,他依然还是继续问道,“那有孙武厉害吗?”

“……”君老爷子此刻有掐碎杯子的冲动。『』

小家伙没得到什么答案,小脸上顿时布满了失望,琢磨了一会儿,又突然道,“曾爷爷是不是不知道他们是谁啊?他们都是很厉害的将军!”

君老爷子当然知道这些人是谁!只是就算君老爷子再自视甚高,也绝对不敢拿自己和那些千古闻名的名将去做比较。这话,君老爷子自然不会去对君宁泽说。

而君宁泽小腿利索地蹭蹭蹭跑进房间,没一会儿,拿出了一本《中国古代将军传》出来,这是杨沫买来给儿子薰陶文化,励志用的,作为一个才小学一年级的学生,目前的君宁泽远没有到达能完全看懂书,因此,以前都是杨沫抽空的时候给儿子当故事念着的。

君宁泽很是大方地把书递给了君老爷子,委婉得表示,妈咪说过,虽然很多将军都是没文化的,但是大多杰出的将军,那肚子里多少都是有点墨水的。如果曾爷爷没文化的话,肯定是做不成杰出将军了!

想当年,君老爷子投身革命的时候,那也是上过正规军校的,在那个文盲遍地,许多人大字不识的年代,绝对算是顶层那一类的知识分子了,不过现在倒好,被一个六岁的孩子给说成了没文化。

君老爷子的脸忽白忽红,君宁泽以为是这个新认的曾爷爷因为没文化而不好意思呢,于是拍拍胸脯,再次很认真地表示道,就算君老爷子没文化,他也不会嫌弃这个曾爷爷的,他还会努力带领爷爷奔向文化的康庄大道,以后老师上课教他什么,他就回来教曾爷爷。

华紫木在一旁憋得难受,想笑吧,可是在君老爷子没好气的目光扫荡下,又不敢笑,于是只能故作没听到的观察研究起了客厅的电视机到底是多少尺寸的。

君老爷子的心情很是纠结,一方面是觉得自己这曾孙心底还是不错的,就是没有眼力劲儿,一方面又觉得这孙媳妇既然都给孙子买了什么将军传的书,怎么就没把他这个曾爷爷的事迹,给曾孙讲讲呢?!

那些个什么近现代的将军史里,也是有收录过君老爷子的生平的。

还在厨房里做菜的杨沫,完全没想到自己被君老爷子在心里念叨了。

杨沫做菜的水平算不上高,真得是只能做做家常菜的那种料。好在君老爷子不是挑剔的人,当年战乱的时候,就连树皮那都是啃过的,因此也没挑剔杨沫的饭菜,在吃完后,淡淡地说了一句,“还行。”

就这两字,也让杨沫多多少少有点受宠若惊了。

饭后,君宁泽拉着君老爷子看他养的小蝌蚪,还把他的观察日记显摆给君老爷子看,时不时地还给君老爷子比划着,说这蝌蚪是怎么怎么变化的,每只蝌蚪都叫什么名字。

君老爷子在君家,素来很是权威,当年教育自己的孩子时,就是一副严父的模样,信奉的是老一套的棍棒底下出孝子,因此把他的那几个孩子,都是教育地行事稳重,不苟言笑的,父子之间的亲情那全都是埋在心底,不外露啊!

到了孙子这一带,君老爷子有心扮个慈祥爷爷吧,可惜老爷子平时说话口气严厉,行事冷硬,几个孙子孙女见了他,那绝对都像是耗子见了猫似的,战战兢兢的,乖得不得了,当然,也就甭想会有多亲热了。

而君夙天倒是个例外,虽然是不像其他孙子那样怕他吧,可是打小就是一张冰块脸,完全属于捂不热的那种,不让君老爷子血压飙升就算不错了。

因此,这会儿的君宁泽,才算是第一个让君老爷子感受到和小辈互动的那种祖孙亲情。虽然偶尔说的话会让君老爷子血压飙升下,不过君老爷很自觉地把曾孙和孙子小时候比较了下,发现同样的血压飙升,但心情还是完全不同的。

因此君老爷子的面儿上没表扬君宁泽什么,可是嘴角上扬起的那丝淡淡的笑意,却是瞒不了其他人。

“爷爷很喜欢小泽。”君夙天俯身在杨沫的耳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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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卷 【384】结局篇(1)

杨沫在S市,因为工作的关系,基本上认识的人也有限,到场的也就是君杨两家的人,还有杨沫杂志社的一些同事老板。而君夙天这边,倒是把S市这边的市长、书记还有军区那边的几个一把手都请了过来。

因此现场一边是小老百姓,而另一边则是S市的高官们,看得慕风风咂舌。慕风风觉得自己来S市混了那么多年,见过的高官都没今天多啊!这些人,平时在S市的当地电视台,可没少露过脸!

“哇,今天在S市办酒,就来了这么多官员,B市的那场婚礼,得有多少大人物啊!”光是想想,慕风风就觉得头皮有点发麻。

杨沫穿着一身红色的旗袍,倒是笑嘻嘻地说,“等你来B市参加的时候,你就知道了。”

“那你到时候请帖可别忘了给我。”

“一定!忘了谁的,都不会忘了你的!”

君宁泽小盆友则被君老爷子带着,溜达在一群高官中,当然,小家伙收红包也收得手软了。小家伙可是君家曾孙这一辈的头一个,换言之,君老爷子现在也就这么一个曾孙,那些一把手们给的红包又怎么会少呢。

不过事后,小家伙还是把钱如数都上交给了杨沫,君老爷子打趣儿地对着君宁泽道,“这些红包那些叔叔伯伯给你了,就是你的,为什么还要交给妈妈?”

君宁泽很自然地道,“妈咪会帮我存起来,给我交学费的,妈咪说小泽的学费要花很多钱的。”以往的压岁钱,君宁泽也基本都交公的,当然,偶尔碰上杨沫大方一把的话,君宁泽倒是能从压岁钱里拿到一张毛爷爷,去买自己喜欢的玩具。

很多钱……君老爷子心底鄙视了一把孙媳妇,小学是归在义务教育九年制里的,又能花上几钱?

“那你平时不是没钱花了?”君老爷子觉得杨沫是肯定不会给君宁泽去办什么金卡银卡附属卡之类的。

“小泽平时有零花钱的。”君宁泽道。

君老爷子来了兴趣,忙问曾孙平时有多少零花钱,在得知一周只有五块钱后,君老爷子突然觉得,这几天自己曾孙都套零用钱买棒冰给他吃,是多大的孝敬。

虽然知道杨沫这样培养孩子,不啻是不希望孩子养成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不过君老爷子还是在心底小小的BS了一把杨沫的小家子气,然后又对曾孙赞叹有加。平时孝敬君老爷子的人多了去了,可能在只有5块钱的基础上,把其中的4块钱都孝敬给了君老爷子,还不带任何目的的,那可是少之又少了。

君老爷子决定给君宁泽加点零用钱,而另一边,杨沫瞅着儿子上交上来的红包,愣是两眼发直。那是绝对厚厚的一沓啊!数数里面的具体数目,好几万了,都快赶上她一年的工资了。

虽然知道这些钱,对于君家来说那是根本不算什么,可杨沫还是计了个帐,列明谁谁谁送了多少数目的红包,然后还给君夙天过了下目,务求财务清晰。

红包这东西,其实收来将来还是要还的,中国人都喜欢礼尚往来,这点杨沫心中还是有数的。因此杨沫打算明天拽着君夙天,去银行把这钱先给存了。

至于为什么要拉上君夙天,则是前段时间刚有新闻报道,说一个女的在银行门口被人抢走7万现金,人还给捅了一刀。杨沫虽然不至于胆小如鼠,但是贪生怕死还是有的,于是就想着依赖一下咱人民子弟兵。

君夙天倒是同意陪着杨沫去银行,就是顺口一句,“要是下次B市婚礼,你收个几千万的礼金,该不会打算直接找银行的运钞车了吧。”

几千万?!

小市民就觉得自己心脏狠狠地漏跳了一拍。再一想,到时候参加婚礼的人,除了军政两边的,还有不少金融圈子的,光是她婆婆的家族企业,那就不好说了,段家就段可怡一个独生女,这唯一的外孙要结婚,恐怕礼金的数目就会吓死人吧。

然后,杨沫蓦地发现,自己貌似有机会迈入千万富豪的行列。于是开始就礼金问题和君夙天展开了漫漫的讨论,比如,在银行存哪种理财产品还是直接就存个定期,又比如选择哪家银行……

君夙天则是都随了杨沫,今天晚上君夙天酒喝了不少,不过却还都克制着,知道杨沫现在还是怀孕初期,不易xing事,因此只是拉着杨沫的手,让她帮忙解决下。

杨沫亲亲君夙天带些醉的眼眸,突然觉得他喝醉了酒的样子挺美的,只是君夙天的酒量很好,就算今天喝得多些,可这会儿瞧着,也就脸颊微微地泛着些红晕,眼睛有些朦胧罢了。

说话依然是条理清晰无比,什么说胡话啊,耍酒疯啊,那是连影儿都没有。

杨沫突然挺想要看看君夙天喝醉酒的样子,琢磨着下次B市举办婚礼的时候,来客远比这次多,应该有那机会。

于是一晚上,杨沫辛勤地劳动着自己的一双手,一直到两手发麻,才算让君夙天基本解决了YU望,放她一马。

B市的婚礼,显然比S市的要麻烦多了,在S市,杨沫本意就是想要简单办,因此宴客加起来不过是10桌左右,服装从头到尾杨沫也就穿了一件红旗袍而已。戒指也是杨沫拉着君夙天去挑了两只铂金镶点小碎钻的戒指,两戒指加一起,店家刚好搞促销活动,打了个折,8800元。

可是B市那边,一切都是君家在cao办,光是婚纱礼服什么的,就给杨沫订做了十来套,杨沫还奇怪着,怎么这些服装都忒合身,后来一问,才晓得君夙天早就把她的三围尺寸什么的都和那些服装设计师么交代过了。

因为考虑到杨沫是怀孕初期,不易太累,而且估计真结婚的时候,也是怀孕4个月左右了,肚子会有点小显出来,因此段可怡和杨沫一起挑了其中的三套服装,然后让那些设计师再把衣服稍微再改宽松些。

总之,结婚牵起,虽然凡事都有别人代为cao劳,但是杨沫还是有种快要累趴下的感觉。而当君夙天拿着一对结婚戒指递给了杨沫时,杨沫的精气神倒是又被调动了一把。

当然,最初在看到这对结婚戒指的时候,杨沫倒也没多想,就是觉得还挺漂亮的,一看就比自己挑的那8800的对戒要名贵许多。杨沫倒也没执着着婚戒一定要用自己选的,还是用君家的,毕竟,君家的身份地位摆着的。

这对戒男款和女款差别挺大的,男款整体是光板,镶嵌着一个红色的像是宝石之类的东西,还挺大的,起码比杨沫买的对戒上镶嵌的那啥碎钻要大多了。

而女款则那像红色宝石材质的就更大了,拿起来还特沉甸甸,只是比起普通的宝石,杨沫觉得挺剔透的,灯光下一照,还有着炫目的光芒。

杨沫也就顺口问了君夙天一句,“这是不是就是红宝石啊,挺漂亮的。”可怜杨沫活了27年,愣是没留意过现实中红宝石都长啥样的。

结果君夙天来了一句,“这是红钻。”

当即,杨沫手中的戒指,差点直接被甩飞出去。当然,在即将甩飞的那一刻,杨沫硬生生地克制住了自己的冲动,让这戒指还停留在她的手心中。

这样的钻石,怎么都是钻石中的珍品吧!而且这分量……到底该有几克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