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慈所说,已经是八成真相,所以她看凡勃伦的目光也格外坦诚。

然而老人眉头未舒,甚至因为她的坦诚而皱成了个“川”字。

“我曾经警告过你,魔武双休在大陆是行不通的,你大概没听在耳中吧。这并不是我在恐吓你,在许多年前,就有人尝试着魔武双休,想要将武者强悍的体质与魔法师的劣势互补。可是武者是练体,将身体锻炼到极致由外到内产生斗气;而魔法师则是练神,冥想产生精神力,精神力去沟通魔法元素,并通过魔法物品和咒语将元素变成最强的攻击武器,走得是由内御外的路子。贪心的人想把两者相结合,最后却内外冲突爆体而亡…”

老祭司一脸不赞同,刘慈还是第一次听见有人这样总结大陆的两种修炼之路,直白详细,这是发自内心为她考虑,才会把话说得如此透彻。

老祭司对她那可真是没话说,但刘慈不能告诉他自己穿越者的身份,也不能告诉她,她的修炼与整个大陆都截然不同,这就注定了她要辜负老祭司的好心劝告。

刘慈虽在用心听,老祭司见她眼神就知道,以对方的聪慧和倔强,大概不遇到重大挫折,她是不会认同他的话。

凡勃伦一时也有些意兴阑珊,刘慈动了动嘴唇,还是没有多言。

“我不知道你从哪里学来的魔法,或许你的老师没有教导过你,魔法师从不会轻易散放自己的精神力,像前几天夜里你的行为可以说是严重挑衅,特别是身处圣地港…很不妥,以后多加注意吧。”

刘慈沉默点头,一时两人都失了谈性,这真是她和老祭司最话不投机的夜晚了。

刘慈回到房间,用心浇灌着墨竹。

虽然她很想耗费漫长时间,将这根竹子养成真正的天材地宝,但如今的形势,大概不允许它继续自由生长了。

这几天,刘慈已经试了几次想将墨竹拔掉,又暂时放弃此念头。再忍忍,能多吸收一些灵泉,想必用作武器时会更趁手吧。

一夕恢复打坐,她体内的灵力一开始很有艰涩感,画符时失败率也比从前要高,用了十张符纸,往往只有一、二成品,看着随身携带的符纸日渐减少,刘慈的心都在滴血。

幸而她修炼的无名练气决来历不凡,连续打坐几个晚上,刘慈往昔的气感又回来了。

找兰伯特要了小炉子和陶罐,刘慈已经从莲池空间中取出灵气食材自己开火了。她将储藏的腊肉切成小丁,与红薯和山药同煮,陶罐吊在小炉上不熄炭火,两个小时后整个办事处都飘着山药红薯羹的香味。

办事处的人只觉得贵族小姐无事瞎折腾,刘慈却也心安理得吃着独食。守着小炉不断搅动羹汤时,刘慈能看见木灵气食材中游荡,当她保持某种频率不变时,它们甚至会围绕在汤勺的四周,汇聚成一团。

可惜火力和器具都无法使灵气团更上一层楼,否则刘慈都怀疑自己会煮着煮着,就炼出传说中的丹药来。

如果此时身在埃姆斯特或者摩洛克山脉,她肯定就顺着那一瞬而过的感觉研究下去了。靠食用灵气食材修炼,和将灵气提纯成丹药吞服,那可是天差地别的修炼效果呢。

除了炼丹,其实也还有比较朴素的灵气提纯。比如她用红薯酿酒时,如果反复蒸馏,酒液越来越醇,所蕴含的灵气就越多。再烈的酒对刘慈而言,只要运转灵力,就能将酒精带水都蒸发掉。

这个快速收敛灵气的办法她从前不是没想到,只是答应过阿姐再也不会变成醉生梦死的酒鬼,刘慈下意识就挺排斥这方法。她想的是慢慢修炼,慢慢积累,争取修为和心境一同进步。

现在被教廷一紧压,刘慈也顾不上节操了。

在感觉到灵力艰涩时,刘慈便想起了此法。她自己脱光了坐到木桶中,从空间中取出装酒的竹桶,去掉泥封就直接往嘴巴里灌。

烈酒入肚,她体内的木灵力首先护住了胃和咽喉,默默运转着无名练气决,酒内的灵气被她吸收,已然无味的液体就顺着毛孔排出体外。

一时房间内蒸汽腾腾,到处都是白雾,刘慈喝光了几桶酒连个嗝儿都没打,木桶内全是水,她权当是洗了个桑拿!

等她炼化了体内灵气,水也亮了,刘慈却一点都不觉得冷。和享用食物吸取灵气相比,这个方法一次能吸收的灵气真的是太快了。如龙入海,刘慈得意大笑,只觉得畅快无比。

——之前她以为自己念头通达了,决意不在教廷眼皮下掩盖自己,所以神识外放。此时忽而又生出一念,既然都不需顾忌教廷的压力,她又何必再乖乖呆在圣地港呢?

她既不是光明神的信徒,也不是领教廷工资的五毛党,甚至连在埃姆斯特的基业都能抛下,早晚都是翻脸,与其等教廷出手,她何不主动出击。

砰-砰-砰,念头一通达,围绕在她识海的几道无形壁垒被瞬间击破,刘慈此时只觉天大地大,甚至有种感觉,如果有足够的灵气,她此时的心境足以让她顺利进阶!

筑基后期,甚至是一举结丹!

画符时的感觉也回来了,不再浪费符纸,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转变。

刘慈更加坚信自己之前走入了误区,她骨子里因贪生怕死导致的瞻前顾后,使她的心境固守不前,修士敢于天争命,她却在面对教廷时当起了缩头乌龟。

教廷容不下她,她就回摩洛克山脉去,就算魔兽们都不欢迎她时,她还可以造船渡海,去传说中大海的另一端呀。

心中打定了主意,刘慈睡了个好觉。

过了两日,凡勃伦祭司与好友西泽做好了工作交接,斯尔蒙没有主教镇守时间不短,西泽当即启程赴任。

他的两位好友,凡勃伦和查尔斯一直将他送到了圣地港以外,杜阿拉城边界。

刘慈也厚着脸皮搭乘着顺风车,当凡勃伦与查尔斯想要返回时,刘慈笑着对他们挥手:

“祭司大人,我久离埃姆斯特,心中对自己的土地很挂念。既然爱德华主教的事情已经查清,我来圣地港的任务也完成了。一个平民在圣地港呆久了总觉得不自在,感谢您这些日子以来的照顾,我要返程啦,再见!”

她骑着高头大马,对凡勃伦祭司挥手致意,马蹄哒哒,很快就走进了杜阿拉城。

凡勃伦老祭司还没反应过来,查尔斯黑着脸,看刘慈背影的表情好像看着亡灵法师在裸奔般奇怪:

“…她难道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嫌疑还没洗清,她怎么敢…怎么敢就这样走了?!”

西泽祭司也觉得刘慈疯了!

这人到底是傻啊,还是傻啊…居然连趁夜逃走都不会?神啊,快来拯救您的信徒吧,这个世界越来越鱼唇了!

唯有凡勃伦祭司,震怒迷茫后涌现出一丝清明:“她是心里坦荡,所以能无视教廷的威压。”

他的精神,还是不够豁达啊。两位好友也是,教廷的高位和权利已经让大家的思维固化了。在神的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既然没有证据表明刘慈是个渎神者,是个异端,她为什么非要留在圣地港被限制自由?

查尔斯却大怒:“她心里坦荡,却利用我们三人出城,凡勃伦你这个蠢货,比在修道院里钻研神学时还蠢!”

查尔斯气得半死。

教皇真想抓人,刘慈骑着马再快,一两日就会被追上。他气的是凡勃伦对刘慈多有看顾,她却不想此举会给凡勃伦带来麻烦--

凡勃伦抿着唇面无表情,西泽连忙苦笑着劝架:“查尔斯,以我们现在的地位,这点小事或许能带来影响,却也不是什么值得动怒的大难,你就不要生气了。”

查尔斯的怒火就像个皮球,被西泽一戳,瞬间就泄了气。

“赶紧滚吧,斯尔蒙大主教阁下!”

匆匆将西泽送走,查尔斯不理会脑子少根筋的凡勃伦,让身边的侍者快马返回通知摩西祭司,刘慈已经擅自离开了圣地港。

刘慈骑着马走在杜阿拉城中,她自然想象不到在自己恶作剧一般的洒脱离去后,三个年龄加起来超过三百岁的强者犹如小孩置气般争吵。

杜阿拉城很繁华,街上也有不少游手好闲的人溜达,只需要一两个银币,他们就很乐意告诉你杜阿拉城的情况。如果再加两个银币,他们甚至愿意变得勤快起来,亲自领你去城中最好的旅店。

与三教九流打交道也是种修行,刘慈还没有阳春白雪到对这些人不屑一顾。她给了银币,被人领到了城中最高档的旅店。

反正马背上还有一口袋金币,刘慈短时间内并不缺钱花,也无所谓这点小钱。

等她在旅店洗了个澡出来,发现大堂里坐着一个曾见过的老人。

第两百三十一章 不过一剑

“康尼先生,又见到您了。”

老康尼坐在旅店的大堂中喝酒,刘慈很自然打着招呼:“我没记错的话,您的店铺离这家旅店有不短的距离,能在这里见到您,还真是好巧。”

老康尼努力睁开浑浊的双眼,看着刘慈一脸不赞同:“如果我是你,一定不会选择以这样的方式离开圣地港。”

刘慈脸上的笑意顿冷,“您和教廷有关系吧。”

老康尼垂下眼,往嘴里夹了几块煮的烂软的蚕豆,“整个光明大陆都和教廷有关系,几千年来教廷已经将自己的根系深深扎入了地底,谁想要将它拔起,谁就要承受着光明大陆翻天覆地的压力…我一个苟延残喘的老不死,既然活在光明大陆,自然和教廷有关系。”

老康尼将话说得直白,刘慈也不愿再伪装,她将神识飞快探去,然而被精神力包围住的老康尼依旧不紧不慢喝着酒夹着蚕豆。

他的周围并没有精神力防线,刘慈的神识可以自由进出他的身体。然而刘慈眼中所“见”,皮肤骨骼血液,那真的是一个毫无作假的老人。

没有抵抗,也不见反攻。

刘慈的神识化针化剑,对他而言都没有差别,任刘慈疾如狂风,老康尼不动如山,刘慈的神识转了一圈,还没有探出他半分底气。

“我不是你的对手。”

刘慈很光棍认输,挑高的眉梢却有描绘不出的傲意:“但我不会听你的吩咐返回圣地港,你想要带走我,最多只能带走我的尸体。”

虽然贪生怕死,刘慈却不能输掉面子。

与其束手就擒,她宁愿选择和敌人同归于尽…老康尼实力深不可测,至少也和唯依她爷爷是一个阶层,纵然刘慈耗尽所有符箓伤不了他,这间旅店所在的平民街道大概就会损失惨重。

除非,对方能一举制住她不让自己的符箓有机会出手。

刘慈整个人紧绷犹如弓弦,老康尼却将整盘煮蚕豆吃完,才抬首笑了:“我虽然和教廷有关系,但教廷还请不动我出手,或者说,现在的你还没办法让教廷来惊动我。如果说教廷像湖,此时的你不过是一滴小水滴,你没有自己想象中重要,我只是经过这里,就顺便来提醒你一声——不要和教廷作对,如果你想要自由自在活着,你首先得要有能挺直腰背的实力!”

老康尼说完,慢慢站起来,往门口走去。刘慈被他的态度搞得糊涂,对方脚步刚要踏出又忽然一顿。

刘慈觉得自己袖子里的符箓在嗡嗡颤动,一股无形的压力让她想不顾一切将符箓扔出去。

“不用紧张,我只是想问你,是否能请我吃这盘蚕豆,还有两杯酒…人上了年纪,出门总是忘记带钱。”

刘慈眼神呆滞点头,老康尼很满意抬脚走了。他的脚步不疾不徐,落地无声,甚至还有点驼背,然而直到看不见他的背影,刘慈的警戒都不敢解除。

这算什么,善意的提醒?

她想不明白老康尼的立场,隐隐是在为她好?别逗了,这个世界上哪有无缘无故的喜爱,虽然没有节操,她也没有厚脸皮认为自己长着一张人见人爱的脸蛋。

想不明白的事,刘慈就不会浪费精力。她也承认老康尼说得有理,但有些事情,谁也不是她,每个人的性格不同,做出的决定就会不同。

按照常理,她此时应该快马加鞭离开杜阿拉城才对,但她偏偏找了个旅店歇脚。

她骑着高头大马在杜阿拉城不掩饰行踪,并且找最大的旅店下榻,当然不是故意想要打教廷的脸。

事实上刘慈只是在等人,等一个非到不可的故人。

老康尼吃了一盘蚕豆,喝了两杯普通的白葡萄酒,加起来也不超出一个银币。刘慈点了旅店最贵的风味大餐,银盘装着最鲜嫩的羊羔小排,喝雪水啃苔藓长大的冰山野牛奶,茶汤里放了肉桂和胡椒,据说这是一千年前最古老的饮茶法。

她还开了一瓶价值上百金币的名酒,红色的葡萄酒倒在高脚杯中,口感很是不错,可惜效果不如不值钱的番薯酿出的烧酒。

有胜于无吧,起码羊羔小排烤得恰到好处,迷迭香和柠檬汁让它的口感富有层次,在圣地港时吃喝都由埃姆斯特教区办事处买单,显然不会如此奢侈。

吃口羊排,再小抿一口酒水,刘慈的用餐礼仪挑不出差错,她举手投足间所特有的风姿甚至引得邻桌的客人频频侧目。

“虽然这样说不太礼貌,但我真的建议你们加快用餐的速度…这里很快就会变得不安全,希望你们能谅解我的苦心劝告。”

她搁下刀叉,一本正经对着其他客人说道。虽然在笑,却笑得让人毛骨悚然。果然有胆小的客人三两口吃完食物回去了自己房间,当然也有人在心中嘲笑刘慈故弄玄虚,根本没有搭理她。

刘慈也不勉强,继续拿起刀叉用餐。

等她将盘中中的蘑菇浓汤喝了一半时,旅店大门处走进一个高大的身影。

他本有着英俊的样貌和风度翩翩的举止,此时却脸色沉郁,让人望之生畏。来人腰佩大剑,径直向刘慈走去,之前认为刘慈故弄玄虚的客人,也有几个心里发毛。

出门在外,谁都不愿意招惹是非。除了个别胆子极大的,食客们在很短时间里陆续离去。偌大的餐厅只剩下三两只小猫,刘慈直到喝完最后一勺汤,才放下了勺子。

望着杀气腾腾的男人,刘慈嘴角甚至带上了笑意:“侯爵先生,你来的太晚了,大厨大概已经回去休息了。不过我吩咐他们做了宵夜,如果你足够幸运,还可以吃到美味的夜宵。”

侯爵将腰侧大剑放到了桌上,“是的,今晚的夜宵,在你和我之间,只会有一个人才能品尝到,我相信那个人一定是本爵。”

刘慈摊手耸肩,“这种事情,全靠运气也不行吧,希望光明神能庇护你。”

侯爵看了对面那张笑语言言的年轻脸庞好一会儿,忽而冷笑道:“瑞秋,你真的不想知道你母亲的消息吗?假如一会儿你不幸死在我的剑下,这将成为你永远的遗憾。”

刘慈噗嗤一笑,“你是不是上了年纪,我明明强调过好几次自己不是瑞秋·洛伦兹…还是你真的做了太多坏事,对于任何可能是洛伦兹家族遗孤的人都特别害怕?如果你还是不信,那我也没办法,或许只有你自己死后亲自去问洛伦兹先生我是否为他的女儿吧…哦,差点忘了,洛伦兹一家大概都回到了光明神怀抱,而你死去,却不一定能见到光明神。”

斯特莱夫侯爵霍然起身,瞬间抽出了长剑:“刘慈,你的剑在那里,拔剑吧,我愿与你进行一场武者之间的生死决斗!”

刘慈推开手边的餐具,缓缓站直了身体,看向侯爵的眼神中充满讥讽。

如果他认为言语相激就能让自己不使用“魔法卷轴”,不得不说侯爵先生太天真了。不过也算他歪打正着,对于此时的刘慈来说每一张符箓都无比珍贵,她犯不着在斯特莱夫侯爵身上浪费。

“对付你,哪里用得上剑呢。”刘慈悄然叹息,从空间中取出了墨竹。

足有四尺长的竹节,侯爵没发现刘慈从哪里拿出来的。然而一根细细的竹棍,并不能给侯爵造成惊慌。

刘慈同样用墨竹指着对方,最普通的植物,在她手里是最不平凡的武器——侯爵能死在墨竹剑下是他的荣幸,刘慈甚至怕他的血污染了这灵竹!

“琤——”

侯爵的长剑一动,锋利的剑刃甚至能划破空气,此剑气势如虹,是身为大剑师最全力的暴击。

残辈剩盏,偌大餐厅,甚至没走的几个胆大食客,此时都不存在侯爵眼中。

他和刘慈的中间犹隔着长长的餐桌,但他眼中却只剩下刘慈一人——那当然不是爱,也不全然是恨,那是大剑师的忘我之境。

只一剑,刘慈就能体会到侯爵的进步。与两年前在斯特莱夫庄园的夜战相比,侯爵进步了不仅是一小步。

然而刘慈也非是当时的她,筑基初期与筑基中期的差别,每日清晨翻山越岭训练体术的差别…气势如虹的剑术,在她眼中全是破绽!

顷刻间侯爵长剑已至,刘慈并不后退,也不抗敌,她的腰以诡异的直角往后仰去,上半身几乎与地表成了平行线。

一剑落空,侯爵嘴角微翘,手腕顺势一沉,仿佛已然看见刘慈被长剑拦腰砍成两段。

剑刃破空,刘慈却扭到了一边。

侯爵的第二招还处于起始,刘慈手腕一抖,灌注了灵力的墨竹隐隐有光泽流动。侯爵终于觉得有必要重视这节黝黑的竹子,无锋的竹尖却已向他当胸刺来。

刘慈这一剑,说慢,他偏偏来不及回剑抵挡;说快,它又以他肉眼可视的速度直直刺来。

既无花销,也不复杂,就那么当胸直刺——侯爵听见有什么刺破了胸前衣料,半点没有迟疑,刺入了他胸口,冷冰冰的竹端捅入了循环着沸腾热血的心脏!

痛?也说不上,刘慈手腕微动,黝黑的竹子就在他心脏里搅动。

侯爵弓着腰,嘴角滴出几滴血。

他少年落魄,得了一点机缘追随一位大剑师学习武技。青年时娶得一位小贵族家的独女,又逢斯特莱夫家嫡支夭折,使得他以旁支身份继承了斯特莱夫家的爵位。

虽然继承了人家的爵位,嫡支还留有的麻烦他却不愿意接手,所以才举家搬到了莱茵城。那时的莱茵城几乎是洛伦兹家族的天下,他与洛伦兹家主一见如故,两家便时常有些往来…后来莱茵城里忽然来了许多黑衣僧侣,开口便要带走洛伦兹家主的女儿。更有传说洛伦兹家族还掌握着先祖留下的法师塔没有上缴,有王室的使者私下来找他,让他指证洛伦兹家…后来啊,莱茵城的城主就姓了斯特莱夫。

侯爵的一生如浮光掠影般在眼前闪过,他双目大睁,难以置信盯着刘慈——他的一生何其不凡,但却只要简单一剑就死了,让他怎么能接受呢!

刘慈抽回墨竹,顺手拿起餐桌上的餐巾将竹端擦拭干净。

杀区区一个斯特莱夫,一剑也就行了,再多了,岂不是抬举对方?!

这不是刘慈穿越后第一次杀人,也不会是她余生最后一次杀人,所以刘慈很镇定。

然而餐厅中那三两只留下观战的食客可不像她那么淡定,几人惊慌四顾,踉跄而走,且走且呼:

“死人了!…有人被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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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编辑沟通了下,花生大人告诉我31号上架,所以周末一更,等周一爆发吧。

第两百三十二章 教义至高

刘慈砍瓜切菜般解决了最讨厌的侯爵,心情实有说不出的畅快。若说稍有遗憾,也只是遗憾她真的忍不住了…按说该让瑞秋来亲自解决掉侯爵先生的!

但光明神宫内,在光明大陆至高无上的教皇陛下显然不这么想。刘慈走得高调张扬,查尔斯理事不敢装作没看见,他让人通知了摩西祭司,以摩西祭司对教皇的忠心,教皇陛下自然很快得到了消息。

手掌大权的教皇陛下当即大怒,他没有立刻将刘慈杀死已经是看在某人面子上,如今不过是将她半圈在圣地港,那个小小的平民女子也忍耐不住,这是要公然挑衅教廷的权威?——可笑,教廷能将她从埃姆斯特召来,还没发话示意她可以离去,刘慈的行为真的太胆大包天了。

“派一队骑士去将她带回来!如果她肯乖乖听话,依旧将她送回埃姆斯特教区的办事处;如果她胆敢反抗,打断手脚,送去和那个异端绿精灵作伴吧。”

光明骑士二十四位方为“一队”,要知道西泽前往斯尔蒙赴任,随行的光明骑士也不过才一队,教皇陛下吩咐一队骑士捉拿刘慈,已然是很看得起她实力了。

教皇语音既落,很快就有神躬身退下去传达教皇的旨意:光明神宫内当然不仅住了教皇和神侍们,事实上人数众多的圣地港光明骑士团就驻扎在神宫紧要位置。

摩西祭司沉默不语,事实上对刘慈的举动他也很是不赞同…他以为少女足够聪慧,应该能看出教廷高层对她颇多照拂,哪知道也是一个任意妄为的性格。

太年轻了,还是经不住压力呀!摩西祭司默默感叹,暗暗祈祷刘慈在光明骑士们出现在她面前时不要顽抗。就算侥幸赢了一队光明骑士,圣地港可有无数的牧师和祭司,拱卫着圣地港的光明骑士团更是人数众多,可有媲美王室的军队。

刘慈只是一个人,哪里躲得过教皇的怒火?何况她的妹妹还在修道院中…自作聪明,只会连累亲人。希望她能乖乖被带回吧,顶多被软禁在埃姆斯特办事处中,也不算什么难堪。

冬虫不与夏雨,刘慈的心思摩西祭司体会不了,教皇对刘慈的忌惮,摩西祭司也体会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