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肯给你个团长当了?” “当团长这事,目前看来,还是没戏。

不过他另找了件危险差事,是拿命换钱的买卖,问我肯不肯干。”

段人凤警惕起来:“他要杀谁?为什么一定要找你?难道他手下没有可靠的人?他究竟是要让你拿命换钱?还是让你去送死?” “不是杀人,是帮他做生意。”

说到这里,段人龙终于抽空脱了大衣,在温暖的屋子里伸伸胳膊扭扭脖子,他将身体活动得舒服了些,同时告诉妹妹:“鸦片生意,用外国船从南边运到天津的租界码头,再从码头卸货装车,穿过租界往外走。

他雇我护送货物,只要把货物押运出租界地界,就算完活儿。”

“他的生意?” 段人龙点点头——霍督理五次三番的下令要禁烟,但是管不了连毅。

这是连毅的本事,也足以证明他的力量。

他打江山时,华北地界掌权的人还是霍督理他爹,连毅连当爹的都不大怕,更不会把后来的这个儿子往眼里放。

段人龙没有崇拜强者的习惯,哪怕连毅明天就宰了督理称帝,那段人龙也还是懒怠去为他效力。

但现在是个非常时期,他和妹妹刚在一夜之间输了个倾家荡产,他需要钱。

需要钱,并且是很多的钱,并且还要把这很多的钱堆到金玉郎面前,让那小子把心放回肚子里,让那小子知道他段人龙无所不能,不是没本事的混蛋。

见妹妹还在眼睁睁的望着自己,好像还嫌自己说得不够详细,段人龙继续说道:“我直接就答应下来了,要不然,难道还真等着他拿钱养着咱们?那滋味可不好受,昨天他拿钱出来给你的时候,我简直都坐不住。

他是坐吃山空的人,谁要他的钱?明天我就出发去天津,你别跟着我了,你留在北京吧,正好你陪陪他,他也陪陪你,两人互相做伴,我也不惦记。”

段人凤从鼻子里嗤出了两道凉气:“要走一起走!” “那玉郎呢?” “把他带上。”

段人凤这话刚说完,外头有人一推门冲了进来,正是金玉郎本人。

金玉郎像是一路跑过来的,跑得欢天喜地,冲进来之后劈头便问:“我明天上天津,你们跟不跟我一起走?咱们玩玩去呀?” 段人凤和哥哥对视了一眼,两人全感到了不可思议。

而段人凤压下了满心的惊讶,问金玉郎:“好端端的,怎么想起上天津了?” “是我那个老同学,他要去天津玩几天,临走前他请了我。

我呢,反正连毅那条线也断了,我现在也没了事做,在家还要和太太怄气,索性就答应了。”

“你的老同学请你,又没请我们,我们去了干什么?” 金玉郎笑了:“吃住行都是我负责,你们不用管。

你们到了天津,到处逛一逛、散散心就是了。

我怕你们这样闷在家里,要闷出病来。

现在这个时候,最容易生病,感冒、肺炎、咳嗽气喘,特别多。”

段人龙见妹妹像是还要盘问他,于是抢着开了口:“行,但是明天急了点,后天行不行?” “我和陆健儿都约好了。

你们要想后天出发,也行,但是你们就得自己走了,我可没法等你们。”

“行行行,你先走,我们随后赶上。”

金玉郎很高兴的向他们打了个响指,然后扭头又走,说要回家收拾行李去。

而段氏兄妹本是满怀疑虑的,如今被他这么一闹,无端的也有了些快活,天津之行也不像是去卖命了,倒像是要去淘金——他们非得把这糟糕局面扳回来不可,要不然,他们统一的感觉自己对不起金玉郎。

两个姓段的,因受了金玉郎那快乐情绪的感染,所以统一放弃了理性的思考,再次进入了昏头昏脑的状态。

段人龙翌日又去见了连毅,和连毅密谈了许久。

赌品见人品,连毅因为亲眼见识过了他的赌品,所以对他这个人——从灵魂都外貌——都非常之欣赏,认为像段人龙这样的英豪,绝不会过平凡的生活,要么成为一代枭雄,要么英年早逝。

连毅比较希望他英年早逝,因为本地有他老人家一位枭雄足已,枭雄多了,必定互相撕咬。

而在他英年早逝之前,连毅决定用他一用,枭雄在成为枭雄之前,通常会是干将,而他手下正好就缺这么一号人才。

租界地面上龙虎横行,各方面的势力滋长了几十年上百年,看着不显山不露水,其实好似老树一样,根子已经扎到了极深的地下,拔也拔不起、理也理不清。

连毅不想无限度的供养这帮地头蛇——如果真让这帮地头蛇满意的话,他的买卖很可能要赔本,但他的中国军队也是绝无可能开进租界耍威风,甚至让士兵换便装混进去也不能够,一旦事情闹穿,必定要起外交纠纷,那乱子可就大了。

所以他要找一个新人,这新人要新到没来历没根底,新到六亲不认只认他连毅。

而就在他苦苦寻觅之时,段氏兄妹从天而降。

连毅看了四十多年的人世,眼光不是一般的锐利,他一眼就看出了哥哥是个亡命徒,而妹妹显然是和她哥哥一条心,哥哥要杀人,妹妹会负责递刀。

正是他所需要的人才。

在确定了人才已经输得倾家荡产之后,连毅为了防止人才走投无路、会饿得跑出北京城,所以立刻就向段人龙伸出了橄榄枝。

而段人龙也如他所愿,像只大白鸽子似的,扑拉拉的拍着翅膀,落上了他的枝头。

第43章 新宠

金玉郎现在不是那么恋着段氏兄妹了,因为他有了新宠:陆健儿。

陆健儿是他的新宠,他也是陆健儿的新宠,两人火速拾起了旧日友情,在陆健儿眼中,金玉郎简直就是一条没心没肺的可怜虫,他名义上是金家的二爷,可其实金家是他哥哥金效坤的家,他在那里充其量只能算是寄住;他的太太也不爱他,逼得他每天只能早出晚归的在大街上晃,简直和个流浪儿差不多。

当然,他有钱,可他的身家在陆健儿看来,也算不得什么惊人的财富,只不过证明了他出身确实颇有根底、有资格和自己做朋友罢了。

陆健儿怜悯他,然而无意在仕途上提拔他,因为他看起来实在只是个柔弱天真的纨绔少爷,好像做任何正事都不会靠谱。

所以陆健儿对他所能提供的援助,就是请他随着自己到天津玩上几天,免得他成天流离失所,只能到那家破报馆里傻坐着。

金玉郎收到了陆健儿这份邀请,欣然接受——在陆健儿的眼中,这又是金玉郎的一桩优点:金玉郎仿佛是不大懂这人世间的礼数,心里愿意,便一口答应,不讲客套虚礼,有点清新脱俗的意思。

金玉郎也知道自己脱俗,可这脱俗的程度也是需要他暗自计算的,幸而他在这方面有些天赋,计算起来也不需要花费多少心力。

带着他那一身恰到好处的清新之气,他跟着陆健儿出了发,这一路上,两人坐在包厢里促膝长谈,谈了什么内容,外人不得而知,不过二人应该是相当的投机,因为下了火车之后,陆健儿竟然直接把金玉郎带到了自己家中——他这个家乃是一处秘密的小公馆,连他的爹娘和太太都不知晓,而这小公馆之所以如此的秘密,则是因为里面藏了他心爱的一位姨太太,以及一个襁褓之中的小儿子。

陆健儿回国之后才结了婚,到如今统共也不到两年,太太的娘家又是有权势的,所以他万不敢让自己这处小公馆曝光,平时也从不带人过来,唯独金玉郎让他破了例。

他在中学时代,常会到金玉郎家里借宿,金家上下对他可都不错,而如今金玉郎变成了孤雁,无依无靠怪可怜的,他便念了旧情,也想还他一点家庭的温暖。

金玉郎乖乖的跟着他去了小公馆,楼上楼下的参观了房屋,也见了房屋里的女主人和小少爷。

女主人是个柔而美的江南女子,讲起话来莺声呖呖,果然是个招人爱的佳人。

金玉郎看看她,又看看陆健儿,然后便是抿着嘴笑。

陆健儿问他:“你笑什么?” 他笑着沉吟,过了一会儿才会答道:“我是为你高兴,你这个家很好。

房子好,太太对你也好。”

姨太太一听这位摩登先生称自己为“太太”,无形之中给自己添了身份,自然是心花怒放,陆健儿却以为他是见了自己这样的好日子,触景生情,便干巴巴的开了口:“你若喜欢这里,往后就常来——” 他这话没说完,因为姨太太心花怒放之余也开了口,两人异口同声,所讲的话几乎就是一字不差。

两人都感觉这未免太巧,忍不住相视要笑,金玉郎看在眼里,心中便是暗想:“他们在恋爱。”

“恋爱”这种东西,似乎无论怎么看,都是甜蜜美好的,都是可以“直教人生死相许”的。

于是金玉郎忽然好奇到了极致,恨不得立刻也去真正的恋爱一次。

姨太太被金玉郎看得不好意思了,含着笑意一转身一拧肩,只说要到厨房瞧瞧晚饭预备得如何。

等她走得远了,陆健儿对金玉郎说道:“你家里的那个,若是实在不可救药,那你也犯不上和她怄气,什么时候遇上知心的人,再讨一房就是了。

你看我这一份家,不是很好吗?” 金玉郎点点头:“是很好。”

“要是觉得好,以后就常来,做客也行,住也行,我全欢迎。”

说到这里,陆健儿领他在旁边的沙发上坐下了,点了一支香烟向后一靠,他深吸了一口,然后喷着青烟追忆往昔:“就像我原来在你家一样。”

然而出乎他的意料,金玉郎却是摇了头:“那不好。

你不在这里长住,我怎么好常来?我今天跟着你过来,就是想看看你的新家,这么多年没见面了,你的一切我都不了解,我想瞧一瞧。”

陆健儿翘着二郎腿,本来是已经要陷进那软沙发里了,如今听了这话,他惊讶得向上挣了一下:“一会儿你还走?” 金玉郎理直气壮的回答:“我当然要走。

在火车上,你不是说你明天要起早出门去办什么——什么军务吗?” “我办我的事,和你有什么相干?你安心做你的客就得了。”

金玉郎依旧是摇头:“我去住利顺德,那儿也挺舒服的。”

陆健儿,相当罕见的,皱了眉头:“为什么?” 金玉郎被他问得有些无奈,叹了口气,声音也低了些许:“你这个家里人少,你又总是出去忙,我在这儿住着不合适。”

陆健儿明白过来了,心中哭笑不得,神情则是一片漠然:“男女有别?为了避嫌?” 金玉郎这回没说话,直接向他一点头。

陆健儿说道:“想多了,没必要。”

金玉郎直视了他的眼睛:“你是我失而复得的好朋友,我的好朋友不多,所以对我来讲,我们的友情很珍贵。

珍贵到——” 他一时不知如何措辞,垂眼望向地面,他思索了一下,才把话继续说了下去:“就是珍贵到,一点隐患都不可以有。”

然后他再次抬头面对了陆健儿:“这回,你明白了吧?” 陆健儿没说话,一边吸烟一边面无表情的看着他,心里暗暗的有点感动。

他想金玉郎再怎么不成器,至少有颗真心,是个好人。

不过也不能就此轻信了他,所以陆健儿这次就只是感动而已,等到姨太太那边张罗开晚饭时,他受了饭菜香气的诱惑,馋虫一动,干脆连感动都不感动了,整个人变成了一尊冷硬无情的塑像,除了食欲,一无所有。

晚饭过后,陆健儿拗不过金玉郎,于是亲自送他去了利顺德,等金玉郎开好了房间,他才离去。

金玉郎独自上楼,在那幽暗走廊里一边前行,一边挺轻松的做了个鬼脸。

今晚他是情深意重的小学弟,明天白天迎接段氏兄妹,晚上再和陆健儿见面。

到了翌日,段氏兄妹如约而至,这二人都是心事重重的,表面上又不愿向着金玉郎流露出来,所以见金玉郎晚上要同朋友出门玩去,还都暗暗的松了一口气。

于是这一天金玉郎依旧是一身轻松,欢欢喜喜的去找了陆健儿。

陆健儿并不是那种一味花天酒地的公子哥儿,并且在德国的那几年没白住,真是沾染了几分洋派。

和金玉郎在意大利俱乐部玩了一晚之后,两人意犹未尽,又移师了英租界的酒吧,这酒吧颇有名气,因为每晚都有白俄舞女们挽成一排跳大腿舞,引得各国好汉慕名而来、瞻仰雪白大腿。

这一幕艳景,在北京城里可是绝看不到的,所以向来自诩天真纯洁的金玉郎,也在淡淡醉意和隐隐胃痛之中,盯着舞女们发了会儿呆。

舞女们身上缠着金光闪烁的一丝半缕,在灯光下跳跃腾挪,高跟银皮鞋踏得地板嗵嗵响。

陆健儿向他歪过头去,告诉他某某将军年初曾经花了两万块钱,讨了个十六岁的白俄美人儿做姨太太,而那美人儿也是在这里卖过大腿的。

他一边听,一边点头,表示自己是个认真的好听众,而陆健儿见他不错眼珠的盯着舞台,以为他动了心,便又对他耳语道:“看上谁了?真看上了也好办,他们可比一般交际花便宜得多,将来腻了,花几个钱打发掉,也很容易。”

金玉郎扭头望向陆健儿——陆健儿这人实在是没什么可看的,因为永远面无表情,不过没关系,金玉郎本来也不是要看他,金玉郎这一转脸,为的是让他看清自己。

然后,在酒精的微弱刺激下,他即兴发挥,轻声开了口:“我知道你的意思,你想让我像你一样,找个喜欢的人,另安一份舒服的家。

可我不能,我是活一天算一天的人,过了今天,都不知道明天在哪里,还费那个力气干什么?” 陆健儿不以为然:“你怎么还悲观起来了?” 金玉郎向他苦笑了一下,然后凑到他耳边说道:“我大哥要杀我,已经杀过一次了,就在前几个月。

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再动手,我也不知道我能不能逃过第二次。”

陆健儿听了这话,下意识的想说你是醉了,但话到嘴边,他一思索,又换了个问法:“前几个月,怎么杀的?” 金玉郎抬起一条胳膊揽住了陆健儿的脖子,开始对着他的耳朵嘁嘁喳喳,因为全是实话实说,所以一点磕绊都不打。

陆健儿越听越惊,任他说潮了自己的一只耳朵。

等金玉郎这场耳语告一段落,他不动声色的转向金玉郎,顺势抽出手帕擦了擦那只耳朵:“那这事就这么算了?” 金玉郎一歪脑袋一斜眼,目光落上桌面,意态颇为伶仃:“没证据,说了也没人信,不这么算了,又能怎么样?所以我现在不爱回家,我在家里,总是害怕。

想要搬出去自己住,太太又不愿意。”

“用不用我给你介绍两个保镖?” 金玉郎笑了,目光横扫桌面,又盯住了他:“没事雇两个保镖跟着我?别人一定以为我发了疯。”

随后他摆摆手:“算了,不说这个了,死生有命,我认命。”

第44章 秘密

金玉郎说到这里,岔开话题,点评起了台子上的舞女。

陆健儿明显是有点心不在焉,对于金玉郎的点评,他附和得前言不搭后语。

金玉郎心中暗笑,也有点得意,又有点惋惜,惋惜自己不是个女子,自己若是个姑娘,也许可以魅惑众生,反正招人爱是他的天赋,谁知道金效坤是见了什么鬼,竟然对他的天赋有免疫力。

他白大哥长大哥短的恭维他了。

想来唯有一个原因说得通:是贪婪和嫉妒蒙蔽了金效坤的双眼。

傲雪倒也罢了,他向来没“捧”过她,她不爱他倒是正常。

陆健儿确实是被他那一席话占住了心神,直到将金玉郎送回利顺德了,他还在分析这一番话的真伪——若是真的,那金玉郎现在简直堪称是悲惨了。

而金玉郎则是玩得尽兴,也没留意段氏兄妹的行踪,直接回了客房,一头扎到床上就睡了。

一夜过后,他睡足了,想要去和段氏兄妹打个照面,然而二人的客房均锁着门,叫来茶房一问,他得知这二人昨日傍晚出了去,直到现在还未回来。

段氏兄妹向来是这样的,来去如风,潇洒得过了分。

金玉郎放走了茶房,然后独自站在走廊里,肩膀抵着一侧墙壁,他有点不高兴,因为怀疑那两个人是又赌去了。

他供得起他们的衣食住行,可是供不起他们这样滥赌。

他对他们寄与了如此的厚望,可现在看来,他们好像并没有他想象得那么有用。

有那么一瞬间,他想把那对兄妹甩了,以便拿出全副精力去拉拢陆健儿。

他打听清楚了,陆健儿的父亲陆永明师长,论关系是连毅的同僚,论力量,也不比连毅差许多,特别是人缘好,是霍督理的心腹干将。

霍督理再怎么名不副实,终究还是督理,而连毅弄了个督理做敌人,那滋味大概也不甚舒服。

正好霍督理还知道金效坤其人,还和金效坤有点旧仇。

一想到金效坤,金玉郎又出了神——其实他不大了解自己这唯一的一位亲人,原来无非是为了躲那个无赖舅舅,才搬到了金家老宅,而对待金效坤其人,他起初也只是想和他一团和气的先对付着过,等想出办法把无赖舅舅解决了,自己再走,只是没想到两人和气着和气着,忽然金效坤就对他下了毒手。

这真是一点预兆都没有的。

将来有了机会,比如说金效坤已经下了大狱或者成了要饭花子,那么他一定要问问这位大哥,为什么忽然就要杀了自己?别告诉他只是为了他的钱,“谋财”看起来是个最合理的理由,不过他们是最亲密的血亲,如果金效坤谋杀弟弟居然就只是为了谋财,那,金玉郎想,未免有点太无聊。

思及至此,他把金效坤压回了心底。

现在不是想这个人的时候,万一想得太多、想出了兄弟感情,到时候就无法痛快淋漓的报仇雪恨了。

金玉郎认为自己的思路很正确,恨不得对着自己点点头,然而就在这时,一只手拍上了他的肩膀。

他一回头,段人凤。

他不由自主的笑了,转身问道:“上哪儿去了?怎么不带我?”他又往她身后望:“龙呢?” 段人凤现在的模样挺特别,小脸雪白,眼圈青黑,不是让人揍了,而是因为彻夜未眠,熬出了两只大黑眼圈,给她平添了几分病态美。

她昨夜随着段人龙,去英租界见了连毅设在那里的负责人——他们非得连夜过去不可,因为这位负责人前几天在押送烟土的路上,和劫车的地头蛇们发生火并,负责人相当对得起连毅,为了保卫烟土,自己肚子挨了一枪。

鉴于这位负责人随时可能去世,所以段人龙不能不赶紧过去,和他做一番交接。

到了如今,那负责人一息尚存,交接也还在进行,段人凤这一趟,是专为了金玉郎而回来的——一是怕金玉郎不知道自己的行踪要着急,二是有个新发现,想对金玉郎说说。

把金玉郎带进了房间里,她关门闭户,然后开口说道:“你大哥发了财,近来应该不会打你的主意了。”

金玉郎万没想到她第一句话会说到这里来,简直听得犯糊涂:“你这话是从何说起?” 段人凤又问:“你知不知道,你大哥现在做的都是什么生意?” “卖布和卖药吧?不对,纱厂已经烧了,那就是卖报纸和卖药?不清楚,没问过。”

段人凤直视着他的眼睛,轻声说道:“他卖白面。”

“啊?他开粮店了?” “傻子!抽的那个白面!” 金玉郎听了这话,圆睁二目,第一感觉就是“不可能”。

他这位大哥,以他这个弟弟的角度来看,当然是罪该当诛,可是除去他那桩未成功的谋杀罪不提,仅说他这个人,在社会上终究还算是个正面的角色,就算背地里干点坏勾当,可也绝不会坏到去贩白面。

再说那种生意岂是一般资本家可以干得起来的?就算金效坤本人穷疯了,拼着不要脸也不要命,非要去赚这一份黑心钱,但这块黑了心的肥肉早被那些穷凶极恶之徒瓜分了,哪有他伸手的份儿? 于是他对着段人凤摇了头:“不可能,他不是那种人,他没那个本事。”

段人凤没驳他,接着自己的话头继续讲:“他在紫竹林码头那边,有两个大仓库,是什么药厂的仓库,仓库里放的不是药,是连毅运来的白面和烟土。”

金玉郎终于发现了问题:“你怎么知道的?” 段人凤叹了口气:“连毅请我哥帮他押送烟土,昨夜我跟着他去看了看,这才发现里头还有你大哥的事。

要不然,这种内情,我怎么会知道?” “押送烟土?他干这个活儿做什么?危不危险?” “不危险,连毅不是把我们赢成穷光蛋了嘛,可能是心里有点过意不去,所以给我哥找了条来钱的路。”

说到这里,段人凤还怕金玉郎不放心,所以尽管感觉自己有点啰嗦,但还是再次保证:“真的不危险,你看我们是为了几个小钱卖命的人吗?” 金玉郎点了点头,也跟着长出了一口气:“你们跟着我来天津,其实不是为我来的,是为了这件差事来的,对吧?” 段人凤“嗯”了一声。

金玉郎向她一笑:“还瞒着我,不告诉我。”

“来天津之前,也不知道这件差事我们能不能办,八字没一撇的,告诉你也没意思。

你看现在我不就回来告诉你了吗?” 金玉郎望着段人凤微笑,笑容甜蜜得让段人凤简直要承受不住,段人凤以为自己方才那话说得挺巧,所以把他哄了个心花怒放。

这时,金玉郎又开了口:“那你让龙再给我查查,金效坤什么时候认识上连毅的?我怎么一点风声都没听到过?我只知道他认识那个什么果。”

段人凤随着他笑了:“大概就是通过那个什么果,才和连毅合作的吧!” 段人凤洗漱一番,和金玉郎吃了顿午饭,因见哥哥还不回来,便也不睡觉,出发又找她那哥哥去了。

金玉郎偶然得了这么个消息,好似那解题的人,忽然在绝境之中受了启发,虽然下一步还没有眉目,但只觉脑子里灵光纵横,对策隐隐约约的即将成型。

这天晚上,陆健儿给他打了个电话,说是晚上有事,不能来接他出去消遣,听那语气,好像还有点抱歉,仿佛带金玉郎游戏人间乃是他的一项义务。

金玉郎好声好气的满口答应了,放下电话之后,他等回了段氏兄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