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金玉郎再次消失,并且消失得很彻底,所以金效坤也就渐渐的把这个人放下了。自从和果刚毅合作开辟了新事业之后,他交了许多的新朋友,也结了许多的新仇敌,这让他渐渐理解了陆健儿那一类人的思想。陆健儿那一类人素来是不怕结仇的:恨我的人多了,你算老几?

这可不是一个正派商人应有的思想,但是没关系,他现在知道了:不正派的人,也可以顺风顺水、舒服的活,比如此时此刻的他。

在果刚毅一派的庇护下,他发了一笔战争财,即便要分出五成利润给果刚毅,那也还是大赚。金钱恢复了他的体面与尊严,而从那风云变幻的天下大势上看,他还将更加的有体面、更加的有尊严。

因为北京城里的霍督理兵败如山倒,改朝换代的日子已经近在眼前了。

果然,又过了一个月,霍督理率领残部仓皇撤出北京城,旧政府的五色旗降下来了,满街飘扬起了新的旗帜,是青天白日满地红。

第136章 为难

盛夏时节,段人凤到了北京。

她自己计算了时间,发现自己离开北京已有两年。两年的光阴,说起来并不是漫长岁月,然而她回首两年前的种种往昔,只觉得是恍如隔世。

还别说两年前,就是和一年前半年前相比,她都已经是变了又变了。

先前她那半长的头发,想要烫而又在行军途中无处可烫的,如今剪成了利落的齐耳短发,和这朴素短发相搭配的,是一身哔叽军装。这不是她又女扮男装的闹着玩,这就是她每日的平常面貌。

段人龙在年初,因为打仗打得实在是漂亮,所以升了旅长。而他将革命军的招牌打得久了,渐渐的也真浸染了几分“革命”的气味,革命的同志是不分男女的,女子一样可以为国家和社会做贡献,所以他先把自家妹妹送进了参谋处当秘书。

他们兄妹二人依然保持着天生的默契,这段人凤叫名是秘书,其实更类似段人龙的眼线和爪牙,权限并不止于秘书。兄妹二人合作,将旅部上下人员全攥进了手掌心里。而自从霍督理一派仓皇逃亡之后,段人龙率兵随着连毅北上,这段人凤因为揣了满腹心事,所以快人一步的先进了北京。

她的心事,便是孩子。

金效坤自从把那个孩子接回了家之后,先是说天冷事繁,要等过了年后再把孩子送到她那里,这话合情合理,她没意见;等过了年了,他又说战火激烈交通不畅,想等局势稳定些了再送,这话依然是合情合理,她还是不便有意见;如此等到了上个月,大战的胜负已分,局势也算得上是稳定了,然而金效坤又一团和气的找了新借口,说什么孩子学走路时摔破了膝盖,天气炎热,他不敢让带着伤的孩子太受颠簸,怕孩子幼小娇嫩,伤口会发炎。

反正说来说去,他总有借口。若是倒退几年,段人凤早就杀奔天津,直接把孩子抢回来了,但如今她长了几岁年纪,又在参谋处里受了历练,言谈举止便都增添了许多的人味——具体说来,就是她知道给自己和他人留余地了,再具体一点的讲,就是她说话做事之前都会先思先想,不像当年那样,翻脸如翻书了。

临来之前,她也和哥哥商议过,她有些不安:“金效坤是不是不想把孩子给我们了?”

段人龙点了点头,也有同感。

“那……”

段人龙抬手挠了挠短发,犹犹豫豫的说道:“要是咱们和金家做亲戚,常走动,那么……”

段人凤知道他的意思——他挺高看金效坤的,偶尔提起金效坤来,会下意识的称他一声“大哥”。平心而论,他认为那孩子若是落到了金大哥的手里,也许比跟着他的亲娘和舅舅强。原因有三:第一,金大哥确实是爱那个孩子,这一点他早就看出来了;第二,金大哥老是那么慢条斯理和蔼可亲的,孩子若是和那么个伯伯朝夕相处,一定能够活得轻松愉快;第三,金大哥本人是一身的高尚绅士派头,绝无吃喝嫖赌抽之类的恶习,对于孩子来讲,足可以做个很好的榜样。

总而言之,段人龙认为金效坤干别的或许不在行,但是做个长辈养个孩子,还是能胜任的。而若是真把那个孩子接回来,那么妹妹就只有两条路可以走了:一是带着孩子随军,二是辞职回家养孩子。

段人龙就像高看金效坤那样高看着妹妹,总觉得妹妹是个女中豪杰,应该做出一番胜过男子的事业来。所以不如就把孩子放到金家,妹妹若是想孩子,那隔三差五的登门瞧瞧就是了。或者干脆就让孩子在两家轮换着住,让双方都放心。反正只要孩子别落在金玉郎那小坏种的手里,那就一切都好说。

对待哥哥的这一番看法,段人凤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则是不以为然。金玉郎是坏种不假,金效坤也未见得善良到哪里去,真善良的人,脑子根本就不会有杀弟弟夺遗产的念头。金效坤再好十倍,她也不想把孩子放到他手里养。

这回她不是孤身一人出行,身边也带了两名便衣保镖。段人龙提前派人在北京为她安排了下榻之处,于是她在北京先从从容容的休息了一夜,翌日上午才登上火车,前往了天津金宅。

在花团锦簇的金宅,她受到了热烈欢迎。

傲雪以着女主人的身份出了面,挺不好意思的见了她,这不好意思的原因甚多,其中之一就是她如今的未婚夫,乃是她先前的大伯子,而且她与段人凤都和金玉郎有过一段关系,提起来总像是有点不堪回首。而段人凤想起自己还曾吃过她的醋,也暗暗有点臊得慌。

当年她们二人就是各有各的风格,如今隔了许久再见,越发的不是了一路人。傲雪胖了,一张白脸圆得团团,眉目如画,看着真是甭提多么有福气了,入宫做皇后都够格。而段人凤不施脂粉,则是走了飒爽英姿的路子。

傲雪不好意思归不好意思,并没有缺了礼数,她欢声笑语的招待了段人凤,以至于金效坤都后退一步成了配角,奶妈子也抱着金宝儿登了场,段人凤走到金宝儿面前,就见这孩子长得粉雕玉琢,一瞧就是个娇生惯养的娃娃。试试探探的伸了手,她从奶妈子怀里抱过了金宝儿。

金宝儿倒是不怕生,伏在她的肩头,他默默的由着她抱,不像是天生的和她亲近,倒像是宽宏大量,念她是个虔诚的信女,所以施舍给了她一个拥抱。

她抱了一会儿,因为不惯抱孩子,不会抱,所以姿势别扭,累得手臂发酸,而且不知为何,还有点讪讪的。将孩子交还给了奶妈子,她问金效坤:“他叫金宝儿?”

金效坤微笑着点了点头:“这还是他原来的乳名,我没有改,就这么叫下来了。”

傲雪见他二人像是要做一番谈话,就向奶妈子使了个眼色,然后自己只说要去厨房看看晚饭,带着奶妈子退了出去。客厅里一时没了旁人,段人凤面对着这位人人赞颂的天下第一大好人金大哥,忽然生出了几分沉重感觉。

为什么沉重?说不清楚,这金大哥并不是她的敌人,她对他也没必要怕,然而抬眼审视着他,她就发现他和金玉郎实在是酷似,但他没有金玉郎那么讨人喜欢——是的,直到了如今这个时候,她还是得说,金玉郎一度是“讨人喜欢”的,至少,是讨她的喜欢。

她喜欢金玉郎身上那股子天真烂漫的劲儿,尽管那股子天真烂漫十有八九只是一场假象。而金效坤绝不天真烂漫,她看着他脸上那一层和蔼的笑意,心中响起了四个字的评语:老谋深算。

“他确实是死了?”她忽然问。

金效坤苦笑了一下:“或许还是没有死,上半年,有人说在北京看见了他。但是——”他摇了摇头:“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大概是在故意躲着我。我们兄弟好了没几天,又成了死仇。”

她冷淡的答道:“他其实还是死了好。”

这是她的真心话,他日益的坏下去,从她心中的天使一路坏成了魔鬼,她禁不住他继续这么坏下去了,他再这么坏下去,将来她再回想起这个人,就一点美好的印象都留不下了。

唯有死亡能够止住他的堕落,唯有死亡,能让他身上仅有的那一点美好永存。

金效坤这时又道:“我听说,二小姐进了参谋处?”

“是,不过全是仗着我哥的面子,我在处里无非是混日子罢了。”

“二小姐太谦逊了。段旅长并不是那种任人唯亲的长官,二小姐能进参谋处,必定是您有这个本事和资格。”

段人凤笑了笑,没说什么,因为懒得和金效坤互相吹捧,只想直入主题:“金先生,我这一趟来,是为了孩子,金宝儿。”

金效坤依旧是微笑:“是的,说起来实在是惭愧,照理来讲,不应该让二小姐跑这一趟,当初我们谈好了的,应该是我把金宝儿送到您那里才对。然而……”

他沉吟着停顿了一下,随即抬头注视了段人凤:“我向您说句实话吧,我这半年来,屡次寻找借口,不肯把金宝儿送过去,完全是出于我个人的私心。”

他再次向着段人凤苦笑:“我舍不得这个孩子。我知道我没资格在他的母亲面前讲这种话,但对我来讲,金宝儿确实是意义非凡。”

段人凤望着他,等他的下文。

“我和我前头的太太结婚十年,一直没有子嗣。后来和连二姑娘……虽然我们还没有正式举行婚礼,但是……”他欲言又止的叹了口气:“也许我就是命中注定了没有儿女。玉郎已经是不可救药的了,我总不能眼看着金家到我这里,就断了血脉。所以这半年来,我几次三番的拿话来敷衍您与段旅长,为的就是我舍不得送走这个孩子,我想把他留下,当我自己的儿子抚养,将来继承我的事业。”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低了下来:“可金宝儿是您的亲生儿子,我也绝没有厚颜无耻到要把这个孩子扣留下来。所以,我一是想求您的谅解,二是还想和您商量一下,能否平时就将金宝儿放在我这里抚养,金宝儿在这里已经住了这么久,生活也习惯了,奶妈子也很可靠,等他再长大一点,到了求学的年龄,到外国学校读书也很方便。再过两个月,我就要搬家了,那时宅子会宽敞得多,您若不嫌弃,我们就算是一家人,我给您和段旅长预备出单独的院子,您和段旅长随时到天津,随时就来住。您若是嫌不方便,想要单住,我也看好了一处公馆。您要是出去单住的话,也可以接金宝儿过去生活,总之一切都好说,只要能让金宝儿留在我的眼前,能让他认得我这个伯伯就好。”

他向着段人凤的方向俯着身,姿态是一种克制着的哀求。段人凤看着他,没分辨出他这话是真心还是假意,因为分辨不出,所以无法采取对策,所以很为难。

第137章 有缘千里

段人凤一时间没了主意。

金效坤对着她有点低声下气,是一副有求于她、但又不至于低三下四的模样。他身上总有这么一份克制,这份克制在无形之中给他添了几分尊贵,别人求人只是求人,他求人就是降尊纡贵、就是忍辱负重。

求归求,他只讲自己的苦衷,并未逼着段人凤表态。段人凤对于他的话,因为为难,因为没了主意,所以不置可否,于是他自自然然的转换话题,讲了讲战争局势,讲了讲金宝儿多高多重平时吃什么喝什么玩什么,从金宝儿的成长,又说到了租界里哪家外国小学校最好,哪家中学校读下去可以直升外国的大学。段人凤静静的听着,听到最后就灰了心——金效坤确实是比他们兄妹更“高级”,她和她哥只知道要给孩子找个奶水足的好奶妈子,还知道给孩子弄个布老虎和拨浪鼓玩玩,别的一概不懂。

两人谈了一场,就到了晚餐时候。金效坤没请段人凤去外头的馆子,用一桌家宴招待了她,家宴并没有预备满桌子的山珍海味,菜的样数有限,然而有一样算一样,全是色香味俱全。金效坤像是很高兴,特地开了一瓶好香槟,金宝儿虽然不能喝酒吃菜,但是也被奶妈子抱了过来,让他和自己的母亲多亲近亲近。开香槟时“砰”的一声响,吓着了金宝儿,金宝儿咧嘴要哭,段人凤抬头看着他,心里也知道他受了惊,然而继续稳如泰山的坐着,直到看见金效坤快步走过去抱了金宝儿又亲又哄,她才反应过来:刚才应该去摸摸金宝儿的小脑袋的。

金宝儿不哭了,回到了奶妈子的怀抱里。金效坤继续招待段人凤,天气这么热,他依旧整齐的穿着长裤衬衫,衬衫袖子挽到胳膊肘,露出他瘦削的小臂和洁净的双手。他和段人凤说笑,劝她吃菜喝酒,又打开了屋角的电风扇。段人凤在嗡嗡的风扇声中,微微的有点恍惚,感觉自己是一个入侵者,入侵到了这个美满文明的世界里,要把金宝儿抢走,跟着她随军去,或者被她丢给个陌生的老妈子抚养。

她看自己像个恶人。

金效坤喝了一点香槟,又喝了一杯白兰地,喝得红了脸,于是不用傲雪劝,自动的就不喝了。推开酒杯,他给自己点了一支雪茄,怕烟雾呛着孩子,所以让奶妈子把孩子抱出去。金宝儿挺喜欢这里的热闹劲儿,哇哇的叫,不肯走,于是他放下雪茄拿起手杖,站起身从水果盘里挑出一只大个儿的李子,走到金宝儿面前,把大李子给了他:“让张妈带你去吃李子。”他柔声的哄:“甜的,甜。”

金宝儿把李子丢到了他的脸上。

金效坤没恼,转身又拿来了一只小毛桃子。这回金宝儿乐意了,双手捧着小毛桃子,他让奶妈子把他抱了走。

金效坤弯腰捡起了那只大李子,举目盯着奶妈子和金宝儿的背影,他将李子随手擦了擦,然后送到嘴边咬了一大口。

随即,他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

慢慢的转身走回了座位,他扫了段人凤一眼,发现她正在望着酒杯发呆,并没有留意到自己的举动。不动声色的放下李子,他坐下来,继续抽他的雪茄,嘴里和心里都挺甜美。

段人凤在金宅住了三天。

金效坤,据她看,真是诚心诚意的欢迎她长住,完全没有离间她们母子感情的小心眼,确实是很想和段家结为最紧密的亲戚,让金段两边都成为金宝儿的家。这样的话,他有了侄子做继承人,段人凤也没有失去儿子,正是皆大欢喜。

金效坤这个伯伯堪称完美,那个傲雪也让她挑不出毛病来。段人凤看她对金宝儿的感情显然不如金效坤深厚,但也绝不坏——她这个人本身,就不是坏人。

三天后,她决定走,不能总在金家这么住着,哥哥也是要进北京的,她得提前回去等着,以便能和哥哥及时会面。况且她走也可以走得安心:金宝儿的小日子,比她想象得还要好,并且是好得多。

唯有临走时的一件小事,让她心里别扭了一下——临走时,金家全体都出来送行,而她在坐进汽车的一刹那里,忽然听见奶妈子小声的管教金宝儿,好像说的是“别打爸爸”。她当即向外望去,正好看到金宝儿从金效坤的肩头收回了一只小手。

汽车夫从外面给她关了车门,然后跳上车来,发动了汽车。她向金效坤和傲雪挥手告别,心想也许自己是听错了,把“伯伯”听成“爸爸”了。

段人凤回到北京,开始等待哥哥。

她的居所,乃是一处清静的大院落,不知道段人龙是从何处接洽而来的这座宅子,反正宅子里尽管空空荡荡,大门口却是已经安排了卫兵站岗,颇有一点驻京办事处的架势。段人龙说来不来,她等得百无聊赖,有心再回天津金宅住几天,又怕自己这边刚到天津,那边哥哥就进了北京,到时自己还得折返回来,不够麻烦的。

她越住越无聊,白天炎热,阳光能晒死活人,她只能缩在房内避暑,缩到了这天傍晚,她终于忍无可忍,决定出门溜达溜达。

她现在活得挺谨慎,无论走到哪里,身边总跟着至少两名保镖,保镖之一是张福生的眼线,她知道,但是看破不说破。她实在是不想再结婚了,否则凭着张福生对她的一片深情,她想自己就是真嫁了他也行。

爱不爱的,倒无所谓。反正她是爱过了的,曾经沧海难为水,虽然后来她发现她的沧海,其实是一眼毒潭。

走过了一条大街,她发现纵然太阳落山了,四处也还是热,为今之计,要么回家吃冰吹电风扇,要么去电影院里享受冷气。那个空旷的“家”,她是住够了,所以决定抄近路去电影院。带着两名保镖一头钻进小胡同里,她拐弯抹角的正想快走,结果没走几步,她就被一场热闹挡了去路。

这场热闹可不高雅,是一群人在前方的死胡同里打架——第一眼看着是打架,定睛再看,原来是一群人在打一个。暮色黯淡,那群打架的人都面目模糊,只能看出他们穿得都不赖,最次的也是一身绸缎裤褂。段人凤这在战场上见过世面的人,当然不会对这种小打小闹感兴趣,依着她的意思,她是要拐弯继续走她的路。然而就在她将要经过之时,那个挨打的人忽然向外冲了两步,仿佛是要逃,于是后头有个小子追上来,一棒子抽上了他的脑袋。

段人凤猛的站住了。

她看清了那个挨打的人,那个人是金玉郎!

她不知道金玉郎认没认出自己,因为那一棒子在他头上抽出了一声闷响,他顺着那一棒子的力道倒了下去,摔在地上没了知觉。那一伙人围上来还要打,段人凤开了口:“住手!”

为首一人是个中年的胖子,抬头打量了段人凤,他一个“滚”字刚要出口,段人凤身后的保镖一撩衣襟,向他露了腰间的手枪皮套。

胖子立刻把那个“滚”字咽了下去,但是气色依然不善:“这位小姐,这事跟你没关系,你走你的路,别管闲事。”

段人凤问道:“你为什么打他?”

胖子以为她是要打抱不平,登时愤愤然的冷笑了:“我打他?我杀了他都应该!这小子勾搭我的姨太太,不但要人,还他妈的要钱,从那个娘们儿手里弄走了五千,我不揍他还留着他?”

段人凤冷飕飕的“哦”了一声,然后垂眼看着地上的金玉郎:“他都坏到这步田地了?”

胖子看了她一眼,没摸清她的路数,于是从地上捡起一把刀子来,他决定继续复仇:“老子就是不要他的命,也得花了他这张脸。他不是能靠着脸吃娘们儿的饭吗?老子今天就砸了他这个饭碗!”

说着他弯下腰,一手握刀,一手抓了金玉郎的短发要让他抬起头,一抓之下,他愣了愣,因为没想到金玉郎会是满头鲜血,短头发湿淋淋滑腻腻,竟然让他抓不住。他低头再去细看,这才发现方才手下那一棒子打得狠了,这小子的血已经渗进了土里、和成了泥。

段人凤旁观到了这里,真想拔腿就走。然而她开了口,说出来的却是另一番话:“这人我认识,所以我给你两条路,第一条是你杀人偿命,与我无关;第二条是你得饶人处且饶人,悄悄的滚蛋,我负责给他收尸。”

她向着胖子一抬下巴:“选吧。”

胖子没犹豫,起身对着后方的手下们一招手,他贴着墙边就开了溜。段人凤侧身给这一群人让了路,心想自己这是在干什么啊?自己这不是没事找事吗?

有那么一瞬间,她真想趁热给他一枪,直接送他上西天算了。

第138章 天意

因为金玉郎还有一口气,所以段人凤把他送去了医院。

在医院里,她终于看清了他的模样。他被那些人打得鼻青脸肿,半张脸全是血,紧闭双眼躺在病床上,他看起来更像是一具尸体。医生带着看护妇跑过来,忙忙碌碌的给他处理伤口注射药水,她静静的站在一旁看着,心想这回他大概真的是要死了。

要死了,也该死了,否则继续活下去,也无非活成个拆白党兼男妓。他的每一步堕落都是在挑战她的极限,他再这么活下去,她也扛不住了。

她盼着他快点死,但当医生说他失血过多的时候,她还是花钱给他买了两磅血。

除了这两磅血,还有医药费和住院费,医生让她干什么,她就干什么。百十来块钱陆续的花了出去,她最后疲惫不堪的走出医院,抬眼望向天边,看到了一缕霞光。

她这才知道自己竟然已经忙碌了一夜。

医院的院子里砌着青砖花坛,她在花坛边坐下了,给自己点了一支烟。深吸一口呼出青烟,她抬眼盯着袅袅烟雾,感觉自己是在玩火——即便金玉郎下一秒就死了,这一秒她也还是在冒险、在玩火。

况且,谁知道金玉郎下一秒会不会死?祸害活千年,万一他就是不死呢?

一天过去了,金玉郎还活着。

活是活着,但也只剩了悠悠的一丝两气,紧闭双眼的躺了,他没有意识,也没知觉。段人凤坐在病床边,见他从薄毯子一侧露出了一只手。这只手倒是一点伤也没受,白白净净的纤长秀丽,有一点女性化。她试探着抓住了这只手,然后将它紧紧的握了住。

很久很久没有这样触碰过他了。

她望着他,渐渐的含了眼泪。对于这个人,对于这份爱,她终于是要熬到头了。

又过了一天,她等来了段人龙。

段人龙风风火火的进了北京,本打算要和妹子好好的展望一下前途的,万没想到妹子在北京没闲着,竟然又和小畜生有了联系。他起初打算直接去宰了那个小畜生,以除后患,及至急赤白脸的和妹子交谈了几句之后,他镇定了下来:“已经要死啦?”

“医生说是脑出血。”说到这里她想了想,想不起医生所用的那些医学术语,故而用自己的大白话,继续解释道:“那一棒子可能是打得太狠了,没开瓢,但是震得他脑子里头出了血。”

段人龙有点诧异:“脑子里头不是脑浆吗?还有血?”

哥哥没知识,妹妹也不是个有学问的,被哥哥问得懵了住:“那……医生是这么说的。”

做哥哥的又问:“那他到底什么时候死啊?”

“不知道,可能死,也可能不死,说不准。”

“那咱们还得等着给他办后事?”

“办就办吧,不过就是一口棺材的事。”

“我不是舍不得那口棺材,我是……”

段人龙皱着眉头措词,措到最后还是没词。他不肯承认自己是见了金玉郎如见鬼,甚至害怕自己一旦给金玉郎办了后事,这小畜生的魂魄还要继续纠缠自己。原本他是不信鬼神的,但金玉郎有点邪性,他感觉死后闹鬼这事,金玉郎干得出来。

“找他大哥。”他给妹妹出主意:“这事应该归他大哥管。”

在哥哥面前,段人凤对此事表现得相当冷淡:“行,那就找他大哥去。”

段人凤一个长途电话打去天津金宅,把金效坤叫了过来。

金效坤在接到电话之后,立刻赶乘最近的一班特快列车,当天就赶到了北京。而在他到达医院之时,段人龙也刚刚打听出了金玉郎这大半年来的生活轨迹。

这轨迹的起点,是某条胡同里的一片火场废墟,金玉郎就是从那里走了出来,先是在六国饭店里过了一阵挥金如土的快活日子,然后开始不定期的消失又出现,出现再消失。他也闹出过几桩桃色新闻,但那新闻都是甫一出现便被人花钱压了下去,始终不曾在社会上掀起过什么波澜。

金效坤进门之时,段人龙也在病房里,正向妹妹报告金玉郎这些时候的所作所为。那所作所为,因为大多都是神秘不可知的,所以讲起来倒也容易,三言两语便说尽了。接下来兄妹二人沉默相对,全都琢磨着那个“起点”。

那个“起点”,让他们都有了似曾相识之感。

未等他们琢磨出眉目来,金效坤进了门。双方见了面,金效坤无暇寒暄,直接奔了病床,俯身看着床上的金玉郎,他未曾开言,先叹了口气。

然后他直起身转向段氏兄妹,低声说道:“这样也好。他若是活着,大家全要提心吊胆,所以……”

他摇了摇头,苦笑了一下:“也好。”

段人龙有军务在身,所以趁着金玉郎还没咽气,离开医院办公去了。金效坤也趁着金玉郎还没咽气,出门去棺材铺订棺材。段人凤没有差事,便独自留在了病房里。

偷情似的,她先是关严了房门,然后才坐回床边,又握住了金玉郎的手。

“玉郎。”她轻声开了口:“你知道吗?大家都在盼着你死,包括我。”

她又说:“我是个胆子大的,什么都不怕,但我怕你;我哥胆子更大,敢顶着枪林弹雨打冲锋,可是他也怕你。你不是坏,你是疯。”

她问他:“你知不知道,自己是个疯子?”

然后她笑了一下:“你当然不知道。疯子从来不承认自己疯。”

这时,她所握着的那只手,食指微微的一勾。

她低头望去,就见那只手抽搐似的又是一哆嗦。她慌忙又去看他的脸,然而他闭着眼睛,一张脸脸依旧是死的、冷的、无表情的。

她长久的盯着他,盯到最后,她凑到他的嘴角,轻轻的吻了一下。

然后她松开手站起来,出门去找医生。

医生来了,对金玉郎做了一番检查,末了却也没有得出什么结论来,段人凤听医生那意思,似乎是他若下一秒醒了,那很正常,如果下一秒死了,那也很正常。

医院是好医院,医生也是正经医生,所以段人凤虽然认为医生这话还没个屁有价值,但是忍住了没有撒野。医生一走,段人龙回来了,是特地的过来告诉妹妹:“这小子要是醒了,你就立刻离他远远的,听见没有?”

段人凤听了这话,莫名其妙:“我怕他干什么?他还能吃了我不成?”

段人龙走得很急,进了病房之后还在喘粗气:“这小子离吃人不远了。刚才那个谁,说开煤炭公司的那个谁他妹妹,上半年就跟这小子好过,好了没几天,他妹妹就带着钱跑了。别人都说他妹妹是私奔,那个谁气得和他妹妹断绝关系了,也没找她,结果那姑娘就没消息了。还有这回揍他的那个老小子,他姨太太也失踪一个多礼拜了。”

段人凤花了一点工夫,才从满篇的“那个谁”之中提取了中心意思,领会之后,她发现自己竟然并未感觉惊讶。

这时,段人龙咽了口唾沫,气息平顺了些,又道:“还有他那个太太,就是姓陆的那个,我打听出来了,他太太白天失踪,晚上他家就着了火。你说这——”

他一摊双手,后头的话不用讲了,一切尽在不言中。段人凤回头向着病床看了一眼,然后对着哥哥一耸肩:“这不稀奇,我早就看出来了,他是疯子。”

段人龙向着病床一指,下意识的压低了声音:“赶紧让他去死。”

“我不杀他,也不救他。他是死是活,听天由命吧。”

段人龙盯着妹妹,没多言语,只说了四个字:“妇人之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