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山不征战时,贺穆兰的红马每天光吃草陆陆续续一天就要吃十个小时左右,这是鲜草;到了冬天,若是没有干草吃,就要持续掉膘,无法作战。

那时候为了节约豆料,都是大战之前才喂食豆子,就这样,贺穆兰一个月也余不下多少钱。

更别说战马需要喝的水是干净的清水,一旦喝浑水就会腹泻,严重的就会腹泻,所以即使在草原上,马匹也是不好饲养的,更别说到了京城。

贺穆兰得到越影时又痛苦又高兴,回到平城也是一样。她原本想招一两个马夫照顾自己的马,又怕得了不信任的人毒死她的马,所以其他两匹马都是寄养在礼宾院,平时只骑越影,因为越影每两天都要吃一次豆料,而黑豆昂贵,礼宾院也没有多少储存。

武器也是,贺穆兰每日清晨都要练武,难免要有人喂招,陈节和蛮古通常就是她的对手。

喂招时武器一旦碰撞就会有磨损,磐石质地坚硬强韧不会有事,陈节和蛮古的武器坏的就快,贺穆兰就把拓跋焘赐予的兵器箱子开了取了武器,陆陆续续一个月下来,剩下还没有豁口的没有几把了。

若不是贺穆兰知道自己的军奴里有不少曾经跟着高车人锻铁铸剑,这些坏掉的剑早就送去修理了,又是一笔巨大的花费。好在等她的军奴们到了平城,在这宅子起一个熔炉,武器就可以自己修了,稍微节约了一点。

王慕云的父亲虽然被驱逐出王家,也没有出仕,但毕竟是王家嫡系子弟,名下有不少庄园田地,其母的嫁妆也丰厚,从小到大还有舅舅家不时来照顾,从未过过苦日子,也不能理解“连练器都没财帛去添”是个什么样的窘境。

她只伸手指了指贺穆兰腰间的磐石,好奇地问道:“这就是磐石?可能允我看看?”

贺穆兰大方的拔出磐石,递给王慕云。

磐石但从外表上来看,就是一古怪的大剑,剑背宽而厚,剑刃也并不锋利,这是为了保持它的韧性,刀锋太锋利的话,剑口就会容易破损。

这把剑一眼看去就知道很重,饶是如此,当王慕云接过磐石时还是没有拿住,手臂一沉,眼见着那剑就朝着贺穆兰的脚趾头砸去!

王慕云的脸上露出茫然无措的表情,又伸出另一只去捞,可哪里能够捞得到?心急之下,王慕云干脆顺势跪下身子,准备用手臂去抱剑。

任何一个贵族人家出身的女孩都不会做出这么没有形象的事情,更何况磐石重达百斤,就算古代一斤十六两,这把剑也有六十多斤,王慕云真要抱剑,手臂肯定要被锋刃所伤。

贺穆兰没想到这姑娘这么拼,又这么倔强,原本只是她避让一下自己的脚就好的事情,却几乎要弄到见血的地步。

贺穆兰忍不住缩回脚,又伸手拉了王慕云一把,任由那剑落在地上,激荡起一地的尘土,扑了王慕云一个灰头土脸。

这一番变化,让宇文诚和陈节诸人都瞠目结舌,尤其是宇文诚,每天见贺穆兰若无其事的佩着这把大剑,还以为最多几十斤罢了,可看到这剑落地的情况,显然极为沉重。

别说舞动它,就算每天放在特制的剑鞘里佩在腰上跑也是巨大的体力消耗,这贺穆兰的腰力…

宇文诚羡慕的看了看贺穆兰,又看了看王慕云。

哎,若他这个表妹真能嫁给花木兰,日后房中一定是和谐的很。

至少若云娘生气,不会动辄就被她动手掀翻了。

素和君步入贺穆兰的宅子,在蛮古的指引下找到贺穆兰一行人时,正遇到贺穆兰起手推倒王慕云,后者仰倒在地,灰头土脸的样子。

他没有看清来龙去脉,由于视线全部放在王慕云身上,竟也没看到跌在尘土里的大剑,当下脚步就是一顿。

他自小和王慕云有过节,原本想着王慕云这婆娘丢脸他怎么也该幸灾乐祸才是,可真看到王慕云吃亏,半点没有平日里的神气模样,心中涌起的倒不是想要嘲笑她的意思,而是对花木兰的愤怒。

会打了不起是不是?居然还对女人动手!

就算是女人,也不应该随便对女人动手!

“木兰,你在干什么?”素和君脚步匆匆地走到几人之间,似是不经意地看了看正在拍着身子站起来的王慕云。

王慕云脚下放着磐石,身边不远还有几把长刀长剑,明显是动过刀剑,素和君眨了眨眼,突然挤出个笑容:“怎么?你比武输了?”

王慕云跌了个大跟头偏偏给这个宿敌看到了,心中正是窝囊,再听到他的声音,忍不住哼道:“我还没有比武,不过确实是丢了人。怎么,难不成你这个长舌小人,要把我摔了个跟头的事情传的全天下都知道?”

素和君原本是担心王慕云有受伤,但他对花木兰的分寸有信心,所以才问是不是是比武输了,结果王慕云的话夹枪带棒,把素和君的火气也挑动了上来。

“还好没比武,否则不管你是赢了还是输了,明天都不知道有多少儿郎和女郎要等着套你的麻袋!”

素和君轻视地瞥了她一眼。

“就你那本事,还是多练练吧。花拳绣腿…”

“你这个手下败将!”

“你打赢我还是十年前的事情,你一天到晚把这个事挂在嘴上,其实也不过就是仗着当年长得比我高罢了,若是现在再…”

“那我们就现在比一比!”

王慕云心中正搓火,一听素和君的废话,立刻抓起手边的锻铁剑,劈手就向素和君挥了过去。

这一剑又快又恨,绝非是虚张声势。

但凡鲜卑贵族,腰间肯定佩了武器,即使进宫,只要不在君前也不用取掉。素和君见王慕云动真格的,他也正好想要一雪前耻,顺势拔出佩剑,将王慕云的剑格住,开始较量了起来。

仔细看去,这才发现王慕云和素和君的剑法似乎是出自一路,只不过素和君的剑法诡异多变,王慕云的剑法快如疾风,两人比拼之时,脚下步伐瞬间踩的人眼花缭乱,两把剑频繁碰触,擦出不少的细小火花,转瞬之间又全部熄灭。

就如两人往日相对的态度。

贺穆兰怎么也没想到素和君和王慕云一言不合就打了起来,大惊失色地准备上前分开两人,却被身边的宇文诚一把拉住。

“让他们打一打,打一打,说不定以后就不用这么僵着了。”

宇文诚似乎是知道两个人的过节,只拉着贺穆兰不让她出面,隐隐还有些期待的样子。

“之前我没有多问,到底素和君和云娘到底有什么矛盾,为何一见面就火花直冒?我看云娘是个少有的稳重女子,素和君也是长袖善舞玲珑心肠,怎么会像只斗牛一般?”

贺穆兰顺着宇文诚拉着的手往后退了几步,开口相询。

一旁的若干人眼睛精亮,竖着耳朵听其中的八卦。

“其实都是些小事,只不过我这表妹性子倔强,倒把关系弄僵了…”宇文诚叹了口气,“罢了,花将军若想知道,我就说给你听,其实平城许多人家都知道的。”

他压低声音,在小校场上“乒乒乓乓”的比剑声中说起了当年的故事。

原来素和君从小学武,教他近身剑法的正是宇文家当时的第一高手,也就是宇文家那时的家主宇文霸。

宇文霸不但教素和君,也教自己家的子弟,其中就有外孙女王慕云。

王慕云从小热爱练武,宇文家即使是女儿也会一些功夫,算是家学,云娘的母亲自己经常戏言自家相公是被“抢来”的,当然也就教了女儿。

王慕云从小进步极快,加之长得高挑,很快宇文诚的姑姑就发现她是一个练武的好苗子,就把她送到了娘家学一些击技之术,于是认识了当年还是个少年的素和君。

两个孩子一个八岁,一个十二岁,素和君小时候个子小,王慕云却长得高挑,比素和君还要健壮,加之年纪相仿,入门也一样时候,免不得互相比较,而素和君十次有八次落败,便对王慕云没什么好脾气了。

十二岁的年纪正是皮的鸡飞狗跳、又懵懵懂懂的年纪,素和君又莫名其妙喜欢招惹王慕云,久而久之,王慕云便对他也没有了好脸色。

又一次,素和君家里的下人在庄园里抓了一只红色的大蛇,进献给他家中取胆泡酒,素和君当时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坏心思,命下人把这蛇的牙全部拔了,然后塞到了王慕云的被子里吓她。

王慕云从未接触过这么大的毒蛇,午睡之时当场吓得惊慌失措,尿了裤子。

躲在窗外等着看热闹的素和君没想到她这么大的人了还能尿裤子,于是笑话一番后,把这事传扬的满府皆知。

宇文家多出武将,不但教导自己的子弟,也教导不少知交家的子弟,这一传扬许多人家的子弟都知道了,涵养好的,至多私底下说几句素和君胡闹、王家女郎倒霉之类的话,许多不懂事的,就也跟着笑话王慕云的胆小,甚至嘲笑一个女孩子也学舞刀弄枪,简直就是罔顾人性等等。

若是王慕云只是个普通的性子,这事大概就以两人老死不相往来的结束了。

偏偏王慕云是个倔强性格,虽然被那红蛇吓破了胆子,却强迫自己每天和那红蛇在一起睡觉,把红蛇放在床头,哪怕吓得半夜不敢动弹也要强忍。

她从小性格倔,谁劝也不肯听,好在抓到那蛇的时候是冬天,蛇在床头也不怎么动,家人才随她去。宇文霸还颇为夸奖她的性子像自己,他原本就疼那个出嫁的女儿,从此对她更加另眼相看。

直到王慕云彻底不再怕蛇了,这才命下人把那条蛇杀了,又取了它的蛇皮做了一条鞭子。

然后把素和君抽了个爽。

素和君被王慕云抽的三天下不了床,在宇文府里屁滚尿流的那一幕彻底堵住了许多人的嘴巴,而王慕云也不再和男孩子们一起习武,而是被宇文霸单独教授武艺。

从那以后,也许是那段时间男孩子们背后的嘲笑改变了王慕云的性格,王慕云以前虽然比较内向,但还有说有笑,自那以后就在武艺上颇为争强好胜,性子也变得冷淡起来。

她是独生女,上无兄长下无弟妹,他日若不是过继一个嗣子,就是要招赘女婿做“家主”,反正无论如何,她父母不介意,也就没人能管束她。

素和君做了那种事,就算被王慕云胖揍了一顿,他家人也不愿意为他伸头,他只好白挨了一顿打,又被人笑话了大半年,直到罗结看重他的机灵,要了他做侍官,又送进宫去陪拓跋焘为伴当,这才没人再提。

但两人的梁子就这么结下了,而且一结就结了许多年。

先不说当年的王慕云和素和君哪个厉害,就贺穆兰目前观察目前的比武情况来说,确实是素和君更加技高一筹。

他昔日跟随拓跋焘做伴当,在宫中教授武艺的无不是个中高手、一代宗师,看拓跋焘和库莫提年纪轻轻就能在乱军阵中杀进杀出就知道,这些人学的都是真正的实战技术,也就是外人常说的“杀人术”。

拓跋焘常年征战,死在素和君手上的敌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这剑法自然带着杀气,是真正能杀人的本事。

王慕云的技巧当然高超,尤其她是女子,有些让人叹为观止的柔韧动作素和君完全无法招架,可贺穆兰也是用剑之人,一眼就看出她在十招之内必定落败了,因为素和君一直在留手,已经被王慕云犀利的剑招逼得留不了手的地步。

杀人剑自然不能完全使出来,素和君只用着昔日在宇文霸门下的剑法在招架,可王慕云本事不弱,再不拿出真本事,素和君的大名又要第二次被踏在脚下踩,这肯定是他不愿意看到的。

果不其然,王慕云一招攻向对方眼睛的杀招被素和君以力破掉,她刚变招闪到素和君的背后准备抹他脖子,便看到素和君的长剑从自己的肋下穿过,反身刺向背后王慕云的心脏。

这一招贺穆兰也会,不过从未使出过。她马战居多,背后若有人偷袭,回身横扫就行,还没有逼到她“肋下藏剑”的地步。

两人动的都是真格的,抹脖子是真抹脖子,刺心是真的刺心,看得人心惊肉跳,恨不得大叫出声。

就连贺穆兰都担心王慕云杀红了眼,素和君收手不及,准备拼着手上进去夺剑了,没跑几步却发现素和君的剑在碰到对方胸前的时候又收了回来,红着脸往前走了几步。

只是毕竟还是刺到了,好在是冬天,王慕云衣服穿得多,似乎是没有伤的太重,因为王慕云没有发出惨叫,脸上也没有痛的表情。

宇文诚吓个半死,心中后悔一开始为何不拉住贺穆兰,疾步到了素和君的面前就唾口大骂了起来:

“你别以为自己现在是侯官令就了不起了!若伤了我妹妹,三千宇文甲兵要你好看!”

素和君哪里怕他的威胁,他只沉浸在自己剑尖刺到什么软处的触感之中,脸色红的无法减退,听到宇文诚的威胁也只闭口不言。

倒是王慕云开口解围:“是我轻敌了,他那招…没下杀手,倒是我那招真的会杀了他,我心性不稳,险些酿下大错!”

她咬了咬唇,刚才心神俱沉浸在“我要死了”的痛苦之中,这下他收了手,她才觉得胸前有些疼痛,像是被针尖刺了一下,胸口也慢慢渗出了一些鲜血,只不过还没有渗到外面。

她知道自己若真的受伤,两家就不可能这么善了了,她不愿惹出麻烦,只想找个私密的地方看看自己伤势如何,便一边阻止宇文诚动怒,一边让侍女把长剑放回贺穆兰的架子上,匆匆开口。

“花将军,我给你惹了麻烦,实在是对不住。我现在要回家去了,我们之间的比试,下次再改期吧。”

素和君却是略有所感,忍不住在一旁出声:“你…你是不是受了伤?”

他明明觉得自己刺到什么软绵绵的…

他在战场上杀人素来坚决,王室练剑最后都是要拿死囚喂剑,以免在战场上阵因为第一次杀人而心境不稳反误己身,所以他十几岁的时候就杀过了人。

过去他从未注意过武器刺入人体的触感,往往是当胸而过或者直取要害,除非是武器卡在了骨头里,否则不会纠结“到底伤成什么样”这样的问题。

刚刚他和王慕云交手,一举一动都控制着分寸,这在之前动手的过程中从未经历过,于是每一分都很小心。

由于精神高度集中,他第一次将剑使到五感皆通的境界,连剑尖刺破衣服、刺到软物的感觉都似乎还在手里。

之所以问出是否受伤,就是因为他不能确定那及时收回的一下有没有真的碰到…

碰到…

可惜王慕云没有理他的问话,只对他昂起了头。

“你现在剑术还是那么烂,可我却打不过你了…”

她语气黯然。

“阿公说我只有其形没有其意,宇文家练得都是沙场上杀人的本事,我却连控制自己的杀心都做不到,一动手就想取人性命,想来心中有魔,不适合和人动武。”

宇文家都信佛,她从小听多了,也就知道一些佛门的说法。

素和君没想到她会得出这个结论,刚想开口解释自凡是比武都有打急了的时候,却发现王慕云对贺穆兰遥遥行了行礼,带着几个侍女转身就走了。

连宇文诚都没有再理,显然打击太大。

贺穆兰听了王慕云的说法,再看她刚才的本事,心中突然想起一个人来。

想到这个,她对着王慕云的背影高声道:“女郎不必自误,有些人生来就是如此,不是你生性暴虐。我知道一个人,也是第一次杀人就不害怕,而且在战场上时,杀的人越多,越是热血沸腾,全靠自己压抑。可这人并非嗜杀成性之人,也从未伤过无辜的性命。她能做到,我相信你也能做到。”

王慕云毕竟没有接触战场的机会,她长得虽不柔弱,但一眼便知是女子,断没有乔装的可能。既然她一辈子不需要陷入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境地里去,也就不用担心自己会嗜血成性。

难怪她平时冷若冰霜,又只找武艺高强的人切磋。若真在比武时心绪不稳,说不定要闹出人命来。

已经走的有些远的王慕云听到贺穆兰的话,捂着心口回过头来,微微侧头,遥遥问道:

“花将军,真有这样的人吗?他现在过的可好?”

“是,她是个大大的英雄。”

贺穆兰点了点头。

“我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可好,但她的一生,无愧于心。”

花木兰的一生,绝对称得上“英雄”二字。

比起她的坚强,在战场上软弱的被马蹄踏死的自己,实在像是个笑话。

但适应了沙场生活的她,也渐渐明白了花木兰“热血沸腾”的感觉是来自于何处。

那是天生对于“胜”的渴望。

在世家子弟们来说,这便是“天生将种”的证明。

正是这股“血性”让花木兰在各种逆境中坚强地挺了过来,成为赫赫有名的虎威将军。王慕云也有着这样的冲动,未尝不是说明她也有为将的潜质。

女子比男子的心性要更加坚强,也比男人能够克制和自省。王慕云也许是第二个花木兰的苗子,但因为出身的原因,也许这辈子就要蹉跎在平城之中了。

掩饰不住杀意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坚守内心的澄明,就永远不用担心沦落到杀人魔的境地。

王慕云听到贺穆兰的回答,浅浅地笑了。

她将右手压在左手之上,举手加额,恭恭敬敬地对着贺穆兰躬了躬身。

贺穆兰含笑回揖之后,一身红衣的王慕云被身着骑装的侍女们簇拥着,潇洒而去。

宇文诚大概是诧异于自家表妹行了这么正式的一个揖礼,愣了一愣后才猛然清醒般追了出去,只留下素和君和贺穆兰的小伙伴们,有些感慨的看着宇文家的两个孩子离开小校场。

“真的有那样的人吗?”

素和君凝视着王慕云的背影,轻声问她。

他调查过花木兰的身家经历,自然知道她的武艺全是在花家学的,也没有接触过什么真正像样的将军。

“有的。”

贺穆兰语气幽然地说着。

“她已经不在人世了。”

素和君以为那人死了,了然地点了点头。

只是片刻后,他却发出了一声惨叫。

“哎呀,每次遇到那恶婆娘我就忘了正事!赫连定下了国书,要归顺我大魏,人已经带着骑兵到了边境,陛下命你随我一起进宫,商议迎接之事!”

“什么?”

“快走快走!完蛋了,都这个时辰了!”

第300章 国士无双

赫连定决意归附大魏,对于整个天下来说,都是一次震动。

这位铮铮铁骨的胡夏王爷,用自己的血泪和悲惨经历告诉了整个天下,如果你没选错主子,会有什么样的下场。

这是五胡乱华的世界,也是道德沦丧、规则被践踏、上至帝王下至奴隶人人都朝不保夕的世界,只要没有坐稳最上面的那个位子,任何人都可能被扯下来,踏入污泥,践踏的一点渣滓都不剩。

赫连定和赫连昌谁更受人忌惮,人人都会说是赫连定。就连刘宋的帝王刘义隆都说过,若他是拓跋焘,俘虏了赫连昌,他敢留下他性命,许以高官厚禄,赡养起来,可若是俘虏了的是赫连定,只能把他杀掉。

只要他还活着,这位胡夏的军神就是夏国的一面大旗。

当初他杀回夏国,发现国破家灭,昔日尊敬的兄长成为了自己的仇人,仅剩的家人沦为被人送来送去的女人时,所作的便是杀了赫连昌,收拢了夏国最后剩下的一万精兵,占据了长安自立为帝。

由于奚斤和常山王拓跋素一东一西夹住了长安,所以赫连定占据长安期间有无数去归附的夏国豪族、匈奴旧种前去投靠赫连定,都被驱散或者大败,没有成功的进入长安,但无数各国的探子、使臣有没有趁着混乱进入长安城的,就是天知道了。

就凭着赫连定是诸国里唯一一个坚定和拓跋焘对着干的,他也会被许多国家暗地里支援,要武器给武器,要马匹给马匹,要钱给钱,否则拓跋焘北征柔然那么久,为何诸国都在边境陈兵?就是想拉一下拓跋焘的后腿,让魏国不敢大军倾巢而出,迅速的赢得这场胜利。

夏国已灭,整个国境成为魏国的领土,唯有长安仅存,犹如一颗楔子钉入魏国的心脏边际,尤其“长安”和“洛阳”在汉人心目中的地位非同一般,一时之间,夏国最后一位帝王“赫连定”的一举一动就成为了全天下瞩目的焦点。

柔然大胜,第一个要收拾的肯定就是长安的尴尬局面,赫连定会带着所有军民弃城奔逃很多人都能料到,却没有人想象他会那么大胆,直接发兵去灭了隔壁的邻国西秦,还屠了乞伏王室一族,连北凉国的世子沮渠兴国都没有落下。

如今这位夏帝正在西秦收拢残兵败将、安抚百姓,修缮城墙,重整田桑,人人都认为他是要以西秦为根据地,缓缓恢复,然后再图恢复夏国。

这段时间,仅仅刘宋的辅政王爷刘义康就派人送去了不下千金(注,这是一千斤!),用以帮助他恢复元气,重整人马。其他诸如北燕、原本夏国的豪族和赫连定的簇拥者们前赴后继的支持,更是不必再提。

人人都在等着赫连定再一次甩拓跋焘一个巴掌。

人人都在等着赫连定重振夏国狼旗呼啸中原。

可是…

“赫连定竟然降了!降了!”

沮渠牧犍砸了自己的杯子!

“他要是降还打西秦干什么!在长安的时候不知道降?早知道他要降,我们大凉还忍着做什么,早就以给世子报仇的名义打过去了!”

“恨!我好恨!又给佛狸得了西境!啊!!!!”

沮渠牧犍痛苦的揪着自己的衣襟,因为情绪激动,他的喘息声剧烈的犹如拉动风箱。而他现在的身体状况根本无法维持他这般激烈的情感,没过一会儿,他就拼命咳了起来。

“咳咳咳,咳咳咳…”

“殿下,你要保重身体才是。如今魏国势力大炽,以秋风扫落叶之势,开始收拾十六国的残局。西域诸国已改奉魏国为宗主,对我国呈东西夹击之势,这种局势并非人力可以扭转,就算佛狸死了,魏国依然能够继续扫平诸国,为今之计,只能继续臣属于魏,再交好刘宋,在两个大国的博弈之中求取生存。”

说话的是沮渠牧犍的谋臣宋冕,沮渠牧犍结交了一群高门名士,从小学习汉学,这位叫做宋冕的则是他的头号谋臣,沮渠牧犍能够博得争夺储位的棋子,和宋冕的谋划有大大的关系。

“当日我不能入园,否则的话,这种风头我是不会让你出的。虽然说你若一胜再胜对你的声威有大大的好处,但难道魏国不会因为你太优秀而让你折在这里,无法回国。你总想着至多就是做个质子,我却怕佛狸一不做二不休,直接让人谋害了你的性命。”

宋冕做了他十年的先生,说话犹如对待子侄一般。

“昙无谶毕竟不是凉国人,他虽被佛门派遣而来,并不一定就和你同心。如今他入了魏宫,魏国能给佛门带来的好处比我国更大,加之他又通晓种种法门和知识,我们此次出使几乎已经无功而返了,你最好还是找个由头提前回国才好啊。”

“我不甘心!先生,我是为了娶魏国的公主而来,为了这个,我连爱娘都不敢立为正妃,若就这样灰头土脸的回去,怎么对得起我的父王,怎么对得起我的爱妃,怎么对得起在后面为我谋划征战的门人?”

沮渠牧犍平息着喘息的粗气,“不行,我不能回去,哪怕为了继续打探些消息,我也得忍到和魏国迎亲的队伍一起回去。”

“你若执意如此,我等也只能想法子谋划了。只是你现在这身体…”

自沮渠牧犍被花木兰所伤之后,身体每况日下,走几步路都喘,哪里有之前那个矫健汉子的样子,活生生一个弱柳扶风的男人!

按照昙无谶的话,这种情况至少要维持三年,佛家“三”是个特殊的数字,既然他说了三年,就一定不会有错。

这三年间,沮渠牧犍拖着这么个破身子,能做什么?

“其实你若回去,去找其他几位大师帮助,未尝不能解掉这种‘反噬’。”宋冕只能迂回的劝说他,“花木兰现在名声正盛,他在梅园又莫名昏厥差点人事不知,人人认为是你的过错,你留下来,也是尴尬。”

沮渠牧犍往日无论宋冕说什么都是言听计从,唯有听到“花木兰”的时候就像是受了伤的野兽一般满目充血,对宋冕的话充耳不闻,更别说顺势答应归国云云。

他为了赔罪买了魏国那个侯府,消耗了不少国库的钱财,又成了魏国的笑柄,若不能得到一些补救回去,可想而知这“储位”之争就要失掉自己最有利的砝码。

他必须要想办法做出足以撼动魏国国势的事情来弥补,而眼前就有最有利可图的地方。

赫连定!

赫连明珠!

西秦和魏国能不能反目,就看如今了!

“殿下到底想做什么,不如细细说来,我们一同谋划。”宋冕知道这位弟子虽然聪敏好学,但也有聪明人常有的毛病,就是自负,所以不敢大意,直接出声询问他的想法。

沮渠牧犍脑子里也只有一个大概,就如当年他欲谋划自己的兄长陷落与西秦一般,若要真正的实施成功,还是需要靠着自己的诸多幕僚一起谋划。

宋冕听着沮渠牧犍的想法,眼睛里飘过一丝担忧的神色,但随即还是深深地思索了起来。

他想了想,开口对沮渠牧犍说道:“不知道殿下可知道我们卢水胡在魏国有一支赫赫有名的善战之军,叫做‘天台军’…”

“你是说那支关中的卢水胡?夏国灭了以后,不是说散了踪影吗?”

沮渠牧犍自然知道那支佣兵。卢水胡人散布各国,沮渠家族本来就是匈奴种的卢水胡人,北凉国的贵族皆为卢水胡人。

不过宋冕所说的是卢水胡军队原本是胡夏国的有名私军,皆为杏城一代卢水胡能征善战的子弟组成,从小以严苛的训练培养族中子弟,在乱世为各国征战,获取佣金和战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