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这种事,你还想我怎样?我只是出去散散心,很快就会回来。”

嘴上是这么说,心中却已经有些慌乱了。十年期将满,我又才向阎罗王提了要下无间地狱的申报,倘或不及时取消,我就真得永生永世和这人待在阴曹地府了。眼见我们俩的卧室将近,我从未哪一刻会像此时这般,觉得它像是鬼门关,阴暗漆黑,深不见底。这种畏惧加上被背叛的寒意,顿时吹走所有情浓爱意,清晰了十载糊涂。

我抓着他的衣领,哀求道:“让我出去。我从来没做过愧对你的事,你何以逼我至此?看在那么多年夫妻情面上,放我一条生路,让我去投胎。”

那一刻,我明显感到花子箫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但他的脸依然如同一汪湖水,毫无涟漪。他用肩膀撞开门,把我抱进去,扔在床上。我刚挣扎着坐起来,他已化作一缕青烟,离开卧房。然后,他推开窗子,一颗美丽的头颅出现在窗栏旁,在红梅花枝下朝我露出忧郁的微笑:“你若现在走了,我恐怕再活不了。即便你恨我,我也要把你留下来。对不起。”

黄昏时分,他命人送我用膳,我一口没沾。然后他把饭菜端进来,亲自喂我,我把盘碗全砸了。他默不作声地离开。天黑以后,他回来替我更衣,欲与我欢爱,比平时要殷勤得多。但我完全不买账,无论他怎么取悦,都抱着胳膊缩在墙角不回应。他在床头坐了大约半个时辰,忽然俯下身含住我的耳垂,像是破罐子破摔了,不顾我的反抗把我拧过来,用膝盖分开我的双膝,半强迫地逼我就范。他仿佛并不陶醉其中,除了细微的喘息声,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我耳边低喃着“对不起”与“我爱你”。事后我强忍着泪水,使劲打他,一口口狠狠咬在他的身上,一整夜无眠。

我不曾问过他几时才能放我自由。因为心里清楚,那道门从来都没有锁过。只要我愿意,随时可以踏出这个家门,随时可以离开他。但多年来的信任与夫妻情谊,早已变成一道道无形的枷锁,把一整颗心完完整整锁了起来。

终于亲眼目睹数个日出日落,我盘算着投胎的日子已至,大清早的便冲出卧房,好似抛了鞍的马一路狂奔离开回魂街,赶到阎王殿。阎罗爷原本在蘸墨批改生死簿,一见我手一抖,一枚铜板大的墨水落在簿子上:“东方千骑,不,千金,这又是哪阵风……”

“我想投胎!”我从未如此开门见山。

阎罗王愣了一下,回头无助地看看牛头,又看看马面,吞了口唾沫:“我的大小姐,你跟子箫小俩床头吵架床脚和,昨天想生死与共,今天又想永不相见,也颇有情调。但投胎可不是小事,你要过了桥再后悔,我就实在没有办法了,毕竟六道轮回可不是阎罗殿,可以随你乱来的。一旦投胎,你俩就很可能永远错过了,你先考虑清楚,想好再告诉我。”

他见我整个人陷入呆滞状,终于叹了一声站起来:“罢了,我懂你,今天是最后一日,你若不投胎,可得和子箫留在地府过苦日子。来,我带你出去走走,谈谈心,见个人,你想仔细了再做决定。”

他带了两三个随从,领我离开阎罗殿,在幽都孤魂凄零的长街上散步:“你和子箫恩爱多年,应该知道他看上去不食人间烟火,骨子里是很重情谊的。”

“嗯。”

“他先前在上头为仙时,曾经有个貌美如花的妻子叫青寐,不知你听过没。”

青寐,这名字听上去真是异常耳熟,可我晃晃脑袋又揉揉太阳穴,怎么都想不起来在何处听过,也只得说:“我听过他有个心心念念的前妻。”

“那便是青寐了。因为从我认识他起,他就从未续过弦,你是第一个。”

这话听得我是又感动又膈应,我望着远处的云雾不说话。阎罗王道:“当时他们夫妇二人在仙界犯了事,被打下来,子箫救了青寐,自己进了无间地狱。青寐则进入轮回不断投生,和他永生永世再无交集。当初九天玄女为子箫的痴情感动,向天帝求情让他起码能在青寐轮回时看看妻子。天帝说透露命数是绝对禁止的,但也同意让青寐每一世为人的名字都带个‘寐’音的字,这样算是给子箫一个提示。”

听他说得越多,我的心就跳得越快。心中一直有个猜想,可多年来总是想说又不敢说。此时我张了张口,几乎将之脱口而出,阎罗王却长叹一声道:“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只可惜你与这青寐,确确实实不是同一个人。青寐这两世投生说好不好,前世是悬崖上一只苍鹰,这一世刚在一座枯庙旁发了芽,过些年份便会长成一棵梧桐罢。”

像是一颗重石落在胸口,我长久不能言语。不出多久,我们走出鬼门关,忘川水声潺潺,对岸有一座小竹屋依山傍水建在河滩之上,周遭为芦苇所盖,开窗掷竿便可垂钓。我望着那小竹屋出了神,小声道:“子箫知道我不是她,对么。”

“他一开始以为你是青寐,可后来如何,我便不清楚了。你还得自己问他。”

我搜索枯肠,确定他曾告诉我,我不是他妻子。但再多愚昧的话我也不会再问。阎罗王告诉我这个段子,也只是想让我摸清事实,便是无论我是否愿意为子箫留下,他心中都会有个青寐。无论我与他有多恩爱,我们故事的开端,也是因着一个青寐。冷蓉即便出自青楼,也有一颗但求一对一真情的心。从杨云开始我却始终毫无长进,屈居第二也甘之如饴。杨云是少时痴迷也就罢了,可子箫……我在他身上委实投入了太多太多。

想到这里,我闭上眼睛,静静地等待胸前的疼痛过去。

阎罗王在我耳边低声道:“东方千金,想不通事情时,可以试着把目光放长远一点。你且看河对岸。”

我睁开眼,失望道:“那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座孤零零的竹屋。”

阎罗王笑得很是阴险,伸手朝竹屋的方向弹了弹,那窗子便被一道风吹开,里面一件高悬的白袍子随风起舞。我错愕地张口,立即认出那是某个人最喜欢的衣服,不由往前垮了一步。

“人莫不饮食者,鲜能知味也。”阎罗王指向那边的手随着一转,指向了另一个方向。

我随着他的动作看去,看见了奈何桥上的一堆痴男怨女,凄厉幽魂,还有靠在桥栏上望着我的汤少卿。

阎罗王道:“这小子辞官十年,一直住在河对岸,你天天路过这里,哪怕少看一眼子箫,都可以看见他。今天是他等你的最后一日,不管你是否打算过桥,好歹都去送他一程。”

我提起一口气飞奔到奈何桥上,却在少卿面前猛地刹住脚。他朝我拱了拱手,微微一笑:“夫人,别来无恙。”

我望着他久久不动,最终只是淡淡笑道:“你这金门绣户的小王爷,居然能在那破茅屋住那么多年,这怨气怕是比阴间所有的鬼加起来都要大。”

少卿大抵万万没料到我会这么说,短暂怔忪后,只低头笑出声来。

我与少卿一起到阎罗殿走了一遭,在投生契上大笔一挥,盖了手印,又一起回到奈何桥。直至这时我才知道汤王爷果然是享福的命,哪怕住在竹屋里,也没忘记当初说要与我成为三世长寿夫妻,早把接下来三辈子的胎都选好了。

天微微亮,雨水细细密密地落下来。长发吊死女鬼抱着绣球灯,在幽都城内漂游;被腰斩的官员走几步路便落成了两半;遥远的小屋中,有腐朽之鬼穿上美人皮,对镜梳妆;无头鬼提着藤黄灯笼,满河岸寻找自己不小心弄丢的脑袋;城外无常爷带着一群小勾魂,把一群哭天喊地的生魂拖入冥府;冤死的新娘抱着怀里腐烂的孩子哭哭啼啼,大红盖头挡住了脸,绣花红鞋捆住了脚;船夫戴着斗笠,剥着生人手指,啃鸡爪子一般在船头吃得正香……这幽幽的阴间又要开始了新的一天,我跟着少卿走上奈何桥,回头看着满眼的群魔乱舞,听着鬼哭魂鸣,终在忘川旁看见了熟悉的红色身影。

那仿佛是静水深流处,一抹浓郁的幽香。

花子箫撑着油纸伞,红袍如火,长发似漆,一双眼在伞下的阴影中显得异常幽深。任何新来的生魂都不会猜到,这样一个貌美如画的公子,却偏偏正是阴曹地府里最骇人的一只画皮。只要他靠近,所有恶鬼都会自然退散。他站立的位置,只有芦苇细雨随风摇曳。雨水落在他的肩上,黑丝绸般的长发上。他望着我的眼神,与十年前一模一样。

我深吸一口气,握住少卿的手,沉默地转过身去。

倘或来生有机会,我希望永远不会想起这一世发生的事,好让我被傻傻蒙在鼓里,好让我给自己一个机会,让你再骗我一次。

但子箫,我与你今生的缘分,就到此为止了。

阴间百年如一日,忘川水滚滚而过,红花开遍黄泉路。

奈何桥对面便是通往来生的路,一眼望不到尽头。喝孟婆汤之前,我曾经想过要回头,最后再看一眼桥下的身影,但还是没这么做。

我和少卿喝了汤,终是一同走过了这座桥。

三生石上,我看见了前生昔日的种种。

纷乱的景象中,其中一幕如同浓雾中的冷月,豁然劈开了所有的记忆。笙歌石桥,河中碎月,还是凡人模样的无常爷水光盈眸,少了地府初遇时的阴气,多了几分英气,唤了一声我那一生的名字。

直到几生几世过后,我才知道,在我离去后,子箫还是跟以前一样,根本没有打算与他的妻子重逢。只是在阴间的最深处,忘川河旁,幽幽灯笼高挂红楼。陈旧的古筝磊在窗台上,再无人奏乐。一具白森森的枯骨握着毛笔,倚栏而坐,独自画着红衣美人皮。

第十四章 三生

烟花三月,梦在扬州。

大姐二十四岁的寿辰即将到来,家里张灯结彩,爹娘几乎把整个府邸都当成礼盒包了起来。我和二姐一起到城里,为大姐挑礼物,二姐十分郁结,说美美你可好,想要送个礼物给大姐,只需要画一张画卖掉即可。我很是不屑,说我的画价值连城,才不会卖掉。大姐的生日,我以大明寺为中心,要画一张十八尺扬州春景图给她,以纪念她和姐夫当初寺里的初次邂逅。

听着姐姐一路叨念,进入玉器店,我的锦囊掉在了地上。转身弯腰捡锦囊时,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看见一个双眼发直、衣冠楚楚的公子哥儿。再看看他目光方向,我知道了,这又是个拜倒在二姐石榴裙下的不幸男人。我叹了一声,在二姐耳边低声道:“姐,又有个公子看上你了。”二姐习以为常地叹了一声,继续抱怨老天不公,玉器还没我的画贵。

挑了许久,终于选了一个翡翠凤凰,二姐小心翼翼地把它交给管家,然后应诺陪我去瘦西湖取景。我年纪确实不大,但神童的名号可不是白来的,扬州大半个城的人,都认识董美美。仅仅在湖边摆下宣纸画笔,就有不少路人停下来看我。

这一天风和日丽,天水宽阔,大明寺在晨曦里茫茫朦胧。我提笔蘸墨,刚画出一条河堤,却被柳树下一个白色身影夺走了注意。一直以来觉得天下之大,河山壮丽,这美景积天地灵气,是凡人比不来的,所以我从来不爱画人,我们家乡扬州的美景,更是这些个凡夫俗子比不得的。但看见柳枝下摇扇歇息的公子,竟一时间像着了魔,把他画入画中。只方勾出他一个背影,另一个男人便快步走过去对他说道:“律生,我刚才真是看见了人间绝色。”竟是开始盯着二姐看的公子哥儿。

那白衣公子回头,不经意和我的视线相撞。我愣了一下,垂下头,继续作画。再次抬头,已不见他们人影。我莫名有些失落,继续埋头,意兴阑珊地作画。但没过多久,忽然有人在身后说道:“敢问这位姑娘可是名画师董美美?”

竟又是那个傻愣公子哥儿。他虽是在对我说话,眼睛却一直盯着我二姐。我挑起一边眉:“是我。”

“鄙人方龄平,晋阳人士。这是鄙人的挚友文律生,是晋阳八才子之一,吟诗作画都难不倒他。不知董姑娘可否愿意和他切磋切磋?”

一听见文律生的名字我也傻眼了。我朝他拱了拱手:“文公子,久仰大名。”

文律生朝我拱手微笑:“彼此彼此。”

姓方的为了勾搭我姐,居然把这么值钱的东西卖了我一天。在我的威逼利诱下,文律生为我作了六首诗,画了两幅画,到黄昏时分我才放过他,抱着字画,开心地和他告别准备回家。

文律生叫住我:“等等,董姑娘,今天我帮你题诗作画,你好歹也礼尚往来,送我一幅画。”

“可是,现在我没心思画画。”

文律生面有难色:“可否告知府上住址,我过几天再来取。”

我摇头:“爹娘说,不可以随便把家里住址告诉别人。”

“那,那姑娘就这样走了?”

“对啊。”见他眼中露出遗憾之色,我脑中灵光乍现,又道,“不过,我可以给你其他东西补偿一下。”

文律生刚一抬头,我就踮着脚,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下。

他整个人呆愣了片刻,一张小小的瓜子脸忽然胀红:“董姑娘,你,你这是……”

我吐了吐舌头:“以色报恩。”

十五年后,我把整颗心思都放在孩子身上,他才跟我计较当年我有多讨人喜欢,多么懂得“以色报恩”。我立马纠正他:“不对不对,当年的色是你,你报我的恩。”

他不解:“我送你字画,应该是你报恩,怎么变成我报恩了?”

我理直气壮:“我给了你让我亲你的机会,当然是我施恩。”

他叹了一声,很是委屈的样子:“夫人,你又开始蛮不讲理了。”

每次看见他这个样子,我都觉得又是心疼,又是愉悦。我把我们四儿子轻放在床上,坐到他的腿上,开始肆无忌惮地揉他的脸。

常人都认为物极必反,我与律生相识相爱,太过迅速顺利,最后一定不得善终。然而,几十年后,我和他不仅结成连理,儿孙满堂,甚至连我姐姐和方龄平也都一起白头偕老。

人生虽路漫漫,却也是转眼的事。

律生虚长我四岁,我七十七岁,他八十一岁那一年,我们竟一起在一张床上合眼离世。

再次睁开眼的时候,我独自一人出现在一条路上,道旁开满红花,顺着这条路走到尽头,竟有一条滚滚长河,黑色雾霭中,有行船来来往往。一艘船停泊在河岸,旁边站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还有一个穿黑衣戴高帽的男子。

“夫君?”我大喜过望,加快脚步走过去。

“夫人,我们都死了。”律生叹了一声,指了指身边的黑衣男子,“这是地府阴帅,无常爷。”

黑无常一只手里拿着招魂牌,上面写着“正在捉你”,一只手里拿着厚重的锁链。他朝我点点头:“文夫人,请上船随我来。”

“夫人,来。”

律生朝我伸手。他的身形已经佝偻,但风姿不减当年。我把手放在他的手上,上了船。然后,两个老人一起坐在船头,顺着忘川往前走,最终到了奈何桥旁,上了岸,走向鬼门关。鬼门关前站了一个姓崔的判官。见我和律生过去,他摇了摇笔:“文律生,董美美,你们上辈子死后都在阴间有过功勋,现在只要进去,和阎王爷打个招呼,就可以立刻投胎转世。”

“现在就要转?”我踮脚看看,鬼门关里面是幽都,孤魂野鬼处处飘荡,“我想进去看看。”

崔判官道:“最近定下来又好命的夫妻胎很抢手,七天之内就只这一对,你们要等七天后还了魂再转世,要办的手续就多了。地府来了几百次有什么好看的,过了桥你就忘记它长什么样了。文爷,您还是抓紧时间去吧,夫人在这里候着便好了。”

“好罢。那夫人你在桥旁等等我,我去去就来。”

虽然好奇,但相对于下辈子的命来说,还是后者重要些。我老实地站在鬼门关前等律生,却大老远地看见一群勾魂鬼,手拿锁链,勾着生魂。他们把生魂一个个引入鬼门关,黑无常是他们的领头。

我一头雾水:“何故我和夫君的魂就是黑无常亲自勾的?”

崔判官随口道:“那是因为有人在地府里帮着夫人。”

我更迷惑了:“有人帮我?”

崔判官清了清喉咙:“是以前和你一起巡逻的阴司,现在夫人都记不住人家,就别多问,不然多不礼貌。安安心心转世吧。”

我点点头,似懂非懂。

不知几时起,黑无常怀里多了一团雪白的东西,在他胳膊间钻来钻去。我一时好奇,忍不住靠近一些去看——那竟是一只长了九条尾巴的银白小狐狸。我这人对小动物没有抵抗力,走到黑无常身边,弯着老眼笑道:“哦,这小狐狸长得真精神,让奶奶好生看看。”

小狐狸细长的眼原本淘气地眯着,此时睁开一只,相当鄙视地翻了个白眼,又钻进黑无常怀里去。黑无常道:“他怕生,董夫人还请别见怪。”

“没事没事,这么可爱,喜欢还来不及呢,怎么可能怪它。”我笑眯眯地观察了小狐狸一会儿,抬头看了看周围,“无常爷,时人道‘黑白无常,阴间双煞’,怎么我只看见你一个人?”

黑无常皱了皱眉:“我兄弟他有事出远门了。”

见他正忙着,我也不方便打搅他,便又蹒跚着脚步,回到鬼门关前。催判官道:“夫人,方才您在打听白无常的下落?”

“是啊。”

“哎,这是他心头的一道伤啊,最好别再提了。”崔判官摇摇头,“白无常几十年前跳进奈河魂飞魄散了。”

我愕然:“怎么回事?”

和崔判官聊了一会儿,才知道原来白无常有个妻子,和他恩爱百年,但妻子死了,后来阴间来了个后台硬实的大小姐,强取豪夺,让他入赘。白无常因思妻心切,又生活苦闷,最终一头撞入奈河,为情自杀。

再回头看看只身一人的黑无常,我不由有些愤慨:“这大小姐真不是个好姑娘,怎么可以做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

崔判官却只是轻轻摇头,看着远处的忘川,不再说话。

没过多久,律生从阎罗王那里回来。我把白无常和他妻子的故事告诉他,他有些叹惋,又道:“这种事不会发生在我们身上,因为我一定会豁了命保护你。”

年纪一把还说着这种肉麻话,旁边的崔判官都忍不住笑了。我推了推他的胳膊:“好了好了,别说了。”

又和崔判官聊了一会儿,我和律生一起走上奈何桥。

七十七年的一生,真是转瞬即逝,但是却没有丝毫遗憾。因为至始至终,我握着夫君的手。

看着桥对岸的三生石,还有坐在一旁熬汤的老婆婆,我又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律生:“律生,来世我们真的还是夫妻么?”

“是的。”

他的话从来都能坚定我的信念。我理了理苍白的发,尽量挺直了腰板,最后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阴间景象。桥下忘川声声,岸边红花盛开,幽都不知何时飘下了毛毛细雨。奈何桥下,鬼魂飘荡,同时站了一个人,一瞬间就捉住了我的视线:黑发红衣,手握玉笛,一个四眼书童正为他撑着油纸伞。他将玉笛放到嘴边,吹起了优美的音乐。

旋律凄凉,又如此熟悉,让我几乎当场就坠下泪来,以至于忘记自己还站在奈何桥中央。

“夫人,怎么了?”律生伸手在我的面前晃了晃。

“你看那个人。”我指了指那个红衣鬼,“那个人……”

“年纪一大把了还喜欢俊美小伙儿?不准看了。”律生的老毛病又犯了,跟我耍横。

一曲很快终了。

那红衣鬼收好玉笛,隔着重重红花,薄薄雨雾,抬头遥望我。

我喃喃道:“他好像在看我。”

“老婆子,那公子看上去也二十来岁,你已经是别人的祖奶奶,不要为老不尊想一些有的没的。”律生牵着我的手,朝桥对面走去。

其实隔得这么远,我根本看不清楚他在看哪里,可是那首曲子……这大概是我和律生一生中,唯一没有交点的地方。我从来没告诉过任何人。

走了几步,我禁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那个红衣鬼。他没有再吹曲,也没有离开,只是静静地站在原地,像是在等人,又像是在目送我们离去。

崔判官说得没错。过了桥,喝了汤,一切都将忘却,一切都会重头,何苦让自己有太多介怀的事,免得投个胎都不安生。

我知道我不该再回头。

尽管很想再回头看看那个人,但我还是一鼓作气和律生走到了桥尽头。

人的一生,真是短暂如朝露。睁眼闭眼,一晃便过去了。

*** *** ***

我运气很好,出生在太平盛世。无奈好的国家遇到好的官员,好的官员却撞上了个爱砍人脑袋的暴君。砍人脑袋是咱们皇帝老子的惯例,百姓对此有诸多戏谑之词。从我出名后,对犯人被砍头,百姓们便有这么一句说法:“喝三口陈年女儿红,不如啃一口安阳言梅肉。”

每个死囚被斩首前,都会喝三杯行刑酒以便浑身疏懒,下刀顺,落头快,不然一刀下去卡住就尴尬了。女儿红是咱们朝代最受欢迎的行刑酒,通常只有名臣大将才有喝女儿红的待遇。但相比安阳曹大厨做的新鲜醉鹿肉,女儿红也得靠边儿站——没错,安阳言梅肉是和苏州东坡肉齐名的好肉。而这位神通广大的名厨,正是小女子曹言梅。

名厨绝非一朝一夕练就,我十来岁时,可是差点用亲手做的饭菜毒死亲爹。当时老爹吃过那顿饭,上吐下泻,三天三夜,最后洛阳名医张大夫探亲访友,路过此地,才救了他一命。大病初愈后,老爹亲手写了四个大字“吾女难嫁”,将之题为金匾,高悬中堂,警醒全家,流于后代。被人说做饭难吃不是一天两天,但被亲爹如此对待,我觉得这是已经上升到了人格尊严的问题。从此往后,我背井离乡,刻苦钻研厨艺,最后在洛阳拜师学艺,在九霄饭馆帮衬厨子,继续荼毒当地老百姓。令我不解的是,每次别人吃坏肚子去看病,看得恰好都是当初救了老爹的张郎中。

张郎中全名张启,长得细皮嫩肉,笑起来相当灿烂,堪比四月鲜花,可惜眼光高贵得很,别人能治的病人,他看都不会看。然而,我毒害的病人,他都照单全收。久而久之,洛阳城便流传出了个不大动听的传闻:九霄饭馆的菜含有剧毒,因为客人在那吃坏肚子,张郎中都不拒绝。哪怕那时我做饭已有两把刷子,不再荼毒客人,这流言也未能散去。老板查出灾难源头是我,让我去澄清流言,否则就把我送上官府。我吓得屁滚尿流,立即到了张启的药铺,去找他算账。

“曹姑娘,久仰久仰。”张郎中看见我喜笑颜开,尓雅作揖。

我被老板的要挟吓破了胆,对着他的桌子便狠狠一拍:“久仰什么,谁叫你要接我的客了!”

未料张启一向淡定,此刻脸上却泛起薄红,低声道:“不知曹姑娘还在做这类工作,可我确实没有相同的癖好……”

我呆了一呆,理解了他的意思,也双颊发热,恼羞成怒道:“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啊!”而后快速解释了关于流言的起因经过。

张启闻言长久不语,只是把手中的《神农经》卷起来,谨慎道:“原来如此。那鄙人有一计,不知姑娘受用否。”他在我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我对着他白白嫩嫩的小脸,狠狠赏了五指大红锅贴。

不过,才过了不到三天时间,我又回来找他,咬牙切齿道:“我先说,这门亲事只为澄清谣言,我和你可没半点瓜葛。成亲以后,你不可以进我卧房过夜。”

张启微微一笑,又朝我欠了欠身:“是,夫人。”

就这样,我把终生大事定下,老板适时放出消息,说我是九霄的厨子,城里的百姓们见我和张启是夫妻,便理解了他治疗病人的缘由。很多人甚至为了和张启套近乎,还故意到九霄用膳。时间长了,我的厨艺飞涨,也逐步升为馆子里的主厨。我的两道绝活“言梅鲜鹿肉”“野鸡瓜齑”为时人赞不绝口。

张启颇为守信,从不靠近我卧房半步,但逢年过节,必会与我共同用餐,闲话家常。我们成亲后第四个大年夜,他多喝了几杯,略带醉意地望着我不说话。我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只好干巴巴地寻找话题:“前个月又有人打着我的名号找你了吧?现在看来,好像成亲后都是我占尽了好处,你不觉得亏么?”

张启含笑摇摇头,并未回答。

我夹了一块自己做的菜放进他的碗里,若无其事道:“当初你为何要与我成亲?”

“夫人不懂,这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我没你肚子里的墨水多,你直接说了罢。”

张启忍住了一个呼之欲出的酒嗝,起身走到我身边坐下,握住我的手,在我耳边轻轻喷洒着热气:“我,仰慕夫人已久……”还没来得及多问,他已靠在我的肩上睡死过去。

翌日,他显然还记得醉酒时说的话,红着脸向我连连道歉。我瞪了他一眼,在他脸上捏了几下,整一副河东狮吼的架势。他眨了眨眼,却忽然把我抱在了怀里。

这之后的日子和以往一样平顺,之后我的大厨名声渐响,他的医术也口碑大好。而与以往不同的是,我们俩就这样从一对假夫妻,变成了真鸳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