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他不会理睬,没想到这家伙竟真的仰起头来。他的鼻梁比一般东方人挺拔,面孔也有种混血的俊朗,仰起头来更显加明显——阳光将他的棱角雕刻得如此清晰,好像太阳神子一样。血渐渐止住了,他的手还放在我的头上,眼睛微微闭着,好似在这舒适的午后休憩一般。

我保持着这个姿势看着他。

突然,他问:“你在看什么?”

我吓了一跳,他的眼睛还是闭着的,却好像感觉得到视线的重量似的。

“我在看…你眼角那线疤痕。”我如实说。

“从小一起玩大的兄弟用匕首砍的。这只眼睛差点儿瞎了。”他淡淡的说,好像那是一只蚂蚁爬过的痕迹。我却听得惊心动魄,几乎忍不住追问下去。但他没有再说什么,只是问道:“很丑吧?”

“没有。”我答的是真心话。那一线疤痕——只是使他的面容更加霸气和皎艳。

他睁开眼来,似乎要看我答话时的眼神。我坦坦荡荡的回视他,没有一点不自然。他突然大笑起来:“打架有什么意思,不如喝酒!你敢和我比喝酒吗?”

这家伙的思维跳跃如此之快,好像没有逻辑一样的率性,真是个棘手的人物。可我很少喝酒。

“我的酒量一般。”

“我的酒量很好。”他毫不谦虚的说:“但我从不做必赢的比试——你喝一杯,我喝十杯,怎么样?”

好狂妄!我就要拂袖而去,他拉住我的胳膊:“九州。”

他的声音低沉,那两个无辜的汉字几乎要在他的话语中拦腰折断。

…僵持了十秒,我满头黑线的妥协了。

喝酒是件奇异的事情,你开始感觉到头脑发热,意志松散,进而觉得自由而轻松,喜怒哀乐好像都被高温的酒精蒸发过一遍,剩下的,就是那个最真的自己了。

我往喉中又灌一杯,大笑:“到你了!”

安式危当真一杯一杯的喝下去,醉眼斜飞,酒染衣襟,本来就鲜活的脸色更加盛艳,看花了人眼。

“九州…”他霸道的把手搭在我的肩头,说:“只开一时的花好呢,还是能开一世的花好?”

这个问题真是难回答,我的脑子也晕晕的,随口说:“开得美丽的就最好。”

“说得好!”他大笑起来:“我的园子里,都是刀口上开的蔷薇…哪怕过了这一季就枯萎,也不枉拼命盛开一场。”

他含着酒意的鼻息在我耳边,又暖又痒:“青都的帮主,很少有活过三十岁的。”

我猛然一惊,酒意几乎去了大半,呵斥道:“你胡说什么!”

“你两次见我,我都在杀人,下一次你见我——或许就是人在杀我。”他毫不在意的大笑:“狭路相逢勇者胜,但一山永远更有一山高。”

我怀疑他根本就没有醉,但说完这句话,他仿佛终于用光了所有的意识一样,跌倒在我的膝盖上,睡着了。

愕然推了推这个找我来拼酒却先醉得不省人事的家伙。他高大的身躯趴在我的膝盖上就像孩子一般,搭着几根头发的薄唇甚至有几分稚气。我为自己的发现而好笑,放肆的伸手捏了捏他的脸——本以为会如花岗石一样坚硬而冰冷,没想到触手是柔软温暖的皮肤。

星星还是如几个月之前一样挂在树梢,只不过沾了点点醉意。

一场青春的蔷薇花事,放肆盛开。

(《蔷薇花事》完)

祭春风(上)

我的初恋诞生在叛逆的十五岁,夭折在年轻的二十三岁。

其实,早在十七年前,这个结果就在游戏中预演过。

我所倾心爱慕的人仿佛来自于水墨画里的天空,只是那一个早晨的春风太和煦,才让他不经意流落至红尘的温暖间,倒映在湖光的清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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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瓦蓝,几只鸭子抖着拉风的黄绒毛,在花园的小池塘里嬉戏。

草坪上传来阵阵嘻笑声。我好奇地从墙后探出头来,一群和我年龄相仿的小朋友在玩海盗游戏,这是一种流行于当时的儿童试胆游戏,女孩们抽签选出一位公主;男孩们抽签选出一位王子和一个海盗,每轮游戏中这两个人要为了公主去冒险,其他男孩则可以自愿参加。所有人的身份都在游戏结束时揭晓,游戏过程中彼此保密。

大人们忙碌于他们的生意和谈判时,我们就和春江水暖的小鸭子一样,聚会在池塘旁的草坪上,进行我们自己的童话游戏。

一个男孩朝我喊:“小翔,快过来一起玩!”

我有些羞涩的从墙后溜出来,小跑着到草坪上,里面有几个男孩子我认识,除了刚刚叫我的常昊,还有宋博、周小加。正中间有一个男孩比我们略大一点,端端正正的坐着,弯弯的眼睛里似乎有亲切的微笑,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要亲近他。我悄悄坐到他身边,听见常昊朝他喊:“宇哥哥,这个新来的叫小翔,胆子最小了!”

圈里传来一阵哄笑声,我几乎要找个地洞钻进去,却干瞪着该死的常昊找不出反驳的词来。

“小翔,上次在朱爷爷家见过你。”宇哥哥却不嘲笑我,声音也和晨风一样温和。

“嗯?”我却已经不记得了,不好意思的挠挠头。

“朱佑翔。”他微笑着叫出了我的名字,我的脸更红了,对他的好感又多了一层。

“快开始玩游戏啦!”一个样子娇蛮的小女孩嚷道,天然的卷发十分可爱,就是眼神太霸道。

“好啦,抓石子了…”周小加似乎挺怕她,但话还没说完就被她打断了:“这一轮我要当公主!”她鼓着红红的小嘴,理直气壮的说。

“要抽签的啦,如果知道谁是公主,游戏就不好玩了。”常昊苦着脸,似乎也怵她。

“玩了七轮了,我一次也没抽到公主,不依不依!”她叠声嚷道:“公主是最美的女孩子!她们都没有我美,为什么她们可以做公主!”撅起的小嘴和圆圆的脸蛋在一群女孩中的确十分出众。

男孩们一头黑线,宇哥哥也只是微笑摇头。

这时,有人嚷道:“最美的女孩子是宇哥哥的妹妹!大人们都这么说~”说话的是宋博,他做脑筋急转弯最笨,力气却很大。这话立刻在人圈里炸开了锅,周小加凑过去问道:“你见过乐正云吗?”宋博憨憨的摇头,周小加显然有些失望。只听刚才发难的女孩叉腰站起来:“谁说的?我才不信呢,让她过来啊!”

“宇哥哥,我们想见见阿云,好不好啊?”常昊双眼闪着期待求道。

其他的男孩也纷纷附和,刚才那漂亮的女孩子完全被冷落在一边,仿佛一只雨水淋湿了的孔雀,我心里其实有点想和她说话,但她的下一句话把我呛住了:“看什么看啊,胆小鬼!你有本事去抢那个什么云来给大家看看啊!”

一只没有说话的宇哥哥看了她一眼。

她不知为何矮了气势,鼓着嘴不服气地坐在了草地上。

“云昨天吹了凉风,有些发热呢。恐怕不能来和我们一起玩。”宇哥哥并没有生气,抬眸的样子真是高贵。其实就看宇哥哥俊秀的侧脸,我也知道他妹妹一定是美人。

正在大家失望时,一个清凉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哥哥,我的木匣子呢?”

我抬头一看,顿时愣住。四周一下子变得很安静,只听得见春日的晨风吹拂树叶的沙沙声,音乐一样。

宇哥哥似乎站了起来,和她说了什么,但我完全没有听清楚。思维被霸占得严严实实,什么也听不真切,就像梦游似的只能看到眼前一张容颜——美得仿佛来自童话的最深处,对我施了魔法。

直到乐正云坐到周小加旁边,我看到周小加兴奋得涨红的脸和手足无措的样子,才知道她答应了和我们一起玩游戏。常昊和宋博的表情都傻到了极点,一个嫉妒的盯着周小加,一个只知道傻笑。我想自己的表情肯定也高明不到哪儿去,再看之前娇蛮漂亮的女孩子,很奇怪,一下子觉得那只小孔雀不过是麻雀。

昏头昏脑的开始抽签,我的视线始终移不开周小加旁边的位子,又不敢正视,游戏开始了才迟钝的看一看自己手中的小石头:竟然是王子。

“谁敢从那边的独木桥走过去就算赢!”女孩们叽叽喳喳的讨论着冒险方案,小麻雀骄傲的指着池塘中间的一根圆木说。

我承认我的脚软了。那棵圆木本来只是装饰用的,连鸭子在上面也未必走得稳啊,况且我不会游泳。宋博和常昊的脸也有些发白。只有周小加不知从哪里来的胆气,似乎一丁点都不怕,对身旁的乐正云说:“看我的!”

周小加的小眼睛很虔诚,看上去有些搞笑。我相信他是真诚的。看到她,男孩子绝对都是真心的脸红,愿意为她赴汤蹈火。

她真的抽到了公主吗?我的心跳得厉害,我抽到了王子,那我…

“我才是公主!”娇蛮的小麻雀站了起来,充满敌意的看着她,似乎要把这个柔柔弱弱的美人吓到知难而退。我不禁有些心疼了,她的睫毛仿佛粘着露水,浓密得有点湿润的感觉——后来我才知道,湿润的不是晨雾,是她眸子里藏敛的忧伤。

乐正云没有反驳小麻雀,似乎对他们的话都不感兴趣。我不禁有些失望。如果她不是公主,我实在没有足够的动力去冒险。

男孩们排队的时候,我磨磨蹭蹭的藏在了队伍的最末,悄悄把刻着“王子”的小石头收进了口袋里。

第一个上去的是宋博。他的力气很大,胖胖的身体平衡性却不见得多好。刚踩上圆木,就脚下一滑差点掉进水里,满头大汗的退了回来。

又有几个男孩上去,却没有人敢迈出步子。

第五个是周小加,他像螃蟹一样横着靠近圆木,慢慢向前移动,走出了三五步。小朋友们爆发出一阵欢呼声。他聚精会神的朝前走着,突然我听到“扑通”一声,大朵水花溅起,池塘的鸭子嘎嘎叫着四散逃窜。早春的池水还是有些清寒的,周小加哆嗦着爬上岸。

男孩们的脸上都露出畏惧之色,没有人敢再试。

“没有人敢再试吗?——”常昊自己也不敢试,朝我们问。我觉得口袋里紧紧拽着的刻着“王子”的卵石发烫,脸颊也是。可我看着周小加冻得哆嗦的样子,脚步就像钉在了地上一样迈不开。一时间,四周安静得可怕。

突然,一个清凉的声音说:“我试试。”

我们朝声音的方向看去,傻了眼。周小加一边抱着自己哆嗦,一边说:“喂…喂…那是男孩才玩的…”

乐正云没有理他。我这才发现,从背影看,她的身材虽瘦,却比我还要高一些。若不是那长长的头发和额发下的一张玉颜,光看她走向圆木时的胆量,简直要把她当成男孩子了。

她慢慢走上了圆木。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从来没有见过平衡那么好的小孩。或者因为她真的无所畏惧,才会走得心无旁骛。快到圆木中间了,一只红嘴碧羽的鸟儿飞过来停在了她的肩头,春风入画,那景色让我们都看痴了——可平衡就像天平的两端,只要施加一点点外力,就足以把它打破——我眼看着乐正云的身形晃了一下,忍不住惊呼出声!

一瞬间,在我以为她已经落进水里了的一瞬间,她的双手双脚攀住了圆木!就像一只倒挂在树枝上的白蝴蝶,艰难的向前挪动。我看到汗水从她瓷白的脸颊淌落下来,小血珠渗出了她的手掌。我的喉咙里像哽住了什么,脸上火辣辣的羞愧。

终于,她艰难的到达了岸边。微微喘息的站起来,单薄的脊背竟站得像标枪一样直。她掏出自己的小石头扔到池塘这边来。

那石子跌在地上滚了两下,赫然露出两个字——公主。

我真希望世上有后悔药。如果我早知道公主是她,一定会拼尽全力的,至少不会连一试的机会都可耻的放弃了。可世事往往就是这样,很多时候我们不知道对手是谁,也不知道自己的力气往哪里使,只能跟着一颗心走,去做猴子捞月的傻事。

我儿时最深刻的羞愧来自于这场游戏。当童年的时光渐渐远去,我年轻的下巴长出了胡茬,渐渐变声的嗓音有了磁性的力量,因为打CS而近视加深的眼睛戴上了厚厚的眼镜,我的胆子依然没有变大。

十五岁,在一切都处在怀疑和叛逆的年龄,我对功课没有什么兴趣,对生意更避之惟恐不及,在成人们眼中我就是一个家境尚可无所事事的纨绔子弟,将大把的青春浪掷在街头巷尾。反正我最不缺的就是钱和时间。

直到那一个秋天,我再次遇到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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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正集团准备开展一个“千岛湖梦”的大工程,举行声势浩大的公开招标。天泰建筑也参与了招标会。我不情愿的随爷爷前往千岛湖,那时秋日的岛屿景色令人惊艳,但我却毫无兴趣,一个人在岛上四处闲逛。

远远的看见一个人在钓鱼,我不禁好奇的走上前去。

钓鱼的人姿态十分悠闲,一袭灰蓝布衫似乎专为他的气质裁剪的,就像金黄色的山脉专为秋天剪辑一样。几片金色的银杏小叶落到他的肩头,他也浑然不觉,欣然放目湖中的秋色。

我凑近一看,他身旁既没有放鱼的桶,也没有装鱼饵的篓,似乎两手空空就带了一襟的秋意而来。我不禁“呀”了一声。

他侧过头来,容貌再普通不过。

“你在学姜太公钓鱼吗?”我扶扶眼镜,饶有兴趣的问。

他甚至没有摇头,也没什么表情,只扫了我一眼:“姜太公钓鱼虽用直钩,但与其说他无求,不如说他求的东西太重,并非一个小小的鱼钩能钓起来的。”

这人说话真有意思。我来了兴致,挨着他身边坐下来:“那你是用直钩吗?”

“我当然用弯钩。”他的眼神里铺展着山色叠峦,十分悠远耐看:“我钓这秋天的美景,不用弯钩怎有收获呢?”

我诧然正要发问,只见湖面微澜,似乎有鱼咬钩了。他扬手一抬鱼竿,动作十分利落,拉上来的却是空钩。

我不甘心道:“刚才明明有鱼咬钩了,怎么会跑掉呢?”

他敛眉不答,不愿意说话时的样子也给人一种舒服的感觉。我这才发现,他平凡的面孔上一双眉倒是不俗。

“我叫朱佑翔,你呢?”我起了结交的兴致。

“苏长衫。”他拿着鱼竿站起来:“近日来千岛湖有不少项目竞标的建筑商和地产商,你是哪家的公子吧。”

“被你猜中了。”我扶扶眼睛。

“我不是猜的。”他撩了撩衣摆,单色低调的布衫在风中一动,让我竟有眼花缭乱的错觉:“我是看出来的,自然很确定。”

呀,这人眼神一派低调闲散,甚至几分慵懒,但说出的话真是狂妄。

我不由自主的跟着他问:“你怎么看的?”

“观其神,察其色。”

“你明明在看湖,什么时候看的我?”

“一眼即够了。”

“…”

我亦步亦趋的跟着,一头黑线。他漫不经心的把鱼竿往肩上一搭:“这次的竞标其实很简单,谁掌握了一个关键,谁就能获胜。”

我本来对生意上的事情一窍不通,也毫无兴趣,但他的一句话还是撩起了我的好奇心。

“什么关键?”我凑过去。

他闲着的左手指向前方:“关键就是——”

是夜,天边夜云稀疏,一轮满月金黄。

我把白天的偶遇讲给爷爷听。刚参加完首轮竞标会回来、一脸疲惫的爷爷眼神突然亮了:“谁告诉你的?”

老爷子是商场上的老将,一向喜怒不形于色,这次竞标天泰公司又是全力以赴,公司的智囊提供了无数点子,做了最周密的策划,还有什么好稀奇意外的?

老人家的反应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我如实说:“一个叫苏长衫的。”

“苏长衫?没有听过这个名字啊。”爷爷似乎在脑子里找这几个字,却没有搜集到任何信息。

我躺在床上,望着窗外那轮蛋黄一样可口的月亮。白天的奇遇太刺激了,爷爷头一次赞许了我,还让项目组连夜重新赶制策划案。那个叫苏长衫的一句话真有这么神吗?我怎么也睡不着,终于,爬起来蹑手蹑脚的走出了室外。

金色的月光洒在湖面上,秋风凉爽,让我简直要惬意的大喊一声了。轻松的跑向湖面,脚下是柔软的蓑草。

正在我忘情忘形时,突然脚下一空,我只觉得身体猛然下沉。

惊惶的发现自己双腿陷入了很软的淤泥之中,我大力挣扎,试图向上爬,却惊觉自己越陷越深,淤泥很快漫过我的腰,快到胸部了。

我终于发现自己的处境——沼泽,这是湖边的沼泽!

我冷汗淋漓,快绝望了。

“救命——救命——!”我大声喊,不敢再妄动,但人还是朝沼泽里慢慢滑去。淤泥快埋到我的肩膀了,我头一次觉得死亡离我这么近,呼吸渐渐压抑,我快放弃了。

祭春风(下)

一个清凉的声音从我头顶响起:“抓住它!”

我慌乱的伸出手来,求生的欲望让我死命的抓住那伸过来的树棍,感到有人在用力的将我往上拉,还有喘息声——

终于,我的手抓到了结实的土地,满身泥浆的爬上了岸来,几乎是立刻脱力的倒在了地上,大口地呼吸新鲜的空气。

许久,我昏眩的头脑清晰了一些,才注意到旁边的救命恩人。

一眼过去,我呆住了。月光下的容颜,让我刚刚清醒的头脑再次昏了。我突然发现,死亡和幸福有时真的只有一步之遥。一瞬间,我就将记忆和现实衔接了起来。但,她早已不认识我了。

稍稍平息了体力透支的疲惫,她很快站来,单薄的脊背还是优雅的直着,拒人千里之外。

看到她转身要走了,我终于喊了一声:“乐正小姐!”喊出来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太急切太激动而有些嘶哑。

她微讶的回头望着我。

“我是朱佑翔…不,小翔!我们小时候一起玩过海盗游戏,你,你好勇敢!”我一口气将这句话说完,觉得肺部的浊气吐出了大半,只是脸上烧得厉害。

乐正云似乎在记忆里搜索我提供的线索,半晌,她点点头:“那天我有件东西找不到,到花园里找哥哥时遇上了你们。”

原来那天她是去找东西。我想起初次见面她的那句话“我的木匣子呢”,立刻用力的点头:“对!对!”

我忍不住的想:究竟是什么东西,让她如此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