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有初老老实实回答:“吃过了。你呢,吃了吗?”

“嗯。”

彼此的动静在电波里穿梭来回,时间在默契里走成一块一块的留白。她听见他那边在沙沙写字,他听见她那边在走来走去,又听见有猫放肆地一声声地唤,她便走到门边探望:“咦,猫跑进院子里来了。我要挂了。”

雷再晖走向套房的窗边,一抬头便能看见高高悬于都市上空的月亮。

看得见的明月离他这样远,看不见的红尘离他这样近:“不要挂。”

钟有初顿了一下,走进厨房,单手拿出剩饭钵,拌上肉汤,开门出去。

“咦,带你女朋友来吃饭吗?”那鼻头上一点黑的猫儿,搂着另一只花斑猫,好整以暇地坐在院子中央,等着钟有初上菜,“等一下,我去剥根火腿肠。”

过一会,钟有初投降:“我好佩服你。我已经举不动手机了,而且独臂客好不方便。”

雷再晖真是觉得好气又心疼:“你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做蓝牙,专为解放双手?”

她咦一声:“我好像也有一副耳机。”

于是翻出耳机来继续和他通话,好似雷再晖就在她耳畔一般:“有初。”

“嗯?”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因为不是科班出身,以前拍戏时钟有初受过学院派主角不少教育。人家可不会因为你年纪小便对你娇惯,看你有天赋才对你多说两句,时时耳提面命,在片场一眼望过去,一声声叫的全是老师。老艺术家们教了她许多窍门,也教了她许多挑剔。

今时今日,演艺圈的拍摄技术与器材不断翻新反而忽略了演员的功底和剧本的逻辑,只追求潮流与话题,一窝蜂地追捧这个,又一窝蜂地批判那个,毫无主见,本末倒置。故而钟有初甚少看电视剧和综艺节目。

因为钟汝意常年挂在网上,所以她也鲜少用电脑。喂了猫,快八点了,她会翻翻无聊的小说。

“读一段给你听——女主角以手抚额,悄声道:‘唉。这对小冤家从早上一直吵到现在,从天文一直吵到人文,从地理一直吵到伦理,吵得我头痛。’”她乐不可支,“这本书虽然幼稚,但每个角色都很可爱。”

八点半,她打开电视机,将声音调小,看地理频道的一档节目。

那节目从宏观世界讲到微观芥子,五花八门,无奇不有,正好播着一部关于海底生物的纪录片:“咦,不播大马哈鱼了么?这是什么?”

画面上出现一种深居于海底湍流中的生物,造型如一枚兽角,周身长满骨针,有俪虾一对,自小钻入,相亲相爱,一生寄居其中,直至双双死去。

“这种海绵,英文中称之为‘维纳斯的花篮’。我们则称之为,”她听见雷再晖在耳边轻轻教她,“偕老同穴。”

第二十一章 惊蛰

钟汝意原本就封闭在自己空间里,除了下楼吃饭就是挂在线上和网友们交流。他虽然发现女儿多了一个习惯,在晚饭后总会戴着耳机到处走,但他只以为她在听歌——因她并不絮絮说话,偶尔两句,钟汝意也只以为她跟着哼走调了,甚至觉得好笑。

听歌消遣他并不在意,可是仔细观察,才发现女儿原来是有说有笑,有问有答。

她站在花盆边上,说:“这么冷,居然开了一朵月季……浅浅的红色。”

又在关窗的时候说:“今天猫儿都没有来呢。”

再到灯光下仔细观察,才发现女儿神态娇俏,眼波流转,双颊绯红。他想起女儿小时候,便喜欢玩打电话的游戏,手指绕着电话线上,又想起叶月宾和叶嫦娥一对姐妹,自小教她黄梅戏的身段,教她眼随指尖,指尖轻点,如何叩在那呆书生额头上。

自妻子死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女儿如此容光焕发。

好得很,他咬牙切齿地想,你恋爱了。闻柏桢没有要你,你没有跟缪盛夏,可你终于找到那个人了。

对于叶月宾的死,外人痛苦过,就是一场葬礼;叶嫦娥痛苦过,就是一场春秋;只有钟有初的永恒自伤,令他的痛苦不那么孤单。

他不否认女儿从来是娇俏的,迷人的,和她的母亲一样,是一朵开不败的花;但这娇俏,这迷人,这开不败的花,底下的土壤,正正是亡妻的腐烂尸骨!

“我不知道……”钟有初发现父亲钟汝意正出神恍惚地盯着她,“真的要挂了。明天再和你说。拜。”

钟有初将耳机摘下来,攥在手里,手心有些湿漉漉地。父亲从未这样长时间地凝视她,显然是想着什么——一定是要和她说话了。她急急地走近两步,几乎不相信今夜有这样的幸运:“爸,要喝茶吗?我来泡……”

钟汝意开口了。因为许久没有对女儿说话,最恶毒,最嫌恶和最沉痛的语气,不受控制地从胸腔中奔涌而出。

他整个人都气得发抖。

“你怎么笑得出来。”

他十年没有和女儿说话,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怎么笑得出来。

果然,女儿一听到这句话,所有的娇怯温柔便倏地从那张酷似亡妻的脸上褪去。她似是一时怔住,又似一时语塞,似是一时错愕,又似一时震惊。

“是谁?”钟汝意不知道电话那头的人是谁,又在哪里。不过现在科技发达,信息迅猛,即使分隔南北极,也是天涯咫尺。

连空气都在变成毒气,钟有初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呼吸,哪里都是错。

“是谁!”

手机和整副耳机骤然跌落在地板上。

她似是一时忘记了如何说话,良久才道:“……一个朋友。父亲刚去世的那位……”

甫一出口,钟有初便知道自己大错特错——这句话中的关键词瞬间将父女俩拉回叶月宾骤死的那个下午。那种孤苦无依,满心悲愤的感觉在今天依然一分未减。

“人家的父亲刚刚去世,你就用这种轻佻浅薄的口气与人通电话。”钟汝意怒极反笑,笑得狰狞,“我看你已经没有廉耻了!”

钟有初脸上失去了所有颜色,苍白得不似个人,扶着流理台摇摇欲坠。

她永不诉于人前的秘密,和那些苟且偷生的亲吻与欢愉,决不能共存。

她猛然抬起手,在自己脸颊上狠狠地扇了一记。

第二天钟有初没有下楼吃饭,叶嫦娥问钟汝意,不得要领,只好上去请教。她想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用黄梅调逗着侄女:“哎呀呀,我的美娇娘,为何春情深锁闺阁,为何消瘦不思饭食?……不对,一定是你爸干了什么好事,是不是?”

钟有初背对着小姨躺在床上,一边看书,一边回答:“他和我说话了。”

“是吗?”叶嫦娥心想,这应该是个好现象,怎么闹得这样僵,“他说什么?”

钟有初静静翻过一页书:“骂我。”

叶嫦娥大吃一惊。

钟有初一边翻书,一边说:“实在骂得好。小姨,我昨天睡得不踏实,所以没有什么胃口。你们吃,不用管我。我要是饿了,会自己煮面吃。”

床沿一沉,她手中的书一轻,被叶嫦娥抽走放在一边。

叶嫦娥轻轻地拍着侄女:“有初,做恶梦了?”

是的,她做恶梦了。她已经很久没有梦见过无脸人,可是昨夜他又入梦来。

那脸明明没有五官,却能感觉到专注与疑惑。她困在一副锈迹斑斑的铁笼里,腰腿俱折,血迹斑驳的手指,不停地编织着一件无限长的荨麻披甲。

她不愿意再回忆下去:“小姨,讲个故事给我听。”

叶嫦娥错误理解了她的意思,语气中有些惆怅:“故事?故事没有,事故倒有一件——听说缪盛夏要结婚。娶的是格陵有色一把手的大女儿,有头有面,不过到现在连名字也问不出来,真是奇怪。”

钟有初一下子想起雷再晖的记事簿,心脏又是一阵绞痛。

“是吗?他总要摆酒的。”

“奇就奇在这里,缪家压根儿没有摆酒的意思。到处都在传说新娘子长得很丑,瘦黑矮。我看缪盛夏这次是招报应了……不一定,老话也说娶妻求贤淑,说不定人家很贤淑呢?就算不贤淑,也有好靠山……唉,看来我是治不了他的相思病了……”

她喊了两声有初,没有反应,便轻轻替侄女拉好被子。

钟有初昏昏沉沉地躺着,突然听见楼下有尖锐的吵架声,于是惊醒了。

“老娘还天天来给你这个废物送饭……要不是看在有初的份上……你这副嘴脸,我姐能安息吗?对女儿发脾气,你算什么好汉!”

接着便是一堆碗碟破碎,桌椅推拉的声音。钟有初下床,从梳妆台里拿出一个首饰盒。

停了一停,她将首饰盒打开。

一回到云泽她就已经把项链和戒指珍重地收藏,现在反而有些犹豫,是不是要重新戴上。

她摸着那琉璃地球,叶嫦娥和钟汝意的争吵声断断续续地传来:“你根本不知道……”

“自私!无知!懦弱!”

她穿戴整齐,走出房间,下了楼梯,父亲和小姨争吵得那样激烈,语言苍白的可笑,不过是互相指责和推卸责任,他们压根儿没有注意到墙角走过的身影;钟有初推开大门,穿过院子,一直走出这个家。

竟然已经是傍晚了,她慢慢地在街道上走着,有人和她打招呼,她便恍惚地笑一下:“吃了吗?”

这是生她养她的家乡,不需要任何方向感,她闭着眼睛都能找到那些熟悉的大街小巷——她在这个角落踢过毽子;她在那家店里买过发卡;这里是她的母校,那里是她第一次试镜的礼堂……

堤上的晚霞最美,走得累了的她想最后戴着这条项链去看看。

可是初春的晚霞颜色比较黯淡,人影也寥寥,钟有初在堤上坐了几分钟,心想真是对不起了,没法让你看到最灿烂的云泽晚霞。

她摸着脖子上的琉璃地球,沉思了一会儿,便翻过栏杆,沿着阶梯朝堤下走去。

现在是枯水期,钟有初足足走了二十多级,才踏到水面。她再往下走,便觉得胁下一紧,已经被人拦腰抱起,转个方向,一气奔上堤面,手一松将她砸在地上,犹不解恨,又狠狠踹来一脚。

钟有初背心上猛然吃了一记,知道在云泽只有那位少爷敢当街踹人,而且踹了还是白踹——那句话怎么说来着?雷霆雨露,皆是皇恩。

“你怎么在这里?”

缪盛夏勃然大怒,指着钟有初的鼻子:“我怎么不能在这里?云泽的天是我的,地是我的,山是我的,湖也是我的!你他妈的要在私人地方自杀,存心恶心我是不是!”他急火攻心,又把钟有初拎起来前后摇晃:“再走两百米就有桥,你他妈的怎么不去桥上跳!老子保证不救你!”

第二十一章 惊蛰 你迟到了许多年2

“谁说我要跳河?”钟有初摔开他的手,喝道,“我的命是我妈给的。我什么都可以不尊重,绝不会不尊重这条命。”

缪盛夏见她脸带愠色,语气激越,知道所言不假;自己白做了一回英雄,捋捋头发,仍然气焰高涨:“那你好端端地往下走什么。别以为是枯水期就淹不死你。”

钟有初本来就一腔的悲愤与愁苦,被缪盛夏这样搅局,竟然又生出了几分苍凉。

就要惊蛰了,越冬的世间万物,到了那一天便会被隐隐春雷震醒,寻寻觅觅,蠢蠢欲动,嬉戏打闹——这本不是离别的季节。

她褪下梨形钻戒,又摘下珍珠项链。它们已经看过她的家乡,给过她最后的温暖:“我只是不要它们了。但是——但是我又不希望它们被送到另一个女人的手上!”

说着,她手一扬,钻戒在晚霞里划出一条弧线,远远地投进湖心。

她是怕扔得离岸边太近,故而涉水前行。缪盛夏没想到她竟然如此刚烈,不由得心头生出一份震撼与敬意。

他左手上也戴着一只婚戒,那是应长辈要求,与格陵有色的钟家女一起买来充门面的“信物”。

现在毅然摘下来,抡圆了胳膊扔出去。那小小指环击穿水面,还伴着缪盛夏一声暴喝:“去!”

如石崇击碎珊瑚树一般,缪盛夏随即来抢钟有初手中的项链,一争一夺,一拉一扯之间,线断了,珍珠像一把豆子似地洒向湖面,忽忽落水,只剩下那颗小小寰球紧紧地攥在她手心。

钟有初惊出一身冷汗——她怎么能自私至此,将他的世界也一并扔掉。

蔡娓娓带着全家人从西班牙飞回格陵度假,闻柏桢亲自去接。

这女人比上次见又丰满了些,明明天气还冻,短外套下是色彩斑斓的长裙,两颊晒满雀斑也没擦任何遮瑕霜,走动间一阵阵香风袭人。她丈夫胡安头发几乎掉光,胡子又浓密到遮住嘴,故而不大说话。

三个小孩是混血眉眼,比闻柏桢上次见到长了几岁,如诗如画,好像天使下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