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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平安呆若木鸡地看着她,虽然多晴这个家伙平时有点恶劣,甚至有点没良心,可是不会撒谎。

“你今天没发烧?”

“体温三十五度半。”

“你很正常。”

“对。”

祝平安又傻了一会儿才倒在床上翻滚起来:“你不要喜欢他,他是痴心妄想的级别,我把校草哥哥让给你,让我来痴心妄想吧,多晴,我是为了你好!”

付云倾的确是痴心妄想的级别。

若不是这次跟祝平安开玩笑,她也压根没想过。

相处了那么久,一个骨子里没有任何崇拜主意的人慢慢的被他的认真和严谨吸引,因为他的工作态度而钦佩不已。若不是私下的他总是带着柔情似水的伪善面具,说不定,在她二十年的生命里,他会成为她第一个提起来就肃然起敬的人。

或许对于付云倾来说,只有岁月在他的身上留下痕迹,让他头发花白,面容的慈祥的时候。他的粉丝才真正的把那一丝不经意的贪恋心思收起,只剩下敬重。

晚上在酒吧,何夕还是没有理她,不过面色已经舒缓很多。

洛洛这个和事佬很高兴地忙来忙去,还很狗腿地帮何夕化了眼妆,不停地说起多晴多厉害,过了日子就要跟大漫画家去东京参加一个很重要的交流会。

何夕听到这里才回过头说:“确实很厉害啊,要去多久。”

多晴咧开嘴:“半个多月的样子。”

他点点头又转回头去忙自己的事情。

因为是阴雨天,酒吧生意不好,他们的收益也不好。洛洛抱怨着今天连打车的钱都赚不到,被何夕狠拧了一下胳膊。多晴对着镜子擦脸上的粉,却从镜子里看见有辆车从开过来,车牌挺熟悉。

付云倾按了按喇叭,探出头来。

他的头发已经长得够长了,可是很柔顺微微卷曲,一点都不显得邋遢,偎着颈子垂下来,非常的好看。多晴虽然信奉“美男都是毒蛇猛兽”的真理,还是心下忍不住为这个祸水的美貌赞叹了一把。

“来得刚好,还怕你走了。”付云倾把脸转向其他两个人,好脾气地打了个招呼,“你们好,看来雨没那么容易停了,要不要送你们回去?”

那笑容下似乎也没有多少诚恳。

何夕与他静静对视两秒:“不用了,谢谢。”

她很温暖,像一头皮毛柔软的幼狼。

深夜下雨总有种说不出的惬意,或许因为落雨的声音掩盖了世界的喧嚣。也只有这个时候世界才是最安静的——静得可以听见对方心里的声音。

车子在雨夜中静静前行,不是去付云倾家里的方向,也不是去多晴学校的方向。

“你不问我来找你什么事?”

“你找我肯定有你自己的理由啊。”

真是典型的纪多晴式的答案,他稍稍高兴了一些:“那你不问我带你去哪里?”

“你肯定有要去的地方啊。”

“你很容易信任别人。”他沉默了一下,“这样很不好。”

纪多晴笑起来:“你又不是别人,你是付云倾啊。”

付云倾不是别人,这是什么逻辑。这种毫无理由的信任让他的心升起异样的暖意。几个小时之前,他觉得自己快要喘不过气来,那么多年过去了每次看见她的脸还是想要逃走,会觉得窒息。

每次都是开着车在街上漫无目的走,好像要寻找什么似的。当车开到酒吧附近的时候,他突然强烈的感觉到纪多晴是在那里的。以往的时候,他不允许任何人看见他这副沮丧的模样。他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会觉得她在那里,为什么会想要见到她。

大概是因为他心中隐约有种感觉,她一定有办法让他高兴起来。起码心里的暗影会因为她那双干净的眼睛稍微稀释一些。

其实他也没有想去的地方,每次都是漫无目的。

“你想去哪里?”

“我吗?”多晴想了想说,“想去山顶看星星,点小烟花,吃烤玉米。”

付云倾望了望窗外越来越大的雨,连路灯的光都被雨雾簇拥成一捧朦胧的光源。什么都看不清,所有的车都放慢了脚步,像是怕惊醒了什么似的。

“山顶的雨只会更大。”他笑了,原来她脑袋里也会装这些浪漫到不行的桥段。

“下雨也可以看星星的。”她说,“只要你想看,就一定能看得见的。”

她的眼睛灼灼发亮都是雀跃,剥掉那层被现实的外衣,她不过也是个小孩子。小孩子都是任性的,他讨厌任性的女生,可是小孩子任性是天经地义的。被她这么无厘头的一闹,仿佛他也变成十五六岁为了给心爱的女朋友捉萤火虫捡贝壳而上山下海的稚嫩少年。

实际上他并没有经历过。

因为他没有交过女朋友,那些女孩子写的情书他一封都没看过,跟女生怎么能认真。她们的偶像天天换,每天都是至死不渝。所以他谁都不相信。林嘉信了,也认真了,所以他才那么惨。

车子开到半山腰,于是越来越大,已经有了暴雨的趋势。付云倾不得不把车子泊到路边,静静地等着雨势缓一些。

“我刚才以为你要把车子强行开上去的。”多晴突然说。

“什么意思?”

“我经常看见报道暴雨天路滑,盘山公路又窄,很多车会冲到山下去,车毁人亡,有些连尸体都找不到。”她说得很认真,漠漠地看着摇来摇去的雨刷,“你不知道吧,这一路上你的表情都有种要去赴死亡约会的感觉。”

他的表情有那么难看吗?

不过他奇怪的是:“你不怕吗?”

“我不怕,假如你真的要死,我陪着你也可以的,一个人难过真的太可怜了。”

付云倾眼前一热。

他慢慢爬在方向盘上,疲倦地喘气,许久没有说话。

被看穿了。

他小心翼翼伪装了那么多年的最深的念头一下子就被看穿了。这个孩子绝对是个恐怖分子。他一定要离得她远远的才好。

多晴看着那柔软的头发,犹豫了一下,小心地把手覆盖在他的头上。她每次难过,母亲都是这样安慰她的。母亲还会拥抱她。没有感觉到他的拒绝,多晴大着胆子蹭过去,双臂环过他的身体。

她很温暖,像一头皮毛柔软的幼狼。

“我妈今天来过了……呵……我妈……”他的声音模糊地传出来,“他现在找我只是为了钱,拿着我赚的钱去养野男人,去养她和野男人生的杂种……妈……呵……那种女人怎么有资格当人家的母亲……”

多晴将他抱得更紧些,他皮肤透着滑腻的凉,像条蛇。

“不要恨她,她也不想那样的吧。”

任何人听了这种故事,都会是这种千篇一律的安慰,他都知道,所以他不跟任何人提起,即使最好的朋友面前,他也不会暴漏出这种软弱。

“不过,如果恨他能让你快乐,你就恨吧。”多晴下巴磕在他的手臂上,抬头笑,“可是付老师,你恨他会让自己更难过,所以,你就把她当个屁,放了她吧。”

……

付云倾看着她的脸,顿时五味杂陈。

她松开他,顿时笑起来:“怎么样,现在好一些了吧。以前我想哭的时候,我妈就是这么安慰我的。”

“摸摸你的头,抱抱你。”

“对啊。”

被她当成小孩子,他还真是哭笑不得。不过她真的很温暖,而且她也有个温柔耐心的好母亲。

“你说的是你的养母吧,你是亲生母亲是怎么样的人?”

亲生母亲,如果不是这么问起,她根本忘记现在的母亲是养母的事实。多晴愣愣地看着他,半晌才茫然地摇摇头。

“忘记了?”

“没有。”多晴挠了挠头,“只是……有点想不太起来了。”

忘记和想不起来有什么区别?

这时雨势稍微缓了一些,付云倾重新启动车子往山顶上走。等走到山顶雨已经差不多快停了,车子里格外的安静,原来多晴已经睡着了,微微仰着头露出一点点尖尖虎牙。他把车座放平,又拿了毯子将她盖好,这才打开车门走出去。

深蓝的天际慢慢泛滥开浅白,雨后的山顶泛滥着生机勃勃的泥土和青草混合的香味,五脏六腑都像被清泉洗过一遍。接着耳边的鸟鸣声越来越多,像在举行大型的森林演唱会。当太阳从天边慢慢跃起,一丝丝的金色像温柔的天使的小手透过眼睛抚摸着心脏。

好像一切不好的东西都因为这一场大雨而洗得干干净净。

什么都是新的,完全好起来了。

而纪多晴什么都没看到,她睡得很香,还流了几滴口水。朦胧中好像有人在她耳边说谢谢,热乎乎的气息喷涌在耳边,让她忍不住地躲。

等她醒来睁开眼睛就看见一张放大的脸。

眼角微微下垂,温柔又礼貌的好青年低声说:“午安,小朋友。”

她很温暖,像一头皮毛柔软的幼狼。

自那天之后付云倾都没有过见过纪多晴。

要出门之前琐碎的事情总是很多,父亲朋友的女儿来北京工作,于是打电话要他照顾。他只记得那女孩小时候无法无天的在他家里吃完喝完,走的时候还要拿着的彪悍摸样。不过已经隔了十几年,他也不是那个会恶劣地将盐巴撒到她蛋糕上的小鬼。

女孩叫安静,比他小两岁,名字取得跟她本人一比就是个莫大的讽刺。在机场一见,他就被她黑色的指甲油和烟熏妆镇住。她是个闲不住的人,他把她送到酒店,又带她去吃饭。听说付云倾要去动漫社就要死要活地跟着,完全就是把“厚脸皮”三个字的含义发挥到了一种极致。

不过也能理解,毕竟安静小时候走到哪里都抱着她喜欢的《美少女战士》。进了动漫社看见满书架的动漫书,安静立刻忘记了付云倾的存在。在办公室里大呼小叫上串下跳,把所有的编辑都镇住了,面面相觑不知道如何是好。

林嘉很头痛:“你怎么带了只猴子来,你如果说她是你女朋友,我立刻去死。”

他挑眉:“你这是在向我表达吃醋的意思?”

林嘉故作惊慌地掩住嘴:“天啊,被发现了吗?那你也知道我每次去你家都会偷你的内裤那件事吗?那我们还能做朋友吗?”

付云倾心里猛叹气,这么爱演为什么不去做演员?

接着他们就发现门口站着个呆若木鸡的家伙。纪多晴抱歉地挠挠头,转身正要走,被林嘉捂着嘴拖进门。编辑部的人只看见纪多晴挣扎着被一脸凶神恶煞的总编拖进办公室,又是一阵胆战心惊,纷纷跑到门口的财神爷面前烧了三炷香拜拜。

“把你刚才看见的都忘掉,那不是真的。”

“嗯,我不会乱说的。”

“……”

多晴神秘一笑:“总编你说不是真的,我就当不是真的。”

林嘉简直要被她打败了,可是看付云倾倒是挺得意的,看着她的眼神专注而温柔,让他隐隐约约有种奇妙的预感。不过他很快就否定了这个念头。毕竟付云倾是个不恋主义。这么固执的一个人想要改变也是很难的。

尤其是听说前些日子他听说付云倾的母亲来过。

每次他见到他母亲都像在提醒着他,关于以前那段愚蠢的过去,和他愚蠢的存在。

以往每次见过他母亲,付云倾都很阴沉,关掉电话也不在家,他根本就找不到他的人,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只能不停地拨他的电话。可是那天他打电话去,付云倾压低声音说:等等,我去客厅里说。

他觉得奇怪,开玩笑似的追问:你卧室里藏了一个女人吗?

付云倾笑了一下说:是养了只危险的宠物呢,在睡觉。

林嘉才知道那天付云倾是跟纪多晴在一起的,他唯一知道付云倾在哪里,跟谁在一起的一次。或许他的预感是对的,纪多晴这样的女孩在他身边,不足够改变他,却在一点点的影响着他,渗透着他,不知不觉地吞噬着他。

“我真的不会说的,你不要用看肉骨头的眼神看着我啊。”

林嘉挫败地摇摇手,这种答非所问,驴唇不对马嘴的沟通方式真让他差点要给纪多晴跪下。付云倾却觉得很有趣,整个编辑部的人都很怕林嘉,毕竟他是上司,可是纪多晴就完全免疫。真不知道她是少根筋还是什么,会把老虎当猫看。

“过两天就出发了,你准备好了吗?”

“是啊。”

她打量了一下他,又是那副风和日丽的模样,知道他也不错便不再询问其他。她是来送资料的,送完资料就赶着回家尝母亲最新学的香草烤鸡。付云倾本想问她晚上去不去酒吧,被安静拽出去跟编辑讨了书,回来她已经不在。

晚上他跟林嘉带文静去吃了全聚德烤鸭,见识完能把烤鸭吃得像烤全羊的人,也算是让他们大开眼界。吃过饭文静不想回酒店,付云倾稍稍犹豫便把他们带去纪多晴演出的酒吧。

刚到酒吧门口就看见小黑板上写着“潮汐乐队”的演出招牌。

“小云,你什么开始喜欢乐队的,我怎么不知道。”林嘉目光幽怨,“唉,现在我们之间已经有不可跨越的沟壑了吗?”

付云倾翻了个白眼,岂止是沟壑,他们之间从爱好到兴趣再到性格完全是隔着一条科罗拉多大峡谷。

安静拍桌子抗议:“喜欢乐队有什么不正常的,像你这种整天坐办公室里对着少年漫画流眼泪的小白脸才不正常吧!”

“喂,少侮辱人,快奔三的女人看见少女漫画还会转圈圈的才是变态吧。”

“变态?一个偷小云内裤的家伙有资格说我变态?”

“……”

两个人的脸上根本就是印着“八字不合”四个金光闪闪的大字。

不过等乐队出场时,也没有人再有功夫嫌他们这桌太吵。付云倾本来准备等着看林嘉瞅见多晴时被雷劈到的表情,可是一行人走出来。林夕还是林夕,洛洛也还是洛洛,鼓手的位置却换了个年轻的男孩。也是戴着纪多晴经常带着的那头银白色短发,却不是纪多晴。

鼓声响起来时,安静站在椅子上欢呼起来。

何夕很少见这么疯狂的女客人,眼神扫过来却看见付云倾稍显淡漠的脸。

几乎一瞬间他就明白了,那头小狼崽子被彻底踢出局了。

他扯住林嘉:“我们换一家。”

他在等一个证明“绝对不会”这四个字存在的人。

纪多晴在飞机上一直闭着眼睛睡觉,不过空姐的送餐车推过来时,她闭着眼睛伸手去接,倒是把那妆容精致的美女吓了一跳。不同于编辑部的其他兴高采烈的女人,她的情绪有点低落。她也有心情低落的时候,付云倾借着笔记本上的反光的保护膜看她闭着眼睛把飞机餐装进包里。

林嘉也很奇怪:“纪多晴病了吗?”

他说:“大概是累了吧。”

原来她也是会累的。

多晴是觉得很累,当她去排练看见她的位置上坐着别的人时,她突然就觉得很累。也觉得很难堪。洛洛愧疚地低着头,何夕则坦然地把她请出排练室。何夕学长还是那个跟她一脸诚挚地说邀请的何夕学长,她知道,他一直没变。

可是到底是什么变了?

唯一变的就是被邀请时,她不喜欢他,而现在她喜欢他。

“纪多晴,是我错了,你根本不适合这个乐队。”

她把手放在口袋里,微微笑:“如果是因为我耽误乐队演出的原因……”

他摇了摇头。

多晴闭上嘴巴,专心看他胸前的铆钉纽扣。

“我听洛洛说,你当初学鼓是因为你妈妈看见电视上女孩子打鼓很帅,所以觉得女儿会打鼓的话也会很帅,你才去学的。我真怀疑你这么孝顺乖巧,你的妈妈真不是真的会开心。你并不是真正的喜欢音乐,不是喜欢乐队。可是你做得很好,简直太好了,你很聪明。你聪明到连喜欢一个人保持怎么样的距离都刚刚好。你不觉得这样很可怕吗,完全把自己的本性抹杀那么清醒的活着,不像一个风华正茂的女孩,而是一个活了几百年的吸血鬼。”

多晴干脆数他皮衣上的铆钉,一个,两个,三个……好多的铆钉。

“多晴,我是喜欢过你的。”何夕低下头,把右手覆盖在她的头顶,“可是我没办法继续喜欢你,因为我有种感觉,即使某天我变得非常喜欢你,你也非常喜欢我,只要你在意的人让你离开我,你就会毫不犹豫的笑着离开的。而且离开我,你一样可以过得很好,可以很容易的喜欢上别的人。”

她知道他说得很对,就像在复制她内心的独白那样,原来何夕一直都是在悄悄看着她的。并不是像他以为的毫无察觉无动于衷。

“所以你离开,对我们乐队也是好的,对你也是好的。”

她摇摇头,她只知道她出局了,被抛弃了,有什么好呢?

为什么人抛弃别人的理由都是如出一辙?

“纪多晴,你需要好好谈一场恋爱,遇见一个让你头脑发昏不顾一切的人,不过,就怕你遇见了看不到。”

她的视力是不好,不过她有带眼镜。

不是她找不到,只是她不想找而已,而且,跟他很容易喜欢上别人,所以找一个母亲喜欢的有什么不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