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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我和阿羽的下坡路并不陡峭,毕竟大二那会儿我们还是相爱的。我们的争吵基本上会在五分钟之内平复下来,冷战时间也不会超过二十四小时,如果争吵的时候旁边有床又没有闲杂人等,那么就更容易解决了。我们穿情侣装也穿情侣帆布鞋,拍了千姿百态的贴纸照然后粘的哪哪都是,出门一定手挽手,反正就是唯恐天下人不知道我们在谈恋爱。但通过对比我们相恋半周年纪念日和相恋一周年纪念日的庆祝热情就不难看出我们的确是在滑坡了。

半周年那天,我们在一家叫做No.1的小馆子里敲锣打鼓地宴请了一大桌狐朋狗友,要不是因为我们那时候长得太嫩,肯定会被当成一桌喜酒了。后来那家No.1拆掉了,盖了一间便利店,我粗略地计算了一下,我至少在那家便利店里消费过二百个冰淇淋蛋卷。此外,那天我们还订了一个蛋糕,还腆着脸让人家在蛋糕上写下"祝某某先生某某小姐相恋半周年快乐",戴着小红帽的服务生特诧异地询问我们:"半周年?"我们就继续腆着脸说:"对,半周年"。至于一周年那天就说来惭愧了,当那一批狐朋狗友饿了几顿后来给我们贺喜时,我们像轰苍蝇似的挥动着手臂,一边轰一边说:"去去去,没钱!"

生活中的乐趣并不会从天而降然后咣当一声砸到你脑袋上。乐趣是要靠自己去寻找的。

我和阿羽寻找了一个乐趣:撮合可可和大飞。

可可的眼光是不错的。她看上的男人中除了苏有朋以外,都绝对是上等姿色。我每次说苏有朋长得太面的时候,她就跟我急,还从家里扛来了一个特厚的大本子,里面是她若干年来收集的苏有朋的照片,从小贴纸到大海报,应有尽有。她意图很明显,就是想让我多看看苏有朋,说不定看多了看习惯了,也就觉得他帅了。可惜我耐着性子翻了好几天以后还是觉得他长得太面,但我却表达得含蓄了一点,我把"面"改成了"软和",我说:"抱歉啊,我真的不太欣赏长得这么软和的男人。"我之所以含蓄了,是因为我怕惹怒了她她随手抄起那大本子拍我,那么厚的大本子,闹不好会出人命的。

可可看上过一个高我们一届的师哥。那小伙子是挺迷人的,一头自来卷儿的黑发,篮球玩的出神入化。可可暗恋了人家没多长时间就去表白了,要么说她是女中"豪"杰呢,她选择了面对面的表白方式,要是换作我,肯定不敢用这么刺激的方式,我大概会借助比较传统的书信或是比较有余地的网络,所以,我觉得我这种俗人和她们三个并称"四个个性美女"是比较勉强的。

可可表白那天,我们是在暗处保护着她的,要是那男生不识相,我们就会冲出去以多欺少。我们看见可可低着头,脸色已经超越了红番茄而直奔红辣椒了,正是因为她脸特红,我才记住了那天她穿的是一条绿色的裤子,给人的整体感觉就是特春意盎然。可可和那美男子交谈的时间很短,短得我们三个还没来得及商量好要不要冲出去把她救回来,免得她脑溢血。可可跟我们说:"他让我做他妹妹。"虽然在诸多情歌里面哥哥妹妹就等于老公老婆,但在表白的时候,对方说"你做我哥哥吧""你做我妹妹吧",那就是拒绝你了。可可被拒绝了。

因为可可被拒绝了,所以大飞的春天来了。

我和阿羽向可可保举大飞的时候,她是坚决不同意的。她嫌大飞不够帅。我狠狠地批评了她,说"你怎么这么肤浅啊",可可给了我一个大白眼,说"我就这么肤浅"。这媒人的确不好当,所以事成之后,我和阿羽心安理得地敲了他们五六顿的谢媒酒。后话,后话。我日以继夜地在可可耳根底下历数大飞的优点,比那会儿她培养我对苏有朋的好感时可拼命多了,她要是有我十分之一拼命,我肯定非苏有朋不嫁了。我说大飞的鼻子特好看,她就说人家眼睛太小,我说大飞多威猛啊,她就说人家屁股太大。后来我就灵活地改变了对策,我说大飞眼睛小才能衬托出你水汪汪的大眼睛啊,大飞屁股大才能显得你苗条啊,我还很有献身精神,我说你看阿羽那么黑,所以显得我特白净是不是?对比出效果嘛。事后我和可可都承认了自己的肤浅,因为那一段时间里我们始终围绕着大飞的外貌进行辩论,谁也没去触及他的性格品质。值得一提的是,在那一段时间里,在我对可可进行惨无人道的疲劳轰炸时,我晚上做梦梦见的都是大飞。

我嘴皮子都磨破了,可可才到达了一种不摇头也不点头的状态。阿羽承担了剩余的工作,精心策划了几次约会,要么是让他们两个人浪漫,要么是让我们四个人热闹,反正是把可可哄得合不拢嘴了。

终于收获了胜利果实。我和阿羽收获了成就感,大飞收获了可可,至于可可,她收获的是一个至今深爱着她的男人。

大飞说,他是在一节线性代数课上对可可产生兴趣的。那天可可被老师叫到前面去演算一道习题,她穿的是背带裤,而且是以极缓慢的速度扭到黑板前,像大熊猫一样可爱。我估计,那节课上可可正在睡觉,所以老师才会叫她上去丢人现眼。可可也记不清了,实在是因为我们太多次上课睡觉也太多次被老师点名后一问三不知了。可可的行动速度倒的确属于大熊猫那个档次的,偏偏美人鱼两条腿倒腾得特利索,所以每次我们四个美女走着走着就不是并排的了。阿羽说他是对穿着捞鱼裤的我一见钟情的,大飞说他是对穿着背带裤的可可兴了杂念的,但之后他们分别禁止了我的捞鱼裤和可可的背带裤,由此可见,男人是多么虚伪的动物。

第一卷 (11)

(11)

写到这里,我忽然觉得有一点不妥,因为作为一篇记述大学时代的回忆录,这之前的一万五千多字中实在没有几句是正儿八经关于某一学科或是某一老师的。更不妥的是,我此刻绞尽脑汁却也想不起什么关于学科关于老师的事情。当然,我也还是记得一位男老师的,但现在还不是他出场的时候。我不知道我的这一片空白是否正常,换言之,我不知道别的大学毕业生在走出校园后是否还记得那些课程的内容或是老师的谆谆教诲。或许我的记忆力实在是太糟糕了,我只记得我考试前去缩印作弊小抄,以及个别比较有特色的老师的外号了。我决定明天把我大学时的成绩单翻出来,说不定看见那些学科的名称,我会拯救回一些记忆。前提条件是我还能找到我的那纸成绩单。

我还记得体育课。这多少令我欢欣鼓舞了。体育课也是课。

我们四个美女当然是选修同样的项目,这是为了体现团结就是力量,也是为了能够共同给校园增添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我们先后选修了毽球和排球。选择的依据并不是我们的兴趣爱好,而是完全取决于哪位老师乐善好施。所以对于这两项并不怎么时髦的运动,我就不多说了,反正是期末的时候踢了几下或是托了几回合就得优秀了。我并不后悔这两项选择,因为后来我们赶时髦选了一学期网球课后,发现其实也学不到什么真本事,反倒丢了不少球。我唯一学会的就是借助脚外侧而不必弯腰的捡球方法,并在不久前将此方法传授给了我爹。

大学的体育课也是要测试"跑跳投"的。投掷我也不多说了,因为我的成绩很烂,我从小就搞不懂为什么我多少有点肌肉而且姿势也挺协调但就是投不远。跳远我是一般厉害,跑步我就尤其厉害了。跑步当然包括了一百米和八百米,其实无论几百米,对我来说都不在话下。可可的腿脚实在是慢,所以她的八百米成绩是由我创造的。我是很乐意替她跑的,说实话我特喜欢第一个冲过终点线的感觉,要是再把第二名落得远点,那感觉就更了不得了。第二次测八百米的时候,由于我们的魅力已经给体育老师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所以我无法替可可上阵了。可可就扮成林黛玉冒充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我们三个就给她敲边鼓,说我们平时开玩笑的时候吓唬谁也不能吓唬可可,就怕她有个三长两短。强壮的体育老师一下子就柔情似水了,立马把可可拉下了起跑线然后给她记了一个及格,此后连器械都不让她搬了。我们三个卖苦力的时候,可可就在树荫底下乘凉,一脸坏笑小手还呼扇呼扇的,整个一个阔太太,可想而知我们是怎样的肚量才没去拆穿她。体育老师要是去翻翻可可第一次八百米的成绩,一定会觉得见鬼了。

大四的时候就没有体育课了。我认为这种安排非常不科学,它某种程度上助长了大四学生的衰老。我坚信大四学生穿上短裤球鞋后看上去至少会年轻一届,也搞不好就和大一小屁孩儿一个精神面貌了。

第一卷 (12)

(12)

就在可可和大飞打得火热的时候,我和阿羽迎来了我们第一次危机。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我在阿羽的寝室里义务劳动。其实我干活儿是很敷衍的,一般也就是擦擦桌子上的浮土,外加把他扔在地上的报纸杂志捡起来码成一摞,他的柜子和抽屉我是从来不开的,我一直把"眼不见为净"作为真理。但那天从他柜子的底缝中露出了一张天蓝色信纸的一角,我还是没有打开他的柜子,而是一抽,就把那张信纸抽了出来。我知道侵犯别人隐私是非常不道德的,但接受了这么多年的教育,使得我对中国字非常敏感,一篇中国字拿在手上,我是不可能视而不见的,我想如果他当时那封信是用英文写的,我一定会怎么把它抽出来再怎么把它塞回去。

信是写给他初恋女友的。听说那女孩子高三时由于和阿羽感情破裂,所以填志愿的时候选了一水儿的外地院校,最终在那个盛产小保姆的省份里落了脚。我承认自己是很狭隘的,由于那个女孩子,我之后始终对那个省份存在偏见,我知道这对那里的山山水水以及善良的人民是很不公平的。

我刚刚看清了信是写给谁的,阿羽就推门进来了。我们对视了一下,他就瞬移到了我面前然后一把抢走了那张天蓝色的纸,三五下撕成粉碎顺着后窗户就扔出去了,动作是一气呵成的,绝不拖泥带水。我那会儿是很冷静也很有骨气的,我微笑着站起身,一句话没说就往门口走去了。他特野蛮地揪住我,开始忏悔,说"忏悔"是很不恰当的,实际上他是用一种忏悔的语气在诡辩。在我们互相爱着也互相折磨着的那四年里,他是从没有认过错的,他习惯于借助中文的博大精深以及我大脑的愚钝,将罪魁祸首与我紧密结合,使我在每场争吵中从一开始的理直气壮变成后悔莫及。

那天,在他抵死强调他和那女孩子现在只是纯洁的老同学关系后,我做了一个让步,我说我们下楼去捡垃圾,把信拼起来,如果信里面没有情啊爱啊想啊念啊之类的,我就高抬贵手。他同意了。幸亏那天无风无雨,所以即使他们寝室位于四楼,那些碎片也只是安好地散落在了一个并不算辽阔的范围内。我们坐在寝室楼下的台阶上,拼好了那封信。我是怀着非常紧张的心情去看完那页纸的,我是比他更害怕那几段文字中有暧昧的东西的。实际上内容很健康,只是说了说我们学校的情况以及他现在过得很好之类的,而且可以看出他是在回信,而并不是主动与那女孩子联络的。我如约高抬贵手了,甚至不要求他交出那女孩子的来信供我审阅。之后的很长时间中,我都仍想为自己那次得体的表现而拍手叫好了。阿羽说他真庆幸自己只是把信扔到了楼下,而不是扔进马桶里,我说如果你扔进了马桶里,最好记得冲水,否则我还是会让你捡出来的。

后来我们在那台阶上坐了很久。他给我唱了《月亮代表我的心》,他那专注的眼神,磁性的嗓音,紧紧搂着我的手臂共同使我在与他的这场爱恋中越陷越深,差一点永世不得超生。

第一卷 (13)

(13)

阿羽还是爱我的,所以日子还是在那样一天一天地过着。

学校的新图书馆正在修筑中。至于那栋旧图书馆,凭借斑驳的木头桌子和梆硬的木头椅子竟然也能每天座无虚席,其实"座"通常是"虚"的,但"座"相对应的桌子上一定都是"实"的。那个时候,即使桌子上只有破旧的一个小薄本儿,我们也是不敢轻举妄动的,而当我们成为了元老级的人物后,就算你整个书包再加个不锈钢饭盒搁在那儿,我们也敢给你推到两个座位中间,然后大大咧咧地坐下去,等你回来后,我们还敢跟你对视,当然,是用一种特惊讶的目光,那目光就仿佛是在问你:同学,你占座就占嘛,但你为什么占两个座位中间啊?不嫌挤啊?

事实上那会儿我们都是在颓废了一段时间后良心受到了谴责才会假模假式地去图书馆里蹓一圈,所以发现没有座位时,我们反而会长舒一口气,然后手拉手欢蹦乱跳地就离开了。我们会说:不是我们不想学习啊,实在是没地儿啊。这个借口是很牵强的,其实在哪儿不能看书啊?

我和美人鱼比较好动,叮咚是喜静的,而可可就是即使心有余也会力不足的那一种人,我们觉得唯一适合可可的运动就是太极。所以只有我和美人鱼是无法长期容忍除了寝室之外就无处可去的日子的。

被我和美人鱼开发出的第一项运动就是我们的国球乒乓球。这项运动被我们断断续续地宠幸了三年有余,前前后后换过四个场地。

最开始我们是去一家距离学校五分钟车程的老年活动中心。那是一幢相当破旧的红砖小楼,说是老年活动中心,实际上只有几个老年,但却没人在活动。我隐约记得那里的价钱是八块钱一小时,我们去的多了以后,八块钱就可以打差不多两个小时了。乒乓球台设在二楼的一个大房间里,除了球台,别的地方都是布满了灰尘的,所以我和美人鱼每次都会在捡球时搞得灰头土脸。

我觉得我有必要简单介绍一下我和美人鱼的球技。第一次去打球的路上,我和美人鱼的内心都是很忐忑的,因为虽然我们嘴上都说"我可真不会打啊",但心里也盘算着"这死丫头会不会阴我啊"。四五个回合后,我们两颗悬着的心就平稳落地了。我们不仅仅是属于一个水平的,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说好听了,我们是反手推挡型,说不好听了,我们正手都是废的。什么叫废的?就是完全不能正手扣杀,就是正手扣杀百分百等于自杀。美人鱼打球的时候比我大家闺秀一点,她既然不会扣,就不扣了,而我属于从小自学成才而且在体育运动中争强好胜的那一类型,所以我虽然不知道怎么扣,却也坚持去扣,坚持用一种独门的姿势去扣,后来这种独门姿势被众球友赐名为"速冻鸡翅膀"。之后我和美人鱼勤学苦练,最终正手扣杀也颇具了一些威力,但当她一气呵成地挥拍时,我依旧是"速冻鸡翅膀"。由此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会做的时候不要瞎做。矫正比塑造更加艰难。

那家老年活动中心是我们最艰苦的一个场地,却也留下了我们最多的欢笑,因为它出现在我们最无忧无虑的年代,而之后即使我们置身于特豪华的体育中心,也不再有那么脆生生的欢笑了。我们老了。那种感觉就好比一个拼死拼活到了四十岁的人吃鱼翅,却觉得没有他十四岁时候吃的粉丝香。因为他十四岁的时候无欲无求。

其余三个场地是附近一所中学的体育馆,我们学校的体育馆,还有大四那年在公寓里兴建的一家健身中心。在那家健身中心打球的时候,我和美人鱼都会心不在焉,因为我们无法抵挡个别俊美肌肉男的吸引,然后目不转睛地看着人家,而只是把余光留给了乒乓球。

这三个场地里也都遍布了我和阿羽的足迹。我爱阿羽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他对于球类的天分,我喜欢无论是篮球联赛还是足球联赛赛场上都少不了他的身影,也喜欢在平时的消遣中,但凡是我们玩得起的,他都玩得似模似样。我一直觉得有这样一个男朋友是很体面的,也许这种感觉来源于我本身的好动。我在高中时有一个同样好动的朋友,她就偏偏喜欢文弱书生,当我对此深表困惑时,她告诉我这叫做"互补吸引"。

我至今仍然好动,也仍然喜欢好动的。

第一卷 (14)

(14)

所有大学都会举办篮球联赛和足球联赛,至少我一直这么认为。

我们学校的篮球联赛只能在水泥地的露天篮球场举行,因为我校的女篮实在是太专业了,所以她们是有资格独占体育馆的室内篮球场的。说到这队女篮姑娘,我是打心眼里钦佩她们。

我知道搞体育的都不容易。我在小学时被独具慧眼的短跑教练相中,直接送去区里参赛,结果一不小心拿了名次,后来就开始了一段地狱般的训练生涯,什么鹿跳蛙跳什么变速跑侧身跑小步跑什么高抬腿正压腿后踢腿,我都忍了,就是忍不了杠铃,一下一下磕得我小小年纪差点就吐了血,再后来去市里参赛,擦着边儿地拿了个第三名,回来后哭着跟教练说“我死也不练了”就隐退了,我当时觉得我已经完成了为校争光的使命。初中的时候班主任见我素质不错,软硬兼施地要我参加校运动会。我狂妄自大地琢磨着不能暴露自己在短跑项目上的能耐,于是很缺心眼地报名参加了女子一千五百米。我记得我说我报一千五百米的时候,班主任先是一愣,后就乐得跟弥勒佛似的了。比赛那天,我们一群小姑娘都在检录处候着,一聊天我才知道,除了我就没第二个人是自愿报名的,想想也是,豆蔻年华为什么要自虐呢?结果又一不小心我跑了个第一,还把校纪录给破了。但我宁死也没参加长跑队,我知道练长跑比练短跑更需要毅力,而我需要的也恰恰是毅力。长跑队的教练见我顽固不化,批评我“没有集体荣誉感”,而且再也没给过我好脸儿。

又扯得远了,其实我就是想说搞体育的都不容易。我们每次在学校遇见女篮姑娘时,一般都敬而远之,反正我个人很不喜欢靠近比我高太多的女性,我觉得特压抑,而且总爱把自己幻想成香菇,把人家幻想成金针菇。

至于足球联赛,只能在一个迷你的土场举行,因为那个土场已经是我们学校最适合踢足球的地方了。由于这种恶劣的条件,在一些并不至关重要的比赛中,拉拉队基本上只是场上队员的女朋友。不管是场上的还是场下的,输了的还是赢了的,赛后都清一色成了出土文物,一刻也等不了地都直奔寝室去沐浴更衣。

我说了,无论是篮球联赛还是足球联赛,都少不了阿羽的份儿,所以我在这方面有许多的回忆,而此刻我被这许多的回忆冲击得头昏脑胀,不知道从何写起。

第一卷 (15)

(15)

身高和篮球并不是绝对相关的,这点可以由我最爱的埃佛森证明,也可以由我们班的男生证明。我之前有提过,我们班男生的身高在系里是拔头筹的,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众多傻大个儿中会打篮球的仅有两人,这两人不是别人,正是阿羽和大飞。事情并没有到令人绝望的地步,因为我们班拥有两名技术型选手,他们分别来自广东和山东。我忽然发现,这二人虽然不够修长也不够威猛,但他们的绰号都是以"大"字开头。

此外,在男寝和女寝分别进行的班内五大帅哥评选中,他们也都名列其中。这很符合我的逻辑,我从很多年前开始,就已经把篮球和帅哥联系在一起了。说到五大帅哥的评选,阿羽是名列前茅的。我坚信也存在着几大美女的评选,只不过那是在暗中进行的罢了,毕竟女人的妒嫉威力无穷,所以还是谨慎为妙。我们四个关起门后,也会对其余女生品头论足,分个三六九等,但永远是从第五名开始排起。后来我们猜测,说不定在其余女寝私下进行的评选中,我们四个也同样很难杀入前八强。女人就是这么微妙。

我又跑题了。

至于这有能力参加篮球联赛的第五人,是情急之下临时培养出来的。他叫健康,东北人。

我觉得可以用"寒酸"一词来形容我们班这支篮球队,这五个小伙子是孤立无援的,他们必须一边拼命一边确保自己安然无恙,原因很简单,他们没有替补。我常训斥猴子哥,说他白长了那么大个儿,竟然不打篮球,害得我们家阿羽汗流浃背也不能下来歇会儿。

健康绝对是个人物,我曾经想专门写一篇关于他的文章,后来想想自己顶多算是个通俗文学爱好者,凭什么给人家写传记啊?

健康是在我们已经开始军训的时候才来报到的,我记得那会儿我们正在站军姿,班导儿领来了一个小伙子,说这也是我们大集体中的一员。健康是穿好了军装来的,于是他就直接站进了男生的行列中。我看他第一眼的时候就有一种莫名的感觉,不知道哪里不对劲儿,等他站进了队伍,我就明白了,他有一个与年龄很不符的啤酒肚,当时大家军装外都系着那种棕色的宽皮带,和别的男生平坦的小腹相比较,健康的特点就一目了然了。休息时间,大家都会脱帽透透气,而健康一脱帽,就暴露了一个比他啤酒肚更有特点的特点,那就是他的头发。他不是谢顶,也不是染得五彩缤纷,就是看起来像是很久很久没洗过头发,像是用很多很多啫哩水定型了一个鸟窝,像是特前卫却也特复古。好长一阵子,我们见了他必要问一句话:"健康,你是哪家啫哩水的代言人啊?"可事后我们发现,健康的肚子和头发只是他掩藏真实面目的道具,而他实际上是一个眉清目秀的美男子。

说"掩藏"是不太恰当的,因为健康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一块璞玉,他蒙蔽了自己,又蒙蔽了我们。

一个法律系的女生成功地扮演了伯乐,后来自然而然地由健康的老乡晋升为了健康的老婆。法律系是肉多狼少,所以纵然是脸蛋儿身条儿都令人啧啧称奇的美女,有时候也会迫不得已打外系的主意,譬如我们这个狼多肉少的信息系,于是某群幸运的狼大可不必伸出魔爪,而只需探探脖子张张嘴,就能得到一块特鲜美的肉。那个美女追求健康的时候,他是没道理拒绝的,任何人都认为是他上辈子积德行善,这辈子才修来了此等福气。而当那个美女雕琢了健康这块璞玉后,我们都瞠目结舌了。

健康的发型是很容易处理的,起初那个长度有很充足的塑造空间,所以只要请上一位不至于蹩脚的发型师,花上几十块人民币,之后再勤着点洗洗吹吹,就足以在微风拂过时给人一种特飘逸的感觉了。健康的传奇性在于他的肚子,我敢发誓他体重的前后差距不小于十五公斤,而这大于等于十五公斤的脂肪是在相当短的一段时间内消失的,以至于我以为健康的啤酒肚是假的,是他塞了棉花或是胶皮之类的东西来作弄我们的,但在健康本人无辜的辩驳以及阿羽等男生充分可信的旁证下,我不得不推翻了这个假设。

健康开始穿笔直的牛仔裤和浅色的衬衫了,他当仁不让地成为了我们班第一大帅哥。这个巨变使得我们信息系的众女生悔青了肠子,因为那个时候健康已经和法律美女如胶似漆了,旁人即使削尖了脑袋,也绝不可能插进一丝一毫,这就叫做典型的肥水流了外人田。我对此是没什么太大的意见,法律美女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天经地义,难不成人家慧眼识英雄,等英雄发了威,再拱手让给你?但我这番话却遭到了以下回应:"敢情你有阿羽了,饱汉子不知道饿汉子饥。"

第一卷 (16)

(16)

健康和法律美女也是会偶尔发生热战或冷战的。他们的一切战事都逃不过我们的眼睛,因为健康的头发会诚实地暴露他的生活状态。当二人甜甜蜜蜜的时候,健康的头发就会特柔顺,就是无论你怎么去揉最后也能恢复原状的那种柔顺。而当二人吵吵闹闹的时候,健康的头发就会恢复代言啫哩水的那个状态,就是无论你想做什么造型都没问题的那个状态,当然,我笃定没人愿意去碰那种头发,更别说造型了。我很不理解为什么健康会用不洗头发的方式来发泄心中的不满,后来我明白了,他根本就是为了女朋友才洗头发的,所以吵架期间是没有必要洗的。

健康的招牌表情是阴郁。他可以散发出一种夺人心魄的魅力,酷似八神。我是很偏好于《拳皇》此类的格斗游戏,这个偏好缘自于小时候我二表哥对我的熏陶。

在街霸盛行的年代,二表哥常带我去一块钱七个币的游戏机厅,他打遍厅中无敌手的时候,就会有很多小小子儿团团围绕着他,把他当成山大王一般敬仰着。对此,我深感艳羡。而当我苦练成二表哥一人之下,其余万人之上的时候,我发现我并不能像事先预期的那样吸引特多的目光,那些小小子儿还是一根筋地膜拜着第一名,似乎在他们眼中只有最强的那一个才是偶像。我原以为可以利用“异性相吸”盖过二表哥的风头,但却错打了如意算盘,因为一半的小小子儿尚未步入对女孩子产生兴趣的层次,而另一半步入了的,根本看不上我这种还没怎么发育的野丫头。我喜欢千姿百态的人物,喜欢他们游戏背后千奇百怪的性格,更喜欢格斗中千变万化的招数。那个年代,我的手时常平白无故地晃动,就像是握着摇杆一样,也像是帕金森。

我强行拉回自己的思绪,我警告自己,你是在写大学生活,而不是童年和家人。

健康的拳皇在系里数一数二,作为一个霸主级的人物,必然要接受挑战。我就特喜欢挑战健康。健康的八神是我的死敌,成百上千的回合中,我一次都没赢过,后来我就巴望着在我们游戏过程中发生停电之类的事故,好歹让我落一个和他不分胜负。日子久了,我也就服了。酷似八神的健康操纵着八神,那叫做双八神合璧,说不定等我有一天丰胸丰成了不知火舞,来个双不知火舞合璧,才能赢他,如果还是赢不了,我就干脆变成暴走不知火舞。但我知道,我这辈子也成不了那种波霸。

第一卷 (17)

(17)

我似乎已经给了健康太多的篇幅,但我仍意犹未尽。

健康的思维方式非常奇特。我缺乏科学常识,不知道一个人的思维方式是取决于他与生俱来的大脑结构还是他后天的经历,总之,健康在十八岁那会儿已经是很怪异的了。我觉得我们四个自称美女充其量是妄自尊大,但健康深信自己是"神"就可谓是太没有自知之明了。幸亏他并不像一般邪教信徒那样以为自己从楼顶跳下去摔不死或是自焚就变成火凤凰,要不然我们也就无缘结识了。健康只是觉得自己曾经是神,而现在是被派到了凡间,至于他为什么被派下来,我并不知道他是怎么幻想的。也许他的使命就是来拯救愚钝的我们。我特希望只要他摸一摸我的头顶,我就可以在没有作弊小抄的情况下通过考试,但,他没这个能耐。健康的口头禅特经典,他是这样说的:"你们这些凡人永远也体会不了神的苦恼。"

但凡是认识健康的女生,都会给他很高的评价,因为他彬彬有礼,俨然当今世上难得的谦谦君子。就这样,当我们和男朋友吵架的时候,开始高频率地使用以下这个句式:你看人家健康···,这使得男生们越加无法容忍,终有一日在沉默中爆发而集体揭露了健康的真面目:健康是个"伪君子"。"伪君子"的含义就是健康只是在表面上十分尊重女性,而暗地里却十二分刻薄地挖苦我们。起初,我们一致觉得是那帮小心眼的男生们因妒生恨,联手诋毁我们心目中的偶像,但,这种事的真相往往掌握在大多数人手里,所以当越来越多的男生挺身而出,一个一个说得有板有眼后,可怜的女生们不得不接受了这个残酷的事实。设想,他白日里夸赞你剪了短发如何如何的清新脱俗,却在夜间的男寝私聊大会中说你的新形象简直就是秃尾巴鹌鹑,这是多么令人咬牙切齿的行径。

我们四个美女对健康的态度并没有跌至谷底,因为健康真心实意地认为我们与其他寝室的女生相比,还是胜出一筹的。哪怕他是在矬子里拔将军,我们也知足了。我还要在此透露一下,据可靠消息,健康认为我们班最漂亮的姑娘是可可。

目前,健康正沉迷于星象学而不可自拔,术语之专业,理论之深奥,成果之微妙,真的达到了我这个"凡人"所不能企及的程度。和他聊天是一件很受打击的事情,我会觉得自己是那头听人弹琴的牛。某日,健康突然问我晚餐是不是吃的羊肉喝的紫菜汤,我半晌说不出话,心想你看星星还能看出我吃了什么喝了什么?我有必要声明一下,我当晚吃的素,而且没喝汤。

我洋洋洒洒写了几大段的健康,可实际上我已经在努力压制自己的思路了。

第一卷 (18)

(18)

我几乎忘记了我本来是在写篮球联赛。我现在可以确定,跑题将成为我创作过程中最凶猛的一只拦路虎。

但跑题一定是事出有因的,要么是我对本来该写的内容没什么可说的,要么是我根本就不想回忆那一段经历。关于篮球联赛,也许我就是既没什么可说的,也根本不想说。

每届联赛的制度是不一样的,有时候小组赛后选出四强打循环,有时候小组赛后选出六强再分小组,说好听了这叫灵活,说不好听了这叫没规矩。但无论是四强还是六强,我们班都无法跻身其中。我们大一的时候打不过师哥们,大二的时候既打不过师哥又打不过师弟,大三的时候打不过师弟们,幸亏,大四就不参加联赛了。

不是我吹牛,其实我们班这五个小伙子单论个人技术都是不错的,但之所以取得这种三流的成绩,就是应了“寡不敌众”这四个字。人家别的班少说也有八九个能上场的,可以搭配出譬如强壮型,敏捷型等若干类型的队伍以迎战不同特征的对手,但我们班就这不多不少五个人,每场都要上,而且一上就要上全场,一个个累得跟老耕牛似的。

我每场必去观看,但仅仅是站在场边欣赏着我们家阿羽。我不会跳着脚地大呼加油,首先是因为我是一个很文静的姑娘,在拉拉队势单力薄的情况下我是张不开嘴大喊大叫的,其次是因为我知道即使我喊破了喉咙,也扭转不了那随着小伙子们体力严重下降而越落越大的分数差距。有时候我们四个美女也会商量着怎么助长一下我们班的气势。可可提议说我们应该学习正宗的拉拉队,要穿上统一的超短裙,再拿上那种毛烘烘的塑料绒球。我想象了一下那画面,忽然一阵反胃。我说那还不如我们穿上比基尼去吸引对手的视线,让他们没心思注意篮球,为了班级荣誉,牺牲一下色相也是值得的。美人鱼的想法就更成熟了,她说比基尼不如草裙,若隐若现可以更刺激男人的视觉神经。叮咚听着听着脸就红了,她知道我们三个疯起来什么都干的出来,而且要是干,绝对少不了她那一份。可事实上,每年还没等我们商量好究竟怎么出卖色相,我们班就已经被干干脆脆地淘汰了。

我不去记叙比赛中的细节了,我相信就算我想破了脑袋,也不会写得比任何一篇关于NBA的评论精彩。我懂得扬长避短。

终于轮到了足球联赛。

足球联赛绝对是我们班的骄傲,但偏偏我是一个足球冷淡者,除了世界杯的时候会盲目地看几场,除了偶尔陪阿羽看看英超看看意甲,再除了喜欢过一阵子劳尔以外,我和足球也就没什么交集了。

哦,我小学的时候被迫参加了校女足队,踢前锋,在正式比赛中一个球都没进过,最后由于在一次关键比赛中射失了一个点球,渐渐坐上了冷板凳,再渐渐完全退出了球坛。我想我之后对于足球的冷淡,很大一个原因就是那个射失了的点球带给我的心理伤害,我那一脚踢得很有力,球飞得很高,对方门将也很镇静,一动也没动。

阿羽是一个特大方的球迷。他不仅关注所有赛事,更是为体坛的出版界贡献了大把大把的金钱。我记得大一的时候,体坛周报是货真价实的“周”报,一周一份,而到了大四的时候,就增加到了一周三份,有重大赛事的时候,就成了体坛日报,无情地赚取了我们越来越多的伙食费。我曾经试图让他节约下每份报纸的一块五毛钱,以方便自己多吃一份两个鸡蛋的煎饼或是多喝一杯比较有豆浆味儿的豆浆,于是我这样对他说:亲爱的,你的观点比报纸上那些评论更深刻,就没有必要再花钱看小儿科了吧?但他说:我就是踩着他们成长起来的。结果报纸还是一份不落,再配合着各种十余元的杂志,别提我有多心疼了。我要声明一点,他是花他的钱,我是替他心疼。

日子久了,什么事情都会成为习惯,而习惯是最可怕的一种东西,就像我在和阿羽分道扬镳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中,每次路过报刊亭都难免去留意体坛周报,而每当看到那份报纸,胸口就闷得透不过气来。

第一卷 (19)

(19)

阿羽用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换来了对足球界的了如指掌。我特喜欢听他说那些绕口的外国人名,抑扬顿挫的,显得很了不起。我们都很喜欢的一项游戏就是随手翻出一份体坛周报或是足球周刊,由我从犄角旮旯里挑一个细节提问他。这游戏是很令人上瘾的,他的无所不知给予了他莫大的成就感,同时也让我越来越得意于自己拥有一个如此博学的男人。阿羽是真正的博学,并不是仅限于足球,他是属于如果参加开心辞典就一定会满载而归的那一种人。很不凑巧,开心辞典通知他去中央电视台参加复试的那一天,我们正处于一场争吵中,他最终耽搁了行程。那是造成我们最大损失的一场争吵,为此我们失去了给爸爸妈妈的按摩椅和给自己的数码摄像。

我从足球联赛写到了开心辞典,我为此愤怒得想要摔杯子。

和阿羽属于同一层次的足球爱好者另有三人。他们分属于另三所学校。对于他们四个人是如何凑到一起的,我就不多说了,总之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无非是在游戏机厅一拍即合。这三人和阿羽存在明显差距,他们只是对足球界研究了个通透,至于别的,绝对和我一样愚昧无知。在F4风靡的时代,他们自称H4,H代表handsome,handsome代表英俊,而我喜欢说:"你们代表了无耻。"但说句公道话,他们四人走在大街上是很有回头率的。其中一人酷似品冠,其中另一人酷似金城武,那酷似的程度竟然比我初中暗恋的那个男生更有过之而无不及,至于第三个,虽然没生得一张明星脸,但却绰号"王子",可想而知多么的气度不凡,加上阿羽这个毋庸置疑的帅哥,怎么能不让小姑娘们回头多看他们几眼?我个人认为阿羽长得特像陈坤,但支持我这个说法的只有我那三个姐妹以及阿羽的母亲大人。

他们这四个足球加游戏的狂热分子,兢兢业业地玩了很多年的足球经理,对此,我深感困惑,真不知道天天在那儿买卖小人儿究竟有什么意思?我为了讨阿羽的欢心,也曾勉为其难地经营过一支队伍:意大利的佛罗伦萨。我玩着玩着就把人家从甲级队玩成了乙级队,更可怕的是,不久后现实中的佛罗伦萨竟然也真的降了级。但愿这不是我的错。与足球经理相比,winning11简直是太有趣了。从PS到PS2,我都是跟着他们四个一起痴迷的。我的技术很烂,用阿羽的话说,我的队伍就像是一帮醉汉在滑冰,但这丝毫打击不了我的积极性。他们四个都各是称霸一方的高手,平时分别在四个学校中耀武扬威,周末再聚在一起拼个你死我活。每周日从家回学校的路上,阿羽都会滔滔不绝地给我讲述他在这次的"四国大战"中排名老几,我们在马路上旁若无人地大声说笑,那真是一段快乐的日子。

我们学校的迷你足球场根本无法进行十一人制的对战,要是让二十多个大小伙子同时在场上跑动,一场比赛下来还不定要撞伤多少个呢。所以,每队七人。但我们班却可以绰绰有余地组成两支七人的队伍,个个都有八年以上的球龄。从那时候我开始认为学校最初分班的时候应该全方位地考虑学生的特长,尽量避免类似这种篮球人才匮乏,足球健将泛滥的情况。场上只有七人,场下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却足足十来个,这使得场上队员很有压力,稍一不在状态,马上就有被换下的可能。

阿羽和大飞同是首发的主力后卫,于是我和可可经常说出一模一样的话,譬如"后卫是一支球队的灵魂"。

自从大一那年,我们班这支球队就有点所向披靡的味道,大比分胜利是常有的事,就差门将跑到前场去射门了。我不想写冷冰冰的比分或是名次,我只是想回忆一下发生在足球联赛中的最难忘的两件事。

第一卷 (20)

(20)

第一件事发生在可可和大飞身上,那是一件并不愉快的事。

在对战同届的一支队伍时,大飞的裤子被人扯破了。虽说破得很严重,已经到达了丢人现眼的地步,但毕竟只是一条裤子而已,理论上是用不着大动肝火的,但偏偏那个罪魁祸首是可可“憎恶榜”上的状元,这可就出了大事了。

那个男生的确不怎么招人喜欢。我本人是不太喜欢在背后说人家坏话的,尤其是在这种留下真凭实据的情况下,万一我的话辗转到了那男生耳朵里,岂不是要连累我祖宗十八代被他咒骂?所以,我姑且含蓄一点,就说他是娘娘腔吧。我觉得作为一个男人,最起码应该对得起自己的性别,如果连这点都做不到,那只能说明他的本能系统压根儿就是紊乱的。所以,他荣登“憎恶榜”榜首并不是偶然,可可代表的绝对是广大女性同胞。像我这种喜欢装斯文的女孩子,每次和他相向而行时还都要故作愉快地对他颔首,可可说我虚伪,但我认为这是一种难能可贵的无私精神,我把春天般的温暖给了他,却把郁闷留给了自己。按照我这个说法,可可就很自私了,她的眼神就好比两管凌厉的冰柱狠狠地刺进他火热的胸膛,连我这个无辜的旁观者都难免一阵冷颤。

不知道肆意散发仇恨的情绪会不会消耗更多的卡路里,是不是可以达到瘦身的效果。这值得研究一下。

可可和娘娘腔在发生扯裤子事件之前,就已经是如此剑拔弩张了,可想而知,事后的形势是多么的火爆。

我也是猛然才发现这件事可以从侧面很好地说明我们班足球队的实力是多么的高高在上。首先,大飞是穿着长裤上场的,这足以反应出大飞对对手是怎么的不屑一顾。其次,他们班连娘娘腔都推上来了,这不就差花木兰了吗?

娘娘腔关键时刻可真是不含糊,眼看球被大飞断了,一伸手就把人家裤子扯破了,力道倒是挺男人的。大飞表现出一副无所谓,这代表大飞有气度,可娘娘腔也表现出一副无所谓,这可就拱了可可的火了。可可的愤怒情有可原:你把我们三百多块的裤子扯破了,嘻皮笑脸的连句对不起都没有,不挨骂还等什么?可可骂娘娘腔的时候,我,美人鱼,叮咚都吓傻了,平时我们几个心烦气躁的时候,还难免说几句“真他妈的郁闷”,但可可却始终都说文明用语,整个一文明标兵,想不到她是真人不露相,就等着这个机会一鸣惊人呢。

很不幸,战争并没有如预期的那样发生在可可和娘娘腔之间,而是降临在了可可和大飞的头上。这一战,是他们恋爱史上最轰轰烈烈的一战。

可可破口大骂的时候,吓傻了不只我们三个,同时也惊呆了大飞。这对大飞的震撼几乎让他忘记了自己的屁股正面临着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危险。大飞回神之后,马上去安抚有点脱缰的可可,但却起到了火上浇油,雪上加霜的作用。最终,不欢而散。

我去追负气的可可,阿羽去追负气的大飞。

我在紧急情况下脑子是很不灵光的。我抓着可可的一只胳膊,被她拖的踉踉跄跄,嘴里嘀嘀咕咕就只有一句话,“你别生气了”。后来我觉得我这话特苍白无力,就又加了一句,“你别生气了,给大飞留点儿面子”。话刚出口,我意识到大事不妙了,果然,她狠狠挣脱我,跑走了。

我愣在原地,心里沸沸腾腾的。我明白了一件事:即使可可愤怒到丧失了理智,她也不愿意与我争吵。我一个人在路上晃晃荡荡,我为我那句“给大飞留点儿面子”而懊恼。我忽然就很想马上见到可可,挽上她的手,和她站在同一条战线上,哪怕她要杀光全世界的男人,我也不会要求她放过阿羽。当然,阿羽死了,我也不独活。

我真的是预备和可可一起脸红脖子粗地大骂男人了,但等我回到公寓后,竟看见可可平静地坐在电脑前,手边一杯热茶,祥和得像是画中人。我鬼鬼祟祟地溜到她身后,窥探她的电脑屏幕,我想知道究竟是什么东西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平复了她的情绪。她在玩暗黑。

第二卷 (21)

(21)

我悻悻地搬了个板凳坐到可可旁边,可怜兮兮的就像动物园里跟游人要花生的狗熊,只要可可给我个笑脸儿,要我作揖或是转圈儿都没问题。但事实上,可可根本不恼我,她朝我笑了笑,特好看。

我安心地去忙自己的破事儿了,单纯地以为一切都已经雨过天晴了。

晚上,大飞把电话打到了我们寝室,是我接的,他温温柔柔地问我可可在不在,我就欢欢喜喜地答他在呢,在呢,你等着啊。我看向可可,但可可只是摇了摇头,透着一股决绝。我握着话筒无所适从,听见大飞一声长长的叹息,又一声长长的叹息,之后他挂断了电话。多么善解人意的男孩子。

我再一次搬着板凳坐到了可可旁边。我这才意识到可可在过去的几个小时中虽然和我谈笑风生,但却一直没离开过她那张椅子,甚至没去过厕所。这是很不正常的,平时可可去厕所的频率绝对要高出我一倍不止。她死死地盯着屏幕,右手鼠标左手键盘,屠杀了成千上万的生灵。

我扯了扯可可的衣袖,要求和她谈谈。很显然,她的怒气已经在大屠杀中得到了释放,现在就差我的点化了。阿羽的逻辑和口才都是一流的,所以大飞才会首先求和,而我虽然临场反应比较糟糕,但只要给我充足的时间,我也堪称一个有思想的人。可可暂停了游戏,一言不发。我清了清嗓子,开门见山:“是不是怪大飞胳膊肘往外拐了?”可可一下子就哭了,真是天大的委屈。她开始嘟嘟囔囔地说着诸如“被人欺负得屁股都快露出来了,他都忍”“我帮他出头,他还怪我”“他也太不男人了”等等等等。我一边听一边点头,口中还嗯嗯啊啊地附和着,当听到“他也太不男人了”这一句时,我打断了阿可。我说:“慢着,娘娘腔这种疾病也能传染吗?大飞和娘娘腔有了肢体接触,就也变成娘娘腔了吗?Oh, My God!”可可破涕为笑。我这三个姐妹们都是很吃我这一套的,尽管阿羽总说我的笑话实在是冷。可可笑了,我就成功一半了。之后我又仿佛回到了那个做媒婆的年代,不厌其烦地唠叨着大飞的过人之处。我说的都是真心话,我是真的很欣赏大飞这种好脾气的男人。而阿羽和大飞比起来,简直就是一个狂躁症患者,他泄愤的方式特具有毁灭性,旁边有桌子就捶桌子,有墙就凿墙,什么都没有的时候就打自己。那很像一只受伤的野兽,让人看得整颗心都揪得紧紧的。美人鱼总是在我夸赞大飞的时候打岔,她总是问我:“大飞那么好,你干吗死心塌地跟着阿羽啊?”我会无奈地垂下头,说:“这就是命啊。”

可可被我哄得服服帖帖,但只要我一说“乖,去给大飞打个电话”,她一张小脸儿立马沉下来。

阿羽打电话给我,问我大飞负荆请罪的结果如何,我问他大飞负着荆去哪儿请罪了,反正我们这儿是没见着他。我灵机一动,冲到窗口往楼下寻摸,一眼就看见大飞坐在草坪上,特深沉。我赶紧问阿羽大飞出来多长时间了,阿羽说也就两个多钟头吧。我哦了一下,心想怪不得他那么深沉呢,说不定是睡着了。

可可又开始她的大屠杀了,我强行关了她的显示器,拽着她看大飞。大飞真的一动不动,我特担心他是真的睡着了,万一一会儿倒下了,还不把我乐死,把可可气死。可可铁石心肠,说:“他还挺舒服,干脆躺下得了。”说完以后就去了厕所,紧接着又开始屠杀。可可的话也有道理,大飞那么往草坪上一坐,怎么看也不像请罪来的,倒像是吃饱了饭乘凉的。但,他乘了一夜的凉。

我,美人鱼,叮咚都被大飞感动得一塌糊涂。尤其是我,哪享受过这待遇,每次吵架后,阿羽抱着我转几圈我就美得晕晕乎乎了。但可可是见过大世面的人,曾经有人给她送过一个百宝箱,特大,里面装满了我平时舍不得买的零食,那一阵子我天天粘着可可,吃得满面红光。阿羽这样评价我:“以后拿大钻石不一定能娶到你,但要是拉着一板儿车的零食,你肯定跟着走。”反正,大飞的宿营并没有软化可可这个女魔头的态度。

第二卷 (22)

(22)

之后的十余天大同小异,无非是可可沉溺在暗黑中疯狂地杀怪物,捡宝贝,而大飞就不定时地坐在我们寝室楼下的那片草坪上乘凉,而我就负责替可可上课答“到!”下课带饭,路过草坪的时候陪大飞聊聊天解解闷儿。我心里特纳闷,怎么他们两个吵架,我却最遭罪呢。

十余天之后,可可喜气洋洋地出门了,直接走向草坪上的大飞,一通花拳绣腿,然后两个人就特不要脸地抱在一块了。我在寝室的窗口看着他们,惊得长时间合不拢嘴,差点流出口水。我想不通,究竟是什么让可可开了窍,我也气不过,怎么俩人吵架的时候都和我那么亲,一和好了就把我凉一边了呢,如此热烈的拥抱理应加上我啊。我眼看着他们抱了半晌,然后手挽手跟连体婴似的就走了。如我所料,他们出去胡吃海塞了。

可可春风得意地回到寝室后,被我堵在墙角足足胳肢了三分钟,差点就断气了。我手里忙活着,嘴里也不闲着,说:“你这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可可讨饶,管我叫天下第一大美人儿并答应下楼给我买两个肉加馍,我这才放过她。等我吃上了肉加馍,我正儿八经地问可可:“今儿怎么想通了?”可可一边给我捶腿一边说:“我早就不生气了,但我就是要多虐他几天,省得他好了伤疤忘了疼。”我听了这话,一口馍噎在嗓子眼儿,怎么也咽不下去。可可又是给我倒水又是给我拍后背,说:“这么多天辛苦你了啊。”算她有良心。

从此,战争终于回归到了可可和娘娘腔之间。娘娘腔真正成为了可可的阶级敌人,因为他不但给了大飞的裤子一条裂痕,更是给了可可和大飞的感情一条裂痕。夜深人静的时候,可可对我们说,那天大飞在大庭广众下说她“没教养”的情景,她一辈子也不可能忘掉。我在黑暗中隐隐听见了她泪水滑过脸庞的声音。真让人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