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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女回道:“早间已叫厨房将饭食送过去了。”

徐灿方安心地进入屋中。

使女吐舌心惊不已,她是公主从宫中带过来的,凡事都以公主为先,根本记不得还有个二夫人被关在柴房里。被徐灿问到时唯恐被责。宫侍使女之流被责是小事,可若被有心人联想到主人管教无方就成大问题了。她对徐灿小小撒了个谎,待徐灿进屋后赶紧叫服侍自己的小丫鬟到厨房吩咐饭食,她依旧要在旁边小屋侍候主人吩咐。

不多会儿,小丫鬟就回来了,附耳说道:“厨房早间已送了饭,将军吩咐三日内不许有人与她说话,杂役也就不敢出声,只将豆浆馒头往门里塞了了事。据说二夫人卷着被窝睡得很熟,压根不理会人。”

使女点头道:“二夫人发疯耍性子与我们并无关系,我们只要守好下人的本分就足够了。”

也因此,徐灿直到第二天才知道宁非离府的事情。

徐灿闻知时根本不能相信自己听到的是什么,他完全不能相信下人所说的事情。从银杉园到柴房的路上,脑袋里都是乱哄哄一片,想到前日与她说的每一句话,以及后来的忧心。他担心她或许会冻病了,完没想到居然不知所踪。

路上家奴下人看到他行色匆匆,纷纷避在道旁躬身迎候,徐灿不睬他们一眼,过了两道院墙,远远见到柴房大门洞开,门外围了几个低声议论的杂役,加快脚步过去。

杂役听到人声,再看是徐灿亲自来了,赶紧撤到道旁跪下,生怕被将军迁怒。

徐灿进入柴房,看到门内食物摆放三盘,盘盘未动。草堆上铺了厚实的被褥,还有个狼皮褥子垫着,锦被已被揭开,里面并没有人。

地上还散落了数块青瓦,他抬头向上看,只见屋顶开了一个洞,能容一人通过。

徐灿愤恨难禁,抚胸喘气。

管事这时候才跟上他的速度进得屋来。

徐灿深吸了口气狠狠说道:“她自己跑不出去,一定还躲在府上,给我好好去搜!”

徐府中顿时鸡飞狗跳,半个时辰后,几个管事全部聚集在银杉园的外堂里。徐灿听到通报当即出来,看到几个管事聚在一起窃窃私语,脸色俱是不好。

他心里隐约有了些准备,然而当听到阖府上下掘地三尺都找不到二夫人行踪这句话时,依旧不由得勃然大怒。他狠狠一掌拍在乌木几上,那小桌咔嚓一下折了条腿,丫鬟刚刚放上去的茶盏当的摔下地去,热茶泼在徐灿腿上他也恍如不觉。

高嬷嬷赶紧从腰后抽出手绢,上前要为他擦去茶渍,徐灿看也不看她一眼,抬脚将她踢在一旁。他平素绝不是如此粗鲁无礼的主人,今次实在是被气得昏了神智,几个管事的也都没见过将军何时有过如此大的火气,心惊胆战地躬身伺候,谁也不敢抬头看他。

徐灿心浮气躁,一时间想到可能是自己做得太过分让江凝菲伤了心才将她逼得偷偷跑走的,一时间又想到自己毕竟是她的丈夫,别府的男人莫说是把女人关到柴房里,就算上鞭子动大刑也是有的。想来想去无非就是想要把江凝菲找到,惩罚一顿然后再好好劝劝,让她以后不能再生了此等逃跑忤逆之心。

江凝菲说不定现在还躲在府上,就算到了外面,她孤身一个女人如何生活,过不得几日就会自己回来的。

想到这里,徐灿终于稍微放下心来。

过了半晌,听到徐灿没有做声,急喘的气也平了,终于有杂役管事小心翼翼地说道:“徐主,我刚刚去查二夫人的行踪,遇到一件奇事。”

“奇事?”徐灿正扶在窗前生气,口气十分不好地问,“与二夫人失踪有何关系?”

“似乎没有关系…但是…”

“说来听听。”

杂役管事从袖口里掏出一个开拆的信封,递给徐灿说道:“前两日,厨房的丁师傅突然不见,杂役们以为他到外面喝酒不知道醉哪家去了,也就没有报来。今日去查二夫人行踪时,我们进到丁师傅房中,才发现他已经留书出走。”

徐灿劈手夺过来,将内里纸笺粗略看过,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看完一遍复又返回去重新细细读了。

他难以接受地闭上眼,缓缓摇头,低声道:“原来我竟然错怪于她…”片刻后,他对高嬷嬷道,“你去宫中一趟,将太医房的章太医、侯太医请来。”

说完无力地挥袖让众人退下,一个人坐在椅子上发呆,呆着呆着又去看手上的信。

信上言及公主难产的缘由,是丁师傅特意在公主食物中多添了西域进来的红花。原来那丁师傅有一半的西域血统,父母生有他及一个妹妹。妹妹的外貌随了她母亲,长得极是貌美,不幸被征入宫中,又遭银林之妒,数年前被银林下令杖毙。信末落款: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银林善良贤淑,丁师傅居然说她下令杖毙宫女,对此徐灿说什么也是不会相信的。或许其中有什么误会。

可是丁师傅留书上写得明明白白,公主难产,罪魁祸首是那味添加在膳食中的红花。与江凝菲没有任何关系。

他前些日子是如何说的了?说江凝菲恶毒,是个毒妇,然后还甩了她一巴掌,将她关入柴房。凝菲从小到大也没有受过如此委屈吧,难怪会跑了。

徐灿衷心祈求江凝菲能够早日消气,回到他身边。天这么冷,那小丫头一个人在外面吃不饱穿不暖,肯定很难受了。他一定不会多做责怪,一定会好好赔小心赔不是,一定再不被怒气冲昏头脑错怪于她。

*** ***

宁非离开徐府的当日,她从南城门出去。沿途看见许多手持卷轴搜找要犯的城巡差,他们对宁非是看都不用看即行放行,显然她与被缉之人的身形差异极大,根本不在考虑范围内。

宁非没能看见卷轴上的画像,心想不知是什么江洋大盗竟然如此劳师动众。看他们不时将砍刀抽出来涂抹一些绿莹莹的毒物,可见那江洋大盗还是个十恶不赦可以就地处决的。

当日黄昏,她在一家简陋的客栈停脚歇息。

掌柜从业数十载,所见独身上路的女子寥寥无几,大多是江湖孤身客。宁非不理会他略带讶异的神情,要了一间下房。这间房子价钱便宜,住一晚上才相当于一两酱肉的价钱,不过要与四五个人打通铺。幸而掌柜的见她是个女子,就给她安排了一个空屋。

江凝菲的原籍远在江南,可是她并不想去江南度过余生。

一则是她想到弃妇休妻是怎样一种生活场景,就耸肩作罢。谁会愿意被济善堂聚集在一个围子楼里过一辈子活,平日除了为济善堂做事挣点度日金就没有别的活动。

一则是徐灿那厮很容易就会联想到要到江南去寻她。凡事都要往最坏的情况去设想,日子才能过得安心又滋润。好吧,宁非自热而然地将徐灿会找她这件事当成了最坏的情况,并且已经预计到徐灿一定会想方设法将她寻回。

世人常说宁往东北千里,莫近西南一寸,因为西南多匪徒,就连鼎鼎大名的黑旗寨也是在山岳与淮安之间的西南门户。可越是这种地方,“流动人口”就越易生存。官府势力不大,不论是将精力投注于剿匪大业之中或是只求苟安,都不会有谁去关心来自京城寻找弃妇的文告。

想到自己现今的身份才不过十七岁,就要考虑如何度过余生,宁非很无奈。

推开黄皮纸糊了数层的木窗,天边夕阳已落,远近余雪未消,混黄的天色洇染了树丫山头上的白雪,天上天下光雾弥蒙无边。

眼前所见一片寥落,到处都是细密的枯枝秃树,一条细细的道路延伸至远,再不见人烟。

宁非不能不为自己的将来打算,每走出一步都要想好之后几步的事情。

这里不是她所熟悉的社会,城池与城池之间是广袤无边的森林地带,没有路径也没有详细的地图,沿途不会有随处可遇的酒店旅馆。每日出发必须要计算好速度和行程,否则就会错过宿头落得个露宿野外的下场。

这里不是她所熟悉的年代,离开了城池乡里就意味着数不尽的风险。这个年代的露宿野外绝不会像郊游野营那样安全潇洒,因为森林里到处是饥饿的野兽,还有蛇,还有毒虫…宁非爷爷年轻的时候还猎过熊杀过狼,她明白山林里面的危险不是城市人能够想象的。从现在开始的一段路程,对她而言将是迄今为止最大的考验。

宁非在脑子里默想,迅速给自己列了一条清单,那些都是安全通过无人区所必须的物件。是的,既然其他人能够安全通过无人居住的荒林区域,她没有理由不能做到。

天色渐暗,宁非到厨房找了个炭条,在一张黄皮纸上列明诸如绳索、冲牙、雄黄酒等物,找掌柜的帮她搜罗。如果不是还有炭条可用,连写个字都要花上盏茶时间研墨,写完了还要花一刻辰光洗笔。宁非心想这真是让人烦躁得发疯的见鬼生活。

掌柜得了一吊铜钱,默默一算,自己为她准备好这些物件后还能多得十数枚,乐不颠地跑后堂去寻店里能用的物件过来。

宁非就坐在大堂用饭的松木桌旁,手里捧了一杯热茶慢慢地啜。

大堂里突然传来噌的一声碎响,她被惊了一下,不过处变不惊早成了她的随身职业素养之一,坐在松木方桌旁不动声色地往发声处看去,只见昏黄油灯豆大的火光之外,靠门边坐了一个灰衣年轻人。

大堂里为了保暖又用棉被将门窗封了,灯光太暗,根本看不清面目。他左手上执着一柄三弦,右手捏了一片刮板,弹了一声之后就垂头坐在那里,许久之后才用捏了刮板的手去取桌上的茶碗,细细喝了一口之后放回去,又连续弹了数响。

【引弓双流箭,寒血溅五尺】

三弦这种乐器器如其名,琴身甚像二胡,却有三根音弦,奏响时不用琴弓而用刮板或戴甲。时人谓之曰音如金戈铁马,与其说它是弦乐器,不如说是打击乐器。

可那个年轻人弹弹停停,不见战火纷飞之意,反而有凄凉悲苦之心。宁非不时往那边望上一眼,渐渐觉得这正是“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写照。

两个孤身客默默无言,忽然挡门的棉被被大力掀开,走入一群赭红穿戴的城巡差来。宁非被扑面的冷风吹得窒了呼息,掩面咳嗽。门口那个年轻人抬起头看向来人。

几个城巡差正是在京外百里地内布防搜人的其中一拨,因天色晚了,想随便寻一地暖暖手脚。看到那个灰衣年轻人的脸面,当先那人停下脚步,疑惑地端详数眼。

“头儿,怎么?”后面一个城巡差跟上来询问。

“你看…像…黑旗寨…”

宁非离得远了,没能听全。但见七八个城巡差围住了那个青年,个个都既是紧张又是兴奋的样子。

为首的那人衣边衮了黑色,是长城巡差一个级别的城巡使,当先问道:“你是哪里人士?”

青年恭谨谦卑地站起身来,温言答道:“回城巡使大人,我乃京中徐灿徐将军府上乐伶,姓丁名孝,此番过年得管事应允轮休,回家省亲,因而在此度宿。并非是黑旗寨的匪徒。”说完就递上一封文书。

城巡使就油灯看了之后,神色大霁。将文书递给丁孝:“你可是淮安人士?我看你样貌不像,险些冤枉好人。”

丁孝笑道:“我父亲是淮安人,母亲却是西域人,因而相貌异于常人。”

因他面对宁非这边,吐字清晰中气十足,就让她将那番对答听得十分清楚。并且终于看清楚了他的面目。细眉深目,长相极为秀丽。身高腰瘦,文人气味十足。

她在记忆里面搜寻关于徐灿府上乐伶的信息,就是没见过这样长相的,可是不知为何居然感觉到在谈吐之间有些熟悉。

城巡使排除了对丁孝的怀疑,又走过来问宁非道:“你是哪里人氏,因何孤身上路?”宁非沉住气将随身包袱取出,揭开一角让城巡使看。

那件从府衙中领取的土灰蓝外裳十分突兀。好人家的子女,可以穿湖蓝的、青蓝的、蜡蓝的,但就是不能穿土灰蓝的。城巡们看了一眼就不再询问,均觉得这是个晦气女人,赶紧找个靠近炉火的地方坐了,大声吆喝叫掌柜的出来上酒。

丁孝弹拨起怀中的三弦琴,琴声渐急。宁非还是坐在原处,手中茶水已凉。

城巡差喝完酒就离开了客栈,宁非拿到了需要的物件也回了房。

约略休息了两三个时辰,天色未明,宁非自己醒了。桌上的油灯还在燃着,灯油几被烧干。她匆匆收拾了行李,找出剪刀将头发断了小半,用木簪绾了个顶髻,又取了方巾包扎实了,换上从京城带出来的杂役短装。

屋子里有一个小小的陶盆,里面注满了略带混黄色的水,上面凝了半层冰渣子。没有镜子没有铜鉴,她就对着那陶盆仔细观察,左看右看还是觉得不像男性,最后长叹一口气,只得作罢。

打扮得不伦不类也没办法了,最重要的是,男装短打比女装方便行动得多。

宁非敲响掌柜的房门,与他把下房押金结了,自到马厩牵走马匹。马厩里边还有一匹漆黑卷毛的骡子,不知是掌柜用来拉货的还是昨夜那个丁孝骑过来的。

她悄悄扯马出去,这里连个马踏子都没有了,尝试了两次才顺利地翻身上马。

从此处往南再不见人烟,城巡差的守备也就暂到此处为止。

宁非很轻,加上食物砍刀的负重,恐怕还及不上一个徐灿。那匹马行走十分轻松。天色渐渐亮了。在清晨的这是段时间里,寒风萧瑟最是寒冷。马匹四足缠了裹布,背上也垫了厚厚的狗毛垫子,宁非仍唯恐它被冻着了,不时轻轻拍抚马颈。

行了大约十几里地,宁非忽然觉得身后有异,远处似乎有马蹄踏地的声响。回头看去,在秃树枯枝之间,有两个骑马的男人赘在她后方百米外,看服色应该是城巡差。

两个城巡差见她回头,似乎相互讨论几句,其中一个打马追上前来。

作为律师,有时候会接到异地案件,独自旅行的能力也是要在那个行当中生存所必须的。老律师总结的经验简单易懂:如果只有你一个人在路上,你很安全;如果你周围有了别人,危险就来了。

从看到那两个城巡差开始,宁非绷紧了身上每一根神经。左右看看,四下里荒无人烟,发生了什么事情也没办法呼救。宁非是成年人,见事极丰,绝不会像个幼稚小女生那样,以为见到了官兵就等于安全,相反的,官兵里恰恰有很多就是人渣。只希望这次是她多心。

她没有骑过这种不带马蹬的马匹,预估了一下,怎么也跑不过他们,最后选择了停在当地,藏在披风下的手则再次确认匕首插放的位置。

当先那个男人很快追了上来,随后那个很快也到了,正是前一天晚上在小客栈里喝酒的。

为首那人脸上挂着笑接近过来,骑在马上一把抓住宁非马匹的缰绳,牢牢地在手中。

不祥的预感成为了现实,宁非心脏急遽地跳动,头脸的肌肤像是被扯皮一般紧绷着。另一个城巡差也追了上来,跳下马来到她脚下,一把扯住她脚踝。宁非只觉得脚踝上那只手如同令人恶心的软体动物的吸盘,软软糯糯地摩挲了两下之后,猛一使力,将她扯落下来。

宁非闷哼一声,撞进那个城巡差的怀里,一时间说不出那是什么感觉,倒是城巡差闷笑着说话:“小娘子孤身一人上路,就不怕遇到大野狼吗?”

另一个骑在马上的也下来,说道:“漂漂亮亮的一个姑娘,怎么穿得跟个男人似的,真是倒了胃口。牟兄,把她头巾取下来吧。”

抱着宁非那个姓牟的男人点头道:“霍贤弟说得是,果然是有点倒胃口。”一边说一边将宁非头上方巾和木簪取了,漆黑的发直直地散落下来,牟城巡赞叹道,“这样好看得多了。偶尔打点野食也是不错的。”

宁非霎时间眼前昏暗,头晕目眩中全身上下刀割棍打似的疼痛。那是幻觉,全部都是记忆深处之痛。

她知道的,他们最后肯定不会让自己活着。这片森林茫茫无边,不知道埋葬了多少人口。坏事做完之后将人灭口,随便往哪里一塞,就不必担心会被人找到。

古代的名案奇案之所以存在并被记录下来写成各种传奇故事,那是因为被害人的尸体就那么随随便便地出现在活人们的眼皮子底下。如果人死了被埋得不知所踪,过得两三年骨肉成泥,谁还会知道有那么一段命案存在。

宁非死过,她不想再经历一次那样的后悔和怨恨。死前所见是一片被城市霓虹污染了的天空,黑暗的小巷里偶尔闪过刺伤眼睛一般的锐利刀光。

——你杀过人吗?

——如果有人要杀你,你下得了手吗?

——杀与不杀之间只有一纸之隔,跨过这条坎的能够活命,跨不过去的就只能做刀下冤魂。

老律师说过的话,她每一句都记得,字字箴言,问题只在于能否做到。

她死过一次,教训惨痛。全是因为她下不去这个狠心。

律师里面都会知道正当防卫的杀伤不必承担责任,可是知道又有什么用,他们不是屠夫,人命也不是用来屠戮的,举起屠刀本身就是一条高得无法越过的门槛。

宁非看到过自己同事的尸体,因为受理了一个贩毒案件的辩护,得知了许多秘密,最后在一个夜晚被捅死在家门外五十米的地方,血流进阴沟,蔓延了很远。那个同事手里握着一把半尺长的刀子,可是没有带血,刑警勘验现场时说他始终没有能够出手。

宁非曾经以为若是自己,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将刀子捅进哪个人的身体里,为了自己能够活命。可是轮到她的那一夜,她还是犹豫了。面对那三个提着钢筋和竹竿的男人,她当时想的是,得等到最后一刻再出手,到确认无误他们不会悔改的时候再出手。于是她死了,随身带着的匕首被他们夺走,用在她自己身上。

这全部都是血的教训。她整个人整个灵魂,全部都是在地狱里面摸爬滚打终于熬出来了的,没理由再犯一次如此愚蠢的错误。

意识的恍惚只有眨眼般的一瞬间,宁非抽出插在靴子里的匕首,用力睁开眼睛,看到男人的脸孔近在眼前。赭红的披风,墨黑的头冠,这里并非前一世,这是她第二次的机会。

正面接近她的那个男人忽然觉得脖子上一凉,紧接着视线里到处都是血雾。他呆怔了一下,后知后觉地摸上了自己的脖子。

宁非手里抓紧了匕首,反手往身后那人捅去。可惜明显晚了一步。手腕上一阵剧痛,匕首被打掉在地。

*** ***

牟未平万万想不到打野食这样的事情做得如此棘手,居然还踩了黑坑。他看到与他结伴同行而来的霍成功倒地不起,鲜血喷得两丈之内到处都是。

他们两个人平常都在一起,算是关系不错的狐朋狗友、酒肉朋友,眼见他是不活了,牟未平不免觉得恐慌,首先想到的是回去怎么交差。怎么解释霍成功的死亡。

他对声色犬马有着非同寻常的热爱并不代表他是个酒囊饭袋,相反的,在城巡差一干人众中,他排位还是中等偏上的。至少比莫名其妙被抹了脖子的霍成功要强多了。

打掉宁非的匕首,牟未平觉得脸上有些痒,他抬袖擦过去,发现赭红的衣袖都被新鲜的血液沾染了,这些泛了腥气的液体激起了他骨子里嗜血的本性。

解释?有什么好解释的,直接把这女人的尸体抬回去就好了。他看到宁非弯腰去取掉落地上的匕首,抬脚狠狠往她腰眼踢过去。没想到居然没踢着。

挺灵活的小丫头,牟未平舔着自己干裂的唇,兴致盎然。

砍刀还在马上,可是牟未平守在马边。宁非被他打了手腕,立即麻了一片。她不敢再做耽搁,目光迅速地四处扫了一周,看见两个城巡差骑来的马上附有长弓和羽箭,转身朝那两匹马奔去。

牟未平饶有兴致地跟在她身后,算计着她无论如何不可能在自己赶到之前顺利骑上马。没想到宁非并非为马而去,只是将马背上的弓和箭囊扯了下来。

他大笑道:“你拿那个能做什么!”不怪他会有这样的想法,女孩儿家本来就是在家里学女红学相夫教子的,哪个女子会使用弓箭。

他觉得好笑极了,眼角余光又见自己的酒肉朋友躺在地上挣扎渐弱,忽然弹跳般的抽搐起来。最后慢慢放松了紧绷的身体,这下是完全没气了。他不禁又悲从中来,大步追上去,急速接近宁非,大声道,“连弓弦都没上,你以为箭矢会凭空射出伤人么?”

宁非忽的转回身,手中紧握的一支箭瞬间插入牟未平的大腿。她放开了所有的顾忌,尽管这个男人比她高大凶狠,但是真正的凶狠和杀伤力不是用外表就能衡量地。宁非抬头看向满脸惊愕的男人,恶狠狠地说道:“谁说非要用弓才能伤人!”

说完,抬弓挡下刺向她的匕首,转身飞也似的跑开。

宁非的脑袋里沸腾了一般,到处都是殷红的颜色,冰天雪地里只觉得浑身都是热汗,抛却了害怕、恐惧,剩下的就是一心一意的专注。

身后的男人大口喘息痛骂,如果她刚才不是刺向他的大腿,而是胸部、脖子之类的要害,一定不会成功。估算了出手的最短距离、最快速度、对手的反应速度,舍弃要害而选择腿部是最好的。并且她这样的身高正好能阻挡牟未平的视线。

牟未平怒火冲天,打死他都想不到自己也会有类似于老猫要被老鼠咬的一天。这就是狗急跳墙的威力?他低沉阴森地笑起来,将箭杆拗断。

这妞死定了,他一定要活生生地把她的皮扒下来。

牟未平呼哨一声,将自己的马匹唤到身边,转身要上马。

宁非听到呼哨的声音就停了下来。她弄到的长弓是松了弦的,为了保持弓身的弹性,只有在使用时才会上弦,程序都牢牢地印记在这个身体上。停步,将长弓的一头插在被冻结的泥土里,用全身重量将另一头拗弯下来,缠绕好兽筋弓弦,整个过程用了不到三息的时间。

持弓搭箭的时候,牟未平的马才到他身边。

弓身硬度很大,凭宁非现在的身体状况要拉开委实不易。但是引弓就像是举重,不是力气越大的人就能拉得越厉害,否则举重冠军早就被黑人们拿完了。相反,在一定的力量基础上,更多是要凭借技巧,所以黄种人才能占据这方面的天下。

江凝菲吃亏在体力不足,于是对于技巧的掌握就更加纯熟。

箭矢对准了那个男人,宁非停顿了一下,满弓的感觉竟是如此的舒畅。就算现在危机未过前路未果,当长弓拉满,仿佛所有的恶气都被清空。不论是徐灿的事、公主的事、现在的事…眼中心中,都只有那个目标。

江凝菲,为什么,为什么明明知道这样的感觉,满足于自己的技艺,却还是会对那个男人念念不忘,他真的这么重要?重要得足够让你放弃自己的骄傲吗?

手指松开,离弦之箭呼啸飞驰,宁非没有停顿,从箭囊里再度取了一支羽箭,引弓开弦。

箭矢射中的不是牟未平,而是他身边马匹的马腹。

他正扶马要上,马匹吃痛人立而起,立时将他摔下地去。那匹负伤的马长啸着四处乱踏,好几次险些踏到牟未平身上,他四脚朝天地被摔得不明所以,另一支箭已到,轻微的入肉声响起,正中他的脖颈。只是脖颈而已,没有刺破大血管,也没有插破喉管。

牟未平怎么也不知道箭是从哪里飞出来的。

【明天恢复正常更新,今天回来连坐8小时汽车,脑袋崩了。。。】

【愿意留评的童鞋请看下面绿字部分,不想留评的童鞋请无视下面的绿字部分。】

【离虎入狼窝,单弓搏生途】

宁非走了出来,远远看着在地上挣扎着,惊愕地悲鸣着的男人。他应该没有杀伤力了吧,她不能确定。她甚至不知道这时候到底要不要再补一箭,究竟放过他是正确的,还是赶尽杀绝是正确的,难以决定。

这不是妇人之仁,她只是想按自己的方式活下去。所谓活着,不是还在呼吸还能吃饭就能够算数的。作为人,应该给自己画下生活的守则,站在这些条条框框里。无论何时何地都认为自己是正确的,这样的认知能够给她以更强大的力量,让她比谁都顽强地求生存活下去。

宁非远远绕过牟未平,牵住自己的马。正在此时她听到不远的地方发出一声狼啸。她看过去,只见一头灰白相间的野狼在饿狠狠地盯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