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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中规中矩,有几个长镜头确实很催眠。但温凛是个再沉闷的东西也能认真看进去的个性,仔仔细细看完片子,乃至没留意身边人是什么时候睡熟的。

毫无征兆,杨谦南把头靠在了她肩上。

沉甸甸的一下。身体里仿佛有一只手,把她的心也拽下去一截。

温凛的下巴蹭到他熟睡时的额头。体温交换的感觉是奇异的,古人言交颈而卧,她是从这一刻才领略,那是种怎样的缠绵。

电影进入悬疑,背景音乐激昂澎湃。温凛目光抖颤,姿势别扭,很怕杨谦南在此刻醒来。

幸好他没有。

他似乎很疲倦,近了瞧眼眶是深陷的,眼周阴影很深,双眼皮被倦意扯宽,像个瘾君子。

温凛花了很久,渐渐抽回神识,适应肩上的那颗脑袋,沉浸入电影里。

擂鼓般的心跳渐渐平复,但那片子后半段讲了什么,她脑子里一片空白。

终场灯光亮起的时候,她还在发呆。两根手指突然碰到她怀里的书,把她吓了一跳。

温凛抱紧书页,扭头惊愕地看着他。杨谦南已经醒了,却仍把下巴搁在她肩上。落入他眼帘的第一件东西是那本书,于是他就随手拨了拨。他斜挑着眼,看着书页里若隐若现的便签:“学德语么?”他嘴角似笑非笑,还想继续翻几页。

“…嗯。”她很警惕地后退了一些。

就在这几秒,影厅的顶灯一层层打开,他的眼睛在她面前,越来越清晰。

杨谦南说:“我是不是见过你?”

这不是一句搭讪的套话。他们确实刚刚见过。

温凛表情茫然,有意等他自己想起来。

“R大的学生?”他终于问。因为懒散,还省略了主语。

她好似很警惕地点了下头。

“R大还有德语系。”他自言自语,一边稍稍起身,单指挑一下她微烫的耳垂,“小姑娘也不叫醒我?”他天生一张瘾君子的面相,被看的人会觉得自己也跟着轻飘飘。

他那语气暧昧得,再多一分就是戳穿了。

温凛忽然脸热,霍地站起来就逃。

杨谦南措手不及地看着她的侧影,拧了两下酸痛的脖颈,鼻间逸出丝笑。

那本德文书被她紧紧按在怀里,封底早已脱落,一眼望去,好似书的最后一页是她的衬衣。年轻女孩子相貌文秀,鼻翼一点咖啡色的小痣,低着头仓皇离场。

对于长远的记忆,人总是会记得一些莫名其妙的瞬间。譬如某个久远的清晨,教室里的一堵墙,譬如温凛后来总会回想,他小指上的一枚戒指。

而杨谦南脑子里的瞬间,是书的最后一页。

*

回去的时候,顾璃不在。

那碗排骨汤她就动了几口,搁在桌上,骨头已经干成灰白色。温凛猜测她是去找程诚了。

她们俩的宿舍是罕见的两人间。有一个好处是当一个人不在,整间屋子就属于另一个人。

那个晚上属于杨谦南。

温凛梦见了他。

梦境第二天醒来就忘了。她只记得梦里他眼窝陷得很深,挑起来看她,似在嘲弄。

竟然这么清晰,清晰得让她心虚。

是鬼迷心窍了吧,竟然跟踪他进影院。

她一直没有忘记这个人。

平平淡淡过去一个月,京城下起了雨。

那几天很反常,雨时下时歇,却一直不停,让人摸不准阴晴。温凛去会计室报销个发.票,出门的时候尚且干燥,走到半路,雨越落越大。

周末的教学区没什么人,道路上空空的深灰色。

温凛怕弄湿发.票,把文件袋抱在胸口,在雨里佝偻着背疾行。

她用手掌挡在额前,也就没发现,主干道上开来的那辆车。

那是一辆很低调的黑色奥迪,车速缓慢行进在校园里,杨谦南坐在后座发短信,一抬头就在后视镜里瞥见那个女孩子。透过镜面上斑驳雨水,隐约能瞧见她鼻翼一点咖啡色的小痣。

也是凑巧,司机师傅慢悠悠开到了她身边。

杨谦南忽然说:“在这停。”

陈师傅回头,重复:“在这停?”

“就这儿。”他笑。

陈师傅开车很温和,慢慢滑到温凛脚边,恰好刹住。

一个后坐力,吸引了温凛的注意。

她先是侧退一步,怕溅着水。杨谦南把车门一开,笃定地坐回去,说:“要去哪儿。送送你?”

温凛抬头,愣住。

“不记得我了?”

他那眼神非常确信,她还记得他。

温凛反应了一秒。那一秒像是在做梦,反应完毕之后不是回到现实,而是一脚踏进梦里。得天独厚的人,连老天都会帮忙,雨在这一刻突然又下大了几分。温凛站在老楼的房檐边,被几颗饱满的雨点砸中,红着脸,一鼓作气坐进了车里。

她教养很好,坐进去之后先抚了抚背后的裙子,说“谢谢”。

小姑娘满身狼狈,坐最少的身位,连椅背都不靠,怕弄湿他的车。杨谦南问她去哪里,她报了个科研中心的位置,给司机师傅低声指路,文文弱弱的,也不敢多看他。

杨谦南忽然觉得好笑,从身旁抽了个靠枕出来,往她身后一搁。

温凛腰后突然垫了个软绵绵的物什,下意识回头去摸。

杨谦南手还扶着那垫子:“累不累?”

温凛受宠若惊地摇摇头,说不累。

姑娘是真挺难伺候。这是杨谦南对她的最初印象。一路上他不挑起话题,她也就安安静静的,也不乱看,就望着后视镜。偏偏他也不是太爱聊天的人,翘着腿按手机。

学校里原则上不允许进社会车辆。为了不扎眼,陈师傅开得很谨慎,一段雨路开了很久。到校门口附近,温凛突然出声,细若蚊呐:“到这就好了。”

陈师傅应言停下。杨谦南却不让她走,看了看路:“不是还剩一段?”

温凛笑笑说:“再过去就跟你不顺路了。”

小姑娘不声不响的,还挺会察言观色,知道他这一趟是要出校门。

杨谦南说没事,吩咐陈师傅继续开。

他待她太周到了,温凛不知为何坐立难安,说还是下去吧,“雨还要下一阵呢,你也不能一直送我。”

杨谦南顿住,笑容一丝一丝抽开,说:“你怎么知道不能呢?”

温凛到底资历浅,没遇见过这种阵仗,一下就没了言语。

男人在他这个年纪是奇怪的,失却了少年气韵,却还残存几分少年心性,走之前偏还对她说:“你尽管进去,办完事要去哪,我再送你。”

这话其实带几分玩笑,温凛没当真,但心情依然很好,笑呵呵地替他关车门,说:“谢谢你啦,我走了,再见。”那语气回想起来有点羞耻,甜滋滋的,不像她了。

结果半小时后,真再见了。

她一张张发.票敲完章出来,刚想把空文件袋顶上头,就看见了他的车。还停在原地,雨刮器很有节奏,左一下右一下。

杨谦南说完那句话没急着走,就想等等看,看她什么时候出来。其实也没刻意在等,心里想着下大雨也没地方可去,索性在车里玩玩手机。

一玩半小时,真把她给等着了。

温凛笑着敲他车窗的时候,他怔了一下。半个钟过去,他其实早忘记自己之前说过什么话了。但她还记着,惊喜地冲他笑,说“你还真等呀!”方才还文静拘谨的小姑娘,如今笑得眼角弯弯。她眼睛生得秀气,一笑就弯成一条轻柔的线,雨丝打湿的鬓发贴在额角,蜷成两个卷,像大话西游里的白晶晶。

那几天阴雨连绵,她不知道,她眼底是有光的。

杨谦南没来由地笑起来,眼神像捞着个宝贝,打开保险说:“你上来吧。”

那天他们一起去吃了顿饭,吃完他亲自把她送回来。

雨早就停了,京城气候干,才停一阵,地面已经露出了原本的颜色。她站在宿舍楼前,指着半干的水泥地,说:“雨可算停了,今天多谢你啊。”

那夜一定有风吧。杨谦南双手插口袋,嘴角浅浅弧度:“雨停了,你就不想见我了?”

温凛脸烧红一片,喉咙里像铺了一层薄荷糖,凉凉腻腻地痒。

这夜她说了什么,情态多么窘迫,她都已经记不得了。只记得夜空中没有月亮,校园里到处是明晃晃的灯光,她站在狭窄的楼门口,清凉感受一直向下透,充满她的整个体腔。

那是一种命运穿堂而过的凉。

作者有话要说:一辈子就这么一次,爱个坏人吧。

PS:这章继续送红包。

PSS:太久没上晋江,都不知道现在系统批量发红包会自动回复一句留言。

于是昨天留言的大家都被我回复了一句…「多谢人民的信任」。

心情复杂。

怎么说呢,评论区画风一下子可以去评选先进党支部。

你们赶紧留点言盖过去吧,我看着都要把自己蠢哭了。

_(:з」∠)_

第3章

他俩的相遇,就是这样半推半就。分不清几分刻意几分巧合,几分是天定,几分是人为。

等身边人反应过来的时候,杨谦南已经是那个经常约温凛出去吃饭的人了。

其实杨谦南周身上下,也没什么唬人的行头,就像他们俩的饭局,通常很平淡。他食量很小,主食从来只吃几口,连累温凛也不敢多吃,经常回去之后找顾璃一起点宵夜。顾璃感到奇怪,说这什么人啊,这么小气,请客都不让你吃饱。温凛笑得筷子都掉下来,假称:“不是啦。只顾着聊天,忘记吃饭了。”

其实他们说的话很少。他只是习惯找个人陪他吃饭,经常点一大份薄切马肉,问她:“吃么?”温凛是生鱼片都不怎么吃的人,一看腥红的生马肉吓得闭起眼睛。

杨谦南总是逗几下就停,一个人索然地笑。好像她是来给他的晚餐增添乐趣的。

然后他慢条斯理擦净手指,勉强和她说一说自己。

他说他近几年状态不太好,恰好他姑父调任R大,家里人把他弄去念个在职MBA,所以他每个星期会来一趟。

他二十八了,重返校园,“换个心情。”这是他原话。

温凛若有所思地揣摩他说的“状态不好”是什么意思,连不小心吞了一瓣生肉都不自知。

杨谦南把餐巾叠一个角,过去帮她擦嘴角的血迹,心情看上去很好:“这不是吃得挺好的?”

温凛半翕着唇,一动不动地由他擦拭。他指背上有淡香水和锡纸的味道,温柔得太醒目。

这算是他们最亲密的时刻。其他时间聊城市聊交通,聊到彼此也是他淡淡一句“那你平时都吃什么?”,温凛很仔细地回答,但他只顾吃东西,让她连一句“你呢”都递不出去。

何况像杨谦南这样的人,也不会安心读学位。一个学时四位数的课没露过几面,仅有的几次都来找她,频率也不算高。温凛的生活除却多了一个出手阔绰的饭搭子,也没见有什么变化。

她依旧是大学里最常见的那种好学生——均绩年年前三,社交圈狭窄,不熟的人突然找她,一定是为了参考作业。

真正发生变化的时刻在十二月。

一学期课程结束,温凛趁考试周来临之前浏览网页,打算定回家的车票。选择时间的时候,又犹豫了一下——考完试要不要和他见个面?虽然他已经好几个礼拜没找过她。

顾璃总说他是在追她,可她觉得他只是惯性找人作陪。不过顾璃有一点是对的。他对她,至少是有一点兴趣的。至少有一两个瞬间,他觉得有这么个姑娘在身边,也不错。

只是这样的姑娘或许有很多。

女人都是自己选的。主动找他,或者做通讯录里几十个笔画。

恰巧是年终,温凛看着手机,静坐到手脚冰凉,最后给他发了四个字,“新年快乐”。

很俗,不指望他能从千百个联系人里理到她。但扣下手机没多久,杨谦南的消息突兀地进来了:“会打麻将吗?”

“…”温凛一阵失语。

他还有这癖好?

*

有这癖好的,其实是杨谦南的一个朋友,叫应朝禹。

温凛见到这人的第一面也很震惊。主要是因为,他帅得有点出人意料。

杨谦南起先给她打的预防针,说他这朋友是个二缺。一般二代们由于没必要奋斗,都会培养些个人爱好。有些人喜欢打球,自己搞篮球俱乐部办业余联赛,有些人情趣高雅点,自己经营个独立书店年年亏损。应朝禹是一朵奇葩,热爱打麻将。

“他老子在大理搞旅游,洱海边上酒店顶层,打算弄个无边泳池。他不肯,死活要安麻将桌子。”杨谦南寒风中讥诮。

温凛在他耳边笑了一声:“后来呢?真的安了吗。”

“谁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