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剑玲从下往上看到的却是一圈黑而浓重的天空,仿佛紧紧贴在韦宗泽的背上,她伸出手去,让他把她也拉了上去,从那个圈里出去时,迎面便是盘旋的凉风。

“上面好凉快。”傅剑玲说。

韦宗泽又伸手看了看表,快五点了。

“走,去那边。”他带她一起往平台的边沿处移动,地上到处是交错的塑胶管和石墩,“你小心点。”

傅剑玲紧跟在他后面,当他们走到最佳位置的时候,天空还黑漆漆的,平时她从大街上看着的那些林立纷纭的大楼和公寓此刻显得一片沉寂。由于隔得有些远,他们看上去还有点像是大楼模型,只是从楼底那些交织的街道深处,不时传出一些声音来,表示这个时间已经有人起床了。

“别看下面了。”韦宗泽忽然提醒道,“看前面。”

傅剑玲便抬起头,看到红彤彤的太阳正要穿过厚厚的云积,逐层渲染着云彩,从一个缝隙开始,将火焰点燃整个天空,直到那缝隙再也压制不住它的光芒,它便加速从幕后升起,原本冷色调的天空,冷色调的大地,冷色调的街道和楼宇,都一一转为了暖色调。

它高高在上,君临天下,踏着绚烂丛云,终于不可逆地成为所有光芒中的王者。

傅剑玲从心底深处感觉到它的强大,转过头来,却看到韦宗泽整个人都被照亮了,就连那抹贴在他背上的夜都已经醒来。

她还从他直视的眼睛中看到自己,也是红彤彤的,被光芒勾勒着的样子。

刹那间,她感觉心潮澎湃。

金色阳光射进心灵触不可及之处,情怀如斯,原是这般模样。

那些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原本已经退去的色彩,此刻都重新鲜活起来。

如果我原谅了你,我们还能像以前那样相爱吗?

你和我,在现在,那份斩不断的思绪,扑不灭的念头,还能像一株健康的芽儿破土而出,巍然直上吗?

如果我不原谅你,我们能把往事当做一部电影,看完以后,各自归家,从此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吗?

第三十三章

假如将时间倒转十年,转到上世纪九十年代,没有网络,电脑也不普及,听上去好像很遥远,其实不过是一晃眼的时间。那时家教好些人家的孩子,在艺术培养上大多被送去学习国画、钢琴或是芭蕾。如果父母是老师,那就更不必说了,除此之外的奥数和作文培训是少不了的。1993年的时候,傅剑玲上小学六年级,她的父母就已经决定好让她在自己任职的书林中学就读,好就近监督和照顾。

傅剑玲得其父遗传,从小偏爱文艺类的事物,画画、诗歌,还有诸如雕刻装饰那一类的东西,而且剑玲的父亲是位语文老师,资历很深,又在作文上亲自教导女儿,所以剑玲自小在班上就有些出类拔萃的感觉。她认得很多别的孩子不认得的字,并且多次入选楚才杯作文竞赛。

一直以来,傅剑玲都是个乖巧的女孩,知书达礼,待人接物遵守父亲教导出来的中庸之道。她们家住在黎黄陂路那边一排长长的公寓里面,外婆则住在跟他们家隔着两条大马路的巴公房子,因外公死得早,自她妈妈出嫁以后,外婆就一个人住了。

傅剑玲的爸爸妈妈在学校里面都是班主任,负责不同的年级,妈妈是初中部的,爸爸是高中部,他们都是很严厉而且负责任的人,经常会在工作时间之外,还费心费力去照顾自己班上那些比较难带的孩子。相比之下,他们对待自己的女儿反而疏忽一些,尤其是在那个时期,他们已经习惯把女儿的学习安排得满满的,以为这样女儿就不需要他们特别去注意了。

六年级开始,傅剑玲每逢周末都必须去外婆家里待上两个钟头,行孝之余,这也是父亲给她的一个课题,要她每一周写出一篇外婆家的所见所闻,不能重复,并且不少于八百字。这是在给她后来中学考试的作文打基础。

刚开始的时候,傅剑玲可说是手到擒来,从外婆脸上树皮般的皱纹写到外婆那双包过的旧社会的小脚,从外婆挂着白帐子床上的老铜壶写到外婆门前那两盆在不同季节开放的花儿。可是半年一晃眼,她再想写出点新奇的东西,却是十分艰难的了。

为此外婆总在她到来之前,刻意买些新鲜的东西回来,但那些始终不是外婆家所独有的,傅剑玲便决定转变视野,写写自己从外婆的窗台所看到的世界。

外婆的家在二楼,窗台上放着一盆茉莉和一盆金钱橘,窗帘是翠绿底的碎花图案,那时都流行用油漆刷墙面,外婆家和她自己家一样,都刷了绿颜色的。傅剑玲第一次趴在窗台往外看,是个初冬,雪还没有下下来,大风凌寒,已经在巴公房子中间的方形空地上方呼呼地吹。外婆正在门口烧碳炉子,要等到它不再冒出黑烟,就可以搬到家里来取暖了。

傅剑玲很期待和外婆一起在炉子上烤甜橙和红薯,出门前爸爸妈妈就给她装了满满一袋子。她打定主意,今天回去后就写外婆烤橙子的事。她一边想着,一边到处看。

“外婆,你看那是谁啊?”傅剑玲看到对面楼的一户门前,站着一个木讷的小男孩,和她差不多大的样子。外婆抬眼看了看,不怎么惊讶,“哟,又是辛乔家的儿子,这么冷站在外面不是要冻死。”外婆说着,却没有好心地提议让他到家中来坐一下。

傅剑玲便问外婆原因。外婆回答说:“那个孩子牛样脾气,倔得要命,怎么拖都拖不动的。”傅剑玲打小就是个软柿子,从没见识过什么叫“倔得要命”,抬眼便朝他仔细看去,他看起来好瘦,靠在门上一动不动,好像这天气并不怎么冷。

傅剑玲一阵好奇,从屋子里窜出来,也在走廊上笔直直站着,站了没几分钟,便被寒风在她背上开辟出一条盈满冰气的通道,害她鸡皮疙瘩一阵接过一阵,又迅速窜回屋里去了。

外婆已经把炭炉搬了进去,窝在炉边一边烤手,一边笑她,“知道冷了吧。”

傅剑玲打了两个哆嗦,转身再从窗里看过去,总算看到那男孩的家人回来了,是一个非常时髦的阿姨,那男孩就跟在那个阿姨的后面走进门去,转身关门的时候,仿佛早是就看到她的,不知道为何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那天傍晚时分,爸爸骑着自行车来接她回家,往她头上盖上一个大绒毛帽子。她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抬头仰望这片历史悠久的巴公房子,早已看惯了的红砖墙老木梯和中间那一块方形的天空,此时此刻正蓄意地印在傅剑玲脑海中。

晚上在家写作文时,她没有写外婆家的炭炉子和香甜的红橙子,而是写了外婆家的茉莉花,已经过了最后一次开放的时节,外婆家的巴公房子好像是多层的旋转木马,她今天才发现,这木马里还住着别的小人。

她写出了一篇和以前不一样的,很有想象力的,有一点童话感觉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她还写到那位时髦的阿姨,可是写的时候怎么也找不到适合的词汇,于是她花了很多时间去翻阅她的成语词典,等到她写完时,妈妈已经来催她上床睡觉了。

那天她学到一个小学生不会用的语汇,风姿绰约。

其实那时,傅剑玲所看到的男孩就是韦宗泽,是别校的学生。并且在那之前,他每天上学放学都会经过傅剑玲自己家那排长长的公寓下面,只是剑玲从没在意过。可自打在外婆家见过一次后,她不知怎的,经常发现他。

傅剑玲在小学时期就跟杜雅是同座,按照老师的说法,杜雅家境贫困,学习上有点力不从心,安排她们两个坐在一起,是希望她们能够互相照应。倒没想到从兴趣爱好到吃东西的口味,两个女孩都一拍即合。第一天刚坐在一起,第二天就发展成形影不离的关系。直到高中快毕业,她们才知道这种关系还有一种叫法,叫做闺蜜。

杜雅家境贫困,却完全不能从她的外在表现看出来,她总穿得很体面,甚至还有一点时尚,又很喜欢看书,看文学作品,而且杜雅的心很深,等闲不会外露。傅剑玲也是和她处久了,才从她口中得知她的一些家世。她来自农村家庭,老家河南,上面还有两个姐姐。几年前父母来汉打工,爸爸是木匠,在外面的马路工队里混,专门负责打柜子。妈妈则在外面当保姆,给有钱人家带孩子。隔年杜雅之所以能进这边的育秀小学,就是托了那有钱人家的关系。她穿得体面,也是因为那家主人常常把一些不要的旧衣服送给她们。

傅剑玲喜欢画画,杜雅就在她生日那天,大方地拿自己攒了半年的零花钱给她买了一套36色水彩颜料。傅剑玲喜欢得不得了,于是投桃报李,在杜雅生日那天央求妈妈取出她的压岁钱,买了一件很漂亮的连衣裙送给她当作礼物,所费不薄,但她们都很高兴。

到了六年级下半学期,小学快毕业的时候,傅剑玲担心她和杜雅分不到一个学校去,又整天整日地央求父母帮一下忙。傅剑玲的爸爸倒不甚介意,只说,光我们帮忙是没用的,还需要她的监护人出面。却不想事情竟办得水到渠成,原来杜雅认了有钱人家的主人作干妈。

此事傅剑玲虽得偿所愿,却也敏锐地从中察觉到杜雅那颗深沉的心。她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常常太过超出她的年龄。在杜雅的影响下,傅剑玲开始对那些习惯隐藏自己本性的人产生浓厚的兴趣。

天生爱艺术的她想要知道,什么样的真相需要隐藏,什么样的愿望必须压抑。

傅剑玲在小学时期还有一个朋友,就是跟她一起学国画的许为静。其实在国画班,有不少一点也不喜欢画国画的孩子,他们纯粹是被父母强行送来的。就像许为静,她父母送她来的真正理由,简直让傅剑玲瞠目结舌。

“因为我画了很多裸女,被我爸发现了。他跟我妈一商量,就把我送到这里来了。”课间休息时,因被问到,许为静就如实回答了。傅剑玲听得耳根一红,半晌都不吭声,不一会儿老师进来,开始讲画虾的精髓,傅剑玲才转醒过来。下课后许为静拉着她到她家去,把自己藏起来的还没有被爸爸发现的裸女画都翻出来给傅剑玲看。当时年纪小,她们只觉得兴奋且羞怯,那些画已经是她们所能想象出来的最蔽秘的东西了。

“你怎么会想到画这个?”傅剑玲一颗心扑扑跳。

“我在爸爸的一个火柴盒子上看到的。”许为静说。

“真好玩。”

“你要不要也来画一张?”

“不要,不要,被爸爸知道会打死我的。”

“试试嘛,反正这是在我家,要是我爸爸回来了,就说是我画的呗,反正我爸也习惯了。”

“那……我试试?”

“来,快点画。”

傅剑玲还真就很投入地在许为静递给她的画本上,描摹出一个裸体的女人。而且她画的比许为静画的更为精确,更为具体。她越画越认真,甚至开始在裸女的周围画上一些背景。

“天哪!”许为静道:“原来你这么流氓?”

傅剑玲被她说得脸一阵白,这时许为静的爸爸突然回来了,还买了一个西瓜,站在门口用水管子冲着,叫她们俩赶紧出来吃。许为静飞快地从画本上撕下那一页画,然后揣进衣服口袋里。“你快给我。”傅剑玲着急道,许为静却不乐意:“不行,送给我好了,我喜欢。”

“被人看见怎么办?”

“我就说是我画的。”

“不行,不行,快点还给我。”

“我都说了很喜欢,你别这么小气嘛。”许为静道:“我保证不给任何人看到就是了。”

傅剑玲拗不过她,“你发誓?”

“我发誓!”许为静笑眯眯地说,“安心啦,走,咱们出去啃西瓜。”

傅剑玲摇摇头,“我要回家了。”便拾起书包,迅速跑出许为静的家。许为静的爸爸在她走了以后不久,回头问正抱着西瓜大快朵颐的许为静,“她就是你说的那个很好说话的国画班同学?”许为静大口大口地吃,“是啊,就是她。” 许爸爸一笑:“不好说话的人跟你还真处不来。”

出了许为静的家,时候已不早了,傅剑玲一路狂奔,希望能在吃晚饭前及时回家,免得爸爸妈妈又要唠叨。她拼命地跑,经过第一条马路时,不远就是外婆家的巴公房子社区,她一边跑一边还朝那边看着,直到再也看不到她才转回头。一回头,直觉自己的头是撞上了一块实心铁,刹时间,天旋地转,满眼活星,醒过神来她已经整个人倒在地上。

对面是和她一样倒在地上的男孩子,旁边还滚动着一个篮球。男孩子抱着头,挣扎着爬起来,本是打算拾起篮球就走的,却发现和他撞在一起的女孩,一直没能站起来。

“你没事吧!”他说,他没有伸手扶她,而是蹲下来询问。

“没事,没事。”剑玲疼得眼泪汪汪,但因知是自己的错,便没有抱怨的意思。

“你先站起来吧。”他又说,还是没有伸手来扶她。剑玲头还是晕的,拼命从地上站起来,手一摸,额头上肿了一个大包。

“疼,疼,疼。”她说着,定睛一看,面前站着外婆家对面的那个男孩子。“怎么是你啊!”

男孩却是韦宗泽,把眉头一拧,问道:“你认识我吗?”

“唔……”他大概是没什么印象的。“我要走了。”傅剑玲把背上的书包一掂,抬脚又跑起来。韦宗泽若有所感,站在原地,一直看到傅剑玲的背影消失在街头,忽然间觉得右手手心火辣辣地疼,摊开手掌来一看,居然被碎石划破了,划得严重的地方,渗出血点点来。他另一只手把蓝球揽在腰间,然后对付那流血的手,唯一的方式便是放在嘴上吸吮了。

第二天,他放学回家,经过车站时,又看到那女孩在拼命地跑。迎面而来,他怕又给撞上了,特意朝旁边让开些,那女孩便头也不回,一路飞奔而去,完全没有注意到他。

第三天,又看到她在跑。

第四天,还是在跑,不过这次碰得晚,她已经跑远了。

第五天,他早早就达到车站,靠在站牌那里看,那女孩的身影从转角处而来。和他擦身而过时,带起一阵微风。他便鬼使神差跟在她的身后一起跑,看她究竟是跑到什么地方去了。

他一路跟着她跑,和她保持着三四米的距离,在此之前,他从未做过这种事情,也从未这样子在马路上拔足狂奔而不知所终。好奇,惊喜,刺激,甚至冒险之心,都随之膨胀起来。直到跑在前面的她突然停下来,面前所展现的,却是一幢破破的小织造厂,四层楼高,依稀是生产麻布袋之类的,偶尔有几个大婶进进出出,晒着一堆一堆布料。韦宗泽略有一些失望,却见那女孩很快就窜了进去,他便决定这次跟到底去,一咬牙,也钻进那幢破楼房里。

女孩子的脚程出奇地块,转眼就不见人影。他只见她跑上了楼梯,却不知是跑到几楼去了,便打定主意跑到最高一层看看去。

当他上去的时候,从楼梯门看出去的景色,鲜艳绚烂得让他不知所措,他放慢脚步,理顺自己的呼吸,轻轻地把手放到门框上,整个人才缓缓走出去。恍然间,落日艳云和女孩瘦小的背影犹如一幅巨大的油画立在面前,他触手可及,却又不可思议。他似乎从来没有想到这样的事情,没有想过落日的色彩这样浓重,站在这个平台上看,更显得它辽阔无际。

原来她每天放学那么拼命地跑,是跑来看落日的。

落日的时间很短,霞云很快就从缤纷的模样转变成水墨画的感觉,韦宗泽趁那女孩回头之前,悄悄地离开了。

第六天,他决定再跟她一起去看看落日,也许没什么事的话,他天天都可以去。

可是那天,天公不作美,快到黄昏的时候便下雨了,是淅沥沥的小雨,他提前到车站那里等着,等了很久,很久,才等到那个女孩出现,她打着一把浅蓝的小花伞,和一个朋友不徐不缓交谈着走过。

一直到她经过了那个车站,都没有发现有个淋得浑身透湿的男孩,垂头靠在站牌边上,很失望的样子。

第三十四章

韦宗泽的妈妈名叫辛乔,是个风流的美女,从交过第一个男朋友开始就绯闻不断。她喜欢出入各种声色场所,而且在那个年代就经常有男人在凌晨开车送她回家。住在他们家周围的邻居一开始都很同情韦宗泽,觉得他是上辈子欠了他妈妈的,这辈子来给她当儿子。直到后来相处得深了,大家又开始讨论,为什么辛乔的老公姓米,叫米源,而她的儿子却姓韦呢。

又有好事的大婶跑到他们家借东西,便藉机询问韦宗泽的爸爸,不料米源是个十分老实巴交的男人,支支吾吾地说不出其中由来,那好事的大婶转身就出去嚷嚷,坐实了韦宗泽不是米源儿子的新闻。巴公房子共用的那块巴掌大的天空,从此贴上了院子里有野种的标签。

也因为这样,原本米源还时不时会带他出去玩,做一些父子间的互动,渐渐地就完全搁置了。韦宗泽很不理解爸爸的改变,见他时常加班,半夜才回,便好几次寻到他所在的工厂去。结果可想而知,工厂的女工们都对着韦宗泽指指点点,说他从长相到气韵没有一分半点像米源。米源盛怒之下,让少不更事渴望父爱的韦宗泽滚回去。

韦宗泽百思不得其解,十分伤心地问他的母亲辛乔:“爸爸为什么不喜欢我。”

辛乔一边涂她的指甲油,一边很轻飘飘地回道:“他不喜欢你就算了,天底下那么多人,你还愁没人喜欢你吗?”说着把儿子的小脸捏上一捏,“你已经长大了,可以自己管好自己,有饭吃你就吃,该上学你就去上学,别人家的孩子都知道交几个朋友成群结队地玩耍,你怎么就整天一个人逛荡着?去去去,妈妈给十块钱你,你去找朋友玩吧。”

韦宗泽拿着十块钱,却找不到半个朋友,别说朋友了,就连能写对他名字的人都很少。

他在班上是个异类,因为他不跟爸爸姓也不跟妈妈姓,所以大家都说他是捡来的孩子。韦宗泽的运气也不太好,被分到一个班主任很势力的班上,那位班主任因韦宗泽的爸爸是个普通工人,妈妈又时常不知所踪,孩子无人管教,竟对韦宗泽采取放任不管,视而不见的政策。比如班上几个调皮男孩都偷过教室里的粉笔盒,并在黑板报上乱涂乱画,被老师发现后,都被叫到办公室去挨批评了,只有韦宗泽不用去。又比如五年级时,韦宗泽曾经两门考试不及格,和他一样不及格的都被请家长了,只有韦宗泽不用请家长。老师就像不知道有他这么一个人。

鉴于父母对孩子的影响以及老师对孩子的影响全部偏向了负面的效应,韦宗泽从小就对自己以外的人和事极为不信任。与此同时,幼小的心灵提前封闭,阳光被隔离在心门之外。韦宗泽开始习惯性地和别人保持距离,习惯性地压抑自己,小小年纪就不再渴望获得老师表扬和学校的嘉奖,那似乎没有什么特殊意义,对于他来说,也不能叫做荣誉。

他唯一的乐趣就是在自家车站附近的一个废弃小球场上打篮球,那里有一些年纪稍长的陌生男孩,他们不认识他,也不知道他的故事,反而可以和他平和相处。韦宗泽因为长期和大龄男孩打球,等到他上初中的时候,篮球技巧竟十分突出。

另外还有一件事,是关于韦宗泽喜欢看电影的由来。

六年级的全校春游活动,他拿了钱,却不去参加,头一天放学就自己写了一个病假条子,然后模仿大人笔迹签个字交上去,老师也不怎么细问就放他回去了。那时候手里有钱,却没有什么乐子。一般小学生都不会自己去看电影的,他骑着自行车打电影院经过,看着许多三口之家或牵着手,或把孩子抱在怀里陆陆续续走进去,另外还有许多处对象的大人,也或扭捏或大方地结伴进去了,他就决定测试一下自己的胆量,揣着钱买了一张电影票。

他看的是电影《鲁冰花》,是一部台湾人拍的电影。里面有一个和他一样处处被人挑剔和排斥的小男孩古阿明,是一个绘画天才。在电影中,所有的人都瞧不起他,讨厌他,只有新来支教的老师郭云天发现了他。除了郭云天,其他人都把他当一个没有出息的坏孩子那样对待。后来学校要提拔有才华的人去参加绘画大赛,除了郭老师以外,所有的人都不同意让古阿明当代表。到最后郭老师也没能说服他们,只能在他离开时候,带着古阿明的一副画走了。古阿明因此郁郁寡欢,不吃不喝得了大病,一直到病死都不知道那副他送给郭老师的画,赢得了世界的赞美。

韦宗泽和在场看电影的其他孩子不一样,懂事一点,知道什么叫死亡的孩子一般会哭,不懂事的则会问古阿明怎么了。韦宗泽却是如当头棒喝,浑身冒着冷汗的。他敏锐地把电影故事和自己的身世结合在一起,得出了以下结论:

首先,贫困会让人家瞧不起你,人家瞧不起你,你就没有地位,你没有地位就没有机会,哪怕你是个天才。其次,世界是很大的,除了自己生活的小区,还有别的小区,城市,省份,国家,这里没有人理解欣赏你,不等于别的地方也没有。还有一条是最重要的,就是千万千万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别人的身上,否则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不然就像古阿明,好端端地得病死了,留下来一幅画,有什么用?郭老师说起来那么喜欢他拼了命似地支持他,最后没能带他去参加比赛,而且明知道古阿明留在那个破地方不会有好结果,走的时候也不带上他。古阿明却到死都还想着郭老师。

韦宗泽越想越觉得难受,从电影院出来就一直是闷闷不乐的。四月天的春风和和煦阳光不能抚慰他困惑的内心。他骑着自行车回到自己家小区前,偏巧还看到有男人开着车来接他的妈妈。门口那家花花绿绿的副食店前,坐着三个正在打毛线的中年大妈,正对他的妈妈指指点点。

韦宗泽从中这幅市井的画面中感受到世俗的本来面目。

那天辛乔穿着她最好看的一条裙子,配着一件珠光色的针织披肩,带着黑色墨镜,婀娜地从院子中走出来。经过院子门口的副食店时,她也知道那几个长舌妇正聚在一起嚼舌根。但辛乔一点也不在意,想来那几个老女人能聊的新鲜话题也就这么多了吧。开车来接她的,是她相处时间最长的一位情夫。她自然想不到,一直到她出车祸的那天为止,这个男人竟是真心爱着她的。

韦宗泽并不恨她的妈妈,但他一直以来不能理解的是他的爸爸。作为一个家中的顶梁柱,他的爸爸实在太软弱了。除了上下班,就知道洗洗衣服做做饭,对于妈妈的一切作为都敢怒不敢言的。韦宗泽有一次倒是主动问他,“你们为什么不离婚?”米源就像被蛇咬了一口,用很惊恐的眼神看着他,问:“你从哪里听到这个词的。”韦宗泽说:“电视上。”米源听了只摇头,韦宗泽知道问不出答案来,就改问了别的问题,“为什么我们家和别人家这么不一样?”米源回答说:“不知道,等到想回头的时候才发现已经晚了。”米源叹息着说完,却在蓦然间惊觉这个孩子言行举止皆冷若冰霜,可他还是一个小学生啊,一时极为恻隐,米源忍不住伸出他粗糙的手,在韦宗泽的头和脸上轻柔抚摸着,看着他的眼,却什么也不说。但他不知道,其实韦宗泽很喜欢爸爸的大手,喜欢他手上那令人舒心的温度和足以令他想象出父亲掌纹的那种摩挲的感觉。

大概也是因为这样,那天韦宗泽突发奇想决定帮爸爸做一件事。他从地上拾起几块不大不小的烂砖头,刚刚够他一手一个的,然后轻手轻脚走到那台轿车的附近,趁妈妈上了车,那人发动引擎,车子即将破风而去的时候,他呼哧呼哧几下,像扔铁饼那样把石头使劲扔过去,砸在轿车的车窗和车门上。他听见妈妈坐在车里面尖叫,他便很快意地大笑出来,然后转身跑掉了。

乔辛满脸通红地从车上下来,气势汹汹地问坐在副食店门前的女人们,“是谁干的?”

那些女人都抑制不住地大笑着,其中一个很爽气地回道:“是你儿子干的!”乔辛听完一愣,大概是太意外了,怒气也没了。

那女人便更加得意,扭过头,眉飞色舞地同其他人戏谑道:“你们说,车上那个是孩子他亲爹嘛!”继而笑不可遏,旁若无人,后来笑得太累了,才发现辛乔已经走掉了。

那天晚上,韦宗泽去球场打完球才回来,一身湿漉,见到妈妈和爸爸坐在房里谈话,脸色凝重,一屋子烟味。

发现到儿子一身邋遢地回家后,辛乔便对米源说道:“你就管下他吧,毕竟是个男孩子,还是得要爸爸管。”米源看了看韦宗泽,瞧他一双眼睛,冰火交织,又朝他伸出手来,韦宗泽还以为爸爸是要打他的,竟吓得往一旁缩去,米源一顿,却只是将大手放在他的头上,什么也不说。辛乔则坐在一边,深深叹了一口气。

韦宗泽真觉得自己和爸爸妈妈合不来,也许是老天爷把他搞错了吧,他就不应该是他们两个人的孩子。他从里到外一点也不像爸爸,跟妈妈又完全没有那种至亲至爱的感觉。他时常会想,如果是老天爷糊涂了,把他放错位置,会不会有一天,老天爷想起这件事来,就重新把他放到正确的位置上呢。

小学毕业到初中开学之前,放暑假那段时间,他一直想象着自己要怎样独立起来,好摆脱这种孤僻的境地。

可他的运气似乎一直不好,那会儿是盛夏,十三岁初次梦遗,他因此受到惊吓,对自己的身体感到不知所措,父母却浑然不知。没有人来告诉他答案,也没有人来引导他正确面对自己的发育以及那即将到来的青春期的喧嚣。

他不能向任何人询问这件极为隐私的事情,只能悄悄地暗中关注生活中的各种蛛丝马迹。渐渐地,他开始习惯某个他尚且不了解的自己。

而在他早期所知的关于傅剑玲的所有的没有语言只有画面的记忆中,有一个印象,是至关重要的。就是在那个暑假的最后一天,他还在琢磨自己那陌生的身体时,对面楼的老奶奶过世了。丧乐在一个清晨响起,他从房间跑出去,趴在木栏杆上往前看。

对面那个老奶奶家大门开着,许多穿着黑色衣服的人从里面排队走出来,在那个队伍的最前端,站着喜欢看落日的女孩。她穿着一条全黑的裙子,抱着奶奶的遗像,目光直视前方,一步一步走下楼去。

直到所有人都到了下面以,他们就自动让出一条道,好让人抬着老奶奶的遗体先行上车。为了抵抗夏日的炎热,遗体周围放着很多硕大的冰块,韦宗泽甚至看到冰块在晨光下冒出的幽白的寒气。他不明所以,好奇死去的人难道也会怕热吗。

那女孩的妈妈,大概是的,正在哭,几乎要哭昏过去了。女孩也在老奶奶的遗体下楼那一刻开始抽泣,韦宗泽看到她的肩膀剧烈抖动,泪珠一大串接一大串往下落。为了看得更清楚一些,他伸长脖子从那栏杆上探出身来,不料头顶正上方谁家的衣服方晒出来不久,还湿嗒嗒的,一滴冷水恰巧落在他的脖子上。韦宗泽一声惊叫,差点脱手摔下来,幸好他紧紧抱住了栏杆。可他回神时,下面所有的人都抬头看着他,那些穿着黑衣服的,带着袖章的人,或许,还有躺在那里正要被装进车厢的老奶奶。

还有那女孩,十分鄙夷地看着他。

不久,他们全都走掉了。韦宗泽回到家里问爸爸,他们要去哪?爸爸说,要送那个奶奶去火化。韦宗泽问:不是埋进土里面吗?电视里都这么演。爸爸说:现在不让直接埋了,要先烧了。韦宗泽问:是烧焦吗?爸爸说:不,是烧成灰。韦宗泽心里惊了一下。

那天艳阳高挂,直到黄昏,火烧云像染色一样占领了天空。韦宗泽吃晚饭就出去打篮球,经过那个车站时,他忽然激动起来,决定再次去那个织造厂看日落。

因为前几次的经验,他也知道黄昏落日的时间很短暂,于是一路狂奔,简直把自己和那女孩的身影重叠起来。然而,当他气喘吁吁跑到那个织造厂,门前却在闹劳务纠纷,许多大妈大婶在那里尖叫着。那里的厂门也都关了,关得牢牢的,不让进。

他愣在原地很久,很久,直到天色完全暗下来,月亮都出来了,他才不得不回家去。就在那天晚上,他有一种很强烈的倦怠感,于是睡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早一些,混沌中,感觉到自己轻飘飘地,晃动着,天旋地转。他竟睡得十分深沉,直到第二天早上醒来,发现自己又梦遗了,但这次有点不一样,似乎是梦着某个人才发生的。

当他走到外面,看到对面奶奶家的大门紧闭,他很悲伤地想着,以后也许再也碰不到那个女孩了。

第三十五章

傅剑玲随父母的安排,入读坐落在汉口解放大道上的书林中学。开学那天,杜雅如约在早上七点多就到学校门口等着她,然后两个人结伴去报到。老师先让他们在自己教室里随便找位置坐着,剑玲便很意外地发现以前国画班的同学许为静也在这个班上。

“太好了。”许为静一下子窜到跟前,“自从小学毕业,我就没去国画班了。还以为和你就这样断了呢!你又从不来找我。”然后朝杜雅看了两眼,主动伸出手来,“我叫许为静,你呢?”“我叫杜雅。”“噢噢。”许为静十分热情,“真希望我们能坐在一起呢,可是你和剑玲个子都比较高,我就明显矮些,不知道会被分到第几排去了。”杜雅则反手把她一握,柔柔笑道:“管他坐在几排,下课一起玩。”

从此三人成行,不久又认识了高挑漂亮很受男孩忌惮的薛涩琪,便在班上被戏称为□。那时候的同学大都没有什么阶级意识,年纪小,大家的势力眼都还没打开,就没有谁在谁跟前抬不起头,更没有谁显见得巴结着谁的样子。

上了初中以后,到底和小学的生活大不一样,因为父母许给她们的空间更多了。那时正流行买家用音响,一有空,薛涩琪便邀请她们去她家里唱卡拉OK。几个女孩唱歌的水准都还差不多,平平而已,只有杜雅一人是极为出色的。

薛涩琪便往死里羡慕了说她,“你唱歌就像专业歌手,大明星现场表演,实在太棒了,到底是怎么练出来的。”

杜雅抿唇一笑,不作回答,仿佛十分害羞。

只有同她交情深些的傅剑玲知道其中缘由——因杜雅的干妈很喜欢唱歌,为了讨好她的干妈,杜雅不仅把自己攒的钱都拿去买东西孝敬她,还特意学着K歌,小小年纪就常陪着她的干妈到外面的歌厅里唱了。杜雅还曾有一次把傅剑玲也带去了,因为剑玲说她从没去过歌厅,不知道那里面是个什么样的。可是傅剑玲去了以后,大感震惊,发现大人们并不都像自己的父母那么严以律已,而是可以在霓虹球下搂搂抱抱,自由喧嚣的。后来杜雅再次邀请剑玲一起去,剑玲总因为害怕,推脱着没去,而这也是她平生后悔的事情之一。

直到有一天,杜雅面无表情地告诉她,去年她爸爸妈妈一起回乡下去生孩子了,然后如愿以偿生出了一个儿子来。傅剑玲只知道世界上有重男轻女这回事,但是具体是怎么样的重男怎么样的轻女,她也是懵懵懂懂的。那日回家问她的妈妈:“你会不会想要再生一个弟弟?”妈妈反问:“那你想要个弟弟吗?”剑玲说:“我不知道,有弟弟和没弟弟有什么分别吗?”妈妈笑了一下,有点伤感地对她说:“分别就是,当有一天爸爸妈妈不在了,这个世界上还能有一个壮小伙保护着你。”

傅剑玲从这句话中抓住了某种十分飘渺的悲悯之情。翌日,她向杜雅转告这句话,杜雅却很少见地失态地对此嗤之以鼻。

杜雅的弟弟名字叫杜小言,快要一岁了,当时她也只知道这么多。

随着学习生活渐渐步入正轨,几个女孩的成绩也开始分出层次来,成绩好一些的是薛涩琪和傅剑玲,差一些的是杜雅和许为静。相较之下,杜雅是其中最拼命念书的,成绩却一直平平,而许为静的成绩不好,则完全是她自己不喜欢学习。

自从奶奶过世以后,天气从盛夏入秋,再来就是隆冬了。傅剑玲只知道爸爸妈妈把外婆住的那间房子重新粉刷以后租给了别人,而她再也不用写外婆家的所见所闻,种种事情,让她十分沮丧,幸好还有几个亲密的女朋友,帮她转移了注意力。一直到第二年开春,她才猛然间想起自己很久没有去看日落了,原来刻意持续地去做一件事情是这么难,不经意间就会忘掉了。

到初一下学期,生活也没什么特别的变化,除了一点点微妙的波澜,仿佛投石试水一般,就是她又见到那个不怕冷的硬邦邦的男孩。说起来倒不算是巧合的,那天妈妈带她一起去收房租,她一进巴公房子里的小院子,就抬头望了一整圈。那熟悉的方块天空正在下毛毛细雨,妈妈说这时候正是梅雨季节,一连要下好多天的雨,雨停了就该入夏了。

傅剑玲跟着上楼,隔壁左右的邻居都还认识她们,许多老人摸着剑玲的头,一个劲地说这孩子长大了,出落得亭亭玉立,漂亮乖巧。傅剑玲百无聊赖,朝对面楼望了一下,正巧看到有个女人站在自家门前抽烟,她可从没见过女人大白天里公然叼着香烟的。直到妈妈轻声呵斥,她才收起好奇的目光。那租外婆房子的人正在水池边洗衣服,瞧她们来了,便两手往围裙上一抹,招待她们进去屋里坐。

剑玲却还在走廊就发现外婆窗台的那两盆花不见了。她忍不住问:“阿姨,外婆窗台上的花呢?”那个阿姨很不好意思地说:“我扔了,”又向妈妈作解释:“你知道的,死人的东西,我们留着也……”此话弦音已足,妈妈虽不高兴,却也表示理解。傅剑玲则有些负气,不依不饶地问那花被扔到哪里去了,她要去捡回来。妈妈嫌她麻烦,给了十块钱打发她去楼下的副食店买话梅。

傅剑玲垂头丧气地下了楼,真拿着钱走到副食店前,跟那坐在店里头的小男孩买了一袋康辉的话梅。付钱的时候,发现这店门前摆着七八盆花卉,其中有两盆正是外婆的茉莉花和金钱橘。

“这是我家的花。”傅剑玲蹲下去,指着那两盆花说。

小男孩探出头来,趴在玻璃做的柜台上看,“这些花都是我姐姐搬来的。”

“你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