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已经很幸福。

可是,工作单位要去格尔木,他们属于单位有限的几个大学生,广袤的大西北,需要他们去奉献青春。

挣扎很久。

外婆说,那段日子,他们不断地吵、我不停地哭,让37号院毫无宁日。

终于,还是外婆站出来:“小桃给我,你们走。”

两个人双双愣住。

这几乎是当时情况下唯一的解决方式。

于是就走了。相互承诺要给彼此永久幸福的两个人双双去了大西北,而他们小小的女儿,在海边湿润的海风里,扯着外婆的衣角长大。

他们写信,很多信,寄来了,外婆找人读来听,有关于我的句子,就比划着给我看。我当时不识字,眼神扫过去,只盯着外婆的衣兜,期待里面的糖果。

后来渐渐长大,变成我给外婆读信。

很不耐烦。

我唯一的兴趣,就是随信寄来的照片、卡片,或者稍后抵达的包裹。

照片上的妈妈很美丽,爸爸皮肤黝黑,他们站在阳光茂盛的高原,微笑。

渐渐长大。

长大后也有过对妈妈的想念,却只有每年2月能够见到她。她和爸爸,为了我,从来没有一起享受过假期,她休2月,爸爸休8月,只为一年有两个月,可以有人陪在女儿身边。

是种牺牲,然而我不懂,从未珍惜。

我痛恨那些她为我检查作业的有限日子,痛恨她在我身边走来走去影响我偷看小说,也痛恨她每一次离开时一滴一滴努力压制的眼泪。

痛恨她的走,也痛恨她的留。

因为孤僻,习惯了独自长大的我就是这样满身带刺的小刺猬,习惯性地竖起一身的刺,却盲目到无力拥抱。

我早熟——这样长大的孩子,往往都早熟。我期待一种爱,那么迫切地希望有一个人站在我身边,无论炎热的夏还是寒冷的冬,不离不弃。他给我爱,而我也爱他——当然,不仅是爱情的爱。我甚至设想等将来长大了,如果我也有个女儿,我一定要陪她长大,和她一起搭积木,坐旋转木马,唱歌、画画。我要她温暖而明媚,不孤独、不寒冷,像36号院的殷然和所有其他孩子那样。

因为缺乏这一切,我以为我恨她。

直到张怿出现又消失,直到我的命运发生至关重要的转折,我似乎才发现,她距我那么远,而她的心却在我身边,我其实从来未曾缺少过她的爱。

至少,她始终付出,只是我太迟钝,从来没有发现。

电话铃声终于刺破安静的空气响起来时,已是夜晚9点。夜色沉沉里我忽然有点担心:假使,是条走不通的路,那么我要怎么办?

我的希望经历过太多打击,早已片瓦无存,这是最后一次,我并不敢想象,假使消失,我会不会一无所有,一蹶不振,一泻千里?

然而,妈妈的声音那么温和:“滢滢,如果你试过了,却失败了,你会后悔吗?”

她顿一顿:“或许到那时候,就更考不上大学了。”

她的语气那么担忧。然而我说过,我只有这一条路。

“妈妈,我不会后悔,绝对不会。”我第一次语气那么坚定。

妈妈沉默了,或许只有一小会儿,对我来说却那么长。

终于,妈妈说:“那好,滢滢,既然决定了,就全力以赴,你要记住今天的话。”

电话这边,妈妈看不见我在重重点头。

自始至终,她都没有问我:“你适合吗?你可以吗?”

她也没有说“你不漂亮,不要想了”之类的话,她只是告诉我:“只要你努力做了,就算我们失败了,也会从这个过程中学习到很多宝贵的东西的!”

她这样说的时候,声音离我那么近,仿佛就在我身边。而我,仿佛任何人家的女儿一样,依偎在母亲耳边,悄悄说点小女儿的心事。

我想,我也是从那天晚上起,渐渐贴近了我的妈妈。

8-1

省城是个大而混乱的城市。

混乱是并不整洁的混乱:更多的车在狭窄街道上发出各种各样聒噪的响,更多摩肩接踵的人在并不清澈的空气里行色匆匆。大陆季风气候的城市里极少有风的流动,于是建筑物和各种公用设施上积一层尘埃,看上去雾蒙蒙的一片。也干燥,还没怎么意识到的时候,嘴唇上已经裂了小小的缝。

然后是大,看不到边际的大。走在一条陌生的街道上,听妈妈给司机讲:“向西,走解放路,再往南……”完全听不懂,只知道一条狭长的路,走很久都没到头。而周围那些建筑物、人群的堆积,却又在告诉你:你在城市,始终在城市。

走那么久,居然还是在城市,而并非郊区?

我承认我有点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看什么都很新鲜。

其实我的方向感一向不怎么好,我记不住那些错综复杂的路,就只能用充满好奇、惊讶且疲惫的目光注视车外的世界——它那么大,和我只隔一层TEXI玻璃,我在它的怀中,而它是我的希望。

在此之前我只在我生活的小城走来走去,世界对我而言就是一张地图,按照1:33000000的比例存在。那时候的我坐井观天,神经单纯而幼稚,从来没有想过:其实世界很远,远到你站在一个原点,目光发散,却看不到尽头,找不到方向,茫然而无措。

原来,在任何一座城市里,最可怕的都不是脏、大、乱,而是陌生。

突然有淡淡的恐惧感:我真的,要在一个陌生的城市独自生活?

却也有浅浅的好奇:需要多久,这个城市对我而言将不再陌生?

我把脸扭向车窗,好奇地注视这座城市。我想,假使哪一天你在城市中走过,看见一辆TEXI中的一个女孩子渴望、恐惧、好奇的脸和找不到方向的目光,那么可以证明,偌大城市里,你我也曾擦肩而过。

和偌大的城市相比,艺术学院的小,却在我的意料之外。

是真的小——讲面积尚不足我所在高中的校园,也没有校园小说中写着的小树林、体育馆,只有小小广场,在正对校门的地方,局促而委屈地存在。

广场上立着三三两两的雕塑,放一块木板,上面有几行硕大的字“99级雕塑专业汇报展”。有几个老师模样的人穿着厚厚的羽绒服站在那些雕塑前面指指点点。还有几个男生边说话边绕着那些雕塑转,其中一个的手里拎着一台摄像机,另一个男生在他身边转来转去,手里攥着一张雪白的纸。这时候有几个女生走过来了,很响亮地冲几个老师模样的人打了个招呼,正是冬天,然而来来往往的她们,皆是裙角飞扬。

我四下打量这个校园,看见它那么小,小到只有有限的几栋楼房:其中一栋不停地传出悠扬的音乐声,有人在弹钢琴、有人在唱歌、有人在吹笛子;有一栋楼则不断有人进进出出,几个男生搬着硕大的石膏像走出来,在他们身上居然还系着围裙;还有一栋楼一看就知道是宿舍楼,因为里面的窗帘花枝招展,有些窗户的窗台上还摆着花瓶,里面有看不分明的红色花朵……

可是,就是这一切,这看上去不怎么气派的一切,突然间让我变得激动起来!

我带着艳羡的目光看着不远处那几个叽叽喳喳的漂亮女孩子,还有那些从我们身边走过的年轻的脸孔,悄悄的在心里想——如果我能考进这里,是不是就可以像她们一样,这么漂亮、时尚、快乐、自信?

我闭上眼睛,甚至可以想象到:待我考上大学,我也可以像眼前校园里这些男女生一样,意气风发地走在校园里,每当看见自己的老师或者同学,就报以灿烂的笑容和热情的问候……

大学,就这样走进我的梦里来。

妈妈的同学,我叫她宋阿姨。

她是个眉目清秀的女人,皮肤很好,身材匀称,穿修长的衣裳,高贵而美丽。那天,她穿着高领子的黑毛衣和看上去不怎么厚的黑裤子,套一件浅驼色的长下摆大衣,快步向我们走过来。她微笑着,在阳光照耀下,她的笑容熠熠发光。

是走近了才看清,她的毛衣上缀着小颗粒的仿水钻,大衣领子上还别着一个金灿灿的胸针,是小巧的花朵形状,花瓣黄绿相间,看上去像水晶。

在校门口,她伸出双手,给了妈妈一个大大的拥抱。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她搂着妈妈快乐地说:“沈雯、沈雯,我有多少年没见到你了呢?”

妈妈看上去也那么激动:“16年了,上次见面的时候,滢滢刚出生。”

妈妈指一下我,宋阿姨的脸马上转了过来,她看着我,还是笑眯眯的:“你好,滢滢,你这么大了啊!”

她的热情并不造作,只是让你感觉活泼、温暖。

宋阿姨是单身。

在她的生活中,我见不到男性的痕迹。她只是她自己,过着属于自己的生活,规律而简单。或许唯一的男性,是她的外甥,那个叫郑扬的男生,大我一岁,与我一起学专业。按照宋阿姨的嘱咐,我们两个人应该算是“同门师兄妹”,所以应该“互相监督、互相帮助”。

听到这个称呼的刹那我有点想笑,突然想到了令狐冲和岳灵珊——师兄师妹这个词还真是有点江湖质感,我在心底偷笑了两声,捎带瞄两眼从出现起到现在都一直表现出良好教养的这个男孩子,他的目光有点飘忽,不怎么看我,也不知道他到底在看什么。

这更加激发了我的好奇心,于是更努力地观察他:晚餐时他坐在我对面,吃饭的样子实在是太斯文了,我看得目瞪口呆;我一直盯着他手里的刀叉,再低头看看我盘里乱七八糟的巴西烤肉,不知道它们到了他手里怎么就能那么听话;他不怎么说话,只是偶尔抬起头来得体地回答我妈的问题,良好的规矩简直让我汗颜……

想我也是从小读书破万卷的人,怎么差距就能这么大?

我好像忘记说了,坐在我对面的这个男生,我必须如实地承认:他很帅。

不是那种阳光少年活力四射的帅,也不是那种少年老成胸有城府的帅,他那副样子就好像是电视新闻里男主播的感觉——坐在小小屏幕的那一边,就算年纪不大,都可以让你觉得他的声音、语气、表情是那么沉静舒服。

并且我很喜欢他的目光:不是很柔也不是很坚硬——目光太坚硬的男生,在刚毅果断的优点之外却更易给人生疏的距离感;目光太柔软的男生又平白多了些阴柔气,让人觉得阳刚不足。而郑扬的目光是恰到好处的那一种,让人可以平添信任。

所以不能否认那天郑扬给我的第一印象实在是好得不能再好了。

8-2

让我觉得奇怪的是郑扬很喜欢喝茶。

18岁的男生,不喜欢可乐、雪碧、芬达,却喜欢茶,这难道不奇怪么?

我很好奇他保温杯里的那些色泽各异的茶:碧绿的、金黄的、暗红的茶,在茶杯中舒展而沉浮的叶子,携一缕清淡的香气,扑面而来。

大概也是因为我的好奇表达得太过明显,他终于还是很郑重地给我解释了一下:因为爷爷喜欢。

说话的时候他站在我旁边,我们正在艺术学院音乐楼的天台上一边晒太阳一边看校园外车水马龙的街。阳光洒在我们身上,冬天的风带一点点凉。

“爷爷是喜欢喝茶的人,他每天都用一只小紫砂壶喝茶,在院子里的藤椅上闭着眼晒太阳。他周围是月季花和葡萄架,还有一只花猫,名字叫‘老虎’。爷爷最疼我。三个孙子,我不是最大的一个,也不是最小的一个,可是他最疼我。因为他说,我是最孤单的孩子。”他略微顿一顿。

“小时候,我是结巴,我说话口齿不清,而且常常因为结巴而被人模仿、嘲笑。我躲起来,不和任何人一起玩。我的心智甚至比同龄孩子成熟得更快,我一点都不快乐。因为这个原因,我是让爷爷最揪心的孩子。他用自己几乎整个的晚年努力做一件事,那就是陪我说话。他陪着我从‘苹果、太阳、花’开始说,一直说到‘扁担长、板凳宽’。我的口齿越来越伶俐的时候,爷爷老了。他住在医院里,时间越来越少,”他的目光渐渐变得遥远:“那段时间我在准备中考,他不让我去看他。他说他很好,我居然相信了。直到某个狂风大作的晚上,我从睡梦中被妈妈拖起来赶到医院,却只看见医生护士在撤氧气瓶……”

他微微仰起头,视线看着远处:“他的葬礼上我没有哭,很多人都觉得我没良心。可是他们不知道,我只是太后悔,后悔得已经连眼泪都没有了。因为在他人生的最后一段时间里,我居然不在他的身边。”

“我大概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喝茶的吧,喝他生前最喜欢的铁观音、龙井。每年四月买新鲜的竹叶青撒到墓地周围,然后坐在那里陪他说话。随便说点什么,只要不停地说。因为我知道他喜欢听我说话,所以我决定学播音主持专业,说话给所有人听。我相信他一定可以听得到……”他的声音渐渐低下去。

上午暖洋洋的阳光下,我低头看马路上来来往往的人,始终没有说话。

我没有告诉他,在听他讲故事的瞬间里,我的心底突然绽放一小朵明亮的火焰——我们本质上都是缺少温暖的孩子啊,我们孤独地成长,敏感而又脆弱、固执并且顽强。我们都很渴望关怀,又迫不及待地想要关怀别人。

或许也是到这时候我才不得不承认,郑扬身上有很多我很钦佩很欣赏的东西:比如很坚强,很勤奋,从来不放弃。很多时候我都见他不厌其烦地咬一个字,只为了找到最准确的发音。他是那种有着很执著的梦想的人,或许学习成绩不是特别好,可是为了自己喜欢的专业可以变得相当有毅力,表面的好脾气和一个十分强大的内心在他身上奇怪的融合着。

他和张怿完全是两类人。

居然又想到张怿,奇怪地又想到了他。

只那么一瞬间,心里就掠过一阵“嘶拉拉”的疼,就好像一匹上好的锦缎,偏偏在最要紧的位置抽了一道丝。

那段时间我和郑扬常常在晚上看星星,我们站在学校的操场上,仰头寻找北极星、北斗星、皇后星座,然后信口朗诵一些喜欢的诗篇。

最喜欢的朗诵段子是曾经风靡过大学校园的一段朗诵,叫做《四月的纪念》。第一次听是乔榛与丁建华的版本,深沉的、悠远的岁月与情怀,在舒缓的音乐声里一点点牵扯出一些温暖的情绪。

那是一些饱含伤痕与爱的句子,一字字,滑过流年。

“二十岁,我爬出青春的沼泽,像一把伤痕累累的六弦琴,喑哑在流浪的主题里,你——来了。”他的声音低沉,带一点岁月的忧伤、迷茫和痛苦。在那一瞬间,很奇怪地是,我却突然又想起了张怿。

我的语气轻轻的:“我走向你。”

“用风铃草一样亮晶晶的眼神。”

“你说你喜欢我的眼睛。”

“擦拭着我裸露的孤独。”渐渐,又变得沉重。

“孤独?为什么你总是孤独?”

“真的。”

“真的吗?”

“第一次。”

“第一次吗?”

“太阳暖融融的手。”

“暖融融的……”

“轻轻的。”

“轻轻的……”

“碰着我了。”

“碰着你了吗?”

我们相互交叠着台词,急促地读过这一段,当我抬起头看见他的一刹那,他碰巧也在看着我。我们好像以前就认识很久,却又在这一刻突然走近了彼此。那一声声探寻一样的叹息,带一点点急促的速度,好像急着倾诉什么。

“于是,往事再也没有冻结怨了。”

“冻结怨了……”

“我捧起我的歌。”

“捧起你的歌……”

“捧起一串串曾被辜负的音符。”

“捧起一串串曾被辜负的音符。”

“走进一个春日的黄昏。”

“一个黄昏,一个没皱纹的黄昏。”

“和黄昏里,不再失约的车站。”

“不再失约,永远不再失约。”

朗诵到这里的时候,我抬起头,看见郑扬闪亮亮的眸子,他站在高高的台子上,眼睛看着远方,深情而投入。

他继续朗诵:“四月的那个夜晚,没有星星和月亮。”

“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那个晚上,很平常。”

“我用沼泽的经历交换了你过去的故事。”

“谁都无法遗忘,沼泽那么泥泞,故事那么忧伤。”

“这时候,你在我的视网膜里潮湿起来了。”

“我翻着膝盖上的一本诗集,一本惠特曼的诗集。”

“我看见,你是一只纯白的飞鸟!”

“我在想你在想什么。”

“我知道美丽的笼子囚禁了你,也养育了你绵绵的孤寂和优美的沉静。”

“是的,囚禁了我也养育了我。”

“我知道你没有料到会突然在一个早晨开始第一次放飞,而且正好碰到下雨。”

“是的,第一次放飞就碰到了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