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韦氏觉得,能随便送出那么贵重的礼物,沈隽肯定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

“哎呀,弟妹,啧啧,你和老二这心里,根本就没我们啊,亏你大哥成天还想着混出点人样,就拉拔你们。”

“我,我们没想过要大哥拉拔,再说,我们能帮你什么?”

“弟妹啊弟妹,你明知道文艳都十五了,还没有找到婆家,也没想着帮我问问,这个文翰的同窗,是不是订婚了?”

韦氏的脸爆红,直替妯娌羞愧,就钱文艳那好吃懒做的样儿,给人家沈隽提鞋都不配,亏得焦氏能说出那样的话来。

焦氏一看韦氏的样子,立刻明白她心里想的什么,气得恨不能打韦氏一耳光:“怎么?我文艳要人有人,要样有样,在林津镇可是头一份,什么样的男孩她不配?”

韦氏咬了咬下唇,硬憋住没说话,文艳长得是还行,肤白眼大,不胖不瘦,可她不耐看啊,再加上动不动就喜欢扭腰摆臀,捏个兰花指,刻意做作的样子实在令人作呕。

她要是站在沈隽身边,可真是玉瓶让牛粪糊了。

钱先贵一边和二弟拉扯,一边偷眼看老婆和弟妹互动,焦氏脸色不虞,他便知道事情很不顺利,大女儿文茜没嫁好,不但不能借力,还动不动跑回娘家蹭饭,已经够让他窝火了,谁知二女儿的婚事,也十分不顺,他曾经看上王主簿的小儿子,悄悄央人上门提亲,谁想王主簿一家搬走了。

后来,他又看上县城里沈百万家一个庶子,媒人过去说了一嘴,也是毫无声息,人家连相看都没提起,年前,钱先贵甚至暗示黄乡吏,想和人家结亲,这个黄乡吏的大儿子,可是个有出息的,听说连他老子,经常都听儿子的,这样家道殷实,孩子能干的,也是个好亲事,谁想,黄乡吏却在正月里给儿子定了亲,是霍家寨一个地主的女儿,听说那地主老婆当年嫁妆丰厚,现在放出风声,要给女儿陪二十四抬嫁妆。

钱先贵连十二抬都舍不得,他恨不能只收聘礼。

“哎哟弟妹呀,我家文艳嫁得好,你们二房不也一样沾光?你怎么这么死心眼?说不定这个公子,一眼就相上亲了呢。”

“…”韦氏简直无语了。

“弟妹,没想到啊没想到,你们两口子背后是这么看我们的,亏了我和你哥,还把你们二房当亲人,这点忙都不肯帮,我告诉你,不管你怎么想,明天都要给我打听清楚,这位公子到底定亲了没有。”

焦氏和钱先贵气哼哼地告辞离去,钱先贵一再保证,明天送礼物过来,逼着钱先诚给捞了两条鱼,抓走一只鸭,还提了一篮子咸鸭蛋。

钱先贵第二天请赵立吃饭,当然会请黄乡吏来作陪,还有县衙户房的书办翟云,翟云管着一县的税收,其实是县衙六房最实惠的。

吃过饭,送走客人,钱先贵想起弟弟家那个一身贵气的少年郎,他只是觉得那孩子不同凡响,可沈隽身穿蓝色细布直缀,他并没当成多有钱的,仅仅以为是一般的财主家庭,这回,他看上的,是沈隽过人的外表和不凡的气质,他想押宝,押沈隽将来能高中桂榜,青云直上。

忍着心疼,钱先贵从家里捉了一只鸡,拿了一小袋白面,他犹豫了一下,觉得还是太少,最后狠狠心,拿了两截莲菜,这还是他从两家邻居争地基的案子里诈来的,但进了他家门,再拿出去时,还是心疼不已。

没想到钱先贵竟然真的还礼来了,钱先诚立刻有些惶恐,也多少有点羞惭,觉得逼着哥哥礼尚往来,有些过意不去,他亲自叫了沈隽过来,询问人家有没有订婚。

沈隽的心里一阵狂喜,还以为文瑾躲避他,是为了尊礼,不愿让人说闲话,而是把心意告诉了伯母韦氏,让长辈出面解决问题。

这才是好女孩应有的做法,沈隽虽然觉得文瑾豁达跳脱,不是拘谨于礼的人,可她能这么做,证明态度是郑重的,是对自己的重视。

“我还没定亲!”沈隽态度沉静,不卑不亢地给韦氏答案。

韦氏只觉得头疼欲裂,若是沈隽已经定亲,她不就不用说那让自己羞惭丢人的话了吗?

“文翰有个堂妹…”

沈隽大喜。

“就是昨天来拜访的他大伯家的,比你小一岁…”

沈隽被兜头泼了一瓢凉水,心都凉透了,可面对韦氏,又没法说出来,只好低下头:“伯母,我的婚事,只有父母能够做主,并且,一定是和大户联姻的,不可能在山阳找妻子。”

韦氏心中一轻,禁不住笑起来:“这就好,你这么好的孩子,也该挑个高门大户的贵小姐,而不是我们这里的乡野丫头。”

沈隽看到韦氏由衷的笑容,明白她也是被迫的,可心里,对好友的母亲竟然这么糊涂,明知不该做的事情,竟然还在泛滥的亲情压力下,把事情做了出来。

他明白文瑾为何不得不借助小孩子的嘴,来申告自己的权利,来表达自己的不满了。

“她那么聪明敏感,为了这个家,不仅要吃苦受累,还要承受那些饿狼披着亲戚的外衣,对她的盘剥和损伤,文瑾,她那柔弱的肩头,到底承担了多少重担,那孤独的心灵,有承受了多少委屈和无奈?

沈隽更加郁闷,连文翰都看出来了,但不管他怎么问,沈隽都推说学得累了,文翰只好让他多休息。

焦氏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心情非常不好,尤其是看到自己拿来的礼物,更加难受,早知道就不来这一趟了,白白好过了老二家。

钱先贵却不这么想,他刚才看到沈隽腰带扣,镶了一块羊脂玉,晶莹润泽,一看就不是凡品,这可不是普通人家能拥有的,就是乡下拥有千把亩好田的地主家,也绝不可能拿的出来,更不可能随随便便就那么系在孩子腰间,这个小公子,是个有来头的大富贵人家子弟。

听钱先诚皱着苦瓜脸说沈隽必须和大户人家结亲,钱先贵甚至还有些兴奋,其实,他知道女儿配不上沈隽,毕竟,沈隽的父母又不是瞎子,自己儿子那么出众的相貌,怎么可能看得上文艳?娶妻,那可是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但妾室可就不一样了,一般大户人家的公子,哪个身边没几个可心的女人?父母一般也不太管这事,只要儿子能瞧上就是。

他是个男人,自然明白男人的心理,文艳做正妻,或许不是良配,但是要说去做妾,还是很受男人欢迎的,那身材玲珑浮凸,别提多吸引人了,再加上,文艳自从长大,被街上几个游手好闲的男人多盯了几眼,已经初窥风情,知道如何勾引男人了,每天搔首弄姿的,令一帮轻浮的男孩,借故在钱家大房门口来回张望,希望能瞧上文艳一眼。

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隔层纸,钱先贵确定,若让女儿出马,这个沈公子,一定跑不脱。心里有了计较,钱先贵便心气儿顺了,和二弟说了几句闲话,带着妻子返回家。

走在路上,见四下无人,焦氏便气恼地嘟囔:“可惜咱那只老母鸡,还能下蛋呢。”

“妇人之仁,你懂什么?明天,让文艳过来,跟她二婶学针线,弟妹的手艺,可比你好多了。”

焦氏不明所以,委屈地低下头去。

“给艳艳打扮漂亮些。”

“是!”焦氏低头回答,还沉浸在心酸中没法自拔。

钱先贵也不点破,他知道,没有女孩子能见了沈隽那相貌不动心的,尤其是自己的女儿。

文瑾见大房夫妇俩竟然破天荒什么也没带,就这么返回去了,惊讶之极,简直跟亲眼瞧见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似的。

文翰见沈隽无精打采,心里也着急,便提议出去转一转。

“有什么可转的?”沈隽还是打不起精神。

文翰想了想:“听说正月十五平陵庙会很热闹,我们不如去玩玩,我爹娘还有文瑾,一直守在家里,也闷得很,干脆,大家一起去。

听说文瑾也去,沈隽立刻来了精神,但他又不敢表现太明显,便闷闷地点头:“好吧,说不定我转一转,头就不疼了。”

文翰出去把自己的打算给文瑾说了,文瑾正发愣呢,根本没听见。

文翰这才发现“弟弟”不对劲:“你怎么了文瑾,不舒服?”说着,伸手想摸一下文瑾的额头,唯恐她发烧了。

文瑾忽然惊醒,赶紧躲避:“不是,我好着呢。”

“那你,我说话你都没听见。”

“我奇怪大房的人,今天竟然送礼来了。”

“这有什么奇怪的?他可没少拿咱家东西。”文翰说完,又问道:“你到底去不是府城看庙会呀?”

平陵府文化积淀并不深,却不知为何会有那么规模盛大的一个文王庙,听说建筑精致大气,别具一格,一年一度的庙会,更是人山人海,热闹非凡。

见文瑾犹豫,文翰动员道:“我去把舅舅也叫上,他都答应我好几年了。”一副十分期待的模样。

文翰是个独生子,和文瑾的感情,真的不比亲兄弟差,他自己希望去的地方,自然也希望带上文瑾。

“好吧。”文瑾一点头,文翰立刻便露出微笑。

平陵的庙会,一共有三天,他们明天去,在那里住一晚,刚好能看到后天最热闹的时候。

钱先诚听说去文王庙会,便动员韦氏也去,他以前去过,说起那里的热闹,一脸神往,文瑾听他说有舞狮子、耍龙灯、踩高跷、扎高台,还有她在后世,只听过没见过的打花,也禁不住期待起来。

韦氏最后忍不住心动,竟然答应下来,文翰骑驴去叫了舅舅,韦氏和文瑾起早贪黑,煮了咸鸭蛋,烙了干薄饼、石子馍,凌晨还煮了一锅汤,放进兜了棉套子的瓷罐里,准备路上喝。”

两辆牛车,吱吱嘎嘎地响着,上了路。

钱先诚夫妇和韦成岚一辆,带着全部吃食,文瑾、文翰和沈隽一辆,以前,沈隽都和文翰并排坐在车辕上,这次,他却蔫蔫地坐在车厢里,和文瑾对面。文翰还当沈隽头疼未愈,叮咛文瑾要多加照顾,文瑾当了真,果然对沈隽十分温柔,把这坏小子高兴的,在心里偷笑不止。

...

第一百零四章 把臂同游(1)

立春也才过了几天,吹在脸上的风,就不那么冰冷,多少带了些柔和和温暖,小溪边上的柳枝,也轻快地舞动起来。

真是一元复始,万象更新,难怪这个时候,人们的心情总是充满期待,充满欣喜。

“你俩吃不吃炒萁豆?”文瑾拿了个小竹篮问。

“吃。”文翰扭头回答。

这么大的男孩子,饿得特别快,吃过早饭一个时辰了,文瑾猜着他们该想吃东西了。

炒萁豆,是把一种粘性很大的黄米磨粉,加糖和成软面团蒸熟,待凉下来,再擀成薄片,切丁晒干,然后用油炒了,吃起来又甜又香,在这个没有什么零食的时代,算是一种家做的美味小吃了。

文瑾的小篮子,中间分成四格,不仅有炒萁豆,还有核桃仁、炒馍豆以及猕猴桃干。

“咦,这炒萁豆怎么比以前的好吃。”文翰好奇。

“呵呵,我加了些桃汁。”

沈隽指着绿色的圆片:“这是你说的猕猴桃?”

“嗯,你尝尝。”文瑾回答。

沈隽把四种挨个尝了一遍,便专心吃起猕猴桃干,偶尔吃吃其他。麻辣咸香的炒馍豆,他很少动,但文翰却最中意这个,结果吃了一会儿,就渴了,停下牛车,到后面这个车上要水喝。

韦氏干脆让他又拿了石子馍过来吃。

石子馍也是当地的一个小吃,经常给孕妇准备的,上好的麦面,加水、鸡蛋、油、盐、花椒叶末和成面团,擀成饼,埋进烧热的小石子里烘熟,吃起来咸香酥脆,十分可口。

韦成岚赶的牛车,就跟在后面,说话吧,文翰说不定就能听见,沈隽不敢造次,只能看着文瑾,希望用目光,传达自己的一腔情义,文瑾只好低着头,不敢说也不敢动。这个姿势摆得久了,浑身酸痛,她下意识地伸了个懒腰,却和文翰的眼光对上了。

她前世也谈过男朋友,但却没见过沈隽这样的眼光,充满热情和希冀,还带着无奈和痛苦,文瑾差点下意识地去安慰他,手都伸出来了,才猛然惊醒,赶紧缩回,却被沈隽迅速抓在手里,刚好牛车一晃,他趁机凑到文瑾耳边:“我是真心的,你要相信我。”

文瑾动作不敢太大,怎样都挣脱不开,由不得发急,板着脸低声说道:“我没说你是假的,可这算什么?”

沈隽见她开口,忍不住咧嘴笑了,松开手,低声道:“只要你答应,我一定名门正娶,让你当我的夫人。”

“哼!”文瑾不置可否。

“我绝不会让那个老妖婆主宰我的终身大事,这辈子,我认定你了。”

文瑾脑子很乱,正不知该怎么办呢,文翰又想吃猕猴桃干,他一扭头,沈隽迅速正襟危坐,放开了文瑾。

“哥哥,我替你赶车吧?”

“不用。”

文瑾爬到车辕前,坐在文翰身侧的副驾位置,沈隽气得在后面干瞪眼,好容易等到文翰又想喝水,他赶紧拿了鞭子,和文瑾坐在一排,文瑾却捂嘴打了个哈欠:“呵——,太阳晒的我好困。”

“那你坐里面来吧,歪着小睡会儿。”文翰对“弟弟”是真心的好,立刻提议道。

文瑾坐回车厢,不顾沈隽狠狠盯了自己一眼,得意的笑了一下,闭眼假寐。

“呵——”沈隽也打了个哈欠,文翰立刻就看见了:“你也睡会儿吧,前几天学得太狠了些。”

沈隽坐在文瑾身侧,和她并排而坐,趁机抓了她的手,还用手指,一根一根地数起来,文瑾愤怒地瞪过去,他却勾勾嘴角,一副看你还怎么逃的得意的模样。

“瑾儿你帮沈隽按按太阳穴吧,他这几天头疼呢。”没想到文翰落井下石,还给文瑾出难题,把文瑾郁闷坏了,她刚想起来坐到车辕上,就听见沈隽低声道:“你不会是想闹得人尽皆知吧?”

这威胁很有力量,文瑾立刻就老实下来,任凭沈隽抓着她的手又摸又捏,被吃尽豆腐。

“你明明喜欢我,为何要逃避?”趁人不注意,沈隽低声问文瑾。

“我哪有——”

“别骗我,若是你不喜欢,一个耳光都扇上了,这不是心软不心软的事情,你可不是没主见的人。”

“我是给哥哥留面子。”

文瑾话一出口,就看到沈隽的脸色骤变,伤心难抑,忍不住讪讪地低下头,在心里默念:“我这是不得已,希望你过几天,就把我忘了吧。”

沈隽轻轻摩挲着文瑾的手,过了一会儿,悠悠地道:“你还是喜欢我的,不然,绝不会允许我碰你。”

文瑾刚想反驳,沈隽便抢着道:“被自己不喜欢的人碰,是很令人恶心的。”

沈隽是过来人,想当初在京城,那些花痴女一露头,别说碰他,就是寻着和他说话,都令他心烦不已,其中有些女孩,若不是对他有那个意思,并不招人讨厌。

文瑾张口结舌。

文翰傻乎乎的一路上吃吃喝喝,根本没看出任何不对,他们走走停停,在申时初,到了平陵,韦成岚最近没少来府城,熟门熟路地找到一家在城外的农家。

庙会期间,城里的客栈都注满了,城边的农家,便收拾了自己的屋子,对外营业。这样的人家,女主人都是十分机敏能干的,房屋不是多么高大轩敞,但胜在被褥洁净,饭菜可口。几个人都十分满意,把牛车拉进院子,男主人帮忙喂牛,他们吃了晚饭,洗漱歇息,一晚无话,第二天凌晨,文瑾估计大概四点多钟吧,他们便早早起床,吃了女主人准备的稀饭馒头配小菜,往文王庙方向而去。

文王庙建在一座小山包上,庙宇东边搭起了高台,从前一天开始,便有几个铁匠,在这里打花。晚上天黑开始,戌时结束,早上寅时开始,天亮结束,这是一种古代的礼花,铁匠将砸碎的生铁装入坩埚埋入火中,人拉风箱鼓风,待铁熔为铁水后,打花者手持木板,铁匠从坩埚中用坩勺舀出铁水,倒在木板另一端用湿锯沫或湿沙围出的凹窝内,打花者快速远离炼铁炉,先将铁水向上抛起二、三十公分,在铁水下落中用木板对准铁水突然猛击(酷似棒球运动员击球时的动作),打散铁水,顿时,铁花流光溢彩,从高处倒悬坠落如火山喷发,火花稀落之时又如火树银花,场面甚是壮观。

文瑾一行人刚拐到这条路,就看到前面火花四溢的场景了,远远瞧着,还没有后世了礼花那么色彩缤纷,但没有先进的科学技术,能有这场景,已经够不错了。

他们拾阶而上,渐渐走近,影影绰绰中,能看到人头攒动,那是比他们早到的人,他们在一波一波色彩斑斓里,禁不住发出惊讶、惊奇的欢叫。

几个人先是站在人群最外层,随着观众越来越多,很快就被围在人群里,韦成岚害怕一会儿走散了,叮咛大家道:“看完打花,我们就在那颗最大的香椿树下等着。”

“好的。”

沈隽得意地对文瑾一笑,悄悄拉起她的手,等身边有人拥挤时,趁机带着文瑾往前挤去。

文瑾无可奈何,只好任由他施为,自顾自抬头,欣赏那一波一波蓬起的美丽景色。

“没想到咱这穷乡僻壤、遐方绝域,也能有这样火树银花不夜天的美景。”沈隽搀着文瑾胳膊,低声感叹,“不亚于京城元宵夜的礼花呢。”。

两个人在人群里穿梭,他们练过武功,行动的力度和机巧都大为提高,虽然不能说是如入无人之境,但顺利穿行,却不在话下,没费多大功夫,文瑾便觉得眼前豁然开朗,一个男子手臂粗的竹竿挡住去路,再往前,会因为铁花飞溅,不够安全,平陵府的官员,早就命令民壮,把这片地围了起来。

人山人海,沈隽确定他和文瑾绝不会让人看见,便大胆拉着文瑾的手,另一只手臂,悄悄环住文瑾的腰肢,见文瑾并没有刻意挣脱,心里美滋滋的。

文瑾知道摆不脱,心里也多少被沈隽感动,便任由他作为,只是努力把全部心神,都放到观赏打花上,过了一会儿,还真被深深吸引,浑然忘我,饶有兴味地观赏起来。

红红的炉火,映照出年轻铁匠健美的身姿,尤其是打花的那位师傅,双手攥着木板,侧身、抛花、击打一气呵成,真的堪比美国棒球职业联赛的那些职业选手。

上一世,文瑾不过小职员,只能在电视上看看转播,这一回,可是真真正正的实况,呵呵,真是太过瘾了。

谁见过棒球比赛,和炫目礼花的完美结合?文瑾心驰神往,忍不住惊叹不断。

沈隽一直幸福地看着文瑾,他的心从来没有这么宁静平和,虽然身边一阵阵欢呼响彻云霄,人和人之间挤挤挨挨,他依然觉得,这个世界,似乎就只有他和文瑾,两人手牵手,两情相悦…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谁能想到,这样宁静柔美的诗情画意,竟然能发生在人声嘈杂万人齐集的小城庙会上。

眼看一个时辰,就要转瞬即逝,东方的天空,已经露出鱼肚白,打花的师傅快要停手了,沈隽有些焦急地拉拉文瑾的手:“我真的喜欢你,你有没几分喜欢我?”

文瑾扭头,瓮声瓮气地道:“你不是振振有词说我喜欢你嘛,还又问什么?”

“我希望听见你亲口说。”

“说不说有用吗?不管你有多么大的决心,你的婚事,真的能自己做主?就算能做主,我如愿嫁入你家,你能不让我和你那后母打交道不?能阻止我和你生活圈子里的贵妇们打交道不?若不能,就别害我了。”

沈隽猛然抓紧文瑾的手,沉吟良久:“我能,我会尽全部心力,让你过得好,我要让你成为最幸福的女人!”

文瑾能听出他声音里的认真,能看到他眼神里的郑重,说实话,不感动是不可能的,再说,沈隽的聪明诙谐,早就在她心里扎下了根,此刻,说一声拒绝,是那么的难。

“我一定会让你幸福,文瑾,等我!”这一句,不仅仅是许诺,沈隽似乎还下了好大的决心,脸上有着文瑾看不懂的坚毅之色。

“各位父老乡亲,我们是白坊镇的白家铁匠铺,今天在这里献丑了。”打花结束了,铁匠师傅对着黑压压的观众抱拳施礼,大声告别。

文瑾悚然而惊,挣脱了沈隽的手,她不是不相信沈隽的决心,但他做到实在太难了,在这个婚姻完全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社会,越是有两情相悦的爱-人,越是容易受伤害。

“结束了,我们走吧。”

“你不相信我?”沈隽的声音,透出伤心,甚至还有些绝望的味道,让文瑾实在不忍,但此刻不忍,会带给他更大的伤害,文瑾咬了咬牙,道:

“我信你所说,可,可是想要成事,实在太过艰难,我不想让你为难。”

“我不为难…”

文瑾冷静的眼光,让沈隽实在没法说下去,他嘴唇蠕动了一会儿,最后咬牙道:“你要信我,不管多难,我都要做到,若是为了自己,都不敢知难而上,我这辈子就白活了。”

文瑾实在没法坚持下去,她只把一切交给时间去检验。

沈隽看懂了文瑾的意思,也能体谅她的顾虑,便不再逼迫,而是带她走向香椿树。

文翰和韦氏等在树下,钱先诚和韦成岚却不见影儿,原来刚才有股人流往前挤,他们四个也散开了,文瑾长出口气,沈隽却提议:“你和伯母在这里,文翰,咱俩去找找伯父。”

文瑾很佩服他的沉着,竟然这么快就能控制了情绪。

为了不被韦氏觉察,文瑾留意起庙会情形,连周围走过人的谈话都不放过,很快就满脑子的生意经,把沈隽的事儿暂时压下去了。

附近几个小生意人正在争论,声音越来越大:“白坊铁匠铺比成家庄的好!”

“哪有,成家庄的成师傅今年病了,他们才没有来打花,白坊的人,不过是矮子里面拔高个的,过几天成师傅身体好了,他们还不得乖乖缩回头去?”看来是几个经营铺子的小掌柜,他们可能为了便宜,一起像铁匠铺下订单的,这会儿为了让谁加工,争执不下。

原来这三天六场的打花,是从全平陵府选出的最出名的师傅操作的,每个师傅,都只负责一场,能上了文王庙的铁匠铺,生意都不是一般的兴隆,好些铺子卖的菜刀、铁锨、镰刀、斧头,都是这些铁匠铺锻打。

文瑾忽然发现,古人,也有广告宣传意识的。

文瑾还在胡思乱想,文翰和沈隽先挤了回来,接着,钱先诚和韦成岚也挤过来了。

山坡上,小贩们大力吆喝,一些搬了锅灶来卖饭的,更是拼命扯起风箱,发出“咚啪”的声响,夹杂一股股浓郁的香味,吸引着顾客到来。

“姐你饿不?咱们吃点东西吧?”韦成岚提议。

“好吧!”韦氏对弟弟一笑,其实,她早就饿了,刚才肚子咕咕叫,唯恐文瑾听见了。其实这里人声鼎沸,文瑾不可能听见的。

文翰和沈隽又带头挤进了人群,他们四个紧跟,来到一个卖鸡汤饸饹的摊位前,几个人围着小饭桌,热乎乎地吃了一碗。

或许是饿了,几个人边吃边夸,觉得这荞麦饸饹,做得非常美味。庙会上的食物,是让人尝鲜的,碗小汤多,根本吃不饱,他们接下来,又去吃了搅团。就是用玉米糁子浓浓的熬了,冷却后凝结成团,然后切块,放上焯熟的苋菜,再用花椒、大料等调料熬汤,热热地浇上几遍,把搅团加热,再洒葱花香菜,点几滴香油就成。这是用玉米粗粮做的饭食里,文瑾最爱吃的一种,几个人又是一人一碗,这才觉得肚子不饿得发慌。

从山上往下,他们一路走一路吃,饱了的时候,也到了山脚,文翰最后,买了五包糖炒栗子,几个人拿着,一边说话,一边走路。

要是搁到平日,韦氏钱先诚这个年龄的人,肯定做不成这样的动作,但今天庙会,哪怕五六十的老大爷都跟个孩子一般,他们的心也忍不住年轻了一把,和儿子、侄子一样,拿着零食边走边吃,有时看到什么,还跟个孩子一样,笑得眉眼弯弯。

庙会的第二场热闹开始了,不仅视觉,这回,还加上了听觉,铿铿锵锵的锣鼓,悠扬欢快的唢呐,穿着红衣,手里举着彩灯,上下翻飞,做出各种动作的长龙,吸引了所有人的眼球。彩色的长龙过后,是踩着高跷载歌载舞的人群,拥着高高的彩车,彩车上,端庄着一位留着美髯的英俊中年大叔,彩车四边,站着几位彩衣翩翩的美貌姑娘,他们的背后,有竹竿探入衣服,和身体绑在一起,因此,这几个人,可以做出飞天、入地等各种动作。

...

第一百零五章 把臂同游(2)

韦氏高兴地拉着文瑾的手,看得津津有味:“这几个是男孩子。”她给文瑾解释。

“哦,我就说嘛,能做出那么高难的动作。”文瑾恍然,随即也想通了,这么大的女孩子,在乡下都是那些很穷的人家,为生计所迫,才不得不抛头露面,略为富裕的人家,早就在家做做女红,帮娘亲做饭洗衣了,出门的活儿,则是为娘的去干,大庭广众,年轻女子怎么可能搔首弄姿、惹人闲话呢?

路人十分拥挤,韦成岚只好又和大家约好,如果被挤散了,就申时末在山脚下的牌楼下集合。文瑾刚答应了一声,一股人流就把她挟裹着拥进了舞龙队伍里,沈隽趁机跟随,等文瑾从跟随舞龙队的人流里挤出来,她已经离开刚才位置好远,不得不又和沈隽单独相处。

文瑾装出专心的样子看舞龙,沈隽却抓着她的手,凑在耳边:“你看咱俩像不像携手同游的小两口。

“不像。”文瑾赌气道。

沈隽伸出双手,拥住文瑾的肩膀,低下头,热热的呼吸喷在文瑾脖子上:“这下总像了吧?”声音里带着魅惑,令文瑾心跳剧烈。

拥挤的人群,把文瑾压在沈隽的怀里,她的耳朵,刚好就贴在沈隽胸口,没想到,沈隽的心跳得比她还要厉害:“咚咚咚咚”,一声声有力又剧烈,文瑾禁不住有些晕眩,心里竟然涌出甜蜜幸福的感觉。

“快看!”“啊——”四周的观众都激动地大喊起来。

文瑾悚然而惊,伸手想推开沈隽。

“瞧,前面的!”沈隽怎舍得这温软香玉抱满怀的感觉,也想让文瑾分心,便指着前面让文瑾看。

西门镇的舞龙队,和东关村的拼上了,龙头的几个人,开始“爬山”,就是领头的人,一边往上爬,一边用凳子、椅子搭架子,这可是临时“建筑”,既不牢固,也没有任何防范措施,全凭个人身体机敏灵活来保证安全。

文瑾果然被吸引,可惜前面的人太多,她不得不踮起脚尖,沈隽忽然伸手,托起她的腰。

“别,别,小心二伯他们看见了。”文瑾急忙拒绝。

“没事,他们看不见,要不,你就说站在一块大石头上。”

文瑾还要再说,沈隽却诱惑道:“哇,好险!”

凳子一层一层往上搭,观众都下意识屏住了呼吸,整个山坡,此刻寂静一片。

高高的长杆上面,挂着一面小旗,谁要是摘下这个旗子,谁就是这一年的赢家。

看到站到第七层,摇摇欲坠的塔尖上,龙头只差一寸就够着的旗子的手,所有的观众,都紧张地仰起脖子,在心里默默为他祈祷加油。

锣鼓声又密又紧,似乎敲打在人们的心上,这位龙头,还真胆大,竟然忽然来了个飞身跃起,旗子在他手里了,可是脚下的那层凳子,却掉落下来。

“哗——”人群发出惊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