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翟氏见文瑾没有责怪,急忙应了一声。

就在这时,有人敲门。

招宝跑过去开门一看:“燕平,你怎么来了?”

“招宝哥,请你帮我传一句,我想见见你们东家,看她愿不愿意买下我。”

文瑾已经听见了,便回身进了过厅,让把燕平带过来。

天已经黑了,橙果点着油灯,燕平一进门,看到文瑾还是个孩子,有些惊讶,但厅里再无旁人,他便纳头就拜,磕了个头才说道:“请你别怪燕平冒失,实在是,我们实在是走投无路了,还请少爷发发慈悲,把我们买下来吧,我和哥哥、还有娘,都能干活儿,我们不要钱,只要能给口饭,不饿死就行。”

见文瑾不说话,燕平有些尴尬,嘴唇噏动,好一会儿才道:“如果你家不需要人了,我现在就走。”说完,再次磕头,“打扰了。”

“等等。”文瑾见他不死缠烂打,心里反而更加怜悯。

燕平一听,便有些欣喜:“少爷,刚才,我爹还打了刘大叔,你肯定已经知道了,他不好,你不愿意买他,我也没意见。不,我希望少爷不要买他,也不要把我们卖身的钱给他。”

“那怎么可以?”文瑾刚才听橙果说,燕平挺聪明,便故意考他。

燕平抿嘴没说话,过了一会儿,才有些犹豫地道:“少爷,他不是我爹,我爹过世了,娘带我们回舅舅家。舅舅养不活这么多人,急着挣钱,被老孙头设赌局骗了,舅舅没钱,老孙头就逼着我娘嫁给了他,少爷,他真的不是好人,若不是怕给舅舅带来麻烦,我们早就不离开他了。”

“好吧,你说说你的办法。”“我听说前面的镇子,有人舍粥,可惜我们实在饿得走不动了,我爹想去,又怕白跑路…”孙燕平看着一脸老实相,心眼却十分够用,给文瑾的办法,简单还实用。

...

第一百一十一章 认识这个不?

文瑾喊石榴进来:“去石卫村,把石少主请来。”

这还是文瑾第一次派人来请,石振宗特别高兴,一路脚下生风,没想到却为了一家不相干的人,十分失望。

“振宗,你不觉得,这样的人渣,需要教训一顿吗?”文瑾看到石振宗眼里的亮光一下子熄灭了,便想激起他的正义感,石振宗是最爱打抱不平的。

“你说,怎么教训他?”

“我若出钱买下这家人,这个老孙头必然会将银子带走,这样的人,凭什么得这笔钱?所以,你得帮一下忙了。”

“行,没问题。”

石卫村外,还有逃荒的人,石振宗便用几碗粥,换了他们演了一场戏。

老孙头刚才喝了一碗菜粥,这会儿不那么饿的心慌难忍,但反而更饿了,看到老婆正搂着六岁的小儿子,想到刚才,老婆拼命挡着自己,让大儿子孙冬平把一碗粥喂给了小儿吃,便气儿不打一出来,他伸脚在女人背后踹了一下:“反正养不活了,你还白白浪费粮食,诚心想让我死是不是?你个贱货,我死了,你就可以嫁给隔壁的刘瘸子了。”

女人气得浑身哆嗦:“见过抢东西的,还没见过你这样,抢顶绿帽子往头上扣,我什么时候多看刘瘸子一眼过?”

“那他为何总看你?”

“咱村人谁不那样看我?那是可怜我哩,可怜我遇人不淑,嫁给了一个赖皮。”

“再说一句,看我不打死你。”

“你打吧,不打死我,你就不是爹妈养的,你个畜生,我早就不想活了。”

老孙头反而住了手:“哼,美得你,想一死了之?没那么容易。去,到前面村子,给我讨点吃的来。”

两人正在争执,路上过来一个人,一看就是水凌逃难过来的。

“表哥,我急急忙忙找你来,是前面镇上有人舍粥。”

“真的?”

“哄你做什么,快走,还得排队呢,要是晚了,明天早上可就没得吃了。”

老孙头一骨碌爬起来,跟在那几个人身后走了。

燕平躲在树丛了,看到他爹是身影融入了朦胧夜色,脚步声也听不见了,这才跑出来:“娘,招宝的东家答应买下咱们,我求了她,咱们不要钱,只要给弟弟治好病就行。”

“真的?”

“真的。”

“你哥去前面村里讨饭了,希望能有一口粥,救救你弟弟,刚才他才喝了几口,就让你爹把碗抢走了。”女人叹息了一声,“你弟弟这是饿的,若能吃饱饭,应该慢慢就会好。”

略微等了一会儿,石卫村口跑过来一个人:“娘,粥来了。”

石卫村的人,也是粮食不足,那粥稀得没几粒米,一家人满怀希望,把碗凑到奄奄一息的小男孩嘴边,用勺子慢慢喂了下去。

“娘,我们走吧,最好今晚,咱就签了卖身契,不然,等爹爹明天回来,还不知道会有多麻烦。”

“哦,走吧。”

孙冬平把弟弟小平抱起来,燕平伸手扶着娘,一家人往文瑾的宅子走去。

石振宗和王大山做中人,孙冬平作为代表,把一家人都卖给了文瑾,他不要钱,只想让文瑾帮忙给弟弟请个大夫,治好病。

文瑾看到黄氏怀里的孩子,浑身浮肿,怀疑是蛋白质缺乏造成的,便拿了些黄豆和小米,让石榴熬了一锅粥。饿得久了,一上来还不敢吃太饱,也不能吃太硬不好消化的,粥就是这时候最好的食物。孙家人连着吃了两顿饱饭,便精神起来。

文瑾第二天早上,让石榴冲了鸭蛋茶给孙小平,一连几天,这孩子每天都有三个鸭蛋吃,身上的浮肿慢慢下去,病果然好了许多。

没想到老孙头这一去,就再也没回来,孙家人后来听说,他去了河阳县做工,这才放下心来。三年后,朝廷在河阳苏家湾发现有人盗采煤炭,派兵围剿,解救出三十多个已经被折磨得骨瘦如柴的窑工,据他们说,到了那里的人,没人能活过一年,陵水县逃荒的人,死在这里的,没有一万,也有八千,那老孙头,估计就在里面。

无论石卫村,还是东社村的人,有良心的,都承认文瑾是个好主子,来求她想卖身为奴的越来越多,文瑾便跟雇工一样,让这些人先干几天活儿供自己观察,最后挑了些利落能干的,签了卖身契。

再说津河旧道,不光是水凌有灾,其它的几个县,出来讨饭的也不少,文瑾趁机买了木料,不仅扩建了饲养场,还在自己的院子北边,建起一个大院子,给长工住。

出来逃荒要饭的人,能吃顿饱饭就不错了,也不指望能赚到工钱,文瑾这边吃的好,他们便毫无怨言,干活也十分卖力。

一个月时间,这些活儿便全部完工,泥瓦匠还按文瑾的指导,给每个屋子砌了炕。

大山上多的是柴禾,文瑾为了下人早日搬过去,便让他们烧炕,希望能早些让房子干燥起来。

没想到这些匠人中,有脑子活络的,他们拿了工钱离开后,便打出盘炕的招牌,到处寻活儿。梁中省以前没这么冷的,北方的火炕就没传过来,在听了泥水匠的介绍,好些人家,尤其是老人,都愿意砌个炕,抵御冬天的严寒。

一场灾难,竟然还起到这样的作用,也是让人始料未及。

梁中省的布政使把灾情报给了朝廷,就在灾民实在忍无可忍时,朝廷赈灾的钦差来了,山阳县因为没有多少灾民,便没有救济粮,那些灾民听说家乡的事情,都急急忙忙回去了,这边终于安宁下来。

文瑾把自己买来的下人召集起来:“你们若是后悔,想要回家乡,归还我的银子,我就还了你们的卖身契,县衙那边的过户,也绝对不会故意刁难。”

没有一个人提出离开的,他们回去,依然要面对荒芜的土地,依然得在青黄不接时挨饿受困,文瑾这里能让他们衣食无忧,只需要埋头好好干活就是,淳朴的庄稼人,并没有感受到卖身为奴的不便,自然不愿意离开。

文瑾十分珍惜得来不易的“家人”,一面严格要求,一面又关怀备至,下人们对她,也是越来越好。

夏至到了,王明山又要去打理生漆铺子,文瑾见刘三景老实肯干,做庄稼活也是一把好手,便让他带头在地里干活。

孙冬平兄弟几个,明显比别的孩子机灵,文瑾观察了一段时间,觉得这两个大的,心中有一股子侠气,出门时便带着他俩和石榴,着意培养,果然没有辜负期望,两个月下来,他们先是对文瑾崇拜不已,后来,便死心塌地的听从文瑾调遣,就连想法,也是一切以文瑾为先。

文瑾适时安排他们,跟着石振宗学几招拳脚。她作为女子,身体条件有限,练的防身术,能够对付一般的男子,但想要和练过两下子的男子对垒,还是有些不足,她希望能给自己培养两个保镖,而孙冬平和孙燕平,便是两个好苗子。

转眼间,八月十五快到了,文瑾的从山里移栽的十几棵猕猴桃,挂满累累硕果,第一批猕猴桃已经成熟了。尽管没能和省城最大的商家搭上线,但文瑾最后还是找到了几个专卖水果的小贩,只有千把斤,文瑾还想晒点果干,再做点果酱,可卖的鲜果也不过几百斤,有这些人也就够了。

当然,光是要培养省城的水果市场还不够,文瑾也不能放过县城和府城这眼皮下的市场。这天,她把冬平兄弟叫进来:“派你们三个卖水果,敢不敢去?”

“敢!”小平经过几个月的调养,早就活蹦乱跳了,他是三兄弟里最活泼的,长相也很可爱。

“小平,你出门在外,一定要听话,不许单独走,小心碰上拍花儿的人贩子。”

“嗯,我知道。”

“你俩个,也不能让小平离开视线,记着,要让他走在你们眼前。”

“是!”冬平和燕平很感动,觉得自己真是跟了个好主子。

燕平心思机敏,却长了一脸老实相,再加上嘴巴甜,做生意成交率,比哥哥和弟弟都要高。

八月十四,文瑾把石卫村的琐事,交给刘三景,自己坐着驴车,上面拉了些猕猴桃,还有从山里移栽出来的其他果子——青苹果、柿子,回了山窝。

钱先诚竟然给大门口买来一对石狮子,呲牙咧嘴威风凛凛的,和朴实平静的小院子,一点也不搭调,文瑾站在那里笑了笑,这才抬脚进门,招宝和石榴提着东西,紧跟在后。

“二伯,二伯母。”

“文瑾回来了。”韦氏正在院子里晒莲子,看到文瑾,特别高兴。

“文翰哥不是说今天到家吗?”文瑾四下探看。

“这不回来了。”声音忽然从背后响起,竟然只比文瑾晚了几步,他的身后,还跟着韦成岚。

“姐,我刚好去府城,接了文翰到家。”韦成岚今年试种水稻,目前长势还不错,有希望,便有奔头,他的人显得比前两年还年轻了些。

文瑾赶紧帮着舅舅,去拿文翰的行李,却是他们在府城,买回的几斤糯米、蜜枣、点心以及棉花、布头。

“哎,见我为何不打招呼?”文瑾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忍不住挑了挑眉。

沈隽笑嘻嘻经过文瑾时,听她低声道:“你亲戚那里一次也不去能行吗?”

“四舅不在家,你让我回去面对沈平那一家人的嘴脸吗?”他也小声道。

“噢!”可怜的孩子,文瑾在心里说,嘴里却提高声音道,“哥哥,你想吃什么?我来做。”

文翰笑着问沈隽:“你还惦记溜肥肠不?”

“我想吃鱼了。”沈隽知道肥肠还要去市场上购买,很麻烦,而鱼,就在离家不远的池塘里养着呢。

钱先诚听见了,赶紧去了水塘,很快就提回两条足有一斤的大鲫鱼,连文瑾都觉得稀奇,鲫鱼不容易长到这么大的。

韦氏带着石榴,在厨房把柿子青果和猕猴桃清洗了,摆在盘子里,文翰带回的点心,也装了一盘,端出来摆在院子梧桐树下的八仙桌上。

“坐下喝口茶,都累了吧。”

“不累,伯母,我又叨扰来了。”沈隽笑嘻嘻地道。

“说什么呢,这孩子,伯母盼望你来呢。”

文瑾让招宝清洗鲫鱼,自己有去水塘,捉了一只鸭,顺便还采了几个新鲜莲蓬和菱角,提了回来做菜。

“少爷,石榴来做饭,招宝哥帮忙烧火打下手就行了。”石榴挽起袖子,想要一展身手。

“好吧。”文瑾这回离开家时间长了,也很想和二伯一家好好聊聊呢。

“文翰哥,今年你可长得够快的,比二伯都高了。”

“唉,文瑾,我这是光长骨头不长心,学问长得不够啊。”文翰挺高兴的,嘴里还要谦虚。

沈隽在他肩头拍了一下:“你是不是在讽刺我?”

“哪有,还不是你把我比成这样了?在学堂,提出的问题把先生都难住了,院长亲自接见,给你辅导,我哪有你这样的殊荣。”

文瑾笑:“二伯,舅舅,你看他俩,互相吹捧,不嫌脸红。”

文翰还真脸红了,沈隽却不以为然:“你们听文翰说的,谁提不出难题来啊,术业有专攻,闻道有先后,先贤都说,师不必不如弟子嘛。”

“瞧,说他胖,这就喘上了,他竟然说师不如弟子?”文瑾断章取义,调侃沈隽,把大家都逗笑了。

顿时,小小院落,欢声笑语,其乐融融。

“嘭!”有人一脚踢开大门。

钱先诚一下子就站了起来,赶紧往外走去:“谁?”

进来的是一个手持水火棍的衙役:“谁是主人?“

“我,我,差役老爷有何贵干?”

“你?姓甚名谁?”

“小人叫钱先诚。”

“有人告你逾制,事实俱在,跟我们走一趟吧。”

“逾制?”钱先诚惊讶地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他四下看了看自己的院子,很普通的农家院落,哪里能够逾制?

“别装蒜了,你什么身份,门口竟然敢摆着狻猊,还是七道纹的,听说,你还定做了旗杆,还没运过来,哼,你儿子还是秀才,等他中了举,你再准备这些也不迟。”

“冤枉,我冤枉,那对狻猊,是两个石匠运到这里,牛车坏了,临时寄放的,不是我买的。”

“什么时候的事情?”

钱先诚想了想:“上个月,月初。”

“哼,还想骗人!临时寄放?临时寄放,能一放就是几十天吗?跟我们走。”

又有一个衙役进来,手里抖着铁链子,便往钱先诚的脖子上套,嘴里还恶狠狠地道:“哪里的石匠临时寄放在这里呀?你拿出字据来,便算你冤枉。”

钱先诚脸色苍白,豆大的汗珠啪啦啪啦往下掉,他当时连那石匠姓什么叫什么都没问一声,这会儿,张口结舌,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院子里的人都知道他被陷害了。文瑾脑子急速转着,但一时也没有办法。赈灾的钦差,给上面汇报了柳全汉的功绩,就在上个月,他离开了山阳县,升任云州府同知,当时山阳的百姓,十里相送,还做了万民伞,给足了这位清官的面子。

新县官刚到,文翰根本不认识,钱先诚今天的冤枉,可比上一次难办多了。

“慢着!”沈隽走上前,挡在钱先诚前面,“那对石狮子,是我定做的,寄放在这里。”

“哟嗬,驴槽伸出个马嘴来,你是谁?不想活了,敢干扰官差办案!”拿着铁链的衙役,猛一抖手,哗啦哗啦的声音,充满了威胁的意味。

“我是谁,你还不配问。”沈隽说着,拉出脖子上挂的一个小黑牌子,似铁非铁,似玉非玉,材质十分细腻光润,他从脖子上解下来,在衙役的眼前亮了一下,“认识这个不?不认识,爬回去叫知县过来。”

衙役显然不识货,可这个小牌子上面雕的图案,他却是知道的,那是一条四爪蟒龙,只有一品大员和王公贵族,才允许使用的图腾。

两个衙役对视了一眼,脸色都有些苍白,他们可不敢怀疑眼前这位年轻人,是拿了别人的东西吓唬人。

沈隽这一身贵气,加上一脸严肃,竟然给人十分强大的威压感,令两个衙役心里发慌,两腿发软,身不由己地往地上跪:“对不起,大爷,我们也是奉命办差,还请高抬贵手,饶了小的。”

“谁派你来的?”

两个衙役脸色一下子白得没了血色,吱吱唔唔不想说。

“嗯?”

“赵,赵捕头。”

“谁给赵捕头下的令?”

“季,季县丞。”

“谁举报的?”

“不知道,我真不知道。”

文瑾走上前去:“哼,你们就是不说,我们心里也明镜一般,除了那个人,还能有谁?”钱先诚现在,虽然有了那么一丁点的觉悟,按文瑾说的防备着大房,但他无论如何,还接受不了自己的大哥,竟然会诬陷他。上一次他被陷害入狱,文瑾便指出是钱先贵所为,钱先诚的内心,还实在有些抵触这样的推断,他存着一丝侥幸,认为那个贼,的确是在王举人家里认识他的。

...

第一百一十二章 恶人自有恶人磨(1)

可这一回,季县丞为何要对付他?不就是因为拒绝了那桩婚事?而钱先贵在其中所起的作用,便显而易见。

这个举报人,甚至送石狮子过来的人,都是钱先贵安排的。季县丞是外地人,估计连山窝村在哪,都不知道,想到这里,钱先诚的眼前一阵阵发黑。

看到爹爹身子摇晃,文翰赶紧冲过去扶住了:“爹,你想开些,爹爹——”

韦氏也跑上前,和儿子一起,扶着男人进了屋子。

两个衙役尬尴地跪在地上,想走又不敢,满脸都是冷汗。

沈隽上前,一人踹了一脚:“回去,给那个季什么的坏蛋传个话,钱家这边,若是有个三长两短,看我不活扒了他的皮!”

“大爷你是——”那衙役还是希望能问出沈隽的身份。

“告诉他,我姓钱!”

要抓的钱先诚也姓钱,可两个衙役却没有将沈隽往这方面联想,认为他是罪犯的亲戚,而是,脑子里冒出另一个钱家。

皇家,皇帝就姓钱,难道眼前这位贵公子,是宗室子弟?两个衙役对视一眼,吓得魂飞魄散,都赶忙低下头去,猛劲儿磕头:“大爷饶命,不怪小的,我们也是没奈何呀——”

“你俩叫什么?”

“我叫侯三,他叫赵元。”一个衙役抹着头上的汗水,低声说道。

“滚!”

“谢谢大爷!”两个衙役匆匆磕了个头,爬起来踉踉跄跄地跑了。

文瑾和沈隽走进上房,钱先诚已经缓过劲来,只是脸色还有些苍白,他喃喃道:“他怎么能如此狠心?我是他亲弟弟啊,一母同胞的亲弟弟——”两行浊泪,流过脸上的皱纹,滴在他的衣襟上。

韦氏递给男人一方布帕,钱先诚擦了擦脸:“他一直看不起我,容不得我和先聪比他强,当年先聪跟了师座去出使西域,就是他挑唆的,我,我,我早就应该看清他,这个黑了心的家伙,可我不愿意相信啊,世上还有这么狠心的人。”

“二伯,现在看清,也为时不晚,你别为这样的人伤心了,我们反而应该感到高兴,终于认清了钱先贵的丑恶面目,从今以后不仅要远着他,还要制止不让他继续作恶。”文瑾安慰二伯道。

文翰和沈隽一起看向文瑾,用眼光询问:“你是不是有什么想法了?”

文瑾给文翰一个颜色,让他先安慰二伯。

韦成岚说话了:“姐夫,你有没算过,第一年种稻子,亩产有多少?”

钱先诚的算数还是挺不错的,不然怎么给人做账房?闻言立刻便抛下心事,眨巴着眼思索起来:“当时是两亩七分地,一共产稻子一千二百斤,也就是一亩地四百五十斤左右。”

“这么多?”韦成岚刚才不过是想岔开话题,听见这么说,忍不住又盘算起自己种的那片稻田:“我那片稻田可就差地太远了,亩产能收二百斤,我都梦里笑醒了。”

钱先诚立刻抛开自己的悲伤,安慰起小舅子:“别着急,学着文瑾的办法,多养猪,多积肥,秋天的时候,割的芦苇,除了编席子的部分,其他剩料,也都堆起来沤粪吧。”

“姐夫所言甚是,我们那地啊,的确还太贫瘠。”

韦成岚往外走,钱先诚下意识跟着,没一会儿,他的脸色就转回来,不再苍白了。

文瑾却和文翰、沈隽在一起,商讨完善起她的计谋来。

八月十五月儿圆,敬过了月神吃月饼,有钱的人家,除了月饼,还有各种果子和点心,没钱的人家,就自己蒸个圆馅饼了事。

钱文茜面对的,就是圆馅饼。苟家本来没这么穷,都是她要开铺子,不得不借钱,秋收的庄稼得还债,男人便不许她乱花钱。

原计划里,这个铺子怎么都会挣钱的,事实是,的确挣钱,可那些钱,都让钱文茜贴给了奸夫王李管。

钱文茜不说自己作恶,却看着自家制造的月饼生气,觉得男人没本事。

苟江虎小心翼翼看了妻子一眼,本来想递一个饼子过去,无奈对方的眼神实在不善,他的勇气告罄,最后委屈地低头,自己吃了起来。

麦子面,里面放了糖和核桃仁,也是非常好吃的,苟家三个男人,默默享受着香甜的美味,谁也没说话。

第二天清早,苟江虎带着两个儿子去下地,庄稼熟了,这个时候,一刻也不能马虎。

苟老太太跟二儿子住,听到外面清脆的童音,喊卖果子,便带着小孙子走出来。

“猕猴桃,这可是天上仙果落凡尘,不光好吃,还能防病治病。”卖果子的小男孩笑着招揽顾客。

不一会儿,便有三四个妇女围了过来。

苟老太太挑起一个果子,放了下来,又去拿另一个,小货郎心疼地说道:“老太太,果子都是一样的好吃,它已经软了,你那么捏来捏去,就坏了。”

苟老太太不高兴地瞪起了眼睛:“你这是让人买,还是不让人买?”

小货郎从她手里,拿过果子:“你不买就算了,别这么捏着,都捏坏了。”

苟老太太还没受过这么大的气呢,她的小叔子就是县里的典吏,以前,在这个位置上的是她公公,典吏不是多大的官儿,只在县衙里排第四,第四啊,也就是这个县城,只有三家比他们大,再加上那么几家有钱的,其余人家,哪个敢不给几分面子?天长日久,苟老太太已经养成了不容置喙的习惯,只见她恨恨地“呸!”,一口朝小货郎脸上吐过来,“瞎了眼的东西,也不看看我是谁,挑你的果子买,是给你面子。”

小货郎赶紧用袖子当了一下,气愤地嘟囔道:“说的人五人六的,还当多有体面呢,儿子头顶都绿油油的了,你不羞,我都替你害羞。”

“你说啥?”苟老太太身子一下子僵住了。

小货郎发现说错了话,果子也不卖了,扒开众人,挑起担子就跑。

那几个邻居,都意味深长地瞥一眼苟老太太,忍着笑,溜回了家,苟家大媳妇偷人,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只有他们家人,还被瞒在鼓里。

苟老太太越想越觉得不对劲,牵着孙子就往大儿子家走去,看到媳妇的铺子没有开门,她气哼哼地骂了一声:“作死,又睡懒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