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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思考的时候,肖言也一句话都没说,像是也在思考着什么。我问他:“想什么呢?”他不答反问:“你先告诉我你脑子里在想什么。”我有点恼怒:“我想什么你还不知道?”“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回北京。”我走在肖言旁边,但他说话的时候却目不斜视。我真的恼怒了,我尖酸道:“你放心吧,我回国不是因为你。你也说了,国内的机会现在不比美国差,再说了,你不要我,北京还有我爸妈要我。”说完了这句,我就后悔了。我觉得自己像个下堂妇一样。肖言默不作声,过了好一会儿,说了一句:“哦。”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得知了一件事。前一晚,在我和肖言****的时候,茉莉和晓迪也过夜了。不过,我说的过夜,仅仅是过了一夜的意思。

我和肖言****的时候,心情是很复杂的。那感觉就像是你只剩下了有限的几颗糖,所以每吃掉一颗时,都既享受,又痛楚,然而,你还抱有希望,想着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你还可以继续得到一袋糖,而且是够你吃一辈子的一大袋子。

肖言的心情可能也很复杂。他吻我的唇吻了很长时间,手拥抱着我,并不上下游走。他就是纯粹地吻我,我轻咬了一下他灵活的舌头,说:“这比起****更能让我感受到结合。”肖言道:“你太感性了。”我双臂勾紧他的背,腿盘上他的腰,问道:“你也感性吗?”于是肖言的吻开始顺着我的脖子往下滑,他说:“不,我不感性,我是个禽兽。”我咯咯地笑着,笑的深处,是一种只有在肖言带给我****时才能暂时忘记的痛楚。

之所以知道茉莉和晓迪的事,是因为第二天一大早,我经过茉莉家楼下的时候,正好看见晓迪从楼里出来。他蓬勃地像一个真正的十九岁少年,我打趣他:“苦尽甘来了?”晓迪却说了句让我摸不着头脑的话,就走了。他说:“你是功臣。”

我在买早餐的工夫里一直在思考晓迪的话,却还是不解。我想不出我究竟在哪里有助于他和茉莉了,所以在我回到茉莉家楼下时,我给茉莉打了个电话,就上去找她要答案了。

那答案让我觉得,我还真是个功臣。晓迪来找茉莉,是个偶然。他想见茉莉,就冒然来了。这种冒然,本应是没什么好下场的,但偏偏之前我刚跟茉莉说了我决定回国的事,这让茉莉有了种失落。晓迪陪茉莉看了一夜的电视剧,说话,喝茶,还吃掉了本应该属于我和肖言的葡萄。茉莉从来不否认,她怕寂寞,怕一个人生活,那种怕,像是她根本不能战胜的。

肖言听了这件事,大笑,说:“想必晓迪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把你逐出美国国境吧。”我也这么觉得,我猜他现在一定在求神拜佛地念咒,巴不得我立马收拾东西走人。我撇撇嘴,心想我怎么做人做得这么不济了。

[正文 第13——16章]

第十三话:步步为营的第一步

我是瞒着肖言开始找工作的,因为,我的目的地并不是如我所言的那个伟大祖国的首都,而是,距离那个肖言将在的江南城市仅仅一百六十公里的上海。这件事,我并没有瞒着我爸妈。我打电话给他们时,清楚地听到我妈对我爸说:“我说的没错吧?她肯定有男朋友。你看看,现在还跟着人家跑上海去了。”我狡辩:“妈,我是学金融的,回了国,上海当然是首选啊。”嘴上狡辩,我心里却佩服了:知女莫若母啊。

可惜,我妈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她只知道自己的闺女被一男的勾搭到上海了,却不知道这完全是她闺女一厢情愿,或者说,是她闺女步步为营的第一步,第一营。

肖言开始觉得我神出鬼没了。我会一个人去学校,找台旮旯里的电脑就往大洋彼岸扔简历,但凡是上海的,还说得过去的公司,我二话不说就扔一份过去。

肖言问我:“去哪了?”我就随便说,有时说去和茉莉喝咖啡了,有时说去找艾米吃饭了。肖言总是半信半疑的样子,从头到脚地打量我。我接电话也开始背着肖言了,毕竟我不能当着他的面和爸妈,或者和上海那些公司高谈阔论我那真正的目的地。我在肖言眼里,渐渐变得看不透了。我想:这才公平,毕竟,很多时候,我也看不透他。

无巧不成书。就在肖言对我疑神疑鬼时,偏偏让他撞见了我和王大头共进午餐。

那天,我去了学校,中午在学校餐厅吃饭的时候碰见了王大头。我是一个人,王大头也是一个人,我觉得我没道理不和他坐一桌。不过,肖言就不这么想了。在我和肖言一道从学校回家的路上,我问他:“你怎么来学校了?”肖言草草说了两个字:“办事。”我还没来得及问他办什么事,他就抢先说了句:“你和那大龄男青年走的很近啊。”我不服:“你年龄小就了不起了啊?”肖言不再理我,兀自大步地往前走。我小跑两步追上他,拽着他的胳膊说:“亲爱的,我们去买冰淇淋吃吧。”肖言甩开我的手:“这么冷的天,不买。”我又拽上他,讨好地说:“好吧,都听你的。”

芝加哥的冬天绵绵不绝,四月末了,风还像小刀一样,不过,我的情绪却像春天一般开了花。

一家美国的基金公司在上海最昂贵的写字楼里有一个分公司,而那个分公司的老板对我说:“很好,我们很期待你的加入。”虽然,这份差事在我抵达上海之前还不能算作板上钉钉,但我始终觉得,我这张脸,这身气质,总还不至于在我真正的面试时影响我寻个饭碗。这一切,肖言还是被蒙在鼓里。我还在私下里定了一张机票,它会在五月十八日把我送回北京。我计划着先回北京和我爸妈团聚几餐,再前往上海自食其力。

我觉得一切天衣无缝。

肖言总有意无意地跟我提及王大头,我就装作没事人一样。其实我也不是“装”,毕竟我和王大头本来就没事。我的工作八九不离十了,我也就不常常跑去学校了。我和肖言又变得形影不离了,像我们最初的同居生活一般,同进同出,同吃同睡。不同于最初的是,我们各怀鬼胎了。

茉莉和晓迪已经开始约会了,看电影,吃饭。茉莉有一张小巧的脸,晓迪越长越高,于是我觉得他们越来越般配了。不过令我担忧的是,也许晓迪能取代我在茉莉生活中的位置,却远远代替不了则渊。而这样的结局,我不认为晓迪可以接受。

第十四话:谁败了第一回合

五月初,就在我觉得自己魔高一尺的时候,我发现,肖言是道高一丈。肖言问我:“你说我订哪天的机票呢?”我磕着瓜子说:“随便呀。”肖言翻着日历,像是自言自语:“十七号吧。”我咬着舌头了,生疼生疼的。十七号,比我早一天。我和肖言的毕业典礼将在十五号那天举行,我订了三天后的机票,而肖言,竟选择了两天后。我暗暗咬牙切齿:肖言啊肖言,算你厉害。我装得无所谓,说:“无所谓啊。”

肖言是当着我的面打电话订机票的。他对人家说“十七号”的时候,我蹭地就站了起来。我这一站,桌子被我碰斜了,瓜子洒了一地。

肖言见状,对着电话说:“我等一下再打过去。”说完,挂了。他问我:“怎么了?”我蹲在地上拾瓜子,说:“没怎么。”我不想让肖言扔下我先走,于是我计划着在毕业典礼后的第三天匆忙地扔下他,但是,为什么,被扔下的还是我呢?我哭了,为着我的失败,为着我那暗地里的小飞镖还没来得及扔出去,就败给了肖言这明面上的阔刀大斧。

我的泪滴在瓜子上,啪哒啪哒的。肖言扶我站起来,抱住我,什么都没问,也什么都没说。他清楚,我舍不得他。我推开他的怀抱,把手里的瓜子尽数扔向他,对他叫嚷:“你根本不爱我!你在美国留到现在,根本就是为了毕业典礼,毕业典礼一结束,你就迫不及待地要走!”这是我第一次对肖言歇斯底里,我的叫嚷震痛了我自己的耳朵。

肖言又抱住我,很冷,很僵直。他对我说:“我证明给你看,我究竟是为了什么留到现在。”

肖言的证明,是一张五月十四日的机票。他选择了在毕业典礼前离开。他订机票时,我的心绞成了一条麻绳,我站在他面前,什么都没说。这是一场战役,一场要让我的对手爱上我的战役,爱得深,并长久。我想,我该扔掉我的鼠目寸光了。

王大头旁敲侧击,说直白了就是问我茉莉和晓迪是不是配成了双。我说:“大龄男青年,败给了小孩子是不是不服气啊?”王大头脾气好,不然我也不敢如此调侃他。不过末了,我还是认真地告诉他:“我觉得你还是有机会的,虽然,非常渺茫。”我难得说王大头还有机会,因为我不想看他在“大龄”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但此时此刻,我忽然觉得,人是需要希望的,哪怕渺茫。

我和肖言去学校领回了学位证。肖言的那张,如果他没有跟我同居的话,如果他毕业后直接回国了的话,是本应装在一个信封里,飘洋过海,寄到他手中的。

填领取表格时,我在是否参加毕业典礼那一栏中填了是,而肖言,填了否。那一刻,我想说些什么的,想说些你去改机票吧或者让我们一起参加毕业典礼吧诸如此类的话,但我还是沉默了。也许,我还是需要他的那个证明,证明他是为了我而逗留了这些时日。又也许,我存心想给他一个遗憾,哪怕那也将是我的一个遗憾。

拿到了学位证,我和肖言买了一瓶红酒,回家庆祝。

家里很乱了,因为我已经开始给肖言收拾行李了,他穿的戴的,看的听的,被我铺得兵荒马乱。我站在其中,对肖言说:“看,加上我,就是你在美国的全部了。”肖言倒了两杯酒,递给我一杯,又用他的跟我碰了碰杯,说:“有你真好。”我一口气喝光了杯子里的酒,抱住肖言,对他说了一样的话:“有你真好。”

第十五话:一下子就消散了

当我和肖言把他要的东西都塞进两个行李箱,不要得东西都扔进垃圾箱后,兵荒马乱的就不是我们的房间了,而是我的心。我看着空了半边的衣橱,空了半边的鞋柜,空了半边的书架,有了一种想找个电锯把那些空了的“半边”都锯掉的冲动。

肖言躺在床上,拍了拍他旁边的空位,我就走过去躺在了他旁边。我问他:“等明天,我自己躺在床上,拍我旁边的空位时,谁能来陪我?”肖言把手臂垫在了我的头下,因为他知道,我喜欢枕着他。他说:“明天起,你要学会一个人睡。”我偎向他,问:“难道你就不会失眠?”肖言的答案让我哭笑不得。他说:“失眠?我一定会啊,毕竟十几个小时时差啊。”

那夜,我和肖言没睡觉,眼睁睁地看着天亮。被子下,我抱着他,手在他的胸口不安分的游走,肖言却握住我的手,把我搂得更紧了些。我们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话,说过去,不说未来。天真的蒙蒙亮时,我看见了肖言闪着光的眼睛。我心悸了一下:他在流泪。我装作没看见,继续说着无关痛痒的话。我不想面对他的泪,因为我怕我会嚎啕大哭。

艾米开车送我和肖言去机场。在车上,我竟睡着了。肖言始终握着我的手,我睡得不可思议的安稳。

很多人去机场送肖言,十二个,还是十三个,我没在意。他们见我睡眼惺松的模样,有的打趣我没良心,说肖言都要回国了,我却还该吃就吃,该睡就睡的,还有的说:“人家小两口只不过是一个先回,一个后回罢了,小别而已。”我不置可否,随他们说。

肖言办妥了所有手续,要真的跟我们分手了。他最后一次抱我,旁若无人,他的拥抱那么紧,差点就逼出了我的泪。差点,我差点就哭了。他在我耳畔说:“小熊,温妮,你要好好的,不管在这里,还是在北京,你都要好好的。”

肖言真的走了。我没让他从我的视线中消失,因为我先背过了身。我的眼睛酸痛,看着窗外,阴天,我却觉得刺眼极了。肖言走了,他的事,与我无关了,我的事,他也只能留下无力的一句话:你要好好的。我笑了笑,说:“肖言,再见。”我说的这句话,没有对象,一下子就消散了。

从机场回家的路上,我在艾米的车上又睡着了,没有梦,更没有离愁,直到,我回到了家。

我站在楼下,上不去。我的脚像是钉在了地上,怎么抬也抬不起来。我害怕那电梯,害怕那扇家门,怕推开它,空荡荡的一片。茉莉站在我旁边,说:“我今天晚上住你家好不好?”我看向她,眼泪唰唰地就汹涌了。茉莉默契地沉默着,任我宣泄。她知道我的行程,知道我那多少带着些义无反顾的未来。

茉莉陪我住了一夜,让那房子没有因为肖言的离开而显得过于冰冷。我没有再哭,但笑得也并不由衷,我心里隐隐地作痛,我时不时按压我的胸口,无济于事,那个痛,深得我触碰不到。

第十六话:前脚,后脚

第二天,茉莉和我一道去参加了毕业典礼。我坐在毕业生的行列中,茉莉还差一个学期的课,于是坐在其余的位置。

我穿着那黑色的袍子,戴着硬邦邦的黑色的帽子,郁郁寡欢,显得与其他抖擞的毕业生格格不入。我好想念肖言,好想他坐在我旁边,同我一样的穿戴,互相说一句:恭喜,毕业快乐。白头发白胡子的校长激昂地发言,下面的掌声雷一般地响。我们顺序上台,同校长,系长,教授握手,接受奖章。

记得,肖言曾说过,他期待这样的穿戴,这样的握手,这样地结束他的学生生涯,然而,我却在他离这愿望仅仅一步之遥的时候,撵走了他。我后悔莫及。

妈妈打电话来,祝贺我彻彻底底的毕业,并嘱咐我:“东西不要都带回来,该扔的就扔了吧,家里没地方堆你的破烂儿。”我收拾我的破烂儿时,茉莉一直陪着我,有说有笑。

肖言连个电话都没打来,而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才能找到他了。好远的距离,好大的时差。

我跟朋友们道别,他们讶然:“你这么快也回国了?”他们也恍然:“怪不得肖言走了,你还跟没事人一样,你们这小别也太小了吧?”我对他们硬挤出一个笑容。我不让他们去机场送我,我说:“就当你们送肖言那天,也送了我吧。”我也不让茉莉送我,因为我觉得她一定会煽情把我煽哭了。我对茉莉说:“地球不就是个球吗?美国中国没多远。”

我走的那天,去找当初那个和我们签租约的经纪琳达退钥匙。琳达问我:“要回国了?”我说是。琳达又问:“怎么不见你丈夫?”我说:“他国内有事,先走了几天。”丈夫?琳达的这种混淆总是让我悲喜参半。

送我去机场的还是艾米。她大咧咧的,不会让我哭。艾米对我说:“你和肖言大喜的时候,一定要请我,毕竟我也算你们的红娘啊。”我说好啊。

离开美国,我有太多的不舍。飞机起飞时,我的身体被我的思绪带得惊悸了一下,吓得我旁边座位上的美国老大娘频频关心我的健康。而中国,有着我渴望的东西,我的家,我的未来,还有那不知道能不能属于我的肖言。

我爸妈兴师动众地双双去机场接我,我对他们说:“咱家又没车,我自己坐巴士回去不就行了?你们来了不是浪费车钱吗?”我妈表扬我:“真是长大了啊,都知道省钱了。”我爸批评我:“她就会在不该省的地方瞎省。”

我们一家三口买了三张票,坐着巴士回了家。路上,我妈就迫不及待地对我说:“过两天妈送你去上海吧,顺便见见你男朋友。”我笃定:我妈就是想见我男朋友,而并非“顺便”。我一口回绝她:“妈,你要是这么想让我找男朋友,那我明天就给你找一排来,你们喜欢谁我就跟谁。”这时,我爸竟扔给我一句:“喜欢你的能有一排?”

回到家,我就倒在床上了。我抱着我久违的熟悉的被子,每一根筋骨都松懈了。我长叹:“好累啊。”妈妈接话:“坐十几个小时飞机能不累吗?”而事实上,我在想:我的“好累”岂止这十几小时的飞行?我兀自默数:我念书念得好累,赚钱赚得好累,还有一场越来越累的爱情。

正在我自怜自艾时,我妈嚷嚷了一句:“不是不让你带破烂儿吗?你怎么还把枕头被子给装回来了?”我妈在拆我的行李箱。

我跳下床,把箱子盖上,说:“妈,我的东西我自己收拾就行了,我都这么大了。”我把我妈所谓的破烂儿枕头被子盖在了箱子里,因为它们在我看来,弥足珍贵,因为它们不是我的,而是肖言的。为了带回肖言的枕头被子,迫于我箱子的有限的空间,我把很多本不是破烂儿的东西当作破烂儿一般扔在了美国。

[正文 第17——20章]

第十七话:我有个没血缘的哥,叫“玄哥”

晚上,我的时差作祟了。我翻来覆去把每一寸床都压遍了,还是精神得不得了。我索性下床,开了灯。我给茉莉打了个电话,跟她报了个平安。茉莉说:“你和肖言一走,我们这里好冷清。”我说:“这样你们才能安心学习,安心工作。”挂了电话,我打开电脑上网。邮箱中有几封从学校,从银行发来的无关紧要的邮件,MSN上有几个无关紧要的泛泛之交。肖言还是没有联系我。我赌气地哼了一声,心想:你不找我,也休想我找你。

第二天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出去把头发烫了个大波浪。烫的时候,我又败给了时差,睡了个天昏地暗。等我被叫醒时,我已经由清汤挂面进化成了风情万种。这“风情万种”是我自己的感觉,至于我爸妈,则说我像是一个小孩儿戴了个大人的假发。

中午,我风情万种地戴着这“假发”去吃了餐烤鸭,而和我吃烤鸭的人,叫程玄。

我给程玄打电话的时候,我已经在全聚德了。我说:“玄哥,我回来了。”程玄在电话那边激动了:“温妮?你回国了?回北京了?”我说:“是啊,我一个人在全聚德呢。你过不过来?”程玄说了句“等我啊”就挂了电话。

程玄是我小时候的邻居,从我上幼儿园小班到初中毕业,他们家一直住在我们家隔壁。我初中毕业那年,程玄高中毕业,考上了清华大学,而我,也瞎猫碰上死耗子地进了清华附中,所以虽然我们两家不住隔壁了,我和程玄还是一个星期能碰上个三五次。后来,我考大学考出了北京,再后来,我考研究生又考出了中国,彼此的联系自然而然也就少了。不过,我想找他的时候总能找到。他每逢搬家,换工作,换手机号码,都会千方百计地告知我。不像肖言,杳无音讯。

烤鸭还没给我端上来,程玄就到了。我足足有三年没有见过他了。他穿着白衬衫和咖啡色竖条纹的西装裤,意气风发。我向他挥手,他就笑开了花了。他走过来,我抢先开口:“玄哥,出人头地了啊?”程玄冲着我的头发就伸手,一边伸一边说:“你怎么留学留得这么风尘啊?”我挥开他的手:“去你的,我这叫妩媚。”

我非常不妩媚地吃着烤鸭,沾了一手一口的酱。程玄的问题一个接一个:你怎么不说一声就回来了?你怎么半年多没消息啊?你毕没毕业啊?还回不回美国啊?我没时间理他,自顾自地对付厨师的劳动果实。程玄认命了,也动手吃上了。程玄小时候是不喜欢烤鸭的,不过因为陪我吃的多了,也就锻炼出来了。

吃饱了我又萌生了睡意,所以程玄只得送我回家。

在他蓝色的帕萨特上,我又抢先开口:“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你可以啊,都有车了。”程玄倒谦虚:“不值钱的,代步工具而已。”我又睡着了,没来得及回答程玄任何一个问题。到了我家门口,我打着哈欠问他:“要不要上来坐坐?”程玄说:“不了,我还有工作呢,等下次吧。帮我跟叔叔阿姨问好。”他所说的“工作”一定很多,因为他已经有了一家自己开创的软件公司了,而且,应该正做得有声有色,至于他所说的“叔叔阿姨”,自然是指我爸妈。

我回到家,把肖言的枕头被子从箱子里弄出来,放在床上。我搂着它们,我想:我一定能在恍惚中感受到肖言,感受到他在我身边,抱着我,很幸福。不过,我失策了。我搂着它们,胸口闷得要窒息了。我不知道肖言现在在做什么,在想什么,是不是开始工作了,有没有找个人一见钟情,我通通不知道。我心慌意乱,像蒙着眼睛走钢索一般。

第十八话:我送上门去了

上海那边的公司给我打来电话,负责人事的莉丽小姐用甜美的嗓音对我说:“我们希望您下周一就过来,可以吗?”我甜美地回答她:“没问题。”一切都没问题,我顺利地毕了业回了国,和爸妈团聚了一番,烫了大波浪,重逢了我那像亲哥哥一般的程玄,上海的公司也依旧对我表示出浓厚的兴趣,这一切,都没问题。我唯一没有把握的,就是区区肖言而已。

我给肖言发了封邮件,用最朴素的格式,最朴素的字体,和最朴素的语言留下了我的手机号码。发了邮件的那一刹那,我又懊恼了。我恨铁不成钢地拍了拍自己的头,责备自己沉不住这口气。我走到镜子前,看着卷发的自己,自言自语:你不是小丫头了,从今以后,你就是大姑娘了。语罢,我就搔首弄姿了一番,幼稚极了。

我买了周日飞上海的机票,当然,就一张。我始终拒绝我妈与我同行,因为那里没有她朝思暮想的女婿。距离我给肖言发邮件已经三日了,他始终默不作声。

直到周六中午,在我和程玄吃午餐时,在我准备告诉他我又要飞离北京,飞去上海时,肖言给我打来电话了。他第一句话说得如过去一般平常,他说:“小熊。”我一听,哇的就哭了。我想:我终究还是个小丫头。程玄坐在我对面,看得呆若木鸡。

肖言沉默着,任我哭完了这嗓子。之后,我们又共同沉默了一会儿,再又同时开了口。我说的是:我明天去上海。而肖言说的是:我该死。面对肖言的“该死”,我只是稍稍愣了一下,因为肖言迅速地继续了我的话题。他问:“哦?明天?”我说:“嗯,我要去上海工作了。”肖言绵长的哦了一声,说道:“那我明天也去上海,去机场接你吧。”我像是踩着一根弹簧,嗖的从地上蹿到了空中。几分钟前,肖言还杳无音讯,而几分钟后,我得知了二十四小时后,我和他就能面对面了。我佯作矜持地说了句:“嗯,好。”挂了电话,我乐不可支,连脸上还挂着的泪都无暇去顾及了。

程玄瞪着眼睛问我:“你要去上海工作?”我拿起筷子开始夹菜,说:“嗯,我正准备告诉你。”程玄又把眼睛眯上了。他眯着眼睛示意了一下我的手机,问:“为了那个人?”我点点头,承认了。如果说,我需要在全地球的人面前伪装,装得不在乎爱情,不在乎肖言,那么,程玄应该是不属于地球的。我总是轻而易举地对他实话实说,就像此时此刻,我轻而易举地承认,我几乎是完全为了一个男人,而决定了上海这个方向。

程玄问我:“他是什么人?”我想了想,轻描淡写地给了肖言一个定位:“一个留学期间认识的同学,我喜欢他。”程玄点点头,说:“不错,不错。”我吃菜吃得酣畅,因为在我自己动筷子的同时,程玄的筷子也总是夹着菜往我碗里送。程玄质疑了我一句:“温妮,你心里到底有没有我啊?你怎么什么事都是让我最后一个知道啊?”我反驳他:“你是最后一个,你也是第一个,因为往往只有你知道的是真相。”程玄听了这话,给了夹了好大一筷子菜,把我的碗里堆得像山一样。

送我去机场的还是程玄,车上除了我,还有我爸妈。我爸对程玄说:“幸亏有你啊,要不然我们还得坐机场巴士送她。”我抢话:“爸,妈,您们最好了,程玄他有车,送我是小菜一碟,您们没车,接我送我才显得难能可贵。”程玄瞟了我一眼,没跟我计较。程玄是大度的,也是细心的。逢年过节,他一向大包小包地拎到我爸妈门前。

我又飞走了。

在飞机上,我感触道:我为肖言这般那般,值得吗?我感触的时候,空姐正好送来饮料,后来等空姐再来收走空杯子时,我就得到了一目了然的答案:我想拥有肖言,我从未像想拥有肖言这般想拥有过任何东西。我要我的世界和他的世界变成一个世界,相亲相爱。

第十九话:重逢,却言不由衷

飞机是个伟大的发明创造,它仅仅用了两个小时,就把我送到了肖言面前。见到肖言之前,我斟酌过,我究竟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不过见到肖言之后,那些都被我扔到九霄云外了。我看着他那我熟悉的脸,我熟悉的穿戴,熟悉而又朝思暮想,我就饿虎扑食一样扑了上去。这样说,根本不为过,我狠狠地抱了抱肖言,抱得他一边笑,一边哎哟哎哟地哼叫。

我的行李到了肖言手上,我笑吟吟地跟着他出了机场,像一场比翼双飞的出行。肖言说:“又变好看了啊。”我竟脸红了:“怎么会?我们才半个月没见,根本来不及变好看啊。”是啊,我和肖言才仅仅半个月没见而已,而我,却已经觉得像有三五个“三秋”之久了。

肖言是从他的城市开车来上海的,那白色的本田,是他回国后新买的。我坐在他身边,有些不知道从何开口,纵然,我心中爬满了密密麻麻的问号。

这时,公司的莉丽小姐打来了电话。她问我到了吗,我说我已经出机场了。她说:“老板的房子里有几间空房间,可以给新来的员工暂住。”我婉拒:“我订了酒店了,就不打扰老板了。”莉丽小姐很直爽也很热情:“不必客气。现在那里也有其他员工在借住,你们正好也可以互相认识一下。”我用余光瞟了瞟肖言,他目不斜视地开车。我应允了莉丽,她告诉了我地址。

挂了电话,我把地址告诉肖言,说:“我今晚住那里。”肖言问我:“什么地方?”“老板家。”“老板家?你为什么住老板家?”我说:“因为我好看啊。”听我这么说,肖言骂了一句:“妈的。”

老板姓魏,老板的房子,被我叫做魏宅。

肖言送我到魏宅时,老板并不在家。在家的是一个英国人,吐着一口典型的伦敦腔。他叫约翰。约翰就是莉丽小姐口中的“其他员工”,只不过,员工和员工之间也多少有着区别,比如约翰的名片上印着“副总裁”,而我,还不确定自己配不配印个名片。后来我得知,这个副总裁并不常驻上海,所以才屈就于他人的屋檐下。

其实说“屈就”,太不实事求是了。其实,魏宅在这寸土寸金的上海,算得上豪宅了。约翰带我和肖言进了魏老板事先安排给我的房间后,又留了一大串各处的钥匙给我,就出门了。

我坐在诺大的双人床上,上下颠了两下试了试它恰到好处的软硬度,对肖言说:“我们把这房子偷空了,然后潜逃吧。”肖言夸了我一句:“你真有出息。”

我给老板打了通电话,以表敬意和谢意。老板说:“我现在在香港,晚上就回上海了,一起吃晚饭吧。”我拿着电话,脑子里的各个齿轮飞速地旋转,得出一个结论:这饭我不能不吃。这应该,是我的面试。

我心里着实惆怅了。我和肖言相聚的时间太短了,短得像是一炷香,我看着它一点点燃烧。

我和肖言也出门了,留下空荡荡的豪宅。肖言问我:“想去哪里?”我说:“哪里都好。”

我打电话给爸妈。我对他们说:“女儿只身来了上海,怎么做爹娘的也不打个电话关心?”我爸说:“因为你妈不相信你是只身。”

挂了电话,我和肖言才开始了真正的交谈。他问我:“怎么决定来上海工作了?”我自然隐瞒了我的居心叵测,我道:“四处找,恰恰上海这份最令我满意。”我问他:“你呢?开始上班了吗?”他点点头:“一个星期了。”我和肖言像两个久别的朋友,说着或真实或言不由衷的近况。我忽然觉得有点可悲,为着那日渐滋长的隔阂。我抖擞了一下精神,笑着对肖言说:“小公子,这才回国没几日,就有钱买车了?”肖言也笑了笑:“家里的钱,不光彩。”我的精神又萎靡了。我始终隐隐地觉得,肖言的家庭,像一堵墙,他不会翻出来,而我也爬不进去。不过事实上,我从未了解过那堵墙,一切,都是我的直觉罢了。

第二十话:他向我要了一个吻

肖言带我去了外滩。

那天,天很蓝,江水的气息也很旖旎,这一切让我忽略了拥挤的人潮,甚至忽略了那一只只让我防不胜防的,不把广告传单塞给我就誓不为手的手。

我和肖言站到栏杆处,江风拂在我的脸上,扬起我的头发。肖言忽然对我说:“我能吻你一下吗?”我的心跳变得不规律了,也许我的脸也红了。我看向肖言,他的眉心因为灿烂的阳光而微微皱着,眼睛还是如初的深邃。我终究还是看不懂他的。不知为何,这个早已与我有过肌肤相亲的男人,这个也已暗示过会与我分道扬镳的男人,为何会这般唯喏地向我寻要一个吻。

我不懂,却允了他。我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你能。”肖言给我的吻,仅仅落在了我的左颊上,温柔,而又坚定。我的心像要粉碎了一般。

我们肩并肩面对着江水,肖言的手松松地环着我的腰。我们谁也没说什么,像是怕打扰了这份平和。

肖言叮嘱我:“一个人在上海,要小心。小心身体,更要小心小人。”这是离别的套路。我点点头,说:“你放心吧。”

肖言走了。在他把我送回魏宅后,我眼睛眨都不眨地看着他的车驶离我的视线。我大口地吸气,呼气。这样的离别,比起美国的那一场,该是小巫见大巫的。至少,我与他只相隔一百六十公里而已,至少,他还留给我那样一个矛盾的吻。

我疾步走回魏宅,走回我的房间。我对自己说:温妮,现在起,你要只身一人了。

房间里的枕头被子都是备妥的,所以我并没有把我从北京带来的那一套拎出箱子,不,确切地说,是从美国带来的,是肖言的那一套。刚刚肖言在时,我还萌生过一个念头,想把我的箱子打开,给他看看。他一直担心的他那套会沦为美国难民救济品的枕头被子,其实竟安放在我的箱子里。不过,我还是打消了这念头,因为我那该死的自尊心,因为我终究是不愿让肖言得知,我这般该死的在乎他。

我才换妥了身正式些的衣服,魏老板就回来了。

这是我第一次见他,我知道他仅仅三十余岁,不过看上去,他甚至更青春一些。他自小随家人移民美国,中文并不灵光。平心而论,对这种中文说不灵光的某籍华人,我并不欣赏。魏老板自年纪轻轻,事业平步青云,如今已是独当一面。早在我尚未回国,他通过电话面试我之前,我就已经做足了有关于他的功课。还是那句老话: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魏老板自香港至上海,并不显得风尘仆仆,毕竟这种有钱人,是吃不到车马的苦头的。他倒了两杯洋酒,加了冰块,给了我一杯。我小口地抿咽,觉得浓烈极了。我对洋酒并不热爱,而且连一知半解都不具备,所以我忘记了魏老板告诉我的它的名字。

还没开始谈话,我的手机响了。是肖言打来的。老板让我随意,我走回房间接听。肖言说:“小熊,再嘱咐你一句,跟男人在一起时,千万别喝酒。”我忍俊不禁,说:“遵命。”我真的遵命了,那杯洋酒,我再也没碰。

魏老板是个并不让我感到拘谨的人,可能是因为他也年轻,眼神中甚至还时不时闪出一种童趣的光芒,不过,他的年轻有为也赋予了他张扬的资本,一种从骨子里散出来的张扬。我和他的谈话大约持续了一个小时,一半专业,一半非专业。我看得出,我是令他满意的。招聘应聘无非是买卖东西一般,首当其冲的叫做“性价比”,我知道我不是最好的,也不是要钱要的最少的,但我想,我的“性价比”应该是出类拔萃的了。

魏老板还问了一个让我如坐针毡的问题:“你为什么不选择在美国工作?”我慌了一下,不知道该如何作答。后来,我莫名其妙地说了真相:“因为一点私人原因。”还没等我说罢,魏老板笑着抢了我的话:“哦,那你可以不作答了。”我又莫名其妙了。我忙说:“不,这没什么不能说的。我是为男朋友而回国的。”老板竟像朋友般笑了笑,说:“你男朋友真有福气。”

其实说莫名其妙,不如说先见之明。后来,我认识的一个丁姓女人曾对我说:“你傻不傻啊?为什么一开始就让老板知道你有个爱得死心塌地的男朋友?”我对丁姓女人敷衍地干笑了几下,让这谈话不了了之。这是后话了。

[正文 第21——24章]

第二十一话:无功无过的第一个工作日

夜深时,我站在房间的窗前,玻璃上映出我清秀的面容。窗外和世人想象中的上海一般,灯红酒绿。我不爱喧嚣,不爱只身一人,更不爱做作的伪装,然而为了肖言,我做着这一切。我是心甘情愿的,我要在他的近处守望着他,不着痕迹地让他与我相爱。从今天起。

我没有等来肖言的电话。手机响起时,我急着去接,腰还撞上了柜子,瘀青了一片。电话是程玄打来的,问我是否一切顺利。我说顺利极了,吃的好,住的好,不必挂念。程玄说:“你总是跟我说不必挂念,然后就没了音讯。”我郑重地说:“这次不会的。”因为我懂得了,得不到音讯,是件多么让人忐忑的事。

我没有联系肖言,因为我在这一番辗转过后,蓦然记起了肖言第一次打来电话时,对我说的那三个字:我该死。他为什么这么说?我没有把握。很多时候,当你在承受不了最坏的结果时,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让那结果浮出水面。

那一夜,我睡得并不安稳。

我时不时听到大门的开关,魏老板,约翰,也许还有其他人,像是整夜在出出入入。这是繁忙的上海,繁忙的上海的夜。我躺在不属于我的房间里,躺在不属于我的床上,辗转反侧。恍惚中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一场婚礼,新郎和新娘我都不认识,人人盛装,唯独我,光着脚,找不到我的鞋子。我醒来,一身的冷汗,发现天已经微微泛白了。

公司所在的写字楼是上海数一数二的名贵。电梯中,男人的皮鞋一尘不染,女人的香混合在一起摧残着我的嗅觉。我忽然觉得自己有点寒酸,于是直了直腰,怕还没见到公司的大门,就先溺死于这冰冷的金属电梯中。